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771
四品学法经

宋天竺三藏求那跋陀罗译

其有三德学，号真学，为上品；其持具戒学，号承法，为中品；其受卑戒学，号依福学，为下品；其行三事，号散侍，为外品。

又真学三德者：一曰戒行备具；二曰多知经法；三曰能化度人。是为三德，号真学者也。又承法具戒者，纯五戒，信审罪福，奉承法教也。又依福卑戒者，但持上四戒，不持酒戒，随世习俗，不变欲事，是为依福学也。

又散侍三事，非戒也。何谓三？一者、身归法；二者、供养法；三、名于同学法。持自有弓分别，无师无所承，自然心好，无所拘碍，名散侍法也。真学功德胜于承法学百倍也，承法功德胜依福百倍也，依福功德百倍胜散侍也，散侍功德胜凡俗百倍也。

凡俗之人或不如畜生，畜生或胜于人。所以者何？人作罪，不止入地狱，罪竟为饿鬼；饿鬼罪竟，转为畜生；畜生罪竟，乃还为人。畜生中皆毕罪，便得为人。是故人当作善，奉行三尊之教，学上四品之法，长离三恶道，展转天上，下生人中豪尊，世世受福，德长解脱。

四品学法经

若失威仪一事者，常自学如法，应时自赴诫诲即解。若懈怠不勤者，应退着下座，后有功德乃更复之；若受语不用及犯戒者，应便弹弃莫着众中，恐败余人；若新受法未满三月者，其有所犯，先不应问也，未习故也。若诸学者，承用此律，上下相检，乃可至竟，疾成大愿。

散侍法

问曰：「若有善男子，欲入正道，欲依大道而不耐戒，当作何行以求福祥？」

师曰：「亦有三事，名散侍法，好可奉。何谓三？一者、身所护法，二者、供养法，三者、于同学法。行此三事，即胜作凡俗时百倍也。

「又散侍身所能法者云何？虽不持戒，当与凡俗小异；游居之处数就有经道之处，若见世俗所行善者，法之恶者莫用，好言识也，丑语勿名。是为散侍第一法。

「又散侍供养法者，云何当侍三宝？朝夕莫懈，心常归向，并修经书；若居贫穷无用供养者，当加勤仂，见人福躬亲佐助，心代其欢。是为散侍第二法。

「又散侍于同学法者云何？当敬爱其辈无相憍慢，坐起念之，出入参之，如己观也；若行路者，近则相问，远当待望，慎莫背忽。是为散侍第三法。」

师曰：「行者三事虽未即度，犹如地多石多草，种虽不好故得少少，以续其时，犹胜不种也。种业不废，会得好地，所种乃成，收歛有盈；斯亦然矣！行之不休，福德扶持，会受真戒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