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1790 [cf. No. 672]
入楞伽心玄义一卷

西明寺沙门法藏撰

将释此经，十门分别：一教起所因、二藏部所摄、三显教差别、四教所被机、五能诠教体、六所诠宗趣、七释经题目、八部类传译、九义理分齐、十随文解释。

初、教起所因者，先总、后别。

总谓一事，《法华》云「如来唯为一大事因缘出兴于世，谓开示悟入佛之知见。」解云：佛意欲令以己所得授与众生为本意也。

二、别显者，谓诸圣教起必赖缘，缘乃多端，数过尘算。《智论》云「如须弥山非无因缘、非少因缘而令震动。般若教起亦复如是。」广如彼说。今别显此经，略显十义：一顺古、二满愿、三机感、四破恶、五回邪、六殄执、七酬问、八除疑、九显实、十成益。初、顺古者，谓如下文「过去诸佛亦曾于此山顶说五法、三性、八识、二空内心所证，我亦同彼。是知未来诸佛亦同此说。此则如大王路，三世同游也。」二、满愿者，谓佛过去曾见古佛说内证法，因则立愿；今既成佛，酬满本愿亦说斯法。下文云「佛告大慧：『如来本愿力故，当为汝说。』」三、机感者，谓诸菩萨及此城中诸夜叉等根熟宜闻，上感如来应机说法。如下文中罗婆那王劝请品说。四、破恶者，为破诸罗刹等毒恶心故、断诸杀生食肉等故，如彼品说。五、回邪者，为破四宗诸外道等，令邪执永尽，归正见故。如下广说。六、殄执者，为破二乘诸法执见，乃至令彼定性二乘亦向无上大菩提故。具如下说。七、酬问者，谓酬大慧等百八问故，及酬随事别别问故。竝如文显。八、除疑者，但初学菩萨闻诸大乘经所说深义，未能决了，生三种疑：一、闻毕竟空，执无因果；二、闻如来藏具足功德，疑同外道神我；三、闻说能所心境，执无唯识。今明真空其必不坏幻有，性德举体不碍真空，虚妄之境皆从心现。为破此等多种疑故，具如下说。九、显实者，为显大乘根本实义，所谓五法、三性、八识、二空，莫不皆于自心如来藏立，为学大乘者生正见处、正信正行由此成就。皆如下说。十、成益者，令诸菩萨始从正信终至正证，断障得果，坐宝莲华成最正觉。略显由此十种因缘故，令此教兴。

第二、明藏部所摄者，教既兴已，次辨此教何藏所收。略辨三义：初就三藏、二约二藏、三约十二部。

先就三藏者，一、修多罗，此云契经，谓契理契机。契经即藏，持业立名。二、毗奈耶，此云调伏，谓调治三业，制伏恶行。调伏之藏，依主立名。三、阿毗达摩，此云对法，谓简择妙理、明了对智。对法之藏，依主立名。二、明所摄者，于此三中正唯契经藏摄。以涅盘中，始从如是终至奉行，唯契经故。或亦对法藏收，以《瑜伽》云「世尊自说循环研核，明了法相，为摩怛履迦。」摩怛履迦，此云本母，即对法之异名。此经既有问答研覆，故知亦是对法藏摄。若据遮酒完调心行，亦有调伏义，此说应知。

二、明二藏摄者，谓前三藏通大小乘故。《摄论》云「由上下乘差别故，立菩萨声闻二藏。」以诸缘觉有藉教者，亦是资声悟道，俱入声闻藏摄；有不藉教者，但由思修得果，亦不立藏，故彼论中不立缘觉藏。又就所证所得理果，不异诸声闻故，唯立二藏。又据教行少异声闻藏，亦别立藏，如《普超三昧经》及入大乘论。三乘名为三藏，今此经者唯是菩萨收。下文亦说诸小乘义，兼摄应知。

三、十二部中何部摄者，或唯一部，以《瑜伽》中唯方广部是菩萨藏，余眷属声闻故。或三部摄，谓方广、希法、授记，余九是小乘故，如《法华》说。或九部摄，除论义、因缘、譬喻，余九是大乘故，如《涅盘》第三说。或具十二部摄，谓于大乘中自具十二故。或十二所不摄，以小乘亦具十二，非摄此故，如《法华》云「受持十二部未足为难，信受此经是则为难。」或于大乘三藏十二总所不摄，以理超言外，故经云「言说别施行，真实离文字。」又云「二夜中间不说一字。」以言即无言，摄无所摄故。

第三、显教差别者，自佛法东流，此方诸德分教开宗，差别纷糺，难备说及；西方诸师所说差别，竝如《华严记》中说。若依此经宗及通诸教，种类相收或四或五。今且辨四：一有相宗、二无相宗、三法相宗、四实相宗。释此四宗，略以六义：一、就法数，初宗立七十五法，有为、无为执实之法，如小乘说；二、破彼前宗所立法相，荡尽归空，性无所有，二空真理相想俱绝，如《般若》等经《中观》等论；三、法相宗中立三性三无性、有为无为色心等百法，皆依识心之所建立，如《深密经》、《瑜伽》等论说；四、实相宗会前教中所立法相，莫不皆依如来藏缘起称实显现，如金作严具，如此《楞伽》及《密严》等经、《起信》、《宝性》等论说。二、就心识者，初宗但说六识；二无相宗明六识空，更无别立；三法相宗立八识，然皆生灭不同真性；四实相宗明前八识皆是如来藏随缘所成，亦生灭亦不生灭，性相交彻镕融无碍。各如本部经论所明。三、约缘起法，初宗说有；二说为空；三亦空亦有，谓遍计空、依他有；四非空非有，谓相无不尽故非有、性不碍缘故非空，理事俱融二边双寂，不妨一味，二谛宛然。四、就回小者，初宗一切二乘总不成佛；二宗中定性二乘亦不成佛，不定性中已入见道则不回心，自下位中可有回心入菩萨道；三宗中定性不回，不定种性乃至罗汉竝许回心入大；四宗中定与不定一切俱回，谓定者要入涅盘然后方回，不定者即身回也。五、就乘者，初宗唯三无一；二宗亦三亦一，谓三显一密也(阙三宗文)；四宗唯一无三，谓一乘究竟悉成佛故。六、就持法人，其初宗是达摩多罗等论师所持；二龙树、提婆等所持；三无着、世亲等所持；四马鸣、坚意等所持。更有余宗余义，广如《华严记》中说。此经于上四中，第四所说；通亦具前，准思可见。

第四、教所被机。于中有二：初简机、后择器。

初者，此经及余俱说，众生有五性差别：一菩萨种性、二缘觉性、三声闻性、四于上三乘不定种性、五定无三乘性。若依权教大乘有二义：一于此五中唯菩萨种性及不定性是此所为，余皆非器，以性各定故。二亦兼为，令于自位各得利益，终不能获入大乘益。若依实教大乘有其三义：一、现所被，谓菩萨种性及不定性。二、转生被，谓定性二乘要入涅盘后受变易身方入大乘，如须陀洹八万劫乃至辟支十千劫等，如《涅盘》说。又《法华》云「彼人虽生灭度之想入于涅盘，而于彼土求佛智慧(云云)。」《智论》云「有妙净土出过三界，阿罗汉当生其中。」彼论亦引此文也。三、远被，谓无性众生障重难入，既有佛性久久会当入此法中，如《佛性论》及《宝性论》说。又《涅盘》中「凡诸有心皆有佛性」等。是故五性皆是所为，悉皆当得大菩提故。

二、择其器者，虽有种性，然由现起障业差别，于此乘法有器非器。于中非器有五：一、无信心故。谓尚不信有未来业果，是以广造恶业，何况信有菩提涅盘，是难非器。二、着有故。谓知有业果不造诸恶，修诸善品求人天报，乐着三有不求出离，故亦非器。三、邪求故。谓虽求出离，于外道邪见以求解脱，执见在怀根机未熟，此亦非器。四、劣求故。谓虽舍外道而求二乘，根若未熟亦非其器。五、错求故。谓虽学大乘，不了真空、妄取断灭，或执有缘起、求彼性空，于此圆融无障碍法拒逆不受，遂成非器。

次辨法器，亦有五重：一、证器，谓大菩萨闻此法已即便证入故。二、行器，谓地前菩萨观此实法以成正行故。三、解器，谓初心菩萨依此实法顺理生解以成正见，依此起行速成大益。四、信器，谓依此法生清净信，发菩提心，不求名利、直心趣向，受持领纳习解习行，亦得为器。《胜鬘经》中正智有三种：一如实智，当此证器也；二随顺法智，当此解行器也；三仰权智，当此信器也，彼云「唯佛所知，非我境界」，但当信向，故同此也。五、通器，谓前五非器随其根熟悉皆当得入此法故。

第五、能诠教体者，通论教体，略辨十门：一名句能诠门、二言声诠表门、三声名合诠门、四声名俱绝门、五通摄所诠门、六遍该诸法门、七缘起唯心门、八会缘归实门、九性相无碍门、十圆明具德门。

初名句能诠者，若约小乘《婆沙论》中，亦以名句文等次第行列等为能诠教体。若大乘中《维摩》等经，亦以文字以为诠表，此经下文随相亦尔。《唯识论》云「名诠自性，句诠差别。文即是字，为二所依。」准释应知。

二、言声诠表者，若小乘中依《发智论》，十二部经以佛音声语音语路用以为性，名句文等显佛教作用。若大乘中，以名句依声假立无别体性，是故唯以音声为性。《维摩经》云「以音声为佛事」。

三、声名合诠门。若小乘中，由前两说，诸德合为此第三句。若依大乘《十地论》中，说者以二事说、听者以二事闻，谓音声及名句，耳识闻声同时意识领解名句。又《维摩》云「诸佛音声语言文字而作佛事」。

四、声名俱绝者，此义小乘无，以彼法执不归空故。若大乘中音声文字当相即空，无所有故，终日说法未尝说也。经云「其说法者无说无示」，又云「如幻说等」，良以无说之说是如幻说，前三句显之；说即无说，虽说性空，此第四句显之。合此四句为一教体，是故离有离无竝超情表，是谓大乘真实教体。

五、通摄所诠者。《瑜伽论》云「依契经体略有二种：一文、二义。文是所依，义是能依。此二俱是所知性。」解云：以义因文显，故说能依性空如幻，准前应知。

六、遍该诸法者，非但以此声名及义，然亦遍该色香味触及默然等竝成诠表，如下文扬眉动目等。及《维摩》云「诸佛威仪进止无非佛事，嗅香食饭皆得三昧。」性空幻有无碍准前。

七、缘起唯心者，此上所说诸教法等，莫不皆是唯心所现，是故俱唯识为体。然有二义：一约本影有无、二说听相摄。前中四句，一、唯本无影，如小乘说，但有心外、无唯识故。达摩多罗论师所立。二、有本有影，谓由众生闻法善根增上缘力，击佛心中利他种因，于佛智上有文义相生，名本性相教；由佛此教增上缘力，击闻法者漏无漏种，于闻者识上有文义相生，为影像相教。是故本在心外、影在心内，以此宗许众生心外有佛色声诸功德故。护法等论师皆立此义。三、唯影无本，谓离众生心，佛果唯有如如及如如智，大悲大愿增上缘力，令彼所化根熟众生心中现佛色声说法，无有心外如来色声竝相功德。龙军论师及坚慧论师等竝立此义。四、非本非影，谓前心内所现之影离心无体，是故本影俱无所有。龙树、提婆多立此义。二、说听相收者，亦有四句：一、所化众生无别自体。以如来藏为众生体，佛智证此以为自体，是故众生举体皆在佛智中现。《佛性论》第二卷〈如来藏品〉云「一切众生悉在如来智内，故名为藏。以如如智称如如境故，一切众生决定无有出如如境者，竝为如来之所摄持，故名所藏众生为如来藏。」解云：由此当知，所化众生举体全在佛智中，况所说教，是故唯以佛心为体。二、能化诸佛无别自体。证真之智同真一味，众生虚妄揽真为性，是则佛体在众生心内依体起用。佛色声等既从众生心体中起，还在众生缘起心中，是故诸佛色声等事尚是众生心内之事，况言教等，是故一切唯众生心。三、由前二义不相离故无碍双现。谓佛心中众生听众生心中佛说法，众生心中佛为佛心里众生说法，是故全摄各无障碍。四、佛唯众生心，佛相尽也；众生唯佛心，众生相尽也。既形夺两尽、说听双亡，何教体之有。此上四句合为一事，全此全彼、即有即无，无障无碍，思之可见。

八、会相归性者，以妄计即空，缘起无性。经依此义，说一切法即真如也。又云「文字性离，是则解脱。」以相虚未尝不尽、性实未尝不显，是故终日说未曾说也。

九、性相融通门者，谓虚相尽而不碍存、真性现而不妨用，是则相即真而相不坏、真即相而真不变，性相双融，二而无二。经云「众生即法身，法身即众生，法身众生义一名异。」然义一之旨宜深思之。

十、圆明无碍门者，先开、后合。

开者，于一教法开为二门：一真性平等、二虚相差别。其真性有二义：一随缘义、二不变义。经云「不染而染，染而不染。」是此二义也。其虚相亦有二义：一不存义、二不坏义。经云「诸法无所有，如是有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等，是此义也。

二、合者，亦有二重：一、以真中随缘义与相中不坏义合为一义，是真不异俗；以真中不变义与相中不存义合为一义，是俗不异真。二、真中不变义，相中不坏义，真乖俗故是非一义；真中随缘义，相中不存义，俗乖真故是非一义。以真中随缘未尝改变，即性不改、无不随缘，随缘不改，一味无二；亦由相中存亡不二，致令真俗亦一亦异及非一非异，思之可见。大乘法味意在于斯。

第六、所诠宗趣者，语之所表曰宗，宗之所归曰趣。通辨此经宗趣有十：一或说无宗、二或唯妄想、三或自觉圣智、四或说一心、五或开二谛、六三无等义、七或以四门法义、八或以五门相对义、九立破无碍、十显密自在。

初、无宗者，谓辨诸法性相圆融，心言路绝，既无所立，故不可辨宗。经云「一切法不生」者，不应立宗。五分论多过故，是故以无宗为宗。此语亦不受为趣。

二、或以妄想为宗者，以妄想有二义：一病、二药。病谓执见，但是虚妄之想，是所对治，故是病也。药谓佛语众生言：「汝起有无见皆是妄想。」众生闻已即离彼见，故是药也。但由佛说于妄想，还治妄想之病，是故唯以妄想二字消释一部经文。以妄念若起即是妄想，遂令妄念止息，即到此经处，故以为宗。是故以妄想为宗，妄尽为趣。

三、以自觉圣智为宗者，非直觉一切法唯是自心悉皆平等，亦复觉此能觉智之自体如理一味，妙绝能所离觉所觉。故下云「无有佛涅盘，远离觉所觉。」觉在初心、满在佛果，经文具辨，故以为宗。是故举觉为宗，觉泯为趣。

四、或说一心为宗者，以辨诸法皆由心现，谓习气内扰、妄境风起，吹击心海涛波万端，莫不皆是心之所现。下文所说虽有多门，莫不皆显此唯心义，故以为宗。是则举唯心为宗，心尽为趣。下文云「无心之心量，我说为心量。」

五、二谛为宗者，谓开前一心以为二谛，即心相差别染净缘起，凡圣区分以约俗谛；心体平等染净相尽，一味无二名为真谛。此中真俗相对有其五义：一相违义、二相害义、三相顺义、四相成义、五无碍义。初者，谓谈真违俗，以违俗生灭故；顺俗则违真，以乖真一味故。如水静波动，理必相违。若不尔者，二谛杂乱。此是非一门也。二、相害者，非直二理相违，亦乃互夺其体。谓要由泯俗令尽，真性方显；亦由覆真令隐，俗相得成。如举水，波无不尽；取波，水无所遗。全体互夺，二谛方立。若不尔者，则二谛别体不成非一。此则非异之非一门也。三、相顺者，谓此尽俗之真要不碍俗立，以真非断空故；此覆真之俗要不碍真显，以俗是虚幻故。如尽波之水必不碍波，以水非木石故；动水之波要不隐水，以波虚无体故。若不尔者，各乖本位，二谛不成。上是非一之非异门也。四、相成者，非直相顺才不相违，亦乃全体相与方各得成。谓真是理实故必不违缘，举体随隐而成俗；以俗是事虚故必不乖理，举体相尽而显真。如虚波揽水成，水彻于波相，则无波而非水。成波乃名水，则波彻于水体，无水而非波。动静交彻，二谛双立。若不尔者，理事不融，二谛俱坏。此非异门也。五、无碍者，合前四句所说为一无碍法界，是故即真即俗、即违即顺、即成即坏，圆融自在同时俱现，圣智所照无碍顿见，是谓二谛甚深之相。经意在此故以为宗，观此成行用以为趣。

六、以三无等义为宗趣者，一无上境、二无等行、三无等果。初者，谓前二谛所观之境，依此令成悲智等行，行满究竟得智断果。如《摄论》十殊胜义释。论师摄为此三，谓初二殊胜为无等境，以所知依是第八识，及所知相是三性，俱是所观故；次六殊胜为无等行，以四寻思观、六度、十地及三学等俱是正行故；后二殊胜是无等果，以彼果即是菩提，彼果断是涅盘，俱是所得故。今此经中上下所辨不出此三，故亦同彼以为宗趣。

七、以四门法义为宗趣者，一五法、二三性、三八识、四二空。初谓凡圣心境随缘为五，克其自实不离三性，三性所依唯有八识，八识义立方显二空。或亦依空性以立诸识，束八识以为三性，开三性以为五法，是则依本起末。凡圣区分不离二空，性唯一味，是故于此四义或随观一门，即起信生解行成得果，或二或三乃至具四开合无碍，以成正见。大乘法相不越于此，此经盛说故以为宗。余义至文当辨。

八、五门相对为宗趣者，一、教义相对，设教为宗、以义为趣，要令寻教得其义故。二、理事相对者，谓就义中缘起事相，意令趣入真性故。三、境行相对者，说真俗谛境，意欲令成无二正行故。四、比证相对者，于行中近说地前次行，意在入地深证。五、因果相对者，谓令菩萨顺行万行，令成佛果菩提。此上十事五对，于此一部通皆备足，故为宗趣。

九、立破无碍者，此经所破略有三位：一邪见外道、二法执二乘、三谬解菩萨。其外道者，谓宗六师乃至九十五种，皆悉随机以理征破，务令舍邪归正，如经可知。二、二乘二部乃至十八，皆亦随此破其所执，务令舍小归大，亦如文显。三、谬解菩萨闻说真空将谓断灭，闻有业果谓实非空，闻此二说将谓别体，今并授以正理，令舍妄归真，亦如文显。所立亦三：一万法唯心通治三病、二唯一真性如来藏法、三以不动真性而建立诸法。或亦泯事归理，理现而事不坏；二揽理成事，事立而理不隐；三理事圆融，不二而二。此法若立，无惑而不遣，即立无不破也。障尽方证，即破无不立也。是则立破之破非破也，破立之立非立也，立破形夺双泯无寄，经意在此故以为宗。是则立破为宗，无寄为趣。

十、显密自在门者，但入法根器有其二种：一纯、二杂。为彼纯器，直示法体，令修证得果。若为杂器，以覆相密语，亦言异意异，名为密意。如下文「二夜中间不说一字」、「四种平等，此佛即彼」、「五无间业，证大菩提」，如是非一。是则教有显密不同，理无隐现差别，随机显密。经至八万四千，其次统收犹为一百八句，若摄末以归本唯是一心。真如是归心一性，不碍百八宛然；散说八万四千，不失一心平等。良以本末无二、圆通无碍，是故以显密为宗，泯二为趣。深性宗趣包括多涂，略举十门显斯一部宗趣之义，略辨如是。

第七、释题目者，略以十义释：一翻名、二指事、三显用、四显德、五表法、六辨行、七表玄、八开释、九合辨、十解品。

初、翻名者，梵言楞伽，此云难入，亦云险绝，复云可畏，亦曰庄严。阿伐哆陀罗，此云下入。以梵语中下入上入悉有别名，唯从上下入别有此名，如入菩萨等解。四卷者翻为无上，此甚讹也，勘诸梵本及十卷中都无宝字。十卷中翻为入者，当名也。

二、指事辨者，有二义：此摩罗耶山居南海中，孤峙削成，故名险绝。二、山顶有城，回无门户，名为难入。非直山无入路，亦乃城绝户扉，唯有神通者飞空下入方预其中，故名此城以为难入。佛及大众应机降迹，故名为入，即从天及处用以题名。罗刹居中，复名可畏。众宝校饰，复曰庄严。

三、显用者，有二义：一城为难入，佛能入之。二罗刹难化，入中化之。果用垂降至此二难，故云入难入也。

四、显德者，谓一心真性周绝四句、逈超情表，犹崖城绝户，故云难入。垂言巧辨宣示悟入，故云能入。此即教入义而义现也。

五、表法者，有三义：一城表理玄、二罗刹表障重、三入显行成。行成离罗刹之障，证难入之城。《对法论》中转依略有三义：一转成，谓行成也；二转离，谓灭障也；三转显，谓证理也。此中三义，当知亦尔。

六、辨行者，谓真理性融掩绝图度，圣智玄悟妙证相应，故云入难入也。此则以智入理也。

七、表玄者，谓自觉圣智举体是真，更无余智能证此真，故名难入。还令即真之智，证此即智之真，此即无入入。入而即无入，名难入也。

八、开释者，开此一题为六义三对：一、通别一对，谓入楞伽经是一部通名，劝请品是当篇别目。二、就前通中教义一对，入楞伽是所依所诠，经之一字是能起能诠。三、就所诠之中境智一对，谓楞伽是所入之境，入是能诠之智。是故开之有此三对。

九、合辨者，谓难往之入故，即依处难显佛力也。且依义显教、依理显德、依境显行，皆依主释也。难即入故境智不殊，持业释也。入之难及入即难二，翻前可知。二、合教义者，谓诠入楞伽之经，则教依义立。或依入楞伽城方宣此教，则经名依处而立。皆依主释也。若文字性离，是则解脱，教即义故，持业释也。或处能表义，经即处故，亦持业释。

十、释品名者，劝谓劝发，请谓求请。即请佛亲降其处，劝演内证法轮。又亦劝请是一悟，谓诸佛降赴、诸佛说法，品中明此，故以为名。

问：准余经应题序品，何不尔耶？答：若望为经由致，理是序品。但以品内事别或题异号，如《华严》、《妙严》等。何故四卷都名佛语心品者，准下文，此经一部俱是楞伽心也。佛语者，准梵语正翻名为佛教。于佛教楞伽中，此为中心要妙之说，非是缘虑等心，如般若心等。此是满部之都名，非别品目。

第八、部类传译者，先明部类，依所见闻有其三部：一、大本，有十万颂，如《开皇三宝录》说。在于阗南遮俱盘国山中，具有《楞伽》等十本大经，各十万颂。二、次本，有三万六千颂，如此所翻诸梵本中皆云三万六千偈，经中某品即备答一百八问。如吐火罗三藏弥陀山，亲于天竺受持此本，复云西国现有龙树菩萨所造释论解此一部。三、小本，千颂有余，名楞伽纥伐耶，此云楞伽心，即此本是。旧云干栗太心者，讹也。其四卷本，就中人更重略之耳。

言传译者，其四卷本，宋元嘉年中，天竺三藏求那跋陀罗，于丹阳只洹寺译，沙门宝云传语，慧观笔受。其十卷本，后魏季天竺三藏菩提留支，于洛阳永宁寺译。今此一本，即大周圣历元年，于阗三藏实叉难陀，于神都佛授记寺译《华严》了，寻奉勅令再译《楞伽》。文犹未毕，陀驾入京令近朝安置清禅寺，麁译毕犹未再勘，三藏奉勅归蕃。至长安二年，有吐火罗三藏弥陀山，其初曾历天竺廿五年，备穷三藏尤善《楞伽》，奉勅令共翻经沙门复礼、法藏等再更勘译。复礼辍文，御制经序赞述云尔。其四卷回文不尽，语顺西音，致令髦彦英哲措解无由，愚类庸夫强推邪解。其十卷虽文品少具、圣意难显，加字混文者泥于意或致有错，遂使明明正理滞以方言。圣上慨此难通，复令更译。今则详五梵本、勘二汉文，取其所得、正其所失，累载优业当尽其旨，庶令学者幸无讹谬。

第九、明义分齐者，先义、后文。义者，然此经中义理浩汗，撮其机要略显十门：一缘起空有门、二诸识本末门、三识体真妄门、四本识种子门、五佛性遍通门、六二乘回心门、七行位卷舒门、八障治无碍门、九违顺自在门、十佛果常住门。

初者，于缘起性，此土南北诸师各执空有，不足为会。但西域清辨论主，依《般若》等经、习龙猛等宗，造《般若灯》及《掌珍》等论，确立比量辨依他空。护法等论师，依《深密等》经、习无着等宗，造《唯识》等论，亦立比量显依他不空。后代学人智光、戒贤继其宗致，传芳不绝。今谓不尔，前龙树《中观》，无着亲释；提婆《百论》，世亲注解。以龙树所辨明有不异空，无着所说明空不异有，是以二士相契冥合为一，非直理无违诤，亦乃仰称龙树为阿闍梨。后代论师为时浇慧薄，闻空谓断因果、闻有谓隔真空，是以清辨破违空之有，令荡尽归空，方显即空之有因果不失；护法等破灭有之空，令因果确立，方显即有之空真性不隐。此二士各破一边、共显中道，此乃相成非相破也。若不尔者，无着、世亲何不破于龙猛等论，而还造释赞述彼空？后人不达其旨，随言执取各互相违，非直俱不见理，更增鬪诤，得谤人法罪。何者？谓怖空恐断，励力立有。不了幻有是不异空之有故，是故乖空则失于有、失于有者良为取有。既失空失有而谓立有，此是情有非是法有，岂非具谤真空幻有。以己所见情有之法称为佛说，是亦谤佛。异有立空，当知亦尔。真空必不异有，立灭色之断空谓为真空，此是不了，恶取空故。性中不了真空，称为佛说，是故亦为人法双谤。或有说言：依他有故非无、遍计空故非有，将为中道者，此乃语是非有非无，见乃是有是无。二见常存将为中道，亦谤人法。或说：断无名为非有，无有可对名曰非无。此亦语是非有非无，见是断灭空见。或说：缘成似有故非无，无实体故非有。此亦语是非有非无，见乃唯是假有之见。此竝唯改其语而不破其见，莫若缘成幻有举体荡尽即有非有也，揽荡尽真空以为幻有即空非空也。以即空之有即是即有之空，泯然一味中道俱离，以有即空即是空即有故，是故非有不堕于空见、非无不堕于有见，是则二见双尽。然无二法体，如〈不二法门品〉盛明此事，缘起空有应如是知。

二、诸识本末者，有二义：一据二分、二就八识。初者，论师或说：相见二分各别种生，但相由而起，俱不离识，故说唯心。有说：相分皆是见分所现，无别种性，云前说识所缘，唯识所现故，如三摩地所行影像。又经云「从心相生，与心作相。」是故随见分行，解带彼相见生，故说唯识。今依此经皆是心现，但随其相异说有彼种，理实皆与见分无别。二、就八识者，诸论皆说：前七转识虽依第八，然各自种生，非即第八，以识变识无实用故。今依此经，非谓第八变起七转，但彼七转皆揽第八为体而起，如揽水成波，波无异水之体。下经云「于藏识海境界风动，转识浪起。」故知皆以第八为体。不尔，岂浪异水别有自体？波浪同喻，深思可见。诸余异说，会释可知。

三、识体真妄门者，有说：此第八识从业等种子辨体而生，是异熟识生灭有为，如《瑜伽》等说。有说：是如来藏随缘所成，如金作环钏。《密严经》云「如来清净藏，世间阿赖耶。如金与指环，展转无差别。」准此，第八举体是真如。此二说若为和会？今释有二：一约法、二就教。法中，此识本末融镕，通有四句：一、摄本从末门，唯是有为生灭等法。二、摄末归本门，则唯是如来藏平等一味。三、本末无碍门，《起信论》云「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非一非异，名阿赖耶识。」下经云「如来藏受苦乐与因俱，若生若灭。」准此，本末合举用以为体。四、本末俱泯门，谓形夺两亡、理事无寄。下经云「不坏相有八，无相亦无相」等。解云：然此四句合为一心，是故经论各随说一，于理遍通。如唯辨严具，金无所遗；唯显于金，严具不失。双存本末，法未曾二，俱泯性相，不碍双在。若虚心融会，随说皆得；若随言执着，触事成碍。二、就教会者，或得名不得义，如小乘中但闻阿赖耶名。或得名得一分生灭义，如《瑜伽》等。三、或得名得全分义，如《楞伽》、《密严》、《起信》等。四、或得义不存名，亦如《楞伽》、《同性经》等，亦如维摩默住以显不二等。

四、本识种子门者，有二义：一辨种子新熏本有、二辨种子与识同异。

初者，有说：种子皆是新熏，要是所生方能生故。或说：皆是本有，以从无始无初际故。或说：诸种子熏非熏，如无漏种子，无始来而有熏习故。若非本有，初生无漏，后无因故，此亦难解，以不离过故。过有三种：一、此种应常，以非所化故，犹如虚空。二、定不能生果，以不从因生故，犹如真如。三、应同外道从冥生初觉，冥非因生故。如是等过皆不能离。若尔，初无漏法从何因生？今总通释，谓无始无明与如来藏合为习气海，通为一切染净法因。是故凡一种子皆有四义：一、就所依，用本非新。二、据能依，用新非旧。三、由前二义合为一种。四、二义同体，形夺俱离。是则于一种子或熏非熏俱不俱等，随说皆得，无所障碍。又由习气海中有带妄之真，名本觉，为无漏因。多闻熏习为增上缘。或亦闻熏与习海合为一无漏因。梁论云「多闻熏习与本识中解性和合，一切圣人以此为因。」又习气海中有带真之妄，为染法因，余准同前。是故染净等种各具四义，准上可知。

二、种子与识同异者，或说：种子是实非假，寄本识中，不同识体，谓种通三性，识唯无记。或说假而非实。以离本识无别体故。或说：通二，以体同本识，用各别故。今释：种子但是本识功能差别，更无别体。是故生起现行亦与本异，如海为波，因随风缘大小起浪差别，然于海中求差别因了不可得，而能随缘起差别。识海亦尔，随境界风生诸识浪，识中浪因无若干状，而能为因生果差别。故论云「种子但是本识功能」，准释可知。

五、佛性遍通门者，有说：一切众生中有一分无佛性者，如五性中，一分半有佛性，余定无佛性等，如《瑜伽》等说。有说：一切众生悉有佛性，唯除草木，如《涅盘》、《楞伽》等。如此二说，今竝和会，然有二义：一就法、二就教。法中，于一佛性融通隐显，有其四义：一、就执非有门，如小乘中随于法执，总不说有大菩提性。二、随事亏盈门，如《瑜伽》等中，但就法尔种子有为无漏为菩提性，是故不说普遍众生。三、约理遍情门，如此经及《涅盘》等，凡诸有心皆有佛性，是故众生无非有心。有心无非有性，以心必有性。性必为因，背凡成圣。若尔，何故前教定说有无佛性耶？《佛性》、《宝性》二论自释，为一阐提谤法罪重，依无量时故作是说，非谓究竟无清净性。四、相想俱绝门，如《诸法无行经》，解佛种性皆离名离相离见离念，具如彼说。二、就教者，《佛性论》第二卷末云「若一切众生悉有佛性，何故如来经中说有一分无般涅盘众生？但如来说法有二种：一了义、二不了义。汝不应执不了义。」解云：此是天亲菩萨论主良断，可定百篇也。

六、二乘回心门者，有说：定性二乘定不回心向大菩提，如《深密经》等。有说：一切二乘究竟悉皆得大菩提，如《法华》等。今会此二说，亦有二义：一法、二教。法中，前经约就此生定入涅盘，必不回心，故作是说。后经纵入涅盘，后必当起趣大菩提。由根有利钝、法有迟疾，如经「八万六万乃至十千」等，此经三昧酒所醉等(云云)。二、约教者，或一切二乘皆不回心，如小乘说。或诸二乘不定性者，未入见道亦有回心，余竝不回，如《大般若》及《净名经》等。或诸二乘定种性者一切不回，不定种性纵得罗汉而许回心，如《深密》等经。或诸二乘定与不定一切皆回，但有入灭不入灭迟疾差别，如《法华》、《涅盘》、《楞伽》、《密严》等说。良由教有浅深、前后差别，故以末后方为了教，余如前说。

七、行位卷舒门者，然有二义：先位、后行。位中有五句：一舒、二卷、三俱、四泯、五圆。初者，谓比证贤圣因果位别，始从十信、十解、十行、十回向、十地阶降，从微至着、从浅至深，次第相成方至究竟，具如经论说。二、卷者，有二义：一依《华严》五位相收，十信满心即具后四位，余之四位各摄诸位，以缘起相由故、事随理融故，广如彼说。二、依此经，诸地相即，云十地即为初，初即为八地，乃至无所有，何次？又《思益经》云「得诸法正性者，不从一地至于一地。不从一地至于一地者，此人不住生死涅盘中。」又《华严》说「十地差别，如空中鸟迹。」解云：此竝就理融事，同理无二，故作是说。三、俱者，以前二说不相离故，即舒常卷、即卷恒舒，自在无碍、双融俱现。或本智就实而卷，后智就机而舒，二智寂用无碍、动静双融，故俱现也。四、泯者，谓卷舒相夺，两相俱尽，以二智相泯、同真一味，俱不存也。五、圆者，谓前四义不相离故，合为一法，无碍俱现。或即位非位、非位即位，卷位即舒、舒位即卷，同一圆明无碍法，余准可知。二、行者，亦有五义：一、舒，谓十度次第修。二、卷，谓一念具万行。三、俱，谓前二义无碍双现。四、泯，谓行契真而俱尽。五、圆，谓一行具前四无碍，圆明俱现。竝准可知。

八、障治无碍门者，亦有五义：一障、二治、三俱、四泯、五圆。

初中，障有五义：一覆真所知，深厚难断。二虚妄即空，体无所有。三俱者具前二义障义方成，谓若不覆真则是智非障，若不体空则是真非障，是故具此二义障义方立。四、泯者，谓体无不空、理无不障，同体相夺则非空非障。五、圆者，谓具前四义合为一障，是则恒障理而理不隐，体常空而理不现。就障，空有无二；就理，即隐显无二，障即真非真、理即妄非妄。又即真之妄方能翳真、即妄之真方为妄翳，思之可见。

二、治者，谓无漏圣智，亦有五义：一照、二寂、三俱、四泯、五圆。初者，谓无漏智起，照一切法同一真如，证契相应。二、寂者，谓此性证智非真契同真性，亦乃内证自体，是故此照未尝不寂。若不尔者，岂可此智唯见诸法同真而智独非真耶？显是则由照证真，真证亡照。三、俱者，谓内真亡照而不碍照，朗然圆照而不碍寂。是故由证故有照、由证故亡照，以无照谁证、存照乖证。四、泯者，亦由前二义不相离故，互相形夺，寂照俱泯。是则就照非照非不照，就寂非寂非不寂，竝思之可见。五、圆者，合前四义为一圣智，圆明具德寂用自在，难可名目，思之可见。

三、俱者，谓障治相对，无漏智起诸惑种灭，如秤两头低昂时等，亦如筑即碑、碑即筑。麁说虽尔，若依《十地论》「非初非中后。」如是断惑，又不见惑性真，是迷不成断。若见惑性真，惑无不成断。是故由智照非照、由惑断非断，方乃为智断。若不尔者，见有惑可断，是惑而非智；若见惑性空，是智而非惑。是则见有惑之智，此智亦须断；诸惑之性空，此惑不须断。经云「若人欲成佛，勿坏于贪欲。」又云「烦恼即菩提」等。此竝就智见惑性相尽无断，方为实断也。

四泯、五圆，准释可知。

九、违顺自在门者，有四义：一显、二名、三用、四法。

初，显者，善行顺理不善违，顺相显可知。

二、名者，然有二义：一、言违意顺，谓如云「不作五无间，不得大菩提。」二、言顺意违，谓如「外道修善，背于解脱。」又如「调达五邪法」等。

三、约用者，谓菩萨留惑，增修大行。《摄论》云「诸惑成觉分」等。经云「一切众魔及诸外道，皆吾侍也。」此则虽惑而顺也。「有漏善品趣向人天，违出离道。」此则虽善而违也。

四、约法者，诸惑就实，无非称理，如云「烦恼即菩提」等。善亦准此，善法存相亦有乖真如，住事布施不到彼岸。惑亦准此，《思益》云「如来或说净法为垢、惑法为净，谓贪着净法为垢，见垢法实性为净。」解云：由前四义，是故或违顺相分，或即违常顺、即顺恒违，或即顺非顺、即违非违，理恒不离，思之可见。

十、佛果常住门者，先总、后别。

初者，或有处说三身俱常，谓法身凝然、报化相续。或有处说三身俱无常，谓法身离不离，报化生灭等。或有处说法身是常，报化无常。或有处说报亦常，谓修生大智，证真同性，亦不思议常，下经具显。若尔，何故《唯识》等论云「生者必灭，一向记故。」修生佛果岂得无有刹那灭耶？解云：此四记就相麁说。生者必灭，是就凡夫分段生死，非约佛果证理功德。何以故？若言佛果修生即令有灭，亦应灭者复生，是分别记，谓有烦恼者生、无者不生。佛果既无烦恼，刹那灭已应更不生，则便断灭，当知不尔。故知佛地大智内同真性，一味平等，机感所须智用无尽，如置盐水器无不消尽，然其醎味未曾有失。佛智证真相无不尽，本愿应机时未曾失，是故下文「佛果大智皆非刹那」，乃至广说。

二、别显者，然此修生功德与本性通有四义：一或唯修生以功行不虚故、二或唯本有以无不契真故、三或修生之本有以法身为了因所显故、四或本有之修生以无分别智从真如所流故。如金严具亦有四义：一或唯严具，金无所遗；二或唯真金，具无不尽；三金之严具以金显具，明严具殊胜；四严具之金以具显金，明调练之金方堪作具。是故于一金庄严具四义融通，严具无二，随举一门无不收尽。佛果理智当知亦尔，或摄本有以立修生，说为无常；或摄修生以同本有，无二是常；或互全收而不坏二义，亦常亦无常；或形夺而两亡，二义双泯，即非常非无常。于一佛果四义圆通，或就理随说皆得、或就情随取皆失，佛果正理应如是知。

入楞伽心玄义一卷(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