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卷第三

师子林沙门　惟则　会解

天台山沙门　传灯圆通疏

○(二、破六入幻二：初、总征。)复次，阿难！云何六入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觧】长水曰：梵语钵罗吠奢，此云入，亦云处，境入之处也，亦是识生处故。然根境二法，俱识生处，今分六根别破，故惟以根为入也。

○(二、别示六：初、眼入二：初、立二：初、喻依真起妄。)阿难！即彼目睛瞪发劳者，兼目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

【觧】吴兴曰：前色阴中，譬如目睛瞪以发劳，则于虗空别见狂华等相。盖以目喻真，以劳喻妄，以华喻色。今指前喻，故云即彼目睛等。兼目与劳下，斯取前文能喻之根，便为此中所喻之法。以彼劳目，正是眼入虗妄之相故。当知眼入乃至意入，皆如空华。故六入文并云：同是菩提瞪发劳相。问：何不直就根尘推破见性，而须指前劳目之事乎？答：夫根尘徧迷，悟必从要。故指凡夫易解之妄事，用开阿难未了之执情。向下塞耳闻声，畜鼻觉触，例亦如是。

【疏】吴兴又云：应知前文空华，徧喻九界五根之色；此中空华，但喻九界眼入之相。前宽此狭，不可混同。天台曰：前明色阴，约喻而辩，故以净目况本具真智狂华，喻九界妄色。今明眼根，则舍喻从法，复欲借喻为法，故云即彼目睛等。又恐人执前净目为真，故即破云同是瞪发劳相。而言菩提等者，是亦照映前第二根本识精元，明能生诸缘，缘所遗者而说。第此瞪相，有本有末，本言无始，末言方今。故知若能同前见，见则终日不异菩提；其若不然，一惟劳相而已。以例六根，无非如此。若下处界，即无此言，非以逐末者深乎？故下文亦但云令汝寂静、安乐、妙常，同是六根，更非他物。

○(二明离尘无体)因于明暗二种妄尘，发见居中，吸此尘象，名为见性。此见离彼明暗二尘，毕竟无体。

○(二、破二：初、明入相无生二：初、正示。)如是，阿难！当知是见，非明暗来，非于根出，不于空生。

○(二反破)何以故？若从明来，暗即随灭，应非见暗。若从暗来，明即随灭，应无见明。若从根生，必无明暗。如是见精，本无自性。若于空出，前瞩尘象，归当见根。又空自观，何关汝入？

○(二、结了妄即真)是故当知，眼入虗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觧】温陵曰：因尘发见，因根吸尘，故名眼入。然离尘无体，足知虗妄。乃至云非明暗来，非根出等。既无所从，则非因缘自然，本如来藏妙真如性矣。天如补注曰：按环师科经，此有三科。即彼目睛下，依真起妄。因于明暗下，辩妄无实。是故当知下，了妄即真。盖谓妄无自性，全体即真也。余五例此。

【疏】天台曰：言吸此尘象，名为见性者，此吸字与磁石吸针义同。磁石本为铁母，故称慈母石。直以气分相同，天性不异，故磁独吸针，不吸余物。今文六根亦复如是，直是气分相同，故眼独吸色，结色为根，而不能吸乎声等。若六根互用，则根尘一体，而照用寂然，又何所言吸？因于明暗二种妄尘，发见居中者，下文所谓由尘发知也。吸此尘象，名为见性者，因根有相也。此见离彼明暗二尘，毕竟无体者，相见无性，同于交芦也。但下文兼于破尘，今独破根为异耳。破不于空生中，应云若于空出，应当见根。今云前瞩尘象，归当见根。要知破外破空，还成破内破根。故下结云：又空自观，何关汝入？夫虗者实之对，而妄者真之偶。盖言真则实而妄则虗，亦可得云实则真而虗则妄也。眼入虗妄，犹若翳眼狂华，计因缘自然而有生者，非矣。藏性真实，犹如晴空净目，不动周圆，妙真如性彰马。一真一实，狂华岂能为碍？一虗一妄，晴空本自廓如。中论约四性推无生，故曰：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不无因，是故说无生。今六入结文，虽但约因缘自然，俱非显本如来藏妙真如性，其实四性圆具。如曰：非明暗来，即非他生；非于根出，即非自生；若根尘合生不可，即非共生；不于空生，即非无因生。若以自他共为因缘，无因生为自然，是则虽曰结二，已成结四，岂非经论推检义同乎？或问：中论推四性秪成空观，今既科为三摩，合是出假，云何亦推无生？答：三止三观，有初心、后心二修不同。后心菩萨修假观者，诚宜从空出假，知病识药，应病与药，令得服行。今论初心所修三止，体真止秪是会异归同，方便止秪是以同历异，所以称为方便。随缘止者，正以善巧方便，随阴、入、处、界，一一推检，令心止于所止，所谓动止心常一，则能见般若是也。若以圆觉三摩释此，宛若符契。

○(二、耳入二：初、立二：初、喻依真起妄。)阿难！譬如有人，以两手指急塞其耳，耳根劳故，头中作声。兼耳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

【觧】吴兴曰：譬如者，此以假设其事，晓训令悟，故云譬如，非取比况之义也。下文亦尔。

【疏】天台曰：眼入有譬可借，故借譬以明；余五无譬可借，故设譬以显。莫不以近喻远，藉妄显真。如耳本无声，乃以两手指急塞其耳，令劳而作声。譬真本无妄，因妄为明，觉因明立，所而成妄。要知今日事，须信本来人。知妄无因，不真何待言！兼耳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者，诸不特头中作声为劳，即因之有闻，亦劳相也。若能声闻二者俱捐，便是菩提妙净明体。

○(二明离尘无体)因于动静二种妄尘，发闻居中，吸此尘象，名听闻性。此闻离彼动静二尘，毕竟无体。

○(二、破二：初、明入相无生二：初、正示。)如是，阿难！当知是闻，非动静来，非于根出，不于空生。

○(二反破)何以故？若从静来，动即随灭，应非闻动。若从动来，静即随灭，应无觉静。若从根生，必无动静。如是闻体，本无自性。若于空出，有闻成性，即非虗空。又空自闻，何关汝入？

○(二、结了妄即真。)是故当知，耳入虗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觧】孤山曰：耳闻动静，犹目见明暗也。诸经所说，对声有闻，缘明有见。今文了义，静亦名闻，暗亦名见。鼻闻通塞，意知生灭，例亦如是。

○(三、鼻入二：初、立二：初、喻依真起妄。)阿难，譬如有人急畜其鼻，畜久成劳，则于鼻中闻有冷触，因触分别通塞虗实，如是乃至诸香臭气。兼鼻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

○(二、明离尘无体)因于通塞二种妄尘，发闻居中，吸此尘象，名嗅闻性。此闻离彼通塞二尘，毕竟无体。

○(二、破二：初、明入相无生二：初、正示。)当知是闻，非通塞来，非于根出，不于空生。

○(二反破)何以故？若从通来，塞则闻灭。云何知塞？如因塞有，通则无闻。云何发明香臭等触？若从根生，必无通塞。如是闻机，本无自性。若从空出，是闻自当回齅汝鼻。空自有闻，何关汝入？

○(二、结了妄即真)是故当知，鼻入虗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觧】温陵曰：畜，缩气也。冷因畜有，不畜本无，鼻入之妄，皆如是也。吴兴曰：机者，弩牙也。根有发闻之义，故取譬之。

【疏】天台曰：鼻以闻香为用，以通塞虗实为门。通而虗则闻，塞而实则不闻。闻与不闻，自是鼻根有通有塞，非汝闻性于中暂无。然鼻之为用，全假乎息，故出则取香而入则嗅香。而息之出入，又必假浮尘肉鼻以为之依。是以经文欲明取嗅之用，故先云譬如有人急畜其鼻等。盖畜者，缩也，吸也。呼则热而吸则冷，此医经之常谈，今藉之以显胜义。嗅用之先，依而交光，乃云冷触本是身入所对之尘。此因畜鼻之劳，无别香臭，但有冷触，姑借之以例诸香臭气，同一妄耳，此又法相不明也。

○(四、舌入二：初、立二：初、喻依真起妄。)阿难！譬如有人，以舌䑛吻，熟䑛令劳。其人若病，则有苦味。无病之人，微有甜触。由甜与苦，显此舌根不动之时，淡性常在。兼舌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

○(二明离尘无体)因甜苦淡二种妄尘，发知居中，吸此尘象，名知味性。此知味性，离彼甜苦及淡二尘，毕竟无体。

○(二、破二：初、明入相无生二：初、正示。)如是，阿难！当知如是甞苦、淡知，非甜、苦来，非因、淡有，又非根出，不于空生。

○(二反破)何以故？若甜苦来，淡则知灭，云何知淡？若从淡出，甜即知亡，复云何知甜苦二相？若从舌生，必无甜淡及与苦尘，斯知味根本无自性。若于空出，虗空自味，非汝口知，又空自知，何关汝入？

○(二、结了妄即真)是故当知，舌入虗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疏】补遗曰：虗空自味至何关汝舌，此四句似乎相滥。应知上二句明味尘，下二句明舌入。

天台曰：六入文虽曰破根，实约尘破。盖离彼六尘，毕竟无体。如眼因明暗，耳因动静，鼻因通塞，舌因甜淡，身因离合，意因生灭是也。但六浮尘，用有不同。如眼有开闭，舌有动静，意有开合，余三则无之。今舌入云由甜与苦，显此舌根不动之时，淡性常在，即其事也。而云因甜苦淡二尘者，正言舌根动静时所对之尘也。若动，则遍甞乎五味，又何独于甜苦？此约假设事，以明病则苦，而否则甜。对其不动，故言之如此。若例推余尘，色何啻乎万殊？声何啻乎千差？以至生之法，又不止于恒河沙数之多。经云二者，盖指其大都尔。

○(五、身入二：初、立二：初、喻依真起妄。)阿难！譬如有人，以一冷手触于热手。若冷势多，热者从冷。若热功胜，冷者成热。如是以此合觉之触，显于离知。涉势若成，因于劳触。兼身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

○(二明离尘无体)因于离合二种妄尘，发觉居中，吸此尘象，名知觉性。此知觉体，离彼离合违顺二尘，毕竟无体。

○(二、破二：初、明入相无生二：初、正示。)如是，阿难！当知是觉，非离合来，非违顺有，不于根出，又非空生。

○(二反破)何以故？若合时来，离当已灭，云何觉离？违顺二相，亦复如是。若从根出，必无离合违顺四相，则汝身知元无自性，必于空出，空自知觉，何关汝入？

○(二、结了妄即真)是故当知，身入虗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觧】温陵曰：身入主触，然触无自性，犹如二手，冷热相涉，两无定势，足知其妄也。手不自触，因合觉触，故曰合觉之触。合不自合，因离知合，故曰显于离知。涉势若成等者，谓以热涉冷，使冷成热，亦则劳触而已。

【疏】孤山曰：以此合觉之触显于离知者，明离合俱觉，犹动静俱闻，明暗俱见也。

吴兴曰：非离合来，此破共生，以离亦对尘故。非违顺有，破他生。不于根出，破自生。又非空生，即破无因生也。

○(六、意入二：初、立二：初、明依真起妄。)阿难！譬如有人，劳倦则眠，睡熟便寤，览尘斯忆，失忆为忘，是其颠倒生住异灭，吸习中归，不相逾越。称意知根，兼意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

【觧】吴兴曰：寤则览尘斯忆，睡则失忆为忘。又睡中有梦，寤中有忘，皆是览尘失忆之相。忆之则生，忘之则灭。故下文云：因于生、灭二种妄尘也。以妄对真，即是颠倒。此二妄尘，复为生、住、异、灭四种细相。吸习此相，中归意根，四相刹那，前后不杂，故曰不相逾越。

【疏】释要云：意根是第七识，梵语讫利瑟吒耶末那，此云染污意。恒审思量，名之为意。相宗所说，但能缘内，计第八见分为内我。若小乘，但说一切诸法皆从六识建立，不说七、八二识。然心亦多种，相宗说七识为心根，是不可见法，非同色法可见胜义也。若肉团心，即形如莲华，上有七叶，即浮尘根也。然今经不论色与不色，尽是菩提性中无明劳相，皆同空华，无体可得，即是藏性故也。

天台曰：六入所破，虽正在胜义，而胜义所依，又在浮尘。如不动目睛，瞪以发劳，耳根劳故，头中作声，急畜其鼻，畜久成劳，以舌䑛吻，熟䑛成劳，涉势若成，因于劳触，劳倦则眠，睡熟便寤，皆其事也。故六浮尘根，皆属身根，如下云寤寐二相，随身开合是也。故知劳倦则眠，睡熟便寤者，意根所依，浮尘之体也。揽尘斯忆，失忆为忘者，意根之用也。受寤受寐，览之失之，正意根之正体也。忆之则生，失之则灭，又寤之为生，寐之为灭，两间名住，前后名异，是为颠倒。生住异灭，意根之相，惟是而已。而言颠倒者，与二卷以首作尾，以尾作首，颠倒义同。盖生等四相，因忆忘而立，忆忘又随寤寐而生，寤寐二相，自是随身开合，与意何关？则意之为体安在哉？意本无意，而迷亦无迷，而人者认悟中迷，是颠倒所在也。能如下文一一推检，因缘自然，了不可得，所谓迷中悟，所谓迷悟两忘之道得矣。

○(二明离尘无体)因于生灭二种妄尘，集知居中，吸撮内尘，见闻逆流，流不及地，名觉知性。此觉知性，离彼寤寐生灭二尘，毕竟无体。

【觧】孤山曰：前举四相，此惟二者，以生摄住，以灭收异。而且以忆者为生，忘者为灭。内尘，法尘也。见闻逆流者，以忆故，则能逆缘落谢五尘，即览尘斯忆也。流不及地者，以忘故，则成缘于思不及处，即失忆为忘也。又解：眼等五根，但缘现境，惟意知根，能缘过去，乃是流入五根不及之地。虽通两释，前义为正。

【疏】熏闻曰：落谢五尘，阿毗昙名无表色，亦云不可见无对色。

○(二、破二：初、明入相无生二：初、正示。)如是，阿难！当知如是觉知之根，非寤寐来，非生灭有，不于根出，亦非空生。

○(二反破)何以故？若从寤来，寐即随灭，将何为寐？必生时有，灭即同无，令谁受灭？若从灭有，生即灭无，谁知生者？若从根出，寤寐二相，随身开合。离斯二体，此觉知者，同于空华，毕竟无性。若从空生，自是空知，何关汝入？

○(二、结了妄即真)是故当知，意入虗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觧】资中曰：列子云：其寤也形开，其寐也形交。交即合也。寤寐二相，自是形之开合。汝觉知性，则无别体，故云同于空华。天如补注曰：将何为寐？令谁受灭？为受二字，当作知字。寤寐当互破，但文略耳。

【疏】熏闻曰：非寤寐来破共生，非生灭有破他生，不于根出破自生，空生破无因生。

天台曰：补注谓将何为寐，令谁受灭，□□为受二字，当作知字。余谓若改字，其义反晦，况既为寐，不复有知，不若为字，其义为顺。盖曰既随寤灭，将何人为寐者乎？既随生灭，令谁人受灭者乎？寤寐二相，随身开合者，此指肉团心也。盖六浮尘与夫胜义，合而归之，皆属身根。下文云：意如幽室见。正以浮尘肉团，状如暗室，三毛七孔，形似窻牖，为胜义攸托。开则胜义寤，合则胜义寐，故曰寤寐二相，随身开合。然则离寤寐无觉知，离开合无寤寐，离身又无开合之可得。身之开合，特是浮尘，与意何涉？是则因根而有觉知，自本无体，岂非同于空华，毕竟无性乎？

○(三、破十二处二：初、总征。)复次，阿难！云何十二处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觧】孤山曰：前六入破六根，虽以尘对辩，而正意在根。今十二处，虽根尘互破，正破在尘。后十八界，虽根境识三相对推破，而正意惟在六识也。吴兴曰：初五阴中，以喻比法，用破执情。次六入中，指假设事，显其妄相。今十二处，乃至七大，即于现前见闻之境，及近所目击者，示其藏性。是则经文从疎洎亲，去假就实，善巧开发之意，了然可别矣。

【疏】天台曰：窃谓佛说三科，皆以识为之主。如曰六根，非以根之本能生识之末有六乎？曰十二处，非以识所依之处有十二乎？曰十八界，非以为识之因界有十二乎？故人之生死大患，莫先乎识，识存则诸法存，识空则诸法空。所以天台以六识为所观境，破之立之，一惟乎此。有曰：譬如伐树得根，灸病得穴，千枝百病，自然消殒。可谓善得乎宗要者也。

○(二、别破六：初、眼色处三：初、举事微起。)阿难！汝且观此只陀树林及诸泉池。于意云何？此等为是色生眼见，眼生色相？

○(二、牒执摧破二：初、破眼生色相。)阿难！若复眼根生色相者，见空非色，色性应销，销则显发一切都无。色相既无，谁明空质？空亦如是。

○(二、破色生眼见。)若复色尘生眼见者，观空非色，见即销亡。亡则都无，谁明空色？

○(三、了妄即真)是故当知，见与色空，俱无处所。即色与见，二处虗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觧】温陵曰：眼能生色，则眼为色性。然见空之时，既无色相，则色性应销。眼中之色性既销，则显发一切，都无色相矣。且色空二法，对待而显，色相既无，何以显空？故曰：谁明空质？然则计眼生色处者，妄也。空亦如是者，因色例空，亦无定处也。若复色尘下，谓色能生见，则观空之时，见无所生，故曰：销亡。亡即无见，谁明空色？然则计色生眼处者，妄也。

【疏】天台曰：谁明空质，温陵之说非，应用桐江。集注云：谁明空质，责其失也。若谓色销根灭，其谁明见空之体质乎？此说为是。

○(二、耳声处三：初、举事征起。)阿难！汝更听此只陀园中，食办击鼓，众集撞钟，钟鼓音声，前后相续。于意云何？此等为是声来耳边，耳往声处？

○(二、牒执摧破二：初、破声来耳边。)阿难！若复此声来于耳边，如我乞食室罗筏城，在只陀林，则无有我。此声必来阿难耳处，目连、迦叶应不俱闻，何况其中一千二百五十沙门，一闻钟声，同来食处？

○(二、破耳往声处)。若复汝耳往彼声边，如我归住只陀林中，在室罗城则无有我。汝闻鼓声，其耳已往击皷之处，钟声齐出，应不俱闻。何况其中象、马、牛、羊种种音响，若无来往，亦复无闻。

○(三、了妄即真)是故当知，听与音声，俱无处所。即听与声，二处虗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觧】温陵曰：如我入城，只林无我，喻声来耳边，则余处无声。然千众皆闻，则声处无实矣。若复汝耳下，谓如我归林，城中无我，喻耳往声处，则余处无耳。然异音皆闻，则耳处无实矣。孤山曰：若无来往下，谓声不来耳，耳不往声，闻义不立。

【疏】天台曰：观诸文皆约众生寻常见闻所依者，以破虗妄，故不可约真心为之反难。如其用之，则以下文所显圆通性，十方俱击鼓，十处一齐闻，此则圆真实为辞，则塞人悟门，所谓一句蓦头语也。要知四科所明，佛有二意：一推无生以成圆解，此正意也；一约四句推检以成圆行，此以性影互乎修傍意也。圆觉修幻，观化幻众，正是此意。

○(三、鼻香处三：初、举事征起。)阿难！汝又齅此炉中栴檀，此香若复然于一铢，室罗筏城四十里内同时闻气。于意云何？此香为复生栴檀木？生于汝鼻？为生于空？

○(二、牒执摧破三：初、破鼻生。)阿难！若复此香生于汝鼻，称鼻所生，当从鼻出。鼻非栴檀，云何鼻中有栴檀气？称汝闻香，当于鼻入。鼻中出香，说闻非义。

○(二、破空生)若生于空，空性常恒，香应常在，何藉炉中爇此枯木？

○(三、破木生)若生于木，则此香质因爇成烟。若鼻得闻，合蒙烟气，其烟腾空未及遥远，四十里内云何已闻？

○(三、了妄即真)是故当知，香鼻与闻，俱无处所。即齅与香，二处虗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觧】温陵曰：鼻非旃檀，非鼻生也。藉爇而有，非空生也。香质木也，烟非木也。离木离烟，又远四十里闻香，岂木生哉。既非鼻非空非木，无实处矣。擕李曰：此中义理，稍难成立。且鼻舌身三者，是合中知也。设四十里内闻香，亦是香有殊胜之力，其气远腾。彼合知处，久久方闻，而言不待鼻蒙烟气等，甚与教相及现量相违。若约互用自在，坏法相说，又非此意。今此释者，恐取圣人根力强利，能速疾远闻，不取凡常钝劣者说，理实必须气通于鼻，方得成闻。经中一往，据麤显边，似不到鼻，故作斯破。吴兴曰：敏师一往之说，其实然也。若尔，但是香有殊胜之力，不须更取圣人根力强利也。如法华经云：此香六铢，价直娑婆世界，不亦胜乎。

【疏】天台曰：张华博物志云：汉武帝时，西国遣使献香四枚，大如鷄卵。汉制，香不满斤，不得受使。后长安染疫，使者奏请焚香烧一枚，四十里民间疫病皆愈，香有殊胜之力明矣。律历志云：二十四铢为一两。今云一铢，得四分一厘六毫六丝六忽。

○(四、舌味处三：初、举事征起。)阿难！汝常二时众中持钵，其间或遇酥、酪、醍醐，名为上味。于意云何？此味为复生于空中？生于舌中？为生食中？

○(二、牒执摧破三：初、破舌生。)阿难！若复此味生于汝舌，在汝口中只有一舌，其舌尔时已成酥味，遇黑石蜜应不推移。若不变移，不名知味。若变移者，舌非多体，云何多味一舌之知？

○(二、破食生。)若生于食，食非有识，云何自知？又食自知，即同他食，何预于汝名味之知？

○(三、破空生。)若生于空，汝噉虗空，当作何味？必其虗空若作咸味，既咸汝舌，亦咸汝面，则此界人同于海鱼，既常受咸，了不知淡。若不识淡，亦不觉咸，必无所知，云何名味？

○(三、了妄即真)是故当知，味舌与尝，俱无处所。即尝与味，二俱虗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觧】温陵曰：生于汝舌下，谓舌无定味，又非多体，则味不生于舌矣。石蜜，沙糖也，坚如沙石。若生于食下，谓食不自知，因舌知味，纵食能知，则知不在汝，便同他食，汝无所预，何名知味？理既不然，则味不生于食矣。若生于空下，谓虗空无味，则味不生于空矣。

○(五、身触处三：初、举事征起。)阿难！汝常晨朝以手摩头。于意云何？此摩所知，谁为能触？能为在手？为复在头？

○(二、牒执摧破三：初、破在手。)若在汝手，头则无知，云何成触？

○(二破在头)若在于头，手则无用，云何名触？若各各有，则汝阿难应有二身。

○(三、破头手一)若头与手一触所生，则手与头当为一体。者一体者，触则无成。若二体者，触谁为在？在能非所，在所非能。不应虗空与汝成触。

○(三、了妄即真)是故当知，觉触与身俱无处所，即身与触二俱虗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觧】温陵曰：触因根境能所相感，而独依根明者，示万法一体，由妄分能所，故有妄触。若在手在头，初无定处，即身与触处，皆虗妄矣。若各各有下二者，合辩身触二处，皆无实矣。触则无成者，谓触须二物，一则不成，非所非能，言皆无实处。

【疏】天台曰：约余根尘，推空较难；惟身与触，检空极易。如毕陵之毒刺伤足，䟦陀之忽悟水因，皆其事也。只如今文所明身触，厥意极玄。盖余处必以内外为辩，身触则竟举汝常晨朝以手摩头之事以为辩端。夫手，吾手也；头，吾头也。能果何在乎？喻人之以刃刺人，能刺乎此，正在此也，而不能乎彼，以一身一觉，用之有待故也。今夫触也亦然，能在手而不在头，在头而不在手。果不相在，则在手而头无所知，在头而手无所用；果相在，则应有二身，又不然也。设谓头手一触所生，则手头当为一体，既一体而无能所触，云何成身触二法？厥玄若是，人之定计，而强分能所，可乎？然此虽在法而不在喻，亦可借喻以况乎法。根尘万有，惟一真如，无同异中，强分能所，理极相类。结了妄即真中而言觉触者，正显触无别触，全以觉而为触也。

○(意六法处三：初、举事征起。)阿难！汝常意中所缘善、恶、无记三性生成法，则此法为复即心所生？为当离心别有方所？

○(二、摧牒执破二：初、破即心。)阿难！若即心者，法则非尘，非心所缘，云何成处？

【觧】温陵曰：善恶缘虑，心也。无记昏住，心也。意缘不出此三，而吸撮内尘，成所缘法，故曰生成法则。若即心者，下谓法若即心，则不属尘，既非所缘，何成意处。

【疏】天台曰：意根为能缘，善恶无记三性为所缘。意中所缘等者，虽标所以彰能，实弃能以显所也。生成法则者，法，法尘也；则，矩度也。如伏羲以八卦而矩度万物，皆不加勉强，乃天然矩度。法尘亦然，意之所缘，何啻恒沙！善恶无记三性摄尽，乃生成之法则，非度外之强名也。论处应约意法对辩。单约法者，亦显意无别意，全以缘法而为意；法亦无别法，全以能缘之意而有法，是则辩法即当辩意。下云法则与心，俱无处所，岂非辩虽单而结仍双乎？

○(二、破离心。)若离于心别有方所，则法自性为知非知。知则名心，异汝非尘，同他心量。即汝即心，云何汝心更二于汝？若非知者，此尘既非色声香味、离合冷暖及虗空相，当于何在？今于色空都无表示，不应人间更有空外。心非所缘，处从谁立？

○(三、了即牒真)是故当知，法则与心俱无处所，则意与法二俱虗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觧】温陵曰：法尘非相，因意知显，故问为知非知。知则属心，然体异于汝，又且非尘，故同他心量。设若非知，然此法尘，既非色等，特由知发。今既非知，处当何在？既色空之内，无所表显，不应存于色空之外。况空又非有外也，则心缘意处，终无实矣。孤山曰：即汝即心者，防转计也。云何下难也？汝心惟一，云何有二？根尘俱知，是二心也。离合冷暖者，触尘也。

○(四、破十八界二：初、总征。)复次，阿难！云何十八界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觧】温陵曰：根、尘、识三各六，分内、外、中为界。孤山曰：界者，因也，种族也。

【疏】天台曰：因界者，因之为界也。如经云：此识为复因眼所生，以眼为界；因色所生，以色为界？然则虽曰十八，义惟成六，以云此识故也。前孤山云：十八界虽根、境、识三相对推破，而正意惟在六识，厥旨显然。若以族释界，则根、尘、识三各有种族，十八之义仍显。孤山又曰：本如来藏者，妄执既破，藏性即立。故此一经，原始要终，而皆即破即立，虽或偏破而未尝不立，虽或偏立而未尝不破，文有出没，旨常圆备。破，即空也；立，即假也；破立相即，即中也。三谛三观，何文不尔！读者行者，勤而照之。

○(二、别破六：初、眼识界三：初、指说征起。)阿难！如汝所明，眼色缘为生于眼议，此识为复因眼所生，以眼为界？因色所生，以色为界？

【觧】吴兴曰：如汝所明者，小乘所解因缘生法，皆是实有，不了即空。今据彼诘之，用破其执也。他皆放此。

【疏】天台曰：眼色为缘，生于眼识，为因缘生法，四教皆用，何必定是小乘？谓阿难所明，皆是实法，不了即空，亦无赃据，应指前七征文。阿难自引常闻云：如佛所言，眼色为缘，生于眼识，为如汝所明，语自明显。

○(二、牒执摧破二：初、破以眼为界。)阿难！若因眼生，既无色空，无可分别，纵有汝识，欲将何用？汝见又非青黄赤白，无所表示，从何立界？

○(二、破以色为界。)若因色生，空无色时，汝识应灭，云何识知是虗空性？若色变时，汝亦识其色相迁变。汝识不迁，界从何立？从变则变，界相自无，不变则恒。既从色生，应不识知虗空所在。若兼二种眼色共生，合则中离，离则两合，体性杂乱，云何成界？

○(三、了妄即真)是故当知，眼色为缘，生眼识界。三处都无，则眼与色及色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觧】温陵曰：若独因眼，不有色空，则识无所缘，见无所表，界无所立，非因眼矣。若因色生，当随色灭，色灭空现，当不识知矣。若亦识知，则是色相迁变，汝识独存，独则无邻，界从何立？非因色矣。从变下，牒难。变则无体，故界相自无。若不随变，则识性常一，当一于色，应不识空。理又不然，非从色生矣。若眼色兼合，共生识界，当半有知，半无知，故曰中离。若中离者，半合根，半合境，故曰两合。二义推穷，皆不成界。既不因色，亦不兼二，诸妄并除，藏性自显。余五例此。孤山曰：体性杂乱，谓根境两属，乖种族也。

○(二、耳声识界三：初、指说征起。)阿难！又汝所明，耳声为缘，生于耳识。此识为复因耳所生，以耳为界？因声所生，以声为界？

○(二、牒执摧破二：初、破以耳为界。)阿难！若因耳生动静二相，既不现前，根不成知，必无所知。知尚无成，识何形貌？若取耳闻无动静故，闻无所成，云何耳形杂色触尘名为识界？则耳识界复从谁立？

【觧】长水曰：若因耳生等，破胜义根也。若无前境，根自无知。若实无知，更有何识？若取耳闻等，破浮尘根也。设取浮尘之耳，容有闻者。若无动静，亦不成闻。云何将此可见浮尘杂色触法为识界耶？则耳下双质二根也。温陵曰：杂色触尘，谓耳形杂物，色触声尘而已。

【疏】天台曰：前若从耳生，既单云耳，故是破胜义根。次若取耳闻，既双称耳闻，合是约闻精破。下云何耳形方是约浮尘根破？长水俱作浮尘根破，义释不精矣。以云若无动静，亦不成闻故。

○(二、破以声为界。)若生于声，识因声有，则不关闻，无闻则亡。声相所在，识从声生。许声因闻而有声相，闻应闻识。不闻非界，闻则同声。识已被闻，谁知闻识？若无知者，终如草木，不应声闻杂成中界。界无中位，则内外相复从何成？

○(三、了妄即真)是故当知，耳声为缘，生耳识界。三处都无，则耳与声及声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觧】长水曰：声能生识，何假于闻？若无于闻，声亦不有。纵谓识从声生，又许因根有相，则闻声时，即是闻识。若不闻识，则非界义。若闻于识，识则同声。既能了之识，作所闻之境，谁为能知，知此闻识？温陵曰：若无知者下，谓能闻而无知，则如草木矣，亦不可也。不应声闻等，谓依根依境。单论既非，不应二者合成识界，而为中位。中位既无，边界何立？

【疏】天台曰：上云闻应闻识，下云闻则同声，只一执声生识，反复难成二物。初则能生之声成识，次则所生之识同声，既有二过，则识从声生，许声因闻而有声相堕矣。

○(三、鼻香识界三：初、指说征起。)阿难！又汝所明，鼻香为缘，生于鼻识。此识为复因鼻所生，以鼻为界？因香所生，以香为界？

○(二、牒执摧破二：初、立征。)阿难！若因鼻生，则汝心中以何为鼻？为取肉形双爪之相？为取齅知动摇之性？

○(一、摧破二：初、破以鼻为界二：初、约浮根尘破。)若取肉形，肉质乃身，身知即触，名身非鼻，名触即尘。鼻尚无名，云何立界？

【觧】孤山曰：若取肉形，下破浮尘根也。温陵曰：名身则非鼻，名触则属身根所对之尘，故曰鼻尚无名也。

○(二、约胜义根破。)若取齅知，又汝心中以何为知？以肉为知，则肉之知，元触非鼻。以空为知，空则自知，肉应非觉。如是则应虗空是汝，汝身非知，今日阿难应无所在。以香为知，知自属香，何预于汝？若香臭气必生汝鼻，则彼香臭二种流气不生，伊兰及栴檀木二物不来，汝自齅鼻为香为臭？臭则非香，香应非臭。若香臭二俱能闻者，则汝一人应有两鼻。对我问道：有二阿难，谁为汝体？若鼻是一，香臭无二。臭既为香，香复成臭。二性不有，界从谁立？

【觧】孤山曰：破胜义也。温陵曰：肉质之知属身，故曰元触非鼻。虗空之知属空，故曰肉应非觉。伊兰，臭树也。吴兴曰：从二物不来下，以根从境破。境既有二，根应成两。先定云为香为臭，次责云臭则非香，香应非臭。意在俱闻，堕两鼻之失矣。若鼻是一，复以境从根破。根既惟一，境云何二？二性不立，识界奚存？已上皆破根生也。问：既云以香为知，知自属香，岂非破境邪？答：斯盖对根而说，正破胜义。下文不对根辩，方破境生也。

○(二、破以香为界)若因香生，识因香有。如眼有见，不能观眼。因香有故，应不知香。知即非生，不知非识。香非知有，香界不成。识不知香，因界则非。从香建立，既无中间，不成内外。彼诸闻性，毕竟虗妄。

○(三、了妄即真)是故当知，鼻香为缘，生鼻识界。三处都无，则鼻与香及香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觧】温陵曰：眼识因眼而有，既不能见眼。鼻识因香而有，应不知香。若曰能知，即非香生。若曰不知，即不名识。皆不可也。香非知有下，谓香不因根，则不成香界。识不知香，则不成识界。孤山曰：中间，识也。内外，根境也。

○(四、舌味识界三：初、指说征起。)阿难！又汝所明，舌味为缘，生于舌识。此识为复因舌所生，以舌为界？因味所生，以味为界？

○(二、牒执摧破三：初、破以舌为界。)阿难！若因舌生，则诸世间甘蔗、乌梅、黄连、石盐、细辛、姜、桂都无有味。汝自尝舌，为甜？为苦？若舌性苦，谁来尝舌？舌不自尝，孰为知觉？舌性非苦，味自不生，云何立界？

【觧】温陵曰：甘蔗等，举五味也。味因舌尝，若舌本苦，则无能尝者，孰为识体？若舌本淡，既不因境，味无所生，无味与对，从何立界？此计识因舌生者，妄也。

○(二、破以味为界。)若因味生，识自为味，同于舌根，应不自尝，云何识知是味非味？又一切味，非一物生。味既多生，识应多体。识体若一，体必味生。咸淡甘辛，和合俱生。诸变异相，同为一味，应无分别。分别既无，则不名识，云何复名舌味识界？不应虗空生汝心识。

【觧】温陵曰：识自为味，谓识即味也。同于舌根，谓识不自尝也。又一切味下，谓识因味生。则味多识亦应多，识一味亦应一。体必味生者，牒定识因味生也。咸淡甘辛同为一味者，结成识一味亦应一也。异识既一，异味既同，则无分别。无别则非识，非识则无界。此计识因味生者，妄也。吴兴曰：咸淡甘辛，略举四味。详则有六，更加苦酢。言和合者，众味共成也。俱生者，本性不易也。变异者，烧煑异本也。

【疏】天台曰：又一切味非一物生者，先明能生之味多也。味既多生，识应多体者，次明所生之识与之俱多也。识体若一者，破转计也。体必味生者，定能生也。或转计曰：能生之味虽多，所生之识惟一，盖一味入口，生一识体故也。世尊破意云：若一味生一识，许有分别。假使咸淡等物同为一味，能生之味既然杂乱，所生之识岂有分别！分别既无，则不名识，云何立界乎？

○(三、破舌味和合)舌味和合，即于是中元无自性，云何界生？

○(三、了妄即真)是故当知，舌、味为缘，生舌识界。三处都无，则舌与味及舌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觧】孤山曰：初因舌，是破自生；二因味，是破他生；三不应虗空，是破无因生；四舌味和合，是破共生。前后诸文皆尔，此中最显。

○(五、身触识界三：初、指说征起。)阿难！又汝所明，身触为缘，生于身识。此识为复因身所生，以身为界？因触所生，以触为界？

○(二、牒执摧破三：初、破以身为界。)阿难！若因身生，必无合离。二觉观缘，身何所识？

○(二、破以触为界。)若因触生，必无汝身，谁有非身知合离者？

【觧】温陵曰：觉观即身识，而以合离二境为缘，若无缘则无识，是则因境非因身也。若因触生下，谓若无身则不知合离，是又因身非因境也。

○(三破身处和合)阿难！物不触知，身知有触。知身即触，知触即身。即触非身，即身非触。身触二相，元无处所。合身即为身自体性，离身即是虗空等相。内外不成，中云何立？中不复立，内外性空。即汝识生，从谁立界？

○(三、了妄即真)是故当知，身触为缘，生身识界。三处都无，则身与触及身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觧】温陵曰：物不触知身，知有触者，徒触不能生知，因身然后知触。此明身识由根境合显也。合则当知身即触也，触即身也。若身即触，则身非身矣。若触即身，则触非触矣。身触互夺，故无处所。合身则无触位，故即为身体。离身则无触用，故即同虗空。然则内外中间之位，皆不成立矣。

【疏】天台曰：物不触知下，破共生。先明因缘生法，故曰徒物不自触，知因身知而后有触。知身即触下，明我说即是空。先即后非，故曰知身即触，知触即身。盖身无别身，知离合者为身；触无别触，即离合者为触。身之与触，相去者果几何哉？惟即故非，故曰即触非身，即身非触。盖既即触矣，何身之有哉？既即身矣，何触之有哉？三、结成无所，故曰身触二相，元无处所。上既约身触合明之不可得，复单约身触离明亦不可得，故曰合身即为身自体性。离身无有非身知离合者，故曰离身即是虗空等相。次后结成身识性空，故曰内外不成，中云何立。复以识空者例结身触皆空，故曰中不复立，内外性空。然后正结界空，故曰即汝识生，从谁立界。

○(六、意法识界三：初、指说征起。)阿难！又汝所明，意法为缘，生于意识。此识为复因意所生，以意为界？因法所生，以法为界？

○(二、牒执摧破二：初、破以意为界二：初、约法有无破。)阿难！若因意生，于汝意中，必有所思，发明汝意。若无前法，意无所生，离缘无形，识将何用？

【觧】温陵曰：意识发于所思，意根生于法尘，二者皆属前境。离此则根无形，识无用，是必因境计根生者，妄矣。

○(二、约识同异破。)又汝识心，与诸思量，兼了别性，为同为异？同意即意，云何所生？异意不同，应无所识。若无所识，云何意生？若有所识，云何识意？惟同与异，二性无成，界云何立？

【觧】温陵曰：又辩根识混滥，不成因界也。同则无复能所，异则不能有识。二既混滥，已无自性，则界无所立矣。吴兴曰：俱舍论云：集起名心，筹量名意，了别名识。此文识心同彼第一，即意根也。思量兼了别性，同彼第二第三，即意根所生之识也。彼第二亦云意者，盖识之异名耳。故婆沙中明心意识三，无有差别，如火名焰，亦名为炽，亦名烧薪。是知意识名同，但约先后以分二义也。同意下，谓若识同意，云何复有能生所生？异意下，谓若异意，则应所生同于无情。若无下，谓又纵计云：所生无识，则与能生体性非类。若有下，谓又若救云：所生有识，此识既无前法可缘，必须反识其意。意若为境，根义不成。天如补注曰：若有所识，云何识意者？若异意而又自有识，则何名意识？盖识意语倒也。

【疏】天台曰：长水释心意识，与吴兴不同。谓识心，八识也；思量，七识也；了别，六识也。七八二识，俱第六根，亦同名意。引惟识云：五四六有二，七八一俱依。即第六识，以七八二识为所依根，故云六有二也。亦同名意者，起信有五意识，故七八二识，俱得名意也。大小明宗，各有意趣，不须和会，今但取顺文者为当。如经云：汝之识心，与诸思量，兼了别性。既先标识心，非当文所辩意根乎？次云与诸思量，又云兼了别性，非约识与根辩同异乎？以是观之，则吴兴为当。又就阿难寻常所闻者，为推检本，令其深入无生，正不须以大乘为紊也。

○(二、破以法为界。)若因法生，世间诸法，不离五尘。汝观色法，及诸声法、香法、味法，及与触法，相状分明，以对五根，非意所摄。汝识决空，依于法生。汝今谛观，法法何状？若离色空，动静、通塞、合离、生灭，越此诸相，终无所得。生则色空，诸法等生；灭则色空，诸法等灭。所因既无，因生有识，作何形相？相状不有，界云何生？

【觧】资中曰：以五尘之法，各配五根，离五尘外，意无别法。长水曰：法法者，法尘之法也。擕李曰：色空、动静、通塞，即色、声、香三尘也。合离，即味、触两尘。生灭，即法尘。然生灭但是五尘通相，离五无体，故云：生则诸法生，灭则诸法灭也。天如补注曰：所因者，即法尘也。所因之法，自无实状，则因之生识，复作何状耶？状不有，则界亦无矣。此阙根境合辩之科。高丽幻师以所因既无等科为合辩，然未有的据，姑从阙之。

○(三、了妄即真)是故当知，意法为缘，生意识界。三处都无，则意与法及意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觧】温陵曰：既非因缘自然，是谓妙真如性也。前近取诸身，显如来藏，故依阴、入、处、界四科，以明虽悟一身，未融万法，根境尚异，见性未圆。后复远取诸物，圆示藏性，故依地、水、火、风、空、见、识七大，以明使悟物我同根，是非一体，法法圆成，尘尘周徧法界。颂云：若人欲识真空理，身内真如还徧外，情与无情共一体，处处皆同真法界。此七大之大旨也。谓之大者，以性圆周徧，含裹十方为义。所以有七者，万法生成，不离四大，而依空建立，因见有觉，因识有知故也。前五无情所具，后二有情兼之，今举其七，则万法该矣。然彼大性，先非水火，亦非空识，全一如来藏体，循业发现而已。七大既尔，万法皆然。凡我依正，先非根身，亦非器界，皆即循业之相，性真圆融，初无生灭。所以阿难蒙佛开示，身心荡然，得无罣碍，了知世间诸所有物，皆即妙心，含裹十方，反观幻身，起灭无从，获本妙心，常住不灭。

【疏】天台曰：温陵禅师云然彼大性，先非水火云云，此语虽本诸经文，后之阅者，要知先非之义，不则几同偏教矣。盖言七大之性，非如世间水火，有互相陵灭之相，不无性具之理。如云性色真空，性空真色等，皆性具宗中明文了义。故知天台一宗，深谈性具，与佛诚言，同出一律。

○(三、约中谛明破妄显真，以酬禅那二：初、疑请。)阿难白佛言：世尊！如来常说和合因缘。一切世间种种变化，皆因四大和合发明。云何如来因缘、自然二俱排摈？我今不知斯义所属，惟垂哀愍，开示众生中道了义无戏论法。

【觧】温陵曰：此依权教问难，由四大发起七大因缘，自然之义也。孤山曰：阿难执昔所谈世谛，疑今所演第一义谛，将恐众生闻昔和合，则滞于有，闻今排摈，则溺于空，不达中道，动成戏论，故请开示。

【疏】天台曰：如来常说和合因缘者，即前所引楞伽山中之所敷演，彼外道等常说自然，我说因缘，非彼境界也。因缘而言和合者，因亲缘疎，二法和合以为缘生也。种种变化者，有情则生生死死，生死死生；无情则变生为熟，化有为无等。世相无他，惟此四大和合发明而已。此固昔日以因缘破自然之正谈也。夫以正破邪，则邪去而正留，今则二俱排摈，此必别是一翻，破显中道攸归，特未知斯义所属，故愿佛为之开示。凡谈理必至中道，而其义方了，不则动成戏论，故结请也如此。窃原当机每挟因缘自然和合为问者，有两说焉：一以此经至为圆顿，博地凡夫可即生成办大事，故所问至浅而所示至深；一以因缘自然等语，义本该深，况有真自然因缘者在，以近鈎玄，砧椎相应，龙象蹴踏，非下凡所得拟议也。圆觉经云：若诸菩萨悟净圆觉，以净觉心不取幻化及诸静相，了知身心皆为罣碍，无知觉明，不依诸碍，永得超越碍无碍境，受用世界及与身心，相在尘域，如器中鍠，声出于外。不取静相，不取幻化，不依诸碍，永得超越碍无碍境，皆中道双非二边之理。世界及与身心，即七大也。相在尘域，如器中鍠，声出于外，即清净本然，周遍法界也。但彼言观，此言境，不同尔。然观本照境，见道而后修道，正在乎此。

○(二、开示二：初、呵诫二：初、正明呵戒。)尔时，世尊告阿难言：汝先厌离声闻、缘觉诸小乘法，发心勤求无上菩提，故我今时为汝开示第一义谛。如何复将世间戏论妄想因缘而自缠绕？汝虽多闻，如说药人，真药现前，不能分别，如来说为真可怜愍。汝今谛听，吾当为汝分别开示，亦令当来修大乘者通达实相。

○(二、承受圣旨)阿难默然，承佛圣旨。

○(二、正说二：初、牒疑总示二：初、法二：初、牒疑。)阿难！如汝所言，四大和合，发明世间种种变化。

○(二、总示二：初、示非和合不可。)阿难，若彼大性体非和合，则不能与诸大杂和，犹如虗空不和诸色。

○(二示和合不可)若和合者，同于变化。始终相成，生灭相续。生死死生，生生死死。如旋火轮，未有休息。

【觧】吴兴曰：若彼大性下，破非和合之疑也。以阿难既执和合，疑非和合，故今破之。意云：若谓四大之性，不和四大之相，斯则性居相外，二不相杂。故曰：犹如虗空，不和诸色。此约真如随缘，不同顽空之性也。若和合者下，破和合也。既破非和，恐计于合，故复破之。此约真如不变，不同变化等相也。温陵曰：旋火之轮，无有实体，喻虗妄相成，相续之相也。

○(二譬)阿难！如水成冰，冰还成水。

【觧】温陵曰：直示大性非和不和之理，而起后文，故复召告也。夫水何和而成冰，冰何和而成水，七大之性，不因和合，循业发现，如此而已。

【疏】天台曰：此经开解，始终一理。前文举一而蔽诸，则即真、即俗、即中之义彰矣。犹如一药，功力殊胜，起膏肓，复元人，轻身蜕骨，是为真药现前。当机犹以戏论名相缠绕，何异说药之人，真药现前，不能分别乎？是则今文所说实相，即前所说第一义谛，但色香美味有殊，功效初后不同尔。第三谛，略说有二种不同：一、次第三谛，一、圆融三谛。如以因缘破自然，皆属于俗；二俱排摈，则属于空；于此二边俱无所着，则属于中。此次第三谛，未曾圆中。如下性色真空，性空真色，此为妙俗；清净本然，此为真空；周遍法界，此为圆中。圆融三谛，总属圆中也。阿难欲因次第以悟圆中，故挟疑以问如来。向下所示，则即次第以彰不次。如曰性色真空，性空真色，清净本然，周遍法界，非有似于自然乎？随众生应所知量，非有似于因缘乎？不知即清净本然，而随缘又非自然矣；即随缘，而清净本然又非因缘矣。此真药也，阿难不能分别者也。故如来将欲开示斯义，先以非和合、非不和合二俱不可以为开端而发明之，故曰若彼大性，体非和合等云云。盖有大性焉，大相焉。若大性之体非和合者，则不能与大相杂和，喻如虗空不和诸色，斯则佛性不能变造诸法。性居相外，而相不即性，非但无情永无成佛之理，即有情亦无归真之时矣。若性之与相实和合者，则相有生灭，而性亦随之，生生死死，无有休息，斯则真如有随相之污，众生无息妄之年矣。非和合既不可，和合又不可，此理幽微，卒难开示，故先之以譬喻云：如水成冰，冰还成水。此喻真如不变随缘，随缘不变也。盖水之成冰，严寒使之然也；冰之成水，阳春使之然也。若非和合者，水何因而成冰？冰何因而成水？若和合者，水何和而成冰？冰何和而成水？不变随缘，随缘不变，如斯而已。此喻应取湿性喻七大真如之性，水喻佛法界随缘之相，冰喻九法界随缘之相，严寒喻染缘，阳春喻净缘。随严寒以成冰，而湿既无亏；随阳春以成水，而湿亦不改。喻随染缘以为九，而真如之性不减；随净缘以成佛，而真如之性不增。下文广明七大，无非发明此理，故知吴兴约真如随缘等义而释，深得经旨，惜不能以总释别，使下文之意不显。余将广之，其理灼然。

○(二、历大别显七：初、地大二：初、单破和合之妄二：初、顺小解标示。)汝观地性，麤为大地，细为微尘。至邻虗尘，析彼极微色边际相，七分所成。更析邻虗，即实空性。

【觧】温陵曰：尘之细者曰微，细之又细曰极微，微之又微曰邻虗。极微之尘，犹有微色，故名色。边际相析，极微为七分，则微色殆虗，故名邻虗。

【疏】熏闻记曰：汝观地性，此指析法差别之性，非真性也。随文释义，不可混同。如地持中有二法性：一、事法性，性差别故；二、实法性，性真实故。孤山云：邻虗尘者，以此尘极微，邻于虗空故。七邻虗为一透金尘，七透金尘为一透水尘，七透水尘为一兔毛头尘，七兔毛头尘为一羊毛头尘，七羊毛头尘为一牛毛头尘，七牛毛头尘为一隙中游尘。

天台曰：准此，则经云细为微尘，即极微色边际相，乃透金尘也。更析邻虗即实空性者，若论邻虗，似有可析，但可析为七，犹有方分，尚未成空，云何而言即实空性？笺释至此，思为之拙，辩为之讷，而笔为之留者久之，乃幡然起曰：色之与空，可体而不可析，小乘析之者拙也。经不云乎：观相元妄，无可指陈；观性元真，惟妙觉明。色安所用析哉？然瑜伽大乘师亦作㭊色明空者，此又不妨假想慧刀，分分分㭊，以为助道因缘也。

○(二、以大义研破二：初、准例。)阿难，若此邻虗析成虗空，当知虗空出生色相。

○(二研破)汝今问言：由和合故，出生世间诸变化相。汝且观此一邻虗尘，用几虗空和合而有？不应邻虗合成邻虗。又邻虗尘析入空者，用几色相合成虗空？若色合时，合色非空；若空合时，合空非色。色犹可析，空云何合？

【觧】孤山曰：既能析色为空，亦可合空成色。资中曰：若空不可合，色从何生？故知此色，本无自性。

【疏】天台曰：若此邻虗析成虗空者，牒成小解，析色成空也。当知虗空出生色相者，准例合空成色也。此谓以空例色，以析例合。盖如上约析色明空，既析大以为小，自有以归无；以空例色，亦应积小以成大，合空以成色。若循环之无端，春秋之相代，理必然者。准例已竟，然后牒阿难问辞，以大义研破云：汝今问言，由和合故，出生世间诸变化相等云云。盖言前析色归空，与夫准例虗空出生色相，非世间和合之数乎？若然者，汝且观此一邻虗尘，用几虗空和合而有？几者，数也。准析法析七以为小，例合法亦合七以为大，特不知合几虗空以为邻虗也。不应邻虗合成邻虗者，难转计也。虑转计云：非合空以成尘，乃合尘以成尘。佛即以此难之。意云：夫邻虗为色边际种，若合邻虗，秪成透金，不应邻虗又合成邻虗。此难合空为色既不可，次难合色为空亦不可。故曰：又邻虗尘析入空者，用几色相合成虗空？盖空因析色而入，则色为空之因。色既合空而成，空亦合色而有。不知用几色相合成虗空？反难已竟，然后结归正理，和合不成。文有纵结，有正结。若色合时，合色非空，结第二句，用几色相合成虗空？盖若合邻虗，秪成边际色故也。此结破空，非和合也。若空合时，合空非色，结第一句，用几虗空合成邻虗？此结破色，非和合也。上皆纵结。次正结云：色犹可析，空云何合？盖云：色犹有相，可析之使空；空无有相，云何可合之使有？其正破和合，故许色可析。要如色犹可析，亦纵之之辞。

○(二、双显非和不和之真二：初、指悟性圆融二：初、明性具之理。)汝元不知如来藏中，性色真空，性空真色。

○(二、明性具体用二：初、明性具之体不变，似自然非自然。)清净本然，周徧法界。

○(二、明性具之用，随缘、似因缘、非因缘二：初、明能应。)随众生心应所知量。

○(次明能感)循业发现。

○(二、斥迷情无旨。)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觧】温陵曰：如来藏性，万法一如，而循发似异，遂有七大之名，特体用异称耳。真空者，一如之体也，故七大皆言真空。七大，即循业之用也，故曰性空真色，乃至性空真识。体用不二，故相依互举，不离妙性，故一一皆言性也。不垢不净曰清净，非和不和曰本然，无乎不在曰周徧。既非垢净和合，而能成七大万法者，但随心应量，循业发现而已。孤山曰：如来藏，即心性中道也。即俗而真，故曰性色真空。即真而俗，故曰性空真色。以真俗即中，故并云性。三谛圆融，不一不异，非纵非横，名如来藏。俗则十界备矣，真则生佛寂然。此言理具，非关事造。然理必融事，事岂殊理？理事双泯，故曰清净本然。心、佛、众生，三无差别，彼彼互摄，一一相融，故曰周徧法界。随众生心下，即如来藏随染净缘，顺差别业，变造十界依正之事也。世间，通指九界因缘，义含自、他、共三性。自然，即无因性。

【疏】天台曰：阿难向执常说因缘为是，疑今二俱排摈为非，如来则双示非和不和，二俱不可，以明排摈之所以。复说冰水之喻，以明斯义，然后历大广显。先单破和合之妄者，顺阿难所宗为是者攻之也；双显非和不和为真者，正欲明排摈之所以也。盖世出世间之道，有形声焉，影响焉，世人徒迷头而逐影，覔响以忘声，于因缘自然而妄生卜度。如来深愍其愚，以示乎形声，故诲之云汝元不知如来藏中性色真空，性空真色等云云。此文凡示二义：初指悟性圆融，次斥迷情失旨。初又为二：初明性具之理，次明性具体用。初性具之理，如来藏指能具也。性色真空，性空真色，指所具也。如言本觉，来言始觉，此指性德正因为本，性德了缘为始，如下文性觉妙明，本觉明妙是也。谓众生本觉妙明性中，法尔具足无量过恒河沙性功德，故义之为藏。中者，指其间所具之大数者七，此以一二言之也。然大数须如下文具明十界依正、俱非、俱即三如来藏，今虽言七，摄得下十，以地水火风空秪是十界依报，根识秪是十界正报故也。色空二字，温陵师于此备明体用，又云故七大皆言真空，不知此中色空，体则俱体，用则俱用，前四大则对空以辩，后三大又自对辩不同，岂智者千虑之一失乎？孤山师于此备明三谛，不知此中色空，真则俱真，俗则俱俗，亦失之详矣。须知此承上文析色为空之空，合空为色之色，影响上发来，以示乎形声。盖言如来藏中，所具之色乃性色，所具之空乃性空。性色无妄，故曰真色。性空无妄，故曰真空。如是色空，在如来藏中，同一本性，体自相即，故互言之曰性色真空，性空真色。若不避文繁，应云色是性色，空是性空，性色乃真色，性空乃真空，性色即真空，性空即真色，其义方显。次明性具体用，又为二：初明性具之体不变，似自然非自然。次明性具之用随缘，似因缘非因缘。初中言清净本然，周徧法界者，兼前言性之三德也。盖上色空言性，具即妙有。清净本然言性，体即真空。周徧法界言性，量即圆中。谓上性具法体，无三惑二死污染系缚，故曰清净。非相生而然，非相含而然，性德天然，故曰本然。此清净本然之色空，于十法界无不充满，一真法界亦无不充满，故曰周徧法界。此即前文阴入处界，本如来藏常住妙明不动周圆妙真如性。但彼即妄明真，故先云殊不能知生灭去来，乃随众生心应所知量边事。此文指真即真，故曰清净本然，乃性色真空，性空真色边事。又前明会妄归真，此明从体起用。然非后义，无足以显前义。会而归之，不同而同也。次明性具之用随缘，似因缘非因缘。上不变言真如之体，此随心应量，乃真如之用。众生义含十界，佛名无上众生。故体言性而用言心者，古德所谓随缘不变名性，不变随缘名心也。随十界心应十界量者，下文云：汝以色空相倾相夺于如来藏，而如来藏随为色空周遍法界；我以不灭不生合如来藏，而如来藏惟妙觉明圆照法界。又如一见根阿难，承佛神力见于初禅那律，见大千菩萨，见百千界如来，穷尽国土众生，洞视不过分寸，皆其事也。循业发现者，业由心造，心由业牵，单心不感，独业不发，文虽互言，合明方足。谓恶心、善心，染心、净心，黑业、白业，染业、净业，三惑心、三止心，九界业、佛界业，俱名为业，以皆有身口运为故。如三秪六度行，百劫相好因。法华云：久修业所得，慧光照无量。庸非业乎？而独曰众生业、佛不业，不可也。应知众生心业皆感之之道应，所知而发现皆应之之道量，则言其能感所应之分齐尔。然特科为不变似自然、非自然缘。随似因缘、非因缘者，非自然因缘彰离过也，似自然因缘彰功能也。然离过、功能初无二体，今但合明其义。自见过有四种：一、外计；二、小乘；三、大乘初门即通教；四、大乘终极即别教。前之邪计二种已为小乘所破，姑不重辩；若后之三种虽禀因缘，亦宗自然。如小乘析色，通教体色，别教次第体色，皆因缘也。小乘与通教所计法性自天而然，苦不能迫，集不能染；别教但中佛性之自然，本自其然，皆自然也。离过功能者，离即破也，非破无足以显离故也。或以不变破因缘，随缘破自然；或即以不变破自然，随缘破因缘。如炬破暗，无所施而不可，然有正、傍。若映前文，则以破析显体为正；若原佛意，则以破别显圆为正。故此中破析，非直破藏前三教，皆名为析显体；亦非直通教体色明空，三谛皆即，方名为体。今先约圆正破前二，兼破别教，然后正破别教。初约不变破因缘者，如上所辩，析色归空，合空成色，小乘和合因缘也。今曰性色即真空，固不待析色而后空；性空即真色，固不待合空而成色矣。体幻色即偏空，通教之因缘也。今性色即真空，岂但偏空？性空即真色，岂但幻色耶？但中佛性，不即色空，破去色空，佛性方显，此别教之因缘也。今性色真空，性空真色，则无中不边，无边不中，不须破二，中道常然。不变破自然者，徧真法性，苦、集不干，此藏、通之自然也。虽无界内色空之染，尚有界外色空之碍。一、清净，二、不清净；一、本然，二、不本然。周遍二乘法界，八法界不得周遍。今如来藏性色真空，性空真色，清净本然，周遍法界，三谛无不清净，本然十法无不周遍也。如云外月，逈出二边，此别教之自然也。既不具色空，是则二清净本然：一、未清净本然，周遍九界，佛界未得周遍。今如来藏性色真空，性空真色，三谛无不清净，本然四圣、六凡无不周遍法界也。次以随缘破和合者，既如来藏所具色空，能随众生心应所知量，汝以色空相倾相夺于如来藏，而如来藏随为色空，周遍法界，固不待析色而后空，合空而后色也。既曰性色真空，性空真色全体发现，固不但体幻色入偏空已也。既曰性色真空，性空真色，则三谛色空，法法具足，固不须次第而体，次第而破，方见中道也。随缘破自然者，如来藏不变随缘，具造诸法，遍色遍空，遍苦遍集，岂偏空法性，如寒岩枯木，三冬无暖气，不能生诸法者乎？如来藏性色真空，能随染净缘，具造十法界，岂同但中佛性，如淳善人，被恶人逼，强来作恶，为恶所染者乎？应知此章是如来无畏说，如师子王具无畏力，随兽大小搏之，无不尽力。如上所说，小力而已，其大功能，正可与别教对垒。前虽兼明于离过彰德，犹有所未尽，故今重伸明之。盖清净本然，周遍法界者，彰性色真空，性空真色，真如之体不变也。随众生心，应所知量者，明真如之体，能随染净缘，具造十法界也。若但能不变，不能随缘，此如淳善人，不能为恶，可喻别理，但中不具九界。若但能随缘，不能不变，此如淳善人，被恶人逼，强作诸恶，可喻别教，但中迷佛性。而强觉忽生，以非性具故，所有迷中染恶，定须翻破，故皆即义不成。今之色空，即清净本然，周遍法界，而随众生心，应所知量，乃不变随缘。如君子不器，善恶皆能，即随众生心应所知量，而当处清净本然，周遍法界，谓之随缘不变。如君子作事，但彰己能，何过之有？此今经之圆旨也。前云：生灭去来，本如来藏妙真如性。又云：见与见缘，并所想相，如虗空华，本无所有。此见及缘，元是菩提妙净明体。后云：妄性无体，非有所依，将欲复真，欲真已非真。真如性皆以其不变随缘。随缘不变，故迷中一切染恶，若七大，若五阴、六入、十八界，莫不当处清净，当处本然，一一周遍法界。故众生虽在生死烦恼，而此体不减纤微；如来虽证菩提涅盘，而此体不增毫末；虽勤修证，而实无修无证。所以但云：汝但不随分别三种相续，三缘断故，三因不生，则汝心中演若达多，狂性自歇。歇即菩提胜净妙明，不从人得，何藉劬劳肯綮修证？此即修证无修证之明文也。世间无知下，斥迷情失旨也。世间该九法界，无知妄心之相，惑迷情之用。盖众生妄心，一以无知为之相，惑着为之用。若六道凡夫，则指世智辩聪，能推理者言之；其蠢然无知，则不得预此呵斥所惑。因缘自然，已如上辩。其惑之所以，前不云乎：皆于影响，以事乎卜度。故因缘者，随缘之影也；自然者，不变之响也。皆是识心分别计度者，指上无知惑着，乃以分别识心为之体。又不但凡夫分别者谓之识心，三乘七方便，于如来藏未证真理，皆名识心；未悟实相，皆是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者，言说即计度因缘自然之表诠也。谓但于不变随缘中，模写影响以为因缘自然，戏论名相而自缠绕，了无真实义味也。故大经云：世谛但有名无实义，第一义谛有名有实义。何谓实义？不变随缘是也。何谓实名？自然因缘是也。前云非不自然，后云我说佛法从因缘生，非取世间和合麤相。荆溪云：三谛者，天然之性德也。法华云：佛种从缘起，是故说一乘。是以圆修行者，悟得清净本然之不变，则一味天真，不劳修证；悟得随众生心应所知量之随缘，则不妨乎修。证即不变而随缘，全性以起；修即随缘而不变，全修而在性。修性双泯，境观两忘。能了乎此，始可以言道。然有有情之色焉，无情之色焉；有有情之性焉，无情之性焉。在色似有情与无情之殊，在性岂有情无情之异？是以能悟性色即真空，性空即真色者，则不疑古人无情成佛之说矣。从此大而悟道者，在小乘则有优波尼沙陀尊者，观不净相，生大厌离，悟诸色性，以从不净白骨微尘归于虗空。空色二无，成无学道。小乘解拙，不悟空平等理，故但成小果。若持地菩萨，蒙佛开示，当平心地，则世界地一切皆平。乘此心开，见身微尘与造世界所有微尘等无差别，则情与无情同归一理，依报正报均为一性。斯与佛说函盖相应，水波不别也。

○(二、火大二：初、略示。)阿难！火性无我，寄于诸缘。

○(二、广示二：初、举事引类二：初、举事。)汝观城中未食之家，欲炊爨时，手执阳燧，日前求火。

○(二引类)阿难，名和合者，如我与汝一千二百五十比丘，今为一众。众虽为一，诘其根本，各各有身，皆有所生氏族名字。如舍利弗，婆罗门种；优楼频螺，迦叶波种；乃至阿难，瞿昙种姓。

○(二、立征破显二：初、破妄二：初、立征。)阿难！若此火性因和合有，彼手执镜于日求火，此火为从镜中而出？为从艾出？为于日来？

○(二牒破)阿难！若日来者，自能烧汝手中之艾，来处林木皆应受焚。若镜中出，自能于镜出然于艾，镜何不镕？纡汝手执，尚无热相，云何融泮？若生于艾，何藉日镜光明相接，然后火生？汝又谛观，镜因手执，日从天来，艾本地生，火从何方游历于此？日镜相远，非和非合，不应火光无从自有。

○(二、显真二：初、指悟性圆融二：初、明性具之理。)汝犹不知，如来藏中，性火真空，性空真火。

○(二、明性具体用二：初、明不变似自然非自然。)清净本然，周徧法界。

○(二、明随缘似因缘非因缘三：初、明能应。)随众生心应所知量。

○(二、引事验)阿难当知，世人一处执镜，一处火生。徧法界执，满世间起。起徧世间，宁有方所？

○(三、明能感)循业发现。

○(二、斥迷情无旨。)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觧】温陵曰：火无自体，寓物成形，故曰无我。众名和合，诘之各有根本，真和合也。火名和合，诘之各无根本，非和合矣。优楼频螺云：木瓜林。迦叶波云：龟氏。瞿昙云：地最胜，亦云日种。孤山曰：瞿昙，星名，从星立姓，至于后代，改姓释迦。擕李曰：阳燧者，崔豹古今注云：以铜为之，如镜之状，照物则影倒，向日则火出。淮南子云：阳燧，火方诸也。论衡曰：于五月丙午日午时，销炼五石，圆如镜，中央洼。纡者，屈也。

【疏】天台曰：火性无我，显火大无所而不在也。盖有我者，在此而不在彼，能一而不能诸，惟其无我，故寄诸缘。又无我，显非自性，惟无自性，故寄诸缘。论火性，五行皆具。下文风金相摩，故有火光为变化性。又如火镜，以金为之，此金具火性也。古人钻榆取火，今人锯竹取火，此木具火性也。又云彼大海中，火光常起，此水具火性也。又云山石击之则𦦨，今舟行多具火石，石为土骨，此土具火性也。故知火性无我，处处可求。今独云手执阳燧，日前求火者，显所寄之缘，胜所依之处大也。盖火太阳之子，日又为太阳之母，而日亦无我，以光明所在为之体。然日实依空而不住空，则火之周徧，将无限极，用彰性火真空，性空真火，岂非所寄之缘，胜所依之处大乎？对空而辩，意实在兹。初破妄中，以僧和合破火和合。盖僧名和合众，众虽为一，诘其根本，各有身有氏族名字，合此不同，名之为众。虽名和合，功能各不相待。今火名和合，亦应如是。日镜艾三缘，亦有身氏名字，各各功能，不相为待。故问从镜、从艾、从日，三者何出乎？既以三事立征，复以三缘牒破，然后结和合不成。云：镜手执，日天来，艾地生。日镜相远，岂和合乎？既破和合，恐重计不和合。故又破云：不应火光，无从自有。次显非和不和之真。义释同上。但此下五大，剩举事验，随一科例。地大，则欠非欠也。将以空大出土一尺，则有一尺虗空以例之也。旧以循业发现一句，通属上文正脉。疏则连下世间无知而解。不知随心，但彰真如有随缘应之之能。若无十界染净之业，则无感之之力。要知九界众生造无边染用，与夫诸佛起无边妙用，皆得此感应之道也。是则上二句对感以明应，故兼众生心，而正意在应。此句对应以明感，故兼循现二字，而正意在感。业即感也。或问：经文但云应所知量，未甞明感。何得于一己性用，便以感应义释？答：义释昭然，征文非妄。如下文行阴尽者，补特伽罗酬业深脉，感应悬绝，非一己性用言感应乎？正脉又云：此之四字，双具两种不自在意。一者世出世间一切净妙之色，若不循彼种种净业，虽欲发现，不可得也。二者三途四恶一切苦秽之色，若不戒彼种种染业，虽欲不发现，不可得也云云。不知如此道理，只可解释第二门头事，于此圆顿直捷谛理，不但了无交涉，抑且使圆顿旨趣，反增晦昧。盖首楞严王，一切事法，莫不究竟坚固，尚理而不尚情。曷为情？世间惑为因缘，自然是也。曷为理？不变随缘，随缘不变是也。惟其不变而随缘，故得终日随缘而不变。在随缘，固有自在不自在之殊；在不变，虽终日随情不自在，而未甞不自在。故天台大师云：此理灼然，世间常住，虽五无间，皆解脱相，虽昏盲倒惑，其理存焉。盖深得乎此。故此段经文，深明常住真心，圆顿至理，要使人人体会一切所随染净之缘，直下便是不变之性，莫不清净本然，周遍法界，以成首楞大定。即修证而无修证，举心即错，拟议便差，岂容五味禅和，吐野狐涎，污师子颊哉？然有随净缘之火，约正报，则诸佛菩萨，光明赫奕；约依报，则不假日月，昼夜常明。随染缘之火，约正报，则四肢百骸，诸冷暖气；约依报，则阳光昼烛，藜火夜明。依此而悟道，则乌刍瑟摩，因观暖触，神光内凝，化多淫心，为智慧火，诸漏既销，成大宝𦦨。此所谓以妙明不灭不生，合如来藏者也。

○(二、水大二：初、破妄二：初、略示。)阿难！水性不定，流息无恒。

○(二、广示二：初、举事。)如室罗城迦毗罗仙、斫迦罗仙，及钵头摩诃萨多等诸大幻师，求太阴精，用和幻药。是诸师等，于白月昼，手执方诸，承月中水。

【觧】温陵曰：求则流，否则息，所谓流息无恒也。迦毗罗等四，皆外道，善幻术。太阴精，月中之水也。月望前曰白，亭午曰昼。方诸，取水之珠也，即阴燧也。孤山曰：淮南子云：方诸见月，则津而为水。高诱注曰：方诸，阴燧，大蛤也。熟拭令热，以向月，则水生也。许慎注曰：方，石也。诸，珠也。译人今取许注，故文云从珠中出等也。

○(二征破)此水为复从珠中出？空中自有？为从月来？阿难！若从月来，尚能远方令珠出水，所经林木皆应吐流，流则何待方诸所出？不流明水非从月降。若从珠出，则此珠中常应流水，何待中宵承白月昼？若从空生，空性无边，水当无际，从人洎天皆同滔溺，云何复有水陆空行？汝更谛观，月从天陟，珠因手持，承珠水盘，本人敷设，水从何方流注于此？月珠相远，非和非合，不应水精无从自有。

○(二、显真二：初、指悟性圆融二：初、明性具之理。)汝尚不知如来藏中，性水真空，性空真水。

○(二、明性具体用二：初、明不变似自然非自然。)清净本然，周徧法界。

○(二、明随缘似因缘非因缘三：初、明能应。)随众生心应所知量。

○(二、引事验)一处执珠，一处水出。徧法界执，满法界生。生满世间，宁有方所？

○(三、明能感)循业发现。

○(二、斥迷无旨)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觧】温陵曰：谓林木既不吐流，明知此水非从月降。水非月来，又非珠出，不从空生，则本然周徧，非和合矣。

【疏】天台曰：论水大亦五行皆具，如金能生水，固理气之常谈。经云：是故林薮，因绞成水。此木具水性也。又云：宝明生润，火光上蒸，故有水轮，含十方界。此火具水性也。又云：彼洲潬中，江河常注。此土具水性也。今特取白月昼，手执方诸，承月中水者，亦显所寄之缘胜，所依之处大也。盖水为太阴之子，而月为太阴之母，而月亦无我，以光明所在为之体，依空而不住空，则水之周遍，将无限极，用之以彰性水真空，性空真水，岂非所寄之缘胜，所依之处大乎？对空而辩，意实在兹。然亦有随净缘之水，约正报则咽中津液，得味中上味，约依报则安养渠流，兜率梁绕；随染缘，约正报则周身润湿，约依报则遍界流通。依此而悟道者，则月光童子观于身中水性无夺，见身中水与世界外浮幢王刹诸香水海等无差别，此所谓情与无情共一体，处处皆同真法界也。

○(四风大二：初、破妄二：初、略示。)阿难！风性无体，动静不常。

○(二、广示二：初、举事。)汝常整衣入于大众，僧伽梨角动及傍人，则有微风拂彼人面。

○(二征破)此风为复出袈裟角，发于虗空，生彼人面？阿难，此风若复出袈裟角，汝乃披风，其衣飞摇，应离汝体。我今说法，会中垂衣。汝看我衣，风何所在？不应衣中有藏风地。若生虗空，汝衣不动，何因无拂？空性常住，风应常生。若无风时，虗空当灭。灭风可见，灭空何状？若有生灭，不名虗空。名为虗空，云何风出？若风自生被拂之面，从彼面生，当应拂汝。自汝整衣，云何倒拂？汝审谛观，整衣在汝，面属彼人。虗空寂然，不参流动，风自谁方鼓动来此？风空性隔，非和非合，不应风性无从自有。

○(二、显真二：初、指悟性圆融二：初、明性具之理。)汝宛不知，如来藏中，性风真空，性空真风。

○(二、明性具体用二：初、明不变似自然非自然。)清净本然，周徧法界。

○(二、明随缘似因缘非因缘二：初、明能应。)随众生心应所知量。

○(二、引事验)阿难！如汝一人，微动服衣，有微风出，徧法界拂，满国土生，周徧世间，宁有方所？

○(三、明能感)循业发现。

○(二、斥迷情无旨。)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觧】温陵曰：拂衣则动，垂衣则静，所谓动静不常也。汝审下，谓三性不参，三相性隔，求风所从，杳莫可究。既非衣出，又非空生，非生彼面，了无所从，非和合矣。谓本然周徧，循业发现，得不信哉。风性，或作风心，误也。真际曰：僧伽梨，大衣也。袈裟从色得名，三衣通称。

【疏】天台曰：佛教广明七大，儒书但说五行空大，彼将为天矣。见识二大，固非所拟。若四大与五行，敌对言之，水火二大，名实俱同，不须和会。若土金二行，儒则开一为二，佛则合二为一。盖土能生金，金未成，则金为土之坚性；金既就，则金为土之体骨。故一言地，足当二行。木行，即风大也。盖风以动为性，木属东方震卦，为群动之首，故论风性，亦五行皆具。若金声之振动而万窍号呼，水势之流行而千波汹涌，火𦦨之摇光吐舌，大块之噫气扬尘，皆其事也。今特云汝常整衣，入于大众僧伽梨角，动及傍人，则有微风拂彼人面者，正显如来垂衣则无，阿难整衣则有，以验风性无体，动静不常尔。又征起中，凡举三义，兼及虗空者，亦显所寄之缘胜，所依之处大也。然亦有随净缘之风：约正报，则神通自在，出没无恒；约依报，则水流树动，皆演法音。随染缘：约正报，则筋转脉摇，手舞足蹈；约依报，则云驶月运，舟行岸移。依而悟道者，则琉璃光法王子。其曰：我以观察风力无依，悟菩提心，入三摩地，合十方佛，传一妙心。岂非道风遍播于十方，藏性圆融于法界哉！

○(五空大二：初、略示。)阿难！空性无形，因色显发。

○(二、广示二：初、引事破妄二：初、引事。)如室罗城，去河遥处，诸刹利种，及婆罗门、毗舍、首陀，兼颇罗堕、旃陀罗等，新立安居，凿井求水。出土一尺，于中则有一尺虗空。如是乃至出土一丈，中间还得一丈虗空。虗空浅深，随出多少。

○(二征破二：初征)此空为当因土所出？因凿所有？无因自生？

【觧】温陵曰：凿土得空，所谓因色显发也。西天贵贱，族分四姓。如此方四民：刹帝利，王族也。婆罗门，净志也，亦云净行，以守道居正，洁白其操也。毗舍，商贾也。首陀，农夫也。是谓四姓。颇罗堕，利根也。旃陀罗，魁脍也。此又智愚之族也。孤山曰：颇罗堕，此翻捷疾，亦利根。慈恩云：婆罗门凡十八姓，此居其一也。栴陀罗，此云严帜，恶业自严，行持标帜，谓摇铃持竹也。

○(二破)阿难！若复此空无因自生，未凿土前，何不无碍？惟见大地，逈无通达。若因土出，则土出时，应见空入。若土先出，无空入者，云何虗空因土而出？若无出入，则应空土元无异因。无异则同，则土出时，空何不出？若因凿出，则凿出空，应非出土。不因凿出，凿自出土，云何见空？汝更审谛，谛审谛观。凿从人手，随方运转。土因地移，如是虗空因何所出？凿空虗实，不相为用，非和非合，不应虗空无从自出。

【觧】天如补注曰：若因土出下，谓虗空若因土出，则凿土出井之时，应见虗空出于土而入于井。今既不然矣，故又破云：虗空若无出入，则空与土二无有异而同体矣。既同体，则土出井时，何不见空从井出邪？温陵曰：汝更下，令详察其非因缘自然也。凿空虗实，谓凿实空虗也。上诸巧辩，皆遣识心妄计，而显圆融真体也。

○(二、据理显真二：初、明悟性圆融三：初、以空均四大二：初、以性直均。)若此虗空性圆周徧，本不动摇，当知现前地、水、火、风，均名五大性真圆融，皆如来藏，本无生灭。

【觧】温陵曰：会上义而通前文也。由上所明，非因缘和合，则知空性圆徧，非生灭法。一大既尔，余大皆然。故通言地、水、火、风。云现前者，使触事而明，无他求也。吴兴曰：四大后所以点空，均名五大者，盖诸经常谈，惟四而已。此既异彼，故特言之。下根识中，其例亦尔。通名七者，且依事立。智论云：佛说四大，无处不有，故名为大。若言大性周徧，必须指事即理，摄末归本，不可名而名之，是谓如来藏也。或有直以藏性释于大名者，一何误哉！

○(二、斥迷令悟)阿难！汝心昏迷，不悟四大元如来藏。当观虗空，为出？为入？为非出入？

【觧】温陵曰：若悟虗空性圆周徧，本无出入，即悟四大性真圆融，本无生灭也。

○(二明性具之理)汝全不知，如来藏中，性觉真空，性空真觉。

○(三、明性具体用二：初、明不变似自然非自然。)清净本然，周徧法界。

○(二、明随缘似因缘非因缘三：初、明能应。)随众生心应所知量。

○(二、引事验)阿难！如一井空，空生一井。十方虗空，亦复如是。圆满十方，宁有方所？

○(三、明能感)循业发现。

○(二、斥迷情无旨。)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觧】温陵曰：空与觉，亦体用异称也。体用不二，故相依而举。

【疏】天台曰：空性无形，因色显发。因者，待也。世间万物，相待成形，空因色待，此为万待之根源。而云出土一尺，则有一尺之虗，空则显发，二义齐彰。前地大则对空而明，今空大则对色以辩，准余三大，各互缺一，待可知然。既曰因色显发，则有因矣。展转推求，因土因凿，既俱不可，则何因之有？未凿土前，何不无碍？谓之无因，亦不可也。非和非合，无从自出，四性俱离，百非具遣，则彼虗空，性圆周遍矣。要知空土元无异因，余三大亦无异因。是故若能悟空，即可悟色，即可悟余三大，故曰若此虗空(云云)。此谓以空均四，会归藏性。次斥迷令悟，故曰汝心昏迷不悟，四大元如来藏(云云)。盖自五大之相言之，一虗四实，不相为伦；自性而言，则均一如藏，性真圆融矣。均之既竟，然后示以性具之理。盖相末也，性本也。相之圆融，原由性具。故曰：汝全不知(云云)。此中对辩，与前不同者，前欲以空均四，故历对空辩。此欲以根识均空，故对觉而辩。会归藏性，其进有序。温陵不详乎此，故以体用而释。交光不详乎此，乃云比前。变其文而复颠倒其意。环师之失在于约，鉴公之失在于凿也。然亦有随净缘之空，约正报则宝觉真空，约依果则寂光妙土。随染缘，约正报则塞频伽瓶，用饷他国。约依报则晦昧所成，范围宇宙。依此而悟道者，则虗空藏菩萨。其曰：此大神力，由我谛观。四大无依，妄想生灭。虗空无二，佛国本同。于同发明，得无生忍。正所谓一人发真归元，十方虗空悉皆销殒者也。

○(六根大二：初、略示。)阿难！见觉无知，因色空有。

○(二、广示二：初、引事破妄二：初、引事。)如汝今者，在只陀林，朝明夕昏。设居中宵，白月则光，黑月便暗。则明暗等，因见分析。

○(二、征破三：初、立句总征。)此见为复与明暗相并？太虗空为同一体？为非一体？或同非同？或异非异？

【觧】擕李曰：此问四句，一同，二异，三亦同亦异，四非同非异。但经文分两同两异，各成一句。

○(二牒四别破)阿难，此见若复与明与暗及与虗空元一体者，则明与暗二体相亡，暗时无明，明时无暗。若与暗一，明则见亡。必一于明，暗时当灭，灭则云何见明见暗？若明暗殊，见无生灭，一云何成？若此见精与暗与明非一体者，汝离明暗及与虗空，分析见元作何形相？离明离暗及离虗空，是见元同龟毛兔角。明暗虗空三事俱异，从何立见？明暗相背，云何或同？离三元无，云何或异？分空分见，本无边畔，云何非同？见暗见明，性非迁改，云何非异？

○(三、劝观结责)汝更细审，微细审详，审谛审观。明从太阳，暗随黑月，通属虗空，壅归大地。如是见精，因何所出？见觉空顽，非和非合，不应见精，无从自出。

【觧】温陵曰：阿难，下辩非一体也。若此见精，下辩非异体也。明暗相背，下辩非或同非同，或异非异也。汝更下，令详察其性真圆融，不涉诸妄也。

○(二、据理显真二：初、明悟性圆融四：初、以根均五大。)若见闻知性圆周徧，本不动摇，当知无边不动虗空，并其动摇地水火风，均名六大性真圆融，皆如来藏本无生灭。

○(二显六根真实)阿难，汝性沉沦，不悟汝之见闻觉知本如来藏。汝当观此见闻觉知，为生为灭，为同为异，为非生灭，为非同异。

【觧】孤山曰：若见、闻、知者，前于六根，广破眼见，余根并略。今类通显，示其性皆徧。闻即耳根，觉即鼻、舌、身根，知即意根。不言觉者，略也。温陵曰：为生为灭等者，生灭同异，皆因妄尘。非生非异，不离妄计。离此诸妄，即如来藏也。

○(三、明性具之理)汝曾不知，如来藏中，性见觉明，觉精明见。

○(四、明性具体用二：初、明不变似自然非自然。)清净本然，周徧法界。

○(二、明随缘似因缘非因缘三：初、明能应。)随众生心应所知量。

○(二引事验)如一见根，见周法界。听齅尝触，觉触觉知。妙德莹然，徧周法界。圆满十虗，宁有方所。

○(三、明能感)循业发现。

○(二、斥迷情无旨。)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觧】温陵曰：性见等者，亦体用相依而举。有见有觉，虽觉明之咎，而体实性见，用实觉精也。如一下，例余根也。甞触即舌根，以味合方觉，故亦名触觉。触觉，知身意根也。

【疏】天台曰：准前五大，皆先明和合，次破和合。今文亦然。先明和合，故曰见觉无知，因色空有，后文所谓由尘发知也。则明暗等，因见分析，所谓因根有相也。次破和合中，约四句推检，了不可得，所谓相见无性，同于交卢也。既破和合，复恐执非和合，故顺势破云：不应见精，无从自出。破之既竟，然后以根大均前五大，故曰若见闻知，性圆周徧，本不动摇(云云)。此中先以根大均空大，次以根大均余五大，意显二大展转，超胜于前。空则以不动无相胜，根则以有觉圆融胜。然此胜劣，亦不过随相分别，如藏言之，略无差别。故今均之，而曰性真圆融，皆如来藏本无生灭。均之已竟，然后责令开悟(云云)。既示以相融，复示以性本，故曰汝曾不知如来藏中性见、觉明、觉精、明见。性见者，性中本有之见，二卷所谓清净实相是也。明见者，性见本明，不加功用，四卷所谓性觉必明也。觉明觉精，即第八识能缘见分，二卷所明见精，首卷所指识精是也。此分明指出菩提涅盘元清净体。盖从真起妄，则全性见为觉明；即妄而真，则全觉精是明见。若准前五大，莫不以后融前，则此中亦是以识融根。第根识体同，不须和会，要直就当大，真妄和融，亦不失根识参同之意。又此具该六根，前就易可发明，故惟约见根而辩。以见准五，莫不皆然。故曰：如一见根，见周法界，听齅尝触，觉触觉知，妙德莹然，徧周法界，圆满十方，宁有方所？以此而言，六根皆妙。但众生余根迷重，惟眼耳迷轻。故那律特云：如来示我乐见照明金刚三昧。观音特云：金刚闻熏闻修三昧。岂非依此二门，易摧结惑，如来偈颂，亦自赞为金刚王宝觉乎？然此二门，犹是依前六根而入。若今根大当机，乃大势菩萨入道法门。然念佛本以意根，乃曰：我无选择，都摄六根。岂不总诸圣之权衡，括万行之纲领，弥陀、势至，徧摄群机，庐山、天台，抗折百氏乎？

○(七识大二：初、略示。)阿难！识性无源，因于六种根尘妄出。

○(二、广示二：初、引事破妄二：初、引事二：初、明能生根尘。)汝今徧观此会圣众，用目循历，其目周视，但如镜中，无别分析。

○(二明所生之识)汝识于中次第标指，此是文殊，此富楼那，此目犍连，此须菩提，此舍利弗。

○(二、征破三：初、引即离总征。)此识了知，为生于见，为生于相，为生虗空，为无所因，突然而出？

【觧】真际曰：根但照境，故如镜中。识有了别，故能标指。温陵曰：见，根也。相，境也。

○(二、牒所执别破。)阿难！若汝识性生于见中，如无明暗及与色空，四种必无，元无汝见。见性尚无，从何发识？若汝识性生于相中，不从见生，既不见明，亦不见暗，明暗不瞩，即无色空。彼相尚无，识从何发？若生于空，非相非见，非见无辩，自不能知明暗色空。非相灭缘，见闻觉知，无处安立。处此二非，空则同无，有非同物。纵发汝识，欲何分别？若无所因，突然而出，何不日中别识明月？

【觧】温陵曰：阿难下，明识性非生于见，亦非生于相也。若生下，明非生于空也。若生于空，则非是相，亦非是见。非是见，则无所辩；非是相，则无所缘。若无所缘，能缘何立？又处此非相非见之间，识体若空，则同龟毛；识体若有，非同物象。既自无体，安能有用？故曰：欲何分别？若无下，明非无因也。长水曰：日中无月，既无见月之识，应知非是无因而有也。

○(三劝详审结责)汝更细详，微细详审。见托汝睛，相推前境。可状成有，不相成无。如是识缘，因何所出。识动见澄，非和非合。闻听觉知，亦复如是。不应识缘，无从自出。

【觧】温陵曰：见托根，相托境，有出可状，无出非相，识何所从出邪？识有分别名动，见无分别名澄，识动见澄，性相隔异，见与识隔，闻知亦然，皆非和合，又非自然，是则性真圆融，不涉诸妄矣。

○(二、据理显真二：初、明悟性圆融四：初、以识均六大。)若此识心本无所从，当知了别见闻觉知，圆满湛然，性非从所。兼彼虗空地水火风，均名七大，性真圆融，皆如来藏，本无生灭。

○(二显六识真实)阿难！汝心麤浮，不悟见闻发明了知本如来藏。汝应观此六处识心，为同为异？为空为有？为非同异？为非空有？

【觧】温陵曰：若此识心，总指识大了别。见闻觉知，别指六识也。兼彼空等，总会七大，旁通万法也。既本无所从，则湛然圆徧。地等既尔，世界众生，物物皆尔。不惟地等名大，草芥尘毛，皆可名大。性真圆融，本无生灭矣。前文详辩，意皆萃此。故自根境万法，总会而旁通也。阿难下，谓识体深潜，当微细沉思，不可麤浮。观得其真，则悟其本，如来藏矣。

○(三、明性具之理)汝元不知，如来藏中，性识明知，觉明真识。

○(四、明性具体用二：初、明不变似自然非自然。)妙觉湛然，徧周法界。

○(二、明随缘似因缘非因缘二：初、明能应。)含吐十虗，宁有方所？

○(二、明能感)循业发现。

○(二、斥迷情无旨。)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觧】温陵曰：识知皆出于性明，故曰性识明知。识虽觉明之咎，其体实真，故曰觉明真识。体用不二，真妄一如，所以迭举也。

【疏】天台曰：识为妄流，未有无源之流。如曰：返流全一，六用不行，一非源乎？但如来有两语：显真则云有源，使悟其本真；破妄则云无源，使达其物虗。如曰：因于六种，根尘妄出，何有其源哉？文先明根尘，故曰：汝今徧观此会圣众，用目循历，其目周视，但如镜中无别分析。圣众，尘也；徧观，根也。即二卷所显见精，初卷所指识精，根大所指觉明。觉精乃八识中能缘见分，而交光乃指为真常。故其有云：万象对照，一念不生，即是其相。不知虽如镜中无别分析，尚属无记。欲证无生，要须见见。尔乃认道不真，以无记为不生，悞之甚也！悞之甚也！文明根尘竟，方指出六识，故曰：汝识于中次第标指(云云)。正以无标指为根，有标指为识。一堕标指，便落缘尘，无穷生死，由之而始。第一根本所明生死，第二根本所生诸缘，正在乎此。然为缘所遗，则为生死；苟能勘破，则为智断。一反一覆，岂有他法哉？四句研破中，先约有因推。根尘，即因也。离根尘而有因，即虗空相；离三而有生，即无因生。形待必然，故勘之若此。识动见澄者，下文所谓此湛非真，流急不见也。破之既竟，然后正以眼识均余五识，亦兼得会前根大人之不悟者，正以计诸法有所从来也。果能了达，则圆满湛然之性见矣。均识均根竟，然后以有情均无情(云云)，反责令开悟，可知。次示性本。中言性识、明知觉、明真识者，性识，眼识，存本位而言，即第九白净识也。明知觉，明，废本位而言，即佛之知见本觉妙明也。前六大相会，或会小以归大，会有相以归无相，会无情以归有情，会妄以归真。至此则宗无不极，理无不圆，直就当体会其异名别说而已。特言妙觉湛然，不言清净本然者，宗会不同故异，其辞义则同也。盖八识之湛非真，而性识白净，斯为真湛故也。又于此特言含吐十虗者，是亦约迷位明总别也。盖众生迷情日久，内外攸分，故一切契经，多明心为诸法之总。如曰：心如工画师，造种种五阴，一切世间中，无不从心造。若约悟位，一切诸法皆得为总。如曰：如心佛亦尔，如佛众生然，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故知清净本然，妙觉湛然，七大皆可言之，无以辞而害其意也。或谓此无随心应量者，文非无也，但是言简尔，而意则无不周。如曰含吐十虗，含即圆满十方，吐即随心应量。意谓惟识境界，虽随心应量，而念念等于十虗也。依此而入道者，则弥勒菩萨。其曰：我以谛观十方惟识，识心圆明，入圆成实，远离依他及徧计执，得无生忍。准此，则六处识心，为依他起性；惑为因缘自然，为徧计执性；性识、明知觉、明真识，为圆成实性。以是而言，则此文非不言八九，而交光乃云无，又误之甚也。又此三性，前六大皆可言之。如地、水、火、风、空、根，皆依他起性；惑为因缘自然，即徧计执性；性色等清净本然，即圆成实性。盖此经圆实，与惟识论逈别，又可见也。若论十八界、七大，皆为此经所观之境，惟惟识一境，此经独亲。然有两种观境不同：初、二两卷，明见精及观音所观耳。精则以八识为境，若今文所推识大，则以第六分别事识为境。此亦有两意：一、圆顿行人，六根触对，不起第二念，直下便了本有佛性，则惟以八识为境，圆觉所谓居一切时不起妄念是也。设使缘尘分别，则就以六识为境，推之检之，三止止之，狂心自歇，歇即菩提，圆觉所谓于诸妄心亦不息灭是也。天台大师止观中，初令依六根观于诸如来常，正同初意；复令用六识为境，正同次意。交光不明此意，而乃妄加毁訾，谓偏观六识为偏为权，不知此经两处皆令达妄即真，故得称为圆顿了义。若交光之所谓者，乃舍妄求真，又且竟以见精为无生，何异认鱼目作明珠，指山鷄为鸾凤哉？然七大文会归藏性，其意至玄，前逐文解释，犹有所未尽，余于楞严玄义中曾伸明此义，今不避繁冗，备录于此，庶令读者识其大途。问：七大之文，前四乃对空而辩，曰性色真空，性空真色等；第五空大乃对觉而辩，曰性觉真空，性空真觉；第六见大乃对觉明而辩，曰性见觉明，觉精明见；第七识大又乃对明知而辩，曰性识明知，觉明真识。如此对辩不同，其说何也？答：此由众生无始迷真觉以为根识，局内身以遗外境，对空色以分大小。如经所谓晦昧为空，空晦暗中；结暗为色，色杂妄想；想相为身聚缘，内摇趣外，奔逸昏扰；扰相以为心性，一迷为心，决定惑为色身之内。不知色身外洎山河虗空大地，咸是妙明真心中物。譬如百千澄清大海，弃之惟认一浮沤体，目为全潮，穷尽瀛渤。如来怜愍斯軰，将为指迷而即悟，故必自浅以之深。先以无边之虗空，对辩有边之四大。故往复言之，而曰性色真空，性空真色，乃至性风真空，性空真风。所以然者，地大之色，坚质而有方所者也；虗空融通，故无方所矣。水火风大，摇动而有生灭者也；虗空恒然，故无摇动矣。凡有生灭去来，则有虗空；无生灭去来，故性真圆融矣。今曰性色真空，性空真色，犹言空性色亦性空，真色亦真色之与空，本无差别。故于第五空大文中而和会云：若此虗空性圆周徧，本不动摇，当知现前地水火风，均名五大，性真圆融，皆如来藏，本无生灭。阿难，汝心昏迷，不悟四大元如来藏，当观虗空为出为入，为非出入？是则四大与空，均一常住，相虽似异，性乃元同，莫不清净本然，周徧法界。称之为大，不亦宜乎？复次，色空之常徧虽融，身境之无差未会。故又于空大文中而云性觉真空，性空真觉。所言觉者，通而言之，即根与识也。所以空觉相对而辩者，夫根识有觉知者也，虗空无觉知者也。事固如是，理实不然。故往复言之，而曰性觉真空。性空真觉，犹言觉性空亦性，觉真空亦真。空之与觉，元无殊异。故于见大文中而和会云：若见闻知性圆周徧，本不动摇，当知无边虗空，并其动摇，地水火风，均名六大，性真圆融，皆如来藏，本无生灭。斯则以根识均虗空，岂唯虗空非无情，而地水火风亦非无情。以虗空均根识，岂唯虗空常徧，而根识亦常徧也。称之为大，不亦宜乎。复次，内外既会，身境圆融。然于真妄两途，情执犹云冠履。故又于见识两大文中，而云性见觉明，觉精明见，真识明知，觉明性识。此皆全体起用，全用在体。故往复言之若此。所以古德云：约诸识门，虽一多不定，皆是体用缘起，本末相收。从本向末，寂而常用。从末向本，用而常寂。寂而常用，故静而不结。用而常寂，故动而不乱。静而不结，故真如是缘起。动而不乱，故缘起是真如。真如是缘起，故无涅盘不生死，即八九为六七。缘起是真如，故无生死不涅盘，即六七为八九。无涅盘不生死，故法界皆生死。无生死不涅盘，故法界皆涅盘(云云)。识既如是，根亦复然。岂唯六根，即向之五大，莫不体用相即。以三界唯心，一切惟识故。故于识大文中而和会云：若此识心本无所从，当知了别见闻觉知，圆满湛然，性非从所。兼彼虗空，地水火风，均名七大，性真圆融，皆如来藏，本无生灭。夫诸法真常圆会若此，称之为大，不亦宜乎。是以圣言至此，诠理既极，当机氷执，情亦泮然。

○已上如来答阿难三止之请三谛理竟。或问曰：余阅交光正脉疏，有云：此对阿难妄执，而一一会妄归真。惟摄事归理，融相入性而已。尚未及于从性起修，从理成事。是则三藏中，惟属空如来藏。而有人强以三观三谛判之者，欠研审也。与师判成三谛，何顿尔相乖乎？答曰：凡为释经，须知大体。一于此有所不通，则其失非小。今科交光此说，凡堕六种过：一、不识文势起尽过，二、以偏破圆过，三、自语相违过，四、不识性用过，五、不识经文影互过，六、破斥本宗过。第一、文势起尽者。阿难首请三法，如来答之已竟。经家方叙悟云：了然自知，获本妙心，常住不灭。然后说偈赞佛，有始有卒，则一期事毕。下文更有见道门头事者，不过希更审除微细惑耳。若如交光所云，则叙悟说偈，皆成虗说。况前三谛，文文各有起尽。此而不知，乌足以称释经教主哉？第二、以偏破圆者。如上如来详备开示，妙旨联翩，亦可谓至矣尽矣。圆顿谛理，蔑以加矣。而交光乃云：三藏中，但属空如来藏。非以偏破圆，抑全成分乎？第三、自语相违者。下文说偈赞佛，古今俱用。孤山注妙湛，赞真谛般若德等。而交光正脉，亦复承用。如其有云，良以前所示者，生佛等具，故因已悟而方见佛德也。初于尅就根性中，十翻正示，二见翻显悟，得澄清觉海，朗耀性天，浩然无际，即佛般若德也。本此(云云)。其说至详，下当引用。特不思赞佛三德，在于已悟，正是三谛，乃自语相违，前后矛盾，可谓知二五不知一十者也。第四不识经文影互者，此经之妙，妙在纲领宏恢，网目影互。如首请三法，次明常住真心，及二种根本，下去见道修道证果，横说竪说，无非发明此理。至于见道未尽，则影互修道中说，庆喜章未尽，则影互富那章说。所以清净本然，云何忽生之问，不过一欲近决七大之疑，二欲远决晦昧为空，迷己为物之疑，三欲求明禅那修进工夫，不致失错。如此种种，无非欲尽前章之义而已。至如三谛，此章虽圆，然犹未尽佛证境界，故请佛说之，以为大定之本。而交光不知此意，便谓下文别是一般主意，判作不空如来藏。不知前章约不次而次说三如来藏，后章约次而不次说三如来藏也。第五不知性用过者，交光意谓空如来藏惟属于性理，不空如来藏惟属于事用，不知性理事用各各互具三如来藏。理中三如来藏者，征心辩见以来，首卷至二卷所明者空藏也，阴入处界不空藏也，七大空不空藏也。事中三如来藏者，因明立所去三种相续，但明得众生不空藏中随染功能，而随净功能尚未能及，岂可将此尽判为不空如来藏乎。若约如来自证境界，则随净三种如来藏功能一时圆现，俱非俱即等文是也。而交光不知此意，但取一分随染功能而判为不空如来藏，岂能尽此经之妙旨哉。第六破斥本宗者，观交光所说本无宗绪，第其好用贤首宗文，则知宗贤首处多，而贤首宗乘极圆者四种法界。交光释七大有云：前之四科方一一镕归于理，未言俱周法界，故惟是理事无碍。今七大总摄上阴等诸事，而言其一一俱周法界，所以为事事无碍法界。果如所释，则此文理无不圆，乃云惟属于空，未涉三谛，岂贤首四种法界但及天台一真谛耶。盖交光用情往往卤莾，不顾前后，遂致操戈入室也如此。

○(二、闻法领悟以发圆心二：初、经家叙益二：初、叙获本妙心二：初、略叙悟由。)尔时阿难及诸大众，蒙佛如来微妙开示，身心荡然，得无罣碍。

○(二、广明证相四：初、悟心广大益。)是诸大众，各各自知心徧十方，见十方空，如观手中所持叶物。

○(二、了物咸真益)一切世间，诸所有物。皆即菩提，妙明元心。心精徧圆，含裹十方。

○(三反顾遗身益)反观父母所生之身，犹彼十方虗空之中，吹一微尘，若存若亡。如湛巨海，流一浮沤，起灭无从。

○(四妙获元心益)了然自知，获本妙心，常住不灭。

○(二叙外敬内悦)礼佛合掌，得未曾有。于如来前，说偈赞佛。

【觧】温陵曰：自初决择心见，终至徧入七大，多方发明，使悟器界万法，当体全真，本如来藏，是谓微妙开示也。既悟器界，性真圆融，故身心荡然，得无罣碍。悟妙觉湛然，周徧法界，故各各自知，心徧十方也。孤山曰：各各自知，即能觉之智也。心徧十方，即所觉之理也。常住真心，徧融十界，故曰十方。天台智者释法华经：深达罪福相，徧照于十方。亦云十方，即十界也。见十方空，谓十界循业发现之空也。迷妄有空，比真为小，故以掌叶为喻。一切世间等，谓依空立世界也，即十界循业发现依正之法耳。皆即菩提等，谓十方虗空，十界依正，一法叵得，皆我真心。含裹十方者，即此真心具足十界，而非断灭。观此文者，岂疑无情有性，无情作佛之说耶？反观下，阿难大众自观己界正报之身也。虗空巨海，以况心精。微尘浮沤，以况己质。理即事故，若尘存而沤起。事即理故，若尘亡而沤灭。事理不二，故曰无从。获本妙心等，得分真智，知本觉理，得未曾有，谓得圆顿之解也。

【疏】天台曰：获本妙心，常住不灭者，前佛告阿难：一切众生，从无始来，生死相续，皆由不知常住真心，性净明体，用诸妄想。此想不真，故有轮转。故自首卷来，无非约常住真心以开圆解，开解既竟，当机圆悟。故此结云获本妙心，常住不灭。然前云不知，今则云知，迷悟二相，了然可别。第此常心，体是法界，法尔具足诸法，诸法法尔性本无生。故先叙悟心广大，次叙了物咸真。又此叙悟，全是翻迷。向则妄认四大为自身相，六尘缘影为自心相，如着弊絮荆棘中行，触处罣碍。今蒙佛示，了达身无身相即是法身，心无心相即是常心，故身心荡然，得无罣碍。此略叙悟由也。下广明悟相，不出身心二相。初悟心广大，翻前一迷为心决定，惑为色身之内，视空大而身小，身大而心小；今则各各自知心徧十方，见十方空，如观手中所持叶物，翻前心外有法，能所历然；今则悟知一切世间诸所有物，皆即菩提妙明元心，翻前身内有心，色大我小，实有我住世间，撑天柱地，作一代仪表，贪生者则欣存而厌亡，患世者则碍起而碍灭；今则了知心精徧圆，含裹十方，反观父母所生之身，犹彼十方虗空之中吹一微尘，若存若亡，如湛巨海流一浮沤，起灭无从，了然自知获本妙心，常住不灭。其超悟有若此之胜，此恩此德，大莫与京，故礼佛合掌，得未曾有，于如来前说偈赞佛，叹人叹法，述证发愿，请加庶几，以伸报恩之心也。

○(二、阿难偈赞二：初、赞叹述益二：初、赞圆常人法二：初、赞能说人，二、赞所说法。)妙湛总持不动尊。

○首楞严王世希有。

【觧】孤山曰：妙湛赞真谛，般若德也。总持赞俗谛，解脱德也。不动赞中谛，法身德也。又即三而一，故曰妙湛。即一而三，故曰总持。非三非一，故曰不动。尊者，十号之一也。由证此三，号世中尊。首楞严，大定之总名，此云事究竟也。冥三德之理，故曰究竟。别而往目，即奢摩他等三焉。阿难以别名而请，今举总名而叹，以显圆定三一无碍也。出徧小上，喻之以王。是则行从理而得名，教从行而立称。教行理三，悉号楞严。今正举能诠以叹也。如来在世所说经中，最为殊胜，故曰世希有也。

【疏】天台曰：孤山言妙湛赞真谛般若德者，此明当机领首卷至二卷，约见性显，湛然清净，是真谛理，于佛所证，为般若德。总持赞俗谛解脱德者，领二卷，将欲敷演大陀罗尼，微密观照，总持万法，是俗谛理，于佛所证，为解脱德。不动赞中谛法身德者，领三卷，中道了义，无戏论法，七大性，色真空等，清净本然，周徧法界，是中谛理，于佛所证，为法身德。由佛所诠，转以利人，我今得闻，随闻获证。故知阿难赞佛全是赞法，赞人全是赞己。盖非深悟法要而莫能知佛，非自真证而莫能知人，说偈赞佛，其来有自也。然则阿难虽曰圆证，据下所叙，但获法身。第法不孤运，举一全该，矧曰销我亿劫颠倒想，非解脱而何哉？能销能获，非般若而何哉？初心尚须圆照，深位弥彰顿具，故知当机一获法身，祕藏之理圆备，楞严、大定圆成矣。矧此经所宗者祕藏，先悟法身之理，次起般若之修，后圆解脱之证。故前说三性，乃法身中三；次立三修，乃般若中三；后证三果，乃解脱中三。举一即三，言三即一，圆融三德，分明在兹。交光正脉疏释此一节，全用孤山引毕，乃云：惟应赞佛三德，加三谛助明而已。中谛即第一义谛，仍当补即一而三方完。又此因感前开示，而赞意应与开示相关。良以前所示者，生佛等具，故因已悟而方见佛德也。初于尅就根性中，十翻正示，二见翻显。悟得澄清觉海，朗耀性天，浩然无际，即佛般若德也。本此故以妙湛赞之。次于会通四科中，万相融摄，总别发挥。悟得诸相皆性，万物一心，森然毕具，即佛解脱德也。本此故以总持赞之。后于圆彰七大中，合会大性，均显徧周。悟得根根尘尘，俱满法界，悉无起灭，各不往来，俱然交彻，即佛法身德也。本此故以不动赞之。三一交互及尊字如前。然三德是所证，尊即能证之人。交光此说，其义甚正。只须将此旨以消前后文义，则三谛三止，性中影修，如指诸掌。而乃自相矫拂，以乱大猷，亦独何哉。余三复读之，为之惋惜。不敢以人废言，故备录之。亦以见天理公心，自然发现，有不可掩者如此。

○(二、述浅深所证)销我亿劫颠倒想，不历僧只获法身。

【觧】孤山曰：亿劫颠倒想，即无始无明也。不历僧只者，若婆沙论明三阿僧只劫修六度行，百劫种相好因，然后获五分法身。乃至如唯识云：地前历一僧只，初地至七地，满二僧只，八地至等觉，是三僧只，然后获究竟法身。此皆方便之谈，时长行远。今云不历，即同法华八岁龙女，南方作佛；华严发心，便成正觉。胎经云：凡夫贤圣人，平等无高下，唯在心垢灭，取证如反掌。资中曰：由前广破人法二执，故此分见如来藏心也。又解：或是诸佛神力示现，暂令得见。如华严中金刚藏说：十地境界，恐有不信，即入三昧，以神通力，摄诸大众，皆入身中。菩萨既尔，佛亦如是。不尔，何故阿难向后方得二果邪？长水曰：据此经文，且叙解悟。如云：各各自知，心徧十方。知即解也。叙虽论解，不无证悟，以随人入位，浅深不同故。吴兴曰：此文疑论者久矣，而多所未决，今试以愚情辩之。且经家叙云：尔时，阿难及诸大众蒙佛开示，身心荡然等。是则说偈领悟，非述一人，而释者竞以阿难一人为妨者，不亦局哉？当知若约解证言之，必属于证，以知为解，无的可凭。如云正徧知者，岂曰解乎？须据偈中不历僧只获法身义，验前知字，实顿证之智也。若释销我之言，应有二义：一者、且指诸菩萨及利根二乘等人为我，阿难虽在众中，未同其证，盖从多分得证者称之也。二者、设是阿难自称为我，已同其证，斯亦无妨。下文所得二果，不可以小乘实证为比及乎？喻以旅人请入华屋，乃为钝根者发起行相耳。大权引物，唯变是宜，或曰不然，余不知其然也。

【疏】天台曰：据阿难，迹上言之，犹在初果；下文叙益，方证三果。今顿获法身，地位浅深，余不得而知也。余所知者，此经圆顿被圆顿机，机虽圆顿，不无浅深，矧解、行、证三，厥悟相齐，故得以天台六即判之，则众生圆具法身、名字圆解法身、干慧圆观法身、七信相似法身、初住去分证法身、妙觉究竟法身。盖非前前解，无后后修；非前前修，亦无后后证。要使名字圆人所悟，与佛齐肩，斯可与论道。其若不然，何异以生灭之本为因，以求不生不灭之果者乎？前经云：则汝法身同于断灭，其谁修证无生法忍？意在乎此。倒想古人作根本无明，交光作疑异分别，根本无明非证不销，疑异分别圆解即尽。二说俱偏，余则双收，更益之以圆行，正阿难尊者今日之事。盖尊者既圆解法身，则向之疑异分别圆销，而即闻即行即证，则根本枝末种种颠倒亦与之俱尽。以初果人早见真谛，今获圆闻，岂不超见圆融三谛之法身耶？又复应知，倒想与法身，如水火之不与同器。倒想现则法身隐，法身现则倒想灭。一虗一实，惑理自不同年；一去一留，主客岂容同住？且圆人所悟，华处全空，目本清净无翳，晴空妙境依然。或疑名字位人与佛悬远，下凡小类岂可言获法身？不知人虽有异，妙性玄同。迷之虽果践三只，犹纡疑悔；悟之虽因居六道，已预法流。论见量不无广狭之殊，观见性岂有圣凡之异？然须证验精明，不许纤毫有隔。非收之则易，拣之实难乎？

○(二、誓愿请加二：初、正明发愿请加二：初、愿得果利生二：初、陈愿报恩。)愿今得果成宝王，还度如是恒沙众，将此深心奉尘刹，是则名为报佛恩。

○(二、先入秽国)伏请世尊为证明，五浊恶世誓先入，如一众生未成佛，终不于此取泥洹。

【觧】孤山曰：前获法身，乃是初住分果。今愿成正觉，极果也。此即佛道誓成，以摄法门誓学，由学法门而得果故。还度下，即众生誓度，以摄烦恼誓断，由断烦恼方度生故。以此愿心，归奉尘刹如来，是报我佛微妙开示之恩也。温陵曰：愿得圣果，智心也。还度多众，悲心也。智悲双运，广大无尽，即所谓深心也。誓入五浊，不取涅盘，即深心之効也。凭此报恩，故请佛为证也。天如补注曰：泥洹云灭度，而有二义：一、声闻泥洹，灭见思烦恼，度分段生死，证偏空之理。理既偏矣，空不能有，故身土皆亡。此方便之说也。二、诸佛泥洹，灭无明烦恼，度变易生死，证中道之理。理既中矣，非空非有，应化无穷。此了义之说也。今云不取泥洹，特不入涅盘耳。

【疏】天台曰：前阿难尊者，缘佛相好，发心出家，所依之境，狭而不周，事而非理，正而不真，惟自利而不利人。今闻前法，悟不思议境，故所发心，不惟自利兼人，亦且广大真正，虽权乘菩萨所不能及，可谓真正发菩提也。但发心位次不同，如肇法师云：发僧那于始心，终大悲于赴难。此名字发心也。仁王云：十善菩萨发大心，长别三界苦轮海。此相似发心也。华严云：初发心时，便成正觉。此分真发心也。据迹则阿难位居相似，论本则位当初住。次陈报恩中，窃原偈赞，其辞虽众，一以报恩为之本。盖圆闻深法，已获深悟，大感深恩，非浅心之所能报。故欲报深恩，莫若深心；欲创深心，莫如深愿。先陈愿而后述心，其意在此。是以先赞能说之人，次赞所说之法，又次赞妙法功能，展转相因，厥进有序。即下，先入秽土，请获速证，誓心无动，亦莫非深心报恩之事也。

○(二、请获速证)大雄大力大慈悲，希更审除微细惑，令我早登无上觉，于十方界坐道场。

○(二、况显誓心无动)舜若多性可销亡，烁迦罗心无动转。

【觧】孤山曰：请更开导，除我细惑者。以今始入初住，尚有微细无明故。温陵曰：舜若多，此云空。烁迦罗，云坚固。谓空性无体，尚可销亡。我心坚固，终无动转。此依首楞定力，结前愿心，自誓究竟，毕无退堕。愿心如此，然后圣果可期，佛恩可报也。

【觧】桐洲集注曰：前明三德之体，故云妙湛等。此明三德之用，故云大雄等。涅盘云：佛性雄猛。故知大雄是法身之用。又云：是诸声闻无有慧力。故知大力是般若之用。又云：慈即解脱。故知大慈是解脱之用。既曰理显，智极断圆，乃能无谋而化。故今请更开导，除我细惑。天台　　曰：细惑，古人亦作根本微细，无明交光。只作疑惑微细看，谓下云何忽生之。答：皆除细惑。余谓应该解、行、证三，不得率尔草草也。

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卷第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