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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尘
佛学大辞典(丁福保 编)
 (名数)色声香味触法之六境也,此六境有眼等六根入身以坌污净心者。故谓之尘。圆觉经曰:“妄认四大为自身相,六尘缘影为自心相。”净心诫观下曰:“云何名尘?坌污净心触身成垢,故名尘。”法界次第上之上曰:“尘以染污为义,以能染污情识,故通名为尘也。”
三藏法数
  ﹝出涅槃经﹞

  尘,即染污之义。谓能染污情识,而使真性不能显发,涅槃经中称此六尘,名六大贼,以能劫夺一切善法故也。

  [一、色尘],谓青黄赤白之色,及男女形貌色等,是名色尘。

  [二、声尘],谓丝竹环佩之声,及男女歌咏声等,是名声尘。

  [三、香尘],谓旃檀沉水饮食之香,及男女身分所有香等,是名香尘。

  [四、味尘],谓种种饮食肴膳美味等,是名味尘。

  [五、触尘],触,即着也。谓男女身分柔软细滑,及纱衣上服等,是名触尘。

  [六、法尘],谓意根对前五尘分别好丑,而起善恶诸法,是名法尘。
佛学次第统编
  依于六根所接之尘有六:谓色、声、香、味、触、法,是为六尘。尘即染污之义,以能染污情识之故。

  一、色 谓眼所见者,如明暗质碍等。以能染污眼根,故谓色尘。

  二、声 谓耳所闻者,如动静美恶等。以能染污耳根,故谓声尘。

  三、香 谓鼻所嗅者,如通塞香臭等。以能染污鼻根,故谓香尘。

  四、味 谓舌所尝者,如咸淡甘辛等。以能染污舌根,故谓味尘。

  五、触 谓身所感者,如离合冷暖等。以能染污身根,故谓触尘。

  六、法 谓意所知者,如生灭善恶等。以能染污意根,故谓法尘。

  此之六尘,尚有其他六欲、六入、六处、六境、六贼等名义,兹不繁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