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鬘经疏义私钞卷之三

【疏】从尔时，世尊于胜鬘以下章中，第二、如来赞成就中亦有二：第一、赞成；第二、从是故以下，结劝就。第一、赞成，又开为二：第一、直述。

尔时，世尊于胜鬘所说摄受正法大精进力，起随喜心。

【疏】摄受正法，谓八地以上万行中之一行。

第二、别述。就中有三：第一、举力士譬，明胜人天乘。

如是，胜鬘，如汝所说，摄受正法大精进力，如大力士少触身分生大苦痛。

【钞】如大力士等者，如无力人为大力士，少触身分，生大苦痛。无名云：上来虽承旨而说，若不得如来美述其事者，则未来世众生信敬情薄。

如是，胜鬘，少摄受正法令魔苦恼，我不见余一善法令魔忧苦如少摄受正法。

【疏】第二、举牛王譬，明过二乘。

又如牛王形色无比，胜一切牛；如是大乘少摄受正法，胜于一切二乘善根，以广大故。

【疏】第三、举须弥山王譬，明胜七地以还大乘。

又如须弥山王，端严殊特胜于众山；如是大乘舍身、命、财，以摄取心摄受正法，胜不舍身、命、财初住大乘一切善根，何况二乘！以广大故。

【疏】三中，即有开、合，皆可见。以摄取心者，谓万行之心。七地以还，亦能舍身命，但形于八地以上，一念备修，故云不舍。

就第二结劝，亦有四：一广劝。

是故，胜鬘！当以摄受正法开示众生、教化众生、建立众生。

【疏】开示众生，谓人天乘，即对上力士比；教化众生，谓二乘，即对上牛王比；建立众生，谓七地以还，即对上须弥山比。此皆广劝。

【钞】开示众生，谓人、天乘等。无名云：初名开示，中名教化，后名建立也。既以三譬述成其义，复加三劝令广其道也。今疏意亦同之。前举三喻述于胜鬘，摄受正法胜五乘人，故今结劝亦对五乘人劝结也。开示众生对上大力士比者，开对上人、天乘未开，教化对二乘自度，建立对上菩萨未如八地建立真应，是故少摄受正法已胜于五乘人，必须开示等也。

【疏】二、广结。

如是胜鬘摄受正法，如是大利，如是大福，如是大果。

【疏】如是大利，结人、天乘；如是大福者，结二乘；如是大果者，结七地以还大乘。亦对三譬为结，此名广结。

【钞】广结中，皆言结者，结谓结示也。人天开示即得大利，二乘教化即得大福，七地建立即得大果，是故皆由摄受正法。言广略者，广举五乘，略言无量无边等。

【疏】三、略劝。

胜鬘！我于阿僧只阿僧只劫，说摄受正法功德义利不得边际。

【疏】四、略结。

是故，胜鬘！摄受正法有无量无边功德。

【疏】从胜鬘我于以下，略劝；从是故以下，略结，可见也。

【钞】○第五，一乘章。无名云：此经弘旨，名义奇拔，皆显于此章。初立名超常韵，则不可以言求；义超众伦，则不可以意取。必要当豁其物习之怀，废我以存道者，然后可寻之于因缘耳。今释此章，先义门分别，次释经文。义门分九：

○一、明章意及略分文。

【疏】从佛告胜鬘：汝今更说以下，明他分行中，第二、一乘章，明总収能生、摄受、所生五乘皆入一乘。就中，初开为二：第一、正明皆入一乘；第二、明一体三宝。一乘是一体三宝之因，一体三宝是一乘之果，欲以果一体为况因一，故第二、举一体三宝，明果既是一，则因一明也。

【钞】二、明对昔辨今。

【疏】且夫昔日梯橙三宝及五乘之别，同是方便之说，非是实说。今则既会五乘入于一乘，同为常住一果之因，故亦明昔日梯橙三宝非是究竟，唯今日常住一体为归依之极也。

【钞】五乘之别，同是方便等者。此章明八地菩萨，收前出生五乘，以归一乘。出生是施权，收入是入实，即与释迦一化，先三后一不殊。故释此章文，全用一代化仪以释，于中即有褒贬抑扬，大意不殊净名、大集。若尔，与法华何异？答：此今会者，言当得、当觉也。华言现觉、现得，此经谈其始终而现会也。

○三、释名义。

【疏】一然是无二之称，乘是运出为义。释一义，义家种种不同。一云：一则本无，但欲破三故，故云一也。二云：一是果一义，乘是因名言。因中善品虽复种种，终必归于一果，故以果义一，名因谓之一也。三云：一与乘皆是因名。因中善品虽复种种不同，而其流义一故，故云一。第一解：好则好矣，但疑十方净土无三乘之别，亦应不说一乘之道，而十方净土皆说一乘。若尔，那得言但欲破三故一也？但第二与第三释，皆可为用。然今义家多就因一为释。

【钞】三、释名义中。第二师以终名始，第三师一自在因，如四渎之水，虽末至海而趣。而趣流义一，言万善趣法之义是一也。

○四辨大小

【疏】仍辨大小者。不求自度，济物为先，等流佛果，称为大乘；化物为患，但求自度，臧彼无实，名曰小乘。

【钞】与物同趣佛果，故曰等流化城。权设名臧，彼无实。

○五辨一大同异。

【疏】大乘、一乘，大意虽复同，所以少异。大乘犹是三中之别名，一乘则无三、二之称。波若、维摩虽名大教，而不名一乘，是其所以也。为例一乘释大，亦应有二果义。一家云：大是果名，为言佛果为大因。一家云：亦是因名，言菩萨不求自度，与物等流，即运心广大，故云大也。

【钞】五、辨一大同异中，先立同异。释中，先释异；次为例下，释同。大乘下，先释异中，波若、净名通有三乘，得道故也。大品中，若得声闻、缘觉、菩萨乘，皆云当学波若波罗蜜。净名中，佛以足指按地，乃至一切大众自见坐宝莲华。当佛现此国土严净之时，五百长者子得无生忍；八万四千人发菩提心，佛摄神足，于是世界还复如故，求声闻乘；三万二千天及人，知有为法皆悉无常，远尘离垢，得法眼净；八千比丘不受诸法，漏尽意解。如斯之例，悉是兼三之说，但大非一。如法华经云：十方世界中，唯有一乘法，无二亦无三，唯一佛乘及。此经会五乘归一乘，即唯一非大。若例一以释大，此大是一家之大。仍例为二释：先明果一家之大，次明因一家之大，可见。

○六辨体。

【疏】若论乘体，善有二种：一、报善，二、习善。报善虽有脱重令轻之能，但匿金刚以还，不致于佛果故。只是缘由，不为正体，故今但以习善为体。又解与善，解是乘之本，善是乘之末。今就末为乘，不以本为乘。何则？道有通不通，若以解为乘，则乘名不广。善即乃至一称南无，无非是善，故乘名即广，所以只就末为乘体。又凡夫向三有善，亦不为乘体。何即？又乘是为出生死期，作常住果。

【钞】辨乘体中，先定体。

言报习二善等者，报善谓果报之善。脱重等者，脱四趣重得天人报，脱六道重得二乘报，脱二乘菩萨重，乃至等觉脱下地报，若至佛地即无出报，故云三贤十圣有果报。唯佛一人居法性土，以身同遮那无变易报，故所居以法性为土，能所体一故也，故云不致佛果也。但是缘助令至后位，终不为正体耳。又解是乘之本等者，习善之中有所习之善，有能解知是善之心，先有解知是善方可习善，故解本而善末。今取末者，言凡是善悉可为乘之体也。以体通故不取解者，有人修善未必解知，故不取也，以解心不通故也。如乃至童子戏聚沙为佛塔等，未必知是善，虽无知心其善不无，皆堪为体也。如此之例并可准知，是故文中举一称南无，即是此意。

【疏】凡夫向三有善，但期三界之内，不指常住，故亦不为乘体。

【钞】次凡夫向三有善下，明所期。善即不殊，前由所期近故，故亦不为乘体。

【疏】若论收会，会三善，废三教，破三执。又云：善即今昔虽殊，即是一善，理无可会。但教则立名义各异，故会之入一。所以文则言正法住，正法灭，为大乘故说。三执如前。

【钞】三、若论收会下，会收。言三善者，人天为一善，二乘为一善，七地大乘为一善。三教三执，准此可知。说三执如前者，如前摄受章中明所蕴藏文，五乘之人不出三执，随执授教也。

○七广分章

【疏】就第一、正明一乘中，又分为三：第一、从初讫出世间善法，总会五乘；第二、从如世尊说六处以下，别会二乘因；第三、从世尊、阿罗汉、辟支佛有怖畏以下，即会二乘果。

【钞】七、广分章，可见。

○八、明别会二乘意。

【疏】前摄受正法章，但取能生之心以为摄受正法，不取所生五乘之行，即取义未尽。今此章尽取能生所生，皆入一乘，故先有总会也。人天未有别求，亦未定大小之名，则因总会，理自可足。七地以还，本来求佛，自为大乘，无应重会。但二乘为物所信，莫不谓有别因果，所以殷勤重会也。

【钞】八、明别会二乘中，言但取能生之心等者，前何以名为摄受正法？以八地已上，一念摄受一切法，为摄受此心，能生五乘之行，教化众生，名为能生。章中之意，只在能生之心有出生五乘之用，实未会五乘归入一乘。今章悉会能生心中三行，并所生五乘入一乘，故与前章异也。

人天未有别求大乘故，是故未定大小之名，总会即足。七地本来求妙觉果，但行在功行满，入无功用，自成佛果，不用重会。二乘是出家内众，常随于佛，人皆谓有别因别果，异于人天及以菩萨，故须重会也。

○九、释疑显同。

【疏】然上摄受正法章，唯明八地以上摄受之义，故所言他分，理自可证。而今此章尽取能生、摄受、所生五乘，皆为一乘，即所言他分，何以为证？释曰：解文虽尔，所名他分，亦有所以。何则？就实为论，定位以上，已信一乘之义，况乎七地？然就教为谈，初地以上，七地以还，断结观境，与二乘齐，故于一乘义，犹未明了。若论明达，唯在八地以上，所以此章亦云明他分行也。

【钞】九、释疑中。言而今此章尽取等者，此设难也。难云：五乘之中，七地已下是自分行，何以俱名他分行耶？释曰：现文虽尔，当寻文内之意。何者？就实机实教而为论。初住菩萨名为定位，此时已信一切诸法皆从一乘生，毕竟皆归一乘义，况乎七地而不信耶？但如来有教道权化之说，即七地次第心中行十波罗蜜等，故于一乘犹未明了，入无功用一心中行，方为明达，是故此章亦为他分行也。初住了一乘主义，具在华严难初发心住文，云所有慧身不由他悟，分身百分，成佛道，化众生等，此乃实教之说。

言初地已上七地已还等者，璎珞上卷云：从初地至七地伏断三界业果尽，八地已上有无明习存。

【疏】就第一总会中，即有二：第一、佛命说。

佛告胜鬘：汝今更说一切诸佛所说摄受正法。

【疏】前摄受正法章，每发言胜鬘先请求说，今此章佛自先命者，前章既是他分深行，不敢自宣，故命而说也。上来其所说莫不契理，无所可疑，所以不待其请，先命更说也。汝今更说一切诸佛所说摄受正法者，更应如诸佛说所生能生，皆入一乘也。

【钞】次释经文中。言前章每发言，先请求说者，前愿摄初受命之文，即是求说。尔时胜鬘白佛言：我今当复承佛威神，说调伏大愿真言无异。次如来听说云：佛告胜鬘：恣听汝说。次行摄初云：胜鬘白佛：我当承佛神力，更复演说摄受正法广大之义。次佛言：便说。次明人法相，即中亦然，故云每发言也。

【疏】第二、胜鬘受勑而说。就第二、胜鬘奉旨而说，即有二：第一、先会能生，第二、从世尊！如阿耨达池以下会所生。就第一会能生中，亦有二：第一、正会。

胜鬘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即白佛言：世尊！摄受正法者即是摩诃衍。

【疏】即是摩诃衍者，明能生摄受之心，即与大乘心一也。

【钞】先会能生中。言能生摄受之心，即与大乘心一也者，前章摄受之心能生五乘，今摩诃衍亦能生五乘，二处能生义同，故云一也。

【疏】第二、释会。

何以故？摩诃衍者，出生一切声闻、缘觉、世间、出世间善法。

【疏】第二，释会。明所生既一，则能生安得异也！此似会所生，而举所生以释能生，非会所生。

【钞】次释会中。言所生既一，能生安得异者，明从一乘所生五乘，与前摄受之所生五乘不异也。二处所生既同，即显二处能生无异。

【疏】就第二会所生中，亦有二：第一、举，二、比正会。

世尊！如阿耨达池出八大河，如是摩诃衍出生一切声闻、缘觉、世间、出世间善法。

【疏】就第一八河比，即有开合。阿耨达，此言无热龙，龙居此池，故因为名。池在昆仑山顶，其水四面流出八河，八河之水即是池水，更非异水。内合从于大乘所生四乘，即是大乘，更无异乘。此比明其始生义。第二合，可见。

【钞】阿耨达池等者，涅盘第三云：一、恒河，二、周摩罗，三、萨罗，四、阿利罗䟦提，五、摩诃，六、辛头，七、博叉，八、悉陀河。从池出生八河，比八地已上摄受之心，初始出五乘因果义，故云比其始生义也。

世尊！又如一切种子皆依于地而得生长；如是，一切声闻、缘觉、世间、出世间善法，依于大乘而得增长。

【疏】第二、种子比，明种子依地而生，种子即是地大。内合四乘，依大乘增长故，亦即是大乘。又释：依地生种子，种子不离地；依大乘出五乘，五乘不离大乘。若尔，但是两物不相离，那得会一？释曰：后还为地也。此譬明其终成。第二、合，可见。世间者，谓人、天。出世间者，谓七地以还大乘。然所以只就七地以还为合者，七地以还大乘，昔日入于三中，故仍为合也。

【钞】种子比中地，大具四微，与种子四微不异。种子归地，比诸佛法，久后要当说真实，终归一乘也。四微者，色、香、味、触。

【疏】第二、结即大乘。

是故，世尊！住于大乘摄受大乘，即是住于二乘摄受二乘一切世间、出世间善法。

【疏】从是故以下，会所生中，第二、结。此中大乘，谓七地以还大乘也。

【钞】第二、结即中，云住大乘等者，言所生五乘，既即八地大乘，即是住七地大乘、摄受七地大乘，即是住于二乘、摄受二乘。何以故？所生即能生故。及一切世间等，准此可见。

【疏】从如世尊以下，第二、别会二乘因。又分为五：第一、举六处总会，明昔日学小有此六处，故会之入一六处：一、教有兴衰，二、戒有得离，三、人有始终，合为六也；第二、从何以故以下，别会教有兴衰；第三、从波罗提木叉以下，别会戒有得离；第四、从是出家以下，别会人有始终；第五、从阿罗汉以下，举果况因。

如世尊说六处：

【疏】如世尊说六处者，总唱六处，此六是生尽智、无生智之处。

【钞】此六是生尽智等者，毗昙云：尽智者，谓我知苦，乃至我修道。无生智者，言我知苦已，不复更知，乃至我修道已，不复更修。又云：我漏已尽名尽智，不复更生名无生智。又云：世智断是尽智，无漏智断是无生智也。

何等为六？谓正法住、正法灭、波罗提木叉、毗尼、出家、受具足。

【疏】次列六处。正法住、正法灭，此二明教有兴衰，此是二乘得果之缘。正法住，谓佛灭度后五百年中，余风未毁，此句明兴。正法灭者，谓五百年后像法中，此句明衰。波罗提木叉、毗尼，此二句明戒有得离，此是二乘得果之因。波罗提木叉，此言保解脱，此句明得善。毗尼，此言灭恶，此句明离。言戒有得善灭恶之用。出家、受具足，此二句明人有始终，此是禀教行善之人也。有始终，出家、辞亲、离俗、受三归，此明始。受具足，谓白四羯磨、备律仪戒，此明终。此六句列六处。

【钞】正法兴衰者，无名云：声闻禀化承圣化，得以自通，更无别理以为兴衰。是以法之住灭，唯在大乘。

言得果之缘者，经言：佛种从缘起，是故说一乘。引大证小，小乘亦以教法为缘，木叉毗尼为果。因者，三十二相，持戒为总因相，相有别因，故罗汉果戒为因也。因亲缘疎可见。

为大乘故，说此六处。

【疏】为大乘故说此六处者，正总会。

【钞】为大乘故，说此六处者，如斯心法，是一乘出生故，是故今还会归一乘，故云正会入也。

【疏】从何以故以下，第二、别会教有兴衰。

何以故？正法住者为大乘故说，大乘住者即正法住；正法灭者为大乘故说，大乘灭者即正法灭。

【疏】先会住，后会灭，可见。此何以故？通下，为标。

【钞】经正法住者，为大乘故者。五乘等法，通名正法。今意且会二乘，然须通释。何者？正法本从一乘出生，元为一乘施说此法。若有人常说，一乘正法随住；若无人说，一乘正法随灭。以一乘为正法之根本故，是故住、灭皆由一乘。正法既从一乘出生，然则所生即是大乘也。如前八？河种子比说者，皆须胜前总意，未入别中。销此释文，方尽其旨。已下两双，准此可见。

【疏】从波罗提木叉以下，第三、别会戒有得、离。就中即有四：第一、明波罗提木叉，毗尼一体。

波罗提木叉、毗尼，此二法者，义一名异。

【疏】第二、正会毗尼者，即大乘学，此句是。

毗尼者，即大乘学。

【疏】第三、从何以故以下，释会。

何以故？以依佛出家而受具足。

【疏】明佛既是大，从佛出家受戒，安得非大？

第四、结。从是故以下，是可见。

是故说大乘威仪戒是毗尼。

【疏】从是出家以下，第四、别会人有始终，亦有三：第一、明是大。

是出家，是受具足。

【钞】经是出家，是受具足者，上文言依佛出家而受具足，故知是大。

【疏】第二、从是故以下，明非小。

是故阿罗汉无别出家受具足。

【钞】言非小者，谓非小乘，有出家受具足故。

【疏】第三、从何以故以下，释是大非小。

何以故？阿罗汉依如来出家受具足故。

【疏】言佛既是大，依佛出家，那得是小？而所以唯木叉、毗尼明相即者，正法兴衰，前后异时，出家受戒，始终非一，所以不相即。木叉、毗尼即同体一时，故即也。

【钞】言是大非小者，疏文自显。

【疏】从阿罗汉以下，第五、举果为况。就中亦有二：第一、立两章门。

阿罗汉归依于佛阿罗汉有恐怖。

【疏】阿罗汉归依于佛者，明善法未满；阿罗汉有恐怖者，明恶未除。

第二从何以故以下释两章门。就第二释中亦有二：先释恶未除章门。

何以故？阿罗汉于一切无行怖畏想住，如人执劒欲来害己，是故阿罗汉无究竟乐。

【疏】于一切无行者，谓无三界外治道之行。怖畏想住者，谓未免变易生死故，怖畏想住。胸次举比为释。如人执劒欲来害己者，言怖畏亦如是。是故阿罗汉无究竟乐者，结言变易未尽故，非究竟乐。

【钞】无三界外治道之行者，谓无无作道谛，此道能治无作苦集故也。无名云：无行者何？既出三界而未入佛境，众法之大因也。

怖畏想住者，无名云：夫然阿罗汉虽尽三界之大怖，而未免彼地之微畏，伤其无上法身，岂执劒之所譬？

【疏】从何以故以下，第二、释善法未满章门。

何以故？世尊！依不求依。如众生无依，彼彼恐怖，以恐怖故，则求归依。如是阿罗汉有怖畏，以恐怖故，依于如来。

【疏】依不求依者，明自有依德，不求依他。次亦举譬为释，可见。从如是以下，合亦可见。

【钞】自有依德，不求依他者，八地已上，顺法性流，自依三德、四义，不假依他。故下经云：无作圣谛义者，能以自力知一切苦、集、灭、道等。

言举果为况者，谓罗汉果法善犹未满、恶犹未除，况前因法而得究竟？是故会六处因皆入一乘也。

【疏】从世尊！阿罗汉以下，正明一乘中之第三，别会二乘果。就中开为六：第一、从初讫去涅盘界远，夺其所得四智及涅盘果；第二、从何以故下，释与夺之意；第三、从何以故，有二种死以下，举二种生死，释第二意；第四、从何以故，有烦恼以下，举二种烦恼，释第三意；第五、从世尊！阿罗汉、辟支佛、最后身菩萨以下，历结前四段；第六、从世尊！彼先所得地以下，结入一乘，今第一夺四智及涅盘果。

世尊，阿罗汉、辟支佛有怖畏，是故阿罗汉、辟支佛有余生法不尽故有生，有余梵行成故不纯，事不究竟故当有所作，不度彼故当有所断，以不断故去涅盘界远。

【疏】四智者：一、我生已尽智，二、梵行已立智，三、所作已办智，四、不受后有智。此四智及涅盘果，二乘自谓已得，今胜鬘谓犹未满，故夺也。若四智不究竟，则是道谛不足，亦是有为果不周；若涅盘不究竟，则是灭谛不满，亦是无为果未极。既未满未极，便向趣佛道，然则应夺明矣。

【钞】言有为、无为果者，即小乘有余、无余涅盘也。

【疏】有余生法不尽者，烦恼为受生之法，故云生法。以烦恼尽为尽智之境，今烦恼犹有余，所以照尽之智不究竟也。故有生者，似夺无生智。此以生不尽，明烦恼未尽，非夺无生智。此句夺其尽智有余，梵行成故。不纯者，明虽有三界治道，而非一切治道满，故云不纯。

【钞】无明烦恼是余生法，无作道谛能治界外苦集，故云一切。

【疏】境既未纯，则照境之智，那得究竟？此句夺其梵行已立，智事不究竟故。当有所作者，办是事之讫，犹有三界外治道应修，故云当有所作，境有应修，照境之智，那得满也？此句夺所作已办，不度彼故。当有所断者，夺其不受后有智。不度彼者，言未度变易生死。当有所断者，言当有无明住地应断，既有生法，犹应受生，生既未尽，照境之智，那得穷也？以不断故，去涅盘界远者，夺其涅盘果。以不断故者，谓未断无明住地，惑既未断，犹有变易生死，那得涅盘？

从何以故以下，第二、释与夺之意。昔日如来已言究竟，今日胜鬘更夺，则与夺相错，理应须释也。标疑云：

何以故？

【疏】何以故如来昔日已言究竟，而今胜鬘夺耶？

释曰：昔日如来与者，但是方便非是实说。今日胜鬘夺者，究竟唯在如来非在二乘故。此何以故？通下为标。就中凡有五事：初言一切。

唯有如来、应、正等觉得般涅盘，成就一切功德故。阿罗汉、辟支佛不成就一切功德，言得涅盘者是佛方便。

【疏】次言无量。

唯有如来得般涅盘，成就无量功德故。阿罗汉、辟支佛成就有量功德，言得涅盘者是佛方便。

【疏】次言不思议。

唯有如来得般涅盘，成就不可思议功德，故阿罗汉、辟支佛成就思议功德。言得涅盘者，是佛方便。

【疏】次言清净。

唯有如来得般涅盘，一切所应断过皆悉断灭，成就第一清净故。阿罗汉、辟支佛有余过，非第一清净。言得涅盘者，是佛方便。

唯有如来得般涅盘，为一切众生之所瞻仰，出过阿罗汉、辟支佛、菩萨境界，是故阿罗汉、辟支佛去涅盘界远。言阿罗汉、辟支佛观察解脱四智究竟得苏息处者，亦是如来方便，有余不了义说。

【疏】葢是逐便无别，所以观察举智，解脱举断，四智释智，苏息释解脱，无为凝然，故为苏息处也。

【钞】葢是逐便无别。所以者，去涅盘界远故，不成就一切功德。不成就故有量，有量故思议，思议故非第一清净，是故去涅盘界远。无名云：一切者，尽有之名。无量者，体无之称。不思议者，有无兼极之谓也。清净者，证断之极号。故言唯有如来得般涅盘。无名云：向指归依之义，故单言声闻。今广释生死不尽，是以兼说二乘。

【疏】从何以故有二种生死以下，第三、举二种生死以释第二夺段。二段云：佛昔与者，既是方便，胜鬘今夺，则究竟在佛。二乘未故，所以举二种生死以释与是方便，夺由未极之意。标疑云：

何以故？

【疏】何以昔与是方便究竟，唯在如来，非在二乘耶？

释曰：生死有二种，一分段死、二变易死。佛昔但因除分段而言究竟，故云方便。为与未除变易故，究竟唯在如来，非在二乘。就中有四，第一立二种死章门。

【钞】第三、举二死中，有四段：初立，可见。

有二种死。何等为二？谓分段死、不思议变易死。

【疏】第二、从分段死者以下，释二种死章门。

分段死者，谓虗伪众生。不思议变易死者，谓阿罗汉、辟支佛、大力菩萨意生身，乃至究竟无上菩提。

【钞】第二、释中，经意生身者，楞伽经：大慧问佛：何名意生？佛言：譬如意去，速疾无碍，名为意生。此即从喻，故彼意生。譬如意去，彼经两义而释通名。初云：如十万由旬外，忆先所见，念念相续，疾至于彼。次云：如幻三昧力，忆本愿故，生诸圣中。初云忆所，次云忆愿，二义并是意忆生故，名为意生。经既云忆，忆即作意，是故亦名作意生故，名为意生。次第四卷释三别名。初无常品云：意生三种：一、入三昧乐意成身，亦名正受，即三、四、五地心寂不动故；二、觉法自性意成身，即八地中并入佛刹，故以法为自性；三、种类俱生无作意成身，谓了佛证法。成之与生，并从果说。总此楞伽，只在十地，用释今文菩萨一人。二乘未断无明，准此可解。亦名三意因移，谓因移果易故也。须知今文三种与楞伽三种不同，受、变易、死，其义不异。

【疏】三界中亦有圣人，而今从多为明，故云虗伪众生。七地以下，未受变易，但仍本受名故。八地以上，名阿罗汉、辟支佛也。究竟无上菩提者，金刚心是因中最究竟。若辨生死，凡有四种：一者，以有漏业为因，四住地烦恼为缘，所感之果，身色妙麤有别，寿命长短有期，名为分段生死。二者，以无漏业为因，无明住地烦恼为缘，所感之果，身无形色，命无期限，但以明代暗，念念新易者，名为变易生死。

【钞】言三界中亦有圣人等者，三果四向，并未出界故。三界果报相望为麤妙，人人寿命不同，长短不等。变易果报，无三界之形色，但心有明晦，而于彼土得闻一乘，智慧增长，以明代暗，将新易故也。无名释此二死文云：受生三界，名为虗伪。众生行报有定期，期尽则终，名分段死也。彼三圣者，则不然矣。灭除诸漏，舍离报身，藉众妙之行以成其体，体由行成，安得无终？但潜往冥来，莫测其际，犹心之代谢，故名意生身也。随其修短，非不善有终，故名变易死也。死而不灭，岂可思议？

【疏】三者、以有漏胜善为因，三界余习为缘，所感之果，犹有形色，寿命有限，似同分段，念念生灭，亦同变易，名为二国中间生死。四者、初流来时，在三界外，无无漏业，但以暗惑相传而受生死，名为初流来生死。然即六地以还，乃至三途，虽有念念生灭之义，形质有别，寿命有期，国家有定，故皆分段生死。八地以上，虽有劫数期限，但约他为明，前念为因，后念为果，新新改易，故皆是为变易生死。菩萨虽有形色，但非正结所感，故不名分段；虽复念念生灭，犹有形色，故不名变易；踟蹰两楹，故名为二国中间生死。初流来时，无无漏业，故不可同变易；未入三界取相，故不正分段；唯以暗识相续，念念下坠，故别立为一种生死。今约分段、变易、中间，三种生死有十二谛。约初流来，唯有苦、集二谛，所以大合有十四谛。或云：初流来时，或有值佛、修道、得佛，故亦有灭、道二谛，所以犹有十六谛。而今释不然。初流来时，入三界方起取相，乃别苦、乐，求修灭、道，即无灭、道二谛明矣。二国中间，缘非正使，初流来时，未明断结，则不足以证佛究竟。且若相收摄，二国中间属于分段，初流来时属于变易，然即要在分段、变易，所以胜鬘但就分段、变易为释究竟、不究竟之意。

第三、从二种死中以下，正释昔以方便为与之意。

二种死中以分段死故，说阿罗汉、辟支佛智；我生已尽得有余果证故，说梵行已立；凡夫人天所不能办，七种学人先所未作虗伪烦恼断故，说所作已办；阿罗汉、辟支佛所断烦恼更不能受后有故，说不受后有。

【疏】从二种死中以下，第三、正释昔与是方便之意。释曰：昔日但因除分段，而言四智究竟故。

【钞】从昔与是下，释第三意。七种学人者，谓三果、四向。虗伪烦恼，谓断四住惑。故法华但离虗妄，名为解脱，其实未得一切解脱。

【疏】第四、从非尽一切以下，正释究竟非在二乘之意。

非尽一切烦恼，亦非尽一切受生，故说不受后有。

【疏】从非尽一切烦恼以下，第四、正释究竟非在二乘之意。释曰：非谓未尽一切烦恼是究竟故。而推寻此中文，外文只释究竟非在二乘昔与，是方便究竟唯在如来。但以义自去，本义。从二种死中以下，结第一夺。先结佛昔与；从非尽一切以下，结今日胜鬘夺。

【钞】从究竟非在下，释第四意。经意云：二乘昔日但断分段死故，得不受后有名等；非谓尽一切烦恼受生，得不受后有也。疏文反释夺云：非谓未尽一切烦恼是究竟故。涅盘究竟者，尽一切烦恼等，方是究竟。以此捡之，究竟不在二乘，以二乘未尽一切烦恼等故。

胜鬘经疏义私钞卷之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