(名数)又曰七菩提分,七觉支。俱舍论谓之七等觉支。七科道品中之第六也。觉有觉了觉察之义。此为使定慧均等之法,故名等觉。觉法分七种,故曰支,或曰分。一,择法觉支,以智慧简择法之真伪。二,精进觉支,以勇猛之心离邪行行真法。三,喜觉支,心得善法即生欢喜。四,轻安觉支,止观及法界次第名为除觉分,断除身心粗重,使身心轻利安适。五,念觉支,常明记定慧而不忘,使之均等。六,定觉支,使心住于一境而不散乱。七,行舍觉支,舍诸妄谬,舍一切法,平心坦怀,更不追忆,是行蕴所摄之舍之心所,故名行舍。此七法,若行者之心浮动时,可用除舍定之三觉支摄之,若心沉没时可用择法精进喜之三觉支起之。念觉支常念定慧,不可废退。是故除念觉外,他六觉随行人之要而用之。以此七事得证无学果。止观七曰:“心浮动时以除觉除身口之粗,以舍觉观智,以定心入禅,若心沈时以精进择喜起之,念通缘两处。”同辅行曰:“定慧各三,随用一得益便止,无假遍修,若全无益,方趣后品,念能通持定慧六分,是故念品通于两处。”梵Saptabodhyaṅga。
﹝出法界次第﹞
觉,即觉了。谓觉了所修之法是真是伪也。分即支分,谓此七种法,各有支派分齐,不相杂乱,故名七觉分,亦名七觉支。择、进、喜三觉分,属慧;除、舍、定三觉分,属定;念觉分兼属定、慧。故摩诃止观云:修此七觉,即得入道。是也。
[一、择法觉分],择,即拣择。谓用智慧观察诸法之时,善能简别真伪,而不谬取虚伪之法,故名择法觉分。
[二、精进觉分],不杂名精,无间名进。谓修诸道法之时,善能觉了不行无益苦行,而于真正法中,常能用心专一,无有间歇,故名精进觉分。
[三、喜觉分],喜,即欢喜。谓心契悟真法,得欢喜时,善能觉了此喜不从颠倒法生,住真法喜,故名喜觉分。
[四、除觉分],除,即断除。谓断除诸见烦恼之时,善能觉了,除去虚伪之法,增长真正善根,故名除觉分。
[五、舍觉分],舍,即舍离。谓舍离所见念着之境,善能觉了虚伪不实,永不追忆,故名舍觉分。
[六、定觉分],定,即禅定。谓发禅定之时,善能觉了诸禅,不生烦恼妄想,是名定觉分。
[七、念觉分],念,即思念。谓修诸道法之时,善能觉了,常使定慧均平。若心昏沉之时,当念用择法精进喜三觉分,观察诸法,令不昏沉;若心浮动之时,当念用除觉分除身口之过非,用舍觉分舍于观智;用定觉分入正禅定,摄其散心,令不浮动,是名念觉分。
觉即觉了,分即支分。谓此七法,各有支派分齐也。一、择觉分,谓拣择诸法之真伪也。二、精进觉分,谓修诸道法,无有间杂也。三、喜觉分,谓契悟真法,得欢喜也。四、除觉分,谓断除诸见烦恼也。五、舍觉分,谓舍离所见念着之境也。六、定觉分,谓觉了所发之禅定也。七、念觉分,谓思惟所修之道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