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卷第三文句

唐天竺沙门般剌密谛　译经

明菩萨沙弥古吴智旭　文句

明菩萨比丘温陵道昉　参订

二、明六入性二：初、总征；二、别释。

今初。

复次，阿难！云何六入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梵云钵罗吠奢，此云入，亦云处。根境二法，俱名为入。今但指六根，然不曰根而曰入，正取吸尘为义。凡夫入三界六尘，二乘入于真谛，菩萨入于俗谛，佛入中谛，皆名为入。此是因缘所生法，即空即假即中，故云本藏性也。

二、别释六：初、明眼入即藏性(至)六、明意入即藏性。

今初。

阿难，即彼目睛瞪发劳者，兼目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因于明暗二种妄尘，发见居中，吸此尘象，名为见性。此见离彼明暗二尘，毕竟无体。如是，阿难，当知是见，非明暗来，非于根出，不于空生。何以故？若从明来，暗即随灭，应非见暗；若从暗来，明即随灭，应无见明；若从根生，必无明暗。如是见精，本无自性。若于空出，前瞩尘象，归当见根。又空自观，何关汝入？是故当知，眼入虗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此六入文，一一亦有四节。今从初至名为见性，是明因缘所生法，即总示中所谓浮尘诸幻化相也。次从此见离彼至何关汝入，是明因缘即空，即总示中所谓当处出生，随处灭尽，性真常中，求于去来、迷悟、生死，了无所得也。三、是故当知眼入虗妄，是明因缘假名，即总示中所谓因缘和合，虗妄有生，因缘别离，虗妄名灭，幻妄称相也。四、本非因缘非自然性，是明因缘即中，即总示中所谓其性真为妙觉，明体本如来藏等也。下比准此例知。初文即彼目睛瞪发劳者，承上色阴初文言之。兼目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者，人知瞪是目之劳相，而不知此清净目即是菩提之劳相也。盖上文借清净目以喻菩提，此则直指菩提本非目入，但是依菩提真起目入妄，不可唤目入妄作菩提真。譬如依目起劳，不可唤劳作目。前云见见之时，见非是见，正谓此耳。因于明暗二种妄尘发见居中，吸此尘象名为见性者，正显目入是因缘所生法也。第四卷云：由明暗等二种相形，于妙圆中，黏湛发见，见精映色，结色成根，根元目为清净四大，因名眼体。如蒲萄朵浮根，四尘流逸奔色，即是此文注脚。须知明暗二尘，已属空华无性，况由此所发妄见，及所结浮胜二根，岂有实性可得？所云发见居中者，不过随情说耳。次文先直明其离尘无体，次检责其性本无生，无体无生，则因缘即空。三文意显说有眼入，不过是幻妄称相，若非幻妄，何故众生洞视，不过分寸？那律观于大千，菩萨见百千界，惟佛穷尽十方，靡所不瞩，于此无差别性之中，有此种种差别耶？四文明其本即非因缘非自然之如来藏性，故空假二义，俱得成也。惟其眼入，即空假中，故阿那律陀悟之，名为乐见照明金刚三昧。问曰：经文非明暗来等，旧皆用自他四性配释，今何不用？答曰：中论四性，推检无生，实与此经妙合。但经文显示无生，已甚分明，何必更添名相？

二、明耳入即藏性。

阿难，譬如有人以两手指急塞其耳，耳根劳故头中作声，兼耳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因于动静二种妄尘发闻居中，吸此尘象名听闻性，此闻离彼动静二尘毕竟无体。如是，阿难，当知是闻非动静来，非于根出，不于空生。何以故？若从静来，动则随灭，应非闻动；若从动来，静即随灭，应无觉静；若从根生，必无动静，如是闻体本无自性。若于空出，有闻成性，即非虗空。又空自闻，何关汝入？是故当知，耳入虗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分文为四，准上可知。初文亦云瞪发劳相者，若从字便，此文应云塞发劳相，下文应云畜发劳相等。今从义便，故皆用瞪字：一者、为显真如不守自性，妄为明觉，喻之以瞪，其法易明；二者、正显无明一动，六根遂成，语不顿彰，起非先后故也。文皆易知，惟其耳入即空、假、中，故观音悟之，名为耳门圆照三昧。

三、明鼻入即藏性。

阿难，譬如有人急畜其鼻，畜久成劳，则于鼻中闻有冷触，因触分别通塞虗实；如是乃至诸香臭气兼鼻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因于通塞二种妄尘，发闻居中，吸此尘象，名齅闻性。此闻离彼通塞二尘，毕竟无体。当知是闻非通塞来，非于根出，不于空生。何以故？若从通来，塞则闻灭，云何知塞？如因塞有，通则无闻，云何发明香臭等触？若从根生，必无通塞，如是闻机本无自性。若从空出，是闻自当回齅汝鼻，空自有闻，何关汝入？是故当知，鼻入虗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文义可知。惟其鼻入即空假中，故周利盘特迦依此调心，豁然得大无碍也。

四、明舌入即藏性。

阿难，譬如有人以舌䑛吻，熟䑛令劳。其人若病则有苦味，无病之人微有甜触。由甜与苦显此舌根，不动之时淡性常在。兼舌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因甜、苦、淡二种妄尘发知居中，吸此尘象名知味性。此知味性离彼甜、苦及淡二尘，毕竟无体。如是，阿难，当知如是甞苦、淡知，非甜、苦来，非因淡有，又非根出，不于空生。何以故？若甜、苦来，淡则知灭，云何知淡？若从淡出，甜即知亡，复云何知甜、苦二相？若从舌生，必无甜、淡及与苦尘，斯知味根本无自性。若于空出，虗空自味非汝口知，又空自知，何关汝入？是故当知，舌入虗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初文因甜苦淡二种妄尘者，略举甜苦，摄余酸辛咸等共为一种，淡自为一种也。次文虗空自味非汝口知者，犹言非汝口中所知之味也。方与下二句各成一意，余文可知。惟其舌入即空假中，故憍梵钵提悟之，名为一味清净心地法门。

五、明身入即藏性。

阿难，譬如有人以一冷手触于热手，若冷势多，热者从冷；若热功胜，冷者成热。如是以此合觉之触，显于离知。涉势若成，因于劳触，兼身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因于离合二种妄尘，发觉居中，吸此尘象，名知觉性。此知觉体，离彼离合、违顺二尘，毕竟无体。如是，阿难，当知是觉，非离合来，非违顺有，不于根出，又非空生。何以故？若合时来，离当已灭，云何觉离？违顺二相亦复如是。若从根出，必无离合、违顺四相，则汝身知元无自性，必于空出，空自知觉，何关汝入？是故当知，身入虗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初文合觉之触显于离知者，谓因合时有觉之触，显于离时亦有身知也。涉势若成因于劳触者，若字训作顺字，谓冷热相涉之势，顺其胜劣而成，皆因二手相触之劳相也。次文离合违顺二尘者，离为一尘，合中违顺二相总名一尘。下云四相，不过随意开合说耳。余文可知。惟其身入即空假中，故毕陵伽婆蹉悟之，名为纯觉遗身。

六、明意入即藏性。

阿难，譬如有人劳倦则眠，睡熟便寤，览尘斯忆，失忆为妄，是其颠倒生住异灭，吸习中归不相逾越，称意知根兼意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因于生灭二种妄尘，集知居中吸撮内尘，见闻逆流流不及地，名觉知性。此觉知性离彼寤寐，生灭二尘毕竟无体。如是，阿难，当知如是觉知之根，非寤寐来，非生灭有，不于根出，亦非空生。何以故？若从寤来，寐即随灭，将何为寐？必生时有，灭即同无，令谁受灭？若从灭有，生即灭无，谁知生者？若从根出，寤寐二相随身开合，离斯二体，此觉知者同于空华，毕竟无性。若从空生，自是空知，何关汝入？是故当知，意入虗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初文眠、寤、忆、忘，各有生、住、异、灭四相。初眠为生，正眠为住；将寐为异，已寤为灭。初寤为生，正寤为住；劳倦为异，眠去为灭。初忆为生，正忆为住；将忘为异，忘竟为灭。初忘为生，正忘为住；欲忆为异，忆成为灭。如此生、住、异、灭，总名颠倒。无始习气刹那不停，如浪逐浪，后不至前。前七转识之相，类皆若此。今意知根，通则八识心王、五十一种心所摄无不尽，别则独取第七末那恒审思量为体相者以当其名，兼摄第八阿赖耶识，以七、八二识不相离故。下文以思量兼了，别性并举，正谓此也。人知眠、寤、忆、忘为意劳相，而不知此意知根即是菩提劳相。盖此意知别无自体，不过因于生、灭妄尘黏湛发知，知精映法，揽法成根而已。前云生、住、异、灭，此云生、灭二尘者，麤而言之，生即摄住，灭即摄异；细而言之，生、灭二尘各具生、住、异、灭四相。生四相者，欲生为生，正生为住，生已为异，未生为灭；灭四相者，欲灭为生，正灭为住，灭已为异，未灭为灭也。集知居中者，圆觉所谓妄有缘气，于中积聚，假名为心。意识为见闻顺流，缘于外尘；独头意识为见闻逆流，缘于内尘。流不及地，名觉知性者，谓独头意识但能依于意根而缘内尘，终不能反缘其根，如眼有见，不能观眼，此反缘不及之地，名为觉知性也。次文寤寐生灭二尘者，寤寐各有生灭，总称二也。令谁受灭，犹云令谁知灭；生即灭无，犹云生即知随，灭相俱无。若从根出者，指肉团浮尘根也。肉团寤寐二相，不过随身开合，寤则如莲华开，寐则如莲华合，离斯寤寐二体，别觅觉知体性，毫不可得，云何可说是从根生？余文可知。惟其意入即空、假、中，故须菩提悟之，顿入如来宝明空海。

三、明十二处性二：初、总征；二、别释。

今初。

复次，阿难！云何十二处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处者，方隅处所。指眼耳等为内六处，指色声等为外六处。凡夫以三界依正为处，二乘以方便依正为处，菩萨以实报依正为处，佛以常寂光土依正为处。处无实法，即空假中，故曰本藏性也。此中破妄显真，惟眼色耳声各各二法对破，余皆专破外尘。以内六处前已破显，今意正在破外六尘故也。

二、别释六：初、明色与见即藏性(至)六、明意与法即藏性。

今初。

阿难，汝且观此只陀树林及诸泉池。于意云何？此等为是色生眼见？眼生色相？阿难，若复眼根生色相者，见空非色，色性应销，销则显发一切都无；色相既无，谁明空质？空亦如是。若复色尘生眼见者，观空非色，见即销亡；亡则都无，谁明空色？是故当知，见与色空俱无处所，即色与见二处虗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此中诸文亦各四节。初云观此树林泉池者，由汝观故方知林泉，由林泉故方显汝观。此正举出因缘所生之法，即总示中所谓一切浮尘诸幻化相也。次从于意云何至谁明空色，正显因缘即空。三从是故当知至二处虗妄，显因缘假名。四本非因缘非自然性，显因缘即中。以对总示中文，如前可知。次文先双征，次双破。破眼根生色相云见空非色色性应销者，既许色尘从眼生，必许空尘亦从眼生。是色以眼为性，空亦以眼为性。今见空之时既非是色，则空性已起，色性应销。以空色二性相反，不容并立故也。然设许色性销亡，则便一切都无。既无色相，亦何能显明空质？以空色二法又必相待故也。空亦如是者，见色非空，空性应塞，塞则显发一切都实。空相既无，谁明色质也？次破色尘生眼见云见空非色见即销亡者，既许见从色生，则以色为见性。观空之时既非是色，见性即应与色并销。然见性既亡，则便一总都无，又谁明此空色耶？见从空生，例此可知，故不复设。第三文中意显十界见与色空俱无实处，不过幻妄称相。第四正显惟是随缘不变，不变随缘之藏性也。惟其色处即空假中，故优波尼沙陀悟之。尘色既尽，妙色密圆。

二、明听与声即藏性。

阿难，汝更听此只陀园中，食办击鼓，众集撞钟，钟鼓音声前后相续。于意云何？此等为是声来耳边？耳往声处？阿难，若复此声来于耳边，如我乞食室罗筏城，在只陀林则无有我。此声必来阿难耳处，目连、迦叶应不俱闻，何况其中一千二百五十沙门，一闻钟声同来食处？若复汝耳往彼声边，如我归住只陀林中，在室罗城则无有我。汝闻鼓声，其耳已往击鼓之处，钟声齐出应不俱闻，何况其中象马牛羊种种音响？若无来往亦复无闻。是故当知，听与音声俱无处所，即听与声二处虗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此中第二推破之文，与前后诸文不同，另为一局。当知佛语巧妙，大有所关。今为出其言外之旨，略有二意：一者诸文彼此互彰意，二者密显此方教体意。初意者，若取前章法式以破耳声，应云：此等为是耳生声相，声生耳闻？若复耳根生声相者，闻静非声，声性应销，销则显发一切都无。声相既无，谁明静相？静亦如是。若复声相生耳闻者，听静非声，闻即销亡，亡则都无，谁知动静？若取后章法式以破声尘，应云：此声为复生于汝耳，生于钟鼓，为生于空？若复此声生于汝耳，称耳所生，应从耳出，耳非钟鼓，云何耳中有钟鼓声？称汝闻声，当于耳入，耳中出声，说闻非义。若生于空，空性常恒，声应常在，何藉他人击鼓撞钟？若生钟鼓，钟鼓常在，应常出声，何须撞击？若生于桴，应是桴声，非钟鼓声。又桴亦常在，声应常出。若生于手，亦如桴破。若生撞击，今除钟、鼓、桴、手、虗空诸相之外，安得别有撞击体相？体相尚无，声从何出？是谓以彼彰此也。又取此章法式以破色见，应云：此等为是色来眼边，眼往色处？若复此色来眼边者，此色已来阿难眼处，目连、迦叶应不俱见，何况一千二百五十沙门举眼同见？若复汝目往彼色边，仰观日时，汝目已往日处，其余诸色应皆不见。又取此章法式以破香闻，应云：此等为是香来鼻边，鼻往香处？若复此香来汝鼻边，目连、迦叶应不俱闻；若复汝鼻往彼香处，忽有臭气，亦应不闻。是谓以此彰彼也。说此意者，谓治众生无量戏论习气，法应尔故。次意者，秪一钟声，圆应一切而无匮，陈那所谓妙音密圆；秪一耳根，圆闻一切而无杂，观音所谓圆照三昧。故曰：此方真教体，清净在音闻也。或谓此是破妄不可，约真心反难，恐塞悟门。此大不然。佛之破妄，元为显真，倘于此处瞥悟，正畅如来说法本怀耳。若无来往，亦复无闻者，谓若计音闻各有实处，而无往来，则又不成闻矣。惟其声处即空、假、中，故憍陈那于此悟明四种四谛，具如下文所明。

三、明齅与香即藏性

阿难，汝又齅此炉中旃檀，此香若复然于一铢，室罗筏城四十里内同时闻气。于意云何？此香为复生旃檀木？生于汝鼻？为生于空？阿难，若复此香生于汝鼻，称鼻所生当从鼻出，鼻非旃檀，云何鼻中有旃檀气？称汝闻香当于鼻入，鼻中出香说闻非义。若生于空，空性常恒，香应常在，何藉炉中爇此枯木？若生于木，则此香质因爇成烟。若鼻得闻合蒙烟气，其烟腾空未及遥远，四十里内云何已闻？是故当知，香鼻与闻俱无处所，即齅与香二处虗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第二、文破若生于木，有纵有夺。初云：则此香质因爇成烟，若鼻得闻，合蒙烟气，乃顺凡情而纵许之。次云：其烟腾空，未及遥远，四十里内云何已闻？乃以现量而夺破之。盖凡情不了一切惟心香性，即如来藏不过循业发现，而妄计香木有殊胜力，故以鼻不蒙烟，破其不从木生，亦是另为一局。若据常式，应云：若生于木，则木常应发香，何藉火爇然后闻气？若生于火，火应自香，何须香木？又离枯木，火尚无体，云何发香？余皆可知。惟其香处即空、假、中，故香严童子悟之，妙香密圆。

四、明甞与味，即藏性。

阿难，汝甞二时众中持钵，其间或遇酥酪醍醐，名为上味。于意云何？此味为复生于空中？生于舌中？为生食中？阿难，若复此味生于汝舌，在汝口中秪有一舌，其舌尔时已成酥味，遇黑石蜜应不推移；若不变移，不名知味；若变移者，舌非多体，云何多味一舌之知？若生于食，食非有识，云何自知？又食自知，初同他食，何预于汝名味之知？若生于空，汝噉虗空，当作何味？必其虗空若作咸味，既咸汝舌，亦咸汝舌，则此界人同于海鱼，既常受咸，了不知淡；若不识淡，亦不觉咸，必无所知，云何名味？是故当知，味舌与甞俱无处所，即甞与味二俱虗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文皆可知。惟其味处，即空假中。故药王药上悟之，位登菩萨。

五，明身与触即藏性。

阿难！汝甞晨朝以手摩头。于意云何？此摩所知，谁为能触？能为在手？为复在头？若在于手，头则无知，云何成触？若在于头，手则无用，云何名触？若各各有，则汝阿难应有二身。若头与手一触所生，则手与头当为一体。若一体者，触则无成。若二体者，触谁为在？在能非所、在所非能，不应虗空与汝成触。是故当知，觉触与身俱无处所，即身与触二俱虗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此之触尘，较色声香味四尘，虗妄是一，相貌不同。必由能知，方显所触。以其身未触时，仅名色法故也。此中第二破妄，亦异常式。若据常式，应云：此痛为复因于棒生？因于身生？因虗空生？若因棒生，棒则自痛，何预汝身？若因身生，何须待棒？若因空生，空性常恒，痛应常在。又空自痛，身何所知？又计身棒合生者，以身倚棒，即应有痛，何须待打？若离生者，离无所触，云何痛生？乃至若从打生，除却人手，棒及虗空，并汝身相，打何体相？打尚无体，云何生痛？今不用此破法，别就一身，能所互夺，倍为亲切。言谁为能触者，此以有知为能触，无知之物为所触也。故能在于手，则头便无知。如木石之但为所触，不复成能。若能在于头，则手便无用。亦如木石但为所触，不复名能。若头与手，各各有一能知触者，则成二知，应有二身。若头与手，一触所生，犹言共一知触之体。既惟一触，则头手无二。若头手无二，触便无成。以二物相合，方有触故。若头与手，既是二体，则此触尘，毕竟安在？在能则不在所，在所则不在能。身中求于触处，了不可得。不应虗空与汝成触也。能所二句，交合头手二事。若以头为能者，触在头则不在手，在手则不在头。若以手为能者，触在手则不在头，在头则不在手。余文可知。惟其触处，即空假中。故䟦陀婆罗悟之，妙触宣明。

六，明意与法即藏性。

阿难，汝常意中所缘善、恶、无记三性生成法则，此法为复即心所生？为当离心别有方所？阿难，若即心者，法则非尘、非心所缘，云何成处？若离于心别有方所，则法自性为知、非知？知则名心，异汝非尘，同他心量。即汝即心，云何汝心更二于汝？若非知者，此尘既非色、声、香、味，离合泠暖及虗空相，当于何在？今于色空都无表示，不应人间更有空外，心非所缘，处从谁立？是故当知，法则与心俱无处所，则意与法二俱虗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初文云意中所缘者，法名内尘，秪是前五尘之生灭影事，于世谛中亦无别体故也。分别法性则有三种：一、是善性，通漏、无漏、人天十善、色无色定，名有漏善；四圣法界所有戒、定、慧等，名无漏善。二、是恶性，通界内外，见思相应种种诸业，名界内恶；尘沙无明相应种种诸业，名界外恶。除此二性，于善恶法无可记别，名无记性。言生成法则者，由意缘善，生成善法轨则；由意缘恶，生成恶法轨则；意缘无记，生成无记法之轨则。则亦训法，轨持为义，轨生物解，令人知是善、恶、无记法，任持自性，善、恶、无记三法性不可改。此正明因缘生法，所谓一切浮尘诸幻化相也。次文总立即心、离心二种难端，然后别破。初破此法，若即心者，法则不名为尘，非是心之所缘，云何成于外处？次破离心别有方所。再立二案，谓法自性为有知耶？非有知耶？先破有知，总以一句定其名义，别以异汝、即汝而双破之。谓法既有知，则名为心。且此离心有知之法，为异汝耶？为即汝耶？若异于汝，则非是尘，乃同他人心量。若即是汝，则即汝心，云何汝心更二于汝，而曰离心别有方所？此破离心有知已竟。次破离心法尘。若无知者，既非前五尘及虗空相，更有何物名为法尘？今于五尘、虗空都无表示，不应更在虗空之外。空非有外，义决不成。设许空外，则亦非心所缘境界，而不可立为处矣。余文可知。惟其法处即空、假、中，故摩诃迦叶悟之，妙法开明，销灭诸漏。

四、明十八界性二：初、总征；二、别释。

今初。

复次，阿难！云何十八界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界者因义，根尘为缘，而生于识，说名为界。又种族义，根尘识三，各有种子，各为族类。又界限义，内根外尘，中间名识。此中正意，惟破界妄，而显识性，以根尘二种，先已破显故也。十法界染净诸识，俱无实界可得，一一即空假中，故云本藏性也。

二、别释六：初、明眼识界即藏性(至)六、明意识界即藏性。

今初。

阿难，如汝所明，眼色为缘生于眼识，此识为复因眼所生以眼为界？因色所生以色为界？阿难，若因眼生，既无色空无可分别，纵有汝识，欲将何用？汝见又非青黄赤白，无所表示，从何立界？若因色生，空无色时汝识应灭，云何识知是虗空性？若色变时，汝亦识其色相迁变，汝识不迁，界从何立？从变则变，界相自无，不变则恒。既从色生，应不识知虗空所在。若兼二种眼色共生，合则中离，离则两合，体性杂乱，云何成界？是故当知，眼色为缘生眼识界，三处都无，则眼与色及色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此中诸文，准上亦各四节。从初至生于眼识，即举正因缘境。次从此识为复至云何成界，明其即空。三从是故当知至三处都无，明其惟是假名。四则眼与色至终，明其即中。以对总示文义，如前可知。初文言如汝所明者，与即是夺。以此因缘生法，义关四教。阿难所明，不过是藏教中法有我无意耳。尚不知因缘即空，况假中耶？下文乃正破其法执，而会归藏性也。次文征中，但立眼生色生二案。破中兼破共生。初破眼生可知。次破色生者，若汝识因色生，则空无色时，汝识应随色灭。汝识既灭，云何识知是虗空性？若色变时，汝亦识其色相，迁变则色自变。而汝识不变，界从何立？若谓识从色变，则识已受变，界相自无。若识从色生，而又不变，则恒应识色，应不识知虗空所在矣。次破共生者，若识是眼色二种之所共生，则果必宜似因。一分从眼生者，则是有知。一分从色生者，则应无知。故眼色合时，汝识乃一分有知，一分无知，而中离。正当眼色离时，汝识当一分归眼，一分归色，而两合。如此则体性杂乱，云何成界耶？当知眼识无生明矣。第三文中，意显九界眼识，及佛界成所作智，皆是不变随缘，假说为界。实则十法界之三处，都无体性，不过假名而已。第四文中，结显眼色识三，一一本是随缘不变，不变随缘之藏性也。惟其眼识即空假中，故舍利弗悟之，心见发光，光极知见。

二、明耳识界即藏性。

阿难！又汝所明，耳声为缘，生于耳识。此识为复因耳所生，以耳为界？因声所生，以声为界？阿难！若因(胜义)耳生，动静二相既不现前，根不成知，必无所知。知尚无成，识何形貌？若取耳(形能)闻，无动静故，闻无所成。云何耳形杂色触尘名为识界？则耳识界复从谁立？若生于声，识因声有，则不关闻，无闻则亡。声相所在，识从声生。许声因闻而有声相，闻应闻识，不闻非界。闻则同声，识已被闻，谁知闻识？若无知者，终如草木，不应声闻杂成中界。界无中位，则内外相复从何成？是故当知，耳声为缘，生耳识界。三处都无，则耳与声及声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次文征中亦但立耳生、声生。二、案破中兼破共生。初破耳生，又二：一、破胜义耳生，文相易知；二、破浮尘耳生，故云若取耳形为能闻者，既无动静，闻无所成，岂可使此耳形对于色尘、触尘而为识界耶？盖耳形决定不能见色，又知触者即属身根故也。次破声生，又二：先直破云：则不关闻，然无闻则亡声相所在。次破转计云：若谓识虽从声而生，原许此声因于闻根而有声相，则闻声时亦应闻其所生之识。若不闻识，则识非从声生，故非以声为界。若许闻识，则识便同于声，识已被闻，又谁为知闻识者？若更无知闻识者，则终如草木无知，又不可矣。次破共生云：又不应声尘、闻根杂成中界，谓半是根生，半是尘生，则有知、无知体性杂乱，界相自不成也。中位既无，内外安有？无生之理昭然明白，余文可知。惟其耳识即空、假、中，故普贤菩萨悟之，心闻发明，分别自在。

三、明鼻识界即藏性。

阿难，又汝所明，鼻香为缘生于鼻识，此识为复因鼻所生，以鼻为界？因香所生，以香为界？阿难，若因鼻生，则汝心中以何为鼻？为取肉形双爪之相？为取齅知动摇之性？若取肉形，肉质乃身，身知即触，名身非鼻，名触即尘，鼻尚无名，云何立界？若取齅知，又汝心中以何为知？以肉为知，则肉之知元触非鼻；以空为知，空则自知，肉应非觉。如是则应虗空是汝，汝身非知。今日，阿难，应无所在，以香为知，知自属香，何预于汝？若香臭气必生汝鼻，则彼香臭二种流气不生，伊兰及旃檀木二物不来，汝自齅鼻为香为臭？臭则非香，香应非臭。若香臭二俱能闻者，则汝一人应有两鼻，对我问道：有二，阿难，谁为汝体？若鼻是一，香臭无二，臭既为香，香复成臭，二性不有，界从谁立？若因香生，识因香有，如眼有见不能观眼，因香有故应不知香，知即非生，不知非识。香非知有，香界不成；识不知香，因界则非从香建立。既无中间，不成内外，彼诸闻性毕竟虗妄。是故当知，鼻香为缘生鼻识界，三处都无，则鼻与香及香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次文破鼻生中，又以浮尘胜义二根并征。先破浮尘根可知。次破胜义根中，又以肉以空以香为胜义所托之处，一一破之。胜义根尚不可得，况因根所生识耶。若因香生以下，方破识从香生。谓识因香有，不应知香。如眼有见，不能观眼。若能知香，即非香生。若不知香，又非鼻识。且香尘若非识知其有，则香界便自不成鼻识。若不知香，则因界断非从香建立。既无中间之识，亦不成内外根尘。毕竟虗妄，足显无生矣。余文可知。惟其鼻识即空假中，故孙陀罗难陀悟之，明圆灭漏。

四、明舌识界即藏性。

阿难！又汝所明，舌味为缘生于舌识，此识为复因舌所生以舌为界？因味所生以味为界？阿难！若因舌生，则诸世间甘蔗、乌梅、黄连、石盐、细辛、姜、桂都无有味，汝自甞舌为甜为苦？若舌性苦，谁来甞舌？舌不自甞，孰为知觉？舌性非苦，味自不生，云何立界？若因味生，识自为味，同于舌根应不自甞，云何识知是味非味？又一切味非一物生，味既多生识应多体，识体若一体必味生，咸淡甘辛和合俱生，诸变异相同为一味应无分别，分别既无则不名识，云何复名舌味识界？不应虗空生汝心识，舌味和合即于是中元无自性，云何界生？是故当知，舌味为缘生舌识界，三处都无，则舌与味及舌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次文征中亦惟二。案破中兼破无因生及共生。先破舌生，文相易知。次破味生，又为三意：一者若从味生，不应知味，譬如舌不甞舌。二者以能生例所生，能生之物既多，所生之识亦应多，体如多父，不应共生一子。三者以所生例能生，识既味生而体是一，则能生之味亦应是一，如一子决无多父，则何者为咸，何者为淡，何者为甘为辛，何者为诸味和合相，何者为诸味俱生相，何者为诸味变异相，皆无分别。既无分别，又不名舌识矣。次不应虗空生汝心识一句，破无因生，空生即无因也。次舌味和合，即于是中元无自性，云何界生，破共生也。盖使舌味和合而生于识，则半属有知，半属无知，体性纷杂，不成中界矣。余文可知。惟其舌识即空假中，故满慈悟之，能以法音降伏魔怨，消灭诸漏。

五、明身识界即藏性。

阿难！又汝所明，身触为缘，生于身识。此识为复因身所生，以身为界？因触所生，以触为界？阿难！若因身生，必无合离二(种)觉观(之)缘，身何所识？若因触生，必无汝身，谁有非身知合离者？阿难！物不触知，身知有触，知身即触，知触即身，即触非身，即身非触，身触二相，元无处所。合身即为身自体性，离身即是虗空等相，内外不成，中云何立？中不复立，内外性空，则汝识生，从谁立界？是故当知，身触为缘，生身识界，三处都无，则身与触及身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次文直破身生、触生，文皆可知。从阿难物不触知以下，更将身触合辨，明其无性，即破共生意也。言外物本不触汝之知，但汝身知有物触耳。然知于身者，即是触尘；知触尘者，即是身根。若以为即是触尘，便非可名为身根；若以为即是身根，便非可名为触尘。是则身触二相，元无内外处所可得也。又若谓触实合身，即为身自体性，别无触位；若谓触若离身，即是虗空等相，又无触用。内外二界尚自不成，中间识界复云何立？中既不可复立，内外之性亦空，岂非因缘即空之明证乎？余文可知。惟其身识即空假中，故优波离悟之，身心一切通利。

六、明意识界即藏性。

阿难！又汝所明，意法为缘生于意识，此识为复因意所生以意为界？因法所生以法为界？阿难！若因意生，于汝意中必有所思发明汝意。若无前法，意无所生，离缘无形，识将何用？又汝识心与诸思量兼了别性，为同为异？同意即意，云何所生？异意不同，应无所识。若无所识，云何意生？若有所识，云何识意唯同与异？二性无成，界云何立？若因法生，世间诸法不离五尘，汝观色法及诸声法、香法、味法及与触法，相状分明以对五根，非意所摄，汝识决定依于法生。今汝谛观，法法何状？若离色空、动静、通塞、合离、生灭，越此诸相终无所得。生则色空诸法等生，灭则色空诸法等灭。所因既无，因生有识，作何形相？相状不有，界云何生？是故当知，意法为缘生意识界，三处都无，则意与法及意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次文双征双破。先破因意生中复为二义：初约单意不生破，次约同异俱非破。初破云：若因意生，则于汝意之中必须有所思量乃可发明。汝意若一总都无前法，则意根便无所生。离彼法缘，意根尚无形相，意识又将何用？次破云：又汝第六识心设是因意根生，则与第七思量兼第八了别之性为同为异？识若同于意根，便即是意，云何是意所生？识若异于意根，则不同意之有知，应即无所识别。若无所识，云何名为意根所生？若有所识，既无法尘可识，云何但自识其意根？由此言之，同异二性皆不能成，从何而立界耶？问曰：识心应指第八，今何反作第六？了别应指第六，今何反作第八？答曰：以名定义，万无一得；以义定名，万无一失。今之文义须如此释，不可泥字而昧理也。且八识名字有通有别：别则前六名识，能了境故；第七名意，恒审思量故；第八名心，诸法集起故。通则八皆名识，称为八识故。八皆名意，皆有思量性故。八皆名心，是心王故。今识心二字，重在识字，故指第六。了别性三字，重在性字，故是第八。思量正指意根，此是可知。由第七第八，无始恒相依倚，故以兼字显之。此正问所生识心，与能生意根，是同是异，则文理俱顺矣。二破法生中，直明法无自体，何能生识。盖五尘相貌，俱可指陈。唯有法尘，不过即是五尘生灭影子，别无自体。故今征云，汝且谛观法尘之法，作何形状。若离色空动静通塞合离等法之生灭，则法尘终无所得。生不过是色空诸法等生，灭不过是色空诸法等灭。何处更有法尘自体相耶。所因之法尘既无，则因法尘生所有之识，作何形相。其故大目犍连悟之，心光发宣，圆明清净，自在无畏也。从初卷，佛告阿难，汝我同气至此，是如来答示文中，就事以显理竟。

二、明性本具相，为三：初、当机疑问，二、诃诫许宣，三、正篇开示。

今初。

阿难白佛言：世尊！如来常说和合因缘，一切世间种种变化，皆因四大和合发明。云何如来(今乃)因缘、自然二俱排摈？我今不知斯义所属，惟垂哀愍，开示众生中道了义无戏论法。

上来就事显理，正明藏性随缘不变，的皆中道了义，无戏论法。而阿难久执麤浅因缘、名言习气，所以反堕疑网，谓是拨无世谛，不免堕在断空，故更求开示中道了义也。原此疑情，来历有三：一者、近从阴、入、处、界起疑，谓既本非因缘，非自然性，则根、尘、识等一切皆空，而不知如来所示乃即事之理，非拨事言理也。二者、远从十番辨见起疑，谓此见性既非觉、闻、知、见，则能见、所见同为眚影，而不知如来所示乃即眚之目，非眚外觅目也。三者、更从七处破妄起疑，谓缘影既是非心，因缘、自然复俱排摈，则妄无所依，真无可据，而不知如来所示惟其离一切相，所以即一切法也。

二，诃诫许宣。

尔时，世尊告阿难言：汝先厌离声闻、缘觉诸小乘法，发心勤求无上菩提，故我今时为汝开示第一义谛，如何复将世间戏论妄想因缘而自缠绕？汝虽多闻，如说药人，真药现前不能分别，如来说为真可怜愍。汝今谛听，我当为汝分别开示，亦令当来修大乘者通达实相。阿难默然，承佛圣旨。

此中从初至真可怜愍，是诃辞。汝今谛听一句，是诫辞。我当为汝至通达实相，是许宣。阿难默然，承佛圣旨，是领佛诫一心谛听，三业皆寂也。初文言汝先厌离诸小乘法者，以阿难归来见佛，即殷勤启请，得成菩提方便，岂非厌小求大？故我今时为汝开示第一义谛者，历指前来所说，一一无非第一义谛，更非次第三谛等也。金口诚言，明文若此。解者欲以奢摩他等分配前文，可谓公与佛坑。今须一一更为点示，俾经旨昭然。经初首唱常住真心，性净明体，即诫直心正念真如，便是第一义谛真实血脉。次欲逐破妄执，先唱大定之名，俾利根者妄执破处，定体圆彰，觅心了不可得，心即竪穷横徧，宁非第一义谛。次明二种根本，不离一心，宁非第一义谛。次明诸法所生，唯心所现，宁非第一义谛。次明见性是心非眼，而此见性，本无动摇，亦无舒卷，本无生灭，亦无增减，本不可还，亦决非物，本无舒缩，亦无断续，本无是见，亦无非见，本非自然，亦非因缘，本非明暗色空，亦非觉闻知见，本非和合，非不和合，以要言之，离一切相，即一切法，宁非第一义谛。次明阴入处界，即空即假即中，宁非第一义谛。第一义谛，即是中道了义，无戏论法也。乃舍此而别求中道了义，大似说药而不知真药，良以有闻无慧故也。故仍诫以谛听，庶几不为徒闻耳。实相亦即第一义谛，亦即中道了义，以其无相不相，名为实相。前已深明相即无相道理，今更重明无相即相道理，令其通达也。

三、正为开示二：初、牒疑总示；二、历大别显。

初中二：初、就法破妄；二、借喻显理。

今初。

阿难，如汝所言，四大和合发明世间种种变化。阿难，若彼大性体非和合，则不能与诸大杂和，犹如虗空不和诸色。若和合者同于变化，始终相成，生灭相续，生死死生，生生死死，如旋火轮无有休息。

此牒其妄计而破之也。如来所说和合因缘，秪为显示诸法无性。若妄计四大有实体性，由彼和合能生诸法，则与外道邪计何异？故今牒而破之。先破非和合，次破和合。由不达不变随缘之性，必计体非和合；由不达随缘不变之性，必将转计和合。今并破之，则已密显如来藏性方是四大真性，而四大无性正是如来藏之实性矣。先破非和合云：若计彼诸大之性体必非和合者，则一一大皆不能与诸大杂和，犹如虗空不和诸色，便无诸大之用。如地性常坚，遇水不润；水性常冷，遇火不热等。何以生成万物？若计彼诸大之性必定是和合者，则便同于种种变化，始终相成，生灭相续，生而复死，死而复生，从生至生，从死至死，如旋火轮无有休息，便无诸大之体。如地遇水则失其坚，水遇火则失其润等。自体既失，又将何以生成万物？此等岂非戏论妄想也耶？

二、借喻显理。

阿难！如水成氷，氷还成水。

此承上文，破其妄计，而总示以随缘不变，不变随缘之理性也。此为七大总喻，极须着眼。以氷水总喻随缘之相，以氷水同一湿性，而喻不变之性。若藏性随于染缘，成佛法界中九界七大，喻以如水成氷。若藏性随于净缘，显九法界中佛界七大，喻以氷还成水。惟一湿性，氷水相殊，是谓不变随缘。氷水虽殊，湿性无二，是谓随缘不变。由其随缘即不变故，所以七大无非性真圆融，周徧法界。由其不变即随缘故，所以七大无不随心应量，循业发现也。

二、历大别显。此正显示随缘不变、不变随缘之藏性，方是七大实性。所谓性具法门，事事无碍之法界也。须知七大即是阴、入、处、界，但开合广略不同。开色阴为前五大，指受阴为根大，合想、行、识为识大。又横列六尘为前五大，收六根为根大，收六识为识大也。既知七大更无异法，当以二文前后互融，方开圆悟之门。前明阴、入、处、界皆如来藏，本无生灭，须知即是七大皆如来藏，本无生灭。后明如来藏中性具七大，清净圆融，徧周法界，循业发现，当知即是如来藏中性具阴、入、处、界，清净圆融，徧周法界，循业发现。所谓即事之理，无有少许理性而不摄在事中；即理之事，无有少许事相而不摄在理中。故得毛吞巨海，芥纳须弥，介尔三千，刹那十世。心性妙理，至此已极。三谛一谛，更无余蕴。故使阿难大悟，顿获法身。下文满慈腾问，不过别为法执重者破疑滞耳。诸家不达，或以此为次第三谛，或以此为空与不空两藏，或但指此为空如来藏，下文方显不空等藏。诬罔圆宗，谤毁佛语。哀哉！哀哉！文分为七：初、明藏性即地大性(至)七、明藏性即识大性。

初中三：初、破妄执；二、显理性；三、斥迷惑。

今初。

汝观地性，麤为大地，细为微尘。至邻虗尘，析彼极微色边际相七分所成，更析邻虗即实空性。阿难，若此邻虗析成虗空，当知虗空出生色相。汝今问言：由和合故，出生世间诸变化相。汝且观此一邻虗尘，用几虗空和合而有？不应邻虗合成邻虗。又邻虗尘析入空者，用几色相合成虗空？若色合时，合色非空；若空合时，合空非色。色犹可析，空云何合？

十、法界内色外色总名地大，今且约现前外色辨也。七、分析色自是外道邪计，由彼不达色性即是藏性，本与空性无二无别，妄谓析色方可归空。今故牒而破之，谓汝尚同凡外所计和合因缘，观于此地虗妄体性，以为积色至麤方为大地，析色至细便为微尘，至邻虗尘乃析彼极微色边际相七分所成。设使更析邻虗，即实成空性耶？若使此邻虗尘果然析成虗空，当知此虗空中亦应出生色相矣。下文方正破之，文并可知。色犹可析一句，亦是顺其情计而姑纵之。实则麤亦法界，细亦法界，皆是随心应量，循业发现，麤不待合，细不待析也。

二、显理性。

汝元不知如来藏中，性色真空，性空真色，清净本然，周徧法界，随众生心，应所知量，循业发现。

此正显示如来藏性，即是色之真性，亦是空之真性。是故色之与空，无非是性，无非是真。色非待合而始有，空非待析而始成。秪由随缘常不变故，所以不变常随缘也。以其随缘不变，故号为如。以其不变随缘，故号为来。以其性具十界染净功能，故称为藏。以其无法不在里许，故名为中。以其无性之性，即是十法界色空实性，性不可改，体无虗妄，故一一皆性皆真。以其十法界色，皆悉离过绝非，体是无作，故名清净本然。以其十法界色，各各竪穷横徧，故名周徧法界。夫性真色空，即是性具。清净本然，即是性体。周徧法界，即是性量。此示随缘不变体也。随十法界众生迷悟之心，应其所知染净之量，循于十界善恶诸业，而发现为十界苦乐诸色。此示不变随缘用也。随缘即不变，如氷水之湿性，始终不变。不变即随缘，如湿性之氷水，总是随缘。随寒冻缘，水则成氷，而湿性无减。以喻随迷染缘，成九界生死幻色，而藏性无减。随和暖缘，氷则成水，而湿性无增。以喻随悟净缘，成佛界真善妙色，而藏性无增。故知总喻徧喻七大体用性相。今一一文，还须用上喻意而消释之，则旨趣昭然。

三、斥迷惑。

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世间者，徧指九法界众生也。总未达此随缘不变、不变随缘妙性，故各各有因缘、自然二种妄计，而此妄计但是戏论言说而已，终无实义可指陈也。盖凡外世间，或计时、方、微尘、大自在等诸邪因缘，或计冥谛神我以为自然，此则藏教所明因缘生法即已破竟。复有钝根声闻、缘觉，禀佛因缘言教，不达如来说法旨趣，以苦、集、灭、道、世、出世间因果差别总属因缘，以灭谛所显偏真涅盘性无生灭，还名自然，此则通教所明因缘即空亦已破竟。复有钝根三乘，禀佛即空言教，不达如来说法旨趣，以苦、集、灭、道一切如幻名为因缘，以真理无生，苦不能迫，集不能染，还名自然，此则别教所明因缘假名亦已破竟。复有钝根菩萨，禀佛即假言教，不达如来说法旨趣，以无明招感九界生死名为因缘，但中佛性凝然不变，如月在云外，还名自然，此惟今教所明因缘即中方得破尽无余。故知未曾开佛知见，则九界同名识心，如水成氷；若圆解初开，则识心便成妙观察智，如氷成水。下皆准知。惟其藏性即地大性，故持地菩萨悟之，尘销智圆，成无上道。

二、明藏性即火大性三：初、破妄执；二、显理性；三、斥迷惑。

今初。

阿难！火性无我，寄于诸缘。汝观城中未食之家，欲炊爨时，手执阳燧，日前求火。阿难！(若欲)名和合者，如我与汝一千二百五十比丘，今(和合而)为一众。众虽为一，诘其根本，各各有身，皆有所生氏族名字，如舍利弗婆罗门种，优楼频螺迦叶波种，乃至阿难瞿昙种姓(如此方可名为和合)。阿难！若此火性因和合有，彼手执镜于日求火，此火为从镜中而出？为从艾出？为于日来？阿难！若日来者，自能烧汝手中之艾，来处林木皆应受焚。若镜中出，自能于镜出然于艾，镜何不镕？(今乃)纡汝手执，尚无热相，云何融泮？若生于艾，何藉日镜光明相接，然后火生？汝又谛观，镜因手执，日从天来，艾本地生，火从何方游历于此？日镜相远，非和非合，不应火光无从自有。

十法界内火外火总名火大，今且约现前外火辨之。火性无我者，且指妄性本无自体，为破凡外性计故也。寄于诸缘等者，仍举正因缘境，然后明其无性。阿难名和合者以下，举和合相以反显于非和合性。此喻不唯反显火大，亦复徧显下文五大，文不重出，义实相通故也。阳燧者，取火之镜。优楼频螺，此云木瓜林，尊者之名。迦叶波，此云龟氏，尊者之姓。瞿昙，此云地最胜，亦云日种，即如来俗姓。镜即阳燧。纡者，屈曲之貌。不应火光无从自有一句，兼破不和合义。

二、显理性。

汝犹不知，如来藏中，性火真空，性空真火，清净本然，周徧法界，随众生心，应所知量。阿难当知，世人一处执镜，一处火生，徧法界执，满世间起，起徧世间，宁有方所，循业发现？

此显性具十法界火。火之与空，皆性皆真，随缘常自不变，故能随心应量而循业发现，即是不变常自随缘，致有十法界火种种差别也。余如上释。

三、斥迷惑。

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义如上释。惟其藏性即火大性，故乌刍瑟摩悟之，生大宝𦦨，登无上觉。

三、明藏性即水大性三：初、破妄执；二、显理性；三、斥迷惑。

今初。

阿难，水性不定，流息无恒，如室罗城迦毗罗仙、斫迦罗仙，及钵头摩诃萨多等诸大幻师，求太阴精用和幻药。是诸师等于白月昼，手执方诸承月中水，此水为复从珠中出？空中自有？为从月来？阿难，若从月来，尚能远方令珠出水，所经林木皆应吐流，流则何待方诸所出？不流明水非从月降。若从珠出，则此珠中常应流水，何待中宵承白月昼？若从空生，空性无边，水当无际，从人洎天皆同滔溺，云何复有水陆空行？汝更谛观，月从天陟，珠因手持，承珠水盘本人敷设，水从何方流注于此？月珠相远，非和非合，不应水精无从自有。

十法界内水外水总名水大，今且约现前外水辨之。水性不定，有时而流，有时而息，亦指妄性无体以破外计。如室罗城下，举因缘境。此水为复下，明其无性。先皆广破和合，后以不应水精无从自在一句转破不和合也。月中之水名太阴精，正当望夜月轮中天名白月，昼方诸即取水珠名，余可知。

二、显理性。

汝尚不知如来藏中，性水真空，性空真水，清净本然，周徧法界，随众生心，应所知量，一处执珠，一处出水，徧法界执，满法界生，生满世间，宁有方所循业发现？

此明性具十法界水，水之与空，皆性皆真，随缘常自不变，故能不变，常自随缘，遂有十界水差别也。

三、斥迷惑。

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惟其藏性即水大性，故月光童子悟之，一味流通，得无生忍。

四、明藏性即风大性三：初、破妄执；二、显理性；三、斥迷惑。

今初。

阿难，风性无体，动静不常。汝常整衣，入于大众僧伽梨角，动及傍人，则有微风拂彼人面。此风为复出袈裟角，发于虗空，生彼人面？阿难，此风若复出袈裟角，汝乃披风，其衣飞摇，应离汝体。我今说法，会中垂衣，汝看我衣，风何所在？不应衣中有藏风地。若生虗空，汝衣不动，何因无拂？空性常住，风应常生。若无风时，虗空当灭，灭风可见，灭空何状？若有生灭，不名虗空，名为虗空，云何风出？若风自生被拂之面，从彼面生，当应拂汝。自汝整衣，云何倒拂？汝审谛观，整衣在汝，面属彼人，虗空寂然，不参流动，风自谁方鼓动来此？风空性隔，非和非合，不应风性无从自有。

十法界，内动外动，总名风大。今亦且就现前外动辨之。风性无体，动静不常者，正显妄无自性，破外计也。汝常整衣下，重举因缘生法。僧伽梨，此云大衣。此风为复下，正明缘生无性。袈裟，此云坏色，即三衣之都名。空性常住，风应常生者，能生是常，所生亦应常也。若无风时，虗空当灭者，所生无常，以例能生亦应无常也。风空性隔者，既不达同是藏性，则风性属动，空性属静，不相为用也。不应风性无从自有者，转破不和合计也。

二、显理性。

汝宛不知如来藏中性风真空，性空真风清净本然，周徧法界，随众生心，应所知量。阿难，如汝一人微动服衣，有微风出，徧法界拂，满国土生，周徧世间，宁有方所循业发现？

此明性具十法界风，风之与空，皆性皆真，是故随缘即不变，不变即随缘，而有十法界风差别也。

三、斥迷惑。

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惟其藏性即风大性，故瑠璃光法王子悟之，合十方佛传一妙心。

五、明藏性即空大性四：初、破妄执；二、明大均；三、显理性；四、斥迷惑。

今初。

阿难，空性无形，因色显发。如室罗城去河遥处，诸刹利种及婆罗门、毗舍、首陀，兼颇罗堕、旃陀罗等，新立安居凿井求水，出土一尺于中则有一尺虗空，如是乃至出土一丈中间还得一丈虗空，虗空浅深随出多少。此空为当因土所出？因凿所有？无因自生？阿难，若复此空无因自生，未凿土前何不无碍？唯见大地迥无通达。若因土出，则土出时应见空入。若土先出无空入者，云何虗空因土而出？若无出入，则应空土元无异因，无异则同，则土出时空何不出？若因凿出，则凿出空应非出土；不因凿出，凿自出土，云何见空？汝更审谛谛审谛观，凿从人手随方运转，土因地移，如是虗空因何所出？凿空、虗实不相为用，非和非合，不应虗空无从自出。

十法界，内空、外空总名空大，今亦且就现前外空辨之。空性无形，因色显发者，正明空无自性，破外计也。如室罗城下，重举因缘生法。此空为当下，广明缘生无性。刹利种，即王族。婆罗门，此云净裔，亦云梵志，如此方儒业之家。毗舍，即商贾。首陀，即农夫。颇罗堕，此云利根，即术士九流之类。旃陀罗，此云魁脍，即屠、酤、淫、舍诸下贱家。虗空之浅深，随其出土之多少，所谓因缘生法也。次明因缘无性中，总征三句。次先破无因，无因即是自然。由众生于四大边多计因缘，于空大边多计自然，故先破之。次破因土出中，先破正计。次若无出入下，破其转计。谓若计空无出入，则未出土时先有虗空。虗空与土同住一处，同体相连，故出土时空亦应出也。由其未达空土皆如来藏，别无自体，故得以此难之。次破若因凿出，亦先正破。次不因凿出下，更破转计。汝更审谛下，此理玄微，故更嘱云谛审谛观，欲其于此悟入妙性也。凿空虗实者，凿是实物，空体虗融。若未达藏性，则虗实迥殊，不相为用，故曰非和非合也。不应虗空无从自出者，又转破其不和合计。

二、明大均

若此虗空性圆周徧，本不动摇，当知现前地水火风均名五大，性真圆融，皆如来藏，本无生灭。阿难，汝心昏迷，不悟四大元如来藏，当观虗空为出？为入？为非出入？

此以空均四大而名五大，显其皆性皆真，无二无别也。盖九界众生于此色空二法，总未能融通为一。凡夫计四大实色与顽然虗空敌体相对，二乘以生死妄色与涅盘真空敌体相对，禀通教人以从假入空与从空出假亦敌体相对，禀别教人以空有二谛与但中第一义空亦敌体相对。孰知四大即空，空即四大；空即藏性，四大亦即藏性；藏性即空，藏性亦即四大。是故十法界地水火风即是十法界空，十法界空即是十法界地水火风。今承上文拈出一井中空，即复非因非缘，亦非自然，非和非合，非不和合，四句咸离，百非俱遗。始信十界虗空性圆周徧，本不动摇，与彼现前地水火风一一性真圆融，皆如来藏，本无生灭，彰彰明矣。由汝不悟四大元如来藏，遂以世间戏论妄想和合因缘而自缠绕。今当观此虗空为出为入，为非出入？若谓虗空有出入，是因缘戏论，破已如上。若谓虗空无出入，是自然戏论，破亦如上。若知藏性虗空随缘不变，则出入即非出入。若知藏性虗空不变随缘，则无出入不妨出入。若知藏性虗空离诸戏论，则知藏性四大亦皆离诸戏论矣。

三、显理性。

汝全不知如来藏中，性觉真空，性空真觉，清净本然，周徧法界，随众生心应所知量。阿难，如一井空，空生一井；十方虗空亦复如是，圆满十方，宁有方所循业发现？

此明性具十法界空，空之与觉，皆性皆真也。前文既以空均四大，则今举一空字，便是全举五大。人谓五大是无情法，名为不觉；根识是有情法，名之为觉。殊不知情与无情，皆性皆真。是故十法界若正若依，一一无非清净本然，周徧法界，此随缘不变之体也。随十界众生之心，应其所知大小之量，循于善恶诸业，发现而为十法界空，此不变随缘之用也。

四、斥迷惑。

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凡外以析色归空为因缘，以顽空不动为自然。禀藏教不得意人，以灭色会空为因缘，以真空不动为自然。禀通教不得意人，以体色即空为因缘，以空理无生为自然。禀别教不得意人，以缘了二修显发真如为因缘，以真如佛性迥出二边为自然。皆由不了藏性，故终无实义可得耳。惟其藏性即空大性，故虗空藏菩萨悟之，妙力圆明。

六、明藏性即根大性。然一切大小乘经秪明六大，所谓地、水、火、风、空、识，皆不别立此根大名，以一切诸法色心收尽。地、水、火、风、空五大同是色法，识大即是心法。此之前五，浮、胜二根及浮尘、肉团还属前五大摄，胜义意根即识大摄，所以不须立也。今经别立根大，须知于前五根不取浮、胜二种色法，但取任运照现量境一种功能；于第六根不取浮尘、肉团色法，但取胜义默容诸法一种功能。当知即是第八识之见分，寄在六根门头，缘彼现量六尘者也。立此根大，凡有三意：一者、为收前法故；二者、为顺后文故；三者、为立圆通境故。初为收前法，又有三意：一者、前文十番辨见，皆借见精以显妙性，今更申明见闻等精即是藏性。藏性如真月，见闻等精与色空等尘如二月。依真月有二月，指二月即真月，则见见非见之旨至此愈明。二者、前以五阴收一切法罄无不尽，今开色阴为前五大，指受阴为根大，指想、行、识三阴为识大，一一大中仍各具足十界五阴，以色、心二法决不相离故也。三者、前以十八界收一切法亦无不尽，今横开六尘为前五大，合六根为根大，合六识为识大，若合若开，咸成所观妙境。初意竟。二、为顺后文者，文云：生死轮转，安乐妙常，同是六根，更非他物。将欲说此法门，故先立此大也。三、为立圆通境者，如六尘、六根、六识，皆为下文诸圣圆通而作张本，设不立此根大，则势至念佛圆通便为无据，故须别立此根大也。文分为四：初、破妄执；二、明大均；三、显理性；四、斥迷惑。

今初。

阿难，见觉无知，因色空有。如汝今者在只陀林，朝明夕昏，设居中宵，白月则光，黑月便暗，则明暗等因见分析。此见为复与明暗相并太虗空？为同一体？为非一体？或同非同？或异非异？阿难，此见若复与明与暗及与虗空元一体者，则明与暗二体相亡，暗时无明，明时无暗。若与暗一，明则见亡，必一于明，暗时当灭，灭则云何见明见暗？若明暗殊，见无生灭，一云何成？若此见精与暗与明非一体者，汝离明暗及与虗空，分析见元作何形相？离明离暗及与虗空，是见元同龟毛兔角。明暗虗空三事俱异，从何立见？明暗相背，云何或同？离三元无，云何或异？分空分见，本无边畔，云何非同？见暗见明，性非迁改，云何非异？汝更细审，微细审详，审谛审观，明从太阳，暗随黑月，通属虗空，壅归大地，如是见精因何所出？见觉空顽，非和非合，不应见精无从自出。

十法界见闻觉知，一往皆是寄在六根，总名根大。旧称见大，得别遗总，今所不用。今但约见根一法辨之，以例余五根耳。见觉无知因色空有者，此明缘生之见无自体性，以例开齅觉知无不皆尔也。则明暗等因见分析者，意显明暗亦无自性，还与见觉互为因缘，以例动静合离生灭等法，亦无不皆尔也。此是正举因缘生法，下乃广明无性。先征次破。征中共立六句：一者一体，二者非一体，三者或同，四者非同，五者或异，六者非异。若未达随缘不变，不变随缘妙性，假饶聪辨明了，断断不能出此六句戏论窠臼，故征起而一一破之。初从阿难此见至一云何成，先破一体，文相易知。二从若此见精至从何立见，破非一体。言明暗虗空三事俱异者，异字训作离字。设三事一总俱离，则无从立见矣。三明暗相背以破或同，或者不定之辞。今明暗决定相背，是故不可说或同也。四离三元无超破或异，设令离于明暗空三，稍有见之自体可以指陈，可说或异。今既无可别指，是故不可说或异也。分空分见本无边畔，追破非同，非同即异，但是防转计者之变文耳。见暗见明性非迁改，以破非异，非异即同，亦是防转计者之变文耳。汝更细审下，嘱令更加精研，欲其悟入藏性。盖不达藏性，则见闻等根是觉知性，空及四大是顽碍性，故非和非合。此破其和合妄计也。不应见精无从自出一句，又破其转计不和合也。

二、明大均

若见闻知性圆周徧，本不动摇，当知无边不动虗空，并其动摇地水火风，均名六大性真圆融，皆如来藏，本无生灭。阿难，汝性沉沦，不悟汝之见闻觉知本如来藏。汝当观此见闻觉知，为生为灭？为同为异？为非生灭？为非同异？

此以见闻觉知，均前五大，而名六大。显其皆性皆真，无二无别也。盖九界众生，于此见与见缘二法，总未能融通为一。凡夫计前五大为实法，计内六根为实我，敌体相对。二乘执五大为生灭外法，执六根为生灭内法，敌体相对。禀通教人，谓五大为如幻外法，谓六根为如幻内法，亦敌体相对。禀别教人，虽知前五大为相分，见闻觉知为见分，然必远离依他起性，方证圆成实性。今在妄中，则见相二分，亦复敌体相对。孰知五大即见闻觉知，见闻觉知即五大。见闻觉知即藏性，五大亦即藏性。藏性即见闻觉知，藏性亦即五大。是故十法界见闻觉知，即是十法界地水火风空。十法界地水火风空，即是十法界见闻觉知。今承上文，拈出见根一种，即复非一非异，非同不同。四句咸离，百非俱遗。始信十界见闻觉知，性圆周徧，本不动摇。与彼虗空四大，一一性真圆融，皆如来藏，本无生灭明矣。言无边不动虗空，动摇地水火风者，仍是随他意语。既知藏性，则虗空非动非不动，双照动与不动。地水火风，亦非动非不动，双照动与不动。随缘常不变故，五大皆动而非动。不变常随缘故，五大皆非动而动。又随缘常不变故，十界五大，皆非动非不动。不变常随缘故，九界五大，皆非动而动。佛界五大，皆动而非动。不达此致，则动与不动，皆为戏论耳。汝当观此见闻觉知，为生为灭等者，意显汝今现前见闻觉知，既不是生灭同异，又不是非生灭非同异，则非如来藏性而何。盖藏性随缘常不变故，所以不是生灭同异。不变常随缘故，所以不是非生灭非同异也。若迷此妙性，则说生说灭，说同说异，说非生灭，说非同异，俱是戏论。若达此妙性，则一切戏论，皆得除灭。亦可随四悉檀，巧作生灭非同异种种说矣。

三、显理性。

汝曾不知，如来藏中，性见觉明，觉精明见，清净本然，周徧法界，随众生心，应所知量。如一见根，见周法界，听齅尝触，觉触觉知，妙德莹然，周徧法界，圆满十虗，宁有方所，循业发现？

此明性具十法界，见闻觉知，见之与识，皆性皆明也。觉明觉精，即初卷所谓识精元明，指自证分言之。前文既以见闻觉知均于五大，则今举一见字，便是全举六大。人谓六大之中，五是相分，根是见分，见相二分，不是自证。殊不知见相即是自证，自证即是见相，见相自证，无非妙性，无非真明。是故十法界，若见若相，一一无非清净本然，周徧法界，是谓随缘不变之体。随十界众生之心，应其所知之量，如一见根，众生洞视，不过分寸而非减，如来穷尽微尘清净国土，无所不瞩而非增，听齅尝等，莫不皆然。各各性具一千二百功德，横徧竖穷，故曰妙德莹然。秪由十界业异，故循业发现，而为十界六根，于无差别性中，妄见种种差别，是为不变随缘之用也。

四、斥迷惑。

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凡外计六根是我，从时、方、微尘、大自在天等生为因缘，计神我徧满十方为自然。禀藏教不得意人，执名色缘六入为因缘，六入既灭，所证偏真为自然。禀通教不得意人，以如幻六入为因缘，六入体空为自然。禀别教不得意人，以依他起性成于六根为因缘，以六根消灭，所证圆成实性为自然。皆由不了藏性，故无实义也。惟其藏性即根大性，故大势至法王子悟之，成念佛三昧。

七、明藏性即识大性。然小乘惟言六识，大乘则言八识，或言九识。须知第九识名乃就果地而立，实无别体，秪约八识之性出障圆明，故更加以白净之号，唤作庵摩罗识耳。今经第八、第七两识总摄入于意根，前文所云思量兼了别性是也。此则已属根大中收，故今独约前六识言之，明其皆是性具。分文为四：初、破妄执；二、明大均；三、显理性；四、斥迷惑。

今初。

阿难，识性无源，因于六种根尘妄出。汝今徧观此会圣众，用目循历，其目周视，但如镜中无别分析。汝识于中次第标指，此是文殊，此富楼那，此目犍连，此须菩提，此舍利弗。此识了知，为生于见，为生于相，为生虗空，为无所因突然而出？阿难，若汝识性生于见中，如无明暗及与色空，四种必无，元无汝见，见性尚无，从何发识？若汝识性生于相中，不从见生，既不见明，亦不见暗，明暗不瞩，即无色空，彼相尚无，识从何发？若生于空，非相非见，非见无辨，自不能知明暗色空非相灭缘，见闻觉知无处安立。处此二非，空则同无，有非同物，纵发汝识，欲何分别？若无所因突然而出，何不日中别识明月？汝更细详，微细详审，见托汝睛，相推前境，可状成有，不相成无，如是识缘因何所出？识动见澄，非和非合，闻听觉知亦复如是，不应识缘无从自出。

十法界六种识心，总名识大。今且就阿难眼识辨之，以例其余五识。识性无源，因于六种根尘妄出者，正明识是缘生破性计也。汝今徧观下，重举因缘生法。此识了知下，推其缘生无性。举因缘中，辨于根识不同之相，循历周视。先辨根相，即前文根大中所谓见大。此是第八识之见分，寄于浮、胜二种眼根，任运了境，无别分析，故喻以但如镜中然，不同镜之无知也。汝识于中次第标指等。次辨识相。此中眼识与同时意识亦复有别，佛虽不说，理合知之。若但亲缘文殊、舍利等相，不带名言者，则是眼识功能。若起文殊、舍利等名言，即是同时意识功能。又眼识所缘文殊、舍利等相，但是托彼文殊、舍利本质之境，变起眼识家自相分境而为所缘，非即缘彼文殊、舍利实体。以文殊、舍利实体乃阿难第八识之相分，是彼见大之所缘缘故也。推无性中，先立四句，然后一一推破。初、破生于见中，二、破生于相中，文皆可知。三、破生于空者，夫空则既非是相，亦非是见。非见则无所辨，自不能知明暗色空；非相则灭前缘，何处可用见闻知觉？既是处此二非，为一总俱空耶？为除见相之外别有一法耶？若一总俱空，则同于无；若别有一法，亦非同于见相之物。纵发汝识，欲何分别乎？四、破无因生者，眼识与同时意识皆惟缘现量境，决无日中别识明月之理。因见日故，方了别日，则非无因明矣。此以因见、因相、因空同属因缘，以无因为自然而并破之。汝更细详下，劝令更加审究，并破和合不和合也。见精托在汝睛，形相推于前境，但有可状，则方成有；既不是相，则便成无。如是识缘既非见、非相、非空，亦非无因，毕竟因何所出？况未达藏性，则识属动摇，见属澄静，理必非和非合。闻听觉知皆属澄静，余五种识亦皆动摇，亦必非和非合。此破其计和合也。不应识缘无从自出一句，破其转计不和合性。

二、明大均

若此识心本无所从，当知了别见闻觉知，圆满湛然，性非从所。兼彼虗空地水火风，均名七大，性真圆融，皆如来藏，本无生灭。阿难，汝心麤浮，不悟见闻发明了知本如来藏。汝应观此六处识心，为同为异？为空为有？为非同异？为非空有？

此以六种识心，均前六大，而名七大。显其皆性皆真，无二无别也。盖九界众生，于此识及根尘，总未能融通为一。凡外计识中所现缘影为心，计根为身，计尘为物，敌体相对。二乘执根尘为能生，执识心为所生，亦敌体相对。禀通教人，虽知能生之根尘如幻，所生之识亦复如幻，终非一体。禀别教人，虽知一切唯识，而见相二分，不说即妄恒真。及于见相二分之外，别立自证及证自证，仍复相对。孰知见相即自证，自证即见相。自证即藏性，见相亦即藏性。藏性即自证，藏性亦即见相。是故十法界识，即是十法界地水火风空根。十法界地水火风空根，即是十法界识。今承上文，拈出眼识一种。如此离过绝非，始信十法界六识六根，皆悉圆满湛然，性非从所。与彼虗空地水火风，一一性真圆融，皆如来藏，无生灭矣。此中了别二字，即指六识。见闻觉知四字，仍指六根。汝心麤浮下，责其不悟识心本如来藏，而勑令更加观察也。六处识心，为同为异等者。若言其同，则眼识胡不别声，耳识胡不辨色。若言其异，则耳自听法，何故身起钦承，口来问义。若言其空，何故了了明明，不可断灭。若言其有，何故内外中间，俱无所在。若言非同，何故性中相知。若言非异，何故用中相背。若言非空，何故觅不可得。若言非有，何故应用无尽。既此六处识心，不是同异空有，亦不是非同非异，非空非有，谓非如来藏性而何。盖藏性随缘，常不变故，所以不是同异空有。藏性不变，常随缘故，所以不是非同非异，非空非有也。若迷此妙性，则说同说异，说空说有，说非同异，说非空有，俱为戏论。若达此妙性，则戏论自灭，亦可随四悉檀，作同异等种种说矣。

三、显理性。

汝元不知，如来藏中，性识明知，觉明真识，妙觉湛然，徧周法界，含吐十虗，宁有方所，循业发现？

此明性具十法界六识，识与本觉，皆性皆真也。明知觉明，即下文所谓性觉妙明。本觉明妙，指真如理性言之。前文既以识心均于六大，则今举一识字，便是全举七大。人谓七大，秪是根尘识三全体虗妄，不是妙明明妙真体。殊不知性识即是明知，觉明即是真识。是故十法界识心，一一无非妙觉，湛然徧周法界，是谓随缘不变之体。由此故有不变随缘之用。含吐十虗，何方何所，皆是循于十法界业，而发现为十法界识也。含吐二字，通于迷悟。且约佛界言之，十世古今，始终不离当念，微尘刹土，自他不隔毫端，义之如含。一念普观无量劫，一光普照十方界，义之如吐。然含亦非含，吐亦非吐，故云宁有方所。次约迷情言之，取频伽瓶，满中盛空，名之为含。用饷他国，开孔倒瓶，名之为吐。亦复含无所含，吐无所吐，故云宁有方所。以要言之，无不还归此法界，故含徧十虗。无不从此法界流，故吐徧十虗。相宗所谓集起名心，集则是含，起则是吐也。不言随众生心，应所知量者，此识即是众生之心，即是能知之量。前之六大，恐迷情谓是心外实法，故须一一皆云随心应量。今之识大，既是直指众生现前之心，但不知其全体即是藏性，故以含吐十虗，宁有方所而名状之。方知向日所认缘影，不惟不是真心，断断乎亦不是六识矣。

四、斥迷惑。

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凡外计识心是我或是我所，计断灭者属邪因缘，计常住者属于自然。二乘执此六识是因缘生法，无我我所，若惑业俱尽，不复生识。譬如薪尽火灭，火无去处，爱尽涅盘亦复如是。涅盘之界无生无灭，名为自然。禀通教人以识心即空为因缘，空理无生为自然。禀别教人以唯识之相四分皆属依他起性，名为因缘，唯识之性即是真如无为，名为自然。此皆不达藏性，终无实义也。惟其藏性即六识性，故弥勒菩萨悟之，得成无上妙圆识心三昧。已上明性本具相竟。从初卷佛告阿难汝我同气至此，是正明理性中第三，如来答示已竟。

四、大众圆悟二：初、经家叙益；二、当机偈赞。

初中二：初、叙益，二、叙仪。

初又二：初、略叙，二、广叙。

今初。

尔时，阿难及诸大众，蒙佛如来微妙开示，身心荡然，得无罣碍。

微妙开示者，由此即性具相之文，方知前来就事显理之文，一一皆是了义极谈也。不复妄认四大为自身相，顿悟清净法身，故身荡然。不复妄认六尘缘影为自心相，顿悟常住真心，故心荡然。知此妄身妄心，不离法身妙心，如沤不离海，尘不离空，沤之与尘，岂能为碍于空海，故得无罣碍也。此略叙悟门，亦是总叙，下之广叙，即别叙耳。

二、广叙，又二：初、圆悟三大；二、结属真因。

初又三：初、悟性量，即是相大；二、悟性体，即是体大；三、悟性具，即是用大。

今初。

是诸大众各各自知心徧十方，见十方空，如观手中所持叶物。

此翻前一迷为心，决定惑为色身之内之迷情也。既领七大文中周徧法界之义，亦领阴入处界文中性真常中求于去来迷悟生死了无所得之义，亦领辨见文中离一切相等义，亦领征心文中七处咸非之义矣。

二、悟性体即是体大。

一切世间，诸所有物。皆即菩提，妙明元心。心精徧圆，含褁十方。

此翻前迷己为物，故于是中观大观小之迷情也。具如举一毛端，便即菩提妙明元心，所以徧能含受十方国土。盖既领七大文中清净本然之义，亦领阴入处界文中其性真为妙觉明体等义，亦领辨见文中此见及缘元是菩提妙净明体等义，亦领征心文中密显大佛顶义矣。

三、悟性具即是用大

反观父母所生之身，犹彼十方虗空之中，吹一微尘若存若亡，如湛巨海流一浮沤起灭无从。

此翻前以动为身，以动为境。譬如澄清百千大海，弃之惟认一浮沤体之迷情也。惟心所现，故云若存。心外无体，故云若亡。因缘和合，虗妄有生，故其起无所从来。因缘别离，虗妄名灭，故其灭无所从去。盖既领七大文中性色真空、性空真色、循业发现等义，亦领阴入处界文中幻妄称相等义，亦领辨见文中汝身汝心皆是妙明真精妙心中所现物等义，亦领征心文中眼不能见义矣。以此为性具并用大者，虗空具足众尘，尘尘之性元即空性；巨海具足众沤，沤沤之性无非海性故也。

二、结属真因。

了然自知，获本妙心，常住不灭。

指彼十界依正色心等法，总不离我现前一念介尔之心，此心体本离过绝非，相本竖穷横徧，用本具足恒沙，总三义而惟是一心，即一心而宛然三义，的是人人本有之妙心，从来常住不灭，所谓无始菩提涅盘元清净体，依此修行，乃能得成无上菩提者也。如来最初即语阿难，一切众生生死相续，皆由不知常住真心性净明体，今乃了然知之，虽是故物，义如新获矣。

二、叙仪。

礼佛合掌得未曾有，于如来前说偈赞佛：

从来未悟，今日始悟，故曰得未曾有。受益既深，感恩自切，故赞佛发愿，所以报佛恩也。

二、当机偈赞二：初、赞叹述益，二、誓愿请加。

初中二：初、赞圆常人法，二、述所证浅深。

今初。

妙湛总持不动尊，首楞严王世希有。

此中初一句指能说人，次四字述所说法，后三字总赞人法皆希有也。由阿难彻悟自己心性，方知佛所证极与我之所本具毫无差别，故矢口而赞。只须妙湛总持不动六字，収尽三卷经文妙旨，亦収一题妙旨，亦便吸取下文妙旨，亦能该摄一代时教乃至十方三世一切佛法妙旨。今当一一点示，不与旧解同也。言妙湛者，即是随缘常不变义。言总持者，即是不变常随缘义。言不动者，即是随缘不变、不变随缘无二体义。叙悟中云：心徧十方，空如叶物，即妙湛也。父母生身，如尘如沤，即总持也。物即妙心，心精含褁，即不动也。又三义惟是一心，故名妙湛。一心宛具三义，故名总持。非一非三，而三而一，故名不动。一切众生是理，即妙湛总持不动。闻名生解是名字，即妙湛总持不动。起圆止观是观行，即妙湛总持不动。六根清净是相似，即妙湛总持不动。无明初破是分证，即妙湛总持不动。圆满彻证是究竟，即妙湛总持不动。今称究竟证者，故名为尊。所谓十号具足，天中之天，圣中之圣，九法界世间所共尊也。收前七大妙旨者，周徧法界，故名妙湛。性色真空，性空真色，循业发现等，故名总持。清净本然，故名不动。又三即一，故妙湛。一即三，故总持。非一非三，而三而一，故不动。约究竟，故称尊也。收前阴入处界妙旨者，性真常中，求于去来，迷悟生死，了无所得，故妙湛。幻妄称相，故总持。其性真为妙觉明体，故不动。一三三一，乃至究竟称尊，如上说。收前辨见妙旨者，见与见缘，并所想相，如虗空华，本无所有，故妙湛。本是妙明无上菩提净圆真心，妄为色空及与闻见，故总持。此见及缘，元是菩提妙净明体，故不动。又离一切相，故妙湛。即一切法，故总持。无是非是，故不动。又面皱变而见不皱变，为妙湛。无生灭而舍生趣生，为总持。生灭与不生灭，惟是一心，为不动。又主空，为妙湛。主必有客，空必具尘，为总持。主之与客，空之与尘，实无二性，为不动也。收前征心妙旨者，正显七处咸非，为妙湛。旁显七处皆是，为总持。理实无非无是，即非即是，为不动也。悟妙湛故，即奢摩他最初方便。悟总持故，即三摩钵提最初方便。悟不动故，即禅那最初方便。又悟妙湛总持不动，言三即一，是奢摩他最初方便。悟妙湛总持不动，举一即三，是三摩钵提最初方便。悟妙湛总持不动，非一非三，而三而一，是禅那最初方便。又悟妙奢摩他、三摩、禅那，言三即一，成今妙湛；悟妙奢摩他、三摩、禅那，举一即三，成今总持；悟妙奢摩他、三摩、禅那，非一非三，而三而一，成今不动也。收一题妙旨者，如来密因修证了义名妙湛，诸菩萨万行首楞严名总持，大佛顶名不动。又二修全在一性名妙湛，一性具足二修名总持，性修不二名不动。又首楞严者，名一切事毕竟坚固，谓阴、入、处、界七大毕竟空故称妙湛，毕竟假故称总持，毕竟中故称不动。乃至三一、一三，究竟名尊，具如上说。又具足万行者，该具名妙湛，积具名总持，性具名不动。廼至三一、一三，等如上说。又密因者，了因佛性名妙湛，缘因佛性名总持，正因佛性名不动，性具三因名不动，修中三因名妙湛，证发三因名总持。廼至三一、一三，等如上说。又不动故称大，妙湛故称佛，总持故称顶。又妙湛故相大，总持故用大，不动故体大。又妙湛故自觉，总持故觉他，不动故觉满。又妙湛故顶不可见，总持故从顶发辉，不动故顶相最尊。乃至各各三一、一三，如上说。究竟称为世尊，亦如上说。吸取下文妙旨者，如来藏本妙圆心，十界俱非故妙湛；如来藏元明心妙，十界俱即故总持；如来藏妙明心元，离即离非、是即非即故不动。乃至三一、一三，如上说。又圆真实，故妙湛；通真实，故总持；常真实，故不动。三一、一三等，亦如上说。该摄一代时教，乃至十方三世一切佛法。妙旨者，佛法虽多，不出权实，为实施权，开权显实，一切如来说法仪式，总不出此。今知九界性即佛界性，故妙湛；佛界性即九界性，故总持；一性一切性，一切性一性，故不动也。开权显实，故称妙湛；为实施权，故号总持；权实不二，故名不动。以要言之，报身智慧名妙湛，应身功德名总持，法身理体名不动。又一切智名妙湛，道种智名总持，一切种智名不动。该具功德名妙湛，积具功德名总持，性具功德名不动。真谛之理名妙湛，俗谛之理名总持，中谛之理名不动。是故三身皆妙湛，三即一故；三身皆总持，一即三故；三身皆不动，非一非三，而三而一故。今阿难一语，便即赞尽，自非圆悟，安得有此？旧谓妙湛领显见义，总持领阴、入、处、界义，不动领七大义，失于妙旨甚矣。首楞严王即全性成修三昧之名，具如玄义及初卷释。今知征心、辨见、四科、七大等文，无非显此三昧之体性也。希有者，九界众生未悟藏性，未具佛德，不能说此三昧，亦未尝闻此三昧，故为希有，今始得闻之耳。

二、述所证浅深。

消我亿劫颠倒想，不历僧只获法身。

亿劫颠倒想者，即无始以来认悟中迷之妄想也。依此妄想，故有九法界中因缘、自然、和合、不和合等种种戏论。今知随缘不变，不变随缘妙性，故戏论妄想顿消，而本有法身斯获也。既言法身必具般若解脱，与别教所明素法身不同。若欲点示，则倒想消处即是解脱，能消之智即是般若。然此法身三德向本无减，但在迷不觉，仅有其理，义之如失。今从迷得悟，始觉有功，名之为获，而有五位浅深不同，所谓名字获、观行获、相似获、分证获、究竟获也。阿难内祕外现，则其本地密获不可妄测。但据迹中显获，的在圆教初信，对彼藏教位齐初果，故下文云汝今已得须陀洹果，明文在兹。惟其方证初信，是故还须定境修观，以为证入初住华屋之门。当知堕淫室时尚是凡夫，所以无无漏戒，但有律仪，须佛极救，而七处计心之文全是见惑所摄耳。旧注纷纷，不惟罔识如来所说药相，亦复不知阿难所示病相矣。

二、誓愿请加三：初、发大愿；二、请佛加；三、喻不退。

今初。

愿今得果成宝王，还度如是恒沙众，将此深心奉尘刹，是则名为报佛恩。伏请世尊为证明，五浊恶世誓先入，如一众生未成佛，终不于此取泥洹。

初一偈是四弘誓愿，次一偈是增上誓愿。愿今得果成宝王者，期心妙觉极果，是欲证十界道灭，所谓佛道无上誓愿成，兼摄法门无量誓愿知也。还度如是恒沙众，是欲灭十界苦集，所谓众生无边誓愿度，兼摄烦恼无尽誓愿断也。此四弘誓，依无作四谛而发，故名深心。次增上誓中，五浊恶世誓先入，是勇猛增上。盖五浊众生刚强难化，今达藏性平等无二，方无所畏。又同体大悲，如父母于子病者加怜故也。如一众生未成佛二句，是弘伇增上。由达藏性竖穷横徧，故不遗一众生，亦不惮尽未来际。又同体大悲，如父母于子等生爱念故也。泥洹亦云涅盘，此翻灭度。

二，请佛加。

大雄大力大慈悲，希更审除微细惑，令我早登无上觉，于十方界坐道场。

证法体故称大雄，具智断故称大力，能与拔名大慈悲。大力是妙湛德，大慈悲是总持德，大雄是不动德。又此三即一故妙湛，此一即三故总持，此三非一非三、而三而一故不动。又证妙湛总持不动理体故名大雄，具妙湛总持不动智照故名大力，起妙湛总持不动妙用名大慈悲也。微细惑者，据下文佛告阿难汝今已得须陀洹果，已灭三界众生世间见所断惑，即上文所谓消我亿劫颠倒想也。又云然犹未知根中积生无始虗习，彼习要因修所断得，此指三界思惑。又云何况此中生住异灭分剂头数，此指界外别惑，即今所谓微细惑也。无上觉即究竟觉，由细惑除便登妙觉，所谓明极即如来也。十方界即寂光实报方便同居一切国土，所谓一人成佛时法界皆为一佛之依正也。

二、喻不退。

舜若多性可销亡，铄迦罗心无动转。

舜若多，此云空，空无可销，但沤灭空本无，犹可云销。铄迦罗，此云金刚，以喻称性所发坚固誓愿之心，同于藏性，故终无动转也。大科正明理性已竟。

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卷第三文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