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华玄义释签卷第十二

天台沙门湛然述

三判麁妙中二：先约四教，次约五味。先约四教中二：即三麁、一妙。前三为三，初三藏中为四：初明三相，次「既是」下明教意，三「不见」下引证，四「半字」下判决。初又二：初总明三法，次「四念」下明三法所至。言「半字」者，《大经》第五云：「譬如长者唯有一子，心常忆念怜爱无已，将诣师所，欲令受业，惧不速成，寻便将还。以爱念故，昼夜殷勤教其半字，而不教诲毗伽罗论，力未堪故。」言「半字」者，谓九部经。「毗伽罗论」者，谓方等典，此以理等名方等典，非谓生苏调斥方等。次通教中二：先明三法，次判。初文者二：先总明，次「干慧」下明所至。次别教中三：初明三法，次「缘修」下明教意，三「若尔」下判。初文亦二：初总明三法，次「十信」下明三法所至。次明圆教中二：先正释，次「故瓦官」下以现事验。初又二：初正释三法，次明所至。初又二：初正释，次「秖点如来藏为广」下以大车释成。初文又二：先正释，次「秖点」下融通。初文约实相以论二者，正明即体论用故也。更融通者，恐未了者二义犹别，是故三法展转相融。此中四句，初句空藏为实，第四句实为空藏，中间二句但云空为藏、藏为空，此语犹略，贵在得意。若具足存中间两句，应云空为藏实，藏实为空，藏为空实，空实为藏，则成三对六句也。次以车体用释成，中二：初明体中融即，次「又点」下明与具度融即车体即是理性即也。具度即是对修明即，初文三对，初「秖点」下明体有用，故高广。次二对明体用相即，初对者明用即是体，故非高非广，次对者明体即用，故是高是广。然第三对不殊初对，为对第二以明第三，故初对中云秖点者，体即藏空，明体高广，细寻此意，同异可见。言「如来藏」者，具如《占察》下卷末文。次「摄具度」者，即大车之具度，故不异也。则《止观》中正助合行，其意可见。于中二：先释，次以不思议结不异。次明三法所至，中二：先释，次引证。释中三法展转至于妙觉，余教不然，是故妙也。以我之因为汝之果，故三并非妙。次事验中，凡是大师妙会诸处，指斥他师、护时人情，故云「有人」耳。五味，可知。

四明开，中三：初总标，次释，三从「人天」下结。释中意者，以初句开人天，次句开别教，第三句开藏通，一一文中三：皆先引经立相，次明过失，三正为开。初引经明理妙，彼执者不知，故皆斥有过，至法华并开无不归妙。从「此是」下明过中云「而其家大小都无知者」者，《大经》第八〈如来性品〉贫女譬中引金藏喻，如《止观》第一记已具引文。今更略消喻义，「其家」者五阴也，阴有佛性而大小不知。古人多释，有云四果为大，凡夫为小；论人云菩萨为大，声闻为小。章安云人天为小，析空二乘为大；析空二乘为小，体空二乘为大；但空二乘为小，但空菩萨为大；但空菩萨为小，出假菩萨为大。如是大小皆悉不知，别教虽知带教道故，故教属权。第二句开中又如三譬以显开相。言「定不定」者，定是缘修，计定能显理；不定谓真修，能破定计。以真修望于缘修，亦有二义。譬中云「如轮王能破安」者，轮宝威伏如破，十善化世如安。今亦如是，遍一切法为破，亦无能破名安：又除暗如破，生物如安。除瘼养珠，准此可见。第三句次失中言「三五等乘」者，第二句既已开别，故知此中但开藏通，则三五等但约两教。次结文，可知。故知方便诸乘皆悉不知无始藏理一心三法，故各于一法少分起计并谓究竟。今如来善巧方便种种调熟，还示众生本有觉藏，使大小咸知，昔覆今显名之为开。今文大小之言虽复寄在初句文中，如章安释意通后句，即其意也。

五始终者，为二：初总标来意，次「何者」下正释。释中为二：初泛约一界，次「今但」下局一念十界，即是一念十如三道。于中为四：初以三道性相体等为理性三轨。于中又三：标、释、结。释中三道各有法、譬等，具如初文释众生法中；但今文中初明三道，即十如中相性体三，为欲别释三道相状，故一一道各云「性相」，无「体」字者但是文略，寻之可见。次「夫有心」下结，中有二：初正结，次引证。证云「俦」者，类也，谓业苦也。次以力作因缘为修得三轨。三如是果报为究竟三轨。四明本末究竟，又二：初言「等」者，等前三种，性即是理，修得如文，彰显秖是究竟。今不云究竟者，义通初住。次「亦是」下三谛等，可见。前文明位之始终，则约凡位一始终，圣位一始终；今明三法始终，故须始凡夫一念，终在彰显圣位。所以立此门者，前虽开显犹恐不了者，谓以开发为三法始，故须重明。秖缘始在于凡，故凡位可开，凡无三法，何所论开？故不动凡夫三法，而成圣人究竟三法，为是义故复立此门，劝勿自鄙。

六明类通，中二：标、释。释中五：初明来意，次列，三「诸三法」下明十条意，四生起十条，五正释十条。初文二：初正明，次「何者」下释。以一三法从始至终，故名为竪，以一三法通会诸三，故名为横，余三望三互得为横。若言赴缘名异则一，一三皆可自为横竪。三释十条意如文。四「三道」下复生起十条，若望名异意同，虽一一至极，此据圆理理体不殊，若据现名，不无差别，故以十条，共为始终，始自所化极迷，终至能化入灭。复一一条中皆约六即故，若离若合横竪该深。五正释中自为十条。初三道中二：先正释，次结位。释中先总对，次别释。释中自三，一一文中皆先释，次引证等，下去九三文句大同，虽有小异，大意可见。言「妙句」者，「诸法从本」下明理妙，「于诸过去」下闻名妙。对三识释中二：先总对，次释。初文者，三识同在理心，教门权说且立远近。言庵摩罗是第九，本理无染以对真性；阿黎耶是第八无没无明，无明之性即是智性，故对般若；末那识即是第七，执持藏识所持诸法，即此执持名为资成，以助藏识持诸法故；第六但能分别诸法，故与第七同为资成，是故今文不论第六。若准《唯识论》转于八识以成四智，又束四智以成三身者，则转第八为大圆镜智，转第七为平等性智，转第六为妙观察智，转五识为成所作智。大圆镜智成法身，平等性智成报身，成所作智成化身，妙观察智遍于三身，此中不取第九，乃是教道一途属对不与今同。何者？彼居位果，三身仍别，此在因位，三身互融，即此三身秖是三德，三德据内，三身约外；今从初心常观三德，故与彼义不可雷同。从「若地人」下正释，为三：初明互执成诤，次从「今例」下引例和诤中二：先引近事，次正例。中二：先释，次引论证。初文中云言「转依」者，转于染依而依于净，是故在染则种子依于黎耶，在净则转于能依以成第九，当知黎耶不离染净。三正释中引今经醉人譬者，醉如无明，故譬黎耶。从「世间狂惑」去遍涉六尘，故云「游行」，即是六，七故譬末那。珠是真性，故譬第九。三佛性中，指常不轻中为正因，此之正因亦可为性德三因。今望缘了种子，故但云「正」。「若十二十乃至三十譬三佛性」者，此三十子通宅内外，疏文且据能出宅边，以譬三乘各有十智，故云「三十」。今以诸子各具三性，故以譬之。三般若中释中先总对及指前三正释，余如文。三菩提释中先对师位释，次对弟子位释，次三大乘中释中三：先约师位自行，次「舍利」下约弟子位自行，三「于一」下约师位化他。初师位中二：先引经，次释。「得」谓证得，「随」谓因果，「理」谓理性。言「又舍利弗以本愿故」至「得乘随乘」者，说法属智，故是随乘。由是证得，故是得乘。故愿说三兼于二义。于一佛乘为理，分别说三为随，意亦同前。「历七位」者，五十为五，等妙为七。不论名字但以五品为假名者，名字非位，乃至但论信等七位，非是正位故也。次三身释中又二，先列释七文，次「三轨」下引文总释前七。初文二：前二他经，后五此经，此并数句之内三身具足。「应身即水月」者，诸水非一故。「报身为天月」者，自受用报非多故也。次总释中二：先略结，次正对。对中云「从方等生」者，翻名解义如《止观》第二文。次释三涅盘中，先破古，次释。破古中三：先述古，次「今以」下出正解，三「若将」下破。次正释中二：先略对，次正释。于中二：先今经，次《大经》。初今经中性净一释圆及方便两义者，以性通本迹故也。圆及方便中先明本迹两圆，次「数数」下明两方便，准例亦应云历七位，但是文略。次三宝释中二：先引他二经，次今经二文各三宝义足。《思益》中云「知离名法」者，法体离染故，「知无名僧」者，僧体无诤故。次明三德释中二：先总对，虽但别对已当总对；次别对释。释中二，先释会，次破古中二：先总斥，次「唯知」下别破。以彼经一乘与此经佛性对破古人。初言「二经义合」者，《大经》及此经，《大经》调伏众生名为解脱，此经数数现生为调众生，是故义同，余二德可见。「碌碌」者多石貌也，亦凡石也。次别破中三：先破佛性，次「又涅盘」下破总名，三「但涅盘」下明经宗别。「八千声闻」至「记莂」者，《大经》第九云：「是经出世如彼果实，多所饶益安乐众生，能令众生见如来性，如八千声闻于法华中，得授记莂成大果实，如秋收冬藏更无所作，一阐提辈于诸佛法无所营作。」疏中古有三解，一云经误，应云八千，即〈持品〉中八千声闻得记者是。二云外国有八千人。三云若定应云八十年。章安云后二解不可。次破总名中云「安置诸子祕密藏中」，如《止观》第二记。此三涅盘中所以对古师苦破者，以人多执招过非轻，故苦破之令归正辙。如前释众生法及止观十如，亦皆破者，意在此也。如诸文中每至别教破地摄师者，执教道故意亦如之。此十三法同是今经三轨之器类故，此之十条散在他部诸大乘经，今经始终无不具足，故一一三中皆引经文为释，况此十条不出因果，今文秖是一乘因果故耳。又十条中所以菩提三身及三涅盘具引本迹，余文唯迹者，一以本中文狭，二以本果已成，故取菩提三身涅盘证义便故。道识性三全在凡夫，般若通因本因文总，但云我本行菩萨道，乘通事理及以因果故。「三宝」者，本地既有佛宝，必有余二。三德可知，文虽存没，义必兼具。次四悉料简中，先问，次答。答中二：初述意，次正释。初文又四：初总明用四悉，次「随俗」下别明用相，三「朝三」下明用四悉意，四「善巧」下结叹。初二如文。三明意中，言「苦涂水洗」者，《大经》第八云：「譬如女人生育一子，婴孩得病，是女愁恼求觅良医。良医既至，合三种药苏乳石蜜与之令服，因告女人：儿服药已，且莫与乳，须药消已，方乃与之。是时女人即以苦味用涂其乳，语其儿言：我乳毒涂不可复触。其儿渴乏欲得母乳，闻乳毒气，便舍远去。其药消已，母乃洗乳唤子与之。是时小儿虽复渴乏，先闻毒气是故不来。母复告言：为汝服药故以毒涂，汝药既消我已洗竟，汝便可来饮乳无苦。其儿闻已渐渐还饮。」经合譬意，譬无我等犹如毒涂，说如来藏如唤子饮，或时说我或说无我，皆为适机如彼涂洗。次正释中二：先举章门，次释。释中又二：初以四悉释此十条，次明妙不妙。初文二：谓初、后。后文中言「上下而无纵」等者，上下是纵义，虽一点在上，不同点水之纵。三德亦尔，虽法身本有，不同别教为惑所覆。表里是横义，虽二点居下，不同烈火之横。三德亦尔，虽二德修成，不同别人理体具足而不相收。次文者为二：初料简，次结位。初又二：初判，次开。初文三：初略立二谛以判四悉，则真妙俗麁；次约化城宝渚以判；三约五时教判。初文又二：初判，次料简。初判中以三悉与第一义相对者，顺《大论》文，仍成别义，故《大论》云：「诸经多说三悉檀，今欲说第一义故，说是《摩诃般若波罗蜜经》。」通论皆四，具如诸文。次「若然」下料简，中二：先问，次「今言」下答。次「若不」下决开，结位如文。

问：

此中初以四悉料简十条，则一一条无非四悉，次判四悉妙与不妙，乃云三麁一妙，应当三法亦麁亦妙耶？

答：

若约不思议中，亦得论妙不妙，如三德中，若前三悉檀说之，义当于麁，谓三德为世界、解脱生善、般若破恶，是故为麁，若见法身方始名妙。三德既尔，余九亦然。

若尔，何故次又云三悉至化城耶？

答：

此约《大论》文，皆以小乘为三悉，对般若为第一义，故作此简。若依此义，今文唯在第一义也。

故下决中云「三悉不决皆名为麁」，然取通途则今文并约不思议论四悉，判不思议三法真俗相即，而论既以中道为第一义，岂以中道而隔真俗。「半如意珠」者，迹十妙中以释五竟。十法共成如意珠法，言「珠法」者，秖是妙法。十中居半，故云「半如意珠」。若《大经》十三即以罗刹半偈名为半珠，彼经半偈诠于半教，今之半珠即是全珠。何者？自行因果已满，是故今文以自望他，阙化他边名为半珠。

○六释感应妙中二：先来意，次开章解释。来意又三：初判前五妙，次「境妙」下果满得名，三「果智」下正明感应来意，由果满故，由机扣故。初文云「上四妙为因」者，位妙若立实通因果，为对三法且从因说。次文为二：先释，次引证。初释文言「境妙究竟满名毗卢遮那」等者，前行妙初已融会此境智行三，三而论一、一而论三，及境等三各自具三等，具如《止观》第二卷末指归中文一德具三三各具三等。今且从于理事合说，以境智行而对三身。次引证中云「稽首智度无子佛」者，《大论》文初归敬偈云：「智度大道佛善来，智度大道佛穷底，智度相义佛无碍，稽首智度无子佛。」古人论音云：言无子者，有四义不同，一者无等，一切众生无与佛等。二云无碍，佛是法王于法自在。三云无子复有二义，一者就理，佛能体悟无生真理，名为无子；二者就事，如来生死种子已尽故名无子。四者无子亦有二义，一者般若名为佛母，母有七子，谓佛菩萨及辟支佛并四果人，即此七中佛最居长，故云无子；二者无明蔽中无有智慧种子，故云无子。今文中用第三第四二无子义，果智究竟感应义足。三正明来意中，且依《本业缨珞》云等觉照寂，妙觉寂照。

问：

前明境妙以证得为无谛，前明智妙二十智中讫至妙觉，前明行妙次第五行讫至初地，不次第行亦至六根，若明位妙，始终具足，向明三法，辨始终中，始从凡心一念十界，终至究竟，是三法果，今初何得断云四因一果？

答：

一家释义稍异今古，若得文大旨则不?元由，若随文生解则前后杂乱。前之三妙，若离而言之，唯境属于理，故解依于理，依解故起行，行之所阶，则有诸位。若至初住，名随分果，则分证三法，证三法已，随机起应，此则以智导行至初住位。又教所谭须论始末，此则具如生起中意。若从合明，具如行妙初说。若相由者不明妙行，境智行三，此三各三，三九秖是一而论三。次历六即，以至于果，皆开权显实成妙感应。今从此义，故云四法为因。若从别说当妙高深自是一意。

次开章别释，中二：列、释。释中初释名自二：初列，次释。释中初释名又二：先总立名者，谓感应通论；次别释者，谓感应二字各具三义。初文者，如《胜鬘经》。胜鬘夫人是末利之女，末利及王既信佛已，以书与女。女得书已即对使者而说偈言：

「仰惟佛世尊，　　普为世间出，
亦应愍我等，　　速来至此处。」

即生此念时，佛于空中现。即是双明感应二义。若得此意，例应可知。次别释中今先明机三义者为二：先明用机为名例知缘感，次「机有」下正释机名。言「如弩有可发」等者，众生如弩，宿因如机，佛如射者，应如发之，益如箭中。「善机」者，《大经》十八云：「我观众生，不观老少中年、贫富时节、日月星宿、工巧下贱、童仆婢使，唯观众生有善心者，即便慈念。」料简中问意者，由前帖释中云宜生理善即第一义，故今问云：为人名生善，理事俱是善，何意于理善而称第一义？答意者，理明是理善，理暗是理恶，故理之善恶其性虽相倾，若理善生时，理恶必定灭，无有先恶灭方始理善生。若事中善恶其性亦相倾，善生之时未必恶灭，恶灭之时未必善生。故于生善以分事理，理善即属第一义义。事中善恶，善生即属为人义也。恶灭即属对治义也。理恶即灭、理善即生，故于生善以分二悉，灭恶唯得立一对治，恶无先灭故不分二。「众生得事」等者，众生得即理之事，圣人得即事之理，圣人知即众生不知。又圣人得于因果化他咸应等事，众生但得非因非果迷中之理。又众生在因，圣人居果。「问为用法应」等者，此一问答为欲生起机应之相，约理虽即不当应与不应，约事必有应与非应，法应应应俱皆应故，得法应俱名应，由此与机相对辨，致成三十六机应。次相中二：先正释，次广问答料简。初又二：先标、次释。释中先略举机应两相，次释。释中先机、次应。机中二：先征起，次释。释中有三，不言去取，应中亦然。初机者，恶为机中言「七子」者，《大经》十八释月爱中云：「譬如有人而有七子，是七子中一子遇病，父母之心非不平等，然于病子心则偏重。」章安云：或以七方便根性为七子，谓人天二乘三教菩萨，是七子中有起过者，心则偏重。「如来不为无为众生」者，亦第十八经，有为是恶故恶为机。又「无记是无明」者，若分三性即立无记，今立机缘且对善恶，无记虽非身口行恶，能覆理善亦属恶摄，即属恶机。现虽是恶，乘于宿种，故得为机。相带为机中二：先判，次正释。初文中云「唯有一发」者，《大经》三十一「迦叶菩萨问佛：一阐提者终无善法，是故名为一阐提耶？佛言：如是。又问：一切众生有三种善，所谓三世，一阐提辈亦不能断未来善法，云何佛言断诸善法名一阐提耶？佛言：灭有二种，一现在灭，二者现在障于未来；阐提具二，故作是说。佛言：善男子！譬如有人没在圊厕，唯有一发毛头未没，虽复一发不能升身。阐提亦尔，未来善法不能救于地狱之苦，未来之世虽即可救，现在之世无如之何？」以佛性故则可得救，佛性非三世，故佛性不断。今意亦尔，于现在世虽有正因，不可救故不成机缘。善恶相带为机者，初从阐提起改悔心，此举极恶以带微善，上至等觉一品无明，此举极善以带微恶。准望前释，极善唯在佛，极恶唯阐提，二既非机，故以阐提改悔、等觉无明，即是相带，名之为机。

若尔。何故前明单善单恶，今复重明相带为机？

答：

前单明者，据强偏说，相带明者据理实说。经虽偏说，非不相带，四悉顺物作偏说耳，以义推之必须相带。

下释慈悲为应义者，若偏若带，准此可知。「慈善根力」者，如《大经》十四〈梵行品〉「提婆达多令阿闍世放护财醉象，欲害如来及诸弟子。尔时踏杀无量众生，象闻血气狂醉倍常，见我翼从被服赤色，谓呼是血，复来奔趣，我弟子中未离欲者四散驰走，城中人民谓我终殁。调达欢喜快哉适愿。我于尔时即入慈定，舒手示之，即于五指出五师子。是象见已而生怖畏，失大小便，投身礼我。善男子！我于尔时手指实不出五师子，慈善根力令彼调伏。」乃至五百群贼得法眼等，广如经说。乃至如《请观音》现身作饿鬼等，如前第四卷。引论云「水银和真金」等者，出菩提流支《法界性论》。

次料简中有五问答，初问答明三世机应。问如文。答中二：先通答机应之由，次别答机应之相。初意中言「以四悉力随顺众生」者，至理实无三世善恶，约事说故三世咸有，但随众生四悉机缘，宜作何世善恶而说？何世善恶而堪遇圣？次正明机应相中又二：先机、次应。机中又二：先善、次恶。善恶各有三世，初善中二：释、证。初文三，初文中言「五方便」者，四念为一并四善根。四念虽有总别不同，秖是四念，停心治障，方便义疎，故且云五。「又如无漏无习因」等者，此举无漏，例未来善。如证无漏习果已满，现无善因亦能感佛，如阿罗汉根败之士，在方等座感佛弹诃，以有未来一乘善故，无漏根败尚能感佛，况诸凡夫根未败者？故引《大论》池华为喻，已生如往善，始生如现善，未生如当善，遇应如得日。次明恶中言「又未来之恶与时相值」者，缘合名时，故求圣力助遮当恶，此三世恶并有可发，是故圣救。次应中，亦如机中，应先明有应之意，谓四悉也。文无者略。又亦应如机中慈悲各说及引文证等，文亦从略。次别答中但语机边亦应论应，若别论者，以现在为应。何者？过去已过，未来未具。

若尔，机应差舛，何名主对？

答：

机生未来之善，感佛之时还名现在，故今且从机一边说耳。

次问中言「若未来善为机四正勤意云何」者，四勤中已生未生皆可令生，如何但云未来为正？若准正勤，应云已生善为机，如溉甘果栽；未生善为机，如钻木出火；已生恶为机，犹如除毒蛇；未生恶为机，如预防流水。答意者，机分通别，通则通于三世如四正勤，别则唯在未来，如前所说。虽在未来，功由过现，是故过现以为机者，本为未来生善灭恶，是故四正勤中言「虽过去」等者，文中虽云「已生善恶」，意令此善未来增长，意令此恶未来除灭故云也。又如救火，已烧正烧皆不可救，救正烧者本为未烧。

次问答者，为离性计。初问如文。次答中二：先破，次「无性故」下立。初中作四句者，若四计者，先破性已，然后方可点空说四，是故感应各有四句。感四句者，谓众生自能感，由应故能感，感应和合故有感，离应离感故有感。应四句者，谓诸佛自能应，由生故有应，感应和合故有应，离应离感故有应。是故机应各以三假四句破竟，方以世谛四悉四说。

立中二：初通立能所，次「而能」下别判出能所又二：先判，次「若更」下诫劝言。「若更番叠」等者，若从应为言，即以应为能、以感为所；若从感为言，则以感为能、以应为所，故以义推，从感为名亦有能所，从应为名亦有能所，是故不可以能所为名，应以生佛定之，使能所不乱。若但以能所为名，节节更立能所之号，则为生佛之上更立生佛，世谛则乱，故须且依今文为定。次问答，可见。三不同中四：先标名，次列章，三「但众生」下叙不同意，四「今略」下释。释不同自三：先四句中三：先列，次释，三「若解」下结感应益意。释中自四，皆先标，次释，三结。释中句句皆先机、次应。言「如须达长跪」者，《大经》二十七「佛在王舍，须达尔时为儿聘妇，入王舍城，夜宿长者珊檀那舍。因见长者怱怱办供，因问其故，乃知有佛。寻见如来，请佛至彼，如来许竟。须达及与舍利弗同往，经营精舍，七日成立。所设已讫，即执香炉向王舍城遥作是言：所作已办，唯愿如来慈哀怜愍，为众生故受是住处。我知彼心，即与大众发王舍城至舍卫国只陀园林须达精舍。」「月盖曲躬」者，如《止观》第二记。三明结益意中，若冥若显俱名为应，不可以凡目不覩故而言无应，此堕自性及无因过。于中为四：初劝其自励以生善，次「若见」下劝信因果以息恶，三「若不解」下劝解四意知不弃其功，四「释论」下引论文证须解四意。

二释三十六句，中二：初指前四句略举机应各有冥显以成四句，次「若具足」下机应各列一十六句，先列、次结。先列中二：先列根本四句，次十六句。初文三：先列四句，次「冥是」下略列四相，三「如佛」下引事证相，但证未来一句，余如前文机应相中故略耳。机中云「非冥非显」者，非过去之冥，非现在之显故也。

问：

应中非冥非显，与冥何别？

答：

并是法身益物。然冥益者，不见不闻而觉而知；若非冥非显，不见不闻不觉不知。

次「机既」下应中不列根本直列一十六句，据机中自列根本，应中合有，但是文略。次结中云「三十六句」者，若准此取前文四句为根本，若取机中四句，更列应中四句，即应四十句。三就十界中云「就自行既尔化他亦然」者，自行化他俱能感佛故也。若分善恶自他，俱有生善灭恶，是故善恶并得为机。言「交互」者，且约自行，如地狱中有九界机，乃至佛界亦复如是。

问：

下下法界有上上机，如地狱中有九界机，鬼中有八，畜中有七，乃至菩萨有佛界机，此则可尔。如何佛界有九界机，菩萨有八乃至鬼中有一耶？

答：

所言机者，可发为义，发有近远，是故不同。若下有上机则通因果，所谓下果求于上果，亦可下因发于上因；若上有下机则唯在果，所谓下果求于上果，亦可下果发于上因。如佛界机在地狱者，谓虽发心求于佛果，破戒堕狱于彼可发成地狱机，余八准此。

若尔，与地狱界有佛机缘有何差别？

答：

众生无始未曾出界，不妨无始有出界种，然于十界重重交互不可具知，且据一往约多分说，若佛界心强已名佛界，益在九界则名佛界有九界机。若已堕九界则名九界有佛界机，如恶业深重本是地狱名地狱界，曾闻一句可为佛因，圣人亦以冥显应之，是名地狱有佛界机。未堪顿入渐渐诱之，故用八界以为方便，则为地狱有八界机，故知下有上机与上有下机其相有异，上下既尔中间交互准说可知，故应一界皆具九界。若约化他义分凡圣，凡位但约观行相似交互说化，圣位则界界之身能为十法界化。

问：

约四句说以论机应已兼三世，何故更约三世说耶？

答：

三世之上更加三世，故得更论，乃成九世论交互也。故《华严》中十种三世，九世为九更加三世说平等，以为十种。《大缨珞》中亦明九世，是故今文重约三世。

次相对中三：先标章，次列四文，三释。释中二：先释四意，次料简。初又四：先释初意又二：先总述，次「地狱」下正释。释中且约地狱，余二十四略而不云，下机关及三十六句亦然，至第四意方始例出二十四有。今正释又二：先释，次「是为」下结。释中二：先并列，次释。释中先机、次应，应中有标、列、释，释中机则先恶、次善，应则先悲、次慈，望前二十五三昧中四意，略无诸有过患及结行成。何者？此中既明机应即行已成，故须更明本法功德。机中复加善者，欲明机遍故，前但明过患者且从恶边。

次机关相对中机中善恶各有三义，应中慈悲亦各三义，以慈对善、以悲对恶，各各以微对赴，以关对对，以宜对应。下善恶中具足应云即假尘沙、即中无明，文无者略。次三十六机对三十六应者，以三十六句中句句皆有一机一应，故得机应各三十六。如一显机以对四应，虽同是显，从所对应，四义不同，故成四别；余句例此。又一一机中各具善四恶四，各具微等三义，应中若慈若悲各各皆以赴等三义应彼善恶各四中三，若冥若显机应皆然。今且从总为三十六，况复如前约于三业三世十界及以一念等别？若三业之中更开善恶微赴等别，则无量无边不可数知。所以文中先约苦乐相对，次以机关，次三十六，恐杂乱故知此意已方可将此入前四句三十六句及十法界则可知矣。

次别圆相对中亦先总标，次「若历别」下正释。释中先释，次简。初文先释一有，次例余有。此言「别圆不同」者，此约教证两道得作此说。如地狱有破一品惑，余二十四有亦一分破，岂有地狱无明究竟名为了了，余有未尽名不了了耶？故知且顺教道说耳。若约证道地即是住，故知不别。次料简中先「问颇有善机恶应等」者，意不异前。随无方问，故有此异，是故还以无方之答。故引经云「或作地水及火风等」。如《大经》云：「云何名为不施一钱而得名为大施檀越？佛言：不饮酒肉，施以酒肉，不服华香，施以华香，如是施者无一文之费，而得名为大施檀越，如是施者施名流布。」此等并是答无方之问之流例也。「三菩萨应为妻子」者，谓妙庄严王净藏、净眼应为二子，光照菩萨应为夫人，广如疏第十卷。「拔乐与苦」者，假使有问既有圆机感于偏应，乃是机应不相主对，亦应拔乐而与于苦，此举例者，如拔人天之乐与变易苦，拔涅盘乐与入假苦，拔分别乐与实报苦，或拔浅乐示现与苦，如《大经》第四云：「又复示现于阎浮提疾病劫起饥馑刀兵亦复如是，又为说法令其安住无上菩提。」

次明麁妙者，判前不同相对二门名相，余之二门通于麁妙，故不须判。又此二门中但判十界者，四句三十六句，及相对中二，并摄在十界中，判以十界有优劣，余无故也。于中先标，次列章，三解释中准前诸文，亦可以开列为一门，今随文便，于此列之，亦如明位中以开寄在圆位门中列之。但从义正，分章无定。就释中二：先判麁妙，次结。初文二：先机，次应。机中二：先地狱，次余九例。初文先判麁妙中三：初立具十，次「阿鼻」下释疑，三「即判」下正判。狱中十界则九麁一妙。次「麁机」下辨机生熟召应不同，先麁，次妙。慈童女缘如《止观》第五记。发菩提心名为「妙机」，未入六根名为「浅熟」，不至方便有余，但近在于欲界天耳。次判应中二：先总论应，次约教辨判。初文二：先辨因果，次「若无」下举非显是。初文二，先因果，次引证。由慈悲熏为因，故果时能尔。次文二：先非、次是，正明应相。次约教中四教及别接通，所以不言接别等者，意如《止观》。初藏通中三：先判，次譬，三「何者」下释所以。言「譬如图写经记乃成」者，譬藏通神通皆是作意，如图画写像经始记录尔乃成就，不同镜像任运相似，不同水月遍应诸器。别圆法譬可知，亦约证道同故合说。

次开者又二：先单约机应，次约五味经。初文开前机应中九界之麁同为佛界之妙，若佛界中生亦名妙，若余九界熟亦名麁。又四趣中妙机近熟亦名为妙，麁机远熟亦名为麁。次开前诸麁应中，亦约教道须开两教佛应，然但言诸经及以《华严》，对《无量义》与今经者，华严之后渐教并在《无量义》中所指者是，是故从略不须复叙。次《无量》与今经中又二：先《无量义》，次今经。又三：初法说，次「譬如」下譬，三「此即」下明开合意。若识此意，则知草木生之与灭不离于地，三草二木具如第三经合譬中，人天为小草，二乘为中草，三藏菩萨为上草，通教菩萨为小树，别教菩萨为大树，此乃藏通二教二乘合说名为中草。若作七方便名，开人天为二，二乘为二，三菩萨依本各为一，此开合之义随机不同不可一准。观心感应妙者，境如感，智如应，境智和合即感应道交，具如《止观》烦恼境中诸法般若三十六句，智照于境一十六句如四应赴机，境发于智一十六句如四机感应，应中一切智如冥，道种智如显，两智共为亦冥亦显，一切种智如非冥非显，机中真境如冥，俗境如显，两境如亦冥亦显，第一义如非冥非显，境之与智不出色心，色心净故般若亦净，色心秖是三业，三业为境用智观之，是故亦可对前三业机应。又三谛之境不出十界，界必交互及以自他，故亦对前十界自他，故知观心感应义足。

法华玄义释签卷第十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