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1897
翻刻教诫律仪叙

诸善律仪，佛家之柱石也；道品之楼观，禅定之心城，皆基于此矣！南山大师，尝着《行事钞》若于卷，广开毗尼之学风。然其文浩瀚，望洋难闯，故重编此书，以诱奘新学；文简义深，行相条件提耳，指掌可谓至矣！牛门正定教院弦我上人，捐衣钵资翻刻之，布于世。今复欲附其?版于我缘山，以施之乎四方。一日上人来谋于余，余嘉其志，重谋诸上座，上座允之，乃印刷之。则字画鲜明、章句精正，颇为善本。古人曰：流通法者，莫若于印造。吁上人意盖在于比欤！顷日，余应诸子之嘱讲此书，因粗摅其引，由尔。

安政戊午春正月　　　　缘山南溪圆海撰

教诫新学比丘行护律仪

终南山沙门道宣述

观夫创入道门，未即闲其妙行。要遵承以法训，方乃晓其律仪；事若阙于师承，持护冥然无准。故知不有教诫，行相谁宣；不有学人，轨模奚设！然释迦行化，法本西天；自金口收光，言流东域。化教含其渐顿，洒定水于三千；制教轻重斯分，熏戒香于百亿。律制五年依止，意在调伏六根；有智听许离师，无智犹须尽寿。屡有初心在道，触事未谙；曾不寻其教章，于法每缠疑网。或非制而制，是制便违；或云我是大乘之人，不行小乘之法。如斯者众，非一二三。此则内乖菩萨之心，外阙声闻之行，四仪既无法润，乃名枯槁众生。若此等流，古今不绝。自非持法达士，孰能鉴之者哉！

时有学人，运情疎躁，求行者少，求解者多，于制仪门，极为浮漫。夫以不修禅那三昧，长乖真智之心；不习诸善律仪，难以成其胜行。是以古今大德，实为世者良田。净业成于道仪，清白圆于戒品。气高星汉，威肃风云，德重丘山，名流江海；昂昂耸杰，秀学千寻；浩浩深慈，恩波万顷；怀师子之德，现象王之威；人天赞承，龙神钦伏。实谓苍生有感，世不空然；所以德焰联辉，传光靡绝，雅行坚操，真僧宝焉！予乃愧省下流，实怀惭于上德。准教纂斯清训，以将呈诲未闻。夫戒律之宗，理有任持之志；遂使内自增其心善，外令仪轨可观。凡诸行条件，录之后，用光新学，并题序云。行相法都四百六十五条，在下具明。

入寺法第一(十一条)

一、到寺门外具威仪。二、入寺门礼拜，便跪说如常叹佛。三、收坐具合掌曲躬，然后歛容，旁廊一边，缓行直视。四、不得垂手，当有所畏。五、不得蹋殿塔影。六、逢尊宿，殿前不得礼拜。七、若入殿塔，当合掌右绕，不得左转。八、出殿门，随颊举足。九、涕唾须知屏处。十、须参礼尊宿。十一、须知大小便处。

在师前立法第二(六条)

一、不得直前立。二、不得直后立。三、不得太近。四、不得太远。五、不得在高处立。六、不得上风立，当须对师额角七尺许立。

事师法第三(五十一条)

一、常瞻师颜色，勿令失意。二、凡至师所，当具威仪。三、在师前不得与同类人相礼。四、在师前不得受人礼拜。五、向师前问讯，当豫合掌曲躬。六、共师语不得争胜。七、常须软语。八、师语未了不得语。九、凡欲作事，要须咨白。十、师所教诲，常须随顺，不得违逆。十一、凡得教训、当设礼谢。十二、若被呵骂，当须自责，软语忏谢。十三、被师呵责，不得起瞋嫌心。十四、见师衣裳巾袜垢腻，白师洗濯令净。十五、见师衣破，当缝补之。十六、整师鞋履，襞叠衣被。十七、先洗师钵，次洗己钵。十八、常须作意，不得喧笑。十九、不得在师前卧。二十、不得在师后起。二十一、凡欲入师房，至门先弹指，然后方入。二十二、平明三下钟了，即问讯白事。二十三、于一切处避师坐，不得搪揬。二十四、若随师行，不得喧笑，不得蹋师影，相去可七尺。二十五、奉教令当生惭愧，念修戒定以报师恩。二十六、闻师外归，当出迎接。二十七、师从外归，当须襞叠衣裳。二十八、师欲洗足，当具汤水拭巾。二十九、常扫师房院。三十、见师床有尘土，当扫去之。三十一、师常坐卧床，不得辄坐卧。三十二、凡入师房门，当旁门颊行，随门颊举足。三十三、扬门帘出入、当手承着门颊，勿令有声，闭门户不得作声。三十四、凡下帘，不得悬放，当以手承下。三十五、凡上帘法，当从里卷，令两头齐。三十六、嚼杨枝涕唾，当屏处。三十七、不得令师瓶有宿水，此忌热时。三十八、常令师瓶水满，不得欠少。三十九、当具灯烛常知时。四十、冬月勿令师房阙火。四十一、夏月常为师晒暴荐席衣裳。四十二、不得向师前谗佞他人，说其过恶，死入地狱，极为过恶，深须诫之！广如《智论》中说。四十三、在师前不得说无益之事。四十四、对师前不得抓痒。四十五、若欲欠呿，当以手遮口。四十六、不得对师着袜。四十七、不得对师洗足。四十八、向师前未遣坐，不得辄坐。四十九、向师前未令去，不得辄去。五十、师欲出寺，当具所须。五十一、师欲上堂，为师涤钵、看闭门户等事。

在寺住法第四(三十一条)

一、不得彊知他事，论他过非。二、不得入他诤事。三、不得传他恶事。四、不得钉破墙壁。五、不得书门户及墙壁。六、见殿塔不净，当扫令净。七、行不得垂手。八、行不得左右顾视。九、行须长视，看地七尺，勿令蹋虫蚁。十、若手把物，路逢尊宿，当放一处，如法问讯。十一、不得逾越篱墙，除会衣会夏等缘。十二、不得着木揬向尊宿前行立。十三、不得通肩被袈裟。十四、常须带袈裟纽。十五、凡着履揬，先令脚根着地，勿使作声。十六、涕唾常向屏处。十七、不得门阃上坐。十八、不得脚蹋门限。十九、不得入恶笑处。二十、于春夏秋冬，无切要事，不得游行。二十一、不得恶口骂人，如经所说口业极重，切须慎之。二十二、不得瞋骂风雨。二十三、不得急行，当学牛王象王之步。二十四、廊下行，不得当其中道。二十五、行须旁一边，是礼也。二十六、廊下行，不得高声语笑。二十七、大小便须知处所。二十八、无缘事，不得入他房院。二十九、常须慈悲柔和善顺，论云：夫言慈者，意在柔和。被他所恼，不生瞋恨。夫言悲者，意在饶益，善顺物情。三十、凡出房院，不得冲突尊宿。三十一、廊下行，不得吟咏。

在院住法第五(五十五条)

一、常勤修正业，不得空谭世事。二、漉水法：初下水罐桶，先且动水令虫散。三、须用三重密绢，细心滤水。四、水罐桶上下，不得搪着井四边。五、水桶上至井口，须如法浇洗水桶横梁，然后把之拭暴令干。六、滤水时，桶从井口出，不得令水滴滤罗外。七、泻水不得溅入盆水中，若有滴落，更须再滤。八、夏热时经宿水则有虫生，早朝取水，午时虫生，弥须再滤。九、严冬有氷，不得早起滤水；水着滤罗，虫则冻死。十、候日出暖时方滤水。其桶及罗，唯须表里如意细淋，使虫尽方休。滤水之法，行相极难，今且略说。十一、然干枯柴竹，疑似有虫，即须细破看之。十二、每须检挍火烛，勿令失火。十三、若洗内衣，须拾去虮虱。十四、洗足及袜，须用一盆。十五、洗净衣盆，不得洗足及袜。十六、凡暴净衣，不得安触笐上。十七、凡濯衣，要用水瓶净手，把其桶杓。十八、凡洗濯了，当用净水荡盆器令净。十九、凡洗足了，须用水再淋手足令净。二十、夏月热时，用水盆了，当荡涤覆之令干；不得仰，仰即虫生。二十一、于上中下座，常存礼节。二十二、于上中下座，不得出无义之语。二十三、不得谭话秽言。二十四、所作事业，勤问师义，求生慧解。二十五、常念老病死，策勤三业，行出世行。二十六、常怀惭愧，念报四恩，旁资三有。二十七、于三宝境，生难逢难值想。二十八、当观四念处，约大小乘经论所明，于念念中，常加慈悲，发菩提之心。二十九、当护惜三宝物，不得损失。三十、湿钵不得安绳床板床及席上。三十一、若有损费常住三宝物等，当倍备之。三十二、凡坐床，先看脚。若未平着地，不得辄坐。三十三、见绳床板床在露地，当须收之。三十四、不得将好橙安日中晒药物等。三十五、凡欲移坐床，不得拖曳，当须擎移。三十六、屋柱邪处，不得安水瓶。三十七、着袈裟常须带纽。三十八、不得触手捉袈裟。三十九、洗袈裟不得手按，亦不得脚蹋。四十、不得口含水喷袈裟。四十一、摺袈裟不得口衘，亦不得脚蹋。四十二、不得坐着袈裟。四十三、凡欲把经，先须皂策洗手。四十四、净巾拭手，当暴令干。四十五、须知院内床席触净，触者当须净之。四十六、凡所作务及洗漱，须着五条；若无，反披七条，许之。四十七、凡净床席，先去尘垢，须湿巾拭之。四十八、凡欲受药茶及盐，一切堪食之物，料量当吃取尽，逐时受之。不得多受令有残宿，深须慎之！人多喜犯。四十九、凡用水杓，齐入水处是净；常当把处是触。若净，不得把之。五十、若有病者，当慈心始终看之。房院有人睡时，不得打物作声，及高声语笑。五十一、若从外归，院门或关，当复缓打，不得惊人。五十二、凡欲出院，当白院中僧令知去处。五十三、觉欲大小便，当须早去，不得临时失则。五十四、须揖手把瓶，不得垂手，衣触瓶底。五十五、凡关门户，当须子细！不得疎慢，致有去失。

在房中住法第六(三十二条)

一、不得共大己五夏人同床。二、与同类人共房，每须相护，勿令喧竞。三、房中常作意更相问讯，须知大小。四、若有得失言语，即须乞欢喜，不得经宿，结其罪业。五、互相赞美，不得背相毁说。六、凡欲向余房院，白同房人令知去处。七、摺七条须预前着五条。八、若脱五条，则须着七条，不得离处。九、凡欲持火入房，至门外预告房内人知，云火欲入。十、凡欲灭灯火，不得口吹。十一，欲灭灯火，须问同房人，更用灯否？十二、房中及并房人已卧，读书不得出声。十三、凡欲念诵，不得高声。十四、己是下座，苦事先作。十五、凡是好事，先推上座，益让如海板比丘法。十六、不得谭话不善之事。十七、不得互相讥讽，习诵戏论之法。十八、不得拾虮虱放房中地上，当用绵絮裹之，安稳便处。十九、行住坐卧出入，袈裟亦须近身。二十、设令大小出入，袈裟亦须近身。二十一、卧须安枕，不得污席。二十二、卧须右脇着床席面，当看外不得看壁。二十三、不得仰身累足，左脇而卧。二十四、卧不得赤体。二十五、卧不得三衣致脚后。二十六、行住坐卧，不得思惟恶事。二十七、夜卧当念明相。二十八、夏中荐席衣裳须晒暴。二十九、凡挂鞋履，不得过人头，致人面上。三十、缘身衣裳须净洁，勿令垢腻及污气。三十一、不得露然灯烛。三十二、房中常须净洁，不得狼籍。

对大己五夏闍梨法第七(二十二条)

一、对大己五夏闍梨，须带袈裟纽。二、不得通肩被袈裟。(经云：比丘对佛僧及上座，不得通肩披袈裟，死入铁钾地狱。)三、不得邪脚倚立。四、不得垂手立。五、不得非时喧笑。六、立如前事师法。七、若有教诫，当须设礼。八、须作谦卑心。九、对人不得抓疮。十、不得对人前涕唾。十一、不得对人嚼杨枝。十二、未唤坐不得辄坐。十三、不得共同床坐。十四、不得坐大己五夏人常坐卧处床。十五、夫五夏已上即闍梨位，十夏已上是和尚位，切须知之。十六、尊人唤坐，须合掌曲躬，然后乃坐。十七、坐不得无礼，自恣倚东西。十八、若有所言语，须谦下，不得取上分。十九、不得张口欠呿，当以手遮之。二十、不得以手埒面。二十一、不得大嘘气作声。二十二、坐当须端身定住。

二时食法第八(六十条)

一、闻三下钟，即须息务，先且出入。二、先用皂荚洗手令净。三、凡所着裙，不得太高，不得太低，常须齐整，可齐脚踝。四、着七条，当令横披，共衣领齐，直下臂上半覆肩膊。五、欲把钵上堂，又须净手，于巾上拭手令干，中指夹巾。六、至堂食未了已前，常须护手指面及掌，不得触，设使堂头把经，手不劳更洗，但以香净即得。七、其钵盂外，三分之中，二分向上为净，下一分为触。八、凡把钵涤荡，泻水不得高，当须曲腰低头泻水，令钵去地一侧手。九、若令童行过钵，亦同比丘夹巾之法，不得把巾；令童行捧钵，过生极多，不能繁述，人多犯此。若单令过钵，自夹巾弥善。十、待歛钟声发，即如法夹巾把钵，令匙柄向身。十一、把钵不得太高，不得太低，则当胸。十二、须离尊宿门前，当旁廊柱，不得在廊中心行；又不得喧笑。十三、不得共上座并行，须让上座向前行。十四、行须直视地七尺。十五、不得急行，当庠序令威仪可观。十六、初入食堂，随门颊举足，出时亦尔。十七、至所坐处，先放巾，次放钵，后手指夹取鞋履安床下。十八、当抽坐具开张，亦用指夹。十九、礼拜收坐具，即上床坐，不得在地而跪及在地立；必若钟声欲断，乃可且立，不得跪地。二十、凡上床坐待钟断，不得留坐具致床前席上。二十一、凡欲上床，不得露脚踝。二十二、坐时不得令内衣出。二十三、入堂未歛钟声，礼拜且收坐具上床坐，不得令衣服垂着床缘。二十四、行香时，不得笼手，须出手合掌，不得语笑。二十五、不得辄剩索饮食。二十六、若当次唱礼，须一佛一礼，不得太急太缓，令须得所。二十七、当次作梵，须尽偈赞，不得半梵；人众少时，亦须尽其偈赞，不得略。二十八、若违僧制，闻白椎声即下，不得违拒。二十九、当须收摄横帔，不得坐着袈裟。三十、开食巾边，指甲不得触着指面。三十一、敷食巾时，令与床杩缘齐。三十二、椀钵常须离膝巾，不得安手致膝上。三十三、不得倾钵中水沥滴床前。三十四、凡所受食，须令椀钵离床。三十五、凡所吃食，不得太急，犹如饿人；又须把钵椀就口；又不得食满颊边，如猕猴藏。三十六、凡所受食须仰手。三十七、凡所受食，不得把匙筯于净人手中自抄拨取。三十八、不得过匙筯与净人，令于僧食器中取食。三十九、凡欲受食，有疑当作漫心。言漫心者：如早朝受粥，恐净人错唱，当作念一切粥皆受。余一切食皆受类然。四十、凡欲受食，若作克心受，得食了心境相违，食不成受。更须重受，方乃得成。言克心者，如受豉粥，受了乃是豆粥，名心境相违。四十一、凡欲受食，净人抖擞饼屑及以菜汁等，迸落椀器中，必须更受。四十二、凡欲出生粥，不得令净匙拄着净人出生器中；若着处，即须更受匙。四十三、凡所受食，量吃多少，不得有余。四十四、凡欲吃食，不得大搅，及歠欱作声。四十五、凡所出生，饼当如一半钱大，饭不过其七粒；自余饭食，亦不得多。四十六、凡所出生食，须事事如法。四十七、出生食，不得将所弃恶食物致生中。四十八、凡出生法，须安床边浅处，令净人掠取。不得自用手拈，意在护手。四十九、不得用匙筯刮钵椀作声，当用汤水涤荡取，即不损钵光；若损钵光，钵即受腻难洗。五十、不得大张口满匙抄饭令遗落钵中，及在匙上狼籍；又上座不应先食。五十一、凡一口之饭，须匙头三抄食，令匙头直入口。五十二、不得遗落酱汁、饭粒等落在巾上而食。五十三、不得安致食巾上而食。五十四、若有食遗落食巾上，不得取食，当押聚安一处，付与净人。五十五、饭中有谷，去皮食之。五十六、钵椀中若有余残，不得将归房院。五十七、常住一食已外，将归院须倍备之。五十八、所食须生惭愧，常作观法。五十九、须知吃粥有十利，具如偈中明之。六十、须识施食五常：一、色，二、力，三、寿命，四、安乐，五、无碍辩。

食了出堂法第九(十条)

一、众中食了，不得漱口作声。二、众中食了，不得吐水致钵椀中及余处。三、闻处世界梵，合掌念偈。四、食了已作断心，不得咽津。五、下床不得令脚踝露。六、食了出堂，先举门颊边脚，当令匙柄向身，执钵当胸，不得顾视。七、食了出堂，未至院中及屏处，不得吐唾。八、出堂门外，须旁廊一边行，令威仪庠序，雁行而行。九、不得并头语笑，令失次。十、欲出堂，先收摄横帔，整理袈裟，勿令僚乱，依次而行。

洗钵法第十(十七条)

一、下堂归房内，须先以水浸钵。二、当用一大合水于椀中浸皂荚，可长二寸。三、洗漱用灰及杨枝，当向屏处，不得对上座，当与手遮。四、钵床若短，当让上座，不得乱安着，妨他洗钵。五、凡欲洗钵，先须收揽衣裳，勿令着地。六、凡欲洗钵，先用清水一遍，次用椀中皂荚汁泻向钵中，仍须椀盛皂荚水揩摩食器，坚腻方得尽，必须净洗。七、凡欲洗钵，先洗四边，次洗余处。八、不得于钵洗手。九、洗钵不得语笑，当须用心。十、洗钵须令离钵床，高低可一侧手地。十一、不得涕唾于钵床四边。十二、净盥及杓子柄，初洗钵时先把触处，洗了即以水洗杓柄，方得手把。十三、洗钵了，不得口衔钵边吸水漱口。十四、夏月洗钵了，当须净处覆令干。十五、夏月热时，早朝洗钵，须用新水。十六、若有夜宿水，更须再漉了洗钵，恐水经宿有虫生。十七、吃粥了，若受外请，钵不能随身，当用皂荚洗，不问春、夏、秋、冬皆耳。

护钵法第十一(十三条)

一、不得安钵笐竿下栏干上。二、不得安钵放悬物下。三、不得安钵在倚竹木树枝边。四、不得安钵于石上。五、不得安钵于果子树下。六、不得在有果树下洗钵。七、不得安钵于床角及四边临危之处。八、不得将手巾盛钵及盛余物。九、不得与童行钵器食；若与童行钵食者，深违佛教；又恐打破，切须忌之。十、不得一手把两钵，除中间有隔。十一、若携钵随身行，须钵口向外。十二、不得挂钵于杖头。十三、一切危险处，不得安钵。

入众法第十二(十二条)

一、着衣须齐整。二、当持坐具安臂上。三、坐须知大小。四、未打钟不得前入堂。五、上座未坐，不得先坐。六、当敛容寂默，不得语笑。七、上床下床当须如法，不得令脚膊踝露。八、坐须端身安住，不得数动。九、不得左右顾视。十、若欲欠呿，当以手遮口，不得作声。十一、不得抓痒。十二、当念本业，不得余缘。

入堂布萨法第十三(十二条)

具如钞文，及布萨仪，此不备述。

上厕法第十四(二十条)

一、觉欲出入须早去，不得临时失仪则。二、须揖手把瓶，不得垂手。三、至厕前知有尊宿，当须避之。四、至厕前弹指三下，或謦欬声，知无人方入。五、随高下褰衣，渐蹲渐揎，不得预高揎衣，令身赤露。六、夜暗黑当用厕筹于厕孔中向前后划，令知阔狭长短正及不正。七、不得涕唾厕四边板上及尿闼中。八、用厕筹了，当㓨厕孔中，不须安堈内及板上；不得用文字故纸。九、随手方便把瓶，当七度用水洗净；若不净，不合坐卧僧床席。十、用水切不得溅湿厕口四边板上。十一、多人之处，若厕外有人待急，纵未了且须出厕。十二、若脱触履，不得安净鞋履常所蹋处。十三、手净摩洗，先用黄土二三度，次用细皂灰荚。十四、常具厕筹，不得失阙。十五、常用灰，次用土，不得少欠。十六、见厕狼藉，当扫令净。十七、见内外狼藉，当扫除去令净。十八、拭巾不净，当洗令净。十九，见触履不净，当洗令净。二十、用灰土处，不得狼藉。

于六时不得语笑法第十五(六条)

一、礼佛。二、听法。三、众集。四、大食。五、小食。六、大小便。

入温室法第十六(十六条)

一、具威仪，持坐具。二、尊宿未浴，不得先浴。三、要须持瓶。四、不得垂手把瓶。五、当揖手把瓶。六、不得共大己五夏人同浴。七、初脱衣，不得将袈裟在余衣下。八、入浴室内，脱净衣安净竿上。九、脱触衣安触竿上。十、不得浴室内大小便，当须预出入，然后方入。十一、洗浴先从下洗上。十二、当用湿手巾，两手各把一头，横安背上抽牵，垢腻即落。十三、当须寂默，不得喧笑。十四、不得污触汤水；手若不净，当用瓶水净之。十五、在浴室内，不得涕唾。十六、浴了当用汤水洗泼坐处令净，不得皂荚狼藉。

见和尚闍梨得不起法第十七(五条)

一、病重时。二、剃发时。三、大食时。四、小食时。五、己在高座时。

见和尚闍梨不得礼法第十八(十一条)

一、在佛前。二、在殿塔前。三、众集时。四、病时。五、高座时。六、师卧时。七、师洗钵及剃发时。八、师正洗足时。九、师正嚼杨枝灌漱时。十、师在聚落道行。十一、师洗浴及大小便时。

看和尚闍梨病法第十九(十二条)

一、怀孝养心，作父母想。二、不得嫌有臭秽。三、常经营汤药。四、所忌之食不与食。五、饮食常令得所。六、洗濯衣裳。七、数除粪秽。八、勤烧香。九、常令衣被厚薄得所。十、常具火烛。十一、常须作意细心，不得麁躁。十二、常念观音菩萨，愿师所苦，早得痊平。

敬重上座法第二十(十六条)

一、见上座，须起迎接。二、上座未坐，不得先坐。三、上座未受食，不应先受食。四、上座未食，不得先食。五、于上座不得争胜。六、凡有胜事，先推上座。七、上座行事不是，当软语设谏，不得呵骂。八、被上座呵骂，当软语忏谢。九、于上座边，不得辄有讥讽。十、于上座常下心谦敬。十一、被上座嫌骂，不得常瞋；当顺上座，不得有违。十二、如请之事，当顺上座，不得违命。十三、行须让路，坐须让位。十四、凡有苦事，下座前行先作。十五、不得在上座前行。十六、见上座当问讯，不得喧閙，谩说是非之事。

扫地法第二十一(八条)

一、不得灰土飞起。二、地若干燥当以水洒，停少时然后乃扫。三、须顺风不得逆扫。四、须净扫不得有遗迹。五、不得背人。六、扫轻就重。七、不得聚粪土安户扉后及余处。八、扫地了箕箒送于屏处。

用水瓶法第二十二(十条)

一、常令净瓶满水。二、不得瓶当人行路。三、用水瓶当须蹲地，不得湿着衣裳。四、洗漱不得口含瓶觜。五、不得用灰摩瓶。六、不得安致危险之处。七、夏热时频须换水。八、不得安瓶致洗钵床上。九、凡把瓶当须揖手，不得垂手。十、添瓶不得在盆水上，恐触水滴净水中。

入聚落法第二十三(三十条)

一、事如法，伴不如法，不应往。二、事不如法，伴如法，亦不应往。三、事伴俱不如法，亦不应往。四、事伴俱如法，应往。五、无切缘，不得入俗家。六、设有切缘，亦不得自入。七、无缘事，不得数入?市。八、凡入聚落，要将水瓶随身。九、若入聚落宿，当持三衣坐具水袋瓶等。十、行须直视看地七尺，勿蹋虫蚁；若得伴共，当须相去七尺。十一、当具威仪行，不得急。十二、遥见官人及醉人，当须避之。十三、行不得垂手掉臂。十四、在道不得共女人行。十五、在道不得共尼师及女人共语。十六、不得与吃五辛饮酒人同行。十七、不得入屠家及酤酒家，除请召。十八、不得入无男子家，除请召有伴则往。十九、不得入炫卖女色家。二十、入俗家坐起具四威仪，当令俗人生善。二十一、常须护净。二十二、设是惯旧俗人家，若欲入须打门然后方入。二十三、不得共女人语话。二十四、不得邪命教化，击发俗人令其惠施。二十五、不得自赞己德，毁余比丘。二十六、不得喧笑。二十七、不得说世间闲事，当须说法语增其善心。二十八、当护俗人意，勿令失敬信心。二十九、发言慈善，不得麁犷。三十、常摄六根，不得放逸。

上来教诫，略述如斯。余有行相，具在戒本。当须殷勤请问，随戒辨相。则甘露灌顶，醍醐入心，利润无涯，师承有本矣。

教诫新学比丘行护律仪(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