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鬘经疏义私钞卷之四

【疏】从何以故以下，别会二乘果中，第四、举二种烦恼，以释第三段二死兼除、不除之意。就中开为二：第一、直举二种烦恼为释；第二、从烦恼有二种以下，出烦恼体相。标疑云：

何以故？

【疏】何以如来能除二死，二乘未除耶？

有烦恼，是阿罗汉、辟支佛所不能断。

【疏】释曰：烦恼有二种：一、四住地烦恼；二、无明住地烦恼。如来已尽二种烦恼，故二死兼除；二乘唯尽四住地烦恼，故但除分段生死。

【钞】直举二种烦恼者，文中但举无明，其所断者，即是四住，故疏文中双释二种也。无名云：何以故？有烦恼者，所以归依，由于怖畏之来，缘生死不尽，不尽之本乎烦恼，是以历明至于此也。

【疏】就第二、出烦恼体相，又分为四：第一、正出二种烦恼体相；第二、从此四住地力，一切上烦恼以下，校量二种烦恼功用胜负；第三、从又如取缘以下，明其润业不同；第四、从世尊！如是有爱住地以下，明断除之义。就第一、正出体相中，又自有二：第一、释四住地惑。

烦恼有二种。何等为二？谓住地烦恼及起烦恼。住地有四种。何等为四？谓见一处住地、欲爱住地、色爱住地、有爱住地。此四种住地生一切起烦恼，起者刹那心刹那相应。

【疏】刹那心者，谓识心。相应者，谓受、想、行等。

第二、从世尊心不相应以下，释无明住地惑。

世尊！心不相应无始无明住地。

【疏】心不相应者，根本并无，四心相应。无始者，无始。

于己。

【钞】根本并无四心相应者，无明不与识等四心相应也。无名云：心不相应有二义：一、明心相本净，非烦恼所染，是性不相应也；二、明三界重累，是心识所起，故与心相应。无明住地微结，障于二乘净智，故非心相应也。是以四住地者，名为心也，漏也；无明住地者，名为智也，无漏也。故璎珞上卷云：无明者，名不了一切法，迷法界而起三界业果。是故我言：从无明藏起十三烦恼，所谓邪见、我见、常见、断见、戒盗见、果盗见、疑见、七见。见一切处求，故说见。从见复起六着心：贪、爱、瞋、痴、欲、慢，于法界中一切时起。一切烦恼以十三为本，无明与十三作本，是以就法界中别为三界报也。何以验之？夫神根初动，要从无入有，自精至麤，但势极必反，穷则思通，故复从麤至精，自有还无耳。彼众生者，发轸于无明住地，终沦乎阿鼻泥犁，又从无染而逈驾，还入泥洹之妙界，靡测无明之始，莫识泥洹之终，岂非从无入有，自有还无？是故此经以无色界为有爱住地，余典以非想为第一有，斯有无色之终也。无名释五住云：各安其分曰住，能有所生曰地，从彼而生名为起也。见虽遍三界，而为惑出于迷理，迷则四方易位，悟则廓然无遗，是故诸见虽众，共为一地也。爱之为患，根深难拔。何者？三界既殊，行报亦异，而爱水潜润，津染幽固，随地所生，坚着不舍，是以三界之爱各为一地。

【疏】从此四住地力以下，出体相中之第二校量功用。就中又分为五：第一、明四住地劣。

世尊！此四住地力，一切上烦恼依种比无明住地，笇数譬喻所不能及。

【疏】一切上烦恼者，恒沙上烦恼从无明住地上生，亦鄣众生行之上故，谓之上烦恼。依种者，别相烦恼依通相而有，谓之为依；通相烦恼能生别相，称之为种。依取五住地家起烦恼，种取四住地根本取相。次举无明住地，正明劣。

【钞】依种者，恒沙是别相，四住地为通相；通则通障一切，别则别障行及别相知见。

依取五住地家起烦恼者，谓恒沙惑也。以界内外俱有恒沙从五住起，并障内外诸行及知见故，此取能依。

种取四住等者，四住为恒沙根本，此取能生取相，是四住之异名。

【疏】第二、从世尊！如是无明住地以下，明无明住地胜。

世尊！如是无明住地力，于有爱数四住地，无明住地其力最大。

【疏】从世尊以下，第二、明无明住地胜，与前反覆为二。于有爱数四住地者，有爱谓无色惑，又数色，反数取下色爱、欲爱及见一处，足为四住地。

【钞】与前反覆为二者，前先举劣，后明胜；今先明胜，后举劣。

【疏】第三、从譬如恶魔以下，举比明胜。

譬如恶魔波旬，于他化自在天，色、力、寿命、眷属、众具，自在殊胜；如是无明住地力，于有爱数四住地，其力最胜。

【疏】第三、举比明胜，即有开合，可见。

【钞】举比明胜者，无名云：波旬为众魔之主，故居上上而临下；无明为尘劳之元，故处本以统终也。

【疏】第四、从恒沙等数以下，释无明住地胜。

恒沙等数上烦恼依，亦令四种烦恼久住，阿罗汉、辟支佛智所不能断，唯有如来菩提智之所能断。

【疏】从恒沙等数以下，第四、释胜。久住者，远作根本也。此就生明胜。二乘不能断，唯佛菩提智能断者，就断明胜。菩提智，谓空解也。此未明断，借断明力。一云：金刚心断惑已尽，名为学佛，故云如来菩提智断。

【钞】疏释胜中。体惑本空，故云空解。无名云：三界上烦恼，犹可以恒沙为数。重冥幽昏，非萤烛之所照也。非佛不断，可称为大。

【疏】第五，从如是世尊以下，结胜。

如是，世尊！无明住地最为大力。

【疏】从如是以下，第五、结胜，可见。

从又如取缘以下，出烦恼体相中之第三，明其润业不同。又分为四：第一、明四住地惑润有漏业而生三有。

世尊！又如取缘有漏业因而生三有。

【疏】缘者，谓四住地惑，言此惑能助业取果，为果之缘也。有漏业因者，通言善恶诸业。

【钞】三、有者，欲、色、无色有也。智论第四云：欲有者，欲界系业取因缘，后世能生，亦是业报。色有、无色有亦如是。

【疏】第二、从如是以下，明无明住地惑润无漏业受变易生。

如是无明住地，缘无漏业因，生阿罗汉、辟支佛、大力菩萨三种意生身。

【疏】第三、从此三地以下，明无明住地，通润一切业受生。

此三地，彼三种：意生、身生及无漏业生。依无明住地，有缘非无缘。

【疏】此三地者，此三界地。彼三种者，彼三乘人。意生者，变易生。身生者，分段生也。及无漏业生者，即谓业生。一云：上言意生，直谈变易果生故；此言无漏业，为因而生。又上虽言三地，未明有色、无色，故更重举二生以显之也。依无明住地者，明无明住地通润一切业物，谓无明住地但为变易作缘，不缘分段，故云有缘非无缘。

从是故以下，第四、结无明住地，润无漏业受变易生。

是故三种意生身，及无漏业缘无明住地。

【疏】从世尊！如是以下，出烦恼体相中之第四，明断除之义，又分为三：第一、现二种住地业不同，可见。

世尊！如是有爱住地数四住地，不与无明住地业同，无明住地异离四住地。

【钞】经异离四住地者，无名云：二乘已离四住地，而无明犹存，所以为异也。

【疏】第二、正明断除。

佛地所断，佛菩提智所断。

【疏】佛地所断者，通言佛地一切功德。佛菩提智所断者，偏举断结空解。

【钞】佛地一切功德者，璎珞释下地中，通言地者二义：能生义、持义。今取持义，言一切功德也。

【疏】第三，释标疑。

何以故？

【疏】何以言唯佛地能断，二乘不断欤？

释曰：

阿罗汉、辟支佛断四种住地，无漏不尽，不得自在力，亦不作证。无漏不尽者，即是无明住地。

【疏】二乘唯除四住地，亦无漏不尽。无漏不尽者，谓未尽证无漏也。不得自在力者，谓未尽证无漏故，不得自在力也。明既未证未自在故，不得断无明住地也。亦不作证无漏不尽者，即是无明住地者，明由未断无明住地故，应证不证也。应证者，无断可证也。一云：无漏不尽者，应无之漏不尽也。应无之漏者，谓无明住地故，即下云无漏不尽者，即是无明住地而生。此中释作标疑为佛能断，正释以二乘不断，葢互通为释也。

【钞】无漏不尽者，无名云：是未断无明住地，既为无明所缚，安得自在？无明不尽，以何为证？

【疏】从世尊、阿罗汉、辟支以下，别会二乘果中之第五，历结前四重。上来四段，但承上事即释，而不悉明其之相，故此更简而结也。即分为四：第一、从初讫名向涅盘界，结上第一段，夺四智及涅盘不满；第二、从若知一切苦以下，结上第二段，明究竟唯在于佛，非是二乘；第三、从世尊于此起烦恼以下，结上第四，举二种烦恼以释第三二死兼除、不除；第四、从世界不受后有智有二种以下，结上第三段，举二种生死以释第二究竟、不究竟。本义云：从此下，结前第二唯如来究竟，二乘不究竟。就中分为四：第一、结二乘不究竟；第二、从若知一切苦以下，结如来究竟；第三、从世尊若无明住地不断以下，释结二乘不究竟；第四、从世尊于此起烦恼以下，释结如来究竟。若尔，只结第一、第二，不结第三、第四而已。且已结更释，释结则无穷，此少不宜，故不须也。第一、结上第一四智及涅盘不满，上直言不满故，今结七德不满故夺也。

【钞】第五、历结前四中，云但承上事即释等者，上来将欲会二乘果，且先夺四智及涅盘，果未究竟，承此夺文，便释与夺之意。何故与夺？即举二死以释之。复由二种烦恼，故有二死不同。然虽如此，未及广简，是故今文先举七德不满，结上四智及涅盘不满；第二、广举七德满足，以对二乘七德不满，结上与夺之意；第三、举二种烦恼，以结上第四意；第四、举二死，结上第三意。一一皆广于前文也。至下释中，文相自显。

【疏】七德不满者：一、智慧不满。

世尊！阿罗汉、辟支佛、最后身菩萨，为无明住地之所覆障故，于彼彼法不知不觉。

【钞】七德之中，一、智慧不满者，无名云：统论生分不尽，则言大力菩萨。大力菩萨者，通八住已上三地也。今穷无明住地之所覆，故偏取最后身。最后身者，一变则成佛，而微障未尽，障微则难遣，故于彼彼法，不得一切种智以知之，无上正觉以觉之也。

【疏】二、断不足从，以不知见故以下是。

以不知见故，所应断者不断不究竟。

【钞】见，犹觉也。知觉则断，断则究竟。言不断者，将头断也。

【疏】三、解脱未满，从以不断故以下是。

以不断故，名有余过解脱，非断一切过解脱。

【钞】三、解脱未满者。无名云：自此以下，更举有余之说，以明如来真实四智无余功德。四智有余，四谛不尽，因果不尽，故以有余为少，分于无余为向也。

【疏】四、清净未圆，从名有余清净以下是。

名有余清净，非一切清净。

【疏】五、功德未满，从名成就以下是。

名成就有余功德，非成就一切功德。

【疏】六、智境不周，从以成就有余以下是。

以成就有余解脱、有余清净、有余功德故，知有余苦，断有余集，证有余灭，修有余道。

【疏】此前六，结夺四智。

七、涅盘未极，从是名以下是。

是名得少分涅盘。得少分涅盘者，名向涅盘界。

【疏】此结夺涅盘果。而所以第六事牒前第三、四、五事者，第二已牒第一，第三已牒第二，而第四不牒第三，第五不牒第四，所以此六中并牒也。

【钞】言牒前第三、四、五事者，第二言以不知见故，是牒第一；第三言以不断故，是牒第二；第四但言名有余清净故，不牒第三；第五但言名成就有余功德故，不牒第四。故于第六中，总牒第三、第四及第五也。

【疏】从若知一切苦以下，结上第二，明究竟在佛，非在二乘。就中即分为二：第一、先结佛究竟；第二、从世尊！若无明住地以下，结二乘非究竟。上直言究竟，唯在佛故；今结七德满足，故云究竟，以对二乘七德不满。分文为八：一、以初四一切作折，别明智境满足，以对上第六智境不周。

若知一切苦，断一切集，证一切灭，修一切道。

【钞】一、以初四一切明智境等者，四谛为境，知为智也。一切是无作，有余是有作。

【疏】二、以二无常明涅盘满足，以对上第七涅盘不满。

于无常坏世间、无常病世间，得常住涅盘界。

【疏】无常坏，谓分段生死，有身坏命也。无常病，谓变易生死，虽无身坏命，犹有念念迁移，义自病也。

三、以无覆护无依明依归德满足。

于无覆护世间无依，无间为护、为依。

【疏】比不对上，上无荫盖为无覆，傍无力授为无护。无依者，谓变易众生无依，亦轻于无覆护也。

【钞】明依归德等者，如来有归依覆护之德，已满之也。界内众生，未有出世善法覆护，变易二乘，更须归依如来，以无无作道灭故。无名云为依者，以道度人曰护，以灭安物曰依。

【疏】四、举法身等，以释涅盘满足。初、举法身。

何以故？法无优劣，故得涅盘。

【疏】亦不对上此何以故通下三德为标。法无优劣者，本义云：诸佛法身无优劣也。波若、解脱、清净释等亦同此。而今释是对小乘涅盘三过。昔日小乘有余、无余二种涅盘，通有三过：一、不俱，二、不满，三、不等。三德优劣故不等。

【钞】小乘三过：一、优劣者。诸小乘师说：佛菩提树下初成道时，种智已圆，果缚尚在，解脱未具，身犹杂食，又带无常。此乃一优二劣，譬之横川走火。释曰：三十四心、八忍、八智、九无碍、九解脱，断见思惑之时，已有般若，名为种智已圆；父母生身犹未灭度，名为果缚尚在。虽断通惑，未有法身，身是无常，犹资段食，食非一，故云杂食，以小乘教主同凡报故。一优，谓般若、种智已圆；二劣，谓解脱未具，身犹杂食。此二虽劣，已有少分，具在不大，义当一时。譬之横川及以烈火，并一尽长，余尽短也。三德虽则一时，优劣不等，故云也。

【疏】三德不共，故不俱。

【钞】二、不俱者。前取义具，摄后归前；且言一时，据现灼然，前后而得，故云不共也。

【疏】三、德未究竟，故不满。

【钞】三、德未究竟者。法身只是五分法身，般若只是一无漏智，解脱只是已除四住。岂同大乘平等法身，遮那妙体，一切种智，五住圆除者耶？

【疏】所以名少分，今日涅盘无此三过，皆是一等，故云常住涅盘界。

【钞】今日涅盘无此三过者，此三德义，出在大经，是彼经中宗极之义。如来出世，安置众生祕密藏中，我亦不久自住其中。祕密藏者，即是涅盘，涅盘即是三德。此经虽略，意亦同之。须引彼经之广文，用演今经之略说。先且引经文，次解其义。故哀难品云：我今当令一切众生及我诸子、四部之众，悉皆安住祕密藏中。我亦复当安住是中，入于涅盘。何等名为秘密之藏？犹如伊字，三点若并，则不成伊；纵亦不成，如摩醯首罗面上三目，乃得成伊；三点若别，亦不得成。我亦如是，解脱之法亦非涅盘，如来之身亦非涅盘，摩诃般若亦非涅盘，三法各异亦非涅盘。我今安住如是三法，为众生故，名入涅盘。如世伊字。释曰：言如世伊字者，外国有新旧两伊，旧伊横竖，断绝相离。借此况彼，横如烈火，竖如点水，各不相续。不横不同烈火，不竖不同点水。应如此土草下字相，细画相连，是新伊相。旧伊可譬昔教三德法身本有，波若修成，入无余已，方是解脱，无复身智。此则如竖点水，纵而相离，三法各异，如横烈火，各不相关。此乃昔教大乘中纵横之义。疏文一往对小不满以释，应知通斥大小也。新伊字可喻今教三德法身即照，亦即自在，名为三。三无别体，是故不横；非前非后，故是非纵。一即三，如大点；三即一，如细画。三而一，一而三，不可一三思，故名不可思议。不可思议者，即非三非一，名秘密藏，如世伊字。此句是彼经之根本。为显此义，广立问答，致二十五品洋洋无尽。若失此意，令迷根本，将何指归？深会此义，销释今经，妙无不尽。彼经言三目者，摩醯首罗居色界顶一，统领大千，一面三目，三目一面，不可言一三纵横，若并若别，能严天颜，作世界主，彻照三千。若不纵横，严主照世，一切皆成。三德亦尔，纵横并别，祕藏不成；不纵不横，祕藏则成。

【疏】次举波若以对上第一智慧不满。

智慧等故得涅盘。

【疏】次举解脱，以对上第三解脱不满。

解脱等故得涅盘。

【疏】次举清净，以对上第四清净不满。

清净等故得涅盘。

【疏】次举三点，以结七德满足。

是故涅盘，一味等味，谓解脱味。

【疏】是故涅盘一味等味，谓解脱味者，一味谓波若，等味谓法身，言此涅盘通名三德也。涅盘无翻家义，即明涅盘含众义也。亦可昔日涅盘不即三德常住，今日涅盘即三德常住，故云即是一味等味也。前结二乘不满，不明归依与法身；此结如来究竟，不明断与功德，葢互举为明也。

【钞】涅盘无翻等者，言涅盘一名，含于多义，故不可翻也。如先陀婆，一名四实。然虽如此寂义以为准则，所以自古诸德，或云有翻，或云无翻。有无虽则不同，然亦不出寂灭之义。故庄严大斌翻为寂灭，引文云：诸行无常，是生灭法；生灭灭已，寂灭为乐。竺道生翻为灭定，林柔翻为无累解脱，梁帝翻为不生，肇云无为开善，藏光宅云同用灭度。如是等诸师，释虽不同，多分不出寂义者也。

【疏】从世尊以下，第二、结二乘不究竟。就中又分为四：第一、正明二乘未断无明住地故，不得三昧，所以不究竟也。

世尊！若无明住地不断、不究竟者，不得一味、等味，谓明、解脱味。

【疏】第一，可见。

第二、从何以故以下，释不断无明住地不得一味。就第二释中即有二：第一、明应断不断。

何以故？无明住地不断不究竟者，过恒沙等所应断法不断不究竟。

【疏】应断者，谓别相无知。

第二，明应得不得。

过恒沙等所应断法不断故，过恒沙等法应得不得、应证不证。

【疏】应得者，谓诸行及别相知见。应证者，谓无知之断也。

【钞】诸行及别相知见者，恒沙万行及照俗参差之智。

【疏】第三、从是故无名住地以下，仍明无明住地为众惑之本。

是故无明住地积聚，生一切修道断烦恼、上烦恼，彼生心上烦恼、止上烦恼、观上烦恼、禅上烦恼、正受上烦恼、方便上烦恼、智上烦恼、果上烦恼、得上烦恼、力上烦恼、无畏上烦恼。

【疏】从是故以下，明无明住地为众惑之本。略举十二，以明其相。积聚生一切修道断烦恼者，明修道应断者，皆由无明住地为生。此一句总明下十一句，明映障诸境上烦恼，皆从无明住地而生。彼者，彼无明住地能生心上烦恼。一云：彼者，即谓彼心。

【钞】经是故无明住地等者，无名云：以能生为烦恼，所生为上。烦恼心者，总说三界心也。四住地结，障于心识；无明住地，障彼净智。净智者，又二种：一、障二乘，二、障菩萨。今释无明住地，皆生此众结也。将修禅定，先习止观，此别解欲界烦恼。禅上，色界也；正受上，无色界说心止，尽于此也；方便上，无漏方便也；智上，智所知闻也；果上，有为未尽；得上，无为未极也。此是二乘知障也。力上、无畏上，此是菩萨智障也。

【疏】第四、从如是过恒沙以下，结无明住地为众惑之本。

如是过恒沙等上烦恼，如来菩提智所断，一切皆依无明住地之所建立。一切上烦恼起，皆因无明住地、缘无明住地。

【疏】从如是过恒沙以下，第四、结无明住地为众惑之本。皆因无明住地者，恒沙本无，而因住地为生，故云皆因。恒沙亦有可生之义，即住地助发，故云皆缘。

【钞】皆因无明住地等者，无名云：但以无知为性，故名为因；虽智犹迷，谓之缘也。

【疏】从世尊！于此起烦恼以下，第三、结。上第四、举二种烦恼，释第三、二死兼除、不除。所以在第三处为结者，上结二乘不究竟，以不断无明住地为结，故逐便遂结也。

【钞】故逐便遂结也者，上结文分四：第一文，经云：世尊！若无明住地，乃至无明为众惑。本云缘无明住地，承此便故。今将第四烦恼文来，第二中结之。第二方明结前第三。二死可见。

【疏】上第四、举二种烦恼，释二死兼除、不除中，本有四：第一、出烦恼体相，第二、明校量力用，第三、明润业不同，第四、明断除。今但略不结，第三、润业不同，余三皆结。从初讫无始无明住地，结第一、出烦恼体相。

世尊！于此起烦恼，刹那心刹那相应。世尊！心不相应无始无明住地。

【疏】于此起烦恼刹那心，刹那相应，举四住地。世尊，心不相应无始无明住地，举无明住地。

从世尊若复过于以下，结上第二校量力用。

世尊！若复过于恒沙如来菩提智所应断法，一切皆是无明住地所持所建立。譬如一切种子皆依地生建立增长，若地坏者彼亦随坏。如是过恒沙等如来菩提智所应断法，一切皆依无明住地生建立增长，若无明住地断者，过恒沙等如来菩提智所应断法皆亦随断。

【疏】上第二、校量力用本有二：一、四住地劣，二、无明住地胜。今但结无明住地胜，即而四住地劣。自去上中即有法说比喻，今结中亦有法说比喻，可见。上直言无明住地力胜故，此明诸烦恼成坏，皆以无明住地为本而结也。

【钞】经所持建立者，无名云：始起是为持，终成为建立。生死由彼，灭岂容异？

【疏】如是一切以下，结上第四断除。

如是一切烦恼上烦恼断，过恒沙等如来所得一切诸法，通达无碍一切知见，离一切过恶，得一切功德，法王法主而得自在，证一切法自在之地。如来、应、等正觉正师子吼：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受后有。是故世尊以师子吼，依于了义一向记说。

【疏】如是一切以下，结上第四断除。上直言佛地所断，佛菩提智所断故；此明如来因果既满，故能断而结。就中即有三：第一、明因满故能断；第二、从法王、法主而以下，明果满故能断；第三、从是故以下，结皆可见。一切烦恼，谓根本通相烦恼；上烦恼，谓支条别相烦恼。然置位为论，所作已办，梵行已立，本在金刚以还，而今以照佛果法身为梵行智。所作已办，葢就通门为明。

【钞】经一切知见下，别称云：一切种智备于此，众恶永尽，诸善普会，超出众圣，故称主。于诸法自在，谓之王。入涅盘界，得究竟乐，名证自在地。如斯之人者，始可应十号之德，发无畏之言也。言不隐理，谓之了义。所说无余，是一向记说也。然置位为论等者，此以大比小说也。小乘四智满足，称有余涅盘。准此，大乘合在等觉。此就别门明义，通门明义，义通果位故也。无名云：如是一切者，谓所应断法悉断也。

过恒沙者，谓应得者得，应证者证也。

【疏】从世尊！不受后有以下，第四、结上第三，举二种生死以释第二究竟、不究竟。上直言如来二死兼除，二乘但除其一，故今简结。如来既伏四魔，是故言二死皆除；二乘不能伏四魔，是故但除其一。本义云：从此以下，结收入一。就中即有二：第一、先结如来二死兼除；第二、从世尊！阿罗汉以下，结二乘但除其一。就第一、先结如来二死兼除中亦有二：第一、正结如来既伏四魔，是故二死兼除。

世尊！不受后有智有二种，谓如来以无上调御降伏四魔，出一切世间，为一切众生之所瞻仰。

【疏】不受后有智有二种者，将欲结二死兼除、不除故，先以此不受后有智为首。二种者：一、如来不受后有智；二、二乘不受后有智。降伏四魔者，天魔是恶缘，烦恼魔是恶因，阴魔、死魔是恶果，明如来既伏此四魔，故二死皆兼除。出一切世间者，谓分段、变易二世间。为一切众生之所瞻仰者，明既伏四魔，超出二世间，故为一切众生仰慕。然则二死兼除，明也。

第二、从得不思议以下，举万德证二死兼除。

得不思议法身于一切尔炎地，得无碍法自在于上更无所作无所得地，十力勇猛升于第一无上无畏之地，一切尔炎无碍智观不由于他，不受后有智师子吼。

【疏】从得不思议以下，第二、举果上诸德，以证二死兼除。明既有如是尊德，宁复未免二死？

【钞】经：十力勇猛者：一、处非处力，二、业力，三、定力，四、根力，五、欲力，六、性力，七、处道力，八、宿命力，九、天眼力，十、漏尽力。此十通称力者，即诸佛所得如实智用，通达一切，了了分明，无能得，无能胜，故名力也。

一、处非处力者，佛知一切诸法因缘、果报定相，从是因缘生如是果报，从是因缘不生如是果报。如恶业得受善报，无有是处；恶业尚不能得世间，何况出世间乐！恶行亦然，五盖覆心散乱，虽修七觉而得涅盘，无有是处；五盖覆心，修七觉尚不得声闻道，心无覆盖，佛道可得，况声闻道！如是等种种，是处、不是处，佛悉遍知，无能坏、无能胜，是初力也。

二、业力者，佛知一切众生过去、未来、现在诸业诸受，知造业处，知因缘，知报，皆悉遍知。已下如初力文，下去尔耳。

三定力者，佛知一切诸禅、解脱、三昧定垢净分别相，如实遍知。

四根力者，佛知他众生诸根上下。

五欲力者，佛知众生种种欲。

六性力者，佛知世间种种无种性。

七、至处道力者，佛知一切道至处。

八、宿命力者，佛知一切种种共相、共因缘，一世、二世乃至百千世劫初尽，我在彼众生中，如是姓名、饮食、苦乐、寿命长短，彼中死是间、生是间、死还生是此间，此间姓名乃至长短。

九、天眼力者，佛天眼净，过诸天人眼，见众生死时、生时，端正、丑陋，若大、若小，若堕恶道、若堕善道，如是业因缘受报。是诸众生恶身、口、意成就，不谤毁圣人，正见、正业成就；是因缘故，身坏死时，入善道，生天上等。

十漏尽力者，佛诸漏尽故，无漏心解脱、无漏慧解脱，在现在法中自识知：我生已尽，持戒已立，不作后有，尽如实知。

【疏】从世尊！阿罗汉以下，第二、结二乘但除其一。就中亦分为二：第一、明二乘但除分段因，谓已离生死。

世尊，阿罗汉、辟支佛度生死畏，次第得解脱乐，作是念：我离生死恐怖，不受生死苦。

【疏】度生死畏者，谓畏度分段生死也。次第得解脱乐者，明以次第断三界惑，无惑理自可乐，故解脱乐也。作是念者，明因此谓已离生死怖畏，不受生死苦也。此即二种不受，后智中亦一种智，结云是故二乘但除其一。

【钞】次第断三界惑等者，先断三界见，得初果；次断欲界六品思，得斯陀含；次进断九品，得阿那含；次从初禅初品，乃至非想非非想第九品，尽名阿罗汉果故也。若细分袟，明家家一种子等，非此可尽，毗昙广明。

【疏】第二、从世尊以下，亦明但因除分段，自谓已得第一果，是故但除其一。

世尊！阿罗汉、辟支佛观察时，得不受后有，观第一苏息处涅盘地。

【疏】从世尊以下，第二、明亦因此，谓已得第一处。观察时者，谓照四谛时。一云：照四谛时，自能推理仰观第一应得处。

从世尊！彼先所得地以下，别会二乘果中之第六结入一乘。本义云：此前料简佛出非是一乘，収结三乘以为一乘。就中即有四：第一明二乘在因时自知未究竟。

世尊！彼先所得地，不愚于法、不由于他，亦自知得有余地，必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疏】彼者，彼二乘人。先者，谓得五方便、三果、四向。不愚于法者，不迷常住之理。不由于他者，不待他教。

【钞】五方便者，总相、别相、念处为一，四善根之为五也。

【疏】第二、从何以故以下，释自知。

何以故？声闻、缘觉乘皆入大乘，大乘者即是佛乘。

【疏】第二，释何以自知。释曰：就实为论，理无三故也。

【钞】就实为论，理无三故也者，二乘之理，化城权设；就实为论，其理实无。故法华云：唯有一佛乘息处故说二今为汝说实汝所得非灭。

【疏】第三、从是故以下，正结入一乘。

是故三乘即是一乘。

【疏】是故三乘即是一乘，正结入一。

第四、从得一乘者以下，仍明一乘所得果义；第四、明果义。因一既竟，宜明所得果相，故仍明之也。就中有二：第一、直明所得菩提果。

得一乘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疏】第二、举菩提、涅盘、法身三德，明相即义。

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即是涅盘界。涅盘界者，即是如来法身。得究竟法身者，则究竟一乘。无异如来、无异法身，如来即是法身。得究竟法身者，则究竟一乘。究竟者，即是无边不断。

【疏】所以明此相即者，物闻得菩提，便谓一乘只得菩提，不得余德，故须此相即也。得究竟法身者，则究竟一乘，明由究竟因而得也。法身是法，如来是行者，其义似别，所以更举相明即也。随果再举，因亦再明也。法身是万德之正体，一乘为法身之正因，所以偏举法身以明因究竟也。

【钞】明由究竟因而得也者，明此法身之果，由前一乘因得故也。随此明果之文，更举其因，则一乘因义，亦转明故也。

【疏】从世尊！如来无有限际时住以下章中，第二、举一体三宝以成因一。言所感之果既是一体，则因一可证。就中，初开为二：第一、从初讫是有限依，将欲明今日一体最极，故先明别体非是究竟；第二、从若有众生以下，正明今日一体最极。就第一、先明别体中亦开为二：第一、从初讫作无尽归依，先叹别体中一佛宝。何则？虽复别体不如一体至极，但一佛宝即是一种，理无可下，所以先叹别体中一佛宝是归依之本也。第二、从常住归依者以下，正明别体法、僧二宝非究竟。昔日别体既是方便，今日别体正是实说，虽实不实，皆不如今日一体最极，故云非究竟也。就第一、先叹中即有五：一、明是常住

【钞】即是一种理者，佛宝常住，亦是一体中佛宝理也。

昔日别体既是等者，昔日别体可见，今日此经一乘之教为法宝，三忍真子为僧宝，所论法身为佛宝也，皆不如此经所诠法身身理自具三宝为最极也。

世尊！如来无有限齐时住，如来、应、等正觉后际等住。

【疏】后际，谓众生尽作佛。而众生无尽作佛，则如来常住明矣。

二、明是大悲。

如来无限齐大悲，亦无限齐安慰世间，无限大悲，无限安慰世间。

【疏】三、劝说大悲。

作是说者，是名善说如来。

【疏】四、劝说常住。

若复说言无尽法、常住法，一切世间之所归依者，亦名善说如来。

【疏】五、结。

是故于未度世间、无依世间与后际等，作无尽归依。

【疏】皆可见。

就第二正明法僧二宝非究竟中有四：第一先列。

常住归依者，谓如来、应、等正觉也。法者，即是说一乘道。僧者，是三乘众。

【疏】本义云：从初讫，谓如来、应、等正觉也。明今日一体为归依之本，而今不须梯橙三宝。即所说经教，不别大小，皆为法宝；学教之人，亦不别大小，皆为僧宝。而今举胜兼劣，故唯称一乘教三乘人也。而昔日虽说大乘，未明一乘，以一乘为法宝，唯今此经也。

第二、从此二归依以下，正明二依非究竟。

此二归依，非究竟归依，名少分归依。

【疏】第三、从何以故以下，释二依非究竟。

何以故？说一乘道法能得究竟法身，于上更无说一乘法事。

【疏】说一乘道，乃得法身，法身上更无说一乘法事。然则法宝之极，唯在法身，故云说一乘非究竟法宝也。

三乘众者有恐怖，归依如来求出修学，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疏】释僧非究竟可见。

第四、从是故以下，结非究竟。

是故二依非究竟依，是有限依。

【疏】第四、结亦可见。

从若有众生以下，第二、正明今日一体至极。就中有五：一、明依今日一体法僧，即是归依如来。

若有众生如来调伏，归依如来得法津泽，生信乐心归依法、僧，是二归依非此二归依，是归依如来。归依第一义者，是归依如来。此二归依第一义，是究竟归依如来。

【疏】是二归依者，谓一体法、僧二依为是。非此二归依者，别体二依非可为比也。是归依如来者，今日一体法、僧即是如来故。又解：言因调伏发心归依法、僧者，谓依别体法、僧是。二归依非者，谓别体二依为非。上已非别体法、僧非究竟，而此更举者，欲以非明是也。此二归依者，谓今日一体二依是。归依如来者，亦明一体故。所以知从此下，明一体法、僧者，上已结别体故也。归依第一义者，是归依如来者，第一义谓三德、四义。本义云：此二句偏明一体佛宝最胜。然则别体亦可，而一体何别最胜？此二归依第一义，是究竟归依如来者，明依一体法、僧及三德、四义，即是究竟归依如来也。本义云：从此二归依以下，结一体三归依同是究竟。

【钞】一、体三宝中。又解下，古人取句稍别，释义又殊；今家存而不破，经意难定故也。

从归依第一义者下，今家自释第四句。三德如前四义，谓四波罗蜜：常、乐、我、净、涅盘。亦名四德，如下经文。

然则体亦可等者，别体则容佛宝胜、二宝劣，一体则三无优劣。古人若言一体中佛宝胜，与别体何别？故云皆最胜。

【疏】二、从何以故以下，释何故依法。僧即归依如来。

何以故？无异如来，无异二归依，如来即三归依。

【疏】第二、释何故依法僧即归依如来。曰：三依即是一体故。本义云：何故同是究竟？即一体故。

第三、从何以故以下，亦释何以是一体。

何以故说一乘道？

【疏】第三，释何以是一体。以一乘而得，故是一体也。

【钞】以一乘而得者，由一乘道而得法身，法身之体，自具三宝也。

【疏】第四、引佛为证。

如来四无所畏成就师子吼说。

【疏】第四、谁其如是说，引佛为证。然别体三宝，则其名体各异，故理自可别。但一体何以为别？释曰：常住法身为佛宝，此法身能为物轨则，自为法宝。又此法身则能与理和合，亦为僧宝。若辨归依，为其习解断惑，则别体可先；但不迷旨归，必一体为要。今胜鬘唯欲以旨归为本，故非昔梯橙，唯欲今日一体也。

【钞】则其名、体各异等者，佛、法、僧名异，法身三乘教、三乘人体无异。一体之中，常住法身，灵觉智性为佛宝，轨生物解为法宝，理、智和合为僧宝。

若辨归依等者，若依三乘人冯教修习生解断惑，可先别体也。若为不迷教下旨趣，必一体为要也。

经四无畏成就等者，一、一切智无畏；二、漏尽无畏；三、说障道无畏；四、说尽苦道无畏。此四通名无畏者，于众中广说自他智断，既决定无失，则无微恐惧之相也。一切智无畏者，佛作诚言：我是一切智人，若有沙门、婆罗门，若天、若魔、若梵、若复余众，如实言：是法不知，乃至不见微畏相。以是故，我得安隐、得无所畏，安住圣主处，如牛王在大众中师子吼，能转梵轮也。诸沙门、婆罗门，若天、若魔、若梵、若复余众，如实不能转，一无畏也。二、漏尽无畏者，佛作诚言：我一切漏尽。若有已下同前。如实言：是漏不尽，乃至无微畏相。已下文同前。三、说障道无畏者，佛作诚言：我说障法。已下同前。如实言：是障法、不障道法。已下文同前。四、说苦尽无畏者，佛作诚言：我所说圣道能出世间，随是行能尽苦，乃至余众实不能转。

【疏】第五、从若如来以下，明昔日不说一乘之意。

若如来随彼所欲而方便说，即是大乘，无有二乘。二乘者入于一乘，一乘者即是第一义乘。

【疏】第五、明昔日不明一乘之意。理既如是，何故昔犹明三耶？故云此是如来随众生机方便而说。就实为论，即是一乘，无有二乘。本义云从若如来以下，明一体三宝中，遂结入一乘第一义者，经云说一乘是说第一义谛，说三乘是说世谛义也。

胜鬘经疏义私钞卷之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