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严经指掌疏卷六

京都拈华寺贤宗后学达天通理敬述

嗣法门人(兴宗祖旺腾清怀仁祖毓较字)

二、观音广陈(此菩萨独广陈者，以正对此方机故。如文殊拣选偈云：堪以教阿难，及末劫沈沦是也)。三。

一、作礼陈白。二、历述二证。三、结答圆通。

初。

尔时，观世音菩萨即从座起，顶礼佛足而白佛言：

梵语阿那婆娄吉底输，此云观世音。释有二义：一、观声救苦；二、观声反闻。观声救苦者，如法华？普门品佛答无尽意云：若有众生受诸苦恼，一心称名，菩萨即时观其音声，皆得解脱。是知能观者耳根，所观者指世间称名音声，此偏约果中利他言之。观声反闻者，如后结答圆通文云：我从耳门因入流相得三摩提，彼佛如来于大会中授记我为观世音号。是知世音二字通该世间音声，但于正观之时不复循尘，惟假之以反观闻性，此偏约因中自修言之。

二、历述二证(为对初机权分悟修，若据菩萨悟证，即同修证)。二。

一、述悟证。二、述修证。

初二。

一遇佛教观，二依教悟证。

初。

世尊！忆念我昔无数恒河沙劫，于时有佛出现于世，名：观世音。我于彼佛发菩提心，彼佛教我从闻、思、修入三摩地。

忆念者，以宿命智忆念过去事也。劫经无数恒沙者，极言其时之远故。佛名观世音者，亦二义：一果显因德，谓此佛因中亦由耳门入故；二名随机立，谓佛鉴时机应从耳门入故。正脉云：菩提心不越三心四愿：一者善心，即烦恼誓断、法门誓学；二者悲心，即众生誓度；三者直心，即佛道誓成。又起信论：第一直心，谓正念真如法故；第二深心，谓乐集一切诸善法故；第三大悲心，谓广度一切诸众生故。然真如佛道虽性修异旨，而因该果海、果彻因源，亦不相违。至于乐集善法，虽不言断恼，而善恶势不并立，亦无妨该摄。是则三心既发，四愿必成。华严云：不发此心，所修诸行尽为魔所摄持。是故凡欲修行必先发心。佛教从闻思修入三摩地者，欲令速成菩提，圆满三心及四愿故。闻谓闻慧，谓初聆密因之教，相似信发。思谓思慧，谓相似非真，展转深思。修谓修慧，谓深思谛信，观行修习。按本经，如来破妄显真之后，阿难等虽云各各自知心徧十方，其实但是相似信发，唯齐闻慧。以四卷初，满慈尚云于百步外聆于蚊蚋，况夫阿难等，岂真能谛信哉？至如来圆彰三藏，兼释二种深疑，阿难等虽云大悲宝王善开我心，其实但是深思谛信，唯齐思慧。以下文喻屋求门，方乃依思慧而求观行。是知如来分门以定二义，验证以释二疑，绾巾以示伦次，冥授以选本根，正教以观行修习，乃齐修慧。盖观音之在彼佛，亦如阿难之在释迦，皆是教以从闻、思、修入三摩地。然必至道场加行，尅期精修，解六结而越三空，乃为入三摩地也。

二、依教悟证。

初于闻中入流亡所，所入既寂，动静二相了然不生，如是渐增闻所闻尽。

○尽闻不住，觉所觉空。空觉极圆，空所空灭。

○生灭既灭，寂灭现前。

初先解麤相，三结。初于闻中者，谓闻思既成，信知耳根实有能闻之性，于是初起修慧，即于闻性中修也。入流亡所者，谓正当闻声时，不复循声流转，惟是反观闻性。盖对彼一向循尘，出流于外，名为入流。入流功纯，观照不昧，丝竹交陈而常静，钟鼓并声而不扰，故曰亡所。谓亡其所缘声尘，第一解于动结。(正脉云：动尘有二：一者屈曲声，谓有意味声，如言语歌曲之类；二者径直声，谓无意味声，如水流风动之类。其最有力能牵心者，屈曲声也，先须断此。又于屈曲声中，分为世俗屈曲，道理屈曲。复于世俗屈曲中，分为有力无力。种种辨析，备在彼疏。愚谓修习观行，贵在致心一处。且经中既云入流亡所，而行人但只一味入流，反照无间，自然一切诸声，一时俱亡。若必于中拣典，何者先断，何者后断，则是妄识纷糺，生灭不停，尚望其闻性现前，而成三昧之益乎？恐碍正修，不得不言，智者鉴之。)所入既寂者，谓所缘之声既亡，入流之功渐化，二俱寂也。然所寂尚余静结，入寂则并静亦亡，故曰动静二相，了然不生。又了字有二义：一者逈义，谓逈然俱无；二者明义，谓了然分明，但不见有生。二义中，初义于文似顺，次义于理似深。此当第二，并静结亦解。如是渐增等，谓虽动静俱解，闻性独存，但以结滞在根，非圆通体，故须于如是渐增。如是者，仍依前观，离于动静而更观也。渐增者，观久功深，渐以增明也。渐以增明，顿觉尘既不缘，根无所偶；尘既不缘，所闻之动静不生；根无所偶，能闻之根性亦泯，故曰闻所闻尽。此当第三，并根结亦解。前云此根初解，先得人空，正此分齐，以尘亡根尽，人无所依故。按起信十惑，此当麤相中后四。盖动静即是苦相，亦该计名起业，以是苦因故。根结即是执取，以根有取境义故。前云劳见发尘(劳见即根结，发尘即动静)，今三结既解，则尘不复发，见不复劳矣。

○尽闻下，次解细相二结。尽闻者，谓既尽所闻动静，复尽能闻根也。如是则六用不行，唯余一觉，觉得闻尽也。但既有能觉，所觉亦未全离，故须不住。谓进观此觉，毕竟何所依故。久久观之，所觉三相(动静根也)。既尽能觉，又复谁名？故曰觉所觉空。此当第四，并觉结亦解。空觉者，谓既空所觉之三，复空能觉之一。如是则惟有一空，空诸三一也。但既有能空，所空亦非实尽，故须极圆。谓究而极之，必求圆满空性也。究之又究，顿悟能空所空俱不可得，故曰空所空灭。此当第五，并空结亦解。前云空性圆明，成法解脱，正此分齐。谓觉所觉空，空性始圆，对上但得人空，为偏空故。空所空灭，空性如明，对上觉所觉空，为昧空故。既圆且明，不惑于法，故云成法解脱。按起信十惑，觉所觉空，当麤相中续智二相，及细相中现转二相。以初尽根时，觉相显着，即续智二相。观行转深，觉相隐微，即现转二相。前云知见妄发，发妄不息(能知见与所知见，虗妄发起，即现转二相。依此发起，虗妄分别，相续不息，即续智二相)。今觉结既解，则相续息而妄不复发，发无妄而知见泯矣。空所空灭，当细相中业相。以业相初起，能所未分，即空结故。前云由汝无始心性狂乱(一念妄动曰狂，义当灭结。真妄和合曰乱，义当空结)。今空结既解，是先且无复乱矣。

○生灭下，后解最细一结。生灭既灭者，谓空性既灭，惟有灭相独存。若即以灭为真，更是顶堕细障。故须进观此灭，乃对生言灭，故曰生灭。若了对生言灭，灭亦非真，是生灭之灭已既灭矣。如是则灵心绝待，妙体孤朗，寥矣不动，閴尔无迹，故曰寂灭现前。此当第六解于灭结，向去乃无结可解矣。前云解脱法已俱空不生，正此分齐。以俱空正是灭相，并此不生即寂灭故。按起信十惑对生言灭，当最初无明。以最初无明约初起为生相，约还灭为灭相，故前云心性狂乱。今灭结既解，乃无复狂矣。正脉云此中以三空、六结分之者，盖三空是五卷中佛自所说，长水亦知顺此，但未能发挥委悉。至于六结，乃以义推知，非穿凿也。良以佛绾巾时，特以详彰结、解俱有次第，而说、解次第但列三空，似唯三重，而义含六结。前释稍明，今此正是解结正文，岂不投前所说？况细寻文理，六节分明，非强分也。然正脉但知三空义含六结，而不知六结理贯十惑。今疏于前文由汝无始心性狂乱一段，次第以起信十惑配之。至三空文中，不及详悉会合。至此释六结，乃取三空分齐，一一会合详明。又段段皆以十惑及前由汝无始心性等义而逆结之。是不唯显本经前后一致，抑亦见论主、教主、祖佛同一鼻孔出气也。述悟证竟。

二、述修证(依二胜而发三用，借利生以严自果，即修证也)。二。

一承获二胜，二依发三用。

初(谓承前悟证而获二殊胜也)。

忽然超越世出世间十方圆明，获二殊胜：一者、上合十方诸佛本妙觉心，与佛如来同一慈力；二者、下合十方一切六道众生，与诸众生同一悲仰。

全体既现，大用自彰，故得超越世出世间。正脉云超越，即解脱缠缚之意。愚谓即无能为碍之意。言寂灭性体本自圆明，但以凡夫执我为世间所碍，权小执法为出世所碍，由此不能超越，无复圆明。今以解六结，越三空，世出世法无能为碍，故云超越。而云忽然者，谓寂灭正现前时，即是超越世出世时，无劳更用力故。十方亦该诸法。圆明者，圆徧照明。以能超越世出世故，十方所有诸法无非自性光明周徧圆满。古德所谓尽大地是自己光明，无一法不在光明里者。以此如是，则上与诸佛同体，下与众生同根，故得获二种殊胜。二种者，如下所说。殊胜者，权小莫及。此总标也，下乃别列。一者、正由超越出世出世法不能为碍，故能上合佛心，所谓因该果海是也。佛心称本妙觉者，以其在六结而不系本来自妙，处迷位而常明本来自觉，所谓果彻因源是也。与佛如来同一慈力者，佛与众生同体，因众生而起同体之慈；菩萨与诸佛同体，随诸佛而现同体之用故。二者乃以超越世间，世间法不能为碍故。能下合生心，文中不言心者，上合既尔，可例知故。与诸众生同一悲仰者，众生与诸佛同根，仰诸佛而起同根之悲；菩萨与众生同根，为众生而起同根之用故。(问：同体之慈、同体之用，同根之悲、同根之用，可得闻乎？答：佛观众生等有佛性与我同体，我既得乐亦应令众生得乐，是为同体之慈。同体之用者，菩萨观佛本妙觉心与我同体，佛既为众生起慈，我亦应随诸佛起慈，故文中言同一慈力。众生观佛本是凡夫与我同根，佛既离苦，我如何犹在苦中？是为同根之悲。同根之用者，菩萨观生本妙觉心与我同根，众生既悲感仰佛，我亦应代众生悲感，故文中言同一悲仰。)承获二胜竟。

二、依发三用(谓依上二胜而发三妙用也)。三。

一依上合而成三十二应，二依下合而成十四无畏，三兼二胜而成四不思议。

初三：

一、牒由标数。二、依数别明。三、结身指成。

初。

世尊，由我供养观音如来，蒙彼如来授我如幻闻熏闻修金刚三昧。

○与佛如来同慈力故，令我身成三十二应，入诸圆土。

初由佛授观，供养亦该亲近，是菩萨机感。授观亦该教修，是如来教。应如幻者，知真本有修，即无修也。闻熏闻修者，唯以反闻熏变执习，惟以反闻修治自性，无修而修也。金刚三昧者，执习既尽，自性圆明，成就正定，同于金刚，能坏一切，一切无能坏故。

○与佛下，获胜成用。三昧既成，出世法不能为碍，上合佛心，故能与佛同一慈力。以是之故，能随诸佛具现同体之用，故曰令我身成云云。三十二、应对机类分。如下所说，不唯应化娑婆，亦复遍游十方，故云入诸国土。

二、依数别明五。

一能应四圣，二能应七天，三能应十人，四能应二童，五能应九部。

初四：

一能应佛身，二能应独觉，三能应缘觉，四能应声闻。

初。

世尊！若诸菩萨入三摩地，进修无漏胜解现圆，我现佛身而为说法令其解脱。

若诸菩萨者，如前圆通诸圣，各依一门，修习成定，故云入三摩地。进修无漏者，谓渐次增进，修治烦恼，以期无漏。如云入流亡所，乃至空所空灭是也。胜解现圆者，无漏之理，胜妙解悟，渐现圆满之相。如云先得人空，乃至成法解脱是也。为对此机，故现佛身，以菩萨为求佛机故。而为说法者，为说胜进之法。令其解脱者，令脱顶堕细障。如云生灭既灭，寂灭现前，及云解脱法已，俱空不生是也。(问，观音是菩萨，岂能遽现佛身。答，前云上合诸佛本妙觉心，与佛如来同一慈力，是悟证已齐，佛境岂不能现。况华严初住，即能八相成道。而观音带果行因，复何疑哉。总以圆人境界，不可思议，勿得以常途论之。)

二，能应独觉。

若诸有学寂静妙明胜妙现圆，我于彼前现独觉身，而为设法令其解脱。

温陵曰：独觉者，出无佛世，观物变易，自觉无生，故号独觉。今云诸有学者，指愿求独觉一类，凡未入证道者，皆是也。寂静妙明，似当修道。法华云：乐独善寂，求自然慧。盖乐独者，乐于独处，离喧求寂，即此中寂义。善寂者，时穷物理，善修静虑，即此中静义。求自然慧，无师自悟，即此中妙明义。然修道已称妙明，证道则妙而复胜，故云胜妙现圆。谓证道位中，殊胜妙明之慧，预现圆满之相，如未雨先云，未火先烟相似。现独觉身者，应其所求，令信从故。而为说法者，说加功用行之法，令入无间道故。令其解脱者，解脱见思烦恼，更侵二习，证入无学道也。

三，能应缘觉。

若诸有学断十二缘，缘断胜性胜妙现圆，我于彼前现缘觉身而为说法，令其解脱。

灌顶引华严音义云：梵语毕勒支底劫，此翻独觉；梵语钵罗底迦，此翻缘觉；梵语辟支迦罗，双通二名。料拣有五：一、前名麟角，此名部行；二、前不值佛，此则值佛；三、前但自悟，此依教悟；四、前观外境，此观内缘；五、前则根性明利，此则根性暗钝。今云有学者，指愿求缘觉一类，未入证道者也。禀教观缘，有其二门：一、顺观流转，知生起因；二、逆观还灭，悟无生理。今云断十二缘，乃约还灭门说，以是发悟亲因，故偏言之。胜性即无生理也，超出世间，故名胜性。此性以缘断而显，故云缘断胜性。然修道已称胜性，而证道位中不但言胜，且臻于妙，故云胜妙现圆。谓证道位中殊胜微妙之性，预现圆满之相，现身说法令脱，义俱准上，以二觉断证同故。

四、能应声闻。

若诸有学得四谛空，修道入灭，胜性现圆，我于彼前现声闻身而为说法，令其解脱。

四果以前，三果四向，皆名有学，以有惑可断，有真可研故。得四谛空者，谓初于佛边，得闻四谛之法，及空无我理也。由闻四谛法故，知三界苦，修出世道，分断见思，分证涅盘，故云修道入灭。胜性现圆者，谓罗汉向中，四果最胜，灭性预现圆满相故。现声闻身者，投其所好。而为说法者，说胜进法。令其解脱者，脱见思缚，及分段苦也。能应四圣竟。

二、能应七天七。

一、能现梵王身；二、能现帝释身；三、能现自在天；四、能现大自在；五、能现天将军；六、能现四天王；七、能现天太子。

初。

若诸众生欲心明悟，不犯欲尘，欲身清净，我于彼前现梵王身而为说法，令其解脱。

若诸众生，指欲界众生愿生梵天者也。欲虽通于三五(三谓饮食睡眠淫，五谓色声香味触)，而淫为上首，故偏言欲心，谓淫欲心也。明悟者，不为欲事昏迷。正脉云：谓深达淫欲为众苦之本也。淫欲以染污为性，故名为尘。永断妻室，乃为不犯。盖上句为深知，此句乃痛戒耳。欲身清净者，明其不犯之故，乃为欲现身清净，为将来生梵因也。于彼现梵身者，应其所求故。灌顶云：具云梵摩，此翻离系，谓离下地系，上升色界故。或名净行，谓能行梵德，欲想俱无故。亦称高净，谓高超欲界，爱染不生故。而云王者，即色界天主也。而为说法者，说四禅法，修证次第，如后天趣中明。令其解脱者，解脱下界系缚，成就上升色界事故。正脉云：此解脱乃成就其决定舍欲生梵之事。是虽舍求皆具，而重在希求，即同下科成就。且所修背舍，亦名解脱。灌顶引金光明云：大梵天王说出欲论，令其离欲生于梵世，即说法义也。

二，能现帝释身。

若诸众生欲为天主统领诸天，我于彼前现帝释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若诸众生，指人间众生愿生忉利者也(忉利，梵语也，此云三十三，即欲界第二天也。此天在须弥山顶，四方各有八天，中为善见天，即天主所居，主辅合论共为三十三天)。今云欲为天主者，不唯愿生，且欲为忉利天之主故。统领诸天者，不惟统领忉利诸天，即下之天大将军及四天王皆其臣属，亦皆为所统也。应其所求，故于彼前现帝释身。帝释，略梵语也，具云释迦提桓因。陀罗，此云能主，以能为天主故。说法者，说上品十善，金光明云释提桓因种种善论是也。成就者，依十善因成就帝释果也。

三，能现自在天。

若诸众生欲身自在游行十方，我于彼前现自在天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自在天，愚先着法华依大成，谓是化乐天，以此天欲受五欲乐时，随意变化得自在故。孤山云：是欲界顶天，梵语婆舍䟦提，此云他化自在，谓假他所作以成己乐，即魔天也。或云六欲天上别有魔王居处，亦他化自在天摄。今云若诸众生，即求生他化者也。欲身自在者，愿求正报。如意游行十方者，更求依报。无碍正脉云：六欲，四洲之十方也。说法成就者，为说上上品十善，令其成就欲界最胜他化自在报故。按欲界六天，此先在上，前之帝释、后之四王在下，中非不现，例上下可知故。

四，能现大自在。

若诸众生欲身自在飞行虗空，我于彼前现大自在天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大自在，依法华大成，谓是他化天。以此天欲受五欲乐时，余天为化，自在胜前故。孤山曰：即色顶摩醯首罗天。大论云：三目八臂，骑白牛，执白拂者是也。前云游行，此云飞行者，游行或有纡曲，飞行一向直捷。又行十方，或凭高就下；行虗空，唯乘云御风。二天自在，胜劣自见。众生欲此，即愿生大自在天者也。说法成就者，说四禅及四无量心，令成色顶最胜大自在报也。按此天在色界最上，前初禅梵王在色界最下。中可例知，亦非不现。(问：上二天古有三释：有以欲界五、六二天分配者，法华文句也，大成依之；有以化乐、他化、魔王、摩醯四天总摄者，慈恩玄赞也，长水依之；有以欲顶、色顶二天解释者，观音义疏也，孤山温陵依之。然文句义疏并智者说，文句云大自在，有人言是色界顶大自在，此不应超至彼也。义疏又云大自在故，非第六天也。前后语违，究何适从？答：愚昔注法华依大成说，心且疑之，但以其承用天台，未敢擅易。今据灌顶辨之甚悉，于天台二说准后不准前，以前说或非后，因知非异前说故。又诸经论中多称大自在是色顶天，故正脉云：统论诸天皆可该摄，梵王摄四禅，帝释四王等摄六欲，二自在别举欲顶色顶二天，为以别上下之分齐也。但缺四空，以此论现身，而四空不乐身相，故不为现。纵别有方便利益，不入此例。灌顶云：理实菩萨利生，难以凡情测度。欲色空天纵不俱列，至下八部中天悉该摄矣。)。

五能现天将军。

若诸众生爱统鬼神救护国土，我于彼前现天大将军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天大将军者，正脉云：四王主帅，各有八将，韦䭾为上首。灌顶引金光明经：散脂为大将。二十八部巡游世间，皆散脂所管。今云爱统鬼神，即欲求散脂等流果也。鬼神者，鬼中之神。肇曰：神受善恶杂报，现形胜人劣天，身甚轻微，人难见故，此鬼神道也。救护国土者，即巡游世间，除妖孽，降福祥耳。说法成就者，说五戒、十善及秘密呪印，呼召鬼神之法，令其成就天将军位，随保护国土心也。

六、能现四天王。

若诸众生爱统世界，保护众生，我于彼前现四天王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四天王，注见二卷。灌顶云：此是帝释外臣武将，住须弥腰，各领二部鬼神，不令恼人。金光明云：我等四王二十八部百千鬼神，以净天眼常观拥护此阎浮提，是故我等名护世王。今云爱统世界，即愿为天王，分统四天下也。不令鬼神恼害于人，即是保护众生。说法成就者，说上品十善及护国安民之法，令其成就四王，随统世护生愿也。

七，能现天太子。

若诸众生爱生天宫，驱使鬼神，我于彼前现四天王国太子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若诸众生亦指人道中者，因在人道见诸鬼神作祟扰民乱国，发愿生于四天王宫，制诸鬼神不令作祟，故云爱生天宫。设有违制作祟，还能驱使大力鬼神而降伏之，故云驱使鬼神。随其所乐而为示现，故曰现四天王国太子身。温陵曰：四天太子即那吒之类。大吉义经云：护世四王各有九十一子，四王合有三百六十四子。智论亦如是说。灌顶云：唐天宝间，西番五国来宼安西，元宗诏不空三藏入内持念护国仁王陀罗尼，方二七徧，忽见神将五百荷戈殿前，对曰：北方天王第二子独徤往救安西。随后表奏，因敕诸道府州西北隅置天王像，永护国界。是天王有子明矣。说法成就者，说归戒斋善及符呪印诀之法，令其成就四王太子，以遂驱使鬼神愿也。能应七天竟。

三能应十人，十。

一、能现人王身，二、能现长者身，三、能现居士身，四、能现宰官身，五、能现婆罗门，六、能现比丘身，七、能现比丘尼，八、能现优婆塞，九、能现优婆夷，十、能现女人身。

初。

若诸众生乐为人王，我于彼前现人王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乐为人王者，有德怀仁，不忍世乱，发愿为有道之君，以理邦国者也。说法令成者，为说生贵之因，及帝王德业，以熏隔生之种而已。若彼不自忖量，妄窃神器，而求篡夺之术者，菩萨岂应之哉。温陵曰：自金轮至散粟，皆为人王。若依普门品，惟是散粟，以彼云小王故也。

二，能现长者身。

若诸众生爱生族姓，世间推让，我于彼前现长者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在人道中，见有位尊、年高、德重者，为同族之所尊崇，故亦爱主族姓。孟子曰：朝廷莫如爵，乡党莫如齿，辅世长民莫如德。是知位尊、年高、德重者，不独为同族尊崇，亦能为世间推让，谓到处推重，让以居左也。正脉云：西域称长者，不止年高，盖世臣大家而兼有德望者之号。说法成就者，说博施济众、亲亲仁民之法，令其成就长者，以遂主族世推愿也。

三，能现居士身。

若诸众生爱谈名言清净自居，我于彼前现居士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名言，谓古今典章，欲以训世故。爱谈自居，谓不事功名，欲以守道故。清净灌顶，以立言训世，守道居贞，隐居洁操，通称居士。但如次分上中下耳。说法成就者，说韬光晦迹，垂文作则等法，令其成就居士，以遂训世守道等愿也。

四、能现宰官身。

若诸众生爱治国土，剖断邦邑，我于彼前现宰官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国土，王都也。爱治者，辅君修政。温陵谓三台辅相是也。邦邑，分封也。剖断者，理民折狱。温陵谓州牧县长是也。宰者，剖断义，故上云剖断邦邑。官兼管摄义，故上云爱治国土。又宰亦名官，剖断即兼管摄。官亦名宰，管摄即兼剖断。故灌顶以上至卿相三台，下至州牧百僚，皆号宰官。说法成就者，说修齐治平忠爱廉明等法，令其成就宰官，以遂致君泽民愿也。正脉云：上三科似此方儒教所摄。

五，能现婆罗门。

若诸众生爱诸数术，摄卫自居，我于彼前现婆罗门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天文地理，阴阳度算曰数。巫医相卜，符水呪印曰术。爱谓好乐精习，为其可以竦世，可以济己也。炼神修丹，执持生命曰摄。固精养气，防护损伤曰卫。自居者，不事外学，为其可以长寿，可以固形也。婆罗门，此云净裔。其人自谓从梵天口生，是梵天苗裔故。或云梵志，其人自谓承袭梵天之法，志生梵天故。或云净行，其种别有经书，世世相承，以道学为业故。说法成就者，为说差别智慧，及炼神调气之法，令其成就数术摄卫之学也。正脉云：此科似此方，医卜杂技所摄。(问：法华云：十方佛土中，惟有一乘法，无二亦无三。又云：惟此一事实，余二则非真。是知声闻缘觉，尚属化城。况夫诸天，及人王宰官，长者居士等，治世训世等法。又况夫诸婆罗门，种种异学。菩萨何不革其旧习，示以出世正道。而乃顺情说法，反以成就其有漏之志。岂慈悲心者之所为耶？答：有漏法中，有善有恶。设不能成就其善，势必流而为恶。故菩萨姑且顺其欲，成就善果。待其根器成熟，然后示以出世正道。所谓先以欲鈎牵，后令入佛慧也。下皆仿此。)六、能现比丘身。

若有男子好学出家，持诸戒律，我于彼前现比丘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在家男子心厌尘劳故，好学出家诸戒律，谓沙弥十戒，比丘二百五十戒也。比丘此云乞士，谓上乞佛法以资慧命，下乞饮食以资色身故。或翻除馑，谓出家持戒是良福田，能生物善除饥馑故。说法者，说出家法，如称扬持戒赞叹梵行之类。成就者，成就五德而为众中尊也。

七，能现比丘尼。

若有女人好学出家，持诸禁戒，我于彼前现比丘尼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在家既厌尘劳，女人仍嫌五障，故好学出家诸禁戒，谓三百四十八戒，余诸八敬及式叉摩那等戒，皆为禁戒方便。善见律云：尼，女也。谓女人出家受具，称比丘尼。说法同上。成就者，舍在家法，受出家法，现转五障之躯，顿成五德之侣故。

八，能现优婆塞。

若有男子乐持五戒，我于彼前现优婆塞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欲求人天胜报故，乐持五戒，以五戒为人天因故。五戒者，杀、盗、淫、妄、酒也。前四属性罪，性即是罪故。饮酒是遮罪，违遮成罪故。又以其能遮前四，故名遮罪，如因酒破五戒是也。古德云：五戒即同五常，以仁则不杀生，义则不偷盗，礼则不邪淫，信则不妄语，智则不饮酒故。优婆塞，亦名邬波索迦，唐翻近事男，谓亲近承事佛法僧故。说法者，说居家法，如说不离尘劳而作佛事，不舍妻子而修梵行之类。成就者，遵教受行，成就归戒，而种人天因也。

九，能现优婆夷。

若有女子五戒自居，我于彼前现优婆夷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不惟欲求胜报，兼复为脱女身，故以五戒自居。自居云者，谓虽无师授自居，然如己授也。优婆夷，亦云邬波斯迦，此云近事女，近事同上，唯男女异故。说法者，不惟说居家法，兼复为说，虽五戒自居，要必师授，方成近事法也。成就者，不惟成就近事，作人天因，兼复解脱女身，成就丈夫相故。灌顶引戒消灾经云：印土一男，坚持五戒，出外亲友，苦劝饮酒，远至他邦，宿啖人鬼妇家。虽破酒戒，余四戒全，天神护之，鬼不能啖，即与鬼妇父母，说佛五种戒法，领同见佛，除诸灾障。是知男女皆应持戒，菩萨为之现身，良有以也。

十，能现女人身。

若有女人内政立身以修家国，我于彼前现女主身及国夫人、命妇、大家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孝敬仁慈，以事上下，名曰内政，谓行于内而感化于外故。贞静勤俭，以修女德，名曰立身，谓德无玷而自身可立，故修治也。正脉云：闺门为万化之源，故关于家国之治乱，家通大夫以下，国通诸侯以上。孤山曰：女主即天子之后，国夫人谓邦君之妻，命妇谓妻因夫荣有诰命者。家训：姑大家谓才德兼备为内师者，如后汉扶风班彪之女，曹世叔之妻，和帝数诏入宫，令皇后贵人师事之，世称曹大家也。说法者，说三从四德，端风正己之法。成就者，内感外孚，成就修治家国事，故能应十人竟。

四、能应二童二。

一、能现童男身；二、能现童女身。

初。

若有众生不坏男根，我于彼前现童男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不坏男根者，谓于诸欲境从未染犯，所谓童真是也。有志终身保守，恐其未能，故菩萨随其所乐，为现童男之身。说法者，说离欲法。成就者，令其守真抱扑，固精保元，成就童真体故。

二、能现童女身。

若有处女爱乐处身，不求侵暴，我于彼前现童女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处女，亦云处子，幼女未嫁者之称。爱乐处身者，愿终身为处女，坚贞自守。如诗云：之死矢靡他是也。男愿有室，女愿有家，人之常情。今则视迎娶为侵凌，以聘嫁为暴弃，深生厌患，故曰不求侵暴。虽曰不求，恐有强施侵暴，势不自由，故菩萨为之现童女身。说法者，说离欲法。成就者，令其增益坚贞，矢志自守。侵暴不能强施，成就清净处女身，故能应二童竟。

五、能应九部九。

一、能现诸天身，二、能现诸龙身，三、能现药叉身，四、能现干闼婆，五、能现阿修罗，六、能现紧那罗，七、能现摩呼罗，八、能现常人身，九、能现非人身。

初。

若有诸天乐出天伦，我现天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此中诸天有二：一上所未出者，此复总收。二乐出天伦者，此复重应。谓上应求入，此应求出。虽同现天身，而说法成就异故。灌顶云：说法者，为说无常苦空等法。正脉云：成就者，令其成就脱离愿也。(问：脱离天伦，成就何报？答：此有二义：一者诸天着乐，不得闻法，愿生人间者，令其成就人伦。以六道之中，整心虑，趣菩提，惟人道为能故。二者五衰相现，厌离有漏，愿求无漏者，令其成就圣伦。以分段生死，虽天上不免，惟入圣乃出故。龙等诸部，例此可知。)二能现诸龙身。

若有诸龙乐出龙伦，我现龙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灌顶云：梵语那伽，此云龙。有四：一守天宫殿，二兴云降雨，三开渎决江，四守护伏藏。类复有异，故云诸也。僧只律明龙有五苦，谓生、眠、淫、瞋、死，五时不免。蛇形复有三苦，谓虽食百味，最初一口化为虾蟇；二背布鳞道，砂石雨时，痛乃连心；三蜈蚣食脑，细蛊钻身。长阿含经亦明龙有三患：一热砂炙身，二风坏宫衣，三金翅鸟啖。因有多苦，故乐出伦。骂意经云：堕龙有四因缘：一布施，二瞋恚，三轻人，四自高。阿含云：先多瞋恚，心曲不端，犯戒鬬诤，故堕龙中。由大行布施福力故，七宝为殿。据此，则说法者，说施、戒、仁慈、正直、和敬等法。成就者，成就人伦。若能不住于相，修施、戒等，则圣伦亦可成就。

三、能现药叉身。

若有药叉乐度本伦，我于彼前现药叉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灌顶云：药叉，此云捷疾，其行捷疾故。亦名夜叉，此云勇徤，勇猛强徤故。或翻暴恶，其形暴恶故。有地行、空行、飞行不同。最胜王经云：是等药叉，悉皆爱乐如来正法，深心护持。今云乐度本伦者，亦由佛法熏习，知暴恶为堕缘，深厌之也。度亦同出，皆超脱义。说法者，说柔顺、慈善、持戒、修福等法。成就者，成就人伦。若更兼修慧，则成就圣伦也。

四，能现干闼婆。

若干闼婆乐脱其伦，我于彼前现干闼婆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灌顶云：干闼婆，此云香阴，不啖酒肉，惟以香资阴故。清凉云：食香止十宝山，食诸香粖故。或翻寻香行，在须弥山南，金刚窟住。帝释须乐烧沈水香，此神寻香而至。什曰：是天主倒幢俗乐神也。然既为帝释乐神，自应劣于诸天。诸天尚乐出伦，况复此神？故亦乐脱。说法者，说离于放逸，及中品十善等法。成就者，脱于本伦，成就人伦。以离于放逸，则本伦不系；中品善成，而人伦可获也。

五，能现阿修罗。

若阿修罗乐脱其伦，我于彼前现阿修罗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阿修罗，此云无端正，以其类有端正女无端正男故。亦云非天，以其类有天福无天德故。据本经，有胎生、卵生、湿生、化生，不同于后七趣中见。长阿含经云：南洲金刚山中有修罗宫，六千由旬栏楯行树。然一日一夜三时受苦，苦具自来入其宫中。是知乐脱其伦，亦为受苦生厌离心也。阿毗昙论云：不能忍善，不能下意谛观种种教化。以憍慢故，非善徤儿，又非天行，名阿修罗。名义集云：由在因时，虽行五常，怀猜忌心，欲胜他故，作下品十善感修罗身。是知说法者，说柔和善顺，慈忍谦敬，虗心受教，及中品十善等法。成就者，成就人伦，以因转果自转故。(按诸经，修罗之后应有迦楼罗部。今不具者，于后非人中摄故。)

六，能现紧那罗。

若紧那罗乐脱其伦，我于彼前现紧那罗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紧那罗，此云疑神，其形似人，头有一角，见者生疑，故唐翻歌神，是帝释法乐神也。菩萨处胎经云：须弥山北十宝山间，有紧那罗于中治化，由昔布施之力，居七宝殿，寿命甚长。天欲奏乐，腋下汗流，便自上天。帝释请佛，诸天弦歌而颂法门者，即是此神乐。脱其伦者，或由歌颂法门熏习力故。说法者，说歌咏乱心，欲乐不常，及中品十善等法。成就者，脱于本伦，成就人伦，整心虑，趣菩提也。

七，能现摩呼罗。

若摩呼罗伽乐脱其伦，我于彼前现摩呼罗伽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摩呼罗伽，什曰：地龙。肇云：大蟒神。长水云：田蚥。腹行之类。然天龙自在无碍，尚有多苦，况地龙腹行，其苦自倍，故亦乐脱其伦。又此类聋呆无知，含毒伤生，多从痴恚中来。菩萨为之现身，说修慧、修慈等法，令其永舍痴恚，成就人伦，则整心虑，趣菩提，可希冀矣。

八、能现常人身。

若诸众生乐人、修人，我现人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众生者，六道通称，今就人道言。按前人王宰官等皆名为人，今约无有异求者言。无有异求，生生世世愿在人中，故曰乐人修人。法苑云：人，忍也，违顺能忍故。孟子曰：人仁他，无恻隐之心，非人也。顶生王经云：人，意也，能善思惟，能忆念故。婆沙云：人能息意，能修道，得达分故。是知内教外教皆重人伦，故乐修也。又灌顶云：乐修含八意：一、人身难得，故求不失；二、世世为人，易于修证；三、三乘圣人并生人中；四、唯于人世可值佛法；五、八部皆慕，人岂不愿；六、惟人道中能趣菩提；七、诸天着乐，余趣多苦；八、佛菩萨道皆从人得。据此，则现在人中者宜知自重。说法者，说中品戒善为等流因。成就者，成中品色心为等流果故。

九，能现非人身。

若诸非人，有形、无形，有想、无想，乐度其伦，我于彼前皆现其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上科人伦，统收人王宰官等不尽之类。此科非人，统收天龙鬼神等不尽之类。以彼所不摄者，皆此摄故。长水曰：有形如休咎精明等，无形如空散销沈等，有想如鬼神精灵等，无想如精神化为土木金石等。于后七卷中，明现身则各随其类，说法则各应其机，成就者各如其愿。依数别明竟。

三、结身指成。

是名妙净。三十二应入国土身，皆以三昧闻熏闻修，无作妙力自在成就。

是名句指上应前，谓指上别列应前总标之数而结成之。一时顿现曰妙，徧应无私曰净。三十二应与普门品互为出没，如天中此有四王太子，彼经则无；妇中此有女主及国夫人，彼经亦略；八部中彼有迦楼罗名，八部外彼有执金刚神，此并不列。盖以菩萨妙应无方，神化莫测，况夫人与非人无机不收，两经随意取舍以成三十二数，实各无尽，勿过拘执。应徧尘刹，故称入国土身。普门品中为应无尽，意问唯言游化娑婆，非谓菩萨妙应只在娑婆，故彼重颂中亦言十方诸国土无刹不现身也。皆以三昧等者，出其所以能得妙应之故。三昧即耳门三昧。闻熏闻修者，熏变执习，修治自性，惟用反闻也。六结既解，妙用自现，不假造作，故曰无作妙力。任运而应，故曰自在成就。依上合而成三十二应竟。

二、依下合而成十四无畏三。

一、牒由标数。二、依数别明。三、结力显益。

初。

世尊！我复以此闻熏闻修金刚三昧无作妙力。

○与诸十方三世六道一切众生同悲仰故，令诸众生于我身心获十四种无畏功德。

初因修成力闻熏，闻修同上，能解诸结，名金刚三昧净极光通，曰无作妙力。

○与诸下，获胜成用。净极光通，寂照含虗，世间法不能为碍。下合生心，故能与一切众生同一悲仰。以是之故，能与众生现同根之用，故云令诸众生等也。十四无畏，如下所说。我者，菩萨自称。言菩萨以身心加被，能以无畏施与众生，令诸众生于菩萨身心上获十四种无畏，以成脱苦功德。功德即利益也。

二、依数别明十四。

一苦恼无畏(至)十四持名无畏。

初。

一者、由我不自观音，以观观者，令彼十方苦恼众生观其音声，即得解脱。

不自观音者，不似众生一向循尘也。以观观者句，谓就彼能观反观自性也。自能如是修习，亦能令彼苦恼众生闻名感发称我名号，故云观其音声。不言称名而言观声者，称名但属事念，观声亦兼理持，盖由菩萨慈力加被，能令理事兼修，故普门品一心称名。古德亦言有事有理，但以事修未必契理，理修无不摄事，故但言观声即兼称名。然事修称名，机心与圣心相交；理修忘尘，苦性与声性俱寂，故曰即得解脱。此经与普门品所以不尽同者，以此经偏重劝修，故观其音声指在机感；普门唯为显用，故观其音声指在圣应。同中有异，幸勿刻舟。正脉云：苦恼虽通分约身心，亦可谓苦楚其身而恼乱其心也。又云：别列不尽，一切苦恼皆摄此中。灌顶云：此一为总，下十三为别。别中前七苦也，后六恼也。

二、火难无畏。

二者、知见旋复，令诸众生设入大火，火不能烧。

知见旋复者，谓六根互通，菩萨既旋闻复性，知见亦随闻而旋复，所谓一根反元，六处解脱是也。然见觉属火，与一切火性相通，故见业交则见猛火。今知见既旋，亦能随感旋彼余火，故令众生入火不烧。普门品言威神之力者，亦由旋复功极，异中有同，应须善会。正脉云：证极法界，威神无量。故令一心称名者，即为大悲威光所摄，不堕火难，如入山阴，暑不能侵也。

三水难无畏。

三者、观听旋复，令诸众生大水所漂，水不能溺。

观听旋复者，谓反观听闻之性，旋妄闻，复真闻也。然闻听属水，与一切水性相通，故闻业交则见大水。今既旋闻复性，亦能随感旋彼余水，故令众生入水不溺。

四、鬼难无畏。

四者、断灭妄想，心无杀害，令诸众生入诸鬼国，鬼不能害。

正脉云：鬼神以阴隐为想因，以杀害为堕缘。今菩萨于反闻时，内灭妄想，心无杀害，全超鬼神心行。以此全超威力，能令称名者免于鬼难。

五、刀兵无畏。

五者熏闻成闻，六根销复同于声听，能令众生临当被害刀段段坏，使其兵戈犹如割水，亦如吹光性无摇动。

熏闻成闻者，以反闻力，熏修妄闻，以成究竟坚固之真闻也。六根销复，同于声听者，谓其余五根，销妄复真，亦同声家之听。以元一精明，销则俱销，复则俱复也。俱复故，究竟坚固之性，随感徧周，故能令彼刀段段坏。俱销故，毕竟空寂之理，遇事便融，故能令如割水吹光。既如割水吹光，而其人性自如如，不觉不知，故云无摇动也。又此中言被害者，似是屈遭宪网，误入讐门。言兵戈者，似是身临战阵，彼敌冲围。际斯二者，顷刻身首异处，须臾性命不保，能令无畏，益显神奇。

六、鬼见无畏。

六者、闻熏精明，明徧法界，则诸幽暗性不能全，能令众生、药叉、罗刹、鸠盘茶鬼及毗舍遮、富单那等，虽近其旁，目不能视。

正脉云：首二句言反闻功极，发本明耀，圆照法界也。次二句言鬼神阴隐想习，向暗背明，反不堪于光耀。如枭鸟夜视昼盲，罗刹向日不见是也。灌顶云：药叉男鬼，罗刹女鬼也。此二皆食人鬼。人尸若臭，呪养令鲜。多闻天辖鸠盘茶，此云瓮形，魇魅鬼也。增长天辖毗舍遮，此云噉精气，能噉人及五谷精气。持国天辖富单那，此云臭饿鬼，主热病者。广目天辖等者，该余。以鬼类尚多，言不能尽故。近旁目不能视者，如土地不见洞山，鬼使不见事僧之类。视既不能，自然无害。(问：此与前文鬼难何异？答：前约一类，此约多类。又前约身入鬼国，此约无端误遇。虽同为鬼难，不妨前后各出。)七、枷锁无畏。

七者音性圆销，观听反入，离诸尘妄，能令众生禁系枷锁所不能着。

音性圆销者，谓声尘销灭也。观听反入者，谓耳根旋复也。离诸尘妄者，谓色等诸尘亦随声销灭，见等诸妄亦随闻而旋复也。诸妄既复，以真护彼，能令枷锁断坏。诸尘既灭，以空融彼，能令禁系同虗。故云所不能着。

八、贼难无畏。

八者灭音圆闻，徧生慈力，能令众生经过险路，贼不能劫。

灭音亡声，则尘不能隔；尘不能隔，则闻性圆徧；闻性圆徧故，寻声所至，徧生慈力；徧生慈力故，随处护生，应缘化暴，故能令诸众生遇贼不劫。法华大成云：或旷绝幽隘之处，或怨贼冲出之径，皆名险道。道即路也。

九，贪毒无畏。

九者、熏闻离尘色所不劫，能令一切多淫众生远离贪欲。

熏闻者，熏修闻性，令六根圆通也。离尘者，离诸声尘，并六境俱脱也。六境俱脱，则幻色无力；六根圆通，则真性有力。以无力劫有力，自然不能。如云主人若悟，则诸客邪不得其便是也。此虽菩萨自所证境，然以下合力故，因能令彼多淫众生，远离贪欲众生。言多淫者，谓欲习偏重，对境数起，轻而损身丧德，重而亡躯失命，且招来世妻不贞良，眷属乖意。尤其甚者，铜柱铁牀等报，临终现前；积寒坚冰等狱，从头自受。能令远离，菩萨之真慈大矣。

十，瞋毒无畏。

十者、纯音无尘，根境圆融，无对所对，能令一切忿恨众生离诸瞋恚。

纯音者，离于徧计所执名相，唯余依他所起音声，虽余音声而无染污障蔽之力，故曰无尘。然音既无染无障，根亦无局无碍，如是则根境融为一性。如耳家根境既尔，余五亦然，故曰圆融。如前云见与见缘并所想相，如虗空华本无所有，此见及缘元是菩提妙净明体是也。无对所对者，谓既为一性，则根无能对之义，而境亦无所对之义，自应无有瞋恚，以瞋恚生于对待违拒故也。能令一切等，亦由菩萨下，合力故。众生言忿恨者，谓瞋习偏重对境莫制，轻则伤气取辱，重则忘身及亲，且致来世被他求砒为人恼害。尤其甚者，刀山铁橛劒树劒轮等相临终现前，宫割斩斫锉刺槌击等事从头自受，能令离瞋，菩萨之大悲深矣。然瞋为根本烦恼，有轻重平等之异，轻则惟是忿怒，重则兼致恨怨，平等则不过恚恼，此三皆随瞋而起，根随相依总一瞋毒，故忿恨众生而言离诸瞋恚。其实忿恨众生亦具瞋恚，离诸瞋恚亦兼忿恨，盖互相显摄耳。

十一、痴毒无畏。

十一者销尘旋明，法界身心犹如琉璃，朗彻无碍，能令一切昏钝性障诸阿颠迦永离痴暗。

温陵曰：痴由妄尘所蔽，无明所覆。销尘则无蔽，旋明则无覆。故于外之法界，内之身心，凝莹朗彻，离痴暗矣。然此亦属自证能令之义，准上可知。正脉云：具足见惑为昏，具足思惑为钝，具足无明为性。障阿颠迦，此云无善心，又痴之最重者也。愚谓昏钝，性即是愚痴。盖愚痴以昏暗钝滞为性故。由此所障，永绝善心，故称诸阿颠迦。此亦由于痴习偏重，迷正知见。小而事理错乱，大而邪正颠倒。且感来世生邪见家，其心谄曲。尤其甚者，王使主吏，证执文籍等相，临终现前。勘问权诈，考讯推鞫等事，从头徧历。能令永离菩萨之妙用神矣。(问：水火等境，现是苦境，可说怖畏。贪瞋痴三，随自心行，何畏之有？答：有二义故，可说怖畏。一者毒是苦因，能招苦果。二者对境数起，力不自由。盖约信因识果，知畏求离者言之。)十二、求男无畏。

十二者、融形。复闻不动道场涉入世间不坏世界，能徧十方供养微尘诸佛如来，各各佛边为法王子，能令法界无子众生欲求男者，诞生福德智慧之男。

融形复闻者，谓融销幻形，以复真闻。所谓诸根圆拔，内莹发光，根身器界，应念化成无上知觉，此即事而理也。由即事而理，无违真而应俗，所以不动道场，涉入世间。道场指真谛理言，以是法身所依故。世间指俗谛事言，以是化身所徧故。不动而涉，正理事无碍境也。复由理事无碍，事亦如理，而广狭相即，所以不坏世界，能徧十方。世界指一佛化境，对十方为狭。十方指多佛化境，对一界为广。不坏能徧，又事事无碍境也。复由事事无碍，身亦随界，而一多俱在，所以能供养诸佛，各各佛边，为法王子。言法王子者，谓现前助佛扬化，将来补处佛位。如易云：干父之蛊，有子义也。能令等者，谓菩萨以法王之子，余福余慧，利及无子诸众生故。按普门品，欲求唯约女人，以女人无子，有三种苦：一者为自夫所弃，二者为余妇所轻，三者为傍人所笑，怖畏偏重故。今则浑言众生，盖是男女俱该，良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故同欲求男。有福有德者富而贤，有智有慧者贵而哲，四美具足，益以见圣惠之无涯矣。

十三、求女无畏。

十三者、六根圆通，明照无二，含十方界，立大圆镜空如来藏，承顺十方微尘如来秘密法门，受领无失，能令法界无子众生欲求女者，诞生端正，福德柔顺，众人爱敬有相之女。

六根互用曰圆，各各无碍曰通。互用故，明照无二；无碍故，含界无遗。明照无二故，立为镜智之号；含界无遗故，立以空藏之名。由镜义故，承顺如来秘密而明照无违；由藏义故，领受如来秘密而含摄无失。能令等者，谓菩萨以承顺诸佛，领受法门余功余德，利及无女诸众生故。无女而言无子者，以女为半子故。良由男承内嗣，女结外亲，有男无女，亦非全美故。亦有欲求女者，端正以备女品，福德以致尊荣，柔顺以全妇道。正以有此三者，故致众人爱敬，谓端正致爱，福德致敬，柔顺则爱敬并致。是则有相者，非有别相，即是有端正相，有福德相，有柔顺相也。女中不言智慧者，摄柔顺中，以有智慧，方能柔顺，尽坤道，备女德故。

十四、持名无畏(问：持名出自本心，何所畏耶？答：恐其无功及不胜，余名皆畏也。今持观音一名，福等多名，故无此畏)。三。

一、举众显德，二、述由明等，三、释疑防问。

初。

十四者、此三千大千世界百亿日月。

○现在世间，诸法王子，有六十二，恒河沙数。

○修法垂范，教化众生，随顺众生，方便智慧，各各不同。

初显依报之广。此指娑婆三千大千等，统言一佛化境，百亿日月所照处也。

○现住下。显众圣之多。拣过去，异未来，故云现住世间。越三贤，超十圣，故云诸法王子六十二恒沙。实由菩萨现量所见，非假设之数也。

○修法下。显化德各异。修法者，自修有法。垂范者，垂仪作范。教化众生者，成己所以成物，自利便足利他故也。随顺众生，谓于三千界内，各据一方，随顺一方之机，由此所以涉世方便，说法智慧，各各不同，如下文所说二十五圣各当其根之类。

二、述由明等。

由我所得圆通本根发妙耳门，然后身心微妙含容周徧法界，能令众生持我名号，与彼共持六十二恒河沙诸法王子，二人福德正等无异。

圆通本根者，有二义：一谓诸圆通中，独为娑婆本根。以后云：此方真教体，清净在音闻。故此约正对以明本义。二谓观音所得，仍为圆通本根。以后云：此是微尘佛，一路涅盘门。故此约摄余以明本义。又圆通本根句，惟是虗标，下乃出其名体。发妙耳门者，谓开发耳门闻性，以成真三昧也。然耳门三昧，独称为妙者，以其具含容周徧义故。此门一发，摄余门而同己微妙，亦同己容徧。故能令持己一名，与彼共持众多名号，福德正等，无有别异。是知圆根与不圆根，固日劫相倍也。

三、释疑防问。

世尊！我一名号与彼众多名号无异。

○由我修习，得真圆通。

初、释疑。(疑云：一名、多名，单持、共持，以二人之行迹论之，有类霄壤；以二人之福德论之，不异丝毫。其故何也？防云：)我一名号，与彼众多名号无异。

○由我下。防问。(问云：一名唯显一德，多名应显多德。一多逈殊，何言无异？防云：)由我修习，得真圆通。然观音圆通，独称为真者，以具圆通常三真实故。反显六十二恒沙王子，随顺众生，方便智慧，各各不同。其所得圆通，唯似圆非真圆，似通非真通耳。依数别明竟。

三，结力显益。

是名十四。施无畏力，福备众生。

准前标数文云：令诸众生于我身心获十四种无畏功德。盖菩萨身心为能施，十四无畏为所施。今云是名等者，谓如上所说，是名菩萨以自身心于十四种苦难众生施无畏力也。此是结力。福备句，显益。福，护也。备，全也。众生者，即指八难、三毒、二求及持名人也。八难众生现遭极苦，畏其性命不保，菩萨则福护而全其性命；三毒众生现起深惑，畏其善根当失，菩萨则福护而全其善根；二求众生现缺子女，畏其后嗣将绝，菩萨则福护而全其后嗣；持名众生现持名号，畏其福德无多，菩萨则福护而全其福德。是皆有以福之、有以备之，则菩萨之利益普矣。依下合而成十四无畏竟。

三、兼二胜而成四不思议(问：应身约上合，无畏约下合。文有明言无可议者，今明四不思议兼于二胜，何所据耶？答：文云：我又获是圆通，修证无上道故。是知修证二字，非是圆通以前观行修证，乃是获圆通后依于二胜历事造修、历位取证，究竟而至于无上道也。况下云救护众生得大自在，义合同佛慈力；能以无畏施诸众生，义合同生悲仰。然既有义可寻，无妨说兼)。二。

一、牒由标数。二、依数别明。

初。

世尊！我又获是圆通修证无上道故，又能善获四不思议无作妙德。

重牒所得，故曰又获，谓又以获得耳根圆通也。上合下合，即是历事造修，历位取证，功圆行满，究竟成佛，故曰无上道也。不惟能获妙应及无畏力，故曰又能获。而言善者，上下兼合，慈悲双运，一获一切获故。四、不思议者，正脉云：以下所列德相，至妙不可思，至神不可议故。无作妙德者，正脉云：拣非有为作意所成，乃任运自在成就。

二、依数别明四。

一、同体形呪不思议。二、异体形咒不思议。三、破悭感求不思议。四、供佛利生不思议。

初二。

一、承体标用。二、略出用相。

初。

一者、由我初获妙妙闻心，心精遗闻，见闻觉知不能分隔，成一圆融清净宝觉，故我能现众多妙容，能说无边祕密神呪。

初获妙妙闻心者，谓菩萨初修耳门三昧，获得能闻心性，超出余门，为妙中之妙。故此当解于动静二结，所闻尽而能闻现也。心精者，谓进解根觉空灭四结，闻心已复精真体故。遗闻者，谓寂灭现前之时，遗彼根中无始虚妄闻性，永不现前也。然妄闻既遗，妄见妄觉等亦随闻而俱遗，故云见闻觉知不能分隔。无分隔故，一真圆湛，故曰成一圆融清净宝觉。圆融者，缘起无碍，即随缘义。清净者，湛然不动，即不变义。不变随缘故，如金与金器，故以宝觉称之。故之一字，双承随缘不变二义言之。正以缘起相由一多无碍，故于一身能现众多妙容。正以清净湛然真祕斯现，故于众多妙容能说无边祕密神呪。

二、略出用相(用相无尽，莫可殚述。今下所说，乃于无尽中略出少分，观下其中二字可知)。二。

一、现相表法，二、变容救护。初。

其中或现一首、三首、五首、七首、九首、十一首，如是乃至一百八首、千首、万首、八万四千烁迦罗首。

○二臂、四臂、六臂、八臂、十臂、十二臂、十四、十六、十八、二十至二十四，如是乃至一百八臂、千臂、万臂、八万四千母陀罗臂。

○二目、三目、四目、九目，如是乃至一百八目、千目、万目、八万四千清净宝目。

初能现妙首其中者，即指众多妙容之中多少不定，故曰或现一首，乃是本数应不须现，慈威定慧不定故无妨说现，二臂二目等准知。又首则本数唯一，故从奇数而增。展转以至百八又展转以至八万四千者，为对烦恼尘劳数也。烁迦罗此云坚固，刀伤斧斫无能坏故。若作表法者，首是超出义，表自利行自利独善，故初以奇数表之。展转以至百八又展转以至八万四千者，表菩萨自能超出百八烦恼及八万四千尘劳，自利行满也。

○二臂下，能现妙臂，臂则本数是二，故从偶数而增。数极百八，又极而至于八万四千者，准首可知。母陀罗，此云印，谓臂各有手，手各结印故。若作表法者，手有护持义，表利他行，利他兼善，故初以偶数表之。数极百八，又极而至于八万四千者，表菩萨护持众生，令脱百八烦恼，及八万四千尘劳，利他行圆也。

○二目下。能现妙目。目之本数，有二有三，二如常人，三如摩醯首罗。故从双数单数而增，增至百八，又增而至于八万四千者，为对三昧及法门数也。清净宝者，绀目清净，如琉璃故。若作表法者，目取照见义，表权实二智，权智觉他，实智自觉，故以双数及单数表之。增至百八，又增而至于八万四千者，表菩萨以权实二智，自觉觉他，自他共证百八三昧，及八万四千法门，觉行圆满也。

二，变容救护。

或慈或威，或定或慧，救护众生，得大自在。

慈者，摄授义。谓应摄授者，即现慈容而摄授之，如对善人及正天等。威者，折伏义。谓应折伏者，即现威容而折伏之，如对恶人及邪魔等。定者，静住之容，为对妄心驰散机故。慧者，观照之容，为对愚暗昏住机故。变易不定故，各置或言。又慈则首、臂、目三皆慈，说摄授祕密神呪，摄授善人及正天等，令其增进。威则首、臂、目三皆威，说折伏秘密神呪，折伏恶人及邪魔等，令其远离。定则首、臂、目三皆定，说静住秘密神呪，对治妄心驰散众生，令其摄念。慧则首、臂、目三皆慧，说智照秘密神呪，对治愚暗昏住众生，令其观心。然既折摄，并示止观双形，无苦不救，无生不护，故云救护众生。灭恶成善，势如游刃，故曰得大自在。此等皆于一身中现，故名此为同体形呪。大悲忏文云于一身心，现千手眼，照见法界，护持众生是也。同体形呪不思议竟。

二异体形，呪不思议。

二者、由我闻思脱出六尘，如声度垣不能为碍，故我妙能现一一形、诵一一呪，其形其呪能以无畏施诸众生，是故十方微尘国土皆名我为施无畏者。

闻思者，六性举二，以元是一体，单举复举，皆各总摄，随便俱得也。脱出六尘者，谓反闻功极，六性圆湛，尘不能缚也。声谓音声，喻闻性。垣谓垣墙，喻六尘。度谓度过，喻脱出。言六性脱出六尘，而尘不能缚，如音声度过垣墙，而垣不能碍，法喻历然可对。故我妙能等者，正以尘不能缚，对缘斯现也。现一一形者，对异机而现异形。诵一一呪者，于异身而说异呪。故名此为异体形呪。或现身脱其苦恼，或说呪随其愿求，故云其形其呪，能以无畏施诸众生。无畏同前十四，但应分冥显耳。是故十方等者，因德立称，称徧十方。尘国者，正见菩萨实德感孚，无远弗届，岂独所谓声名洋溢乎中国已也。

三、破悭感求不思议。

三者、由我修习本妙圆通清净本根，所游世界皆令众生舍身珍宝，求我哀愍。

本妙圆通，即指耳根圆通。由来自具离浅圆之三义，故以本妙称之。然妙虽本具，但以六结未解，三执尚缚，不得清净。菩萨以修习力，解于六结，越于三空，自成清净本根矣。本根既净，则一切无着。以此相感，故于凡所游处，能令众生以自身所佩珍宝而奉施之。如普门品无尽意菩萨解颈珍珠璎珞价值百千两金而以与之，即其证也。求我哀愍者，恐其不受，则施福不能成故。如普门品观音不受，无尽意重求，观音仍复迟疑，必待佛言当愍此无尽意等而乃受之，即其证也。正脉云：众生悭心最为难破，舍心最为难发，求心不可强致。今所过即感众生破悭舍施哀求，是诚不思议威神所使。若究其深源，但由所习耳根清净无着，便能相感如此。据此，则触事染着，守财悭悋，而怨人不我供者，亦应知所反矣。

四、供佛利生不思议。

四者、我得佛心证于究竟，能以珍宝种种供养十方如来，旁及法界六道众生，求妻得妻，求子得子，求三昧得三昧，求长寿得长寿，如是乃至求大涅盘得大涅盘。

以根性为因心，因即同果，故曰我得佛心。缘结解成妙悟，悟即同证，故曰证于究竟。既悟证等佛，则无德不备，无法可着，故能以珍宝等物，供养如来。盖以德备故能有，无着则能供，如普门品观音受璎，分作二分，一奉释迦，一奉多宝，即其证也。旁及者非正供，乃以所作施福，回向法界众生，令其有求皆遂，如普门品观音受璎供佛，乃为愍诸四众，及于人非人等，即其证也。然法界六道，亦该四圣，统论所求，不出二种：一者世间乐，二者出世乐。今妻子之求，局在欲界，三昧长寿，通于色空，以长寿不止人间寿考，而仙天长报，皆是三昧，虽通出世，然既列于妻子长寿之间，且约世间三昧论之，此属世间之乐，如是乃至超略三乘权果，一乘实果，亦可遂求，故曰求大涅盘，得大涅盘，此乃出世之乐。且世乐有数，非可妄求，况出世无为，岂能遽得？今以菩萨不思议力，能兴广大最胜供养，并作广大最胜回向，遂令法界众生，有求皆遂，是知庙祀徧于寰区，礼念通乎上下，无足异矣。正脉云：三十二应，法施也；十四无畏，无畏施也；四不思议二施，兼财施也。所谓檀含万行者，信矣。总上历述二证竟。

三，结答圆通。

佛问圆通：我从耳门圆照三昧，缘心自在，因入流相，得三摩提，成就菩提，斯为第一。

○世尊！彼佛如来叹我善得圆通法门，于大会中授记我为观世音号。由我观听十方圆明，故观音名徧十方界。

初、应问结答。佛问句，按定佛问。我从下，正以结答。动若迩遥，静无边际，闻性无遗，故云圆照。依此圆照闻性以成正定，故曰三昧。此乃出其定名。心字仍指闻性。隔垣能听，十方无碍，故曰自在。缘此自在心性以为观体，不逐外境，一味反闻，故曰入流。因此入流之修以为观行，依体立行，借行显体，行成体备，故曰得三摩提。此乃明其修相。设欲成就菩提，依此圆根较彼不圆之根日劫相倍，故曰斯为第一。

○世尊下。引显超胜。彼佛即古观音也。因见我昔从闻思修入三摩地，故叹以善得圆通。言善得者，以较之余门，费力少而收功多故。记以同名者，一显师资道合，一显所得真实。必于大会者，一令海众同证，一令同行效修。此自利超胜也。观听圆明者，谓反观听性，复真遗闻，十方圆照，一时明了也。明不徒明，必能寻声圆应。由是十方众生，咸知称念。故令观音之名，徧十方界。此利他超胜也。自利利他，一耳门而俱备。所谓成就菩提，斯为第一者，信矣。又二十四圣，虽各说第一，而云如己所证，知非通修之法。今观音直说第一，而不云如己所证者，显是通修之法。此不待文殊，已自寓拣别意耳。总上众说本因竟。

三、文殊拣选三。

一、如来先现瑞相。二、敕令文殊拣选。三、文殊奉旨说偈。

初三：

一、悟体含用相。二、乘悟起修相。三、行成果满相。

初三：

一表根性体用，二表余门体用，三表耳门易悟。

初。

尔时，世尊于师子座，从其五体同放宝光，远灌十方微尘如来及法王子诸菩萨顶。彼诸如来亦于五体同放宝光，从微尘方来灌佛顶，并灌会中诸大菩萨及阿罗汉。

事论，则众圣各说本因，华屋有门可入，自佛他佛皆生欢喜，故各放五体之光，以示自庆。互灌佛顶及众顶者，既示自庆，又示庆他。盖以圆通之门既启，则诸佛本怀可畅，一切众会可接，均可庆焉。若作表法者，世尊本佛，表此界本根。本根既启，则修因趣果，安住无畏，故以师座表之。不惟安住无畏，且五根并脱，故以五体同光表之。远灌佛顶者，表上与诸佛同一慈力。及灌菩萨顶者，表下与众生同一悲仰。良以本根既启，体必含用，所谓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者，于此可见。彼诸如来，乃他界之佛，表余五根同具此性。一根反元，五根并脱，故亦以五体同光表之。来灌佛顶及众顶者，亦表上合下合义也。据此，则五根虽不及于耳门，犹远胜乎尘识等诸圆通矣。

二、表余门体用。

林木池沼，皆演法音。交光相罗，如宝丝网。

事论既生佛同庆，天地亦应呈祥，故使林木池沼皆演法而交光也。若作表法者，林木池沼皆演法音，表尘识等皆具圣性。既皆具圣性，则门门互通，故以交光相罗表之。得此光者，可以严体摄生，故以如宝丝网表之。盖宝取庄严义，网取摄持义也。

三、表耳门易悟。

是诸大众得未曾有，一切普获金刚三昧。

事论，则既见生佛同庆，又见天地呈祥，故皆得未曾有。从此发心，永无退转，故成金刚三昧。若作表法者，大众乃此会之众，表本界之机。本界之机，一闻耳根圆通，则机教相投，故以得未曾有表之。既机教相投，则易得悟入，故以普获金刚三昧表之。前云金刚王宝觉，如幻三摩提，即密指耳根圆通。是知能表、所表，俱称金刚三昧。但能表唯约发心不退，所表乃取断障无碍，浅深异耳。然此已上三科，表法胜劣，历然可明。知此义者，则无劳文殊更拣选矣。悟体含用相竟。

二乘悟起修相。

即时天雨百宝莲华，青黄赤白间错纷糅。

事论则会众受益，故致天雨宝华而作供养之具。间错纷糅者，谓青黄赤白相间错落纷然杂糅，虽攒华簇锦未足方其美也。若作表法者，既悟耳根圆通则性天湛朗，依此修因则万用俱含、因果该彻，故以天雨宝莲表之。论行布则住行向地四位迢然，故以青黄赤白表之。论圆融则一即一切、一切即一，故以间错纷糅表之。清凉云：万行纷披比华开锦上。亦斯义也。

三，行成果满相。

十方虗空成七宝色，此娑婆界大地山河俱时不现，唯见十方微尘国土合成一界，梵呗咏歌自然敷奏。

事论，则四华在空，交映而成七宝之色。如雨徧界，弥漫而隐山河之形。故曰俱时不现。然山河既已不现，铁围无复突兀。故惟见十方尘国，合成一界。际斯瑞应，诸天庆赞。故又闻梵呗咏歌，自然敷奏。梵呗，谓梵音呗赞。咏歌，谓吟咏歌唱也。若作表法者，乘悟起修，则从真涉俗，故以虗空成色表之。从真涉俗，则即俗即真，故以山河不现表之。既真俗互融，则妙合中道，故以尘国合一表之。住果摄生，法音普被，故以梵呗咏歌表之。随缘而应，任运而说，故以自然敷奏表之。敷奏，谓敷宣节奏也。合上科观之，则修因证果之相，已先兆其瑞矣。如来先现瑞相竟。

二、敕令文殊拣选二。

一、通论随修，似不须拣。二、别就本机，应须拣择。

初。

于是如来告文殊师利法王子：汝今观此二十五无学诸大菩萨及阿罗汉，各说最初成道方便，皆言修习真实圆通，彼等修行实无优劣前后差别。

现相表法，密示难明，应须显说，故如来告文殊也。佛不自说者，以归元无二，无可拣择，拣则成偏，自教相违，以今经所说是圆教故。必告文殊者，以方便多门，不拣则滥，拣则须智，文殊独檀，以诸经皆推文殊为大智故。前虽麤闻，未及谛观，故教以汝今观此，盖必如闻而观，乃悉其所证之实故。二十五圣皆称无学者，有二义：一、约远本；二、约本法。约远本，则久证佛果，示居因门，如观音菩萨过去为正，法明如来是也。约本法，则悟证齐佛，即同修证，以圆顿行人修即无修故也。各说等者，谓各各自说最初入手成道方便，如根、尘、识等，各据一门是也。皆言等者，谓诸圣皆言自所修习为真圆通，如二十五圣各称第一是也。实无优劣者，有四义：一、方便多门，归元无二，如千迳九逵，咸会王城故；二、通论十方，各随方宜，如香积味尘，不瞬眼根等；三、宿习不同，各选易入，如空生旷劫，心得无碍等；四、惑习不同，各选对治，如火头多淫，佛教观火等。是知对症即称良药，易入便属妙门。况夫根随方利，摄化不专，一道圣性，平等究竟，宁有二致？既无优劣，则在前修习，如富楼那从旷劫来，辨才无碍等；在后修习，如优波离随佛逾城，出家受戒等，亦复无有差别，故统言实无优劣及前后等。据此，则二十五门似应无所拣矣。

二、别就本机应须拣择。

我今欲令阿难开悟二十五行，谁当其根？

○兼我灭后，此界众生入菩萨乘，求无上道，何方便门得易成就？

初正为阿难欲令开悟，须选对机之门，故特命文殊决择于二十五行之中谁当其根。后文殊偈云堪以教阿难，正应此意。

○兼我下。兼为未来灭后根钝，开悟犹难。此界众生耳根偏利，设不对根，纵有入菩萨乘求无上道者，亦难究竟。故又命文殊决择何方便门得易成就。后文殊偈云：及末劫沈沦。正应此意。敕令文殊择选竟。

三、文殊奉旨说偈二：

一、经家叙仪标说。二、文殊详演偈颂。

初。

文殊师利法王子奉佛慈旨，即从座起，顶礼佛足，承佛威神，说偈对佛：

旨，意也。佛敕拣选，意在开悟，阿难遐益灭后，故曰慈旨。至尊有命，智臣宜承，故文殊遵奉而偈对也。座起礼佛者，受命常仪。承佛威神者，说仗佛加。盖以二十五圣，文殊齐肩者，衍有其人，非仗如来威神，焉敢自行品量？不以文对而以偈对者，贯华易持，令闻已而思修也。

二、文殊详演偈颂三：

一、预开选端。二、通拣余门。三、独取耳根。

初三：

一泛明从真起妄，二略示返妄归真，三承明应须拣选。

初。

觉海性澄圆，圆澄觉元妙。元明照生所，所立照性亡。迷妄有虗空，依空立世界。想澄成国土，知觉乃众生。

觉海二字，法喻双彰。如吴兴云真觉之性，譬如大海是也。澄圆、圆澄，义通法喻。喻中谓海性澄清，圆现万象。法中谓觉性澄湛，圆含万有。但海之澄圆易见，觉之澄圆难知。欲令即海明觉，故通以澄圆目之。此即寂而照也。又海性虽圆现万象，而澄清不改。觉性虽圆含万有，而澄湛不移。故又以圆澄目之。此即照而寂也。即照而寂，则觉性元妙，以妙即不变义故。即寂而照，则觉性元明，以明即随缘义故。然既曰元妙元明，则一念不生，法尔具足。若乃起心欲照，则是瞥起无明。由此转生业识，而成所有之相。如前云觉非所明，因明立所是也。所立等者，谓所相既已妄立，又复生汝妄能(见分)。反将所欲照之性，益成晦昧。故曰亡也。迷妄等者，谓所照之性既亡，则性觉真空。迷于妄惑之中，举体全成顽虗。故曰有空。如前云晦昧为空是也。依空等者，谓空见相对，坚执欲缘。其奈空体，本不可缘。由坚执故，遂于虗空之中，妄见有世界之相。故曰立界。如前云空晦暗中，结暗为色是也。想澄二句，乃别明依空立界之相。言世界有二：一谓妄想澄凝，结成国土，名器世界。二谓知觉运动，揽为众生，名情世界。又此虽情器具足，且约本识中细相言之。不言麤相者，为示迷途未远，见归源之易故。

二、略示返妄归真。

空生大觉中，如海一沤发，有漏微尘国，皆依空所生。沤灭空本无，况复诸三有？

上云迷妄有虗空，则虗空生于觉心中也。然人皆知虗空为大，而不知觉心更大。若以虗空与觉心较之，则虗空如沤，觉心如海。故云如海一沤发。又以海喻心，以沤喻空者，有二义。一者海体唯一，沤乃有多。喻心唯一体，空有多方。仍复以一沤喻一界之空，为最小也。二者海体常住，沤相起灭。喻觉心绝待，虗空待成。仍复以一沤喻一界之空，为至妄也。有漏二字，即前之情世界。微尘国，即前之器世界。前云依空立界，此云皆依空生。盖是重牒前意，以显其较之虗空，益最小而益至妄故。然虗空既如一沤，因沤之易灭，便知空之本无。空且本无，况复三有情器，又在虗空之中，岂真有哉。知此意者，则情器双超，空色俱尽，真归元之要诀也。

三、承明应须拣选。

归元性无二，方便有多门。

○圣性无不通，顺逆皆方便。初心入三昧，迟速不同伦。

初二句明对根须选。言果能如上顿悟，当下归元，则觉性本无二致。但众生根器不齐，而对机方便，乃有许多门路，诚不可以不选也。

○圣性下。明难易须选。言成圣之性无法不通，或以六根顺性而修，或以尘识逆性而修，俱为方便。但初心欲入三昧，有迟待多劫，有速经少时，难易自不同伦，又不可以不选也。通上预开选端竟。

二、通拣。余门四：

一拣六尘，二拣五根，三拣六识，四拣七大。

初六：

一拣沙陀色尘，二拣陈那声尘，三拣香严香尘，四拣药王味尘，五拣䟦陀触尘，六拣迦叶法尘。

初。

色想结成尘，精了不能彻。如何不明彻，于是获圆通。

色想结成尘者，言唯色不能成尘，必因识想坚执，交相结缚，而有染蔽之义，乃成尘故。既已成尘，则染蔽本根，于彼精真了然之性，不能明彻，其犹久客他乡，虽还家有路，而不知也。如何等者，言圆通唯明彻可入，如何以不明彻之色尘，而能于是获得圆通，是固不待辨而知其难矣。

二，拣陈那声尘。

音声杂语言，但伊名句味，一非含一切，云何获圆通？

音声二字，离释则屈曲为音，径直为声。合论则音声者，谓具音之声，唯取屈曲义故。杂语言者，谓依彼具音之声，杂出而成众多语言也。伊犹彼也。但伊二句，应作一气读之。谓但彼名句义味，诠显各别。一名不能含于多名，乃至一味不能含于多味。是固知声尘之不圆耳。此中曰名曰句曰味者，名诠自性，如云火唯是烧性。句诠差别，如云艾火非炭火等。此二皆为能诠。味即是义，乃为所诠。能诠中不言文者，以彼但是名句联合，非别有体故。所诠中不言理者，以彼但是悟后方知，非方便故。又理能徧含，兼之则拣义不成，故但言名句味也。末句言既非徧含，则违圆通。云何以是能获，盖反言以拣之。

三、拣香严香尘。

香以合中知，离则元无有，不恒其所觉，云何获圆通？

香以合中知者，谓香尘必待合于鼻中，方能知故。离则元无有者，谓不合于鼻，则香相元无所有，是香尘固不恒矣。不恒其所觉者，谓香既或有或无，不得常恒，则根中觉性，亦不能恒现也。不言齅而言觉者，以元是一体，可互说故。又鼻舌身三，皆合中知，俱得言觉，故末句言圆通以觉性为体。若以香观，则觉且无恒，云何依之而能获耶？

四，拣药王味尘。

味性非本然，要以味时有，其觉不恒一，云何获圆通？

味性非本然者，谓味尘体性非本然自有也。要以味时有者，谓既非本然，要必待味合之时方能有，故味合方有，不合则无，是味尘先且不恒一矣。末二句言味既不能恒一，况根中觉性自然不能恒常一，如云何依之而获圆通，固知其不能耳。

五，拣䟦陀触尘。

触以所触明，无所不明触，合离性非定，云何获圆通？

首句上触字指触尘，即冷暖澁滑违顺等相。下触字指色尘，谓身根所触着之物色。意言冷暖澁滑违顺等相，必以身根所触着之物色，乃得发明显现。次句言设无所触，则不能发明触尘之相，故与上之二尘同为合中知也。末二句言初心贵专，今触尘既合时方有，离时便无，其体性尚非一定，云何依之而能获圆通。

六，拣迦叶法尘。

法称为内尘，凭尘必有所，能所非徧涉，云何获圆通？

正脉云：法尘非外五尘之实质，乃五尘落谢影子，唯意所缘，属独影境，故称内尘。凭尘下。不依正脉义释。正脉以起意缘时，但专一境，名为凭尘有所。今谓凭尘者，既属内尘，必凭外尘落谢也。既凭外尘落谢，必有所落谢之影，方称内尘。是则外尘为能谢，内尘为所谢。但外尘有五，落谢必有先后；内尘亦五，影子非无甲乙。如是则能谢、所谢，二皆五相历然，非能互徧互涉。然尘且不圆，云何能获得圆通？宜在所拣矣。拣六尘竟。

二、拣五根(耳根中选，故拣中唯五)五。

一拣那律眼根，二拣周利鼻根，三拣憍梵舌根，四拣毕陵身根，五拣空生意根。

初。

见性虽洞然，明前不明后。四维亏一半，云何获圆通。

首句纵许洞然，谓纵许其照境分明，洞然不混也。次二句夺其有亏，准前云前方全明，是总约正前方及前两隅而言，后方全暗，是总约正后方及后两隅而言，观其全字可知。今云明前，乃唯约正前方言，不明后，亦唯约正后方言，以皆无全字故。四维乃是四隅，前方二隅能明，后方二隅不明，故云亏一半也。不言左右旁观者，偈略难收，可以口会，如云既明前不能明后，而四维又亏一半，纵使左右旁观，统论功德，亦唯三分之二，既阙一分，即不圆通，故以云何句拣之。

二、拣周利鼻根。

鼻息出入通，现前无交气，支离匪涉入，云何获圆通？

鼻息者，鼻中气息。出入通者，谓出而送旧，则通于外，入而齅新，则通于内，如前云有出有入是也。然出属过去，入属未来，出入少停之时，名曰现前。无交气者，无有交接之气，既无交接之气，则无功德，如前云而缺中交是也。据此，则三分论功，缺于一分，已失圆义，况夫出入支分现前，断离三际，不相涉入，又失通义，云何以是而获圆通？明知其不易耳。

三、拣憍梵舌根。

舌非入无端，因味生觉了。味亡了无有，云何获圆通。

首句言舌非入味，无有端由生觉。次句言必因味尘，方生觉了之性。三句言味若亡时，了性依然无有。此即同前觉不恒一，故亦以云何句拣之。(问，耳根离声闻静，许其为常。今舌根离味尝淡，何不许耶。答，静非是声，故离声犹可闻静。淡本是味，故离味逈无所尝。此二性常不常之异也。)

四，拣毕陵身根。

身与所触同，各非圆觉观，涯量不冥会，云何获圆通？

所触，即指触尘。前云触以所触，明无所不明触。今身根亦然，故云与所触同。谓身之觉性，亦因所触物色，发明显现。设无所触，不得发明。文殊妙辨，省词取例为言也。次句各字，通指能例所例，直拣其不是圆通觉观(初心起修名觉，后心相应名观)，故云非也。涯量句，出尘拣意。谓此身之与触，合有离无，其性不定。与彼圆通妙体，涯际分量，不得冥合契会，理在可拣故。末句结拣，可知。

五，拣空生意根。

知根杂乱思，湛了终无见，想念不可脱，云何获圆通？

知根，谓能知之根，即意根也。意根即是末那，恒审思量，与彼意识乱思，麤心难辨，故云杂也。湛了终无见者，谓依之修习，欲求澄湛明了，终不可见，如是则妄想念虑尚不可脱，云何能获圆通？是不可以不拣也。拣五根竟。

三、拣六识六。

一拣舍利眼识，二拣普贤耳识，三拣孙陀鼻识，四拣富那舌识，五拣波离身识，六拣目连意识。

初。

识见杂三和，诘本称非相。自体先无定，云何获圆通？

识见者，眼识缘境随念麤略，无多缘虑略同根性，缘境故无妨说见。杂三和者，谓内依根及根性，外托色尘内外交杂，三缘和合而得生故。诘本者，于三缘中穷诘其本也。穷诘其本三处都无：一者不从根生，唯根无尘不自生故；二者不从色生，色尘无知非识因故；三者不从性生，性澄识动不相类故。既三处叵得，则虗妄无实，故称非相。自体即识之自体，缘合似有诘本实无，是先且无有定实，依之修习终无实果故。末句以云何拣之？

二、拣普贤耳识。

心闻洞十方，生于大因力。初心不能入，云何获圆通。

首句谓识心称性，同性圆闻，故能洞彻十方，自在无碍。生于大因力者，谓由菩萨多劫修习广大愿行所感生故。修习此等法门，须是深位菩萨初心浅修，攀仰不及，故不能入。末句结拣，可知。

三，拣孙陀鼻识。

鼻想本权机，只令摄心住，住成心所住，云何获圆通？

鼻想者，如观鼻端白，引起鼻识，自想鼻中气也。本权机者，谓原佛教观，本为对治难陀散心，权设机用，非鼻识本有机用故。次二句言所谓权机者，只为摄其散心，令住一境。若果住一境，而一境便成心所住处，是心有定在矣。末句言心有定在，则不圆通，云何能获也。

四，拣富那舌识。

说法弄音文，开悟先成者，名句非无漏，云何获圆通？

前二句言舌识说法，唯是拨弄音声及于文字，不合得大开悟。而富楼那所以得大开悟成阿罗汉者，乃是先劫久成辨才，独擅说法，适今时节已至，因缘会遇，故能尔耳。后二句言初心若依说法，而所说之法惟是名句，尚属有为不相应行，非是无为无漏之法，有乖圆通，云何能获？

五，拣波离身识。

持犯但束身，非身无所束。元非徧一切，云何获圆通。

持犯者，谓身识不起杀、盗、淫事，执持犯戒之罪，不令犯故。初心依此，但能约束其身，不过执身不动。设若非身所摄，如妄言、绮语、恶口、两舌等，则识无所从束。是知身识执持，尚不徧于口、意二业，况夫菩萨清净律仪，乃至三千威仪、八万细行、一切法门，自然不徧。故云元非，谓本来非徧也。不徧，则不圆。故承此以云何句拣之。(吴兴问云：波离执身，次第执心，俱得通利。今何但云束身？今疏答曰：此约初心言之。大凡初心持戒，先断淫、杀、盗、妄。妄犹可缓，而最所宜急者，唯淫、杀、盗耳。但执心诚难，故先以身识束身。如身识不起邪觉，离于恶触，自然无复杀、盗、淫事，是为束身。至若心动淫、杀、盗机，口出妄言、绮语等，非不欲断，但非身识能持。人不尽皆波离，岂能依此入圆？岳师答词，正脉已云，混淆不录。)

六，拣目连意识。

神通本宿因，何关法分别？念缘非离物，云何获圆通？

首句言目连神通，虽由旋识复湛，心光发宣，而究其深本，乃宿因久修，观其初遇佛时，须𩬊自落，袈裟着身，足知其有由来矣。次句言既由宿因，与彼现前法尘上所起分别意识，了不相干，故云何关法分别也。念缘句言法上分别，乃属妄念攀缘，虽依法尘，实托外物，若离外物，则法且不有，何况于识，故云非离物也。末句言既不离物，则被物所局，云何能获圆通。拣六识竟。

四拣七大七。

一拣持地地大，二拣月光水大，三拣乌刍火大，四拣琉璃风大，五拣空藏空大，六拣弥勒识大，七拣势至根大。

初。

若以地性观，坚碍非通达，有为非圣性，云何获圆通？

若以地性而观，则地性坚碍，非初心便能通达，是必久修乃通，此拣体析观也。若以平地为功，则平地有为，非顺圣性，是必平心乃顺，此拣平地行也。据此则观行俱失圆义，云何能获圆通？

二、拣月光水大。

若以水性观，想念非真实，如如非觉观，云何获圆通？

若以水性观者，如月光童子，初观身中水性无夺，次观与香水海等无差别。如是皆由想念成境，及乎出定，唯身无水，足知其非是真实。若必欲契会如如之理，须待证水合空，得无生忍，非初心觉观可能。盖以如如之理，离念不动，一有觉观，动相现而如如隐矣。末句拣意可知。

三、拣乌刍火大。

若以火性观，厌有非真离，非初心方便，云何获圆通？

若以火性而观，如乌刍瑟摩者，乃因厌欲而见有火相。设无厌欲之心，则火相便无。是知观火之法，但为多淫者一时对治，非真能离欲也。然初心不尽多淫之机，岂必藉此以为方便。纵使藉此初心，亦非真离，云何能获圆道，信知其不易耳。

四拣琉璃风大。

若以风性观，动寂非无对，对非无上觉，云何获圆通？

若以风性观如琉璃光者，初观诸动无二、等无差别，次观来无所从、去无所至，乃由动入寂也。由动入寂相待成观，故非无对。既非无对，自是有对之法能所角立，岂称无上觉体？自应非是。既非觉体，因果不类，以圆通即觉体故。云何句准上？

五，拣空藏空大。

若以空性观，昏钝先非觉，无觉异菩提，云何获圆通？

以空性观者，如虗空藏，谛观四大无依，妄想生灭，虗空无二等也。然虗空以昏冥钝顽为相，自体先且非觉，非觉即是无觉。既无觉知，即异菩提。以梵语菩提，此云觉道故。既异菩提，则圆通难入，故拣其云何能获。

六，拣弥勒识大。

若以识性观，观识非常住，存心乃虗妄，云何获圆通？

若以识性观者，如弥勒菩萨谛观十方唯识，以识性为因心也。但所观之识，生灭不停，是自体先非常住，而存心观之，其犹蒸砂作饭，乃属虗妄，故拣以云何获也。

七，拣势至根大。

诸行是无常，念性元生灭。因果今殊感，云何获圆通。

凡有动作，皆属行阴，故曰诸行。一涉迁流，即非常住，故曰无常。而念性亦属行阴，迁流同为无常，故云元生灭也。以此为因，生方见佛，未为不可。若欲现证圆通，成常住果，则能感所感，性自悬殊，故末句拣之也。

(问，势至都摄六根，净念相继，则耳根亦在其中，何乃并拣。答，势至虽都摄六根，却不以根性为入门。及取念佛求生，已落行阴，故在所拣。)。

(正脉云：通论二十四圣，深证必等观音。而原其入门，略有四义当拣：一者不对方宜，二者不便初心，三者别有资藉，四者非常修学，反显耳根。对方宜，便初心，不劳资藉，通常可修，至下偈中自见。)。

通拣余门竟。

三。独取耳根。四。

一正对方宜，二不劳资藉，三可常修学，四最便初心。

初三：

一、对方定宜。二、叹人显法。三、斥迷教修。

初。

我今白世尊，佛出娑婆界，此方真教体，清净在音闻，欲取三摩提，实以闻中入。

既拣余门，宜定本根，故重以启白世尊。欲定本根，须对方宜，故先言佛出娑婆。准维摩经，或有佛土以佛光明而作佛事，或有佛土以佛菩提树而作佛事，乃至或以圆林台观，或以虗空影向，或以音声语言，或以寂无言说，各随方宜，教体不同。今就娑婆言之，故云此方教体。而言真者，以是三根普被，合界咸宜，拣彼偏对一机，不名为真故。清净在音闻者，三真实中，一有不备，则非清净。以有碍有局，则浊而不清。有生有灭，则染而非净故。据此，则音闻二字，乃取对音之闻。以惟音无闻，非真教体。故前陈那声尘，已在所拣。欲取三摩，指初心习定之人。实以闻入者，确指耳门，独为娑婆本根。舍此，则三摩难成故。(问，能诠教体门中，首取声名句文。今何偏取闻性，反遗音声。莫是清凉圭峯，犹未识楞严旨乎。答，清凉立教体为十门，前劣后胜。音声既列于首，已显非真。至圭峯束为四门，而声名句文，但是随相门中一义。然既曰随相，知是权宗假立。唯识似真，归性分真，必是无碍，乃为究竟真实教体。今闻性具三，真实正是无碍。则文殊所选，与清凉圭峯，若合符节。故无妨偏取。)对方定宜竟。

二、叹人显法二：

一叹人殊胜，二显法真实。

初。

离苦得解脱，良哉观世音。

○于恒沙劫中，入微尘佛国，得大自在力，无畏施众生。妙音观世音，梵音海潮音，救世悉安宁，出世获常住。

初、自利圆满。解六结，越三空，二死不系，故曰离苦。超世间，并出世，一切无碍，故云得解。良有二义：一、诚也，乃指实之词。如云离苦得脱，诚哉不虗者，唯观世音耳。二、善也，乃赞美之语。如云善哉观音，其自利已若此矣。

○于恒下，利他殊胜。正脉云：劫数恒沙，则时为极长，显常也。国数微尘，则处为极广，显徧也。得大自在，义摄三十二应及第一不思议德。以三十二应后，有无作妙力自在成就之语。第一不思议后，有救护众生得大自在之言。无畏施生，义摄十四无畏及第二不思议德。以十四无畏后，有施无畏力福备众生之语。第二不思议后，有能以无畏施诸众生之言。妙音二句，乃足上三十二应及前二不思议中说法说呪之音。以上言入微尘国，似有现身现形之义，却无说法说呪之音。今乃补足，以显身说。并示妙音者，同体形呪，一音而含众妙。观世音者，异体形呪，观世而现殊说。三十二应，破他障而现梵音。应说即说，不失时而称海潮。十四无畏，惟是冥应，故不配音也。准普门品，更有胜世间音，乃总上四音，显世音莫及。今举别略总耳。救世二句，义摄后二不思议德。以世人悭贪积聚，患得患失，妻子长寿，所求不遂，皆致不安。而第三不思议中，破悭感求。第四不思议中，有求皆遂，则救世悉安宁。至云求大涅盘，得大涅盘，则出世获常住也。此皆观音自陈中意。文殊错落言之，欲令求圆通者，仰慕其人而法之也。叹人殊胜竟。

二、显法真实三。

一圆真实。二通真宝。三常真实。

初。

我今启如来，如观音所说。譬如人静居，十方俱击鼓，十处一时闻，此则圆真实。

我者，文殊自谓。启如来者，欲显真实求佛作证故。次句言欲求真实本根，诚如观音所说。是文殊先以总许，非指下偈。以下偈所说，非观音自陈中意故。譬如一偈，乃文殊取前耳根功德中，如耳周听十方无遗之义，以显圆真实义也。权借闻鼓一事，以例闻一切声故。云譬如静居者，拣非閙时。以閙时闻虽常圆，不自觉故。正脉云：十方俱击鼓者，一时同击也。十处一时闻者，闻无先后也。末句乃就此以尅定其为圆，且是真圆实圆，非虗妄说圆者可比拟故。

二，通真实。

目非观障外，口鼻亦复然，身以合方知，心念纷无绪。

○隔垣听音向，遐迩俱可闻。五根所不齐，是则通真实。

初拣五根皆局。目指眼根，非观障外者，如隔窗纸不见外之物色，隔皮肤不见内之脏腑，是局而非通也。口鼻亦然者，但例其局而非通，非例其不见障外故。孤山谓口鼻二句语倒，若将下句为上，其义方顺，以三者俱是合中知故。隔离不通，亦名为局。又口字应是舌字，以舌在口中，用口代称故。心指意根，恒审思量，略同意识，故名为念，如前云知根杂乱思是也。纷无绪者，被念所杂，唯觉生住异灭，纷然无有头绪，如前云湛了终无见是也。如是则想念尚不能脱，岂能通乎？

○隔垣下显耳根独通。隔垣听音向者，如中隔墙垣，闻环佩声，是障不能局。遐迩俱可闻者，如动若迩遥，静无边际，是离亦能通。障不能局，则眼根莫比。离亦能通，则三根莫配。且静无边际不同，意根湛了无见，故五根所不齐也。据此，则五根皆局，唯耳独通，是通可谓真且实矣。

三，常真实。

音声性动静，闻中为有无，无声号无闻，非实闻无性。声无既无灭，声有亦非生，生灭二圆离，是则常真实。

○纵令在梦想，不为不思无。

○觉观出思惟，身心不能及。

初对声显常(此取击钟验常中义)。音声性动静者，如前罗睺击钟，正击之时，则音声性动。击久声销，则对动说静。是唯一声性形显，而有动静相故。闻中为有无者，谓动静二相，于闻性湛然体中，循环代谢。动则历然有声为有，静则寂尔无声为无。世人颠倒，不知此义。因于无声之际，则号无闻。殊不知无声之时，更觉闻性无边无际。故曰非实闻无性也。声无二句，谓如上所说声无之时，闻性既无有灭。例知声有之时，闻性亦非有生。是知闻性湛然，以任声有声无，而自体了无生灭。既了无生灭，是二相圆离。拣非对断说常，为虗为妄。故曰常真实也。

○纵令下，就梦显常。(此取引梦验常中义。)言世人不知闻性常住，将谓梦想之境，唯是独头意识所现，于彼外境，全无所思。自应全无所闻，闻性应灭。殊不知纵令在于梦想，于外境全无所思，而此闻性，亦不为彼无思，即便灭无。如前梦人，闻舂捣声，惑为钟鼓，自怪其钟为木石向。据此，则梦想之时，依然因闻有思。所谓无思者，但是无境可闻，岂是闻有灭耶？

○末二句预防疑问。(恐承上问云：尘识不常，姑置勿论。至于七大五根，岂尽不常？乃独许闻性，自得常义。故文殊以下偈防之。)言七大皆属觉观，如前云若以地性观等可知。既属觉观，乃出自意识思惟，全堕生灭，岂是真常？至于身之觉性，心之知性，皆不及于梦中。以真能觉知，即不成梦故。眼等三根，例此可知，故不更言。是则五根亦非真常明矣。通论三种真实，略有三相可喻。圆真实，如杲日当空，万象俱照。通真实，如无热分流，四河徧利。常真实，如太虗无形，三际莫坏。由此故能三根普被，合界咸宜，而为真实教体。叹人显法竟。

三、斥迷教修

今此娑婆国，声论得宣明。

○众生迷本闻，循声故流转。阿难纵强记，不免落邪思。

○岂非随所沦，旋流获无妄。

初显耳根偏利。承上既具三种真实，便可依修。况今娑婆国中，凡有理事，皆以音声言论而得传宣发明，则耳根偏利可知。

○众生下，斥迷闻循声。言既耳根偏利，一切众生皆应从此悟入。所以不尔者，皆由众生自迷本有真闻，一味循声流转。不唯众生，即如阿难纵有强记，不免循声流转，落于邪思。阿难且尔，他可知矣。

○末二句教亡所入流。言众生与阿难所以不能开悟者，岂非随彼所缘尘相，自成沦溺，想必是也。既知必是，则应亡其所相，旋彼流转之性，还复真闻，便可以渐次增进，而获真实无妄性矣。正对方宜竟。

二、不劳资藉四。

一、诫听出名，二、指过劝修，三、显法要妙，四、结示不资。

初。

阿难汝谛听，我承佛威力，宣说金刚王，如幻不思议，佛母真三昧。

首句呼其名而诫之曰：汝今果欲旋流，应当谛听我语。次句下言旋流之法不易可说，汝果谛听，我当求佛加被，乘仗佛之威力为汝宣说，汝亦当生难遭想也。所说旋流之法略具五名：一曰金刚三昧，谓以此断惑，无惑不断故。二曰王三昧，谓以此降魔，无魔不降故。三曰如幻三昧，谓依此修行，修即无修故。四曰不思议三昧，谓依此显理，理绝言思故。五曰佛母三昧，谓依此成佛，佛无不成故。具此五义名真三昧，以不劳别有资藉故。

二、指过劝修。

汝闻微尘佛，一切秘密门。

○欲漏不先除，畜闻成过误。

○将闻持佛佛，何不自闻闻？

首二句出因法华经。佛云：我与阿难同于空王佛所发心，我常勤精进，阿难常乐多闻。据此，则阿难从空王已来所遇之佛数等微尘，一一佛所皆以多闻之力护持法藏，故曰闻微尘佛一切秘密门也。秘密有二义：一、别指深法，意显深法尚闻，况复浅者，显无法不闻故；二、通该浅深，意显一闻异解，彼此不知，互成秘密故。

○次二句指过。先字宜作早字，言阿难位在初果，方断见漏，欲漏全在。至究其所以，不能早除之故，只为一向畜积多闻，循尘流转，而为过误。是知不解旋流，不唯闻于世法，乃至闻于佛法，不唯闻于佛法，乃至闻于秘密深法，皆为循尘流转，总是畜闻成过误也。

○末二句劝修。言既知畜闻成过，与其将耳闻以持诸佛佛法，何不以耳闻以观自己闻性，不几犹为要妙乎。

三、显法要妙三。

一、法说，二、喻明，三、结合。

初。

闻非自然生，因声有名字。旋闻与声脱，能脱欲谁名。一根既返源，六根成解脱。

○见闻如幻翳，三界若空华。闻复翳根除，尘销觉圆净。净极光通达，寂照含虗空。

○却来观世间，犹如梦中事。摩登伽在梦，谁能留汝形。

初一，解六脱(此显要义)。闻非二句，言元一精明，本无妄闻，而妄闻非自然生，乃是因于声之动静，黏湛发听，揽声成根，而有闻之名字，是动静根之三结具矣。旋闻二句，言若能旋观闻性，自应亡其声尘，故云与声脱也。声尘既脱，动静双亡，而能脱之根性，不复名闻，故曰欲谁名也。欲谁名其为闻，应无可者，是动静根之三结解矣。一根二句，言一根既已返本还源，觉性现前，不复循尘结根，则六根俱成解脱。如后云尘既不缘，根无所偶，反流全一，六用不行是也。

○见闻下。从体现用(此显妙义)。见闻四句，乃重明上意，以起下净极光通之义。言本一精明，起于虗妄见闻，如依净目起于幻翳相似。由于虗妄见闻，变起三界依正，如因幻翳变起空华相似。今闻性既已，复还本源，六根俱脱，是幻翳之妄根除矣。幻翳既除，空华不有，是三界之妄尘销矣。根除而性无偏局，尘销而体无垢染。故曰觉圆净也。净极二句，言虽觉得根除为圆，尘销为净。但既有能觉所觉，还名为结。是虽曰圆曰净，而未至极圆极净。盖必至觉所觉空，空所空灭，寂灭现前，乃为极净。净极而光自通达，乃为极圆。其犹云开月现，光照万方。合前一根返源，六根解脱观之，彼为要之至，此为妙之至也。寂照句，言所谓光通达者，以此光乃即寂而照，称性含虗。圆通极致，尽于是矣。

○却来下，涉世无碍。却，犹退也。言既得全体，复获大用，则是已齐佛果。若乃不欲取证，乘愿涉世，是曰却来。谓却退而来，涉世度生也。已越三空，依三空而观世，全有全空，故曰犹如梦事。识此意者，则终日度生，不见有生可度矣。摩登二句，乃激发阿难之语。言汝当时若能如此观世，则摩登伽女，居然为在梦中之人。而先梵天呪，亦只是梦中之语。梦中之人，不能交梦外之形。梦中之语，不能牵梦外之心。纵欲留汝之形，谁其能哉？然往者不谏，来者可追。自后其知，勉夫！

二、喻明。

如世巧幻师，幻作诸男女。虽见诸根动，要以一机抽。息机归寂然，诸幻成无性。

巧幻师喻真性，以真性有随缘之用，如世幻师有工巧之术故。男女喻赖耶，以赖耶乃真妄和合，如世男女有和合义故。以是随缘而成，故喻以幻作。诸根喻赖耶见分，结六根而分为六性，映六尘而名为六精，故以动义喻之。一机指所幻男女，中有消息，喻赖耶真妄和合，中有动相。动相才起，见分俄兴，如彼所幻男女，消息一抽，诸根俱动也。息机喻旋闻返源，旋闻返源，赖耶不动，故以归寂喻之。既已息机归寂，则所幻诸根，及所成幻事，俱时销歇，故曰诸幻无性。此喻赖耶不动，见分斯寂，根除尘销，觉体圆净。如前云见与见缘，并所想相，如虗空华，本无所有是也。

三，结合。

六根亦如是，元依一精明，分成六和合，一处成休复，六用皆不成。尘垢应念销，成圆明净妙，余尘尚诸学，明极即如来。

首句言六根中性，亦如幻人之诸根是也。精明即是赖耶，依真而起，合上喻中男女，乃幻师所作故。依此分为六性，和合根尘，故曰成六和合。此六和合，由于赖耶一动，合喻中男女根动。由于一机抽故，一处成休。复者，旋闻返源，赖耶不动，合喻中所幻男女，息机归寂然也。赖耶不动，见分斯寂，故曰六用不成。前云想相为尘，识情为垢。今既六用不成，则想所依相不有。想所依相不有，则识所依情安寄？故曰尘垢应念销也。所依之相情既销，能依之识想亦复不立，此正合喻中诸幻成无性耳。后三句喻中无文，不必强合。圆明净妙，即是精明觉体。前但以不受根局，名之为圆。此复以不受尘蔽，名之曰明。又前但以尘销无染，名之为净。此复以识尽想空，名之曰妙。麤相三结已解，细相三结未尽，故曰余尘。言余有微细结相，如空中尘。前疏所谓未至极圆极净者，以此诸语词言，既有余尘，还须崇尚于学，进解后三结也。明极者，寂灭现前，净极光通之义。即如来者，虽非历事，造修悟证，已齐佛果。按法说中，此下更有涉世无碍之义，乃为激进阿难而发。合中不出，勿烦强赘。显法要妙竟。

四、结示不资。

大众及阿难，旋汝倒闻机，反闻闻自性，性成无上道，圆通实如是。

既示要妙，欲令修习，呼大众及阿难以教之也。遇声便发曰闻机，一向循尘名为倒，旋犹转也，谓旋转颠倒闻机，莫更循尘也。反闻闻自性者，谓欲旋颠倒闻机，唯用反闻工夫，以观能闻自性，无劳别资异路，此修因不资也。性成无上道者，谓闻性不发则已，一发则因该果海，即就此性，可以成无上道，以性即是道，无庸更资余法，此证果不资也。末句结示，言修因证果，所以二俱不资者，以闻性既圆，且通二真实，力能如是，故不言常真实者，以力在下科也。通上不劳资藉竟。

三、可常修学三。

一、明可常修，二、显符佛敕，三、拣余非是。

初。

此是微尘佛，一路涅盘门。

○过去诸如来，斯门已成就。现在诸菩萨，今各入圆明。未来修学人，当依如是法。

○我亦从中证，非唯观世音。

初二句总标。微尘佛者，通约三世诸佛。因中皆依耳根修习，故曰一路；果中皆依耳根取证，故曰一涅盘门，以一字双通路与门故。

○过去下，别明。言过去如来已得成佛，是斯门已成就者。现在菩萨虽未成佛，今依此各入圆明。圆明者，净极光通。或现在取证，即现在佛。或却来度生，亦未来佛。未来学人如是修习，决定成佛，故当遵依。然既三世通修，信知功由性常，所谓常真实力也。

○末二句，证信我亦从中句，是文殊引己作证。非唯观音者，显观音菩萨，又为从前之过来人也。意言观音与我，皆验有成效。况未来学人，岂不益当遵信。又二句，语似倒置。若易下为上，读之则顺。

二，显符佛敕。

诚如佛世尊，询我诸方便，以救诸末劫，求出世间人，成就涅盘心。

○观世音为最。

初、按定佛敕。诚，犹果也。据前佛勅拣选文云：我今欲令阿难开悟，二十五行谁当其根？兼我灭后，此界众生入菩萨乘，求无上道，何方便门得易成就？然既曰二十五行谁当其根，又曰何方便门得易成就，是令其于诸方便中拣取一门，为通常可修法也。既曰兼我灭后，此界众生，是欲以救诸末劫生死凡夫，令出离也。既曰欲令阿难开悟，而阿难不无等类，是欲以救诸求出世人，令进断思惑也。既曰入菩萨乘，求无上道，是欲以救诸二乘，起成就涅盘心者，令回小向大也。今文殊按定其意曰：若果如世尊询问于我，于诸方便中拣取一门，用以救诸末劫凡夫，并阿难等之求出世人，及无学中之成就涅盘心者，是诚难矣。

○末句显其允符，言既蒙佛勅，敢不留意。我今详观于二十五圣之中，唯观音耳根允符佛勅，独为最善。

三、拣余非是。

自余诸方便，皆是佛威神，即事舍尘劳，非是常修学，浅深同说法。

自余诸方便者，谓自观音耳根之外，余二十四圣所修诸方便门也。皆是佛威即事等者，正脉云：谓佛以威德神力，就其所遇之事而加被之，令其舍离诸尘劳也。非是常修同说等者，谓通常可修之法，任运修习，自能入圆，不须仗佛威神。既仗佛威神，则非常修学矣。浅深同说之法，一同而说，便足解缚，不须各即其事。既各即其事，则非同说法矣。若尅就诸门中明佛威即事者，佛威加被，如那律失明，佛示乐见。盘特阙诵，佛教调息等。即事舍尘，如乌刍多淫，佛教观火。孙陀心散，佛教观鼻等。人不尽皆如此，故非通常可修。且说此等法，亦唯对于浅修深位，则不相宜。至如普贤大因，满慈宿辨等，又惟宜于深修浅位，则不相当。故非同一可说。反显通常可修，浅深俱宜，唯一耳门。舍此杂修，圆通难入。圆根与不圆根，日劫相倍，可不辨哉。(问，不劳资藉中疏云，不言常真实者，力在下科。似乎此科惟是常义。若论三世，通修可说，由于性常。至于通常可修，浅深同说，明是兼圆兼通，岂惟常耶。答，圆通常三，唯是一体。说圆则通常皆圆，说通则圆常皆通，说常则圆通皆常。今以常圆常通，故横竪皆可通修。)可常修学竟。四最便初心。

顶礼如来藏，无漏不思议，愿加被未来，于此门无惑。方便易成就，堪以教阿难，及末劫沈沦，但以耳根修。圆通超余者，真实心如是。

文殊拣选至此，一拜而起曰：顶礼如来藏，无漏不思议。此二句即归命三宝义也。三宝有二释：一约别相，二约自性。约别相者，如来即佛，佛宝也。藏谓藏心，法宝也。无漏不思议，意指圆通诸圣，僧宝也。言无漏者，据迹指在声闻，于小乘中见思尽故。言不思议者，据迹指在菩萨，神用莫测离言相故。若依深本，菩萨亦皆无漏，带果行因故。声闻亦不思议，内秘菩萨故。约自性者，空如来藏弥满清净，自性佛也。不空如来藏具恒沙德，自性法也。空不空如来藏和合无诤，自性僧也。清净无染故无漏，性德交彻故难思。即无漏而难思，即难思而无漏，故不可议。是乃归依自性三宝。又各就其义而赞美之。然别相，事也。自性，理也。理事双归，方成感应。愿之一字，自述归命意也。加被未来者，事三宝，则留愿住持，引生正信。理三宝，则同体内熏，资发圆悟。正信生，而随相反闻，不惑无功。圆悟发，而入理修道，不惑难成。故云于此门无惑也。方便易成就者，以具圆通常之三真实故。阿难多闻，耳根偏利，故堪教。此答如来欲令阿难开悟二十五行，谁当其根问也。娑婆世界，声论宣明，虽至末劫沈沦，亦唯耳门堪教。此答灭后众生，何方便门，得易成就问也。但以句，显其决定有功。圆通句，教以勿惑余门。此断疑也。良以耳根闻性，具三真实。真实心力，固应如是。此生信也。按阿难位在初果，沈沦尚未发心。既唯此堪教，则最便初心明矣。总结佛示一门深入竟。

三、会众承示获益四。

一相似解发，二圆悟根性，三乘悟尽思，四发心立行。

初。

于是阿难及诸大众，身心了然得大开示，观佛菩提及大涅盘，犹如有人因事远游未得归还，明了其家所归道路。

了然者，无罣碍义。此近承拣选获益。言阿难大众于文殊正拣选时，澄神谛听，思觉双亡，形神俱化，故于身心了然无罣碍也。得大开示，乃通承佛示一门深入义来。始而分门定义，继而验证释疑，又继之而绾华巾示伦次，勅文殊选本根。言尽理圆，故开示云大也。自是观佛菩提智果，涅盘断果，修习有法，入证有由，故取喻以发明之。犹如有人喻阿难及众最初一念未动时也。一念未动，常住自性菩提，性净涅盘，如守故乡。瞥而随无明缘，背觉合尘，即同因事远游。久在轮回，不能反妄复真，即同未得归还。今者得大开示相似解发，虽未得入圆通，已知解结次第，智断二果，信知当成，故以明了其家所归道路喻之。

二，圆悟根性。

普会大众、天龙八部、有学二乘，及诸一切新发心菩萨，其数凡有十恒河沙，皆得本心，远离尘垢，得法眼净。

普会大众句，总标多众也。天龙八部等，别明品类也。天龙八部，应是利根凡夫。有学二乘，应是不定初心。发心菩萨，应是圆人初机。此等现位虽浅，宿因实深，约皆惑轻智明，较胜于阿难等者，数比恒沙，已云多矣。况复至十，彼此不相妨碍。不思议境，不独为华严有耳，一闻便悟，故云皆得本心。本心者，即六根门头，圆湛不生灭性也。既得此性，则逈脱根尘，灵光独耀，故曰远离尘垢，得法眼净。前云想相为尘，识情为垢，二俱远离，法眼应时清明，即同此义。

三乘悟尽思。

性比丘尼闻说偈已，成阿罗汉。

性是登伽，华言出家，名比丘尼也。先以闻呪销爱，得证三果。此以闻偈开悟，乘悟顿断残思，故云成阿罗汉。然既悟即兼证，较上犹胜一筹。况佛前已许云，或得出缠，或蒙授记，则罗汉亦暂时阶级耳。

四、发心立行。

无量众生皆发无等等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前云十恒河沙，尚可名状，今云无量，则不可名状，益显其不思议矣。等，阶级也。言理既顿悟，乘悟并销，不须更历阶级，故曰无等。事须渐除，因次第尽，要必于无阶级中而立阶级，故曰无等等。据此，乃是发从性起修，期证无上正等正觉之心性，比丘尼又非其类，科名发心立行，实见乎此。言无上者，即阿耨多罗之华。言正等者，即三藐之华。言正觉者，即三菩提之华。言从古解释，大同小异。今以拣凡夫名正觉，以凡夫不觉，设或有觉，亦多流于邪见，不得名正。二拣乘名正等，以二乘虽能自觉，不能觉他，无平等心，设学平等，亦堕偏空，不得名正。拣菩萨名无上，以菩萨虽自觉觉他，俱得其正，又皆分而未圆，不名无上，唯佛俱圆，故称阿耨多罗。总结选根直入一大科已竟。

二、道场加行(佛世机熟，闻之即能悟入，纵或不能，而相似解发，已知解结次第，再蒙佛加，随便可修。此科盖为末世而设，观下云去佛渐远，邪师说法等可知)。三。

一先教远魔除习，二正示结坛行道，三兼彰秘密神力。

初二。

一、阿难代后启请。二、如来略示其法。

初。三：

一、经家叙意。二、阿难自陈。三、虑后代请。

初。

阿难整衣服，于大众中合掌顶礼，心迹圆明，悲欣交集，欲益未来诸众生故，稽首白佛：

整衣表敬，合掌秉心，顶礼欲请也。心迹者，修心之迹，如六结三空，皆有踪迹可据，故始终备悉，故曰圆明，即上云明了其家所归道路义也。得路未归故悲，到家有望故欣，虽有望而未归，虽未归而有望，且欣且悲，且悲且欣，故曰悲欣交集。侍佛有年，幸闻深法，去圣时遥，难聆至教，言念及此，兴心兼济，故云欲益未来诸众生故。由此所以稽首再拜，而启白于佛也。

二、阿难自陈(上云稽首白佛，此即所白之语)。

大悲世尊！我今已悟成佛法门，是中修行得无疑惑。

○常闻如来说如是言：自未得度，先度人者，菩萨发心。自觉已圆，能觉他者，如来应世。

○我虽未度，愿度末劫一切众生。

初自陈无疑，欲救末劫，故称大悲世尊相似。解发便觉，与寻常不同，故云我今已悟成佛法门。观音既已详陈，又经文殊拣选，是中修行渐次，历履可据，故曰得无疑惑。经家所谓心迹圆明是也。

○常闻下，述聆素教。欲学菩萨，须遵佛语，故自述素常所闻。如是言，即指下之所说。为度众生，愿在生死，故云自未得度。已尽生界，方取菩提，故云先度人者。不同果后兴悲，故是菩萨发心。以盲引盲，恐不相宜，故须自觉已圆。到岸得舟，方堪济溺，故云能觉他者。此乃从体起用，故是如来应世。

○我虽下，愿学菩萨。佛果未能遽至，菩萨愿以勉学，故云我虽未度，愿度末劫等也。

三、虑后代请。

世尊！此诸众生去佛渐远，邪师说法如恒河沙，欲摄其心入三摩地，云何令其安立道场远诸魔事，于菩提心得无退屈？

此诸众生，即指末劫众生。去佛渐远，则护念缘疎。邪师说法，则惑乱缘亲。如恒河沙，则徧满寰中，举世受惑。前云愿度末劫者，虑在是耳。然既魔强法弱，摄心诚难。况复入三摩地，谈何容易。设有欲摄其心入三摩地者，必令安立道场，远诸魔事，方能于菩提心，得无退屈。但不知云何能尔。此阿难代请之深意也。阿难代后启请竟。

二、如来略示其法二：

一、赞许钦承，二、正示其法。

初。

尔时，世尊于大众中称赞阿难：善哉，善哉！

○如汝所问，安立道场，救护众生，末劫沈溺。汝今谛听，当为汝说。

○阿难大众：唯然奉教。

初、重赞善哉。正脉云：重赞者，一、善其发利他心，得菩萨正行；二、善其请道场意，得利他法要也。

○如汝下，依问诫许，如汝所问等。按定所问之意，救护沈溺，即是远诸魔事。良以魔强法弱，易入难出，如沈溺故。汝今句诫，听当为句，许说可知。

○唯然下会众钦承，唯然者，应之速而无疑。奉教者，遵之至而不逆，即钦承意也。

二、正示其法二。

一、教以持戒远魔。二、令其诵呪除习。

初三：

一、总引三学。二、别明持戒。三、结示远魔。

初。

佛告阿难：汝常闻我毗奈耶中，宣说修行三决定义，所谓摄心为戒，因戒生定，因定发慧，是则名为三无漏学。

毗奈耶，律藏通名，义详悬示。正诠戒学，兼诠定慧，故三学俱在毗奈耶说。万行虽多，三学摄尽，决定当依，不可有违。两乘俱说，故得常闻。所谓者，指释之词，谓指下以释上也。摄心为戒，意拣小乘，以小乘但能执身，则名为戒。故灌顶云：因戒生定者，心摄动少，渐向于定，如风止息，波浪自停。故经云：尸罗不清净，三昧不现前。因定发慧者，缘心尽极，寂照含空，如水澄湛，映现发光。故经云：无碍清净慧，皆依禅定生。三者皆能尽漏，故称三无漏学。

二、别明持戒(入流亡所以至闻所闻尽，则是因戒生定。觉所觉空以至寂灭现前，则是因定发慧。前已详明，故此处唯明摄心为戒)。

四。

一、淫戒，二、杀戒，三、盗戒，四、妄戒。

初

(梵网以杀戒为首，以杀生违慈，非菩萨行故。此经以淫戒居初，以淫欲障定，非圆通机故。)四。

一、首陈持犯利害。二、预辨魔佛教仪。三、确定菩提成坏。四、结判依违邪正。

初二。

一、断淫必出生死。二、不断必落魔道。

初。

阿难！云何摄心我名为戒？若诸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淫，则不随其生死相续。

云何句，是预以总征之语。言戒有多目，略轻取重亦应摄四，今唯言戒故云总也。当另为一科，以文少不便寄属于此。若诸下，乃别明本科中义。世界者，三世十方。六生者，二道(善道有三，恶道有三)男女。其心不淫者，不惟执身不行，亦兼制心不起，如此则不随。生死者，以淫欲为生死本，故后文云欲爱干枯根境不偶，现前残质不复续生，可证斯义。

二、不断必落魔道。

汝修三昧，本出尘劳，淫心不除，尘不可出。

○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淫，必落魔道。上品魔王，中品魔民，下品魔女。

○彼等诸魔亦有徒众，各各自谓成无上道。

初明不出尘。汝修二句，言正当修三昧时，理观相应，内脱身心，外遗世界，尘劳无所由起，故云本出。淫心二句，谓设若淫心不除，则是尘劳还在，理观稍亏，瞥尔便起，故不可出。又淫欲为尘劳上首，上首既在，流类从生，岂能出乎？

○纵有下，预防谬辨。(恐谬辨云：此上所说，似约智慧不足，禅定不得力者言之。若果是多智之人，正行之时，了知欲性本空，禅定得力者，事毕之后，工夫即能现前。若此，则虽不断淫，何关尘劳，而言其不能出耶？义学狂慧，宗徒盲参，类多此计。故如来以纵有多智等防之。)多智者，或由来根利，或寻教而发。定现者，或亡所境寂，或理观相应。此二皆为善境。设如不断淫心，皆为魔业。故上云纵有智定，此云必落魔道。据此，则执性空而说欲无妨，恃能定而言淫无碍者，是反为智定所误矣。(问：不落余道者，何也？答：因果不类故。良以魔界欲胜，唯淫者乐趣。但以福强心灵，非禅智不能便生。今以禅智而助淫心，故必落魔道无疑。如阴魔中行空禅者，却留尘劳，多增宝媛是也。)正脉云：上中下者，随福厚薄，以为阶降耳。愚谓：魔王者，谓欲顶天主，禅智胜于淫心所感。魔民者，魔王所属，禅智与淫心正等所感。魔女者，王民所御，淫心胜于禅智所感。

○彼等下。成慢不归。诸魔亦有徒众者。以世间愚迷，不辨邪正，倾心归依，遵为师承。如西域九十六种，此土异教旁门，皆魔徒也。各各自谓等者。我慢成习，非果计果。如受魔文云：其人亦不觉知魔着，自言谓得无上涅盘是也。首陈持犯利害竟。

二、预辨魔佛教仪二：

一、魔教贪淫误世。二、佛教断淫成定。

初。

我灭度后，末法之中多此魔民，炽盛世间，广行贪淫，为善知识，令诸众生落爱见坑，失菩提路。

我灭二句，显去圣时遥，邪师说法如恒河沙，故云多此魔民。此亦多缘生受其惑死为魔属，如受魔文云命终之后必为魔民是也。炽盛世间者，羣魔竞起为害生民，如火炽然盛发，举世尽受其焚，故后想魔文云如是邪精魅其心腑，近则九生多逾百世，令真修行总为魔眷。广行贪淫等者，谓魔师魔弟淫淫相传，反以广行者为知识，故后想魔文云赞叹行淫不毁麤行，将诸猥媟以为传法。令诸众生等者，以淫爱为诸爱中最，邪见是诸见之总，而彼既以贪淫为教，则是令人落爱，且又以邪见为知识，则是令人落见，沈溺其中不能自出，故喻之以坑，如后云菩萨见欲如避火坑，佛目恶见同名见坑是也。违远圆通背涅盘城，故云失菩提路。

二、佛教断淫成定。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先断心淫，是名如来先佛世尊第一决定清净明诲。

汝教世人者，是佛勅阿难于末世度生时，教道世人依佛诲，违魔行也。修三摩地必先断淫者，以淫为定障故。而言心淫者，以大乘不专制身，必心灭乃成真断也。是名句显，依此乃名佛诲，若如前即属魔行耳。如来即指今佛，先佛世尊乃指过去，所谓今佛如是说，过去先佛已如是说，尤见其可信也。第一者，居四重之首。决定清净者，显不可有犯。明诲者，明明教诲。佛既明明教诲，为佛弟子者可弗遵欤。预辨魔佛教仪竟。

三、确定菩提成坏二。

一、不断菩提必坏，二、断淫菩提乃成。

初。

是故，阿难，若不断淫修禅定者，如蒸砂石欲其成饭，经百千劫只名热砂。何以故？此非饭本，砂石成故。

○汝以淫身，求佛妙果，纵得妙悟，皆是淫根。根本成淫，轮转三途，必不能出。如来涅盘，何路修证。

初取喻以显。是故阿难者，承上佛教断淫之故，呼当机再告之也。若不断淫等者，谓设若故违佛勅，不断心淫，纵修禅定，皆资魔业。以喻言之，当自见其误矣。蒸砂欲其成饭，喻淫身求佛妙果。经劫只名热砂，喻妙悟总成魔业。以魔业乃积淫所致，如热砂乃蒸砂所成，故征起可知。释中谓纵此热砂，亦非饭本，以本来原是砂石所成，喻魔业非是佛因，以是积淫所致故。

○汝以下，以法贴合。汝以淫身等者，谓设汝不断心淫，以淫身而求佛妙果。如彼蒸砂，欲其成饭相似。纵得妙悟等者，谓纵经多劫修习，得妙开悟，皆为魔业。如彼经百千劫，只名热砂相似。不云魔业，而云淫根者，以魔能成就淫事，即是淫根故。根本成淫等者，谓既是淫欲根本，自能展转成淫。由此恶业日积，必至轮转三途，不能出离。人身尚难可得，况欲修证佛果。故斥以如来涅盘，何路修证。涅盘如如，理也。菩提如如，智也。理既不证，智则不圆。故科云：菩提坏耳。

二、断淫菩提乃成。

必使淫机身心俱断，断性亦无，于佛菩提，斯可希冀。

淫机者，欲念一萌时也。当此之时，先以执身，令身不行，次以执心，令心不起，故曰俱断。非此不能契果，故曰必使。断性亦无者，谓若有能断及所断性，犹是勉强遏捺，执持稍亏，瞥尔便起，如石压草，如绳缚贼，非为真断，故必至断性亦无。谓化多淫心，成智慧火，不须更用执持，自然无犯，如草已枯，不压而自不生，如贼改业，不缚而自不去也。因戒生定，因定发慧，定慧均等，任运流入，故云于佛菩提，斯可希冀。然上科云涅盘，此科云菩提者，谓理智一如，互影说故。确定菩提成坏竟。

四、结判依违邪正。

如我此说，名为佛说；不如此说，即波旬说。

此科虽为结判之语，亦是指示阿难对辨魔佛之法。如来意谓，汝前所谓末世众生，去佛渐远，邪师说法，如恒河沙者，盖恐邪说乱正，魔佛难辨，故我上来已为汝等详辩魔佛教仪。将来末世众生，设有如我此说，修三摩地，先断心淫等者，则名佛说，当急从之。设若不如此说，广行贪淫，为善知识等者，即波旬说，宜深绝之。波旬者，魔之异称，此云杀者，谓恼乱正修，伤法身，害慧命故。此上淫戒竟。

二、杀戒四。

一首陈持利害。二预辨鬼佛教仪。

三、确定解脱得失。四、结判依违邪正。

初二。

一、断杀必出生死。二、不断必落神道。

初。

阿难！又诸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杀，则不随其生死相续。

灌顶云：诸佛设化，慈悲为本；菩萨利人，救度为先。岂可害物伤慈，杀生结怨？故次戒杀生。其心不杀者，不自杀，不教他杀，并见杀随喜亦离也。又此亦是举轻况重，以心且不杀，何况身临杀事，自应永断。前云：汝负我命，我还汝债。以是因缘，经百千劫，常在生死。是知杀生一事，结怨连祸，足以招致生死，故不杀则不随也。

二、不断必落神道。

汝修三昧，本出尘劳，杀心不除，尘不可出。

○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杀，必落神道。上品之人为大力鬼，中品则为飞行夜叉、诸鬼帅等，下品当为地行罗刹。

○彼诸鬼神亦有徒众，各各自谓成无上道。

初明不出尘不除。不出者，杀心属贪，仍复兼瞋，亦尘劳本故。

○纵有下，预防谬辨。(恐谬辨云：多智之人，了知杀性本空，禅定得力，杀过即能现前，似无关于尘劳。聪明长者，作家居士，吃得肉已，饱来寻僧说禅者，类多此计。故如来亦以纵有多智等防之。)神道血食，以杀业为堕缘。神通福德，以禅智为生因。今以禅智助杀，故必当堕落神道。上品之人，禅智胜于杀业，神通既大，福德又胜，故为大力之鬼。对下中品，应是天行药叉，及诸鬼主，如岳神琰魔之类。中品之人，禅智与杀业正等，神通福德，既次于上，故为飞行夜叉，诸鬼帅等。飞行即是空行，鬼帅即是鬼主将佐，如山林城隍，及牛头狱卒之类。下品之人，禅智劣于杀业，神通既微，福德亦劣，故为地行罗刹。如彼噉人精气，食人血肉，及诸疠鬼、魇鬼、魅鬼、魃鬼等，皆是也。

○彼诸下，成慢不归。神通惑人，杀生奉祀，贪求灵验，倾心归依。故彼亦有徒众，预知休咎，所言必应，不自忖量，谬起佛慢，故云各各自谓成佛上道。每见世之邪宗，自称证果，恬不知惧，其亦鬼力使欤。首陈持犯利害竟。

二、预辨鬼佛教仪二。

一、鬼教食肉无碍。二、佛教断杀成定。

初三：

一、正明鬼教。二、预防问难。三、痛斥其非。

初。

我灭度后，末法之中，多此鬼神，炽盛世间，自言食肉，得菩提路。

佛灭法末，世衰道微时也。世衰道微，人多索隐行怪，故鬼神炽盛。或托庙祀显灵，或附人身现异，如世之淫祀灵巫何？莫非鬼神所作使也。自言食肉者，令人杀生奉祀，以恣饕餮。且言得菩提路，令人仿行堕鬼，以援党与。谚云：酒肉穿肠过，佛在心头坐。真鬼语也。

二、预问难。

阿难，我令比丘食五净肉，此肉皆我神力化生，本无命根。

○汝婆罗门地多蒸湿。加以砂石草菜不生。我以大悲神力所加。

初、防许食净肉难(恐有难云：食肉既是鬼教，佛教自应严戒，何故如来亦许比丘食五净肉？故世尊以化生无命防之)。净肉者，除人、蛇、象、马、驴、狗、狮、狐、猪、猴，余者不见、不闻、不疑，为我杀者，为三净肉。再加鸟残自死，为五净肉。昔于权教许食防意，以令食净肉者，由此非是真肉，皆我神力化生，本无识、暖、息三连，持色心以为命根。但如机关木人，杀且无碍，食之又何伤乎？

○汝婆下，防不化谷菜难。(恐又难云：既是如来神力，何不化为谷菜，而乃化为净肉，反令后之食肉者，得以借口，岂慈悲者之所为耶？故世尊以地多不生防之。)灌顶云：西域五天，通称婆罗门国。以是劫初光音天下生之处，其人皆属净裔，故依之名国。今言汝婆罗门，犹言你们婆罗门国也。又汝者，除己之言。谓佛是示生，非关净裔。若不拣除，恐生彼类慢故。又如来之身，非杂食身，显化肉独为彼故。蒸谓过炕，湿谓过润。其地亦有不尔，故但云多。加以砂石者，谓不惟多蒸多湿，兼之多砂多石。由此四缘，所以草菜不生防意。以设化谷草及于菜蔬，反生疑怪，而不敢食，以反常故。缘是佛以大悲怜愍，神力加持，随其地之所出，而现化之。预防问难竟。

三、痛斥其非

因大慈悲，假名为肉，汝得其味。奈何如来灭度之后，食众生肉，名为释子。

○汝等当知，是食肉人，纵得心开似三摩地，皆大罗刹报，终必沈生死苦海，非佛弟子。

○如是之人，相杀、相吞、相食未已，云何是人得出三界？

初、承上痛斥。言据上所说，彼净肉者，乃是因我慈悲化现，本无命根，假名为肉，不过令汝婆罗门国暂得其味，以济饥馑，非常法也。既非常法，但凡有糓菜处，即不可行，况复如来灭后，谁为现化？奈之何如来灭度之后，乃竟有食众生肉，仍自名为释子，服佛之服，坏佛之教，所谓师子身中虫，还食师子肉者是也。

○汝等下，令知必堕教。以汝等当知者，欲其将如来语，传示末世，急为救正也。言此食肉之人，谩说不得心开。纵使工夫现前，暂得心开，亦不过似三摩地，非得真实正受。良以杀贪不除，皆为现世罗刹。报尽寿终，必沈生死苦海，永为鬼类，非佛弟子。以不能超出三界故也。

○如是下。示以堕故。(恐有问云：彼既自名释子，佛种已纳识田，倘遇超脱，仍为佛子。何言必沈生死，非佛弟子，得〔母〕绝人太甚耶？故世尊以相杀相吞等示之。)言是人与诸众生，互相伤杀，互相吞噉。如前云羊死为人，人死为羊，死死生生，互来相噉是也。相食未已者，酬偿不休。云何出界者，决言其不能出耳。是知所谓非佛弟子者，实彼自绝，与佛何与哉？鬼教食肉无碍竟。

二，佛教断杀成定。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次断杀生，是名如来先佛世尊第二决定清净明诲。

虽已先断心淫，若杀业不除，终属似定，故教次断杀生。余俱准上。预辨鬼佛教仪竟。

三、确定解脱得失二。

一、不断解脱必失，二、断杀解脱乃得。

初。

是故，阿难！若不断杀修禅定者，譬如有人自塞其耳，高声大叫求人不闻，此则名为欲隐弥露。

○清净比丘及诸菩萨，于岐路行不蹋生草，况以手拔？云何大悲取诸众生血肉充食？

初喻显必失。承上佛教断杀之故，重呼当机而再告之。不断杀而修禅，不得解脱，以喻明之，当自见矣。譬如有人，喻带杀修禅人也。自塞其耳者，谓用手塞耳，以避声扰，喻修禅治心，以避尘劳相侵也。高声大叫，偏能聒耳，喻杀业不除，尘劳偏能熏心。既自聒耳，恐被人闻，更来扰乱，故欲求人不闻，喻尘劳熏心，恐被无常煞鬼所侵，欲求解脱也。要知塞耳高叫，不能令人不闻，故为欲隐弥露，喻修禅带杀，不能令无常不侵，是为求静愈乱。据此，则不断杀生，解脱不得信矣。

○清净下。预防谬问。(恐有问云：杀生违慈，固应严断。若但取其血肉，似无伤于大悲。云何前于净肉，亦俱遮耶？故世尊以清净比丘等防之。)清净比丘及诸菩萨，指两乘持戒人也。岐路者，分岐小路。小路人稀，青草易生。清净两乘者行之，尚自留心，不忍践蹋。况夫用手拔除，益知不可。是故坏鬼神村，四分所制。刈草斫树，涅盘亦诃。不惟佛教，即孔门弟子，亦有启蛰不杀，方长不折者。岂非以其有伤天和，而欲避之耶？是知持禁戒人，生草尚不忍杀。云何有大悲者，乃忍取诸众生血肉充食？虽不自杀，亦能为杀者作因。宜急断之，勿自疑悞。

二、断杀解脱乃得二。

一遇可教机，二教以深断。

初。

若诸比丘不服东方丝绵绢帛，及是此土靴履裘毳、乳酪醍醐，如是比丘于世真脱，酬还宿债，不游三界。

○何以故？服其身分，皆为彼缘。如人食其地中百谷，足不离地。

初断缘得脱(服丝食乳，皆为杀缘，以取用过分，展转能致杀故)。服丝食乳，大乘或开，故单约比丘言之。如后建立道场，作供务用，酥密悬幡，岂非丝绵？要在心绝杀机，则庶几可耳。服字有二义：一服着，如丝绵等；二服食，如乳酪等。不服者，以是杀缘故也。丝缕绵絮，缯绢䌷帛，多出震旦诸国，故曰东方养蚕煑茧，害物伤慈而成。皮靴革履，袄裘褐毳，多出印土诸国，故云此土剥皮伐毛，损生戕悲所致。乳谓牛乳，治之成酪，再治成酥，至极则名醍醐。此虽不至杀生，过取亦能伤牛，况夫夺犊之食，以资己身，岂慈悲者之所宜乎？是故比丘于上丝绵等，皆不服着，于此乳酪等，亦不服食。如是比丘，必是子缚已断，故云于世真脱。虽存果缚，不过酬还宿债，残质既尽，无复续生，故云不游三界。是可见杀缘之当断矣。

○何以下，征释引证。征意以但断杀缘，于世真脱，事在难信也。释中言丝绵绢帛等，虽非全身，亦其身之少分服着服食，皆能为彼作牵连之缘，由此不能超脱彼类。引证中如劫初之人，体有飞光，足若蹑云，因食地肥，不能升举。后渐食其地中百谷(稻梁菽麦黍稷，类各不一，总名百谷)，与地牵连缘重，由是身渐坚重，足不离地。然地分无情，食之尚难升举，况身分有情，服之宁得解脱？是知不服者，自然能脱，乃为可教机矣。

二、教以深断。

必使身心，于诸众生，若身身分，身心二途，不服不食，我说是人，真解脱者。

既断杀缘，应令进断杀业，故云必使。谓定要令其如此，决不容犯也。身心，指此人之身心。众生，指有情之众生。若身者，或害其全身。身分者，或坏其支体，取其血肉等。于此皆不容有犯也。身心二途者，言众生身及身分，皆身心行杀之途。不服不食者，不惟身无杀业，即心之杀念亦无。杀念既无，无容更断。亦身心俱断，断性亦无之意。如此则在入尘劳，无复牵连。乘愿弥纶，得大自在。故云真解脱者。(问，此真解脱，与上真脱何异。答，前是离世而脱，此是即世而脱，固不同也。)而云我说者，显其决定无虗。以日可令冷，月可令热，佛说无有异故。确定解脱得失竟。

四、结判依违邪正。

如我此说，名为佛说；不如此说，即波旬说。

释义准上杀戒竟。

三、盗戒(正脉云：此之偷盗，非只窃人之物，但言行诈异詃，或恐动，乃至一念希取利养者，皆是也)。四。

一、首陈持犯利害。二、预辨妖佛教仪。三、确定三昧真似。四、结判依违邪正。

初二。

一、断偷必出生死。二、不断必落邪道。

初。

阿难！又复，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偷，则不随其生死相续。

菩萨之行，利物忘躯，恶事向自己，好事与他人。设或偷心不除，未免损人利己，违菩萨行。故虽已断淫杀，务令其心不偷。不言身者，以心且不动，何况身临盗事，自应永断。不断偷，则往复征偿，续诸生死，不偷故不随也。

二、不断必落邪道。

汝修三昧，本出尘劳，偷心不除，尘不可出。

○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偷，必落邪道。上品精灵，中品妖魅，下品邪人，诸魅所着。

○彼等羣邪，亦有徒众，各各自谓，成无上道。

初明不出尘。正当修三昧时，境观相应，尘劳无所由起，故云本出。若乃偷心不除，不过如石压草，理观稍亏，触境便起，八万尘劳相因而炽。如昔有比丘闻莲华香生染，他神呵云：何以偷香？以着香故，结使皆起。是知尘劳不可出也。

○纵有下，预防谬辨。(恐谬辨云：多智之人，了知尘劳本空，禅定现前，弹指可超。无学虽不断偷，尘劳莫系。时节既至，要出便出，何言不可出耶？无耻禅流，往往以此饰非，故如来仍以纵有多智等防之。)

邪道潜取，以偷心为堕缘；邪通詃世，非禅智不能发。今以禅智助偷，必当堕落其类。上品精灵者，盗日月之精华，窃天地之灵秀，附山托水，惑人祭祀，邪神类也。中品妖魅者，盗人物之津液，窃山林之气润，为魍为魉，伺便作孽，邪鬼类也。下品邪人者，赋性险曲，居心邪僻，诸魅所着者，为精灵之所附，被妖魅之所迷，妄言欺世，异行惑俗，外道类也。此等亦由禅智盗业，互相胜劣，而感上中下异。

○彼等下。成慢不归。前前后后展转相着，后后前前展转称师，故曰彼等羣邪。亦有徒众被着增邪，不自觉知，端坐受供，居然如佛，故云各各自谓成无上道。首陈持犯利害竟。

二、预辨妖佛教仪二：

一、妖教詃世滋贪。二、佛教舍身断偷。

初三：

一、正明妖教。二、预防问难。三、痛斥其非。

初。

我灭度后，末法之中，多此妖邪，炽盛世间，潜匿奸欺，称善知识，各自谓己得上人法，詃惑无识，恐令失心，所过之处，其家耗散。

灭后末法，佛法陵夷时也。佛法陵夷，妖邪得便，故多炽盛世间。潜匿，暗藏也。奸欺，淫诳也。如想魔文云：潜行贪欲，口中好言灾祥变异。即潜匿奸欺也。信其教化，摇荡其心，故于彼称善知识，此邪徒妄称也。其徒既以知识见称，而彼即以菩萨自居，故各自谓己得上人法。上人即是菩萨，以居声闻上故，此邪师自负也。无识者，世间愚迷。詃惑者，赫诈诱乱。如想魔文云：或言如来某处出世，或言劫火，或说刀兵。即詃惑无识也。恐令失心者，谓惊恐前人，令其失于本心，亡其正见。闻某处佛出，则求其诱引；闻劫火、刀兵，则望其救济。倾财供奉，甘心不惜，故令所过之处，其家耗散。此正所谓呼诸魍魉，请祈福佑。岂知夫果是真实，终不能免哉！

二、预防问难。

(恐有难云：所过之处其家耗散，既属妖教所致，佛教自应严禁。何故如来已向亦教比丘循方乞食，岂非令其所过之处其家耗散耶？故世尊以我教比丘等防之。)。

我教比丘循方乞食，令其舍贪成菩提道。

循方乞食者，谓无论精麤，但顺其方之所有，乞而食之，趣得支身，不妄求，不多求，离四邪命，故云舍贪。然贪为烦恼根本，根本既舍，而枝末不生，烦恼既离，而菩提可成。佛教令其如此，岂妖教耗世恣贪者所可拟哉？

三、痛斥其非

诸比丘等，不自熟食，寄于残生，旅泊三界，示一往还，去已无返。

○云何贼人假我衣服，裨贩如来，造种种业，皆言佛法，却非出家具戒比丘为小乘道？

○由是疑误无量众生堕无间狱。

初承前显正。言如我上说，比丘所以不自熟食者，乃为成道业，寄托最后之身。最后之身，修道惟余半世，故云残生。既惟残生，住世不久，故云旅泊。三界正脉云：陆宿曰旅，水宿曰泊。言其在三界中，如过客寄宿旅泊，尚何心于食哉？既无心于食，而又乞食者，示此来人间，乃一往而还之身，为断欲界残思，尚需抟食资养。若残思已尽，去已再不复返，是则乞食一事，亦出于不得已耳。

○云何下，斥伪显非。贼人者，指出家邪宗，以能贼害佛法故也。假我衣服者，谓身着佛制袈裟。裨贩如来者，谓裨贩如来法度。裨，助也，谓着衣以助贩也。良以不着佛衣，不能取信于人，贩法为难故。造种种业者，谓诡言异行，詃惑人心，无所不至故。皆言佛法者，自谓佛法应尔。此正裨贩如来，非法说法也。至于正信出家具戒比丘，遵守佛制，乞食舍贪，而却非毁，以为拘泥小节，是小乘道。此又障碍正修，法说非法也。首言云何者，乃是痛斥之语。意言比丘乞食，尚出于不得已，乃云何竟有此等贼人？无间地狱，盖为若辈而设。

○由是下。示以误他。谓由是法说非法，疑惑无量众生，毁正为邪。由是非法说法，误赚无量众生，执邪为正。弟子与师，同为断灭佛种。舍此身已，俱应堕无间狱。所谓一盲引众盲，相牵入火坑者，此耳。妖教詃世恣贪竟。

二、佛教舍身断偷二：

一教以舍身酬债，二教以断偷成化。

初。

若我灭后，其有比丘发心决定修三摩地，能于如来形像之前，身然一灯烧一指节，及于身上爇一香炷，我说是人无始宿债一时酬毕，长揖世间永脱诸漏，虽未即明无上觉路，是人于法已决定心。

○若不为此舍身微因，纵成无为，必还生人，酬其宿债，如我马麦，正等无异。

初能舍债毕。佛世之人，慧深障浅，或可舍身，或可不舍，故特约灭后言之。其有比丘等，指宜修舍行人也。发心者，发大乘心。决定者，决定不移。修三摩地者，修习耳根圆通，以能遥契如来无上菩提清净涅盘故也。梵网云，若见新学菩萨，应为说一切苦行，烧身烧臂烧指。若不烧身臂指，供养诸佛，非出家菩萨。故知发心决定修三摩地者，宜先修舍行。必在形像前者，为供养佛故，亦为仗承佛力销宿障故，又为求佛证明除现执故。执障轻者，则身然一灯。执障重者，则烧一指节(谓指头之一节也)。执障居中者，则爇一香炷。大约然灯烧指烧香，皆以自己执障轻重而为多少，务期销断而已。设或不能销断，虽尽烧全身而以供佛，佛亦不受，徒受极苦，空无所益。若更为邀名求利，是谓重增盗贪，则罪恶益甚矣。我说者，显蒙佛亲印，应不虗也。无始宿债一时酬毕者，谓从于无始以至今生，所有宿债未及酬者，皆仗佛力加持，一时酬毕，以其是真精进真法，供养诸如来故。此约销障言之。我执尽则见思永断，故云长揖世间，长揖谓永辞也。法执尽则无明亦亡，故曰永脱诸漏，永脱兼五住也。此约尽执言之。然虽曰销障，犹仗佛加，虽曰尽执，唯是体空，以未能发妙耳。门未得即明无上觉路，以无上觉路如五十五位，乃圆通以后事故。是人于法已决定心者，谓自觉障尽执空，于诸圆通法门，信知必得决定无疑心也。

○若不下，不舍必酬。不为者，谓执我我所，不能舍身作供，不得佛力加持。而言微因者，谓对果说因，因则微矣。以能顿销宿障，得决定心，为最大故。纵得无为，还生人中。酬债者，以宿障未尽销故。恐有不信，故自引往事作证。(按兴起经：昔舍卫国毗兰邑，阿耆达王，请佛与五百比丘，三月供斋。时有魔惑王心，入宫躭荒五欲，供六日止。又值邑内饥馑，乞食不得。时有马师，减马麦半，供佛及僧。至九十日，王乃醒悟，向佛求忏舍利。询缘，佛言：过去毗婆尸佛时，有王请佛及僧。佛僧食已，为病比丘请一分食。过梵志山，梵志闻香诟曰：此髠头沙门，应食马麦，何与甘馔？所教五百童子，亦如是说。尔时梵志者，今我身是。五百童子者，今五百罗汉是。然此但因宿诟佛僧，尚不免报。何况盗他财物，侵彼身分，自应酬债。要知化佛不属业生，真佛离诸根量，唤谁受报？盖为造业众生，示有果报，令生恐惧。故今引之，以证宿债必酬。抑亦因此，以见舍行之不可不修也。)

二、教以断偷成化。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后断偷盗。是名如来先佛世尊第三决定清净明诲。

若不舍身，终还宿债。故勅以教世断偷，以断偷则无债可酬，无庸舍身矣。言后断者，显淫为定障，杀乃违慈，应先断故。是名等者，显如是教化，乃合如来清净轨则，而化道得成。预辨妖佛教仪竟。

三，确定三昧真似二。

一、不断终属似定，二、断偷乃称真实。

初。

是故，阿难，若不断偷修禅定者，譬如有人水灌漏巵欲求其满，纵经尘劫终无平复。

承上呼名可知。不断偷而修禅，终属似定。恐犹未明，故以喻显。譬如有人，喻带偷修禅之人。巵，酒器。漏巵，喻带偷之心。水，喻禅定理水。以禅定理水，入于带偷心中，望其成就圆通。如以水灌漏巵，欲求其满相似。随灌随漏，尘劫终无平复。喻随定随散，禅定终不能成。所谓似三昧，而非真三昧也。

二、断偷乃称真实。

若诸比丘衣钵之余分寸不畜，乞食余分施饿众生，于大集会合掌礼众，有人捶詈同于称赞。

○必使身心二俱捐舍，身肉骨血与众生共。

○不将如来不了义说，回为己解，以误初学。

○佛印是人得真三昧

初、遇可教机。若诸比丘者，谓若于末世有诸比丘也。三衣具钵，诚不可少，设有余者，虽分寸之微，亦不畜积，如是之人，必不盗他衣物。循方乞食，趣得支身，设有余分，尽施饥饿众生，如是之人，必不盗他食物。常于大集会中，合掌礼拜四众，以深证实相平等，人皆是佛，如是之人，必不损人利己。有人嫌其烦凟，捶打骂詈，欢喜领受，同于称赞，以深达怨亲一致，荣辱无关，如是之人，必不为己伤他。此等皆可教之机也。

○必使下。教令深修。遇如是机，应教深修，故云必使。身心等二俱捐舍者，但是为利众生，不惜劳苦。如华严行愿品云：念念相续，无有间断。身语意业，无有疲厌是也。身肉二句，乃究极而进教之言。不惟二俱捐舍，不惜劳苦，要必使身肉骨血，发愿与众生共之。果能如此，岂复有为自身而起盗事，为自心而萌盗念者哉？

○不将下，预防问难。(恐有问云：大乘制心，身行似乎无碍。小乘制身，心动抑又何妨。若必令身心俱捐，未免执法太严，恐失接引。故世尊以不将等防之。)言大小两乘，身心偏制，皆为不了义教。若以此回护过犯，为自己解释，恐初学信以为真，反以误彼。故示以不将，谓不可将不了义教，回为己解，以误初学人也。

○末二句许，得真定佛印者，显不虗故。身心俱捐，盗业不兴。一念纯真，即圆通体。以是而修，名真三昧佛印。其得者，良有以耳。确定三昧真似竟。

四、结依依违邪正。

如我所说，名为佛说；不如此说，即波旬说。

上明盗戒竟。

四妄戒(正脉云：妄语有二：发言不实为小妄语，妄称证果为大妄语。此中所断者，大妄语也。)。四。

一、首陈妄语之害。二、预辨如来教仪。三、确定证果能否。四、结判依违邪正。

初(前三戒皆双陈持犯利害，此中不言持利者，有二义：一、为避重繁故，二、准上可知故)，三。

一、蹑前标害。二、列释言意。三、结指断善。

初。

阿难，如是世界六道众生，虽则身心无杀、盗、淫，三行已圆，若大妄语，即三摩地不得清净，成爱见魔，失如来种。

如是者，总指前三。已断淫杀盗者，未了生死，总属世界中人，或从天道发心，或从人道发心等，故云六道众生。身心无杀，则慈行成就；身心无淫，则梵行成就；身心无盗，则舍行成就，故曰三行已圆。前皆许其出离生死，此欲夺之，故置虽则等言。若大妄语等，即夺其不出生死。三摩不清净者，以犹有贪供心故，贪久则痴爱日甚，妄久则邪见潜生，魔得其便，飞精附体，故致成爱见魔。既已成魔，不自觉知，生同醉梦，死从沦溺，虽诸佛出世，亦难相救，永沈生死，求出无期，故云失如来种。

二、列释言意。

所谓未得谓得，未证言证。或求世间尊胜第一，谓前人言：我今已得须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罗汉道、辟支佛乘、十地地前诸位菩萨。

○求彼礼忏，贪其供养。

初别列。其言所谓者，指释之词，谓指下所列释上大妄语也。言所谓大妄语者，其语云何？即如未得谓得等是。未得谓得者，谓未得菩提，自谓已得菩提。未证言证者，谓未证涅盘，自言已证涅盘。后云况复法王如何妄窃，乃痛斥乎此。或求世间等者，谓或复有人不敢以菩提涅盘妄称，但求世间尊为殊胜第一，以是之故谓彼现前人言也。其言云何？谓初于凡夫人中但见初果为上故，自谓已得须陀洹果；次于须陀洹中又见二果为上故，自谓已得斯陀含果；次于斯陀含中又见三果为上故，自谓已得阿那含果；次于阿那含中又见四果为上故，自谓已得阿罗汉道；次于阿罗汉中又见缘觉独觉为上故，自谓已得辟支佛乘；后于小乘之中又见大乘为上故，自谓已得十地圣人及地前三贤诸位菩萨。后云云何自称得上人法，盖指斥乎此。

○末二句，总释其意。言此人必作如是等大妄语者，盖为求彼前人，向自礼拜忏悔，以便乘隙开示，贪其供养。据此，则不惟妄语，亦兼偷盗。故下文名之为一颠迦也。

三，结指断善。

是一颠迦，销灭佛种。

○如人以刀断多罗木。

○佛记是人永殒善根，无复知见，沈三苦海，不成三昧。

初、正指断善。口作妄语，意贪供养，妄罪兼盗，永失善根，故云是一颠迦。一颠迦，亦云一阐提，此翻断善根人也。善根既断，成佛无分，故云销灭佛种。

○如人句，借喻以明。南印土建那补罗国，北有多罗林三十余里，树叶长广光润，诸国书写，莫不采用。其树若以刀断，不复再生。今取之，以喻断善根人，销灭佛种也。

○佛记下。以法贴合。必言佛记者，显决定无异，故永殒善根，无复正知正见，此正所谓销灭佛种，合上断多罗木也。沈三苦海者。沈沦三界生死，纵有禅智，咸资魔业，故云不成三昧。首陈妄语之害竟。

二、预辨如来教仪(不辨魔教等者，以正教既明，自不惑于魔等教矣)。四。

一、佛勅两乘密化。二、如勅摄生不泄。三、防问就便结斥。四、教以断妄成化。

初。

我灭度后，勅诸菩萨及阿罗汉，应身生彼末法之中，作种种形度诸轮转。

佛灭度后，魔强法弱，故勅菩萨、罗汉应身生彼，挽末法而扶正教，摧邪宗而救众生也。作种种形者，随类现化。度诸轮转者，令出生死。所谓应以何身得度者，即现何身而说法也。

二、如勅摄生不泄。

或作沙门、白衣居士、人王宰官、童男童女，如是乃至淫女寡妇、奸偷屠贩。

○与其同事，称赞佛乘，令其身心，入三摩地。

○终不自言我真菩萨、真阿罗汉，泄佛密因，轻言末学。

初双现顺逆或作等，即如佛所勅作种种形也。沙门谓出家二众，白衣谓在家二众，居士乃至童女，俱如三十二应中说，此顺行也。淫女寡妇如登伽母女类，奸偷屠贩如鸯崛魔罗类，此逆行也。

○与其下，同事摄化。同事者，四摄中，一谓逆顺染净等事，皆与之同。故正脉云：若同其类而不同其事，则矫拂其心，不相顺从。故假与同事，意在得其欢心，以便与之称赞佛乘。化其离邪定聚，超不定聚，成正定聚，故曰令其身心入三摩地。

○终不下，不自泄言。若自言真是菩萨、真阿罗汉者，必当泄露佛所密勅因由，以轻言与末世学者。如此则有二失：一令妄想求加不务真修，二令高推圣境自生钝置。由此所以不自言也。

三、防问就便结斥。

唯除命终，阴有遗付。

○云何是人惑乱众生成大妄语？

初防问(恐有问云：应化圣贤垂教作则，既不自泄，以何方便启后世信耶？故世尊以此防之)。言应化圣贤欲启后世信者，唯除命终之际。然亦不可明明显示，但于阴密之中有所遗付可耳。如丰干饶舌、杜顺示偈之类。

○云何下。结斥。言既惟许命终，且是阴付。云何是人未至命终之际，便乃公然自称，真为惑乱众生，成大妄语。阿鼻极苦，不旋踵而至矣。

四、教以断妄成化。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后复断除诸大妄语。是名如来先佛世尊第四决定清净明诲。

言：佛勅两乘，如是汝教世人之修三摩地者，于既断前三之后，仍复断大妄语，乃合如来清净明诲。次前为第四也。预辨如来教仪竟。

三、确定证果能否二。

一、不断不能证果，二、断妄乃能成就。

初。

是故，阿难！若不断其大妄语者，如刻人粪为栴檀形，欲求香气，无有是处。

○我教比丘直心道场，于四威仪一切行中尚无虗假，云何自称得上人法？譬如穷人妄号帝王自取诛灭，况复法王如何妄窃？

○因地不真，果招纡曲，求佛菩提，如噬脐人，欲谁成就？

初喻明不能修禅，乃欲成菩提不断。妄乃罪恶之身，以罪恶之身修禅，而欲成菩提，因果不类，故以刻人粪为栴檀喻之。形像虽似栴檀，气味其实臭恶，故欲求香气，无有是处。喻带妄修禅之人，外貌虽似法侣，内惑实同魔队，故欲求证果，断不能也。

○我教下。痛斥其罪。佛意正以不断妄语，不成菩提故。自昔华严以来，已向教诸比丘以直心为道场。如华严云：菩提妙法树，生于直心地。净名云：直心是道场，无虗假故。前云：十方如来同一道故，出离生死，皆以直心等。凡此者，皆是以直心为道场义也。四威仪，即行、住、坐、卧。一切行，即两乘行门。言比丘遵我所教，于行、住、坐、卧之中，两乘行门之内，有则言有，无则言无。尚无丝毫虗假，云何是人乃故违佛勅，自称得须陀洹等诸上人法？其罪恶可胜言哉！譬如穷人等，乃借喻以显其罪也。三摩未成，性德未显，故以穷人喻之。性德未显，自称贤圣，故以妄号帝王喻之。妄号帝王，自取诛身灭门之祸。喻自称贤圣，自取阿鼻丧法身断善法也。况复二句，乃以轻况重之意。言三乘贤圣尚不可盗窃其名，况复菩提涅盘乃出世法王之位，如何未得谓得，未证言证，而妄窃其名？其罪恶益甚可知。

○因地下。结示不能。言自称上人，妄窃法王，全是虗妄。故曰因地不真。前云心言直故，如是乃至地位中间，永无诸委曲相。今既因地不真，自然果招纡曲。如本期成佛，而乃流入魔外，生遭王法，死堕地狱，非纡曲而何哉？如是之人，欲求菩提，终不能及。故曰如噬脐人。噬谓以口咬也。口脐相远，欲噬莫及。喻因妄果真，欲证终不能也。纵佛出世，亦难接引。故曰欲谁成就，不断不能。证果竟。

二、断妄乃能成就。

若诸比丘心如直弦一切真实，入三摩地永无魔事，我印是人成就菩萨无上知觉。

心如直弦者，谓心之直，如弦之直也。夫心为四仪之主，心如直弦，则四威仪中一切行门皆悉真实，所谓永无诸委曲相也。入三摩地，永无魔事者，魔行险邪，今心直行，真魔不得便故。成就菩萨无上知觉者，谓魔不能扰，成就菩萨圆通心也。正脉云：菩萨无上知觉，即圆通真因地心。然以因定果，亦是无上菩提。确定证果能否竟。

四、结判依违邪正。

如我所说，名为佛说；不如此说，即波旬说。

如我所说者，谓末世之人，若有如我所说，三戒之后复教断妄者，即名佛说，当急从之。不如此说者，如言既断前三，妄语可以不断，或言禅智现前，妄语似应无碍者，即波旬说，宜深绝之。此如来欲令阿难将如来语传示末法，保护真修，令天魔不得其便也。别明持戒竟。

楞严经指掌疏卷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