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语)梵语,魔罗Māra之略。译为能夺命,障碍,扰乱,破坏等。害人命,障碍人之善事者,欲界之第六天主为魔王,其眷属为魔民魔人,旧译之经论,作磨,梁武改为魔字。婆沙论四十二曰:“问曰:何故名魔?答曰:断慧命故名魔,复次常行放逸有害自身故名魔。”智度论五曰:“除诸法实相,余残一切法,尽名为魔。(中略)问曰:何以名魔?答曰:夺慧命,坏道法功德善本,是故名为魔。”智度论六十八曰:“魔秦言能夺命者,唯死魔实能夺命,余者亦能作夺命因缘,亦夺智慧命,是故名杀者。”义林章六本曰:“梵云魔罗,此云扰乱障碍破坏。扰乱身心障碍善法破坏胜事,故名魔罗,此略云魔。”玄应音义二十一曰:“魔莫何反,书无此字,译人义作。梵云魔罗,此翻名障,能为修道作障碍故。亦言杀者,常行放逸断慧命故,或云恶者,多爱欲故。”慧琳音义十二曰:“魔罗唐云力也,即他化自在天中魔王波旬之异名也。此类鬼神有大神力,能与修出世法者为留难事,名为魔罗。以力为名,又略去罗字。”
魔梵语魔罗之略,译为能夺命、障碍、扰乱、破坏等,害人命,障碍人之善事者,欲界之第六天主为魔王,其眷属为魔民魔人。智度论曰:‘除诸法实相,余残一切法,尽名为魔。’
三魔 烦恼、五阴、生死。
四魔 三魔、加天魔。
八魔 四魔、加无常、无乐、无我、无净之四。
十魔 蕴、乃至菩提法智。
三魔 善知识、三昧、菩提心。
五魔 天、罪、行、恼、死。
五阴魔 色、受、想、行、识。
色阴魔十 出碍、乃至变形。
受阴魔十 悲愍、乃至爱欲。
想阴魔十 怪鬼、乃至天眷。
行阴魔十 无因、乃至涅槃。
识阴魔十 冥谛、乃至独伦。
二类魔 界内、界外。
界内魔十 精灵、乃至心念。
界外魔十 三昧、乃至果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