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1800 [cf. Nos. 1043, 1801]
请观音经疏

隋天台智者大师说

弟子顶法师记

此经从人法以标名，人是至慈之大士，法是至良之神呪。人有二义：一通、二别。别是观音之胜名，通是菩萨之嘉号。别又二义：一能、二所。请字，是标能感之群机。观世音三字，是标能应之圣主。法有二义：一用、二体。消伏毒害，明其力用。陀罗尼，明其正体。体有二义，此间名为能持能遮，持于三义、遮于二边。用即为三，一事、二行、三理。事者，虎狼刀剑等也。行者，五住烦恼也。理者，法界无阂，无染而染，即理性之毒也。故言从人法以标名焉。

经前玄义五重(云云)。名者从人法以为名，灵知寂照法身为体，感应为宗，救危拔苦为用，大乘为教相。

名者，众经皆有通名别名，此经人法等是别名，经之一字是通名。所以有此通别者，三义往简：一教、二行、三理。教者，声闻不同，诸部名异，异故是别；然同是佛口所说，非余弟子人天所作，是名通。约行者，入道多途非唯一种，观门有异修习亦殊，是故言别；契道之时同归一理，是故论通。理者，理是一法，多诸名字，或云真如、实际、实相、阿黎耶识种种名字，名字既异所以称别；同名一理，是故论通。今就别名，复为二：一人、二法。人法相成，岂得相离？今欲令易解，故作两释：先明于人、次明于法。人者即为二：一能请之人、二所请之人。请之一字是标，能请之人即是有机之徒感于菩萨。观世音三字，标所请之人。今明能请有三义：一为自故请、二为他故请、三护正法故请。并出下文，如斯那等是自请，如月盖是为他请，七言偈是护正法请。复次自请是摄善法戒，为他是摄众生戒，护法是摄正法戒。若得意，只三请还是一法。何以故？如欲使自身戒定慧明净，即是摄善法。若己定慧净，能利益他，即是摄众生界。是故《华严》云「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故知三法是一也。今作三者，随行者意，逐其傍正，或时自行为正、余二傍(云云)。自请复为三：一延请、二祈请、三愿请。为他护法，皆具延、祈、愿三请也。此之三请，只是机感之因。用延、祈、愿三请，即对三业。延即屈伸俯仰延致之义，即身业请。祈即发口干求，即口业请。愿即要心处所，即意业请。皆出下文，如五体投地是身业，四行偈明大悲覆一切是口业，一心一意是意业。复次，延即是请人，祈是请法，愿是总人法。今就延请又为三：一标心请、二约行请、三约证请。标心者，如域意祈求专诚致请，机成则感大圣也。行请者，如人虽不标心，但其三业无瑕、身口纯净，大士自然感应。证请者，如其修念佛三昧现前时，十方诸佛悉皆现前。身业既具此三请，口意亦尔，合有九请。自既有九，为他三业亦有九，护法三业亦有九，三九二十七，足前十二合有三十九请。能请既有三十九，能所合辩即有七十八种也。能请之人即是十法界众生，十界之中九界论请，佛界须料简。

第二明所请之人，即是观世音也。此又为二：一通、二别。别即观世音三字，通即菩萨两字。亦约此通别明三义：教、行、理。教者，菩萨皆具众德、普修万行，为逗物设教，各立一名，如文殊以妙德为称，弥勒以慈心为名。此菩萨以观智标号，至论三德妙理，亦不异无缘之慈、一切种智，但逗物宜闻，各举一名耳。各举故论别；从初地至后等觉，同是因地，故称通约。行者，万行皆修趣，举一行为首。如五百比丘各说身因，亦如三十二菩萨各说入不二法门，是故论别；同入无生至理，此处不殊，故言通约。理者，无相一理，多诸名字，名字各异所以亦异，是故言别；异名异说不离于理，是故言通。今释别名得观世音称者，即为二：一总释、二别释。总释又二：一破、二立。破者，观是能观之智，世是所观之境，从境智得名。今问：此境智为当自境故境、自智故智？为当是由境故智、由智故境？为当是境智合故境、境智合故智？为当非境非智故智、非境非智故境？若自境自智，此是自生等。此之四执，皆如《中论》所破，堕在自他四句中。复次有此四见故，具有六十二见。见故是受，受有三受，三受故有三苦，乐受则爱、苦受则恚、不苦不乐则痴，三毒等有名等分。从此四分开出八万四千尘劳，即是集谛。以集故能招感生死，苦报不穷，即苦谛自生。见中具六十二见，四分烦恼、八万尘劳，苦集流转，余三见亦尔。故经言「众生处处着」，即四见所起苦集也。今时人尚不识自中所起苦集，何能破他生共无因等诸见苦集？以其不识四句中苦集故无道，无道故无灭，故令生死浩然，是故不用。第二立者，今所明境智，非自、非他、共、无因等，毕竟空寂，言语道断、心行处灭，何境何智之可论？有所依则有所着，若无四执则无所依倚，无所依倚则无受，无受则无集，无集则无苦。问：若如是者，亦无道灭。答：如此破四执之见，故知句句中九十八使，名识病、名苦集。于四见无滞阂，名识道。知四见皆是污秽五阴，是见依色，不净不受，名为念处。勤断见增道名四正勤、道品等。又正勤心觉了四执即佛宝，了达法性即法宝，与实相和合即僧宝。如此观时，四谛三宝宛然假名。以无所住心，四悉檀意赴物机宜，假设方便而论境智，则有四种：一因缘境智、二假名境智、三四悉檀境智、四不思议境智。因缘者，或从自生、他、共、无因等四种因缘而明境智，故经言「一切法从缘生」也。二、假名者，若实者则不可立，以其浮虚不实，假名施设，如破瓶斩首等但有名字。故云「是字不住，亦不不住，无所有故。」故名假名境智也。赴缘四悉檀者，法眼明了，深识机宜，逐其乐欲便宜对治，第一义而为立名，则以出假名道种智中所明境智。不思议境智者，法界之理虽无境智之二，而论境智。故经言「不思议智境，不思议智照。」境智不二，不相妨阂。此之四种，欲拟四教所明境智也。今观世音，久祛四执、慈悲普被，应物立名而辩四种之号也。故经言「我于三乘亦无志求，欲求声闻(云云)。」

第二别释者，又为二：一明境、二明智。今言境者，即是三谛三境：一因缘俗谛境、二真谛境、三中道第一义谛境。此之三境为智所观，即为四：一者观因缘观，观俗谛麁事。二者观因缘俗谛麁细，空无所有无非幻化，即是入空观。三者分别俗谛，万物方圆长短四微好丑细事无滞，即是出假观。四者观真俗之实相，是中道第一义谛观。故《涅盘》云「十二因缘有四种观。」《中论》偈云「因缘所生法」，即空即假即中之谓也。但此之四观，终是三谛之境。

问：俗谛何独开为二观耶？答：俗境有麁细，故开为二。又问：俗有麁细为二观，真亦浅深亦应二观。答：俗是事，故得为二。真是理，理则无二，是故不开。

约此四观，亦明自观、化他、护法、标心、行证等观(云云)。

次明智者，又为二：初明智义、二通对诸法。今明智义者，观因缘俗是世智，亦名名字智，亦明等智。观因缘空观，亦名二谛观，亦名一切智出假观，亦名平等观，亦名道种智。中道观者，亦名一切种智。世智是世间之智，但有名字，凡圣通用，但此智不能出生死。菩萨观因缘时，于此观中具行六度慈悲喜舍，来成胜解具一切法，然后坐道场，三十四心断烦恼。如旃延子所明菩萨义，即是三藏境智观音。若观因缘空，不同二乘取证，有善方便，虽行于空不住于空，而修万行慈悲喜舍，成满誓愿。从初心断结乃至十地为如佛，即通教境智观音也。若观假名不同通教，但从空出，此中明知空非空，破空出假，以四悉檀具修万行，断除尘沙无知之惑，登初地断无明乃至十地行满，即是别教境智观音也。圆教中道者，不同别教次第观理断无明，此乃称理之观。理既三谛之境，观亦三智之观，从初至后三谛圆观，初住已能、五住圆除，乃至四十二地无明究竟，称为妙觉观音。约此法门圆观三谛，故称圆教境智观音也。

第二通对诸法者，此之三智亦对五眼：照俗谛麁报色，名肉眼；照俗谛细报色，名天眼；照真，名慧眼；照假中诸道根性有别，一切药病尘沙法门，名法眼；照真俗之实相，名佛眼。此眼观三法是一而异名，开合四观、五眼、三智(云云)。此之三智，今合四教。因缘法是三藏教，即空是通教、出假是别教、中道是圆教。如是广类通诸经论，异名法相皆融会入三智之法，无不收摄(云云)。世者，即是十法界。差别隔异故言世。世是色，色即观世身。四心是意，即观世意。音是机，即观世音。一界之中有自、他、护法。自中有延、祈、愿。延中有标心、行证等。一界有三十九，十界有三百九十观也。

次释通名。言菩萨者，具名菩提萨埵摩诃萨埵，菩提名道，萨埵名成众生，摩诃言大。《释论》云「菩萨初发心，誓度于一切，能忍成道事，不动亦不破，是心名萨埵。」以菩提是成就众生道，有种种成，因缘道、空道、第一义道。道语则通，通称为菩萨也。又于诸道中又言通别。若直修因缘道，止是人天乘，此道则通。若能起慈悲誓愿、万行庄严，是菩萨道，此道则别。今菩萨遍观诸道、遍行诸行无不周普，岂有舍一取一？经言「五眼具足成菩提。」然菩萨于诸道，亦不作难心苦心，亦不分别我行是道不得是道，分别出自前人之情。希向既殊，修行为机亦异，感降不同。若作三藏教，学者自感三藏之观音；乃至一心具万行，学者自见圆教观音。故经言「随诸众生类，为之立异字」也。他人问：三业俱观，身口若为观？答：圣观智观前人身口非是身口，观前人也，意谓通亦得。

第二释法，即消伏毒害陀罗尼也。消伏者，消名消除，伏名调伏。故经言「消除三障无诸恶，五眼具足成菩提。但除其病，不除其法。」譬如蛇虺有毒，但除消其螫虿令不侵人，不可殒命也。伏者调善，令堪乘驭。伏三障之毒，为入道之门，随应得度而度脱之，故不须断。复次消有二义：一消除、二消灭，即对断烦恼入涅盘、不断入涅盘也。伏亦二义：一除伏、二平伏，亦对断不断也。如《金刚般若》云「如是降伏其心」，降是消义，具二种消伏，是二种伏也。毒即三障，文有三番明呪：初云净三毒根，即烦恼障；次云破恶业，即业障；次云游戏五道及八难苦，即报障。通论三障，其相如是。但别明不无轻重之殊，即用三呪消伏其病也。历四教十法界，除三障陀罗尼者，如《释论》云「陀罗尼中，无阂陀罗尼最大；三昧中，王三昧最大。」此翻言能持能遮。持者，持名持义，行证化他正法等。遮者，遮三障。遮三障名消，持名义为伏。呪，即是愿也。经者教也，如旧释。此对四诠教(云云)。余四重玄义(出余疏)。

感应为宗者，以十法界众生三业为机，备于四句(云云)。分文为三：从如是至令得无患，是序分。第二、从尔时佛告长者至如除重云生诸佛前，名正说分。第三、从佛说是已去讫文，名流通分。或时正说讫后番呪令不横死，为正说分。今依前生起，三段如别文。今就序为三：次序、由序、述叙。居一说之初名次序，神光骇集名由序，言论激发名述叙。引例(云云)。三序之中复有通有别。诸经同有次序，故名通。由藉各异，故言别。如是者，如旧解。大林者，是第一义，包含二谛故名大，万德丛聚故名林。精者，无八倒故名精。如《涅盘》「观色不净，因灭是色，获得常色。」一阴通除八倒，五阴合除四十倒名精。空于二边，毕竟空故名舍。亦是住十八空理故名舍。重阁者，重空观也。空生死，涅盘也(云云)。

就第一列声闻有五(云云)。如炼真金，是总叹(云云)。澄即叹定，静即叹慧，具足身心诸定也。色界四禅为身定，无色四空为心定。前三背舍是身定，后五背舍是心定。故知得解脱者，身心澄静也(云云)。

第二列菩萨众(云云)。大智去，有六句：前四是约因叹，后二是隣果叹。大智者，是慧庄严，名为解，亦名为目。调伏诸根，名福庄严，名为行，亦名为足。目足备故，入清凉池。若约四种明智者，三藏以四谛智为大智，通教以空慧为大智，别教以道种智为大智。亦可二谛智为别大智，圆教以一切种智为大智。一切种智亦有一切智，此是总别之异名。例如四谛十六谛，四六不同，二乘义一切智(云云)。本行者，若修行为语，从行以入理，理则为本；若化道者，从本起行。如《般若》中百二十条劝学，欲得佛法皆学般若。般若即是诸行，故知般若是行本。如如意珠出生众宝，若无此慧解，则不能起行要。因有解立行，故智为行本。皆成者，还约四种论成。非但解成，亦是行满具足(云云)。调伏者，是明福德，故《大经》云「福德庄严者，所谓六波罗蜜。智慧庄严者，所谓从一地乃至十地智慧。」今依诸度以释，调伏诸根义也。如《金刚般若》明檀义，初约眼根辨法相，谓不住色布施。若住色此名眼悭，舍色名檀。檀义摄三，资生无畏法，故约檀明义，余度自显。又经云「福德庄严者，有为有漏。」此即斥无方便者，亦是福德不趣菩提因。实相慧导此福德以成正觉，以有慧故，眼色三事皆空。若是但空，复成声闻无方便空。菩萨以不可得空，是空亦空，无染不着，而能于眼空中慈悲方便，行诸万行通达佛道，导成福德趣于菩提。但眼之本不空不有，即是正因佛性。了此眼不可得空，即是了因佛性。能舍一切尘劳而行，布施事中诸用功德，即缘因佛性。约此眼根明三般若、三解脱、三法身。在眼中亦约四位调伏诸根义，于色中不起恶不染，即因缘中不着色。眼中檀义，若知色空如幻，即通教中调伏眼，舍二十五有檀义。知色假名，分别一切色诸法相，而不为诸惑所惑，即别教调伏眼，即出假舍无知障明檀义。若知色非色不二、本性常净，即中道调伏，乃至诸根调伏(云云)。如《思益》云「不为六尘所伤名尸，能忍违从之境名忍。」于因缘六尘不染名生忍，于空中不着违从名法忍，出假名中不着违从名法忍。圆教中，违从不着，名中道忍。舍六尘，不染六根，名精。念念入道，名进。亦于四位中明不杂，辨精进(云云)。离忧喜苦乐诸根，故名禅。初禅离忧根得觉支、二禅离苦根得喜支、三禅除喜得乐支、四禅除乐得不苦不乐得舍支，是名眼根中得禅。若如大乘菩萨，眼根入正受，耳根三昧起，即是于六根具禅。般若者，根尘识三事是不可得，了达究竟尽即般若。如是于眼中方便修六度、具佛威仪者，即八相成佛道之威仪。论四位中智慧觉了，得八相义而非具，但名隣果，等觉方是具也。心大如海，如论四位所约，各有大义而非究竟。今中道正观具三义，广深含众流乃名大海。今正智照十法界相名广，彻真源故名深，摄万法故名受流。正观乃名大也，列名皆的的中道观判名也。宝即实相实智也，月即亏盈半满方便权智也(云云)。月光，约智断二德也。跋陀云贤首，等觉是众贤位极故，佛圣首圣极故(云云)。

第三列凡夫众，即有八部，名四种众。当机，是五百及后得道者；发起，是月盖、舍利弗等；影响，是上列二万及八部中权者。结缘者，是当时无益，后世得度人也。又作乘急戒缓四句(云云)。

第二、由序者，从毗舍离去是由藉序。就此为二：一病相、二明病由。文中说因之与病，乃是假事表理，岂可止就事解而不深推？即具两释：就事，舍离翻为广严，具如《净名疏》中释。明诸病者及病相不出此国也。病相，即是眼赤如血耳脓等是也。此病相是五根之相，眼主肝、耳主肾、鼻主肺、舌主脾、口主心，化为麁澁，是身根病相。如人食恶食纳腹内为病，即是主身根。以五根病故，意识昏迷，故云如醉，即是意根病。良由五根不利，致五根病恼。亦可是病从五根入，五脏伤坏。病由者，即是五夜叉恶鬼，为是鬼故，致令国人疾恼，故言病之所由。就理释者，法界之国无边名广，性善庄饰是严义。十种行人，不出法界。十者，分段有八：一受苦报人、二修世间善法、三修声闻、四修缘觉、五修六度、六修通教、七修别教、八修圆教。此八在分段未断惑，造心之始各修诸法，而有爱见之惑，致六尘伤坏六根而致病也。变易土二人，即是分段尽，来入别位三十心中，或入圆位初住中。此二人，地地之中皆有爱见。若别教，有净妙五欲之爱，四句见佛性不融之见。圆教有佛爱、菩提爱、顺道爱，四门见佛性等见，皆是爱见义。由是见故，于五根中谓色是常是无常等四执，谓是事实，余妄语。而作四执之解、推理之心，皆是病义。于五根推理，名为夜叉。生五见故名为眼。钩牙恶业从下向上，伤害于人，吸人福德智慧精气。以是恶业，故言面黑如墨。

第三叙述序者，从城中有长者去为三：一敬仪、二叙病、三请，如文。耆婆，是世医。妙术不救者，就世间妙术为四：一因缘事相中明妙术，即医方神仙禁呪等术。二空见外道无因无果，谓此为是为术也。亦有亦无、非有非无，外之妙术。此四种妙术，世医所不能救治，爱见之病故，令五眼不明。五分之身羸损、福慧之精消歇，五见爱夜叉所蛊害，故请观音(云云)。

第二、从尔时佛告长者，名为正说。三序既足，弄引义成，是故正须利益，故言正说。就此为五：一示能除毒害人方所、二劝长者三业祈请、三因光见佛三圣降临、四具㯫枝净水、五说呪治病有生起意(云云)。就初示方所为二：一示方所、二列名叹德。言不远者，西方去此二十恒河沙，何故言不远？一解云：于凡是远，于圣不远。今解不尔，若机缘未熟，虽近而远；若机缘熟，虽远而必应，故言不远。西方者，佛法之中乃非时方数，阴持入所不摄，但随俗故，亦有时方，使人信受。言西者，若依五行，西即是金，金王决断刚直之义。若对四谛即道谛，道是能通，用智慧见理。此言彼有大智观音，能以无阂陀罗尼消此之毒，故西方用表道谛也。又解云：日从东出而入于西，此明东土释迦能发生物善，西方之佛能断除众生之惑，生灭两机在此二土，故言西方也。无量寿者，佛有二种无量：一生身无量，此则有量之无量也。二法身无量，此是无量之无量也。今释迦、弥陀俱是法身之无量，此化缘短故，故生身是有量；彼佛化道长，非人天所知，故生身是无量而实有数也。耆闍凛师解云：释迦为应，彼佛为真。执应不能除毒害见，真则能消伏毒害。今不用此解。但此土西土同是应佛，净秽相形故有优劣。若作真语，不复得移动。辨其优劣，若彼是真佛土应极净，此则不可。若作本迹语，此为迹、彼为本，本迹相传望，此语则宽。虽然，今亦不用，那知释迦是迹、无量是本？二佛各有本迹，那互为本迹？此又不可。今明此土为秽、彼即为净，今秽国众生见思毒害，欲借净土来破其病，是故请于彼佛。国土相形互为优劣，破惑互有消除。如十种行人，作意祈请方法不同，是故观音十种垂应有异。此亦十种西方、十种祈请、十种消伏毒害也。

问：何意请彼佛耶？答：此土请释迦，为消伏之因。彼佛二菩萨为外缘，因缘应在二佛，故劝令请。又就彼佛表如来法身实相之境，观音表中道正观之智，大势表福德神力熏修。但圣人皆具三德无不具足，今各据一门的当为语，三人各从一法标名。今欲消伏毒害，必须胜境显发法身，亦须智慧照了除惑，亦须福德资成智慧，是故三圣俱请。

问：若三圣俱请，何意独标题称请观音？答：正言智慧是除毒之对治，对治义强，总略为言，故止标一人，得意具三义也。

恒以大悲者，是叹也。三圣俱有大悲俱悯俱救，然而别说如来，以大悲为法身之境，观音为智照，大势为福力冥熏，然而皆具悲悯救济也。

第二、从汝当五体投地去，劝示祈请，申三业之机。大圣乃当常欲济拔，为外缘无创之者毒不得入，应须内因，故令运三业为机也。事解五体投地者，众生之本体一，义同父母，是故虔恭尊敬归投于地，表欲报恩之相。理解地是一实相，若与萨婆若相应心合，故名为投地；若离萨婆若，名不投地。如人谦卑恭谨，是则投地致礼，与常理合；若傲慢逆理，礼则不施。今明五体，即表五阴：左脚是色、右脚是受、左手是行、右手是想、头是识。何故尔？受是心神之法，为阳，如右脚。戒是色法，无作冥密，如阴，表左脚。故言左阴右阳也。想是推昼前境，是阳，如右手。行是思数，如阴，表左手。头为识者，五识在头能了别，故对头。若离萨婆若而起五阴者，此是平倚五体，不归命观音，毒害不消，名为惑，是故沈沦生死，为五受阴所害。若依萨婆若心地者，即得五分法身之五阴，戒是防护七支，故是色阴。定是受者，如经说「三昧是正受」，定意开出，故定是受阴。慧是悟虚智，即想阴。解脱即是行阴，行阴招累故，解脱无累，对之解脱。知见即是识阴，识阴能了别故。以五分法身，代生死之五阴，故《涅盘》云「因灭是色获得常色，乃至受想行识亦复如是。」即是萨婆若心，故名五体投地。五体归命，能令毒害消伏，名之为解脱，则出生死萧然累表，故言五体投地也。烧香散华者，香即薰馨，遮掩臭秽，表于智慧断结毒害。香即智慧也，亦是止善。散华表定，定是福德庄严，如华能严饰雕丽，故用华以表定，亦名行善。复次华以表慧。何以故？华是可见法、慧是照了见理之法，用华以对慧、香以对定者，香是冥熏对定，有寂静之义，故用对定。何故作此互判？此是通释定中有慧、慧中有定。若别对者，法身皆名为慧，此中岂得无定？七净之法皆名为华，此中岂得无慧，而别对定慧也？故言化训灭五阴、拔断十二根。复次烧香对无作善，无作因作而发，不须更作任运常起。亦如人受戒，作意发得无作，任运常能破恶。如烧香时，止用火为缘，即便烟香任运遍满，故用香对无作善。华以手散，若不运手华则不散，此对作善，若不作善则不生。既表无作、作两善，定慧亦尔，明此约十种行人故用对此(云云)。合消伏毒害意。系念是劝意业，所以先意后口者，先须域意然后口宣。言系念即是默念之请，作礼即是延请，口请佛即是祈请也。系念之法若能调和，不风不喘不气者，名之为息。十息为一念，凡百息为十念，能如是者，下根人即得心定乱止；中根人得细住；上根人即得未到地定，于未到定喜发诸禅及诸无漏，或于此定见十方佛。念佛三昧乃至一切禅，多约未到定发得也。即将此数息，约十种行人。若数息调适，能令身心安静四大调和，即是消伏果报上毒害。若数数时能令善心开发恶心调伏、烦恼恶业俱息其世者，即是人天数息。若观此所数数息，是风气四大之强者，故言此身无住风力所能。风气即是法色也，能观之心王即是识，领受此数即是受缘想。此数即是想，其余诸数即是行。数息中具五阴，即是四念处观，名声闻数息。若观息是过去无明因缘所成，致现在果报，息三世因缘，即是缘觉人数息。若观息不保不爱无所着名檀，不于数息起不善名尸，能安忍耐此数息名忍，念念相续名精进，知色数法在缘不谬乱名定，照了数法分明分别是风是喘识邪正是智慧无相等慧，即通教数息。别修数息，不定空、不定俗，中道佛性前后观之，即别教数息。若圆观此息非空非假，一心三谛圆说，即圆教数息也。

第三因光见佛，为二：一、见佛；二、三圣降临。今言于光中者，即是释迦放法身之光如如，智慧之光照了，因此法身得见应身也。如来神力者，或可是释迦力，或可如来只是真如之法，此真如有神力，乘此神力而来，故言神力。不动舍离至实相之法界广严之处，住此地悯众生，为除毒害。城即法界，取其防非。御敌之用为城门，即不二门。住此门不动，令众生得入此门，到法性城也。金色照者，如如即智，还照如如境。

第四、即具杨枝净水者，此是劝具两因，正为机感也。杨枝拂动以表慧，净水澄渟以表定。杨枝又二义：一拂除，即对上消义；二拂打，即对上伏义。又拂除对消灭之消二，拂打即对消除。净水二义：一洗除，即对消义；二惺悟，即对伏义。水又四义：一洗除、二润渍、三惺悟、四安乐。洗除对消灭之消，润渍对消除之消；惺悟对除伏之伏，安乐对平伏之伏。复次洗除对消伏毒害、大悲拔苦是慧义，润渍是大慈与乐是定义；惺悟是慧义，安乐是定义。明此约十种行人自各有定慧，拔苦与乐各有消灭伏义。例作(云云)。旧约此经文，为忏悔方法，制为十意，常所行用。八意出在经文，一一检取。一庄严道场、二作礼、三烧香散华、四系念、五具杨枝、六请三宝、七诵呪、八披陈、九礼拜、十坐禅。释此十意，备作事理(云云)。

第五、从大悲观世音而说呪曰去，为三：初、从此去讫平复如本，明消伏毒害，是破烦恼障。第二、从世尊重请观音去，至如鹰隼飞，明破恶业障。第三、从系在囹圄去，讫现前见佛，说六字章句已去，破六道治六根，俱是破报障。通论三障，皆是毒害、皆是烦恼、皆是恶业、皆是报法。若别论，不无轻重，分为三障，三处经文悉具三障之语。今就别明义，判三呪破三障。此有两义：或有人三障，而悉须三呪破之。自有人虽具三障，而烦恼最重，若破烦恼，余障弱者自消；或业重或报重，是故随其强者破之，弱者随去。或有人虽破烦恼，业报犹在，如罗汉虽破子缚，而犹有偿狗啮，除者例尔。或除一障余者皆除，如经言「若断一法，我证汝得阿那含果，所谓贪也。」非是断一能得此果，乃是断其重者，轻自随灭。复次三呪治三障对三根人。初呪对上根十种人烦恼毒害，次呪破中根十种人恶业毒害，后呪破下根十种人果报毒害也。毒害之名通此三根，能害法身慧命故。今从别义，更立破烦恼、破恶业、破报之名。就理无胜劣，行人修进便宜而为胜劣。类如法华三周说法，通名开三显一。初说当开权显实之名，第二第三亦复如是。而论别，更加法譬因缘，即此三番呪通别之意也。自有人取后一番呪为正说，即是兼于总别而治三障也。若不取后呪为正说者，只于前三呪之中各作正旁，即兼得总别意也。今就初呪为五：一劝三业为机、二叹呪体用、三正说呪、四明行者得益、五舍离人平复。就劝机为二：一经家叙、二正三业致请。三称三宝是通为众生作消伏之所，观音是别缘，是故请三宝复有通别，所以三称。或可欲除三障故，或可表三周说呪故，或可表三释故，须三称也。三业如文(云云)。四行偈为二：初二行正请，后二行结请。初为二：前一行总请，后一行别请。初一句标自请，次三句自他请。苦厄者，约十种行人皆云苦厄(云云)。不独苦在身上眼赤耳脓之厄也。大悲覆一切者，非止覆舍离城中之苦，亦是覆十法界人，故言一切也。普放光者，即是请大智光明为调伏柔善，灭除无明痴暗即消除。如《华严》又放光，或除悭除恚等，种种所治。今此智光，亦治十种行人之毒害也。无明既尽，如覆大地，即顿除惑；次第除十人惑，即渐除惑也。次别请，即是别标三障。杀害苦者，即是毒害恶业也。由毒害故，所以招苦报，是故言害，历十种行人中明恶业毒害也。如魔喜来恼行者，或将空来破其有中修行，令堕二乘，害其菩提之善。或将散善布施来，破其空无相无漏善，令堕人天中。皆是害义。二障如文。必来是欲降施大乐者，请大慈大慈调伏柔善大乐故。前是大悲拔苦，是消灭义；若世间苦报得除亦名为乐，人天善成亦名为乐。如是等分有乐义，而不名大，至得常乐圆教之理方名为大乐。能请语长远，故知不止请于舍离城报苦一种也。次二偈语慈父者，十种行人皆名众生世间。而有父子义者，同有佛性。如来藏理，是正因性。昔经世世相随，或作诸功德，低头举手随从化道，即是缘因性。但未有了因。而今结缚得灭，为说消除毒害平复如本，岂非了因性。三种天性相关，得为父子。故请云「世间慈悲父，免我三毒苦。」当知请父甚广，岂止事中报障耶？病除为今世乐，未来当得道为涅盘乐。未来有余涅盘为今世乐，无余为后世乐。十种人当分得道为今世，究竟涅盘为后世。余诸乐非大乐，究竟方是大乐也。

第二称叹神呪，为二：一叹呪体、二明用。从白佛必定去，是叹体。即是实相正观之体非空非有，遮于二边之恶业，持于中道之正善，名实相呪体也。此体具于三德，不纵不横。文云「三世诸佛陀罗尼印，即是法身实相之德；必定即是师子吼，决定说般若；吉祥即众苦永得尽，普令各解脱。」以此三德叹陀罗尼体也。又必定名师子吼，消灭拔苦义。吉祥是善利之词，是调伏与乐义。故《大品》云「是大神呪、大明呪、无等等呪。」呪只是愿，佛说法时愿众生如立是呪也，譬如螟蛉，故诸经皆是呪也。中道之呪遮于二边伏空伏有，破于二边灭空灭有，即是消灭伏之。亦有余伏平伏等意(云云)。呪亦是愿，亦是禁呪呪誓，亦是呪术，术法尽与十行人，毒害相应，密能消伏，诸佛祕要不可思议也。三世佛印即是实相印，印定诸经，故名呪体也。闻此呪者，即是明用。如不识药，未知其良；若不明用，何知力强？苦尽是消灭，得乐是调伏，远八难是消灭，得念佛定是调伏，调伏柔善。感见诸佛。乃至有见无见，四见横计不顺于理，皆名恶业。二乘空中所见，三藏四门、通教四门，皆未顺理，亦是恶业，今此中道神呪悉能消伏，当知此呪神用广远。

第四、持者得福，如文。

第五、平复如本，约十行人明如本。此报身无明之病，今病除如本。本修世善之心，无恶业之害、五尘之病，今还复人天善本，修四谛求涅盘。以无见爱，今得前心，故言平复。乃至圆教亦尔，本是法性净照，起五住妄惑之病，即病除与法性等，故言如本。

第二、从尔时世尊怜悯去，是破恶业呪。就此为三：一如来重请、二观音奉命说、三佛述成。今言佛请者，非是自请，是为他护法耳。请字有二音，若作净语，可施于下，如天子请百官。又经题呼为净，可施凡下，若作请语重。两语随意消息。今意重说消伏毒害呪者，从通为言。又破恶业呪者，从别受称。如前(云云)。

第二、正说呪为二：一正说呪、二明力用。一说呪言承佛力者，承于如如大觉之力也。更称三宝，义同前。一切怖畏者，即复为二：一总明呪力用、二别释。今言一切怖畏者，一、历十种行人，各各有怖畏也。二、作恶鬼虎狼者，例如《金光明》，初地至十地皆有虎狼师子之难。此中十人乃无事中虎狼，约烦恼法为虎狼也。别释者，从破梵行人去也。十恶业者，十恶是性戒，受与不受俱是罪，不同其余遮制等戒。如比丘草木戒，受者犯得罪，不受犯不得罪。今取性重者呪力能令清净，轻者例灭。设者，有二义：一假设设、二者但设设。性净之理本无恶业，今起恶业皆是虚假，实来破虚皆使清净，故言设。此明除虚妄之假也。但设者，但有一法是业种类所摄者，无问重轻，此呪皆能破之令清净。《大品》「设有一法过涅盘者，亦如幻化。」此条然言无，如十九界等毕竟不可得。今言假设，不妨有浮虚之乐，与《大品》设语乃同复为异(云云)。现前见佛者，见佛三昧为种。地狱人念佛时，感见形质不同，乃至人中所见、二乘通别等菩萨，所见各异。凡约十行人明见佛不同，三昧观法亦异(云云)。

从佛告阿难去，是第三佛述成。就此为四：一述功能、二劝行法方轨、三引证、四结成功能。就明功能中，能除二种患难，身无患、心无病，从凡夫地乃至等觉，犹一生，在皆有身心。于分段中具三涂身心，人至第四禅为身病，四空有心病，故知苦乐随身至四禅，忧喜随心至有顶。若声闻五方便人，具足身心之患，须陀洹虽见谛，思惟尚在，乃至罗汉有余时身病尚在，习气不忘亦是心病。缘觉亦尔。六度通教亦尔。若断分段生变易者，此就无作四谛中五分法身深浅优劣、无明住地心惑重轻，乃至余一生在。三贤十圣住果报，岂非是身？乃至欲得佛无上报，皆是身患无明未尽，佛性不了皆是心病。故经云「因灭是色获得常色」，方无身病。「因灭受想行识，获得常受想行识」，方无心病。还将此身心两患，约十种行人(云云)。火从四面来，此是外火；节节疼痛是内火。事解如文。理解外来者，是见惑横计而生，故言外来。四面，即是有无四见等。此见焚烧见谛解，故言烧身。龙是神灵之物，即表法王，自在设教如龙雨雨，除见惑如火灭，即是信行人。节节疼痛是思惟惑。附理生，如须陀洹人，已得无漏理解，而犹有思惑，故言内火。节节，即是思惟所断九品。欲界九品，四禅四空等处处九品，岂非节节也。前一作信行，龙王降雨。今龙即是无漏心王，发得禅定法水灭思惑火也。明此约十种行人。分段见思可解。变易既有菩萨胜妙五欲，此中自有无作界外见思，例作火义，至一生在(云云)。谷贵饥馑者，事解五谷不收为饥，菜蔬不生为馑。譬解者，远圣不闻道为饥，近则为饱；无正慧为饥，无助道为馑。如《法华》「饥饿羸瘦」，此则事中。乃至人天善，皆例饥饱义。若二乘非饥者，《法华》不应云从饥国来。此则小乘为饥、大乘为饱，约十人传作(云云)。王难者，分段用四魔为难，变易用十魔为难，乃至一生在亦有魔，故言三魔已尽，唯有一分死魔在。恶兽是恶业，盗贼是六根六尘，迷路是邪僻，牢狱是果报。果报二种：一者约诸道明报狱，如人得天往(云云)。二者当分受身为狱。亦约十行人，杻械是定慧障，枷是权实障，锁是得业绳等也。海是生死，或云法性，妄想动法性故。波浪为难，夜叉罗刹是见思，毒药是理境。如四见取理不得而成毒，故法性亦名毒药，亦名甘露。刀剑是无常，三界皆为无常所迁(云云)。第二、从此陀罗尼灌顶去，是劝如法行。经三：一正劝、二示法用、三得益。灌顶者，事解云：轮王欲授位太子，取四海水淋太子顶，而委以天下，故云灌顶。若案〈十地〉云：佛授十地菩萨记，以法性海水，淋十地法王子顶，名为佛受职，故称灌顶也。今明此义。凡有十种人，智有顶可见。佛但法性，无见顶者。余人少分智慧，理极不能思度，名之为顶。若得陀罗尼呪被灌之，即能得进解行转深，名为灌顶。如是约十种人，皆有顶义、皆有被灌之义。唯妙觉身最高极不可复灌，能以陀罗水普灌十种人顶，此十地之顶也。斋者齐也，齐身口业也，齐者只是中道也。后不得食者，表中道法界外更无别法也。中前得啖而非正中，此得明表前方便。但似道之中得有证义，故得啖也，亦是表中道法界外有法也。不啖肉者，是无缘大慈也，故不啖。众生缘、法缘皆有分齐，此无缘无分齐，故不得啖也。灰者，五停心观也。五辛苦辣，是五阴苦谛也。荤气，是五阴中有集谛也。污秽，五阴苦集也。十方佛，是十法界皆有佛性。七佛，是七觉分。第三、从佛告阿难有一女人去，是引证。非是独证，此段亦通证于前，如文(云云)。第四、从此呪功德三障永尽，是结成功能，如文。

第三从若有众生囹圄去，是第三番呪除报障。此即为四：一明说呪之由、二正说呪、三称叹功用、四结成。第一所由及第二正说，如文。第三叹功用，文为三：一明六道六字章句用、二明修因六字章句用、三明六根六字章句用。他释六字者，或言称三宝名是六字章句。此配六字乃足，而不见文中有标章结句之言。或三宝为三字，观世音为三字，此于诵持为便。上文不标章结句，若以此六字者，处处皆有，此义则通。今皆不用。今明六字章句者，案经文有标章结句起尽之文，约义为便，明六字章句。今案经对六道、六妙、六根等，以明六字章句。如《大经》对二十五有，明二十五三昧。今对六道明六字章句，成消伏六道之害毒。于义为便，所以明此三种章句。此三种六字，凡有三处六出：初、明果报六字章句者，说偈竟即云：若有四部闻六字章句去，便广说六道中拔苦功用之事。后结句云：若有闻此六字章句。次明修因六字章句者，如斯那闻六字章句。观心心脉者，广明六妙，后即结云：此大精进勇猛宝幢六字章句。三、明六根六字章句者，从舍利弗在寒林中，斯那问眼，眼与色相应，云何摄住者，广明六根。后即结云：闻此六字障句，数息系念净行之法。此即三种起尽，文义冷然，故依此为判也。第一、明六道六字章句者，六道是果报法，故六道是六字门。一道之中分别有无量种，即是章句。观音又照六道实相，得陀罗尼究竟旨归。如《大经》云「二十五有，有我不耶？答云：有我。」我即佛性，诸佛菩萨穷此理性，于诸道中而得自在，故能以陀罗尼力，消除六道三障之毒害。今此中偈但列五道名，若依旧解五道者，但合修罗为一鬼道，若开即成六道。今文正明修罗为一道。复明饿鬼道而不辨天道，不知是翻者脱落？不知更有别意？今斟酌者，或可天道苦少，且明下五道耳，故不论六。又长行中则有六道义。何以故？如云从迷失道径去，乃至妇人生难，此是人道。此呪巍巍，能免地狱、饿鬼、畜生、修罗等苦，即是四恶道。八难者，即长寿天是一难，此语即摄天道，故具六道。又偈中云「普教一切众，令离生死苦。」若尔者，一切之言即是摄得六道(云云)。今约六道段中为四：一明拔六道苦恼难、二明得失、三说偈、四结，如文。从今世后世不吉祥事永尽无余，是明失也。从持戒精进皆悉具足，是明得也。又二义：一明得念定总持诸法，次明得见佛得旋陀罗尼。得陀罗尼者，勘《法华经》，明位即齐佛。如无生忍，此即似初境界(云云)。第二、从王舍城斯那去，明修因六字。此为二：一通、二别。通中又为二：一略观心心脉者，若事解，只赤肉之心一身之主，由是心脉能开出一切脉。能开之心，一身之主，由是心脉能开出一切脉，以通成一身，具如通明观(云云)。此即是因缘释。心义若空，共一切世间中，无不从心造。心如工画师，造种种五阴。种种五阴由心故有，心无故一切法亦无。心不有，一切法不有；心空，故一切法空(云云)。虽一切法空，而有诸脉名字假名差别，从一心脉乃至无量诸脉，皆能通达而无滞阂，此即达心脉是假名，故一切法皆是假名(云云)。心脉若定是空，空不可假；心若定是假，假不可作空。当知心脉不空不假，当知一切诸脉亦不空不假，如是则遮于二边、兼照空假，即是圆观心脉。如是三观，历十种行人(云云)。今约经文作三观者，若有能观即有所观，能所合故即是因缘观也。使想一处，即是入空观也。见观世音，即是出假观也。即得解脱者，即是中道观也。而又云得阿罗汉者，此约十种行人小乘大乘明罗汉，无咎(云云)。第二、从端身去，是广明也。依禅法明(云云)。二十五种方便，俱有事理两解。今正取调五事，明调色、息、心三方便。是此文正方便意。原身之始，始于三事，众生不知三事故名迷，达三事故名解。今为修此六字，故须方便调此三事。从端身是调身，正心是调心，心气相续是调息。端身是约戒，正心是约定，气相续是约慧。此明戒、定、慧调三事。约世间，阳上阴下，随世俗故。右阳居下、右阴处上者，欲将定静之法，镇于阳散也。世俗既有威仪，此即是以戒法禁约麁犷，即对戒也。二阳动相、阴静相，以静镇动，是制乱方便，即对于定。三者右表方便属权而居下，左是实智居上，是则自权而显实，此即表慧。此戒定慧，还约十种行人(云云)。举舌向腭，为防难故、为止言语故。从一至十，是数门。成就息念不外向，是随门。不澁不滑调和得中，是止门。下去是三门，如文。赤肉心起一脉，生四大脉趣四支，各起十脉，合四十脉。一支十脉，复起百脉，就根本合四百四十脉。今但取四支四十为言也。又取头十脉，就根本四脉，故言十四脉。止应舌至鼻，喻如江海通流。若是肝气青、肺白、脾黄、肾黑，唯有心赤而不见，是略耳。诸气来会鼻，失本色，故如琉璃。息细八寸，亦是定将散，表八正道。此中六妙门，凡应有十科意，今只是一相生妙门也。若此中观者，只是通明观也。从佛告此大精进去，是别明六妙门。前六妙门通凡夫，三乘共观，故言通。今三乘未合，故别观六妙门也。第一、明声闻六妙门者，即为二：一、从大精进去，是叹六妙门。从汝等善听去，是劝。劝文为二；一劝、二受行。今明劝者，当自摄身明戒，端坐正受，是定。观苦，是明慧。苦者，只报身是苦聚，生来无主为空。命尽故坏，取此为次也。若无常为初，取念无常也。五门者，此有三种：一、五处止为五门，即五轮禅也。此经云「于节节间皆令系念」，即是其义。二、五方便为五门禅。今明念佛一门，余者数息、不净、因缘、慈心等。而毗昙无念佛，但云界方便破我见，足数息等为五门。今明界方便乃是因缘观，破断常等见，而犹阙念佛，是故用念佛等为五门。此经文云「得念佛定」，即是其义。三、无常苦空无我寂灭五门，即如此文。苦空无常，是其义也。若五轮为五门，一向是系念于色，属定。若无常等为五门，一向就理，是慧。若五方便，合用定慧。复次开五停心观为六妙门，开息方便出随止二门。何以故？数息有三种也，合不净、慈心两方便为一观门，因缘方便是还门，念佛是净门。何故尔？念佛有法身佛，法身即是空理净故也。又合五方便六妙门为三障，数息是报风，故属报障。慈心、不净、因缘治此三障，各有三：如数息是觉观，觉观三种即有三治(云云)。恚有三种，欲有内外(云云)，痴有断常性(云云)，业有浮沈恶境(云云)。如是治法亦有三治之，具如《禅门》(云云)。今经不用此等治，但明一空无相如幻如化，以入实际遍治之(云云)。第二、从寒林中，即是受行。又为二：一奉行得意；二、斯那闻下，简三乘人六门。寒林者，即是无漏清凉也。金是慧，三乘人同入第一义法性理，故如金。第二、斯那问，即是第三番六字章句意也。眼见色即有三种：初一念时，是独头无明；一念转，即与相应无明共起；若顺色即爱、违即瞋、平平即起无记。事中摄住者，但数息，不令三种心起即是也。理中论，若根尘为因缘，析此因缘分分无常生灭以见理者，即如毗昙见有得道也。若观根尘净虚不实空平等见理，即是见空得道。若观根尘无明因缘诸行老死，即是缘觉人。摄住此六根不次第，于义无失。今言色香味触与细滑相应者，五根微细皆寄身根法尘。意根若领纳法尘时，身已虚有诸触备至，故言色香等与细滑相应，细滑即身也。六根例作理释，通别圆意(云云)。地无坚者，如实故言无坚。通教观地如幻如镜像。有坚又四句，责责见细理隣虚，是有；见空即是无见。乃至四句深着不可舍，皆名为坚。今荡此四执、除此四过，求不可得故。言地无坚，水不住四句故。风无阂者，岂无四句质阂。是身出火者，慧解脱人但有无漏火，俱解脱人备有事理火。慧人烧子缚身因，俱解脱人烧果缚身果。见十方佛是声闻，破恶成辟支佛，住不退是菩萨。言服者，结成意也。

请观音经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