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光明经文句记卷第四(上)

宋四明沙门知礼述

二、依经释义，六：

初、赞七大相海。三十二为大、八十种好为小，一一相好皆是法界，无边无底故称为海。谓初句是赞第十四金光微妙，故云上色。次、一句赞第十五身光；三、一行赞二十八梵音深远；四、一行赞小相中第七十九发色青珠；五、一行赞二十二四十齿具足；六、一行赞二十九眼；七、一行赞二十七舌大薄覆面至发际；八、一行赞三十一眉间白毫相。此八段中，一是小相、七是大相。

二、「眉细」下，赞两小相海。初、一行赞第三眉如月初；次、一行赞第二鼻高好孔不现。修扬者，修，长也。扬，举也。即是眉高而长也。面门，口也。

三、两句遍赞大相海者，既云次第最上，即遍赞三十二也。

四、「得味」下，又赞四大相海。初、二句赞二十六咽中津液，得味中上味。二、四句赞十三毛向上青色柔软右旋。三、「修臂」下，四句赞第九立手摩膝相。四、「圆光一寻」下，四句赞第十五身光面各一丈。此言一寻，是约佛说也。手既摩膝，即当面各一丈也。此既常光，验知诸相皆是常相。云赞尊特者，故知不须身大相多，但是业识依中理见，即名尊特。学者应知，此丈六身若其量度即不得际；若不度之，所见如故。如净名室但是一丈，而能容受百千人天，又能容于三万二千师子之座皆高八万四千由旬，其一丈量初无所改，良以三脱不思议力使之然也。今即常身叹尊特相，义岂不然？微妙寂灭，斯言得矣。经文除此四大相外，或叹放光拔苦与乐行业之因、功德之果，悉如经文，但须皆作十番益解。其有二小相，以文显故疏不指之，即面貌如月，乃第四十一面净如满月也；身无垢秽，即十一身净洁也。

五、「臂?」下，二句又赞一小相海，即第十四指长纤圆也。?，丑凶切，均也、直也；又音容。

六、「手足」下，二句复赞一大相海。即第四手足柔软胜余身分。三十二相八十种好，具如法界次第。龙尊智巧，虽略而周。

三、「从去」下，遍类赞。三世尘数而言一者，过去不灭、未来不生、现在不住，法身平等报应无差，一不离多、多即是一，生佛尚即，佛佛岂殊？是故赞一类于一切。此文复是赞尊特身。何者？如前疏云「若见四佛同尊特身，一身一智慧即是常身，弟子众一故。若四佛不同，即是应化，弟子众多故。」知秖就一身一智及常住义是尊特相，不必须论现起大身也。《文殊问般若》者，「问」字误也，应作「说」字。今家依二经明常坐三昧：一《文殊说般若》、二《文殊问菩提》。今所引文，是《说般若》文也。

四、「从设」下，绝言赞，二：初、分文。二、「而有」下，随释，二：

初、绝言令兼例绝心。三番者，仍就分别门。三身优劣不离分别，有融即义，学者应知。「五从」下，回向。一回事向理，即实际；二回自向他，即众生际；三回因向果，即菩提际。今阙实际，菩提兼之。谓无上道，本性无上故也。

二、「从如」下，发来世愿，二：

初、分文立意。来在不久者，即下〈授记品〉十千天子从忉利天来者是也。

二、随经释义，二：初、佛述。二、「若我」下，龙尊发来愿，五：

初、夜梦昼说愿。

二、「我当」下，为他取净土愿。不修六度、不拔众生，土无由净。当知四修及拔四相，令于当世见我三身。

三、「奉贡」下，同求记莂愿。以鼓必具圆空鸣义，今赞如来一体三身，名为金鼓赞佛因缘。以此因缘趣向果地，名为奉贡，不论事相金鼓形也。

四、「若有」下，下化愿。

五、「我未」下，上求愿。此之二愿，皆明灭恶生善二益，在文可见。

三、「从信」下，结会二世事释〈空品〉，二：初、释题，二：初、正释题，二：

初、约四教诠空示。所言空者，破相为义，故一代教四空不同，若不辨之迷名昧理。此自分二：初、约部列四，二：

初、正判四空。灭色入空者，三藏教也。且寄色言诸法皆灭，谓析破见爱，阴乃不生。既诠实有，灭方入空也。即色是空者，通教也。体乎因果非四性生，既诠幻有，故即色是空也。灭边入空者，别教也。中道为空，不唯空有亦乃空空，然不知中具于空有，是故次第灭二边已，方入中空也。即边是空者，圆教也。中道具德，何边不中？唯假唯空三皆绝待，顿破诸相，名即边空。

二、「此经」下，约部须四，判教属通。三乘同忏，前摄三藏、后通别圆，导成之空，合论四种，故四空慧不得不明。

二、「而今」下，定品唯圆，二：初、直示唯圆，二：

初、就理示。摄机用四，此乃通涂。品在圆空，斯为的旨。是故中空，即边而示。

二、「何故」下，引文示。诸部《般若》广示衍中三教空慧，复以三藏为助道观，斯为闻持利根之者广谈空相。此空慧机，义持虽利、闻持根钝，故不广谈四种空相，唯说即边一中空慧。

二、「又空」下，略示圆相。中受空名，意彰荡相。凡夫执有，块然质碍：二乘证无，灰灭归寂；中观绝念，空此两边令毕竟净。约次不次分于别圆，今不次也。

二、「直作」下，约六句对中简，二：

初、明用句意。若直说空是中道义能空二边，其如邪小及以别教皆说双非空于有无，故迷名者谓与今同，何能超悟边即中空？又复恐谓若是圆实合谈中道，那但名空？空唯离有，岂此中道双离二边？为防此计，故作相破相修相，即三双六句而对辨之。若诸法相名相滥者，无此六句莫辨异同。

二、「空破」下，正用句简，二：

初、列六句。双非是中没于中名存双非者，以中道名邪小稀立，若双非名处处皆有，故特用之，对今圆空辨于同异。又外道二乘别教空句及双非句，体是思议可破坏法；圆教双非及空若立，诸义皆灭，是以圆二互破诸二。又复诸二互修，圆二则二酥中外道菩萨入圆者是，二乘初心亦有修义。此之两双，诸二对圆优劣有异。第三一双属圆当教，名别体同是故相即，不言修破。

二、「空破」下，释句相，三：初、释相破句，二：初、空破中，二：

初、略示。以理定诠，不遭名惑，岂闻双非便是实理？盖能了知凡邪双非体是见惑，二乘双非但证偏真，别教双非既存教道，未与三融。圆空若立，前诸双非须皆销殒，故云破也。

二、「凡邪」下，广释，三：初、破凡邪双非，二：初、泛示见相，二：初、正示。复四者。复，犹重也。谓于一句更计有无，即执有是有、执有是无，乃至双非是有、双非是无。具足之见其计转巧，故于句句皆生四计。

二、「虽单」下，结过。三种四句虽转巧细，以执一为实、余皆妄语，见爱尤盛、业苦无涯，浩然如海。

二、「虽计」下，正破第四，二：

初、示所破邪计。双非是惑，不入真中，实是虚妄。

二、「故为」下，明能破圆空。

二、破二乘双非，二：初、泛明证相，二：

初、明证相。二乘双非虽非中实，而离断常、谛于真理，未至宝渚已到化城，宁不安隐？梵行等者，无学四智四中，但阙我生已尽，以灭度等当之乃足。由保此故，不求遍知。

二、示四门。阿毗昙，此云无比法，诠有门观法，拘隣五人、千二百罗汉皆此门入。《成实论》诠空门观法，须菩提此门入。昆勒，此云箧藏，彼论诠于双亦观法。故《大论》云「若不得般若波罗蜜多，入阿毗昙则堕有中，若入空门则堕无中，若入昆勒则堕有无中。」那陀等者，《释论》明佛垂灭，阿难问车匿，佛答云：「恶性车匿，吾涅盘后心渐调伏，当为说《陀那迦旃延经》。」即双非门也。四门观法，假人本无、四门不异，而其实法四相不同：有门则念念生灭，空门则三假浮虚，双亦门则有无从容，双非门则有无俱遣，随依一观可以发真。三藏四门，其意略尔。

二、「离断」下，正示破中，二：

初、示所破假名中。中道之名大略有二：一、离断常称为中道，有名无体，属前二教；二者、佛性称为中道，此有实体，属后二教。今论双非断常二见，得中道名，其实全非妙色妙心，故无中体。故情想不忘、保偏取证，此以沙砾谓瑠璃珠也。二、「故为」下，示能破毕竟空。斯乃今品即边之空，若发此空，假名中坏，是为空破非有非无。

三、破别教双非门，三：初、示迷门起失、二：初、举意明失、二：

初、举意。别人望圆其根名钝，非四说四名为权巧。筏喻者，四门意在入理，?筏意在度川，若执门起诤，如檐筏驰道。故《筏喻经》云「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二、「不得」下，明失。失于融摄，是一非三。

二、「涅盘」下，示四门相。亦色非色，双亦门也。非色非非色，双非门也。

二、「若各」下，明失故须破。此之执诤，非即边空无由可破。

三、「新本」下，引证示失相。经谈初地被于地前悉有四门者，经云「初地菩萨欲行有相道」，即有门；「于无相法多用功力」，即空门。「一意欲入涅盘、一意欲入生死」，即两亦门。「微妙祕密之藏修行未足」，即双非门。「大经」下，明今之得、显前之失。前属别门，执诤邪见，非是外道邪见也。

二、「非有」下，明中破空。

二、明相修句，二：

初、明诸空修圆中凡邪空见。二乘空证。别教空门既随二边，若闻圆中皆须即边而观中道。

二、诸双非修圆空。若邪小及别教门，虽曰双非皆成取相，皆须修于三谛俱空，名毕竟空。由诸双非及诸空句非究竟道，是九界法，是故皆须修于圆教空中妙观，归祕密藏。

三、释相即句。虽诸经论说空说中名相多少，中若即边、空荡三谛，此则圆教一体异名，是相即义，不须相破及互修也。

二、初明圆教空中不二，二：初、直示不二；二、引《般若》结。实相、观照、文字三种般若，即三而一故是一法，即一而三立名何极？得此意者，一切异名无不相即。

二、「而不」下，明今品。略说名空，文约义丰、空无不尽，以被义持根利之者，故以略名而标品目。

二、「此品」下，明来意，二：初、导成上品，二：初、正示，二：

初、导二用。若其不了即边是空，忏非无生，破恶不尽；赞非称性，生善不深。善不深故，岂成智德？恶不尽故，岂成断德？钝根之者于前未悟，故于今品圆谈空慧，导前忏叹令成二用。

二、「亦是」下，成三章。忏叹是用，如向说之。导成宗者，万行之因。以无所得方证三身，非究竟空岂无所得？是故圆空导于万行成果德宗。导成体者，深广法性遍一切法。二种我故生死浩然，今以二空导一切法，显成经体。

二、「故释」下，引证。论明一切以体宗用摄无不尽。

二、「又常」下，开悟钝根。圆空具德一切清净，故谈常宗及显悟体。忏叹二用皆是究竟清净之法，岂有一句暂离圆空？如云「一切众生皆是般若」，即此意也。利根闻上已解空义；今为钝根未解之者，特论生法境观皆空，俾成上义。

二、释文，二：初、分文。二、随释，二：初、释欲说空，二：初、释，八：初、释余经广说，二：

初、总示相显意。二、「若指」下别明指前义，二：初、约部；次、相违问。《大经》云「从生酥出熟酥，譬从方等出摩诃般若。」故知《般若》在方等后。此经既属方等，岂得指《般若》为已说耶？

二、约后分至终答，二：初、正答通，二：初、引教答通，二：

初、总立意。以此经是方等后分故，信相闻佛入灭唯三月在，所以怀疑，故指《般若》名为已说。

二、「且举」下，引三经，三：初、引《阿含》，二。初、正引。前佛而去者，七日前入灭也。均头沙弥，是身子弟子。

二、「此」下，结示。

二、引方等。即《方等陀罗尼经》。先于灵山，唯《法华》授声闻佛记。

二、「岂非」下，结示。

三、引《大品》，二：初、正引；二、「当知」下，结示。

二、「以此」下，详定结斥。

二、「此经」下，示非妨。

二、释略而解说，二：初、示教门名义广略，二：初、示二门。二、「应作」下，明四句，二：

初、直示三句。十八空等者，空体唯一，遍荡诸境，随境立名。如火是一，随所烧物乃有异名，名下之义不得不异。是故因亡内法乃名内空，因亡外法乃名外空，亡十八境名十八空，二十空、二十四空亦复如是，故名义俱广立一空名，唯诠泯荡故名义俱略。若法性等立名众多，但诠本性之义耳。

二、委示第四，三：

初、标示。

二、「迄从」下，证释。秖立二空，是名略也。此名召义遍乎十界，从凡至佛皆有众生及五阴故。问：位至声闻，生法已空，因何《释论》至佛犹有众生及法，岂独不无？又称无上，其义何耶？答：小乘谈空，终归灰断，故入无余，生法永绝。大乘谈空，其体常住，又非独一觉性常住。须知生法一切皆常，故生法未空则凡鄙微劣，生法若空则高胜广大。是以极果生法无上，斯乃空之究竟也。故荆溪云：「三千果成，咸称常乐。」三千阙，何生法依报耶？

二、「今言」下，明今品名略义广。

三、释众生根钝，二：初、定广略利钝，二：初、约闻持立。宜广为利，宜略为钝。

二、「此语」下，约义持翻。身子初遇阿鞞说偈诠三谛义，谓苦集灭，令速证故，不言道谛。身子一闻，即悟初果。及其转为目连说之，再闻方悟。一说是略，再说是广，岂非义持略利广钝耶？

二、「此经」下，示今机利钝，二：

初、明经意。自就不能广持诠空名数，故曰钝根。

二、示今机。若论义持，闻略能悟乃称根利。《无见经》云「众生根钝，便谓今机不能悟于无量空义，尠于智慧。」亦约闻持智也。此同《起信论》说。寻于广论，文多为烦，但乐少文而摄多义者，故造此论。又末为诸佛甚深广大义。我已随顺总持说此品，略说无量空义，同彼总持说深广义也。

四、释无量空义，二：

初、约真中拣。偏真断灭不具色心，是有量空义。中道具足妙色妙心，出生不竭、融摄无遗，是无量空义。

二、就此经示。既谈法性，性则不改。此乃常德实相者，中实之相。此品云「求于如来真实法身」，新本云「法身是常是实」，实是我德，自在何穷？既具常我，岂亏乐净？四德弥彰，无量空义也。

五、释异妙方便；六、释起大悲心；七、释今我演说；八、释知众生意，皆可见耳。

二、正说空，二：初、分文立意，二：初、分文。二、立意，二：

初、直示。无境等者，生法之境皆妙三谛，故曰二空境。生法之观皆妙三观，故曰二空观。妙境发观，其观方正；妙观照境，其境方显。具明境观，令正令显。

二、引证。十番检境智者，境谓十境，智谓十乘。言十境者，一阴入境、二烦恼境、三病患境、四业相境、五魔事境、六禅定境、七诸见境、八增上慢境、九二乘境、十菩萨境。阴乃现前，九则待发。若现若发，一一境界皆须修于十乘观智。言十乘者，一观不思议境、二依境发菩提心、三巧安止观、四破法遍、五识通塞、六调道品、七对治助开、八知次位、九安忍、十无法爱。此十都为十种境绝于思议，是故五品得观行绝，十信乃得相似论绝，四十一位分证论绝，妙觉乃能究论绝也。下文即是散脂自说名密之义，乃名境智俱不思议。新本言法，即是境也。如者，不异也。皆重言者，盖以境智本来不异，以情异故，今复不异。故东阳大士云：「一是本性如，二是灭结如。智不异境，故曰如如法；境不异智，故曰如如智。」斯皆明于不思议意也。

二、「明空」下，随文释义，二：初、明空境，二：初、分文立意，二：初、分文。二、立意，五：

初、直示二相。言实法者，对下假想净为不净，乃是事观；今于五阴及以假人皆直观理，故名实法。「身虽」下，出假想义。

二、「亦名」下，示二异名。行行者，慧行之上加修事行，故名行行。助道者，以不净想破事中贪，资于正观破障理惑，故名助道。

三、「小乘」下，明大小皆修，二：

初、明小。三种解脱不言无疑解脱，以俱脱人达内外典籍，得无疑名。今论正助，故且明二。

二明大。萨婆若，《大论》翻一切智游戏神通，以于三界得自在故，名游戏；以修得通，多于九想背舍等起，故以假想为助道也。《法华》大车具度白牛名为正道，傧从为助。《涅盘》正慧远离十相，即色声香味触、生住坏、男相女相能离深故，所离非轻。「又谛」下，明助道也。想白骨等、观等事禅，即用三观于事禅境破三惑障，显出我性成王三昧。正助合修，名为达禅，见禅法界也。

四、「众经」下，明经论有广略。

五、明今品二义，即俱略也。

二、「实法」下，随释，二：初、明实法境，二：初、分文。二、随释，二：初、明苦果境，三：初、生空境，二：初、释是身虚伪，二：初、体妄计故虚，二：初、计揽阴有身。揽阴成身者，五阴和合假名为身，如揽五指故有拳名。凡夫不了，执此假名而为我等。广有十六：一我、二众生、三寿者、四命者、五生者、六养者、七众数、八人、九作者、十使作者、十一起者、十二使起者、十三受者、十四使受者、十五知者、十六见者。今略云五：我者，于阴等法中若即若离计我我所之实人者，于阴中妄计我人众生者，则于阴五众妄计我生。寿者，则阴等法中妄计我受一期报寿命者，则于阴等法中妄计我命根连持不断。以执此故计有我身，名身见得起。

二、「若体」下，体本虚叵得。妄执有生，生实不生，故生名虚伪。既本不生，故见身寂灭。叵，犹不可也。

二、「又检」下，检原由了伪，二：初、正检，二：

初、检假名。由一念妄想者，谓男托胎时，见母为所取境、见父是所竞境，于母起贪、于父起瞋，父流谓是己有，乘兹妄念故得托胎。女人反是。委如《大经》。假名始者，男女之名由此妄想而为始也。

二、「此赤」下，检实法由，二：

初、五阴。赤白，即遗体也。三性者，谓善、恶、无记也。

二、「又精」下，六大。五阴、六大是所依实法，原由若是。

二、「观此」下，结示。身是幻质，名是假名。既由妄想及从精血，以验所成身名虚伪。

二、释犹如空聚。无明业力，业即是行，乃无明缘行也。或初作业时，或托胎时，如向所明男女之识，于父母起贪瞋，以父母流谓是已有，乘兹妄念故得托胎。体即遗体，谓赤白也。

二、「从六」下，体法空境，二：初、立意分文，二：初、立意；二、分文。

二、随释，三：初、释六入，四：初、释六入，三：

初、释二名。

二、「检其」下，检三事。命暖识者，《大集》云「歌罗逻时即有三事。出入息者，名为寿命。不臭不烂，名之为暖。」即是业持火大故，地水等色不臭烂也。此中心意名之为识，即是刹那觉知心也。三法和合，从生至长无增无减。七日一变者，谓在胎也。一七名杂秽，状如凝酥。二七名疱，状如疮疱。三七日名凝结，状如就血。四七名凝厚，渐坚硬故。五七名形位，四支差别故。六七名毛发爪齿位。七七名具根位，五根圆满故。今云五疱，即形位也。

三、「结成」下，明六数。五根并前，识是意根，则六根具足。

二、「识依」下，释村落。

三、「尘从」下，释结贼所止。由尘起结，能害慧命，故云结贼。

四、「眼见」下，释不相知。伺，候也。二、「从眼」下，释十二入，四：

初、约开辨数。开色为十者，五根、五尘也。少分者，法入摄二种法：一者心法，除心王，但取相应诸心数也；二者非心法，即过去未来色法，及心不相应诸行，及三无为法也。今云少分，即非心法中过未色也。开心为二者，谓意入也，及法入也。然于法入亦秖少分，谓于法入二种中但摄心法耳。今云二者，且举全数。

二、「尘入」下，明通别名。

三、「当一」下，释各各自缘。

四、「他根」下，释不行他缘。

三、「从心」下，释十八界，二：初、辨数释名。二、随文释义，三：

初、明识遍诸根。追缘过去，预念未来。驰骋，犹奔走也。「如人」下，举例也。端坐一室而心思天下。爱染尘缘，名曰坐驰。自非妙空，莫息驰想。「以愚」下，释六贼所害也。如《大经》者，〈德王品〉云「譬如有王，以四毒蛇盛之一箧，令人瞻养。若令一蛇生瞋恚，我当准法戮之都市。其人怖畏，舍箧逃走。王时复遣五旃陀罗拔刀随后。一人藏刀，诈为亲善。其人不信，投一聚落欲自隐匿。既入聚中，不见人物，即便坐地。闻空中声云：『今夜当有六大贼来。』其人恐怖，复舍而去。路值一河，其水漂急，即取草木为筏，截流而去。既达彼岸，安隐无患。菩萨亦尔，闻《涅盘经》，观身如箧，四大如蛇，五旃陀罗即是五阴，诈亲即贪爱，空聚即六入，六贼即外六尘，河即烦恼，筏即道品，到于常乐涅盘彼岸。」

二、「心常」下，明识常在。根尘即对即觉者，对尘便觉也。引《释论》证即觉义。既云心欲闻，则知识在根。经「随行」，平声。

三、「心处」下，明识常去还。乍出乍入者，对尘故乍出，不对即乍入。出入间关者，应法师云：「谓出入也。」亦设置之貌，《庄子》云「小智间间」，隔碍也。啄一舍一者，舍一网目，复啄一网目，隔碍难出。得论常在者，以尘对即觉故。

三、「从身」下，结二境，二：初、标示。二、「身空」下，牒释，二：初、释初二句结生空境。长养，即十六中养育见也，妄计我能养育于他。又是计我为父母养育。

二、「亦无」下，释后二句结法空境，二：初、超释无主，二：

初、别检。心主必能制及得自在，既为他恼，二义不成，知心非主。

二、「或时」下，互推主。四微，色、香、味、触也。《大论》云「地有色香味触，重故自无所作。水少香故，动作胜地。火少香味故，势胜于水。风少色香味故，动作胜火。」心无等者，心望四大，以不藉微胜故为主。若论被恼，复不成主。

二、追释无诤。因缘和合虽成诸法，本无思念，有何诤讼？皆由情计故。四大如蛇、六尘如贼，若观本空则诸法寂尔，有谁诤讼？故以无诤结法空境。

二、「从诸」下，明集因境，二：初、分文对辨，二：初、分文。二、「前三」下，对辨，二：

初、对假想辨。前三者，即此集境自立三科，谓集起相等，是慧行正观之境。后一即假想，是行行助道观境。此九行经文既相连，又俱言四大，似难分别，故以前三对于后一而论正助以区别之。又前一者，即以集境三中初一对后假想而论生灭，以前一云「从诸因缘和合而有」及云「地水火风合集成立」，后一乃云「水火风种散灭坏时」，岂非四大生灭相耶？而言生灭皆从种无明者，彰此生灭不离迷妄也。故前生云妄想故起，至后灭云散灭坏时此乃死支，合云忧悲苦恼，斯是无明之果，复是无明之因。故论云「老死有果，所谓无明。无明有因，乃指老死。」是故生灭皆从无明。

二、「若直」下，对小乘辨。如上所论无明生灭，何教不然？若欲了知，须论小衍。小明四大实从无明生、实从无明灭。衍明四大而有三教，通教四大，体本自空故本不生灭，由无明故见有生灭，如幻之生、如幻之灭。别教四大，体是佛性，由无明故四大生灭，性无生灭、相有生灭。圆教四大，体亦佛性，而性本具九界四大，故九四大若生若灭皆是法界，是故性相俱不生灭，乃不思议论生灭也，故《法华》明世间相常。其义既尔，则衍三教皆得明于本不生而生、本不灭而灭，生灭不二而二。今非通别，的就圆论。

二、「从诸」下，随文释义，三：初、明集起相，二：初、通约生法释，三：

初、拣苦从集。苦是世间果、集是世间因，此之因果皆因缘生。今之所辨虽然涉苦果，其意乃明集之因缘。

二、「前三」下，分句对义。

三、「小乘」下，破小因缘，二：

初、叙小。《俱舍》云「极微、微、金、木、兔、羊、牛、隙尘」等，小乘有门谓极微。始有十方分，故不破隣虚，以此为因缘也。

二、「今明」下，斥非。细尘亦尽者，隣虚亦破。二尘既破，因缘不成。

二、「言因」下，别约生法释，二：初、假名因缘，三：

初、释从诸因缘。此中宜用《起信论》说「无明为因生三细，境界为缘生六麁」方尽疏意。言三细者，业相、转相、现相，即根本不觉熏习真如生三种相，故云无明内惑为因也。言六麁者，谓智相、相续相、执取相、计名字相、起业相、业系苦相。即枝末不觉于外境界，起智相等生法二执，名为染爱，于外触处染着。以二不觉熏二执心，成起业相。故云「无明润爱，集业得起。」忽都不辨迷一法界为无明内惑等者，岂能显今中道空慧耶？

二、「以业」下，释和合而有。以业起者，即起业相也。「则有」下，即业系苦相也。此云苦果，即是揽阴成假名人也。

三、「此一」下，释无有坚实。由无明、爱者二不觉为因，即能生心也。一念托胎是不觉果，名所生心。计此因果，名为本末。既皆不觉，岂是真实？故云都虚无坚实也。

二、「妄想」下，实法因缘亦是妄想。一念托胎与前不异，但前成于假人，今则成于实法，假实和合成一报身。修二空故破于二执，故分二境。机关主者，如机关木偶假人转动，主即弄机关人也。故以业因喻所弄，木偶以阴果喻之。色阴如木偶形质，故云机关具。三阴如木偶动作去来，识阴如看人，故云以自娱乐也。

二、「随时」下，明集相吞噬，二：初、因果对释，四：初、释增减残害。竖约十时者，《大经》云「一歌罗逻得异、二阿浮陀时异、三闭手时异、四疱时异、五初生时异、六婴孩时异、七童子时异、八年少时异、九壮盛时异、十老死时异。」又念念生灭虽在于心，须知四大亦随增减。又新诸根谓生时，故诸根谓死时。又饮食资益血肉为新，目泪耳矃等为故。

二、「譬如」下，释四蛇同箧，二：初、明四蛇，二：

初、约蛇报明四相。蛇有力敌羸绝等报，可譬身有生老病死增减四相。

二、「如此」下，约蛇因明四分。四分烦恼皆有毒害，即是蛇因。此因能感四大四相，二：初、别示四分感报，二：初、明生四大。二、「瑞应」下，明致四相。经出三相，疏以等分例致生相。

二、总结集业致苦。上释四蛇虽言苦报，意明集因缘，故总结云集业相噬。令大增损，推功归集，是经正意。

二、明同箧，二：初、约身为箧。螫，知列切。又《音释》音郝，谓行毒也。经举四蛇以喻四大，意彰四分有毒害义。一分具足二万一千，四分共具八万四千，无量劫来法身慧命丧坏由此。《大经》所明身持四大，大不起集，蛇无毒义。如鸟在笼者，次文再举。疎粗释之，故注云云。

二、「又用」下，约业为箧。宿业尚存，故四大未散，重举笼鸟以明业箧。须知今疏举业持大意显集因，故云心鸟。鸟喻四分外驰六尘，常求生死，非安法身。若人念念思破戒事，乃求地狱永灭五分，宿人业谢泥犂长往。

三、释其性各异，二：

初、约一身释。性别等者，虽云四大和合成身，大性既异，那可合成？此显成中当处即坏。妄情不了，于坏执成，保着生集。四大对四方者，显内四大有四方性，四方升降验大相违，对时对维其意皆尔。良由内体与外时方其性本一，故依正色心感召义成，是故今经特以四大明乎集业也。

二、「或言」下，约六根释。以其六根俱是四大造色故也。

四、释悉灭无余。比必利切，及也。见人死灭四大分散，便谓息风暖气已归于上、骨肉血汗必归于下。及至推寻都无去处，以本不来故。若有来去，非今教境。

二、「若果」下，结由集业。经举四大升沈尤甚，正明集境善恶殊涂，以其四大不独是恶亦通漏善也。

三、明集善恶境，三：

初、释心识。学斯宗者要知境观，若论观者须明三识，谓第九庵摩罗是不动识，当正因佛性，可为中观；第八阿刺耶是无记无明识，无明之性即了因佛性，可为空观？第七阿陀那是分别识，是惑性故，当缘因佛性，可为假观。此之三识既与三德无二无别，是祕密藏，何法不收？何处不遍？修圆观者必能了知一心一尘无非三识，即是所显妙理，复是能观妙观。若论境者，唯尚近要，秖以第六见思之识而为境界，知妙三识未始暂离一见一思，故即此心为妙三观、显妙三谛。虽唯一识，未甞不用三识为观，未甞不以三识为境。若谓今宗不明三识，但于第六显三谛理；今之释题及彼《妙玄》示其三识为妙三法，将何用耶？于一识心以何而为三谛三观？故无通见，难议圆宗。今明集境，故引论文通小之说，但于第六辨心意识一法三能立三名字。对数名心者，对通大地等一切数故，名曰心王也。能生名意者，意是依义，依之能起一切因果，以具三性故也。分别名识者，以能了别所缘之境，故名识也。「又言」下，虽秖一识，约三时异而立三名，不同前释秖约一时有对数能生分别之义也。前是横释，此乃竖释。初起极微、次起渐着、后起弥显，岂非竖耶？

二、释二性。夫性有二义：一真理不变名性、二随缘染习名性。此言性异，约染习性也。此之二性，遍心意识，一一皆二也。

三、释躁动，二：

初、正释躁动，二：初、约王数释。二、「又如」下，约业牵释，二：初，明业牵；二、明两牵。

二、「亦是」下，例释随业，即当四句也。若了两牵，即知受报。

二、「水火」下，明假想境，二：初、正释相，二：初、释散灭坏时；二、释大小不净。能破欲情，令正观立，故名助道。

金光明经文句记卷第四(上)

金光明经文句记卷第四(下)

宋四明沙门知礼述

二、「若正」下，明功能，二：初、明破欲助正，二：初、略示。二、广示，三：

初、引《释论》明助正。三解脱者，谓空、无相、无作，从三证果，名解脱门。解脱、涅盘，二名一体。道品是开门法者，小乘则以十六行观为三脱门，今品则以即空假中为三脱门。欲此门开，须以道品调试修之，如以念处四种修于即空假中，正勤四种乃至八正调试修之，亦复如是。小乘三脱，七科调试，其义亦然，俱以道品为开门法。九想者，一胀想、二坏想、三血涂漫、四脓烂、五青瘀、六噉、七散、八骨、九烧。若约小乘，有二种人：一、坏法人，但求断苦，即至烧想，成慧解脱人。二、不坏法人，来住骨想，不进烧想，得有流光等功德具足，成俱解脱人。今明菩萨见禅实相，名修达禅，永异于小。大小虽异，俱以不净助开三解脱。于助开中，不净九想破欲先锋，故名初门。

二、示进修明力大。初修不净，进入八背及大不净。所言大者，但观自他正报，名小不净，即九想观。若兼观依报，名大不净，所谓舍如丘墓、钱如死蛇、羹如屎汁、饭如白虫、衣如臭皮、山如肉聚、池如脓河、园林如枯骨、江海如注秽，名大不净。亦名大背舍，背谓背是净洁五欲，舍谓舍是着心。

三、引《大经》显治欲得解。观对治力强，速发无漏。

二、「此不」下，明二空助正，三：

初、据义总示。

二、引经别示。八色流光者，谓地、水、火、风、青、黄、赤、白八种色也。《法界次第》云「见地色如黄白净洁之地，见水色如深渊澄清之水，见火色如无烟清净之火，见风色如无尘逈净之风，见青色如金精山，见黄色如薝卜花，见赤色如春朝霞，见白色如珂贝雪。」

三、「此就」下，结成助正。为治欲故修于事禅，而以二空正观了达不净境是法界故，于骨于光不见假人及以实法。此正助合而修之，方是大乘助开之法。

二、明生法二空观，二：初、分文立义，二：初、分文。二、立义三：初、明谛缘本大，二：初、明通大，四：

初、约专小问。今说圆空，那得却用声闻四谛、支佛因缘？

二、约通大答。佛说谛缘，通被大小二乘菩萨，通四教故。如世大道，群小同游，不定属小。

三、重问。即「通意云何」四字也。

四、「涅盘」下，广释，二：

初、明四谛通。我昔等者，佛与三乘昔在凡时，不见四种四谛真理，故又流转分段生死。偈文未毕，今具引之，故注云云。凡夫有苦无谛者，虽遭大苦不以为患，以不审谛知是苦故。声闻有苦有苦谛，此当三藏不了无生故云有苦，能审知故名有苦谛。菩萨等者，通等三教俱达如幻，俱能解苦当处无苦。而有真谛者，章安疏云「真是真实故，知即是次第不次第二种真实也。」诸佛等者，佛果圆极，究竟实也。是知四教智虽浅深，皆依四谛。「所以」下，更引《胜鬘》两种四谛释成前意。二乘有量者，藏通不知如来藏故，所观四谛终成有量。别圆菩萨了藏性故，所观四谛皆无限量。而兼有量者，深必知浅故。别人次第观量无量，圆人一念观四四谛。

二、「大经」下，明因缘通。四智皆观十二因缘，智浅深故，得菩提道四种高下。彼经四智意彰四教，故知因缘不局在小。

二、「复有」下，明唯大，二：初、明独菩萨法，二：

初、引经。儒童者，儒，仁也，谓仁贤童子也。习应者，谓修习与空相应也。四谛因缘各举初后并略中间，故俱云乃至谛缘。既是法忍菩萨相应之法，验知理深二乘不及。彼通衍三，今取圆教谛缘相应成今空慧。

二、「当知」下，结示。

二、明二乘见浅，三：

初、明声闻。若望因缘，乃以七支总为一苦，仍以五支总为一集。又复苦集不分过未，总是现在。以根钝故，法相总略。

二、明支佛。开声闻总成别相。现在五者，谓识、名色、六入、触、受。未来二者，谓生、老死，别相苦也。过去二者，谓无明、行。现在三者，谓爱、取、有，别相集也。又开三世不唯现在，故云略果，及略因由中可比三。是则三世皆有十二，以福资智，故能别观。

三、「虽复」下，斥浅，二：

初、正斥二乘。所修三学，不为众生，不成佛法，是故名为自调自度。《大论》云「二乘戒名自调，定名自度，慧名自净。缘觉虽有少分慈悲，不能广益，故同名自。」

二、「与菩萨」下，对彰菩萨。未分权实，但是菩萨，俱异二乘。

二、「今举」下，明析体有殊，二：初、约共三乘明析观；二、约不共菩萨明体观。诸文所明，实有灭空为析，幻有即空名体。今明幻有即中为体，乃以实灭及以幻空俱名为析，以其未达诸法实体，体义不成。由谓诸法终归无常，秖是析义。今明诸法一一常住，既见法实名为妙体。初义分二：初、别释，二：初、约二乘明观，二：初、生空观，二：

初、举譬推。

二、「我人」下，就法检。各推无故，合之亦无，以聚虚空不成色故。「即阴」下，更于即离，检令叵得。

二、「虽求」下，法空观，二：

初、明法存。牒前譬显人亡法存。

二、「更须」下，用观析，二：初、正明推法空。正检法空，先析色阴。次、「前念」下，析四阴。无想受，略于行识。

二、「既不」下，双结二空。智虽空境，智须自亡，是故境智俱云不得。二、「通菩萨」下，以菩萨例结。前论析观乃三藏法，以对今品体观属圆，故以通教钝根菩萨不能体中亦属析观，故云通菩萨亦然。

二、「是为」下，总结。言自行为他异者，以通教菩萨对两二乘分别二行也。

二、约不共菩萨明体观，三：

初、总示异前。言别菩萨者，非是别教，乃是圆人，异偏小故称为别也，故云永异。

二、「如见」下，深明观相，四：初、明妙空体法，二：

初、立喻显。然镜像喻，文乍滥通，须知圆意。通但六界而为镜像，别圆十界而为镜像。别虽十界，九是修成，修成不实，故如镜像。圆知十界性德本具，以本具故，夺修无功，故如镜像。《不二门》云「幻因既满，镜像果圆。」如此解之，故云悬体，体秪是解。镜内镜外者，解因缘所成，即镜内拳指不实。亦解能成因缘，即镜外拳指不实。

二、「众生」下，就法观，二：初、生法双空，二：

初、明观。若假若实皆本不生，空则俱空。

二、「如大」下，引证。我是假人、色是实法，二性俱空，人法不异，是故名如。

二、「今世」下，因果俱寂，二：

初、明观。五果既是因缘所生，可合镜内拳指不实。二因既是能生因缘，可合镜外拳指不实。

二、「下文」下，引证。假实当体即空假中，名本性空寂。无始强执，谓假实生，名无明故有。既了因寂，果那不寂？

二、「虽不二」下，示妙三谛智，即空假中而为空观。以即空故，不得六界生法；以即假故，不得二乘生法；以即中故，不得菩萨佛生法。荡十界惑，是故境智俱名不得，而能审谛十界生法，故二境二智皆名了了通达。境是妙俗，以无相故，故无所染；智是妙空，以无缘故，故无所净。非染非净，称本离念，故双亡二边，正入中道任运双照。

三、结三谛圆显。三德三谛，即念开明，举一即三。体非次第，显无前后。无觉而觉，称为大觉。

四、「与此」下，与经体相应。佛示二空显法性体，不照三谛岂称法性无量甚深？故知今解与性相应。此性名为金刚宝藏，若偏照之，德非具足。

三、「是为」下，约人结示。故知今体非独是体空，须体三谛，方得名为别体。

三、「诸小」下，斥诸师失意，三：初、正斥失，二：

初、斥小乘师。《毗昙》有门说存隣虚，《成实》空门说破隣虚，若存若破皆为析灭见爱二惑。弘者失意各生定计，起见起思故属断常，同彼外人全非正析。

二、斥大乘师。《般若》等经谈一切法如幻即空，此空毕竟三谛宛然。诸师罔穷作但空解，不即假故不能游戏神通，不即中故不能解释佛之知见。非佛知故不得三智一心，非佛见故不能五眼具足，虽依大教，理齐小乘。于小乘中同坏法人，进修烧想坏灭骨人。既其不修观练熏修，无由成就三明六通。三明者，天眼、宿命、漏尽也。更加天耳、他心、身如意，则成六通。愿智顶禅，以超越禅最高上故，故名为顶。愿欲知三世事，随愿则知，故名愿智顶也。

二、引经示。首，即经初。轴，即经末。如来法身，谓果上法身，智断必具，今用二空当念求之。无上涅盘体具三德，皆与无量甚深法性无二无别，故首轴所诠穷深极广。

三、「岂可」下，结不用。世人邪见，即是痴空、外道断见也。小乘之析虽是正教，以无般若方便，故堕断常中。大乘之体法虽圆备，诸师但作偏空之体，同彼小乘慧解脱观，安能解此即边之空耶？二、「善女」下，依义释文，二：初、明修因二空观，二：初、约苦集明二空观，二：初、生空，二：初、分文。二、释义，三：初、对告劝发，二：初、释善女，二：

初、约四悉释，四：初、世界；二、「又时」下，为人；三、「又男」下，对治；四、「又佛」下，第一义。

二、「此是」下，结成因缘。

二、释当观。

二、「诸法」下，指上境，二：

初、释诸法。名目虽略者，秖云诸法则能摄上所说诸境无不遍也。

二、释如是，二：初、标列三义。正明总观者，下二空观历谛缘境，别别明修空假中观。此之三观尽称谛境，今一如是总示三观。如是三观如三谛是，有三义者列于三法，即当三观所如之义也。

二、「如事」下，指释三义，二：

初、指释。谓指经文中上下释三法相。假想指上、余二指下，上下皆是不思议境，故皆指为所如之法。

二、「又事」下，融即。初乃俗即真中，次乃中即真俗，后乃真即俗中。以妙三德为三谛故，所以此三不一不异。如是之言是故得名，为正明总观也。以亦一异为诸法，既以不一不异为能观观，乃以亦一亦异为所观境。境观不二，卷舒无妨。

三、「何处」下，正作观，二：初、通释四句，三：初、约初二句明空观，二：初、释初句，二：

初、就五阴观。言点出者，已用如是总示三观，今以四句明示三观，故皆言点出。今检无人，义当理观。

二、「又果」下，就因果观。

二、「人既」下，例次句。

二、「本性」下，约第三句明中观。不以本性为能观者，非中观也。即一切法非理非事名为本性，非别有也。故《法华》云「诸法从本来，常自寂灭相。」《般若》赞云「平等真法界，佛不度众生。」以本无无明，岂有众生？本无空慧，岂有于佛？既无生佛，何度之有？非破非立，双非亦忘，名本空寂。

三、「无明」下，约第四句明假观，二：初、由迷俱立，二：初、正释，二：初、直约事理释。诸法虽即本性空寂，由具性染故起事染，由破事染故立空慧，欲忘染净故立即中。此之药病，悉由无明。

二、「以有」下，委就迷悟释。生法是果，成由惑业，故云以有无明等也。「既有」下，欲空生法，须论三观。助事观者，助道事想观也，即不净流溢等是。所助正道，即二空契理之观。正助二修为显一性，故立非事非理之观也。「是事」下，以今知三，验其无明是事不知。三皆事者，以在修故。《不二门》云「修虽具九」也。

二、「净名」下，引证。以众生实病，生菩萨权病。示病意者，为明法药也。

二、「若知」下，由悟俱忘。若知无病，用三药为？此之泯忘，〈空品〉意也。

二、「但我」下，别释初句，二：初、明所破人执，二：

初、总示我相。五住之初三界之主，若破我者，纵起结使，不生四趣，故云深重。小乘大乘俱实无我，我不复断，四教贤圣入之无路，故云大障。「凡夫」下，明起我处，初遍六作、次遍六度。

二、「若揽」下，别示利钝，二：

初、钝。揽他遗体而起者，是俱生惑，与身俱生名俱生惑。如诸蠕动实不推理，而举?张鬐、怒目自大，底小凡劣何甞执见？行住坐卧常起我心，常时自起，故名疎钝。

二、「若执」下，利，二：

初、明密利。执法尘起者，是分别惑。以对意根，故曰法尘。因分别生迷理之惑，此名利使。藏之初果、通之见地、别之初住、圆之初信，皆断此惑。

二、明相状，二：初、略论十使，二：初、正明使相，二：初、明十为枝叶。执一法者，不问邪正大小偏圆，随执一句即生十使。前五是利；后五是钝，乃利中钝也。

二、「十使」下，明我为根本。

二、「纵令」下，兼示其人，二：初、明具邪禅慧。长爪，即拘絺罗身子舅也。勤学不暇剪爪，时人呼为长爪梵志。根性最利，是外道中高着者，故举之。鍱腹者，《金七十论》云「优楼僧佉外道中有一众首、至金地国、头戴火盆、铁鍱其腹，与僧论义。」难石等者，《大论》二十六云「萨遮尼干子难人，乃至树木瓦石流汗。」至非想者，如欝头蓝弗已至有顶，故云将出；却堕飞狸，故云复还。

二、「如此」下，明不能破我，尚非小乘内凡，岂同初果破我？

二、重广我见。谓即色是我、离色有我，我大色小色在我中、色大我小我在色中，受想行识亦复如是，五阴各四即有二十。

二、「若一」下，明能破空慧，二：初、通明空慧，二：初、就境智明生空，二：初、别示，二：

初、于阴境推。还就即阴、离阴、阴中有我、我中有阴四句推之。是我不然者，能破之观也。据义合须二十遍言，以破二十种身见也。约外境者，望能观智是其内心，故所观阴得名外境，非他身也。

二、「而其」下，明观智检。所观五阴既立于五，能观之智任运成五。五阴一一皆有四智，悉应计我，故须亦破二十身见。

二、「内外」下，总结。以数显观，令智不漏。

二、「毗昙」下，约大小观人法，三：

初、《毗昙》。我见是共等因者，即共业、别业合有四句，略言共等。此有门论阴中求我，我空、阴有，我法两分，故我见思惟前后而起。我即众生、思是实法，故悟生空，未得法空。

二、《成实》。此空门论揽阴成我，故我见思惟起不异时，是故生法二空同悟。

三、大乘。我见即具诸法者，俗即真中，何法不具？我性如色性，生空即法空。

二、「破二」下，别明三观。既云我见即具诸法，合于三谛而破我见，是故用上三句破之，二：

初、正破人我，三：

初、约理观检。

二、「若作」下，约非事非理检。我见即中，岂存境智四十种执？

三、「若作」下，约事观检。经文既云「无明故有，爱取心强」，须作不净助道之观，观邪见恶心是秽恶阴、若善直心？惭于义天、愧于圣人，入方便位。真理未明，是隐没阴；善恶虽异，皆未破见。岂有见心不依于色？色须败坏，故云不净。不净之境何处有人？今方便位，义当五品也。

二、「若得」下，更推法我，二：初、明得悟推法破思。观虽圆修，而其麁惑有除不除。若以三观检我叵得，见惑断者得入初信。更于三师修二十观者，乃破法执即思惑也，从二信位进至六信也。

二、「若未」下，明未悟推法破见，二：初、转计实法，二：

初、正明度入。妙观破见，见惑未除。见虽未除，观己有力，能于假名柔伏爱惑，若其我执度入实法。

二、引经及事。屈步虫者，要因前脚得移后足，方于假名伏惑。又于实法起见，如彼虫也。

二、「须实」下，劝更修观。宜于五阴作二十观，显我本性，使空慧明。随度入处以观逐之，名处处作。

二、明法空，二：初、约经文释成三观，二：初、正释，二：

初、立意分文。我见即具一切诸法，岂观生空不空实法？钝根未了，故今重说。

二、「如是」下，随文释义，三：初、明即法而空，二：

初、示境观。

二、「若四」下，明修观，二，初、就法明空，二：

初、正明空。逐一推检不应动等者，地动则成风性，暖则成火性。《史记》曰「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蒸，于是有地震。」注云：蒸，升也。冬则地中暖，故《礼》云「古者夏则橧巢，冬则营窟。」水坚故成地性，波动故成风性。贞，坚也。炭火贞则成地性，火焰动则成风性，风能持物则成地性，触壁止则成水性。

二、引经证。水性不住者，不守于湿。火从缘生者，既赖缘而生，则不能守其热性。风性无碍者，以无碍故不能守其动。「一一」下，四大俱无性故，皆入如实之际。前之二教以空为如实，后之二教以中为如实；今取圆中，实际为正。

二、「上检」下，对生辨观。

二、「本自」下明即法而中，二：初二句法本自中，二：

初、明性非生灭。以元中末三节显于性是中道。元无四大者，非谓独一全无四大，以其大阴皆如来藏，性体常住、本无生相，故曰元无。既无法生，与谁相会而为和合？无和合故，无可散灭，故不论空。如此谈中之义显矣。

二、「本自」下，明非观使尔。世间之相本来常住，岂以观智息乎生灭，然后不生灭耶？此名即事而理，亦曰即边而中也。

二、三句显由观解，二：

初、正示。性虽本然，遣迷由观。言因缘性欲为因、师教为缘，因缘成观达本三谛。诸大即是空假中，故从本不生。

二、引证。无明转即变为明，名菩提灯。若非感应因缘之力，岂灭无明？故知成佛全假因缘。

三、「和合」下，明即法而假，二：初、成违理之事；二、「此法」下，成照性之修。此法有故者，即迷惑因果也。「体有」下，三谛也。「即空」下，三观也。境观悉由迷惑因果和合而有也。

二、「三观」下，结观。三段经文与三观合，知今宗旨契会佛心，岂可不信？

二、「更为」下，为钝根重破法执。前释生空已明度入实法，或利根虽晓、恐钝者犹迷，是故大师以无缘慈更说其相，二：初、明法执，二：初、依报起见爱心，四：

初、依大阴起四执。一切外道、四教行人，若未伏断见惑已来，皆有此执。

二、「四执」下，因四执生我见。四中虽云无及双非，既是执生，四皆属有。见既依色，合当即离色我我色。见依四阴，即离亦然。

三、「我生」下，依我见生十使。如生空中说四方招下因、十使招生死，纵依圆教性具大阴开于四门，随执一门生我见者，起惑造业招致来苦，与彼外人生死不别。大师正为即时行人陈四执过。

二、「惑此」下，指见心名污秽阴。此之五阴皆成执见，故悉污秽。襵?归有，岂名法空？

二、「心不」下，明空观，三：初、明不依是忘四执。心不依阴，四教皆然。今明圆宗论不依者，即秽污阴为能观智，何阴可依？何执可破？谁为能观？亦无所显。心不依阴，今意略言。

二、「寂然」下，明契理则备众德。三种般若与金光明、牟尼三身无二无别，若不以此为三观者，见之无由。

三、「行人」下，明此观速能复本。观生观法皆以三观一念而观，犹如怀璧。复金光明法性之理，如向本国。二三世中可登圆住、可以保任。

二、明十二因缘生法二空观，二：初、分文立意，二：初、分文。此十二支而分生法者，顺此经文。初支既名曰无明，名即假名，故属生境。无明者，我执也。《起信论》云「计名字相」也。向下诸文但言行识等，既不云名，乃是直指色心也，以行至老死不出五阴色心故。义虽炳然，犹恐不信，故引《释论》逐段证成。谁老死者，如问云谁，则答言我，故知谁我悉假名也。经云名曰，与论冥符；论号生空，经岂不尔？是老死者，则直指色心是老死法。经不云名，与论亦合。

二、「然十」下，立意，二：初、通辨因缘相貌，二：初、标列。二、「三世」下，解释，三：

初三世。过去破神常者，过去已灭，故非常也。现在破神我者，五果皆五阴和合，故无我也。未来破神断者，未来有果，故非断灭。皆言神者，外执身神有断常等也。此三世义世共传之，故云常涂所用。

二、果报。以前十因缘属现在、后二因缘属未来，二世合为十二。而文云一期始终，且据无明、行在一期之始，相带而言逐云始终，非谓秖在一世。此果报因缘，出《大集经》。以在中阴，于父母所生贪爱心为无明，出入息风为行，自识支已去义同三世。

三、一念，二：初、所凭教。二、「如眼」下，明行相，二：初、正释相，二：

初、对尘直释。六处生贪者，眼识染故，潜牵诸识各有贪情。故《普贤观》云「以贪香故，分别诸识处处染着。」一日等者，一根对尘，即起十二。六根昼夜数数对尘，何念不起十二因缘？一一成因皆须感果，回转如轮缠缚如网。

二、「今更」下，更推因起。因缘之观通三世者，意推过去无明为因，生于现果，现果之上复起惑因。本欲即今无明不起，是故今推过现二处起无明相。文二：

初、逆推过因。从名色起者，五果之初故、五阴已具故。识支未具五阴，故不言也。过去之因极于无明，今观无明，意欲令观成觉了智。而谓无明定是有等，则能破智翻为无明，药乃成病，故云四句取者皆是无明，无明为缘，岂不生行生识等耶？如前说者，六入至老死，皆如前文直示中明。

二、「又观」下，顺推现果。于此受中等者，以受支是五果之终，故观至此；若生计着，还成一念十二因缘。或有受等者，即是无明不了之心，行识等支一念成就。

二、「如此」下，叹难知。逆顺推检虽在一念，其十二支宛然具足，所以枝条遍满诸有。其犹大树尚无能识，况能伐耶？言大树者，《婆沙》云「过去二支为根，现在五支为质，现在三支为花，未来二支为果。布濩者」《文选》注云：布濩，长多貌。从言、从水并通。《汉书》云「布濩犹布露，谓于阙露处皆布也。」

二、「今经」下，略示今经观境，二：初、明经意。但举生法为境者，以假名无明为生空境，以行识色心等为法空境。此因缘二境通四教观，今意在圆。

二、「宜以」下，示境观，二：初、示境，二：初、立喻；二、法合。着于假名者，不达三谛而妄起我见，犹如舞烬成轮，故云不息。轮依火有，而假名因实法而有也。迷故不达色心即空假中，名迷阴入。言薪火者，即烬也。

二、「若知」下，示观，二：初、立喻；二、「轮火」下，法合。观生观法皆即空假中，乃轮火双无二空观也。

二、「生空」下，依义释文，二：初、出境相，二：初、生空境，二：初、分文；二、释义。四以前生空三观释之，故疏无文。

二、「行识」下，法空境。例应有三者，行即空假中，乃至老死即空假中，佛言巧略，比前可知故。

二、「众苦」下，出观相，二：初、据经文示观，二：初、正示，二：初、指文。二、「众苦」下，释义，三：

初、明中观。众苦行业，指上生法。当体妙故，不可思议。若生若法皆非空有，如是体达名为中观。此观不见生死轮转有际有息，即法界故无际，皆常住故不息。

二、「本无」下，明空观。

三、「不善」下，明假观。前不善思惟，即过去二支。今不善思惟，即现在三支。经心行者，即上思惟也。斯乃举病必对于药，假观彰矣。

二、「虽名」下，结劝。名偏义圆，名但云空，而义乃是即空假中。义既必当，故明与经任运符契。生空、法空名义皆尔，故劝修者息乎疑情。仍须了知，全祕密藏为生为法，是故生法无非三德，故观生法能所皆三，境观名别其体不殊。是故能所二即非二，此乃今经二空观也。

二、为钝人更说，二：初、特示空观；二、别指假中。良以初心于假名实法、起见爱增强、障道事重，是故大师特陈空观，不说假中。此同释题观解三道，三道正观举名而已。但于假实三毒六作，委破四性、频示二空。盖为始行我见弥隆，故示真空以为要术。

初文，二：初、示，二：初、推人法，二：

初、推人。「若假名」下，对于实法推无四性。「今之」下，四性被推，执情稍薄，但谓有名，还须四性检今叵得。所召之人既无生相，能召名字四性亦忘。略示人空，其观如是。

二、观法，二：初、横推。以现名色对过去业，推无四性。罗汉有业者，无始所造诸有业因，其数何限？无惑润故，不受后身，故曰不生。各有等者，如合两空，岂成一色？

二、「既不」下，竪推。计法之执，如屈步虫舍一取一，生被破故便计无生，还是性执。双亦双非计皆依生，既悉无理复计于灭，亦成四执。八句之上皆云不得，即是空观。无灭无生者，检灭检生俱不可得，方乃得名实法无生。

二、「无生故」下，明观成，二：

初、明二执忘。揽阴成人，实无生故，假名则坏。于假无我，诸见俱亡。实既无因，安得不坏？

二、「既不」下，举二喻示。不然火，喻不执法。无烟，喻实法不生。日中舞，喻烬空、心秉法。是亦无轮，喻不生我见。

二、「是略」下，结。

二、「中观」下，别指中假。言别记云云者，具如《止观》假中破法，行者应知。今明三观圆修二空，但为钝根见惑偏重，故别指空对治此惑。此惑若忘，二谛自显，故中假别指而已。

二、「我断」下，明果上二空用，二：初、分文。二、「一切」下，释义，二：初、明自行成，二：初、明智德满，二：初、明人法。二、观成，二：

初、约人法销文，二：初、明人空观成；二、「以智」下，明法空观成。别明十缠者，瞋、覆、睡、眠、戏、掉、无惭、无愧、悭、嫉。忿恚曰瞋，隐藏自罪曰覆，意识昏熟曰睡，五情暗冥曰眠，嬉游曰戏，三业躁动曰掉，屏处起过不自羞曰无惭，露处为非不羞他曰无愧，财法不能惠施曰悭，他荣心热恼曰嫉。烦恼，即思惑也。虽见思通名烦恼，今别以思惑当之。罥，系也。

二、「二乘」下，约大小释断，二：初、论大小断尽不尽，二：初、明二乘断通余别。界内一切烦恼名数皆通界外，但以所障空中分之，则知通别。净名室中天女散华，声闻着身、菩萨不着，故被诃云：「结习未尽，华则着身。」斯乃断通未能断别也。

二、「而言」下，明佛地通别都忘，二：初、正示。虽云菩萨能断别见，而断未尽，究竟在佛。若至佛地，不唯别尽，通亦穷边。何者？盖由见思遍十方界六道众生差别种习之所成就。因地乃断，未尽边涯，唯佛究竟，故云若通若别究竟在佛。

二、引证。性德生法，体本无上，通别二执，染故成卑。妙觉执尽，二俱无上，故云无上假实，佛地所不惑也。

二、「经论」下，明佛地有断不断，二：初、明经论异说，二：

初、明有断。智以悟极而为上上，惑以迷极而为上上。今迷将尽，唯余微细，故名下下。故《起信论》云「觉心初起，心无初相，远离微细念故，心即常住。」惑微细故，难别难除，故上上智方能断尽下下之惑。无明力大者，惑虽微细，能障妙觉。故《华严》明，灌顶菩萨所有功德如一块土，妙觉功德如四天下土。最后无明所障若斯，力岂不大？非佛智发，此惑不忘。一念相应慧者，究竟觉也。正习俱尽者，该于通别也。

二、「或言」下，明无断。有上士者，等觉也。此位须修清净净禅，断微细念故，名之为断。无上士者，是妙觉位。修证既忘，更何所断？

二、「斯乃」下，用悉檀和会。此断不断，各见教文，人师执之净计莫止。今以四悉逗机之意而和会之，诤无由起。国是境域，即当世界。机所居处，随处乐闻佛智有断不断，而欢喜者，时即对治，随时当有断不断义而破恶者。人即为人，随人宜以断不断而生善者，悟即第一义，随悟断不断而入理者。为此四机，说有二义，究论佛智，不可言思。

二、「证无」下，明正助二道满。无上生法，证由二空，名无上道。事助之行，与正合修，故得称为微妙功德。

二、「开甘」下，明断德满，二：

初、略释甘露。以命等四，如次对于常乐我净。

二、「然此」下，广释诸句，四：初、对《华严》四位，二：

初、正对。彼虽兼别，今取其圆，别三十位未得甘露故。

二、「下地」下，释疑。恐后人疑，故释也，化他令同我之所得。

二、「又通」下，对《般若》四智。论虽多释，犹通三教；今四皆从甘露而说，故的在圆。以一心三智荡一切相，名道慧开门。一心三智立一切法，名道种慧示器。一心三智双遮荡立，名一切智入城。一心三智双照荡立，名一切种智处室。由此四智住大涅盘。令诸众生得此四智，名食味也。

三、对《法华》大事。彼佛知见，是今甘露。彼之开等对今四句，唯有悟入与入处少殊，其义不别。

四、对《涅盘》四德。前以四德释甘露义，今用四德对开等文，有此异也。

二、「吹大」下，明化他成，二：初、分文立意，二：初、分文。二、「余经」下，立意，二：初、明智定相成。前现通者，令重法乐闻；后现通者，令依法修证。故前云开后，后云成前。

二、「修因」下，明因果同类。二空正道为智德类、二空助道为断德类，即缘、了二因。非此二因，安克二果？

二、「说法」下，依义释文，二：初、明转法轮化他，二：初、明说法，二：初、总示。二、「吹螺」下，别释，二：初、别明螺等，二：初、约教位释，二：初、释四句，四：

初、明吹螺。是故号者，《大经》云「吹贝，知时是也。」苦忍凡性者，即内凡上忍位中，于苦谛下留一行一缘，是凡性也。圣人正性，谓初果也。说大乘法者，唯以圆教为大乘也。改凡圣偏性，通教六地是圣，别教十向、圆教十信是内凡，以中理未显，悉名偏性。通教七地者，至此得知圆者，皆是改号之位者。三人俱破无明，见中道圆性也。

二、「击大」下，明击鼓诫进者，军阵之法也。《兵权》曰「闻鼓则进，闻金则止。鼓则严肃军众使前驱也。」督，率也。率，导引也。位在修道者，令初果进二果也。通教位在八地者，前释改号是七地破无明，今进入八地是增道损生。别教应言二地，圆教应言二住，方名进入修道。今言十行初住者，恐误也。或别有意。真修道者，即通八地、别二地、圆二住，故云咸进。《地论》以初地为见道，二地至七地名修道，八九十地为无学道。彼虽别位，例圆可知。

三、释然炬。「通教」下，皆取当教化他位也。此言八地不取受接，但约当教出假，道观双流耳。别约十向，其意亦尔，以内修中观，外亦出假故。圆在初住者，以百界作佛，普门示现故。圆从胜说，乃取分真。《止观》名真，出假位也。「皆是」下，结示三位。道谓外化、观谓内行，此该三教，不同余文，唯就通说。

四、释雨雨。扶疎，盛茂也。时泽，时雨也。大恒者，殑伽河也。

二、「若得」下，例上四经。

二、「此一」下，以横竪结。竪拟诸经之位者，即向四经名字虽殊，但是住、行、向、地圆位耳，故名为竪。横论一切诸位者，即摄四教凡圣诸位，如向消文是也。云云者，部在方等，故此化他必兼四益，横摄诸位旨在其中。

二、「此中」下，通释大义。前三云大、后一云胜，胜亦大也，故云皆言大也。「通涂」下，若取通名，唯在大法，义并归圆。对于四经，其义弥顺。

二、「我今」下，明神通，二：

初、明摧怨，二：初、明烦恼为怨；二、「魔为」下，明天魔是主。

二、明竪幢。高出众行者，即法幢三昧也。万行功德皆为眷属，莫不归宗。此之三昧，故为众行之望。兵望麾者，手指曰麾。《尚书》云「左仗黄钺、右秉白旄而麾之。」《兵权》曰「将军乃秉旄麾，众而誓之。」又云「闻鼓则进，闻金乃止。随其指麾，五阵乃理。」「三德」下，出三昧体。其体若非不纵不横，岂出众行？岂摧五住？岂坏天魔？无记神通，体用如是。

二、「从度」下，明四弘誓化他，二：

初、牒文示义。虽复等者，既依四谛而运四弘，四谛既常，誓岂休息？因人求佛意在利生，今遂所求，岂忘与拔？「四弘是」下，示誓有依。誓即无缘慈悲，境乃无作四谛。无缘无作，行相如何？众生誓度，生死即涅盘故。烦恼誓断，烦恼即菩提故。法门誓学，即惑成智故。佛道誓成，即生成灭故。不尔，岂能广度永度？

二、「度诸」下，随义释文，四：

初、令度苦谛。经永断三恶，即三恶道也，须约十番论度论断。

二、令断集谛。须明五住，烧十界生。

三、令证灭谛。当分而论四种甘露，跨节而辨唯一圆常。

四、令安道谛，四：

初、约檀明谛。不独行檀具于四谛，五度皆然。五不依谛则不动不出，何度之有？复须知今依无作谛。

二、「无量」下，略释经文。三、「论云」下，檀摄六度。《大论》十二解檀度云「若菩萨行檀度，能生六度，是时名檀度满。云何布施生檀度？有下中上：若以饮食麁物软心布施名下，能以衣服宝物布施名中檀，能以头目血肉国财妻子布施名上。云何施生尸度？菩萨思惟众生不知布施，后世贫穷故行恶；若行布施，后世有福无所乏短，则能持戒。云何生忍度？菩萨施时受者恶骂、若大求索、若不时索、或不应索而索，是时菩萨思惟：『我今布施欲求佛道。亦无有人使我布施，我自为故，云何生瞋？』如是思惟已而行忍辱。云何生进度？菩萨布施时，常行精进欲行二施，勤求财法以求足之。云何生禅度；菩萨施时，能除悭贪而行一心，渐除五盖，是名禅度。又心依布施，入于初禅乃至灭定。云何生智度？菩萨施时，知有果报而不疑惑，能破邪见无明。又分别净不净施得报不同，是名生智。故云檀义摄六也。」余之五度亦互相摄，非今文意，故且论檀，六之首故、摄生便故。

四、「舍身」下，以彼岸结。生死为前际，涅盘为后际。身命及财此三属事，以观此三及能施心，所施之境，三轮当处即空假中，是故能等三德涅盘。此以常因而克常果。不然，岂得不坏常住？如是行檀，名波罗蜜。三德甚深，故檀竪高；三德无量，故檀横广。此机乐略，是以如来妙说一檀，遵修诸行。仍须了知，既谈果后行檀利物，行人岂不即闻而修耶？

金光明经文句记卷第四(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