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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根
佛学大辞典(丁福保 编)
 (名数)眼耳鼻舌身意之六官也,根为能生之义,眼根对于色境而生眼识,乃至意根对于法境而生意识,故名为根。大乘义章四曰:“六根者对色名眼,乃至第六对法名意,此之六能生六识,故名为根。”六根中前五根为四大所成之色法,意根之一为心法。但小乘以前念之意识为意根,大乘以八识中之第七末那识为意根。
佛学大辞典(丁福保 编)
 (名数)于眼等之五根,加意根也。据大乘,则第七之末那识名为意根。据小乘,则以前念之意识为意根。此六法有能生六识而使各别缘六境之胜用,故立为六根。俱舍论三曰:“颂曰:了自境增上,总立于六根。论曰:了自境者,谓六识身眼等五根,于能了别各别境识有增上用,第六意根于能了别一切境识有增上用,故眼等六各立为根。”
三藏法数
  ﹝出首楞严经﹞

  根,即能生之义。谓六根能生六识,故名六根。

  [一、眼根],谓眼能于色境尽见诸色。瑜伽论云:能观众色。是也。

  [二、耳根],谓耳能听闻众声。瑜伽论云:数由此故,声至能闻。是也。

  [三、鼻根],谓鼻能嗅闻香气。瑜伽论云:数由此故,能嗅于香。是也。

  [四、舌根],谓舌能尝于食味。瑜伽论云:能尝众味,数发言论。是也。

  [五、身根],谓身为诸根之所依止。瑜伽论云:诸根积聚。是也。

  [六、意根],谓意于五尘境界,若好若恶,悉能分别也。(五尘者,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也。)
法门名义集
眼耳鼻舌身意。是为六根。发生六识中间缘。染是识六尘。眼受何尘。色乱其想。耳取何尘。声荡其志。鼻染何尘。香熏其欲。舌受何尘。味长其嗜。身取何尘。著于细滑。意染何尘。流于分别。何以谓之尘。六根所缘合生染著污心智有等尘埃之坋物也。六识随尘障无尘智。行者观空。得无尘解。故能不染声色。不贪舌味。不著细滑。不起分别。达无想之理。得圣人之名
佛学次第统编
  凡夫只认现境,不了自心。依于六根,接于六尘,而生六识。所谓六根者,先言根义,次言其六。所言根者,能生之义。以能对境生识,故谓之根。言六根者:

  一、眼 能见色者是。以能对色而生眼识,故谓眼根。

  二、耳 能闻声者是。以能对声而生耳识,故谓耳根。

  三、鼻 能嗅香者是。以能对香而生鼻识,故谓鼻根。

  四、舌 能尝味者是。以能对味而生舌识,故谓舌根。

  五、身 能感触者是。以能对触而生身识,故谓身根。

  六、意 能知法者是。以能对法而生意识,故谓意根。

  此之六根,尚有其他六受、六入、六处等名义,另详他章,兹不细及,以免繁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