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1801 [cf. Nos. 1043, 1800]
请观音经疏阐义钞序

此疏自智者演说、章安记录，古来人师无闻赞述。既传授道息，后学往往有不知其名者、知其名而未尝披其卷者。于乎！斯文之未丧也，一线尔。吾不肖，而实痛焉。吾如默默，则何以传后？遂因疾间，辄约文敷义笔之为钞，凡二卷，庶申明于大旨，开发于童蒙也。既成，乃作序以言其由，复作阐义之名以名之。

皇宋三叶登封之明年，岁次己酉，孟夏哉生明，于南塔上方病中序。

请观音经疏阐义钞卷第一

宋钱唐沙门释智圆述

「请观音经」四字，是疏之别名。「疏」即通名，以解释诸经通名疏故，以别简之，略标四字。疏者，疎也、决也。疎理经文，决择义趣也。然智者释经，解题称玄义、解文称文句，玄文合成一部者则题为疏。今即合者，故题疏焉。

「天台」，所住之山。「智者」，能说之人。昔隋炀皇帝时为晋王，既从大师受菩萨戒，乃依《地持经》立师之号，号为智者也。「大师」者，大乃褒美之词，师者教人以道之称。古者或解行可轨于人，人必称之为大师。暨唐懿宗朝，补署行焉，自兹厥后虽有其实，莫敢召者。「说」者，纵辩而谈，非秉笔制述也。斯文既是弟子章安记录，故不书讳，而书其美号也。

「弟子」者，资则舍父从师、敬师如父；师之谦让，处资为弟。是知弟子之名韫乎敬让。故师召资为弟子，在于让也；资亦自称为弟子，在于敬也。虽有异说，今依《净名疏》焉。「顶法师」者，讳灌顶，字法云，临海章安人。而云顶法师者，此疏元无记者之号，后人状之。故不书其讳，是礼也。如《法华行仪》、《法界次第》，既大师亲撰，故皆自书名讳。至于诸部，凡弟子记其言者，皆云智者大师说耳。又如《涅盘疏》，既经荆溪治定，故亦书云顶法师撰。此为标式，来者宜则之。《礼》云「二名不偏讳」，谓二字之名不一一讳也，故今称顶而不称灌。又如大师之讳智顗，今称智者，止讳一字耳。偏其讳，非古也，后世之节制耳。然则诗书不讳、临文不讳，讲者具称，故无咎也。《法华》有五种法师：一受持、二读、三诵、四解说、五书写。今章安即解说人，故人召为法师也。「记」者，记录师言也。

次、入文。此下分节，科既别行，不复编入。

「人法」者，请观世音菩萨，人也。消伏毒害陀罗尼，法也。若约自行，应先法后人，以诸佛所师所谓法也，观音由悟法成道故。今约化他故，先人后法，以法不孤运弘之在人故。观音说所证之法，治他三障之毒，故经题先人而后法也。

「人是」下，无缘之慈，超彼生法，故曰至慈；道过凡小，故称大士；离二边恶，故曰至良；治障不虚，故曰神呪。大士即能说之人，神呪即所说之法，至慈则显大士之德，至良则美神呪之功。群机，即月盖及毗舍离人也。能必对所，若以群机为能感，观音即是所感；观音为能应，群机即是所应。今圣没所感目为能应，凡没所应目为能感，各从功力以能为称。故知凡由理具三千故能感，圣由三千分显故能应。

「消伏」等者，消谓消除，伏谓调伏。三障，通名毒害。经云「消除三障，无诸恶力。」即是用。又生善故言力，灭恶故言用。此呪消除三障，用也；显发三谛，力也。

「正体」，即三德。

「此间」等者，以陀罗尼是梵语，翻就此方名遮持也。

「三义」，即持名、持行、持义。

「二边」，即生死、涅盘。故知三德之理，即寂而照故能持，即照而寂故能遮。

「用即」下，此疏释题凡有三番，俱论三义：一能说人、二所说法、三经总题。人及总题，在下方辨。法有三义，正在此文，故至别释但直尔解。总别二文互现其义，大师说法之巧也，章安秉笔之妙也。然今部通四教，而三番三义并约圆论，文之旨故、应修门故、深收浅故、佛元意故，说者观者宜乎思择。

「事者」下三文，皆直示毒害，以显消伏。

「虎狼」等者，即经云「逢值虎狼师子，及毒药刀剑、临当刑戮，称名诵呪而得解脱」者，皆约事消伏也。

「五住」，谓三界见为一，三界思为三，足根本无明成五。皆昏烦之法，恼乱心性故，通称烦恼，即名此烦恼为虎狼等。经云「净三毒根，不被三毒」等，即约行之明据也。故下疏释虎狼，引《金光明》十地犹有虎狼之难，盖此意也。修一心三观破五住惑，即约行消毒也。

「法界无碍」者，三谛一心名为法界，生佛互融一一咸遍，故云无碍。「无染而染」者，《净名疏》云「中道自性清净心，不为烦恼所染，本非缚脱，不染而染，难可了知。」即是众生迷真性解脱，起六十二见。考彼言义，允合今文。若消今文，应云法性之与无明遍造诸法，即无染而染。全理性成毒，名理性毒。由理毒故，即有行毒、事毒也。今观诸法唯心、染体悉净，即神呪治理性之毒。即下经云「皆入如实之际」也。若尔，与约行何别？答：前约行者，是约智断。智即能断，断是所断，五住断处名消行毒。今则不尔，专约谛理。理非能所，但由具惑即是无染而染，名为毒害。惑即法性，即是染而无染，名为消伏。是则惑性相待，非关智断。或谓性恶是理毒者，毒义虽成，消义全阙。若无消义，安称用耶？若云有者，应破性恶。性恶法门不可破也。

「五重」下注云云者，次第辨示不假。先、列。

「名者」下，辨示五章。夫释名总论三法体宗用，别论三法教相、分别三法。

「人法为名」者，请是能感、观音是能应，即感应宗。消伏毒害，明其力用，即救危拔苦用也。陀罗尼明其正体，即法身体也。释名总论，其在此矣。

「灵知至为体」者，经通四教，理有偏圆，若论正体唯取圆理。灵知寂照皆法身即照之义，然虽寂照不二，菩萨既从观智立名，以所从能，乃以照义为体。例此，若以止定为名者，应以寂义为体。灵知即法身灵明本觉，寂照谓灵知，是法身即寂而照也。应知三身并常、三谛俱照，从胜从本且指法身。又体性本一，有种种名，故使诸文明体，随文约义名字不同。《法华》正约开权，乃以实相为体。《涅盘》既是示灭，即用性净涅盘为体。〈普门〉既谈二身，乃以灵智合法身为体。灵智即报身，以报合法，二身明义乃真身也。至若今经，三圣降临既表三德，故以法身为经之体。又〈普门品〉明随类现像，此经明圣主来仪，约身义便，故于辨体俱立身名。

「感应为宗」者，月盖致请为感，三圣远降为应，教兴由此，故以为宗。然诸经或以因果为宗，但于今经明义不便。何者？因果语通、凡圣各有。如舍离人致请求救为因，未来证道为果，此凡有因果也。观音昔在凡地为因，今居分证为果，此圣有因果也。今以凡虽有因果，但以感为名；圣虽有因果，但以应为名，故以感应为宗也。

「救危拔苦为用」者，以舍离病苦危若倒悬，以大悲救拔令平复如本，虽亦与乐，拔苦为正。

「大乘为教相」者，包含曰大，运载曰乘，教则圣人被下之言，相则分别同异。虽部谈四教，而三教大乘为其正意。

「三义往简」者，以约修行始终，三义收尽。谓依教修行，行成契理，以三义俱有通别，故有通别之名。此三乃通别二名之义旨也。若以位分，即约教属名字位人，禀教生解故；约行属观行相似，依解修行故；约理在初住，分证本理故。然于约行，复须从容，若论造修犹居名字，的取行成方名观行。凡当辨位，须知此旨。

「教者」下，释此三义。约理约行皆对理性而为通别行别，同归理一名异，唯初约教不对理明。

「声闻」者。声谓所闻之声。教即八音四辩也。闻即能闻之机，用耳识揽别也。《大论》云「耳根不坏，声在可闻处。」机宜既异，所说则殊；所说既殊，诸部乃异。此经彼经各有名故，故曰名异。「余弟子」，即三乘贤圣。问：《智论》云「佛经通四人说，谓弟子、诸仙、诸天、化人。」今何言非？答：为佛印可，同称佛说。如今经观音说呪，身子说四大同入实际，以佛印故，皆名佛说。

「入道多途」者，至理虚通，目之为道。诸经称四悉机，示其入理之路，不独一类，故曰多途。

「观门有异」者，如《法华》四安乐行为入理之门，今经以数息等为入理之门。又四教四门不同，俱是异义。

「契道」者，谓契会真道，即入初住分证三德之时也。至此位时，修性一合无复分张，故云「同归一理」。

「理者」，即向观门所契之理也。「真如」者，体非妄伪，故言真性。无改异，故称如。不虚名实，至极曰际。非生死相、非涅盘相，故名实相。「阿梨耶」，亦阿赖耶，此云藏识，以能藏自体于诸法内，藏诸法于自体内故。此皆一心三谛之异字也。问：何不用第九净识为诠理之名耶？答：大师依《地论》明阿梨耶识是真常净识，不立第九；若依《摄论》，梨耶是无记无明随眠之识，九方名净。是知二论，随机故异。若就即义，唯至第八，犹云即无明是法性也；若就离义，乃立第九，犹云断无明即法性也。若晓今宗，理应无诤，不即不离一体无殊，而即而离何妨两立？喻之波水，大旨可知。

「人法」下，明来意也。陀罗尼，是三德，即所证之法。观世音，即能证之人。自既已证三德，今说此呪，令他亦证三德。是则法假人弘、人因法立，相成相即不可暂分。今顺经题约化他义，故先人次法。是自请者，斯那问身子根境相应摄住，自为入道之门，故是自请。月盖为舍离重病，故是为他。佛说偈付嘱流通，为护正法。此之三种皆名请观音也。若约经文，则为他居初。今约义便，故先列自请，以自请意狭、为他次广、护法最广，从狭之广而为次第也。问：斯那请，身子说六根，如来付嘱八部，何名请观音耶？答：观音远降，意在说治障之法。斯那所请，亦为此法。如来付嘱八部，亦只令此法久住于世。约人虽殊，法门无异，以法显人，俱是请观音也。

三请对三聚戒中，应以第一对摄律仪，第三对摄善法。《璎珞经》云「律仪戒，谓十波罗夷。」戒疏云「摄律仪，能令心住。」此与斯那自请义合。《璎珞》云「摄善法，谓八万四千法门。」戒疏云「摄善，自成佛法。」此与如来护法请相应。《璎珞》云「摄生，谓慈悲喜舍，化及众生令得安乐。」戒疏云「摄生，成就众生。」此与月盖为他请相应。是故今经三请，即是三聚。此三聚名，出《方等》、《地持》。而文云「自请是摄善法，护法是摄正法」者，或是文误，或别有据。

「若得」下，示三戒本融。前文既对三聚，此中止会二名。亦恐文误，应云自身戒明净即是摄律仪，定慧明净即是摄善法。明净即相似分真，亦义通观行。引《华严》者，诸法唯心，戒定慧三即心而具。我心既尔，生佛咸然，彼我互融故无差别。由无差故，故佛以所证说示于我，我心既净还能化他，三聚之义于斯着矣，方知三请其体本融。

「二傍」下云云者，自行为正，如斯那为他为正、如月盖护法为正、如如来傍正互论，必具三请。后世行者思齐在兹。致，至也。祈，告也。干，求也。要心者，要谓要期，皆出下引证。既先明自请，合引斯那请文，而引月盖者，文显易见故。傍正而论三请，互具互引无在域限也。限意专请，观音不在余圣也。

「行请」者，虽不标心，以行净故自然感圣，即行净是请，故名行请。证请亦然。「念佛三昧」，如《般舟经》，三昧成时，见十方佛在空中立等。盖言虽不标心，而证理时自见观音也。行请位在观行，证请位在六根及初住也。标心，一谓位通深浅。

「身业」下，例示口意各具三请也。向文虽云「三业无瑕」，而正在身业。问：口业倒身可尔，意业云何说标心等耶？答：若依今经，观心心脉即见观世音，是标心也。若依《法华》、《涅盘》，但观心性实相，入观行等位自见观音者，此既初不标心，则是行请、证请。然此论请，皆约见彼应身。若标心无感，乃由过现缘浅，非今请义。不标而感，此由过现缘深，是今请义。标心复感，其旨可知。此圣既然，诸圣例尔。且众生三业互有强弱，强可为机，故于三业各论三请。

「足前十二」者，谓自、他、护法，各具延、祈、愿三，是十二也。问：护法既是如来付嘱，何故亦约三业论标心等请？答：经虽付嘱，而行人岂无为护正法请观音耶？

「九界论请」者，乃至三教菩萨，为除界外三障，须请圆教观音也。

「佛界须料拣」者，应问云：九界可尔，佛界云何请耶？应答云：名字、观行即佛，为除分段三障故，须请分证之观音；相似即佛，为除变易三障亦尔。于分证中位位互作，乃至等觉，为除三障请究竟观音。此约圆中五即俱名佛界也。若克取究竟位为能请者，以众生断恶机在观音，故须请也。则如经云「尔时世尊怜愍众生覆护一切，重请观世音菩萨」等。

「菩萨皆具众德」者，圆证实理故具众德。文殊，具云文殊师利，此翻妙德，以见三德佛性不纵不横，故称妙德。《大经》云「了了见佛性，犹如妙德等。」弥勒，此云慈氏，一体三慈无所不摄，故以为名。

「至论」下，明体性本融，释成皆具众德义也。是故德、慈、智三，一体异名展转互摄。以三德三慈三智无异体故，无缘、种智并从胜说，中体双照慈智俱三。

「但逗」下，明随机立号。宜闻者即随其所闻有四悉益，所以各立一号。

「同是因地」者，同是真因也。

「各说身因」者，《涅盘》三十二云「五百比丘问身子云：『佛说身因，何者是耶？』身子答云：『汝等亦各得正解脱，自应知之。何缘方更作如是问？』有比丘言：『我等未得正解脱时，意谓无明即是身因。作是观时，得阿罗汉果。』有说爱、有说行，乃至饮食五欲。如是五百共往佛所，各说已解。身子白佛：『谁为正说？』佛言：『无非正说。』」

「三十二」者，《净名》中初，法自在菩萨云：「生灭为二，不生不灭为不二。」乃至文殊说云：「无说无示为入不二。」共三十二人。若兼居士默然，则三十三也。

「同入」下，五百比丘、四八大士，能入虽异所入无殊。约跨节论，五百趣实。例如《观经疏》云「四四十六，同趣常乐也。」

「一理」者，万法虽差，心性常一，故云一理。

「所以亦异」者，义趣别也。此则理体虽同，义异名异。如理有遍照义，故立观智之名；理有遍摄义，故立慈氏之称。名义虽异，只是一理，故云「不离于理」也。

释别名中，应先分二段：初约境智释应，次约界业释机。总别释者，总释即境智合辨，别释即境智开说。言破立者，以观世之名本是界外不思议境智，随顺机缘亦为思议境智，而皆绝四离百虑。人于此起四性执，故须先破四执。既破四，悉被物，则藏境智成乃至圆境智成，故须后立。

「破者」下，先且标立境智之名以为所破。世，即三种世间也。

「今问」下，境智相望各有四句，在文可解。

「自境故境」等者，谓境自是境、智自是智，不相因也。

「此是自生」者，若云境自是境者，境不因智照，是境自生。若云智自是智，智不因境发，是智自生。此中但难初句，余三例之，故云等也。若欲备难者，次句应云若由境故智，是智他生。若由智故境，是境他生。何者？自境故境，既称境为自，以境望智，智即是他。今境从智生，岂非他境？智亦如是，若合故境、合故智者，此则境不由智故境，亦不由境故境，智境因缘和合故境，智亦如是。此即共生，共生有二过，堕自他性中。若非智非境故境故智者，此则离境离智无因缘而辨境智。从因缘尚不可得，何况无因缘耶？此四并是妄想推计，故须破之。问：佛法皆云因缘和合，何故破共生？答：为定执故，亦须破之。四执破已，四说无过。

「中论所破」者，论云「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不无因，是故说无生。」龙树既破，那得如前四种执一？为是余妄语乎？六十二见，谓我大色小、色大我小，即色是我、离色是我，四阴亦尔，三世五阴，总成六十。不离有无，故六十二，皆边见摄。今于境智起四见者，实八十八使具起，略言边见及三受耳。若具论者，随执一句谓我知解此法，法中计我即身见，执初三二句堕有边，执二四二句堕无边，乃六十二见所摄，即边见也。如此妄执不当道理，即邪见。执此是实计为涅盘，即见取。果盗谓此为道，依之进行，即戒取。因盗有三苦者，乐受有坏苦、苦受有苦苦、不苦不乐受有行苦。「乐受则爱」等者，谓执一种境智为是，若他赞叹，心则爱着生喜而心乐，即贪使。苦受者，若他违逆，则忿怒生瞋而心苦，即瞋使。不苦不乐，即不为毁赞，则在痴使等分，亦在三使中收。又我解此境智、他所不解，以其所执矜傲于人，即慢使。既执此为是，今虽不疑，后当大疑，即疑使。是则十使宛然，皆从所执境智上起。将此历三界四谛，则有八十八使。就思惟历三界，则有九十八使。今于五利略举边见、五钝略明四分者，从要而言，以四句境智皆堕一边，依此所执皆生三受，其相易见，故且明之。如向细论，备九十八，故下文云「知句句中九十八使，名识病也。」

「八万四千尘劳」者，真谛三藏准《十使经》，以贪等十为根本，谓贪乃至戒取一一有九，随眠一，即成十。十即成百，前后等分各一百，成三百。置本一百，就前后二百中又各以十使为方便，二百即成二千一百。约五类众生，谓多贪、多瞋、多痴、着我、思觉，五品各二千一百，即成一万五百。配已起未起，成二万一千。又配贪、瞋、痴、等分，此四各有二万一千，成八万四千也。今云「四分开出」者，惑数虽多，四分收尽。

「毕竟空寂」者，无四执故。

「无依倚」者，以空寂故。问意者，理既空寂，何故有道灭因果耶？答意者，但识知苦集，不为四执滞碍，即名道谛。所缘空寂，即是灭谛。「知四」下，示道谛相。

「污秽五阴」者，《止观》明九种五阴：一期色心名果报，平平想受名无记，起见起爱名两污秽，身口意业善恶分二，变化示现名工巧，三善根人名方便，四果名无漏。今于境智起见起爱，故云污秽。不受，即观受是苦也。余二存略。「道品等」者，等取三四二五七觉八正也。「又正」下，示灭谛相也。即以能观为佛，所观为法，境观不二为僧，三义一心即同体三宝也。「觉了」，即能观三观；「四执」，即所破妄惑；「法性」，即所观三谛。境观不二，故云和合。而于正勤心中示灭谛者，以道品约位则正勤是小乘内凡位也。以小准大，即圆六根相似证灭。

「无所住心」等者，谓大圣人内无四执、外顺机缘，令获四益，说境智异。谓若人乐闻自生境智，即说境是自境、智是自智，以赴欣欲之心。或宜闻生善，或说必破惑。或闻则悟道，他共无因亦复如是。故使经论所明，若境若智不出自等。列名中，四教境智俱顺四悉。别教独得名者，以出假位正以四悉化他故。圆名不思议者，则显前三教皆思议也。然四境智皆是总释观世二字，应预知差别，则至文易了。前二以心生六界三种世间为境，而智有体析之殊。别教以心生十界三种世间为境，用次第智。圆教以心具十界三种世间为境，用一心三智。

「一切法从缘」者，证境智因缘皆是实有，破柝方空也。

「但有名字」者，谓瓶已破、首已断，但有瓶、首之名，实无其体。此喻出《大经》。「是字不住」即性空。「亦不不住」即相空。

「法眼」等者，即十行出假，说四教四悉境智也。

「虽无境智」等者，法从心造，全法是心。心本自无，诸法宁立？不有而有，三千宛然。无始不觉，理具情迷。今既觉了，知心即是不离能观别有所照，而于一心强分境智，故曰「而论」。

「经言」下，境即所观，照即能观。能所一如，故皆云不思议。

「欲拟」者，大师尚谦，表无专执。

「久祛四执」者，以得无所住心故。

「慈悲」等者，被偏圆机、示四教像，是故向约四种境智以释其名。

「故经」下，引证也。《维摩经》身子问天女云：「汝于三乘为何志求？」天曰：「以声闻法化众生故，我为声闻。以缘觉法化众生故，我为辟支佛。以大悲化众生故，我为大乘。」观音、天女俱分真故，故得引证。

别释中，若依名字为便，应先明观智、次辨世境。若解义为便，前明世境、次辨观智，以先有境可得论观，若未有境，何所可观？譬如镜鼓，后方映击。今从义便，故先境、次智。

「三谛三境」者，《止观》明理性是一，对止名谛，对观名境。诸文所明，谛即是境，不云二别。今亦同之。所以然者？诸文但云三观，不论三止故。且止观行门方乃委示。

「一因」下，列名。「此之三境」者，谓此三境不一不三，唯在一念遍摄诸法，三无差别彼彼互融。但以情迷不能觉了，遂于无缚法中强生系缚，谓有情无情、事异理异。于无脱法中而妄求解脱，遂厌苦欣乐、舍有入空，离二边求中道，故有凡夫生死及三教境智之异，故云「为智所观即为四」也。四种观者，经云「下智观故得声闻菩提，中智观故得缘觉菩提，上智观故得菩萨菩提，上上智观故得佛菩提。」今家释义用对四教。以声闻是下乘藏，是最下教故，声闻菩提即藏教也；缘觉是中乘通教，复居藏别之间；菩萨是上乘别教，仍居通教之上；圆教复在别教之上，故云上上。

「中论」，可知。

「终是三谛之境」者，根有遍圆，迷成四境；若论本理，三谛常融。

「开为二观」者，即前藏别二观俱观俗谛。

「答」下，俗谛虽同，藏见麁相、别见细相，故分二别。

「真亦浅深」者，前三果分见故浅，四果究竟故深。亦互为浅深。既分麁细二俗，应有浅深二真。「理则无二」者，见有浅深，真空但一。偏真既尔，中真例知。此浅深之言，不可用通教复真消之，以文云「理则无二」，若约复真，灼然是二。故知答意各从当分。

「等观」下云云者，应通前结数。前约自他护法等，能所合辨有七十八；今历四教观法观之，则有三百十二请也。

「次明智」下者，夫境智二法不分而分，故前释境乃对智明，今文释智还约境说，是知境非智莫显、智非境莫成，义虽相仍，文有傍正。

「观因缘」下，标藏智。「观因缘空」标通智。「二谛观」者，假是虚妄俗谛，空是审实真谛。今欲去俗归真，故言观。因缘空假是入空之诠，先须观假知假虚妄而得会真，故言二谛观。

「出假」下，标别智。从空而出，故言出假。入在假内，亦曰入假。故出入二名诸文互立。别虽三观，以假为正。

「平等观」者，望前称平等。前破假用空，今破空用假，破用既均，故名平等。

「中道」下，标圆智。虽三观一心，从胜彰名，故指中道，三皆名观，复名智者。通而为论，观智义一；别而往目，因果两分。

「世智」下，斥凡夫也。以凡夫外道通有此智，不出生死、不动烦恼，故云是世间之智也。「但有名字」者，以此世智虚诳不实，但有智名而无其体。故向云「亦名名字智」也。「凡圣通用」者，谓凡夫用此智得四禅八定。圣人二种不同：慧解脱人但用无漏智得成无学；俱解脱人俱用二智，断惑之时随用一智。故云凡圣通用也。以此智凡圣等有，故向云「亦名等智」也。

「但此」下，结斥也。

「菩萨」下，显菩萨也。「于此观中」者，指世智也。既不断惑，但用世智，而能观无常、修六度，成其胜解终出生死。「慈悲喜舍」，即四等心也。慈故与乐，悲故拔苦，见彼离苦得乐故喜，不求恩报故舍。不择怨亲，等用此四，故名四等。「具一切法」者，即六度四等万行具修也。「三十四心」，谓八忍、八智断见，九无间、九解脱断思。

「如旃延子」者，即《释论》引迦旃延子明菩萨义。释迦初为陶师，值昔释迦，发菩萨心行六度行也。

「三藏境智观音」者，菩萨自伏六蔽，悲心熏物，众生称名即能脱苦。自行六度，慈心熏物，应可度者即能示现，令得安乐也。

「虽行于空」等者，菩萨从薄地学游戏神通，多修假观，八地出假，故名不住于空。「初心」，谓见地也。「为如佛」者，被接之人能破无明，无明破已如通佛地，同得八相故名为如。

「不同通教」等者，别人破空出假，不同通人空心出假，扶习润生知空非空。在六七住破空出假，即十行位。「尘沙」，据所迷之法。「无知」，约能迷之心。四念处云「十住断见思，又断界外上品尘沙。」十行中品，十向下品，今论中品也。「行满」者，以经论所明别教位，次等觉一位或有或无。今约无说，故云「十地行满」。

「称理之观」者，别次第观尚非称理，藏通析体不称可知。三谛圆融本性自尔，顺性而观故名称理。

「理既」下，示称理相。「从初至后」者，初谓名字，依解修观，名名字观音。后谓妙觉，究竟显理，名究竟观音。五即位殊，圆观一揆。「五住圆除」者，谓三惑俱破也。问：十信位中既两惑先去，何名五住圆除耶？答：圆观心性麁垢自去，故四念处以治铁为喻。是故圆观，一生之中初住可获。若次第行者，借使一生两惑先除，虽不经历亦成次第。或圆接别、或别接通、或解圆行渐，并两惑先除，俱非今意。今文的取圆顿行者，故曰圆除。

「妙觉观音」者，问：观音是等觉因人，何故约妙觉极果释耶？答：《观音三昧经》云「此菩萨已成正觉，号正法明佛。」《观音受记经》云「次当补处，称为普光功德。」其本迹若此。约究竟释，理应无失。问：别名可尔：通号如何？答：文虽不明，例有此释，谓名字菩萨乃至究竟菩萨也。《大论》云「众生无上者佛是。」况菩萨众生，华梵之异，名通极果，文义在兹。

「此之三智」者，并世智有四，以世智是境，故但云三。

「亦对五眼」者，三智既约四教，五眼亦然。肉天二眼照麁细事皆是世智，悉为诸观境本，即同《中论》偈初句也。藏教观音不断烦恼，故唯约世智二眼也。若约二乘，从此入析法观，断惑亦得慧眼。又菩萨于三只百劫得五神通、获法眼，分别根性调熟众生。今以别教望之，只名世智二眼。通唯慧眼、别唯法眼，其意亦然。「照真」，即一切智，故对慧眼，即通教也。「照假」，即道种智，故对法眼，即别教也。「药」，即道灭。「病」，谓苦集。「照真俗实相」，即一切种智，此眼即佛眼也。「三法」，真、俗、中也。俗摄肉、天、法三眼。佛眼有五眼用，故曰「一而异名」。《小般若》云「如来有肉眼不？答云：有。乃至有佛眼不？答云：有。」今经云「五眼具足成菩提」，皆此意也。但从胜受名，云佛眼耳。譬如众流入海，失本名字。《大论》云「十智入如实智，无复本名，但称如实智。五眼具足，而但称佛眼。」

「三智」下云云者，应释出开合所以。四观，谓《大经》四种十二因缘观，下、中、上、上上。彼经通取析法，故明四观。《大品》、《璎珞》直就摩诃衍，但明三观三智。今若开二经合《涅盘》者，应开析法从假入空观生灭一切智也。若合《涅盘》就二经者，下中观同是一切智也。若将三经若开若合对五眼者，肉天二眼皆是世智，为诸观境本。若三观三智，从此境即入体法一切智。若四观四智，从此境即入析法一切智。今约菩萨不断惑边，故向以世智对藏。又藏教灭事方空，既存于事，故对世智。《中论》偈初句对藏，即此意也。余眼对智及观，悉如向文。「收摄」下注云云者，凡诸经论所明名相，束广开狭常使成三，三一一三互融互摄，揽入己心以成妙观，乃知十方佛法不离刹那。

「世者」，不约界业释机。若论为机，正在音字。若不连世，其义莫显，以十法界是生机处故。就文分二：初、通明世义。「差别隔异」者，于此十中有凡有圣、有大有小、有权有实，二报三业高下不同，名别名异。「世是」下，别显为机。「世是色」者，又阙心字。于十法界各三世间，假实属正、国土属依。今云色心，且指五阴实法也。假名揽阴而立，国土乃阴所居，故举色心足该余二。「色即观世身」等者，谓若约大士自行观五阴空而成圣道，则应名观世身及观世意。既名观音，即是观彼十界众生口业为机，故云「音是机」也。此约化他立称。此文且以身意在应、口业属机，若具足论，各备三业。三俱在机者，如五体投地、烧香散华，身业为机；大士往应，即观世身。系念数息，意业为机；大士往应，即观世意。祈请，口业为机；大士往应，即观世音。三俱在应，身意如向。若约口业，即是大士自观音声而得成道，由自行成，故能应物。此释机应各三，与普门玄义或异者，符今疏文也。

「言菩萨」等者，盖西竺语倒，此方则云大道成众生也，谓自求广博大道，又成熟众生。「释论」下，初发心即自求大道，度一切即成熟众生。「能忍成道事」者，不同二乘怱怱取证。「不动」下，魔不能动，小不能破。「有种种成」者，名通四教故。「因缘道」即藏菩萨，「空道」即通菩萨，假道即别菩萨，「第一义道」即圆菩萨。文阙「假道」二字。

「又于诸道」者，即前四道。然文但示藏教，通别余三略无。「直修因缘」，如直行六度及四无量心，不修无常观、不发四弘誓者，但是人天之因。既亦名道，故须拣之。今言道者，乃别显菩萨修出世之道，故云「起慈悲」等。若通菩萨，应拣二乘自证之道；别拣但从空出之道；圆拣次第之道。今菩萨即观音，本修圆行故，能于一道观一切道、一行修一切行，故至分果，随机利见四应不同。自非观心三千三谛者，其孰能至此乎？

「岂有舍一取一」者，问：如菩萨本修圆行，则舍偏小，何言无取舍耶？答：取舍即无取舍。以圆观权，实不离心性，岂可舍心性取心性耶？以唯见心性故。「然菩」下，虽知本具，当体空中而无所得，故无难苦及无分别。

「为机亦异」等者，明镜是一，现像自殊。现像不同，良由形对，故顺四机有兹四应。以喻合法，其旨可见。

「他人」下，问答。合在释别名后，而在此者，或随便、或文误。问意者：设云菩萨三业俱观机者，意轮鉴机，此义可了。身口是色，云何鉴机？故云「身口若为观」。

「圣观智观前人」等者，上观去声，下观平声。即是意轮观彼十界身口之机，则可名观世身、观世音也。非是圣人用自己身口观他也，以身口但能现身说法故。然实观三业之机，彼既正以身口为难，故不云意，但言观前人身口也。

「通亦得」者，上约别论，观机唯意。若约通义，则三业本融、六根互用，则圣人身口何妨观机？

「但除」下，病谓妄情，法谓三障。妄情若去，障体元真，若破三障即是破德，故但除病不除其法。「蛇虺」者，虺亦蛇也。《尔雅》云「蝮虺博三寸，首大如擘。」注云：身广三寸，头大如人擘指。此自一种蛇，名为蝮虺。螫音哲，又音适。虿，田界反。螫，虿毒也。蛇虺如三障，毒如妄执。今遣妄执如除毒，不迷三德如不侵人，三障本真如不殒命。如世呪蛇之法，但除其毒耳。「调善」者，谓调恶令善也。「堪任乘御」者，《大经》明呪师呪毒龙等堪可乘御，非殒彼命也。「随应得度」者，以性恶不可断故，故至果上为机所扣，现四恶趣身。

请观音经疏阐义钞卷第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