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观音经疏阐义钞卷第三

宋钱唐沙门释智圆述

「哢引」者，哢家之引。正说如哢，三序如引。「降临」者，《周礼》云「临，谓尊适卑也。」「生起意」者，因序中用，盖致请故，佛示能除毒害者，在于西方，由示方所故劝祈请，由祈请故圣降，由圣降故授杨枝，由受杨枝故为说呪。

「西方去此」等者，语出《大经》。彼文乃是东方不动世界，指此娑婆云西方去此二十恒河沙。若论安养，即如《小弥陀经》云过十万亿佛土也。今但借其语势以为难辞。「何故」下，问也。「一解」下，答也。他解：约应而失于机，故不取也。今解不尔者，据佛对告长者云去此不远，乃约机缘，不同他人约应论不远也。「虽近而远」者，如舍卫三亿不见不闻，其犹八音至近，瞶者不闻。「虽远必应」者，如今月盖祈请，三圣即降。有若天月至远，水清即现。时，谓时节。方，即方所。数，谓数法。佛教所谈其理寂绝，无时方数，故五阴、十八本持、十二入之法不能摄也。若外道法中计有时等，即为三科所摄。后汉安世高翻经，谓十八界为本持也。

「但随」下，真理虽无，世谛说有，如律中令内弟子时食时衣，是有时也。今云正立西方，是有方也。

「五行」者，行天之气也。老聃云：「天有五行，木、火、金、土、水，分时化育以成万物。」「西即是金」者，东木、南火、西金、北水、中土。「若对四谛」者，谓东集、南苦、西道、北灭，故云即道谛也。「道是能通」等者，道是戒定慧，能破惑通至于理，如金能决断也。「用智慧见理」者，此解道是能通义也。慧能见理，故是能通，理即所通也。

「此言」下，正显西方观音以表道谛。观即种智，故云大智。三德互融，故云无碍。「消此之毒」，即智能破惑，通至于理，即能通义。

「日从」下，东出表生善，入西表灭恶。「生灭两机」者，谓生善则机在东土，灭恶则机在西方，故云在此二土。

「二种无量」者，谓三身为生、法二身，亦名真、应二身。「有量之无量」者，夫应之为义，机熟则生、机尽则灭，终成有量。但以人天不能数知，故言无量。若释迦八十之寿，既可数知，则是有量中之有量也。《光明疏》云「有量有二义」，正由此矣。「法身无量」者，法身即真身。今明二身，则合法、报同名法身也。以报、法体一故，在因则境观不二，在果则法报相冥。故《光明疏》云「智既应冥，亦非身非不身。」《请观》既亦二字，足验体同。法报体一，常住不变，故无限量，故云「此是无量之无量也」。「俱是法身之无量」者，二佛俱得法报之常身故，彼此二佛俱能应长应短。但此释迦应秽土机缘宜短，故生身是八十及七百阿僧只也。彼弥陀应净土机缘宜长，故寿无量也。「而实有数」者，非人天所知，云无量尔。既观音补处，验有数也。然则《光明》谈山海之寿，是释迦能现无量。例此，弥陀亦现有量也。故《光明疏》云「应佛皆为两量，逐物参差长短。」问：《光明》谈山海之寿，故以常果为宗。若例弥陀，终成有量，则是无常，何云常果？答：池水深则莲花大，法体常则应用远。山海是常体之用，故谈大用足显体常，以断信相执八十无常之疑也。而彼疏从容以报身当品题者，取其上冥下应义便尔，实明应身能为常也。

「耆闍凛师」者，谓耆闍寺凛法师。「故有优劣」者，以此之秽形，彼为净故，彼优此劣，而同是应土。

「若作」下，破凡二意：一有动移故非真、二未极净故非真。「不复得移动」等者，此初意也。真理寂然，无去来移动、无净秽优劣。经说弥陀从彼来此，彼优此劣岂是真耶？「若彼」下，次意也。若是真身，应居寂光极净之土。既法说三乘、人分九品，虽无四趣而有人天，故于同居尚未极净。据此则不可谓是真身也，故云「此则不可」。故《净名疏》明二十七品净土，弥陀止是第六。而诸经偏赞为净者，形此土故、由物机故、是摄生故、令专注故、宿缘厚故、约多分故。「此语则宽」者，以久本今迹俱应身故。此一往许之也，二往不可，故云「今亦不用」。以无经文明说，故曰「那知」。须知二佛各有久本今迹也。「那互为」者，责他以彼为本、以此为迹。

「今明」下，示今正义。彼此俱是应土，但净秽不同。今此秽土机缘破恶，宜在净土之佛，以净破秽是对治故。「互为优劣」者，此土为劣、净土为优，同居为劣、方便为优。实报、寂光，准说可见。「互有消除」者，秽土见思毒害，请净土佛消除；净土尘沙毒害，请有余土佛消除；有余无明毒害，请实报土佛消除。故云互有。此亦一往。应知净土众生若机在释迦，亦请此佛。「如十」下，举十人示互有消除相。「十种垂应」者，受苦报人及修世间善法者但感事相观音，乃至修圆者感圆通观音。此八人皆是同居秽土，感同居净土八种观音也。「变易二人」者，别三十心感实报观音垂应，圆初住感寂光观音垂应也。「十种西方」者，初人唯见事相，乃至第十见如虚空。例此，娑婆亦应十种。如《净名经》明身子与梵王所见，《法华》常在灵鹫山等，但据多分众生为其取土，故彼净此秽，于中机缘不无异见，佛佛道齐于兹信矣。十种消伏约拔果报苦，乃至破无明说之。

「此土至令请」者，因缘和合能破三障故。「一法标名」者，随机各立一号也。「今欲」下，明须请之由。由表三德，故须俱请。今此土众生欲消伏三障毒害，必须外假胜境之缘，显发自己法身之理。弥陀胜境既表法身，故须请也。而此法身为感所覆，今欲显发，须修观慧照了此理，除其惑障。观音表慧，故须请也。然慧不孤运，假福资成。势至表福，亦须请也。释迦欲令众生显发本理学慧修福，故请三圣密以表之。

「对治义强」者，以愚痴故，见有苦相；若有观智，则达苦无苦。今由病苦，正须智慧以为对治，故用标题。「得意具三」者，观为显理，必假福资，故略标一名即具三义。

「大悲至之境」者，无缘大悲普覆一切，即法身也。

「申三业之机」者，五体投地等是身业，系念等是意业，当请彼佛是口业。「无创」等者，创与疮同。《礼记》「头有创则沐」，字皆此作。《大经》云「如人手疮，捉持毒药，毒则随入。若无疮者，毒则不入。疮即菩提因缘，毒即第一妙药。」

「五体投地」者，二肘二膝及顶，俱是体分，悉至地也。「众生之本体一」者，众生心性与佛无别，故云体一。义同父子，天性相关。「母」字误也。子拜其父既表报恩，众生拜佛义亦同也。「萨婆若」，此云一切智相。内观心性与果智合，离萨婆若即心随妄境也。「与常理合」者，与五常理合也。「逆理」，谓逆五常理。「戒是色法」者，应云「色是戒法」，文之倒误也。「无作冥密」者，由作以发无作，不与色心相应，而在第三聚摄，故云冥密。「左阴右阳」者，夫左右阴阳因于方所，东南属阳、西北属阴。此方之礼，君父师南面，则左东右西，则左是阳、右是阴。西土之礼，三皆东面，则左北右南，故左是阴也。《涅盘》云「譬如四方，北方为上。」上即左也。推画显现，如阳之明。思数在内，如阴之暗。「五识在头」者，眼耳鼻舌俱在头，故身虽遍体，头亦身故。「平倚」者，倚，立也。「名为惑」者，不与理智相冥，唯随妄我虑知之执，则是全法性为无明也。「五受阴」，即是五夜叉也。「若依至心地」者，则是投地作礼义也。五分之名通大小乘，今意在大，义亦兼小，以通十种行人故。「悟虚智」者，悟法空之智也。「行阴招累」者，《百论疏》云「心王了其总相，心所了其别相。以识创起但缘青等总相，次取境像即是想心，次领纳前境即是受心，次起贪等烦恼造作即是行心。」前三但是无记未能成业，行既成业故云招累。

「因灭」下，灭九界无常五阴，得佛界常住五阴也。「断结毒害」者，结即烦恼，故喻臭秽。「亦是止善」者，掩臭，如不杀等。「雕丽」者，雕，文饰也。《礼》云「其民雕题」，《家语》云「器不雕伪」。华能严丽，如福能资慧也。「行善」，即放生等。「定中」下，定无慧，无以深其寂；慧无定，无以穷其照。

「若别对」等者，示别对之失。「法身皆名为慧」者，「慧」应作「香」字之误也，《华严》以五分法身皆喻香故。「岂得无定」者，五分有定身，故此示以香独表于慧之失也。「七净」者，一戒净、二心净、三见净、四度疑净、五分别净、六行净、七涅盘净，此七名七觉净华。《大经》云「定水湛然，满布以七净华」也。戒是戒学，心是定学，余五慧学。「岂得无慧」者，此示以华独表于定之失也。「而别」下，结责也。佛言通表，岂宜别对？「故言」下，引证，未详。

「火为缘」者，以火喻受戒作法也。「定慧亦尔」者，例戒学各具作无作也。「对此」下云云者，对止行事善及戒学无作作两善，是约前二行人论表法也，对定慧则约后八行人论表法也，故前明定慧含大小偏圆界内外义。凡论表法，意令行人睹对香华，无忘自己戒定慧耳。不了此旨，唯数外境，何所益哉？

「合消」等者，表所消毒害亦十不同。如初行人以香表不杀等止善，应以臭气表四恶趣业，乃至第十行人以二住所破无明为臭气也。「所以」下，三业次第，应先身、次口、后意。而经文以意居次者，以先须期心故。「默念之请」，即愿请也。「不风」等者，有声曰风，守之则散。结滞曰气，守之则塞。出入不尽曰喘，守之则劳。不声不滞出入俱畅名息，守之乃定。禅门明用息，不同有三：一师教系心数出息、一师教数入息、一师教入出无在。但取所便，入定无过即用，皆不许出入俱数。行人欲行此法，应以数息为意。「十息为一念」者，数息一门有修有证，安庠徐数从一至十，摄心在数不令驰散，是名修数觉心。任运从一至十，不加功力，是名证数。

「能如」下，明证数。下中二根所证，即欲界定。《禅门》云「欲定有三：一麁住、二细住、三证欲界定。麁住者，因前息道诸方便修习，心渐虚凝，不起缘虑，名为麁住。细住者，于后心泯泯转细，即是细住。当得此麁细住时、或将得时，必有持身法起。此法发时，身心自然正直，坐不疲厌，如物持之。乃至经一坐久无分散意，名欲界定。」如今下根人心定乱止，即麁住也。「未到地定」者，《禅门》云「此欲界定后，身心泯然虚豁，失于欲界之身。坐中不见头手床敷，犹若虚空。此是未到地定。」所言未到地者，此地生初禅故也。「喜发」等者，喜，去声，好也。以今经行法是六妙门故，故《禅门》云「自有众生慧多定少，为说六妙门。」六妙门中慧多故，于欲界初禅中即能发无漏，未必备至上地诸禅也。「一切禅」，即有漏、无漏、亦有漏亦无漏、非有漏非无漏禅也。

「即将」下，标十种。而下文但明八者，变易二人无报息故。然数息是一，由观法别故成十人，故不定。《止观》有通修观别一章。「若数数时」者，上数，所角切，频也。下数，如字。下文云「所数数息亦尔」。

「不保不爱」下，藏菩萨也。「知色数」者，「色」应作「息」，字之误也。「在缘」，谓摄心在数不谬乱，谓从一至十。「无相等慧」者，无相慧即通第六度，等即等取前五度。然通与藏体析有殊，六度无别，故接藏文略。言智度以智导五俱成，即空等慧。应云慧等不定空故破空，出假不定俗故破假入中观。「此息非空非假」者，了息唯心犹如幻化故非假，息性具足诸法故非空。

「法身之光如如」者，法身遍一切处照，如如不变，故名光耳。「智慧之光照了」者，即是智能照境、称境而观，境智不二也。「因此法身」等者，因如来法报一如、究竟圆极，能起大用，故令众生得见应身之光也。然此应用不离法身，《普贤观》云「释迦牟尼名毗卢遮那」，《涅盘》云「吾今此身即是法身」，故约法报解应身之光也。

释神力中，初约事解，即是释迦神通之力也。然大圣施为，事必表理，义须两备，故事理二释俱云「或可」也。「如来秖是真如」等者，以真如解如，以神力解来，以明如来神力也。「此真如有神力」者，神名不测，力名干用。不测则天然之理深，干用则转变之力大。「乘此神力而来」者，谓乘真如而有应身，故曰而来，即乘如实道来成正觉也。

「不动」下，解往毗舍离也。舍离之处即是寂光，故云不动。此寂光土唯佛究竟，故云「至实相」等。广包百界万善庄严，故曰「广严」。

「住此」下，解住城门阃。初释住字。住此者，谓住实相之地。以无缘大悲遍覆法界，悯念众生为除三障毒害，故云住也。「城即法界」者，谓法界为城，防涅盘之非，御生死之故。心性唯一，故云「不二」。含受一切无所隔碍称门，遍一切处无非门也。佛证此理常住不变，故云「住此门不动」。「令众生」等者，自既证此理，亦令众生证此理也。经「门阃」，《三苍》云「阃，门限也。」「如如即智」等者，谓境即是智，故云如如即智，此智还照于境也。并云如如者，谓智如如于境、境如如于智，即境智不二之称也。

「具杨枝」等者，以观音左手把杨枝，右手持澡瓶，是故国人授此二物，而内表两因也，定是缘因，慧是了因。慧能除惑，故以拂动表之。定能止散，故以澄渟表之。《说文》云「水止曰渟」。「对上消义」者，如文云「消名消除」，又云「但除其病不除其法」，故今以拂除对之。如物上尘，但除其尘不除其物。「拂打」者，打，丁领切。「对上伏义」者，伏名调伏，又云调善令堪乘御也。此并对前，约一义解消伏也。「又拂」下，对上约二义也。消灭，即断入涅盘。消除，即不断入涅盘。此中但对二消不对二伏者，在水四义中具明故。或是文略，应云：一拂除，对消灭之消、除伏之伏。二拂打，即对消除、平伏。「醒悟」者，水能洒闷获醒也。

「忏悔方法」者，夫忏法有三，谓作法、取相、无生。前二是事，后一是理。今经烧香散华五体投地等，即作法也。于现身见佛授手及疾疾得见观音等，即取相也。皆悉入于如实之际，无生也。此之十意皆是作法，无生理观不可暂忘，取相一种任运自现。今时行人都昧心源、专求好相，据此希求恐落魔境。故《禅门》云「夫见相者，忽然而覩，尚邪正难知。逐文作心求之，多着魔也。问：若尔，不应观相忏悔。答：观相者，但用心行道，功成相现。取此判之，便知罪灭。非谓行道之时，心存相事而生取着。若如此用心，必定多成魔事(已上《禅门》文)。」

「八意出在经文」者，第一第八人师义立，灭后归依必假形像等，故须庄严道场披陈过罪。此经无文，虽有破障之语，自是显经力用。故此二意，人师加也。「备于事理」者，如前疏释。五体等悉是理解，是知约理即无生所摄。「云云」者，谓此十意且依古师。若准今家，十意少别。今师依经，请后杨枝；古人则以请居后。第十坐禅，今为诵经，以第四数息即坐禅故。既阙诵经，故今加之。古人但见经云「数息系念」，向下又云「修五门禅」，遂将数息坐禅以为两科，不知数息即五门中数息一门也。今家十意，具在《百录》。然此经行门，于四三昧中，即非行非坐三昧，亦名随自意三昧。然约诸经修行，事仪虽殊，理观无别。事仪则各依诸教，理观则同用十乘。若非十乘，终无所到。故《止观》修大行中，事仪广而理观略；正修中，理观广而事仪略。后之理观必用前之事仪，前之事仪必用后之理观，文虽互出用乃同时。今之疏文但为释经，至于修行须依《止观》。

「为三」下，前二呪观音说，后一呪释迦说。「皆是毒害」者，三障损三谛，故皆是烦恼者。报名烦恼果，业名烦恼因，即三障皆是烦恼也。「皆是恶业」者，报名业果，烦恼名业本，即三障皆是业也。「皆是报法」者，烦恼名报，本业名报因，即三障皆是报法也。「不无轻重」等者，虽俱称烦恼，以惑心昏乱义重，故别受烦恼障名。虽俱称恶业，而三业系缚义重，故别受业障之名。虽俱称报法，而阴身酬因义重，故别受报障之名。故云「分为三障」。「悉具三障之语」者，此即通义。然通中有别，故判三呪各破一障。如破烦恼障中，经文虽有业报之语，是知业是烦恼因，报是烦恼果耳。舍傍取正，秖是破惑心烦恼障也。余二例知。「两意」者，一俱重、二互有轻重也。「悉须三呪」者，以三障俱重故。「子缚」，即烦恼障。「犹偿狗啮」者，业报俱在也。过失业因，遭今狗啮。如《法显传》说，取食圣沙弥为彭城吴氏家犬所伤等。「例尔」者，或业除而烦恼报在，或报除而烦恼业在。「断其重者」者，重即贪也，轻即瞋痴。此三俱属烦恼障。今以此文明断惑有轻重之殊，以例三障也。

「今从别义」者，毒害，通名也。烦恼等，别称也。「开三显一」者，三即权，一即实。「亦复如是」者，三周俱名开权显实故，例如今经三呪通名消伏毒害也。「更加」下，即初周名法说，二周名譬说，三周名宿世因缘说；例如今经三呪初名烦恼，次名破业，后名破报。

「自有」下，即前明古人分经，以正说尽第四呪也。「即是」下，出其义。谓前三别治三障，后一总治三障也。「若不」下，明今解兼得总别者，如初番呪正破烦恼重者即别，余二障随灭即总。余二例之。

经「南无」，此云归礼，或云归命。「通为众生」等者，佛如医王，法如良药，僧如瞻病人，故云消伏之所。「别缘」者，别在大悲拔苦之力，是故别请也。「三宝复有通别」者，三宝是通，各三称为别。谓除三障说三呪表三德，故须三称也。「三释」者，「释」应作「德」，字之误也。通称三宝既复论通别，观音别缘亦应复论通别。以亦三称故，义可例知。「三业如文」者，称名口业，投地身业，一心一意意业。

「苦厄」下云云者，中七有分段之苦厄，后二有变易之苦厄。「不独」下，谓苦厄语通，不独在于受苦报人也。「无明痴暗」等者，此初番呪正破烦恼障，故此文总请但云灭除痴暗也。下别请言业报者，是兼破耳。「如华严」下，放六度光也。「除悭」即施光，「除恚」即忍光。等即等取余度，证今灭除痴暗是智光也。又如《思益经》云「又如来光名曰能舍，佛以此光能破破戒之心，令持禁戒。又光名安和，破瞋恚之心，令行忍辱。又光名勤修，破懈怠心，令行精进。又光名一心，破妄念心，令行禅定。又光名能解，破愚痴心，令行智慧。」今云净光明，即是《思益》放能解光也。「覆大地」者，草木皆死，譬圆中一断一切断也。「次第除十人惑」者，除受苦报惑时，余惑未必除，故须次第。如《法华玄义》行妙中次第破有义，此即别教也。经云「杀害苦」，而《辅行》引经云「毒害」者，误耳，不可执彼改此。况今疏文牒释分明，仍以毒害解杀害也。「魔」，即天子魔也。魔字，字书元无，译人义作。梵言魔罗，此翻障，能为修道作障碍故。亦言杀者，常行放逸，断慧命故。或言恶者，多爱欲故。「将空」等者，以小破大也。小虽出界，不能化他。菩萨化他，诱其徒属、空彼宫殿，故害大心。此证四教菩萨有遭杀害义也。「将散」下，以事善破二乘，二乘出彼界故。此证声闻缘觉有遭杀害义也。然变易二人亦为界外魔所害也，如《华严》十魔。

「二障如文」者，烦恼即烦恼障，众病即报障。

「前是大悲」等者，指前总请大悲覆一切也。对今施乐，即慈悲互显。前举能拔，故云大悲；今举所与，故云安乐。「若世」下，释大乐而先简分乐。「如是等」者，等取二乘以证真为乐，菩萨以出假为乐。「分有」下，皆是少分乐，不名大乐。「至得」下，正示大乐。不迁不变故常，无二边苦故乐，四德之二也。「能请语长远」者，谓月盖通为十种行人请，不秖为于受苦报人也。

经「闻名救厄者」者，即同《法华》观其音声而得解脱也。「十种」下，释世间也。「皆名众生世间」者，此虽举一，义必具三。以五阴和合而有众生，众生所居即是国土。「而有」下，释慈悲父也。「父子义」者，既指观音为父，众生即当如子。众生由理具佛性故能感，观音由分显佛性故能应。感应互遍，生佛无差，其犹父子天性相关也，故云「同有佛性」。「如来」下，正释佛性。以佛性是总名，三因是别名，总元诠别，别不离总。此中三因正唯约性，缘了约修。于修二义稍异诸文，以诸文中若论类种，即以低头举手为缘，乃至闻一句为了。今约俱未开悟，故悉在缘，故云「作诸功德」，及云「随从化导」。斯则散心闻法摄在其中，别取闻法人位名为了因，故云「结缚得灭」。当知灭缚即相似及初住也。若论假名五品，不无名字观行灭义，故知圆名字即至于分证悉属了因。然此三因，诸部所谈进不非一。如《显性录》具明天性相关者，生佛各三高下互遍。「故请」下，结示也。既云免三毒苦，即是断惑入位，须广约十人方显高下，岂止在于受苦报人也。

「病除」下，约三义释。「今世乐」一句，初义约受苦报人。「言得道」者，即二乘涅盘也。然则岂无未来得圆顿道耶？今约从浅至深存次第故，泛明其义，至第三通约十人方为准的。又病除为今世乐者，岂无即时悟道耶？然即时悟者，乃由过去下种成熟，今依观音得脱耳。今且约正为未来下种，及下种未熟者请，故云今世乐。所以约未来于小乘得脱，为后世乐也。乃至圆教种熟脱三例亦如是。「未来」下，约二乘人有余、无余以分今后。「十种」下，约分得、究竟以释今后。此十种行人即时各得悟道为今，以圆中妙觉涅盘为后。然此十中前四，如初二两义已明今后。此又通以圆中究竟涅盘为后者，以第十行人是初住位既为今世，须以妙觉而为后世。云大涅盘，非极果如何？若十人各各自论今后，细作可知，然非佛意，佛意欲令一切同至圆融究竟涅盘故。观音深位能了此旨，教令请云及与大涅盘也。「余诸」下，结显及与大涅盘句也。涅盘是安乐法故，故云「方是大乐也」。此一句经，即是请施后世乐也。

「师子吼」者，《涅盘》云「师子吼决定说，说一切众生皆有佛性。」以欲知智在说，故即般若德也。「以此三德」等者，以印对法身，必定对般若，吉祥对解脱。陀罗尼是遮持，遮三障恶不生，持三德善不失，故三德是遮持之体也。「又必」下，约拔与释。而不释陀罗尼印者，以印是中道之体，必定、吉祥即中道与拔之用耳。「消灭拔苦义」者，师子吼时百兽皆死，如智慧照时众苦咸灭。「故大」下，明陀罗尼义通显密也。除障不虚名神呪，智鉴无昧名明呪，独绝无伦名无等等呪。《大品》以此呪名通叹显密。「呪秖是愿」者，此释《大品》呪义也。「愿众生如立」者，「立」应作「佛」，字之误也。「譬如」下，《诗》云「螟蛉有子，果臝负之。教诲尔子，式谷似之。」《笺》云「式，用也。谷，善也。」今有教诲万民用善道者，亦似果臝，故今以果臝喻佛。螟蛉，喻众生。螟蛉，桑虫也。果臝，细腰蜂也，俗呼为蠮螉。「诸经皆是呪」者，呪既训愿，是故不独密语名呪，诸大乘经显说皆名呪也，以无非佛愿众生如佛故。又可偏小之说亦名为呪，故《法华》云「虽说种种道，其实为佛乘。」则偏圆显密咸是呪也。「遮」即调伏义，「破」即消灭义。故云灭空灭有。「即是消灭」者，上文伏空伏有，下应云即是调伏，无者，阙文也。「除伏平伏等意」者，等取消除、消灭二也。应云灭之亦有消灭、除灭也。即以断不断对之，玄义已详，故注云云。「亦是禁呪呪誓」者，谓三德囚禁三障如世禁蛇。誓者，制也。制三障令不起，故亦是呪术。「术法」者，解上呪术秖是破三障之法耳。「尽与」下，谓上愿、禁、誓、术四义，皆与一人断障相应也。「密能消伏」者，呪是密语，约前四义各具消伏。

「实相印」者，《三苍》云「印，信也，检也。」《大论》云「大乘经用一实相印，生死即涅盘、涅盘即生死，不二不异故。」「苦尽」下，以前消灭、调伏二义对释经文也。「乃至有见」者，略三途恶业，故云乃至。从「乃至字至广远」凡五十八字，当在释第二番呪云云字下，烂脱在此。

第三正说呪。经「救护众生神呪」者，无缘大悲普令离苦，故名救护。言神呪者，新翻并云真言，谓皆是如来难思祕密真实之言也。然众经所说功用不同，或专用治病、或专用护法、或专用灭罪，今经四呪则通治病、灭罪、护法也。如《般若》「大明呪、无上明呪、无等等呪」，则非治、非灭、非护也。通则兼具众德，别则各顺经文。古来诸师解义不同，今意会之不出四悉。一云：呪者是鬼神王名，称其王名，部落敬主，不敢为非。此世界明呪义也。或云：呪者如军中密号，唱号相应，无所诃问；若不相应，即执治罪。此为人义也。或云：呪者密默治恶，恶自休息。譬如微贱奔逃彼国，讹称王子，因以公主妻之，而多瞋难事。有一明人从其国来，主往说之。其人语主：「若当瞋时，应说偈云：『无亲游他国，欺诳一切人。麁食是常食，何劳复作瞋？』说是偈时，默然瞋歇，后不复瞋。」主及余人但闻斯偈，皆不知意；呪亦如是，密默遮恶，余无识者。即对治义也。或云：呪是诸佛密语。如王索先陀婆，一名而具盐、水、器、马之四实，一切群下无有能识，唯有智臣乃能知之。呪亦如是，秖是一法遍有诸力，病愈罪除善生道合。即第一义也。有此四义，故存本音，译人不翻意在于此。于五不翻中，即祕密不翻也。于四例中，即翻字不翻音也。纵翻华言，义亦莫晓。例如典语召物，物实不知。而庸俗不知圣地密言，凡岂能解？然此三呪，或作鬼神名号注解者，盖后代之妄作也。况疏解此呪密谈三德，若唯鬼号，减谤何深。世行大悲呪而有注释者，亦同此例。又此三呪，或改言音、或易文字，而言传之于梵僧、正之于梵学者，非也。且难提所授之音，傥与中天有异，斯亦五天方土不同，如摩诃摩谥、身毒贤豆之例。今既改其神呪，亦合别译经文，以梵本不同故也。陈隋之世，智璪诸师多行此法，诵呪唯依现文，而征感尤多。具彰僧传，识者详之。今以古经呪词录在记文，庶无坠也。

哆耶咃(丑加切)　呜呼腻　模呼腻　鬪婆腻耽婆腻　安茶詈　般茶詈　首埤帝(埤，避私切)般般茶　啰啰婆斯腻　哆侄咃　伊梨寐梨　鞮首梨(鞮，音低)　迦婆梨　佉鞮端耆　旃陀梨　摩蹬蓍(蹬，音邓)　勒叉勒叉　萨婆萨埵萨婆婆耶啤娑诃　多茶咃　伽帝伽帝腻伽帝修留毗修留毗　勒叉勒叉　萨婆萨埵　萨婆婆耶啤娑诃(一百一字)

经云「怖畏乃至疾病」，当约十种行人消之。「此报身」者，即报得之身，谓受苦报人也。「无明之病」者，「无明」应作「五根」，字之误也。眼赤耳脓，即五根病也。「乃至圆教」者，中略缘觉及三菩萨，故云乃至。「本是法性至之病」者，即同前文无染而染，理性之毒也。「即病除与法性等」者，达无明即法性故，此即染而无染，是消伏义也。前分行理，此兼前二。

「非是自请」者，佛居至极，毒害已尽故。既云覆护一切重请观世音，即知是为他护法也。「若作净语可施于下」者，即受下之朝请也。「如天」下，引证也。汉制，诸侯春朝天子曰朝，秋朝曰请，故汉官仪有朝请大夫。则佛如天子，观音如百官，请百官即朝百官也。臣赴君曰朝，以观音之法臣，朝释迦之法王，故云请观音也。「又经」下，示经题亦通净音。「可施凡」下者，凡下即月盖及舍离人，朝于观音也。若准前喻，则天子喻观音，百官喻凡下。前是佛受观音之朝，故单言下。今是观音受众生之朝，故言凡下。「请语重」者，咨尊曰请，依字音也。「随意消息」者，正约经中重请之言也。若作咨尊义，即佛为众生请于观音也。若作净音，即佛重受观音之朝，证彼说呪也。

「如如大觉」，即法身之佛也，以依此理说呪故。第二呪。

哆侄咃(哆，都我切)陀呼腻　模呼腻　鬪婆腻　耽婆腻　阿婆熙　模呼脂　分茶梨　般茶梨(般，补盘切)　输鞞帝(鞞，部迷切)般茶啰　婆私腻　休楼休楼　分茶梨　兜楼兜楼　般茶梨　周楼周楼　腻般茶梨　豆富豆富　般茶啰　婆私腻　矧墀(矧，诗引切)跈墀(跈，徐殄切)腻跈墀　萨婆阿婆耶羯多　萨婆?婆(?，其柯切)娑陀伽　阿婆耶　卑离陀　闭殿娑诃(凡九十九字)

「各各有怖畏」者，乃至第十行人，有下地可舍，即是怖义。经云「毒害」，准怖可知。「金光至之难」者，有二义：一约生身得忍，有超登十地者，生身既在，故有此难。二约法身菩萨住变易土，则以无明为虎狼等。「此中十人」者，「十」应作「二」，字之误也。前八的有事中虎狼，但变易二人无也。「烦恼法为虎狼」者，此亦约行毒害也。「梵行」者，梵是西语，具云梵摩，此翻清净。葛洪《字苑》云「梵，洁也。」取其义耳。「性戒」者，谓不杀等十，持之性自是善，犯之性自是恶，不由佛制方有善恶也。故轮王出世则以此法化人。若受佛制戒之后，犯于杀等，则更加违制之罪也。故云「受与不受俱是罪」。「草木戒」者，此一向是遮。但因外道俗人计草木有命，见比丘剪伐谓无慈心，息彼世机，佛乃制戒。故比丘受已犯之，得违制之罪。俗众不受，犯之无性罪，故云「不受，犯不得罪。」经云「粪秽」，即十恶也。

「设有」下，解设有业障也。「假设」者，业障本空，妄想故有，故知业障是假设也。「但设」者，业种至多，但有一法属业障摄，皆为神呪所破也。

「性净」下，解假设义也。「性净」等者，无染而染，故曰本无今起也。「皆是虚假」者，迷理起业，业不离理。业体本无而言业者，虚假施设耳。「实来破虚」者，实即三德密教，虚即恶业。今禀教达理，了业唯心，染即无染。心体本虚，业相无寄，故云皆使清净。

「但设」下，以设训但，对前成异，若论业体意不殊前。「大品云设有一法」等者，涅盘之外实更无法，欲遍荡相着故。假设过言，过尚如幻，况不过耶？「条然言无」者，以一切空寂故。「如十九界等」者，等取十三入、六阴也。以界但十八，入唯十二。言九言三，喻毕竟无。「浮虚之乐」者，合云「浮虚之业」，「乐」字盖误也。「与大品」等者，今经设有业障，与《大品》设有一法，俱是假设之设，即语同也。复为异，即意别也。彼明泯荡相着，则一切皆空；此明从理立事，则有浮虚之业，以此段呪正破业障故。「见佛三昧为种」者，外见形像，由内修观佛三昧也。「地狱」下，约十法界所见不同。「乃至人中所见」者中，略鬼、畜、修罗，故云乃至。「通别等菩萨」者，等取藏、圆也。「所见各异」者，即见佛形像不同也。如三恶道习，见佛如黑象，脚等三尺之身。又如提谓等，以人天位见佛为树神等。准此，六道众生并见佛不同，皆非出世相。若六道中有出世机，则见佛四种不同，即是四圣法界也。故《大论》十一引《密迹经》云「一切天人见佛色量，或如黄金白银诸杂宝等，或见丈六、或一里(藏)；或见十里乃至百亿(通)；或见无量无边(别)；满虚空中(圆)。」天人所见既乃不同，四趣亦尔。此约多分。亦有为圆机而感劣身，如《法华》应以地狱身而为说法等。「凡约十种行人」者，即受苦报人，非但人中重病，意亦收于四趣，故向云地狱人念佛等。「三昧观法亦异」者，即四教不同。

「五方便人」者，外凡合一，内凡开四，谓暖、顶、忍、世第一也。「思惟尚在」者，是有心病也。二果欲界残思、三果色思，并是心病，略而不论，故云乃至。「身病尚在」者，如身子患热、毕陵伽患眼痛。「习气不亡」者，如毕陵伽有慢、身子有瞋。缘觉侵习未深，心病还在，故云亦尔。六度同凡夫，通教十地准四果可知，故云亦尔。不言别圆内外凡者，文略也。「生变易」者，变易之言该于二土，今云就无作四谛者，且约生实报人及生方便断尘沙者。若生方便未断尘沙，须学无量四谛也。「五分」下，明身病。「无明」下，明心病。约四十二位互作浅深优劣重轻，望下为深优轻，望上为浅劣重。乃至等觉一生在，皆有二病也。「故经」下，示妙觉无病也。等觉一品犹是无常，妙觉究竟，故五并常方无两病。外内火，即《仁王经》七火也。一鬼火、二龙火、三霹雳火、四山神火、五人火、六树火、七贼火。人火者，恶业发时身自出火。树火者，如久旱时诸木自出。今云内火，即人火也。外火，即余六也。又内火，即病也，病侵于身，如火烧物。又是身内火大不调，故为病也。故经云「节节疼痛，称名诵呪即得除愈也。」病差曰愈。「事解如文」者，若约事证，如东晋谢敷、南齐陆果作《观音应验传》所明也。「故言烧身」者，身喻见谛也。「雨雨」者，上雨字去声，雨犹降也。「即是信行人」者，禀教修观，断见惑故。「是思惟惑」等者，思不障理，其实附理。「如须」下，示附理相。「故言内火」者，以内火在身，如思惑附理也。「处处九品」者，三界九地各九品，共八十一品思惑也。

「前一」下，约法行，例龙雨也。经明外火，即云龙王降雨，内火但云除愈。今大师依义立名，身病既得名火，病愈即是降雨义也。既以内火表思惑，即以龙王表心王，心灵自在如彼龙故。「无漏心王」者，即指三向三果所观无漏之心也。「发得禅定法水」，降雨也。雨能灭火，如禅能断思。问：前释外火表见道，既约信行，此论修道，何故作法行释耶？答：见道修道各有利钝二根。利入见道名法行，钝入名信行。利入修道名见至，钝入名信解。是则见修各有信法二行也。今以初入见道，禀教义强，约信为便；修道重缘，约法为便。得意而论，义必兼具。「分段见思可解」者，前八人中，别圆二人犹在凡位，所破仍是界内见思，故云可解。「变易」下，即后二人，乃是别三贤人断界内惑尽已生方便，及圆初住已破无明生实报土，此二人俱约界外同体见思以明内外火义也。「胜妙五欲」者，如《华严》中无量香花云、百千禅定也。香华云，即是变易土中欲界也。禅定，即色、无色界，此即界外思惑也。文阙，见义应如《地持》等觉入离见禅，《涅盘》迦叶自叙云：「已前名邪见人」，皆是界外见惑也。然此见思实无异体，但指根本无明，障理名见、润生名思，不同界内二惑差别。

「事解」下，《尔雅》文也。饥字或饥，并通。「五谷」者，麦、菽、稷、黍、麻也。或曰：房、散、角、芒、?也。譬解中四句，初二句以不闻教为饥，闻教生解为饱。次二句以有解无行为饥，解行兼具为饱。「正慧」，即是正行也。增益法身，如五谷养色身，故以无正慧为饥。「助道」，即带事兼修，资成正慧。杨泉《物理论》云「蔬果之实助谷」，故以无助道为馑。「乃至人天善」者，略苦报人，故云乃至也。「约十人传作」者，苦报无善法为饥，人天为饱。乃至圆人分证为饥，究竟为饱。

释王难中，既论分段、变易，即是约十人明王难也。「四魔」，即天子、五阴、烦恼、死。「十魔」者，《华严》云「一阴魔，生诸取故。二烦恼魔，生杂染故。三业魔，能障碍故。四心魔，起憍慢故。五死魔，舍生处故。六天魔，自憍纵故。七善根魔，恒执取故。八三昧魔，久耽味故。九善知识魔，起着心故。十菩提法智魔，常不舍故。」「故言」下，引《璎珞经》证也。即等觉后心无碍道中已伏烦恼，解脱道断即入妙觉，故云唯有一分死魔也。「盗贼是六根六尘」者，如《金光明》云「六入村落结贼所止也。」「如人得天往」者，从人中生天，则以天趣为牢狱。天生人中，以人趣为牢狱。六道互作，故注云云。

「当分受身为狱」者，不须约所往处也。如人在人中、天在天中，即名牢狱。「亦约十行人」者，前二可知，后八皆具二种狱义也。故知十种行人并未免于牢狱，故须请观音也。唯佛一人出二种三界之狱故。在手名杻，在脚名械。二手二足，各表定慧。昏散为障，如杻械也。在颈名械，连身名锁。枷在两肩之上，左阴表实、右阳表权。见思尘沙是权障，无明是实障。即三惑如枷，故云「枷是权实障」耳。「得业绳等」者，谓得绳业绳也。有部云「业入过去，得至未来。身死得谢，未来报起。如一业成，以一大得，得于业法。又以小得，得于大得。第二刹那以三大得，得前二得及以业法。初念之得俱成法故。又三小得，得前三大，并初刹那，九法成就。第三刹那，二十七法。」凡云大小得者，皆以大得得于本法，复以小得得于大得，还以大得得于小得，故大小得更互相得。故知第三念去，如是展转得遍虚空。是则一生之中，于一业思之所起得尚已无量，况无量生无量业得，以至来际。若经部宗，得既是假，但云意与身口和合成业，假立有种至未来生。若大乘中，藏识盛持以至未来。世虽有此异，凡受报处必为精血四大所笼。未得择灭非得已来，常为得绳之所连缚。连缚未断，去已复还，故今以连身之锁表之也。

经「五系缚」者。谓头及手足五处被系。若作所表，是五分障也。「海是」下，释入于大海也。初约生死深广如海、二约法性深广如海。「妄想动法性」者，妄想如黑风也。动法性者，即是全法性为无明，无染而染遍造生死，名为波浪也。

经「洄波」者，《三苍》云「洄，水转也。」经「水色之山」，惊浪如山也。「取理不得」者，理非四句，故取不得。「故法性」下，《大经》文也。于四起定执，故成毒药；达四无四，故成甘露。毒故早夭，甘故延龄。刀剑伤坏，故表无常。注云云者，约十行人，即是二种三界皆为无常所迁，乃至等觉一分亦是无常也。

经「过去至怖畏」，明果由因也。一切苦，即谷贵等苦果也。若由过去所感，即成顺生、顺后二报；若由现恶所感，即成顺现报。经「如火烧薪」者，《涅盘》明少善能除大恶，譬如少火能烧一切。经「三毒等畏」者，即等分烦恼，并上是四分。

「授位」等者，《华严》云「转轮圣王所生太子，母是正后，身相具足。王令太子坐白象宝妙金之座，张大网幔乃至奏诸音乐，取四大海水置金瓶内，王执此瓶灌太子顶，是时即名受王职位。」「十地云」者，即指《华严．十地品》明第十法云地也。故经云「菩萨受职亦复如是，诸佛智水灌其顶故，名为受大智职菩萨。」此则唯法云地得名灌顶菩萨也。「佛但法性」者，究竟显理，故下地不能见也。「理极不能思度」者，解十人智有顶可见也。以齐己所解，不能思度究竟极理也。此则各以少分智慧为顶。「若得」下，禀教进行，犹被灌受职也。「能以」等者，即妙觉观音用法性海水，普灌十种行人智慧之顶也。「此十地之顶也」者，明经云灌顶，正约十地。尚灌十地，下位可知。

经「应当暗诵」，谓柔声默诵也。此呪既尔，上下例之。然诸经事仪对机各别，如炽盛光呪则令厉声，此文则使暗诵，幸顺佛语方契圣旨。

示法用中，以此经是俗众发起，故有持斋断淫等语。「齐身口业」者，〈祭统〉云「齐之为言，齐也。齐不齐以致齐者也。是故君子非有大事也、非有恭敬也，则不齐。不齐，则于物无防也，嗜欲无止也。及其将齐也，防其邪物、讫其嗜欲、耳不听乐。」今释氏以不过中食为齐，亦取其防邪讫欲，齐不齐之义也。《毗罗三昧经》云「早起诸天食，日中三世佛食，日西畜生食，日暮鬼神食。佛制断六趣因，令同三世佛故。」今约理解，故云齐者秖是中道。「后不得食者」者，即佛制中后不得食也。今表初住初地圆证中道，心外无法，如中后不得食也。「中前得噉」者，佛制中前非正食皆得噉之。正食者，《四分律》云「有五种：蒲闍尼，此云正食，谓麨、饭、干饭、鱼、肉也。五种佉闍尼，此云不正食，谓枝叶、花果、细、末、磨食。」今云中前得噉，即不正食也。「此得」下，先表圆位。「前方便」者，即指住前内凡位也。住前既有相似证义，此即中前得噉。「亦是」下，次表别位地前离边观中，即是法界外有法也。

经云「不饮酒」者，如《五分律》云「跋陀越邑有毒龙，雨雹损苗。居士请婆陀竭陀降之，遂以酒饮，吐卧在道。佛言：『昔伏毒龙、今不能降虾蟇。』因说渐断酒戒。」以酒令人昏乱，故今持呪者不得饮。约理，则酒是无明也。《涅盘》云「譬如醉人，见日月转。」「不噉肉」者，若约事释，如《楞伽》云「有无量因缘不应食肉。」乃至云「令修行者慈心不生，及令呪术不成就等。」「是无缘大慈也」者，此约理释也。

请观音经疏阐义钞卷第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