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356
金光明经玄义拾遗记会本卷上之上

四明沙门　知礼　述记并序

双径沙门明得录记注于玄义之下

问曰：昔者宝云法师尝有撰集赞释玄辩，近岁孤山闍黎又以章记表明微旨，今复纂述，其故何哉？答曰：宝云讲次，学徒随录，义或阙如，未及补治，不幸归寂。孤山之制，多事消文，复于中间毁除观心，斯实不忍。今故秉笔拾先师遗余之义，拾后人遗弃之文，使教行二途，不至壅蔽，但谕新学达者，无诮吾之烦辞也。时天圣元年岁次癸亥四月望日序。

△将释玄义大科分二：初、释题二：初、经义题目。

金光明经玄义

题有六字，上四所释，下二能释。能释乃通，由智者师解释诸经皆立五义，故以所释拣非他部。入文广解经题四字，故不预叙。能释二字者，玄谓幽微难见也，义谓理趣深有所以也。其幽微义而有五重，葢一经始终能诠之名、所召之体、即体之宗、宗成力用，此四言教通局相状。大师搜抉如是五义，解释一题，欲令学者预知经旨，然后寻文，使于文文成智行故。斯是道场，特因静发，称会佛心，演兹奥旨，故不可以暗证者及寻文者同日而语也。幽微所以，岂虚名哉？

△二、能说师号。

天台智者大师说。　门人灌顶录。

天台即栖真之处，智者是隋主所称，大师乃羣生摸范，说者拣异他师，握笔撰述也。若始终事迹，具彰别传，今略不书。

△二、释文二：初、释序文二：初、总示法体。

此金光明，甚深无量。

此者，指定之辞也。金光明者，所示法体也。甚深无量，明体德也。应知此经三字别题是法非譬。何以知然？经叙如来游于无量甚深法性诸佛行处，乃住此定，而便唱云是金光明诸经之王，岂非直指所游法性名金光明，不云法性如金光明？而下文所立譬喻一释者，盖以诸师解金光明为世物象，用譬如来所得深法。诸师虽乃用譬显法，其实不知法相圆融，随名局解，是故不能遍譬诸法。大师欲示金光明海无法不备、无法不融，故顺诸师以金光明三字为譬，具足比况佛之所游，略则十种三法，广则一切法门，一一互融皆不思议。此乃格他譬法不周，因此广显法性圆具。然虽顺他以譬显法，其如经题是法非譬，故后自立附文、当体二种解释，斥彼义推譬喻疎远，依经就法方为亲切。斯由大师深解法性可尊可贵，当体名金；寂而常照，当体名光；大悲益物，当体称名。是知法性具金光明，真实名义究竟成就也。除法性外，所有名言皆无实义，故金光明三种法门，举一即三，全三是一，非三非一，而一而三，不纵不横，绝思绝议，是秘密藏佛所游处。又复应知以金光明示法体者，即五章体。盖由此经以金光明为名，以金光明为体，以金光明为宗，以金光明为用，以金光明而为教相。亦可三字别对五章，以金为体，以光为宗，以明为用，总三为名，分别三名而为教相。法体既尔，体德合然。甚深是光之德，穷法性底故；无量是明之德，达法性边故；此二不二是金之德，法性究竟尊贵义故。亦可三义皆甚深、皆无量、皆不二，五章之德莫不如是。

△二、别明教意。上已总示五章法体，今乃别明起教之意。初、叙说经意，即如来显示五章。二、叙宣通意，即是智者流行五章。初自为二：初、据理绝言。盖由至理，但可妙证，难以状名。二、赴缘可说。此约大悲，无说而说，说必利人。初又为二：初、约我辩。上至极果，下及庸凡，皆不能令妙理有说。更分三：初、明果人不能尽喻。

大虗空界尚不喻其高广，况山斤海滴宁得尽其边崖？

四佛说偈，山斤海滴，地尘空界，皆不能比，释尊寿命。此之四喻，虗空最大，以山等三依空立故。虗空虽大，而是妄心变起之境，迷真故生，悟性则灭，与眼作对，心缘所及，安能尽喻不可思议金光明耶？故经云：空生大觉中，如海一沤发。宁将一沤类乎大海？空尚莫喻，三那可论？问：经云：空等莫比释尊所得寿命。今何得云不类大觉及金光明？答：觉性若少，金等三义则不名大。释尊寿命，义当于明，不具金光，则非永寿。一法不少，三法不多，生佛无差，体用不二。若不尔者，非方等义，四佛世尊喻不能及，彰理绝言也。

△二、明因位未能穷源。上举果佛证虽究竟，而法本寂灭，故言喻莫彰。今辨因人未到性源，故拟议非及。此自为二：初、约喻以智断斥。

日轮赫奕，非婴儿之所瞻仰；大舶楼橹，岂新产者之所执持？

日轮赫奕喻智德般若，婴儿之眼喻空假观慧，既违本智则非佛眼，故于智德赫日非所瞻仰。大舶楼橹喻断德解脱，新产之妇喻生法缘慈，既异无缘则无妙力，故于断德楼橹非所执持。此约圆果三智三脱，斥前三教菩萨悲智故也。若圆菩萨修既即性，则能从始不乖二德。然虽解即，若因望果，智有明昧力分强弱，是故因人于果智斵，亦非瞻仰及以执持，须了智断名为光明。二德不二即是法身，复名为金。虽用二斥，乃显未穷三法源也。

△二、约法以因果定。

诸佛行处，过诸菩萨，所行清净。

偏圆菩萨皆能伏断，随其所行悉名清净。今圆极果所行法性超越一切，故言过也。于金光明极证之人尚不能喻，未穷源者宁可言耶？

△三、明凡小全迷所以二：初、小。

况二乘心口，安可思说？

偏圆菩萨发旷大心，有分证智，于金光明妙绝之理，犹尚不能腾象立言，况复二乘灭心自度，如聋如哑，岂能思说诸佛行处？

△二凡

凡夫徒欲言之，言则伤其实；徒欲不言，默则致其失，二俱不可。欲以言之，言亦不可；欲以默之，默亦不可。

三乘贤圣，虽小异大，因不及果，而能修证三谛理智，尚莫言想金光明海。况凡外之徒，本非其分，随语生见，故言则伤实，既执无言，故默则致失。若具论于言，乃有单复及具足句，具论于默，则于三重四句之外，各一无言，并犊子部，我在第五不可说藏，此皆邪外发语默见也。若悠悠者，及学佛人，惟理之心，非语即默，于兹二处，增见长非，虽非神我，全当人执。故四教四门，皆生语见，虽四即起无言之见。故起信论，明五人执，皆是执于如来藏起。今之所斥，正在此人，故言与默，皆云不可。如是具论，凡夫起见之语默，二乘偏证之思说，菩萨未极之智辩，皆不能诠至圆之性。上至果佛，纯净心口，究竟说证，亦不能喻者，盖显金光明本来秘密，离言说相，离心缘相，俾乎行者，辞丧虑忘。

△二、引文证二：初、大品。

故大品中梵志云：非内观故得是菩提，非外观故得是菩提，非亦内亦外观故得是菩提。

彼经及论明先尼梵志本虽邪外，道机已熟，诸佛请云：令我此坐不起得眼。佛为开决，证须陀洹。佛还诘其悟理之智：由内观故，得是智耶？答言：不也。外观及以内外俱等，得是智耶？皆答：不也。此乃四句言想都绝，方得预流。小智尚尔，况金光明乎？

△二大经。

经言：皆不可思说。又生生不可说，生不生不可说，不生生不可说，不生不生不可说。

初文总泯一切思说；又生生下，别忘四说。今家以此泯于四教，言思之道实因缘生，成所生法，故名生生，三藏教也；幻有之生即是不生，名生不生，通教也；不住不生，立十界生，名不生生，别教也。圆教名为不生不生者，理本不生，事即理故，事亦不生，名不生不生；性本不生，顺修即性，修亦不生，故二不生；惑体空故不生，智用忘故不生，故二不生；无因可修故不生，无果可克故不生，故二不生；自他感应诸相对法，性皆不二，本寂灭故，重言不生。四种皆云不可说者，斯有二意：若当分者，四教之理但可智证，皆不可说。身子云：解脱之中无有言说，三藏也；三人同以无言说道断诸烦恼，通也；无言童子非凡非圣，非有非空，故不言者，别也；诸法寂灭，不可言宣，圆也。若跨节者，圆妙之理都不可以四种言示，尚叵圆说，况三教也？如此皆彰法金光明是秘密藏，不可思议矣。

△二、赴缘可说。金光明理虽离相寂灭，若忘情而证，以四悉檀无说而说，则令众生获益无量。文自为四：初、明有缘须说。

有因缘故亦可得说者。

大经四种不可说后，即云有因缘故亦可得说，岂非赴缘可作四说？言有因缘者，十因缘也。于十二中唯除未来生死二支，此是因缘所成果故。过去无明至现在有，此十皆是能成因缘，能成四教所得之果。何者？以无明支乃是过去爱取之心，以有此心，故佛菩萨示以四教种种名义。既爱且取，乃依四教起四行业，即无明缘行也。此业能持禀教人识来托母胎，即行缘识。此识随于四教业缘，成名色等四种之果，即是识缘名色乃至触缘受也。既四教业感今五果，故于受心还爱四教，即受缘爱。爱必取索四教之法，即爱缘取也。爱取若深，则能勤修四教行有，即取缘有也。有必招果，故于现当成就贤圣之果。此乃众生有十因缘故，于是诸圣说四教法，未种与种，复以四法令已种者熟，复以四法令已熟者脱。说有此益，是故对缘不可不说。

△二、明此说可尊。通论赴缘，则一期四教。今对别机，示此经五义。而其五义，一一尊崇，更分为二：初、列经五义。

以金为名，名盖众宝之上；以法性为体，义则如来所游。庄严菩萨，深妙功德以为宗；照曜诸天，心生欢喜以为用。故文号经王，教摄众典。

以金为名等者，名有三字：一、必具；二、金最上故。光明亦然，法性为体，虽通一切如来所游，准局果证，通之盛也，局之极也。特举义者，三字所标，即是究竟第一义也。庄严菩萨等者，下文定宗，专取于果。今云菩萨者，克果人也。既能庄严深妙功德，即果四德深妙之极也。语虽带因，意正在果。照耀诸天等者，诸天、鬼神皆大菩萨法性光明，照必增道，是故大权心生法喜，显经力用，广而复深。文号经王等者，此部多文称金光明诸经之王，王能统领，故教摄众典。然疏释经王，以文、理合而为中道，是经复是王，于九种经而得自在。文是能诠，理是所诠，文、理合故，能、所互融。若教若理，皆名中道，悉是经王。疏以经王叙体，即所诠是中道也。若非中道教，莫诠中道理，慎勿僻解，以所名能称中道教。

△二、结示可尊。

故唯贵为名，唯极为体，唯深为宗，唯大为用，唯王为教。

以金为名，故贵果；理为体，故极；究竟三身，故宗深；无物不益，故用大；文字即中，故教称王。是故五章一一高广。

△三、明尊故诸圣护持二：初、极果护持。

所以不二之体，常为四佛世尊之所护持，三世十方亦复如是。

所诠妙中，一切法趣名不二体。一切如来证此体故，依之住持，常所护念，令诸众生八倒不起。经表四智，故举四佛。其实此体无佛不护，故云三世十方亦复如是。故下经云：十方诸佛当念是经。

△二大权宗奉。

一切菩萨徧他方以遥礼，树神善女亲雨泪以称扬，诸天覆之以天威，地神润之以地肥，大辩加之以辩道，功德益之以财宝。

一切菩萨等者，下赞佛品云：尔时无量百千万亿诸菩萨众从此世界至金宝盖山王如来国土。到彼国已，五体投地，为佛作礼，向佛合掌，异口同音赞叹于佛。疏云：陈列赞众至彼国土，故云徧他方。以遥礼树神、善女等者，亦此品文。菩提树神赞偈中云：我常修行最上大悲哀泣雨泪欲见于佛。诸天覆之等者，四天王品、散脂及鬼神品，皆广说常以神力护说听者，并其国王及以土境坚牢地神品、大辩天品、功德天品，各于品内广明饶益行经之者。此诸菩萨及诸天神多是古佛却来，或乃分真垂应，遥礼称扬如来功德，护持饶益说听之人，皆为宗奉经王，流通方等。若非法门至妙，曷能裨赞惟勤？

△四明说故其益该博。

诸有悉干枯，三涂除热恼。举要言之，一切世间未曾有事悉皆出现。

诸有悉干枯者，忏悔品云：三有之中，生死大海，潦水波荡，恼乱我心，其味苦毒，最为麤涩，如来网明，能令枯涸。诸有不出欲、色、无色三有故也。三涂除热恼者，四王品云：是经能令地狱、畜生、饿鬼诸河焦干枯竭。举要等者，寿量品云：尔时，三千大千世界所有众生以佛神力受天快乐，诸根不具，即得具足。举要言之，一切世界所有利益、未曾有事悉具出现。说经利益不止能除三涂诸有报苦而已，应明二十五有十番离苦，十番得乐，能令究竟金光明显，方是具论未曾有事出现之相。

△二、叙宣通意。上之所明，从本寂理，赴缘立说，皆叙如来说经之意。今是智者自叙智力，取义释题，依文显义，通经之意也。自分四：初、圣者赞护。

是以金龙尊王三世赞叹，地神发愿以护说者。

已欲开谈，先思上圣，赞叹不已，护法忘疲，故希圣之心，有自来矣。金龙三世赞叹者，信相菩萨，过去为王，号金龙尊，广说章句，赞叹诸佛，愿于当来，值释迦佛。今遂所愿，乃于此会，以偈赞佛。金龙尊王，是过去赞；信相菩萨，是现在赞。又有誓愿，未来无量阿僧祗劫，在在生处，夜梦金鼓，昼如实说，即未来赞也。是彼一身，三世赞叹。问：金龙三世，皆赞于佛，安得类宣金光明经？人法既殊，若为通会？答：揽金光明无上实法，而为果佛无上假人，离法无人，离人无法。赞佛之语，乃是宣扬微妙心色，此之心色，即金光明。如马鸣大士，归依三宝，以救世大悲者为佛，以彼身体相为法。就佛叹者，即是克体赞金光明也。地神等者，其品坚牢，白佛云：随是经典所流布处，敷师子座，令说法者，坐其座上，广宣此经。我当在中，常作宿卫，隐蔽其形，于法座下，顶戴其足。上圣重法，所以尊人。

△二凡师轨则。

上圣既尔，岂况人乎？

二圣深证，尚历劫称扬，屈身敬护，况外凡下位，禀法励行，岂不弘宣者耶？

△三、托义兴言。

敢托斯义，輙欲兴言。

托上诸圣护法之义，兴今五章通经之言。

△四、称法求益。

冀涓露入海，禽鸟向山，实藉片缘，同均咸色。

涓露禽鸟，喻通经之善。入海向山，喻此善顺性。实藉片缘，即上所喻之善。同均咸色，即今所冀之益。盖言涓露微善，愿同性海，一咸味也。禽鸟片缘，愿均佛山，一妙色也。山谓妙高，四宝合成。东黄金，西白银，南琉璃，北水精。鸟随近处，皆同其色。然一念随喜，尚功等虗空。五品流通，岂善同涓露。特是大师以凡望圣，谦己尊经，意诫后昆，不自矜伐矣。

△二、释玄义二：初、列章科判。

将释此经，大分为二：初、释题，二、释文。释题为五：一、释名，二、辩体，三、明宗，四、论用，五、教相。就此五章，大分为二：初、总释，二、别释。总释又二：初、生起，二、简别。

初、释题，即玄义；二、释文，即文句。此卷标名但云玄义，科文顺此，是故不列释题、释文二段科目。今列章科判，何妨对下文句为释文，判今玄义为释题？于释题中先列五章，是其所释。就此五章而作二释，所谓总、别，以兹二释皆释五章故。

△二、依科解释二：初、总释二：初、生起，二、拣别。若广论总释，如法华玄，总释五章，而作七番：一、标章，令易忆持，起念心故；二、引证，据佛语，起信心故；三、生起，使不乱，起定心故；四、开合；五、料简；六、会异，起慧心故；七、观心，即闻即修，起精进心故。今文从略，但作两番，唯起二心：生起起定，拣别起慧。定慧若立，诸行皆成也。二中，初、生起。

生起者，此娑婆国土音声为佛事，或初从善知识所闻名，或从经卷中闻名，故名在初。以闻名故，次识法体，体显次行，行即是宗，宗成则有力，力即是用，用能益物，益物故教他。闻名是自行之始，施教是化他之初，有始有终，其唯圣人乎？五章生起次第如此。

名居初者，是能诠故，而名是假，必依实法，所谓声也。由声屈曲，方成名句，推假由实，故论此土音声佛事。然若从佛及善知识，名则因声；若从经卷，名虽因色，而其色经本集声教，故从经卷亦云闻名。此从自行初禀名言也。体居次者，名是能诠，如标月指；体是所诠，如所标月。若失意者，执指为月，不唯迷月，亦失于指；若得意者，忘名得体，亦不昧名。今论得意，故云以闻名故，次识法体也。宗居三者，宗即是行，行能进趣，从因至果，若不识体，则不成行。此说犹通。若前三教识真中理，缘理修观，亦得名为体显次行。今明圆宗全性起修，若不识性，以何为修？性是本觉，修是始觉，本觉无念，徧一切处，即以此觉而为始觉，故不思议境即是观。此之观行，方是圆宗，故知体显次行。文宽义紧，须善解之。用居四者，以宗成故，方有力用。言宗成者，显体竟也。金体起宗，宗还显体，全鉴发光，光还显鉴，显鉴既毕，现像无遗，是故宗成能徧益物。教居后者，用能益物，益物之方，在乎施教，故教当五。闻名等者，然名之与教，俱能诠理，以约自他而分两章：自行始禀，从名命章；化他初施，从教命章。有始有终等者，即二始终：寻名得体，宗成发用，自行始终也；施教益他，他亦寻名，乃至发用，仍成始终。故知五章有二始终，文举二始，形出两终矣。

△二、拣别二：初、料简三：初、问起。

简别者，简是料简也。问：若略则唯一，若广则无量。今此五章，进不是广，退不成略，何故五耶？

约极略极广而为问端，引处中答也。

△二、答通

答：非略非广。非略故不一，非广故不多。广则令智退，略则义不周。我今处中说，令义易明了。

若名数太广，既难忆持，修观智者，望涯而退。若章段太略，显义不周，习名教者，不能生解。故立五章，丰约得中，则令行者，义观俱成，于第一义，易得明了。

△三、结示。

五章中当其义如此。

△二、分别二：初、正分别二：初、约六种。

别者，分别也。前一章总三字共为名，次三章深三字以为别，后一章兼于总别而明教相也。又显体一章明理，余四章明事。又前三章是因，后二章是果。又前四章是行，后一章是教。又前四章是自利行，后一章是利他行。又前四章是圣默然，后一章是圣说法。

即是总别、理事、因果、教行、自他、说默、六双、料拣五章也。总别者，前一章即释名也，总金、光、明三字为能诠名。次三者，即体、宗、用也。派三字为别者，以金别当于体，以光别当于宗，以明别当于用，故称为别。后一章即教相也，兼于总别者，乃是分别总别四章教味相也。次理事者，体是四章所显之理，四章是体所起之事。三、因果，前三是因，后二是果者，据下明宗定在于果，合云前二是因，后三是果，恐文悞也。然体非因果，而是因果所显之理，寻名得体，犹是因中信解显理，未是宗成果显之理，故分属因。四、教行，前四是行者，对后施教，故前皆行。何者？名是行法，体是行本，宗是行果，用是行德。五、自他，复以五章皆名为行，而分前四属自利行。用属自利者，自在应用，缘因显故，犹属自利。唯后施教，属于利他，皆名行者，以由二利悉为作故。六、说默，以自四章既当自行，悉须忘言，故皆属默。后一化他，赴机设教，故当说也。并云圣者，离语默见，是圣人法，故

△二、例余义。

如此等种种分别料简。

六种之外，解、行、修、证、缚、脱、体、用、感、应等种种义，皆可分别。五章之相，避烦从略耳。

△二、约喻显二：初、立喻。

今显譬中，当分明包富如囊中有宝，不探示人人无知者，此皆为分别中作譬也。

显即示也。中当即五章也。分明包富即法喻之德也。包富如囊中有宝，分明如探以示人，故大论云：解释佛经如囊中有宝，系口则人不知，应为解佛经囊释其道理。今亦如是，用此一譬显示六双，故云皆为分别作譬也。

△二、合六种。

囊中有宝为总三字作譬，探以示人为别三字作譬，囊中有宝为理一章作譬，探以示人为明事章作譬，其余例皆可知也。

总总于别，别别于总，对譬可见。理具四章，如囊有宝；全理立四，如探示人。因具果德，如囊有宝；从因显果，如探示人。行蕴于教，如囊有宝；教诠于行，如探示人。利他之法，自必修之，如囊有宝；还将自修而利于他，如探示人。默然圆证，如囊有宝；如证而说，如探示人。不但六双，诸皆可譬。

△二、别释。上一一番皆通五章，故曰总释。今则五章逐一解释，于释名时不言余四。释四皆然，故当别释。大分为五：初、释名。名即一部所列名言。今就总示，以题为名。此自为二，即通、别二名。经之一字即是通名，通诸部故。金等三字即是别名，别题此经故。今家解释诸经题目，但作通、别二名分之，不云经是能诠，余是所诠。禀山教者，切在知之。初、释别名二：初、定三、五，详略无妨。

二、别释者，别释五章也。今先解释名章，若依四卷题但作三字无帝王两字，若依经文有经王之义，若说若不说俱亦无妨。

以今四卷是昙无谶译，但标金光明三字而为别名，无帝王两字。若真谛所译七卷之题，即于金光明下更有帝王二字。此本题中虽无帝王之言，而于经文有经王之义。故释题者，于其二字，说与不说，二途无妨。又应大师频宣此典，释题之际，帝王之名，存没适时，故使玄文本有广略。

△二、约文义先后而释二：初、据文先释二字二：初、约教义释，谓教诠义理；二、约观行释，谓修观成行。此乃今家教行俱明，义观兼举，欲令禀者解行功成也。初二：初、标列。

今释名为五：一、通别，二、翻译，三、譬喻，四、附文释，五、当体释。

五中，前二兼通号，后三唯别名。三中，初二顺古立，后二唯今义。二中，附文有理、事，当体独在理。

△二、正释五：初、通别二：初、拣示通别四：初、泛明，三、通别。

言通别者，夫教有通别，依教明行，行有通别，从行显理，理有通别。

斯盖大师深解二名，不独召于通、别二教，亦乃召于通、别二行及通、别二理。故云依教明行，行有通、别；从行显理，理有通、别。故三、通、别皆二名召。是故诸部有但就理立二名者，即如来藏经等。藏乃别在妙俗之理，经即通理。有专就行立二名者，即楞严三昧经等。楞严既异，偏小三昧即是别行，经即通行。有但以教立二名者，即遗教经等。遗教既异，诸教乃是别教，经即通教。或以教为别名，行、理为通名，如维摩诘所说经等。说既是教，所说经即行、理也。或以理为别名，教为通名，如宝箧经等。实相如宝，此经如箧，教含理也。况诸部中以理为经，其类非少。此部乃云：十方诸佛常念是经。华严云：破一微尘，出大经卷。法华云：此法华经藏，深固幽远，无人能到。又云：为诸佛护念，殖众德本，入正定聚，发救一切众生之心，成就四法，乃得是经。疏云：四句即开、示、悟、入佛之知见。知见得经，非妙理耶？以行为经，如小弥陀经云：诸佛出广长舌，说诚实言：汝等众生，当信是称赞不可思议功德一切诸佛所护念经。既指功德为所护念经，经非行耶？佛自问起：何名诸佛所护念经？佛自释云：若善男女，闻是经受持者，及闻诸佛名者，是人则为诸佛护念，得不退转于阿耨菩提。以所护念经为问，以能修行为答，岂非以行为经？又大弥陀经中，彼佛谈行，皆云说经。故知行、理为经，甚多所出，不可但以教名为经。通经既具教、行、理三，别名具三，显然可见。

△二、拣二用教。

且置行理，但明教通别者。

三通三别，今家释题，诸部已委，故置其二。且就于教，明通别相，只此一释，已能拣异诸家释题。何者？盖以诸师独以经字为能诠教，余字是所诠理，岂知二名俱在于教？

△三、明教功能

夫理无名字，名字名理。如虗空无丈尺，丈尺约虗空。天王般若云：总持无文字，文字显总持。

通别二教，相须而立，能诠理故。问：此云理无名字，名字名理，与当体章真谛有名，俗谛无名，顿尔相违，云何融会？答：彼辨真俗，此名理教。彼以圆教所诠为真，而以凡人所见为俗。真既本具究竟名义，故曰有名。俗无实义，故曰无名。今之理教，俱就圆论。理无名字者，乃彰本寂离名字相。名字名理者，非谓凡俗着相名字，乃是圆教称实之名。由理具德，能应诸名，故一一名，无不名理。取喻虗空，无长无短，而能应于长短之数，故一一丈及一一尺，无非虗空。当体章云：真谛有名。既就圆谈，非定有之有，乃无名之名。故彼有名，与今无名，其义一揆。同起信论云：真如义，先明离言，次明依言。虽分二义，只一真如。故荆溪云：性本无名，具足诸名。是知今文与当体章，略无乖舛。又引般若总持之义，虽无文字，而云总持。若不具足真实名义，岂称总持？深见有无，义不相反。

△四、正明教通别。

若从能显之文字，是名则通；若从能显之所以，此名则别。

上已虽说教之功能，而未明示通别之体。今取文字为教通体，乃取所以为教别体。何者？诠善诠恶，示偏示圆，皆用文字，其教则通。所以者，能诠意趣也。文字随于意趣转，意趣不同，故教成别。应知全通为别，以用文字诠所以故；别不离通，以其意趣用文字故。今之通别，皆在于教，故二皆能显也。

△二、经题通别二：初、徧示诸部二：初、正用通别。释题二：初、通。

云何为通？如圣所说，一经、一时、一处、一部、一偈、一句、一言皆是文字，从此文字通称为经。

圣说该收一代，声教无非文字。从经至言皆云一者，趣举一也。即众经中趣举一经，乃至羣言中趣举一言。列则自广之狭，数则前少后多。谓经少时多，乃至句少言多，此等皆是圣说。说必文字，故知文字是教通体。文字通故，通称为经。

△二、别二：初、明别相。

云何为别？别则有四：一、令世谛不乱，欢心悦耳；二、逗化所宜，开发宿善；三、对其业障，令恶灭罪除；四、点示道理，霍然妙悟。

即能显之所以也。圣说言句，意趣虽多，四悉收之，义无不尽。世界悉檀，使世谛不乱，如华严异于阿含，方等异于般若，令欣乐故。为人悉檀，便宜不同，令发善故。对治悉檀，破恶缘殊，令灭罪故。第一义悉檀，入理机别，令妙悟故。故说诸经，名相有异。

△二、结四悉。

悦宜对悟，各各所以，其致不同，称之为别。

悦宜对悟，配四可知。若说一经皆由四悉，此四彼四意既不同，是故诸经称为斯别。

△二、喻显通别成教。

譬如盐梅相和，成种种滋味；组织交横，成种种文绣。

盐梅咸酢，组织经纬，皆喻文字之通，所以之别。滋味文绣，皆喻诸经名相之异也。

△二、的判此经二：初、释。

从别所以，故有金光明三字，标今教异于诸教。从通文言，故有经之一字，众经通称也。

从别所以等者，别明今经四悉意也。有世界机，闻三身常忻乐赞用；有为人机，宜闻赞叹三身生善；有对治机，堪修忏悔破三障恶；有第一义机，合悟诸佛行处之理。从此别意故说此经部，虽四悉皆从金光明法门获益，故标三字以彰教别。从通文言等者，四悉所以虽异众经，而一一悉皆须文字，文字之体乃通诸部，故标经字以表教通。

△二、结。

今经通别合标，故言金光明经。

△二、翻译。

二、翻译者，真谛三藏云：具存外国音，应言修䟦拏、婆颇婆、郁多摩、因陀罗、遮阅那、修多罗。修䟦拏，此言金；婆颇婆，此言光；郁多摩，此言明；因陀罗，此言帝；遮阅那，此言王；修多罗，此言经。外国又称佛陀罗，此间所无。又略帝王两字，但存三字者，汉人好略，译者省之，但翻为金光明经也。余师翻不及此，委悉也。

今之题目，虽是谶本，然真谛所翻金光明帝王经，题名最委悉，故大师用之，定其华梵。故前文中，论题详略，帝王二字，若说不说，俱亦无妨也。

△三、譬喻释。若准第四附文释中，明斥譬喻，义推疎远，非是佛语。验知附文及当体释，是今正意。若譬喻释，文相虽广，盖见古师虽用譬释，譬法不周，翻屈此经所诠之义。因兹大师同他用譬，徧譬一切圆融法门。此之法门，虽从譬显，乃是预示当体释中法金光明诸异名耳。盖由法性具无量德，有无量名，名金光明，亦名法身、般若、解脱，亦名法报应，亦名正缘了，乃至名苦、惑、业，一摄一切，一切入一。以约所譬，说此义已。至当体中，但定三字，非譬是法，法必徧融，则于一切无二无别。然若得知法金光明是诸三法中一种名者，即晓此经立题之旨也。此自分二：初、古师释三：初、数师二：初、叙

三、譬喻者，旧经师以三字譬三德：金譬法身，光譬般若，明譬解脱。

旧经师者，即是旧来讲此经人也。本弘数论，兼讲此经，以譬释题，对于三德。

△二破

若大师云：数论但明真、应二身，若以二释三，于论不便；若取经文，经文无一处明三德；若别作义解，何义不通而独譬三德？既违己论，又不会经，非今所用。

章安记录智者之义，故云若大师云。有时亦云：天台师云：或今师云：先破违宗。既其本论但立二身，何故释经而用三德？若开二身释三德者，己宗则坏，故云于论不便。次破乖经。若云本论虽但二身，为顺经文须用三德者，经文何处明示三德？若云经虽无文，推义合有者，则何所不通？合具一切三法，岂独三德？即既违本论，不会今经，故无取也。

△二、地人二：初、叙。

地人云：金质之上，自有光明之能。譬于法性，从体起用，自有般若解脱之力。但作体用二义，不须分光明异也。

地人者，本弘华严？十地论，兼讲此经也。此师释题缩三为二，金质之上虽有光有明，若望金体，同名为用。又定此用不从外来，故曰自有。譬般若、解脱虽是二德，若望法身，同名为用。此之二德不从修成，故言自有。此师秪以体用二义释今三字也。

△二破

若大师云：地论幸明三佛，三佛释题于义自便，而弃三身从体用者，则非论意。若取经文，新旧两本并说三身，不道体用，亦违己论，复不会经，进退何之？今所不用。

论明三佛者，论释旧经，故有三佛：一、毗卢遮那，法身也；二、卢舍那，报身也；三、释迦牟尼，应身也。正合此经法身、应身、化身之义。若用三佛为此经题三字所譬，则于经论义不相违，故云自便。那弃三身自立体用，特违己论？若云本论虽说三佛，为顺此经须谈体用者，此经新本显以三身而立品目，品内三身灿然可举。若今旧本虽略此品，而三身名义经中甚多。如四王品云：佛真法身犹若虗空，应物现形如水中月。既水月是应，岂空中无月？空月即报也。天辨巧故，以二显三。又如别序：如来游于无量甚深法性。释迦如来，应身也；游必妙智，报身也；深广法性，法身也。又忏悔品：以桴击皷，出大音声。皷即法身，桴击即报身，出声即应身。故知三身名义不少，有何一处但言体用？进不会经，退违己论，故亦拣之。

金光明经玄义拾遗记会本卷上之上

金光明经玄义拾遗记会本卷上之中

△三、真谛亲译。此经名金光明帝王经，而自约譬释兹题目。文分二：初、叙三：初、标列。

真谛三藏云：三字譬三种三法：一譬三身，二譬三德，三譬三位。

诸师之中真谛稍胜，能以一譬譬三法门，三法皆三。

△二、释三：初、释三身。

譬三身者，金体真实，以譬法身；光用能照，以譬应身；明能徧益，以譬化身。

彼经三身，与法、报、应，二三名异，其义是同。第二应(平声)身，此是妙智，与法相应，与报义同。第三化身，应(去声)机而化，与应义同。

△二、释三德。

次譬三德者，金有四义：一色无变，二体无染，三转作无碍，四令人富。金以譬法身常净我乐四德。光有一义：一能照了，二能除暗，以譬般若照境除惑。明有二义：一无暗，二广远，以譬解脱众累永尽溥益有缘。

金有四义，以譬法身具足四德，一一法譬其相显然。光、明各二义，譬般若、解脱各具二德。光云除暗，明云无暗，义有何别？光能破暗故名为除，暗更不生故名为无，乃以除暗譬般若除惑，无暗譬解脱众累永尽。此师虽昧三德互具，以譬对法不无所以。

△三、释三位。

次三位者，金性先有，如道前正因位；光融体显，如道中了因位；明无瑕垢，如道后缘因位。

复用三字喻正、缘、了，乃以三性对于三位，文义亦显。

△三料拣

彼家料简云：法身是实，二身不实。法身具四德，般若、解脱各具二德。正因是本有，了因是现有，缘因是当有。

拣三身者，法身是性故是实，二身修成故不实。拣三德者，法身是总体故具四德，二是别相故各二德。拣三位者，正因在性故本有，了因修证故现有，缘因在果故当有。

△二、破。以真谛释义出诸师，语与今滥。虑其后学不见其过，执非为是，复欲对彼不融之义，显今圆妙之谈，是故破斥，其文稍广。文二：初、总破。

大师谓三三之释，三义不了。

彼以三种三法解今题目，故云三三。大师评之，三义不了：一、因果义，二、别圆义，三、法性义。既其不通，有乖不称，故云不了。

△二、别破三：初、举三失。

一、因果不通，二、乖圆别，三、不称法性。

△二、释三失三：初、因果不通。

云何因果不通？夫三身三德，本是果上圆满之名，而今分置三德，残缺不足。何者？若法身是道前，为是果上之法身，为是性德之法身？若是果上之法身，不应在道前；若是性德之法身，性德何独有法身？亦应有性德之般若，性德之解脱(云云)。若言般若是道中，为是何等之般若？若是果上之般若，不应在道中；若是分得之般若，何意无分得之法身解脱(云云)？若解脱在道后，道后众善溥会，何独有解脱？以是观之，因果不通。

问：真谛但以三因分对三位，何故破云分置三德残缺不足？答：一切三法秪一三法，以具众德故有众名。常乐我净故名三德，可尊可重故名三宝，不生不灭故名三涅盘，诸法聚集故名三身，是如来种故名三因，即事通理故名三道。既其法门体本不别，故分置三因，即是分置三身三德两节。注云云者，令准大经说圆三德互具之相，法身即云直法身非法身，法身必具般若解脱；般若即云直般若非般若，般若必具解脱。法身核出，解脱合注(云云)。例上故略，以直解脱非解脱，解脱必具法身般若。彼既分置，乃令三位各唯一德，则因不摄果、果不摄因，故云不通。

△二、乖圆别。

乖圆别者，若作圆说，法身常乐我净，此自可知(云云)。般若与法身相冥，法身既具四德，般若宁无四德耶？解脱脱果缚故乐，脱因缚故净，无因果缚故我，非因非果故常，圆说圆满，无有缺减。真谛若作别说，应依此经。经云：法身是常是实，实即我德也。应身智慧清净，即净德也。化身三昧清净，即乐德也。三藏说法身独具四德，二身各具三德，故皆乖圆别也。

先举圆别四德之相，然后方斥乖违之失。圆四德者，法身乃是性中三德，法身常我，般若故净，解脱故乐。此四在性但名法身，全性发修必成三智，智冥性德同性具四。从照了义但名般若，智合性故解脱应机，既全性起必成三脱，是故同性具于四德。从起用义但名解脱，般若契性同性具四，其相易知故不别示。解脱应机起成外用，同性具德其相难解，故今别示。果即二死，脱此苦故名为乐德。因即五住，脱此染故名为净德。永无二缚性即自在，故名我德。惑因死果是生灭法，本来解脱非此因果，故名常德。虽是离缚说此四德，然缚本空，是故四德全同于性。别四德者，约三身说，法身具二，常即常德。实即我者，法身坚实方有主宰及自在义，是真我德。应身智慧照破惑染，别当净德。化身三昧即首楞严，普现色身拔苦无乐，故名乐德。别是教道，故以三身分对四德。今明圆别二四德者，由此二教多无异部，闻说三身具于四德，失意之者分隔而解即当别教，其得意者互具而解名为圆教。知一一身皆即三身，故一一身皆具四德。若三身不融四德乃别，故善谈别教即共有四德，善谈圆教即各具四德，融别即圆、分圆即别。明二教已乃斥乖违，三藏所明共四不成故乖别，各四不成故乖圆。

△三、不称法性。三法不改，名之为性。一切三法，皆二属修：一在于性，逆顺二修；皆在于性，一性全在迷悟二修。故使三法横该十界依正色心，竪彻三位迷悟因果，是故经称无量甚深之法性也。若其称此法性而谈，则于三位，位位具三，一一该彻。今具言此，即是破他也。此自为四：初、引净名破道。前

不称法性者，且引一经，如净名众生如弥勒如，一如无二如，此性德法身也。一切众生即菩提相不可复得，此性德般若也。一切众生即涅盘相不可复灭，此性德解脱也。如此三义，岂非本有道前之位，岂独有金而无光明耶？

据此三文，验知道前不独一法。然须了知菩提是智德，至果方证得；涅盘是断德，至果尽灭惑。经既显云不可复得、不可复灭，乃是性中已具果德，岂非道前具金光明？他云一金，安称法性？

△二、引华严破道中。

又华严云：初发心时便成正觉，所有慧身不由他悟，清净妙法身湛然应一切。妙法身是法身德，慧身是般若德，应一切即应身是解脱德。此之三身地地转增，如月渐满，岂非道始因中之位，那得因中秪有般若耶？

初发心者，发心住也。便成正觉者，能现八相也。此是圆教十住中第一位也。住前圆修，登住圆发，发于性三，即慧身等三身、三德、一切三法。且以一三以破真谛，立道中位。但一了因，初住之后，至于等觉，皆名道中。位位三法，渐增如月。华严圆说，乃称法性。无量甚深，证则俱证。验彼分割，实为不称。

△三、指前义破道后。

道后具三德，如上说，此事可知。

具三如上说者，前破因果不通，文云：三身三德本是果上圆满之名，而今分置三德，残缺不足。又云：道后众善溥会，何得独有解脱？彼义自坏，故不别引经。

△四、约圆总斥。

当知道前圆性德，道中圆分德，道后圆究竟德，那忽分割一处唯一耶？

据前引经，位位圆具，岂各一耶？

△三、约喻斥。

岂非蹙灵凤于鸠巢，回神龙于兔窟。辱鳞羽之壮势，非法性之圆谈。

经谈法性，称无量甚深，若金光明，横周竪亘，无德不备，无位不通，其犹凤之威灵，龙之神异。真谛所释，德既不备，位又不通，如蹙缩于鸠巢，若盘回于兔窟，岂不辱禹门之鳞鬣，丹穴之羽仪，俱无壮势耶？上三句皆喻，后一句法合，故云非法性之圆谈矣。

△二、今师释六：初、举今异古。

天台师寻其经意，义则不然。

通异诸师，是故都云，义则不然。

△二、据经斥局。

何者？经言法性无量甚深，理无不统，文称经王，何所不摄？岂止于三三九法耶？

若轮无量不少于事，以从法性，故增胜说云理无不统也。中道经王岂与理异？今且从事，故云何所不摄？此如法界之横、三谛之竪，不分而分也。岂止三三九法者，别斥真谛也。

△三称法释题。

当知三字徧譬一切横法门，乃称法性无量之说；徧譬一切竪法门，乃称法性甚深之旨，方合经王。

经云无量，意显横该。复云甚深，意彰竪彻。今以三字徧譬横竪一切法门，方称经意，不违王义。

△四、舍广从要。

一切徧收，若长若广，教无不统。此义渊博，不可以言想，且寄十种三法以为初门。

据金光明所譬法门，长广无际，何教名相而不统收？既渊且愽，虑其始心言想不及，故于一切取要谈十，以为行者悟入初门。若入此门，何法不见？

△五列章

复为三意：一、标十数；二、释十相；三、简十法。

△六、正释三：初、标十数二：初、正标名数。

言标十数者，谓三德、三宝、三涅盘、三身、三大乘、三菩提、三般若、三佛性、三识、三道也。

△二、略示功能二：初、约逆顺生起，显十法该括始终二：初、征。

诸三法无量，止取此十法。其意云何？

△二、释三：初、略显示。

此之十法，该括始终，今作逆顺两番生起。

舍于无量取十种者，盖由此十该于逆顺，括于始终，而其两番皆成次比。

△二、正生起二：初、约施教逆推，理显由事。二、约立行顺修，即妄归真。此二生起，初、从法性无住本，立一切教法。二、从无明无住本，立一切行法。问：法性无住立于教法，依何文说？答：此文当体章明诸圣人依真立名，乃引净名从无住本立一切法。既引此证依真立名，岂非法性无住故立一切教耶？然若具论，从无住本立一切法，不出四重。如妙乐云：理则性德缘了，事则修德三因，迷则三道流转，悟则果中胜用。如是四重，并由迷中实相而立。(上皆彼文。)今之初番，是彼第四果中胜用。今之后番，是彼第二修德三因。问：初番生起，始从秘藏，终至三道。合当迷故，三道流转。何以却对果中胜用立教法耶？答：今云秘密藏显由三宝等，岂可迷理而由三宝及诸三法耶？故知须作依理起教释之方允。况今逆顺二种生起，与法华文句释开、示、悟、入，约位、智、门、观四义生起逆顺意同。故彼文句云：见理由位，位立由智，智发由门，门通由观。观故则门通，门通则智成，智成故位立，位立故见理。记释云：此逆顺生起者，初明所由于能，次明能显于所。今文初番岂非所由于能，次番岂非能显于所耶？得此意已，方可消文。初文者。

初、从无住本立一切法。夫三德者名秘密藏，秘密藏显由于三宝，三宝由三涅盘，三涅盘由三身，三身由三大乘，三大乘由三菩提，三菩提由三般若，三般若由三佛性，三佛性由三识，三识由三道，此从法性立一切法也。

三德之理，是佛极证，绝乎名相，曰秘密藏。此藏得显，功由觉智，与不觉理合，是故如来示现三宝，而其三宝立。由断德故，说三涅盘，涅盘得成。复由智德故，说三身。身由乘至故，说三大乘。乘由行通故，说三菩提。菩提由智照故，说三般若。般若由性发故，说三佛性。性种元由解了名义故，说三识解本。由三障即理故，说三道。都由三德秘密法性，无坚住性，是故大圣以此法性无住为本，立九名相，及一切教法。此番生起，为后解释十法立也。

△二、约立行顺修即妄归真。

若从无明为本立一切法者，一切众生无不具于十二因缘、三道迷惑，翻惑生解即成三识，从识立因即成三佛性，从因起智即成三般若，从智起行即成三菩提，从行进趣即成三大乘，乘办智德即成三身，身办断德即成三涅盘，涅盘办恩德利物即成三宝，究竟寂灭入于三德即成秘密藏也。

上辨大觉证三德藏，以无住故，立诸教法，极至三道。今辨众生处于三道，由无住故，成诸行法，极趣三德。三道复以无明为始，无明明故，业苦皆转。转迷成解，了别圣言，故成三识。解为乘种，即名佛因，故成三佛性。种熏本觉，故发智慧，名三般若。智能道行，行大直道，成三菩提。智行契性，无不运荷，成三大乘。乘辨报智，上冥下应，即成三身。身永离惑，不生不灭，名三涅盘。断德自在，施恩利物，故现三宝。利物功成，自他休息，同归三德。此番生起，为后十重观心立也。

△三、总结示。

是为逆顺次第。

逆讨教由，顺修观行，皆成伦叙也。

△二、约无量甚深明十法皆悉高广三：初、征起。

甚深无量义复云何？

△二、解释二：初、约徧摄明无量三：初、明各具十法。

无量义者，是一法门具九法门：三德尊重，即是三宝；三德不生不灭，即是三涅盘；三德具足，诸法聚集，名为三身；运载荷负，即是三大乘；不可异趣，名三菩提；觉了清净，名三般若；是如来种，名三佛性；分别不谬，是名三识；即事通理，故名三道。是为一三法门具九三法门。亦具一切三法门，悉例可知。

三德法界既无边量，有何法门而不包摄？且从其要具于九种，自体本是常、乐、我、净，故称三德。能具、所具即当十法。三德既尔，余九互具，可以意得，故不备陈。

△二、明各具一切。

又皆具一切一法门、一切二法门、一切三法门、四法门、五法门、六法门、七法门、八法门、九法门、十法门、百法门、千法门、万法门、亿法门，一恒沙、二恒沙、百千万亿恒沙法门，亦应可知。

一具九三，既从要说，当知一一各具一切三法门耳。法性无碍，能应诸数，故一法门能具一切一数法门，复具一切二数法门，乃至？河沙名数法门无不能具。若解法性无量之义，于此不昧，故云可知。

△三、引经证结。

经云：一法门，无量法门以为眷属。一中解无量，是为法性横广无量之义也。

经即华严，趣举一法为法门主，其余一切皆为眷属。一法既尔，彼彼皆然，方于一中能解无量。如是解释，方称法性无量义矣。

△二、约竪穷明甚深。上约无量，始从一法至河沙法，岂不竪高？但未约位，义具属横，乃即竪之横。今明甚深，一一法门皆约三位及以六即，即彼横法各示竪深。文三：初、约十法共论。

甚深义者，寄三位显之。如十法门共论者，三道三识是本有位，三德三宝是当有位，其余是现有位，是名法性甚深，竪高之义亦成。

三道、三识是迷时法，故属本有；三德、三宝是果后法，故属当有；若三佛法至三涅盘，始自微因，终克大果，皆是道中，故属现有。若昧三法高广之义，见今配对，谓为分割，须知十三秪是一三。盖一法性无量甚深，具十种德，立十种名，一三不独十三不分。若其三道在本有位，已摄九三；若言三德在当有位，亦摄九三。中、八皆尔。

△二约一法具九。

又一法门具九法门，取其三道、三识是本有位，取三德、三宝是当有位，取其余者为现有位，甚深义亦成。

又一等者，一法具九，能所有十，亦以此十分对三位。此十既一法中具，即当一法徧在三位，显前分对，故非隔截。

△三、约各具六即。

又一一法门具六即位，理即是本有位，究竟即是当有位，其余即是现有位，甚深义亦成，是为法性竪高甚深之义也。

示一一法门者，十中一一一中具九，九中一一一法乃至无量？河沙一一法门，无不竪通六即之位。何者？盖一一法体是法性无量甚深，博地全迷唯有理是。若蒙说示，于一一法名字知是深广法性，五品位人观行知是六根净位，相似知是四十一位，分真知是唯妙觉位，于一一法究竟知是深广法性，故成竪义也。复以六即对乎三位，皆就横广而论竪深，故但结为甚深之义。

△三、结归。

当知金光明三字，徧譬一切横法门，故言无量；徧譬一切竪法门，故言甚深。乃称法性之文，方合经王之旨。

秪以三字，徧譬横竪，穷边极底，法性经王，文旨俱得。

△二、释十相四：初、标。

次释十种三法相者。

△二、结前生后。

十名如前已列，十相今当分别。

△三、劝须信解。

若分别色相青黄同异者，应用肉眼。若分别法相深浅同异者，应用智眼。今时行者既无智眼，应用信解分别同异之相。

取大经意，以人肉眼对佛智眼而辨胜劣。常人肉眼但能分别色相同异，五品观行虽是肉眼，名为佛眼，能见佛性秘密之藏。今之解释十种三法，一一秘密非三智佛眼，何能分别浅深同异？浅深对徧，三教为浅，唯圆乃深；同异明圆，十即是一为同，一即是十为异，同异俱时，浅深宛尔。大师已得此之智眼，今为颁宣偏圆十法，而慜行人未开此眼，故劝深信生于圆解，依乎名字分别十门。

△四、正释十相二：初、正解释十：初、三德四：初、标名略示。

初明三德相者，云何三？云何德？法身、般若、解脱，是为三；常、乐、我、净，是为德。

三是法体，四是德相。

△二、约圆广释二：初、释三。

法者，法名可轨，诸佛轨之而得成佛。故经言：诸佛所师，所谓法也。身者，聚也。一法具一切法，无有缺减，故名为身。经言：我身则是一切众生真善知识。当知身者，聚也。般若者，觉了诸法集散，非集非散即是觉了三谛之法。解脱者，于诸法无染无住，名为解脱。是名为三。

以轨释法，深广法性孰不轨之？但由九界虽轨而违，故于法身而成苦道，诸佛顺轨能于苦道而成法身。以聚释身者，一色一香无非中道，一切趣一一切皆然，名之为聚。一切众生等者，良由佛身具一切法，一切众生各于一法真实识知，则真知佛则真识佛，故佛是一切真善知识。华严亦云：一切法不生，一切法不灭，若能如是解，当见卢舍那。释般若中，集即俗谛，假智照故诸法集成；散即真谛，空智照故诸法散坏；双非即中谛，中智照故诸法绝待。三智一心名为般若。释解脱中，诸法不出真俗中三，既于此三不染不住名三解脱，即三惑累永不相应。

△二、释德三：初、明法身四德。

云何为德？一一法皆具常乐我净，名之为德。法身无二死为常，不受二边为乐，具八自在为我，身业净、口业净、意业净为净。无以为类，彊寄世金以譬之。世金不变不染，转变富贵，譬法身四德也。

一一法者，生佛依正，至一隣虗，一刹那念，无不圆具微妙四德。约三业明净德者，十界三业，皆与六染本来远离，名法身净。法身四德，妙而无类，强以世金四义为喻。

△二、明般若四德

般若任运具四德，如智冥如境。故大品云：色净故般若净。例此即得色常、色乐、色我诸义皆成。又云：色大故般若大，色无边故般若无边。此是法性广大，般若亦广大。例此应云：色深奥故般若亦深奥。此是法性竪高，般若亦竪高。当知般若亦具四德明矣。

即体之智还冥于体，既其不二，岂智功德少于法身？是故般若亦具四德。大品经中果有此义。言色净者，阴色即性，故是法身合具四德。为成荡相且举一净，净德不孤必具余三，合云色常故般若，常乐我亦然。言诸义皆成者，即是体具清凉不变义、真实识知义、光明徧照义，乃至过？河沙诸功德义。智既冥体，是故般若皆成此义。故复引经色大色无边立广大义，例明深奥立竪高义，般若皆具也。境但色者，色居阴初是法界首，故经先举。既色具四德，受想行识界入谛缘，六度道品至于种智，皆常乐我净，是故般若常乐我净，此乃般若具四德也。

△三、明解脱四德。

解脱亦具四德。夫解脱者，诸恶永尽，即无常、无乐、无我、无净，皆已尽也。亦是众善溥会，即常、乐、我、净溥会也。

前破古文已别列四，故今约义总明合有，而有二义：初约诸恶永尽。诸恶不过无常等四，既离四过，合具四德。若其别论，无常等执但在二乘；若通论离，无常等障唯佛方尽。今就通说。次约众善溥会。善法虽众，岂过四德？会集既溥，德必无亏，是故解脱具足四德。

△三、引证体圆。

大经云：真解脱者即是如来，如来即是法身。当知解脱同如来常乐我净也。又大经云：三点具足名大涅盘。点是文字，当知法身、般若、解脱皆文字也。故知三点悉备四德，故言具足。三因即是三智，三智各具四德，三德具足名秘密藏。具足之文必具四德也。

引三文者，初文之意乃明解脱同于法身具足四德，次文通论三德意在法身，所照法身必三德故，经虽阙于般若之文而盛说三因，因是智性三因圆故，即是三智各具四德。言三点具足等者，哀叹品云：何等名为秘密之藏？犹如伊字三点若并则不成伊，纵亦不成，如摩醘首罗面上三目乃得成伊。我亦如是，解脱之法亦非涅盘，如来之身亦非涅盘，摩诃般若亦非涅盘，三法各异亦非涅盘，是则三法离乎纵横一异之相，方得名为大涅盘也。点是文字者，盖天竺新伊三点如此，方草书下字复有细画圆连三点，故知点点皆是文字，以喻三法法法互具皆大涅盘。三点悉备四德者，若迷三点皆是文字，安令三点悉备四德？以法身常我、般若是净、解脱是乐，既点点收二则点点成四，故知三点之法身方具四德，三点之般若、三点之解脱方具四德，故云悉备及具足也。所言三智各具四德者，智是般若以收二故，二皆名智乃成三智，是将三德而为三智，故令三智各具四德，三德若此安可思议？故得名为秘密之藏。

△四、结前生后。

当知四德具足，即是其相。若得此一章意，余九可解。不能点已，更复略言。

良以三德与九法门无二无别，一章得解，余九应知。犹患听徒未穷旨趣，故难缄默，更为宣通耳。

△二、三宝二：初、约圆释义。

云何三？云何宝？佛、法、僧是为三。可尊可重名为宝，至理可尊名为法宝，觉理之智可尊名佛宝，毗卢遮那徧一切处即事而理，此和可尊名僧宝。此之三宝皆常乐我净，常乐我净故乃可尊可重。

以佛、法、僧皆具四德，是可尊重，故三名宝。此与三德，其体不别，盖具觉、不觉和合及以可尊重义，是故依义立三宝名。今明三宝是一体义，而文略难见。观音玄中，其相稍委，今具写之，用显此义。彼文云：以实相慧觉了诸法非空非有，故名佛宝；所觉法性之理，三谛具足，即是法宝；如此觉慧与理、事和合，名僧宝。与事和，即有前三教贤圣僧；与理和，即有圆教四十二贤圣僧。今释曰：佛必三智略语，双非法宝，乃云三谛具足。此之三谛，即差、无差，性中理也；无差而差，性中事也。慧合无差三谛，即有圆教僧；慧合而差三谛，即有三教僧。今佛、法二文与彼不异，但小略耳。其僧、宝相，语异义同，须会其语。今云毗卢遮那，即彼所和理也；徧一切处，即彼所和事也。彼文理事虽各论和，其体不二，是故今云即事而理，此之事理皆法宝也，能和觉慧是佛宝也。今文从略，但举所和以显能和，是故结云此和可尊。须知秪一三谛而分事理，圆融三谛名之为理，即融而隔三教谛理名之为事。佛宝权智与法宝事和，应现三教贤圣僧宝；佛宝实智与法宝理和，应现圆教贤圣僧宝。彼云四十二贤圣为圆僧宝，故知应为妙觉，亦名僧宝，以其法报属于佛法二宝故也。故释摩诃衍论云：等觉已上有真僧宝。又华严中以统理大众为僧宝者，岂非应佛？应佛对机，统众之极也。此之三宝，一人一念皆能具足，名为一体，实通六即，文从真证，能垂应说，故云四十二也。

△二、例余对喻。

当知三德与三宝，无二无别。既以金光明喻三德，还以金光明譬三宝也。

三德三宝名异义故，圣以四悉广布不同，其实体性无二无别，故用三字复喻三宝。然此同异三昧智眼之所知见，非寻名者依教安布当生信解，即闻而观证悟在迩。

△三、三涅盘二：初、约圆释义。

云何三？云何涅盘？性净、圆净、方便净，是为三。不生不灭名涅盘。诸法实相，不可染、不可净，不染即不生，不净即不灭，名性净涅盘。修因契理，惑毕竟不生，智毕竟不灭，不生不灭名圆净涅盘。寂而常照，机感即生，此生非生；缘谢即灭，此灭非灭；不生不灭名方便净涅盘。

涅盘之言，章安疏中有多翻译，今取一翻。不生不灭明三种相，义甚分明。三种别名：性则不改，净则本空，圆则智满，净则惑尽，方便则赴机，净则无累。三种通名，名通义别，随文自见。性净中诸法实相者，修善修恶，徧收一切，名为诸法。修全是性，相相皆实，故名实相。非谓诸法内有实相，亦非修虗，其性本实。诸法当处既皆真实，故无法可染，亦无法可净。既无惑染，岂有法生？既非智净，岂有法灭？是故名为不生不灭。圆净者，据性而论，虽无染、净；约修而说，惑、智宛然。惑本违理，智若契理，惑永不生；智既顺理，若理全显，智永不灭。故惑尽智圆，亦得名为不生不灭。方便净者，智冥寂理，即鉴羣机，故云寂而常照。照必垂应，机感则生。心常寂灭，故此生非生，缘谢即灭；应用常兴，故此灭非灭，应机出没，非存非亡。是亦名为不生不灭。此三涅盘，约契理、应机二种修义，对于本净一性而说。当知一性对修故合，约性常开；全修在性，故性具三。若全性三，起契理修，乃成三智；若全性三，起应机修，乃成三脱。既应机有三，即方便净具三涅盘；既契理有三，即是圆净具三涅盘；既一性具三，即性净具三涅盘。不尔，安能三点具足，四德无减？岂三涅盘独论离、合？须知余三亦复如是。

△二、例余对喻。

当知此三涅盘，不生不灭即是常，常故名乐，乐故名我，我故名净。涅盘既即常乐我净，即是三德，可尊可重故，即是三宝，无二无别。既以金光明喻三德三宝，还以金光明喻三涅盘也。

三涅盘体与三德等无二无别，岂唯体一，义亦相从，故以涅盘义成四德，复由具德故成宝义。今三涅盘体义既同三德三宝，岂金光明不能比，况三涅盘耶？

△四、三身二：初、约圆释义。

云何三？云何身？法、报、应，是为三。三种法聚故名身，所谓理法聚名法身，智法聚名报身，功德法聚名应身。然理无聚散义。言聚散，始从初心显出正理，乃至究竟理聚方圆；始从初心终至究竟，显理之智智聚方圆；始从初心终至究竟，功德之聚方圆。故以三法聚为三身。

身有三义，谓体、依、聚。欲令易解，但取聚义，徧释三身。聚何法耶？所谓一、实，二、谛，三、德，四、信，五、眼，六、通，七、觉，八、正，九、禅，十、度。百门千法，八万四千法门，三昧总持诸波罗蜜，乃至过尘沙无量诸净功德。如是等法性具，则名理聚法身也；智证，则名智聚报身也；行成，则名功德聚应身也。然理无等者，然智行属修，修成则聚，不成名散；理非成不，故无聚散。今约显覆，义言聚散。理虽具法，覆故不见，与散义同，例显可知。此三皆言从初心者，虽通观行，今据显出正理之文，合从初住，终至妙觉，以垂应身，非二凡故。此之三身，一念齐显，故不纵；三义相由，故不横。何谓相由？由行聚故资智，智聚故显理，亦是理聚故发智，智聚故导行，行聚故证理。复须了知智行在理，理方名聚；行理在智，智方名聚；理智在行，行方名聚。开合之义，在其中矣。

△二、例余对喻。

当知三身皆常乐我净即是三德，可尊可重即是三宝，不生不灭即是涅盘，无二无别。既以金光明譬三德等，还以金光明譬三身也。

△五、明三大乘二：初、约圆释义。

云何三大乘？运荷名乘。理性虗通，任运荷诸法，故名理乘。随乘者，智随于境，如盖随函，故名随乘。得乘者，得果、得机。得果故自解脱，得机故令他解脱，故名得乘。

大乘即大车，取运荷之义。运而不荷，荷而不运，俱非乘义。无法不具，故名荷。能趣极果，故名运。此三皆尔，故名大乘。初理性虗通者，一性虗故，万法具含，任运荷也。法法自然，性通秘藏，任运运也。任运下少一运字。随乘者，智照诸法，终归秘藏。而言随境者，良由诸境，性本趣极，智随性故，亦能趣极。是则理乘本运，故随乘能运。随理荷法，其义亦成。得乘者，体是众行，随乘导故，庄严极理，故名得果。自既解脱，能令他脱，故名得机。修性离合，亦同前说。

△二、例余对喻。

当知三乘皆常乐我净，即与三德无二无别。既以金光明譬三德，还以金光明譬三大乘也。

△六、三菩提二：初、约圆释义。

云何三菩提？一、真性菩提，亦名无上菩提，此菩提以理为道；二、实智菩提，亦名清净菩提，此菩提以智慧为道；三、方便菩提，亦名究竟菩提，此菩提以善巧逗会为道。

菩提翻道，道曰能通，即前三乘各一运义也。若三别相同于前后，故不特释，但举异名兼而显之，故云真性亦名无上。真性体是第一义故，更无过上。二实智者，即惑成智，体染本空，故名清净。三方便者，智但自净，未满大心，今用善巧逗机，则使己他会极，是故方便复名究竟。开合如前。

△二、例余对喻。

当知三菩提皆常乐我净，与三德无二无别。既以金光明譬三德，还以金光明譬三菩提也。

△七、三般若二：初、约圆释义。

云何三般若？般若名智慧。实相般若，非寂非照，即一切种智；观照般若，非照而照，即一切智；方便般若，非寂而寂，即道种智。

通名般若，此翻智慧。别名有三，即实相、观照、方便。此三般若，体是圆常一大觉也。即此一觉，有三种德：就非寂非照之德，名实相般若；就非照而照之德，名观照般若；就非寂而寂之德，名方便般若。此乃寂觉、照觉，非定照觉，三皆觉故，名三般若。寂照之上，皆言非者，以依双遮，起两用故。然寂照等义，初学难晓，今略言之：照谓照明，明故了法，了法无相，名一切智，毕竟空也；寂谓寂静，静故谛法，谛法缘生，名道种智，难思假也；非谓非静无缘之知，名一切种智，绝待中也。然实相般若，他宗执实相无知名般若者，以所照境，从能照智得名。如此释名，非性宗义。

△二、例余对喻。

当知三般若皆常乐我净，与三德无二无别。既以金光明譬三德，还以金光明譬三般若也。

上释三德，以般若智照法身境，境智既合，乃起解脱。若谓三智定是一德，作少分解，则迷经旨，莫销此文。若定多少，则有二有别，应知般若具于法身及解脱故，方受三名。三德既是修二性一，般若岂不然乎？三德离九，三智亦尔。是故三德与三般若及诸三法，皆同一体，而立异名，悉是法界之全分也。故今三字，亦喻三智。

△八、三佛性二：初、约圆释义。

云何三佛性？佛名为觉，性名不改，不改即是非常非无常。如土内金藏，天魔外道所不能坏，名正因佛性。了因佛性者，觉智非常非无常，智与理相应。如人善知金藏，此智不可破坏，名了因佛性。缘因佛性者，一切非常非无常功德善根，资助觉智，开显正性。如耘除草秽，掘出金藏，名缘因佛性。

通名佛性。华梵兼陈，佛翻为觉。即三智融明，徧一切处，无不明了，名大圆觉性。以不改为义，谓大觉性不增不减，非变非迁，岂正独然？缘了本具，亦无变异。别名者，正因、了因、缘因。正谓中正，了谓照了。缘乃助缘，缘助于了，了显于正，正起胜缘。亦是正发于了，了导于缘，缘严于正，正起胜缘。相由既然，非横义也。一心顿具，非纵义也。此之妙因，能克妙果。俱名因者，其义在兹。文释三相，皆云双非者，以其正因是中实故。故常无常、苦乐垢净、我无我等八种之倒，木不相应。文且从略，举非常等也。全此正因，发照了智，智岂邪倒？此了导缘，众行皆中也。以从胜说，故举双非。中必双照，三谛义足。是则以即空假中正性，发即空假中了智，导即空假中助缘，严即空假中正体，起即空假中胜缘，如是方曰圆释三因。文举开掘金藏为喻，显此三相，喻通别教，须依即义，释令归圆。天魔外道不能坏者，魔等当体自是三因，岂应佛性更坏佛性？

△二、列余对喻。

当知三佛性，一一皆常乐我净，与三德无二无别。既以金光明譬三德，还以金光明三字譬三佛性也。

△九、三识二：初、约圆释义。

云何三识？识名为觉了，是智慧之异名尔。庵摩罗识是第九不动识，若分别之，即是佛识。阿棃耶识即第八无没识，犹有随眠烦恼与无明合，别而分之，是菩萨识。大论云：在菩萨心，名为般若。即其义也。阿陀那识是第七分别识，诃恶生死，欣羡涅盘，别而分之，是二乘识。于佛即是方便智波浪，是凡夫第六识，无俟复言。

释通名云：识是觉了智慧异名。问：三识之名在本有位，又阿棃耶体是无明，阿陀那性是染惑，何得云识是智异名？答：大圣悉檀示诸众生显理名教，或存或废义有多途，如大经令依智不依识，及诸教中劝修观智断诸烦恼，此以废恶之名诠断烦恼而成理观也。若楞伽经杀无明父、害贪爱母，此以恶逆之名诠断烦恼而彰理观也。若无行经贪欲即是道，恚痴亦复然，如是三法中，具一切佛法，今家释云是大贪、大嗔、大痴三毒法门，即与三观无二无别，此以恶毒之名诠不断惑而明理观也。今以三识及下三道为金光明所喻法者，同无行经用于恶名诠不断惑而显妙理，良由圆教指恶当体即是法界，诸法趣恶十二因缘，非由造作即是佛性，故陀那惑性、赖耶无明相相圆融，与秘密藏无二为别，是故得云识是觉了智慧异名。然若不以不断烦恼即惑成智，消此文者圆意永沉。释别名中存三梵语，逐一释义即是翻名。言第九等者，出梁摄论，真谛所译，故辅行云：真谛云：阿陀那七识，此云执我识，此即惑性，体是缘因。阿赖耶八识，此名藏识，以能盛持智种不失，体是无没无明，无明之性，性是了因。庵摩罗九识，名清净识，即是正因。唐三藏不许此识云第九，乃是第八异名，故新译摄论不存第九，地论文中亦无第九，但以第八对于正因，第七对于了因，第六对于缘因。今真谛仍合六七为缘因，以第六中有事善恶亦是惑性，若分别者为易解故，以一念中所具之法教道权说，分对诸位且立远近，以第九识无染不动故当于佛。第八属菩萨者，以十地位六七二识已转成智，正以赖耶三分为境，虽是境界而即用此便为观智，如初心人亦用现前第六王数而为境观，故引大论在菩萨心名般若也。第七名阿陀那者，据真谛译，若新经论皆云第七名为末那，今依古译。言诃恶生死等者，以二乘人人执既忘见思所熏，第六事识转成无漏，既尘沙未破，正住第七法执之中，不了生死法空故有诃恶，不了涅盘法空故有欣羡。此识若于果佛位中，却复用之而为权智，以二乘法接引小根，着弊垢衣执除粪器，故知诸识破后自在为机载用也。波浪等者，第六识也。楞严云：陀那微细识，习气成瀑流。而为波浪乃当凡夫心心数法也。此约四人各对一识，若就渐断分别四相麤必含细，凡夫具四、二乘具三，已破第六故；菩萨具二，六七已转故；佛唯有一，第八至果已转故也。然其第六是意家之识，乃阿陀那之枝末，若说第七自己収之，故今不论。上明三识分三位者乃属教道，若称实论，此三种识即是三德，何人不具？何物暂亏？若识若色唯是一识，若识若色唯是一色，岂可有无增减而说？且约有情一念心具一切染净，佛究竟具宁容独一？若不然者，岂为三字所譬之法？

△二、例余对喻。

当知三识一一皆常乐我净，与三德无二无别。既以三德譬金光明，还以金光明譬三识也。

例三德者。问：三德与三识无二无别者，三德修性有离有合，今明三识有离有合耶？答：有。又问：不二门云：顺修对性有离有合。三识之中，七、八二识迷九而起，是逆修义，岂得对性辨乎离合？答：离此逆修立顺修者，则有惑可破，有智能观，能所既存，此修名逆，何顺之有？若即七、八为顺修者，既无所破，亦无能观，惑智既忘，修性亦泯，而其三识一异同时，无逆顺中强名为顺，是故得云识是觉了智慧异名。今文三识明此顺修。此修对性辨离合者，九具八、七，名为性三；八具七、九，及七具八、九，名为修三。各三之义，是为离也。今合性三，但明第九；各合修三，但明七、八，是为合也。离合既尔，故与三德及诸三法无二无别，乃以三字喻今三识。

△十三道三：初、束。十二支为三道二：初、正束。

云何三道？过去无明、现在爱、取三支是烦恼道，过去行、现在有二支是业道，现在识、名色、六入、触、受、未来生、老死七支是苦道。

此十二支，教门不定，有通三世，有通二世，有在一世，有唯一念，时虽延促，皆论十二。今就三世，束为三道，教门多故，其相显故。

△二、释名。

道名能通，此三更互相通，从烦恼通业，从业通苦，从苦复通烦恼，故名三道。

上束十二是释三名，今明道义是释通名。通名道者，谓业、惑、苦互相通故，故今世世相续无穷。然今文意，即以事通彰理不壅。

△二、约圆释即事而理。

苦道者，谓识、名色、六入、触、受。大经云：无明与爱，是二中间，名为佛性。中间即是苦道。名为佛性者，名生死身为法身，如指氷为水尔。烦恼道者，谓无明、爱、取。名此为般若者，如指薪为火尔。业道者，谓行、有。乃至五无间皆解脱相者，如指缚为脱尔。

经指痴爱中间五果为佛性者，盖于报法易显正因故。以此五果虽有触受，未生爱取，就此色心显正因体，易成妙观。如摩诃止观初观阴境，其意亦然。凡明观法，初多就易，易处观成，无难不晓。大师得意，故例惑业皆是佛性，即是缘了二因性也。举三喻者，世间物象比于妙理，皆是分譬，须将法定，方显偏圆。如如来藏经九喻，止观喻别，余文喻圆。今氷水等亦兼圆别。何者？若谓结佛界水为九界氷，融九界氷归佛界水，此犹属别。若知十界互具如水，情执十界局限如氷，融情执氷成互具水，斯为圆理。薪火缚脱，其例可知。故十二缘轮回之法，谓实则三障[砣-匕+隹]尔，情虗则三德圆融，于十二缘不损毫微，全为妙境，即惑业苦一一通彻法界边底，是名三道。欲显此三圆融义故，名从胜立。故云法身、般若、解脱，但转其名，不改法体，其实秪是当体通彻耳。

△三、约体达例德对喻。

当知三道体之即真，常乐我净，与三德无二无别。既以金光明譬三德，还以金光明譬三道也。

问：前明三识，第九一性，对八、七二修以明离合，故类三德。今明三道，三俱逆修，如何说于修二性一？此义不成，则与诸三有二有别，岂是三字所譬之法？答：即事而理，事理无差。且如事中，惑起于业，业感于苦，苦还起惑，此三修恶，乃名性三。亦即因法，转名三识、三佛性、三般若、三菩提、三大乘；亦即果法，转名三身、三涅盘；亦即果用，转名三宝；亦即秘藏，转名三德。故知节节但转其名，不改其法。故不二门云：性指三障，是故具三；修从性成，成三法尔。其义既尔，安云三道不具离合？以金光明譬于三道，其意略尔。

△二、示融通三：初、劝解法圆融。

若见此十法门若同若异，亦是一法门作一切法门相，若同若异相相明了，即百法、千法、万法、恒沙尘数亦如是。

上极三德，下至三道，不增不减，无二无别，即异而同也。迷解智行，因果自他，至同归处，名义不滥，即同而异也。终日同，终日异，用十同异以为初门。从门入者，则于一切同异无碍。如风行空，能于一法解一切法若同若异，能于百法解一切法千法万法河沙尘数，各解一切若同若异，故云亦如是。

△二、引诸经圆证。

华严云：一法门，无量法门而为眷属。首楞严和香丸，大品裹珠，法华一地所生，涅盘大海水浴，皆是其义。

一法门者，趣举一法摄无量法，故云眷属。彼彼摄法亦复如是。此经云：于一切法含受一切法。以此例之，一切诸法皆譬众香之丸、随色之珠，地具四㣲、海容诸水，若同若异合法可知。

△三、设问答显益。

问：若一法即是诸法者，唯说一法，何用余法耶？答：佛为悦一切人，宜一切人，对一切人，悟一切人。若徧说之，多有利益。一说尚令生种种解，徧读诸异论，即知智者意。故种种说，令得一切解，麤言及耎语，皆归第一义，皆是示人无违诤法，即此义也。

问意者，如前三德尊重名三宝，不生不灭名三涅盘，乃至通达名三道。此于一法显一切法已自具足，何用更说三宝等九法及一切法皆各能摄一切法耶？答意者，其实一法已具一切，无所减少，但为人根宿熏差别，致令宜乐断证，托缘不同。有闻三德摄一切法得四益者，乃至有闻三道摄一切法得四益者，故须徧说，能益多机。一说下，明于徧说，令彼一人生一切解圆顿根性。闻说一法，尚解一切，若闻诸法，妙解愈明，能知佛意。佛是一切智人，故云智者。麤言软语者，大经云：诸佛常软语，为众故说麤，麤言及软语，皆归第一义。然则麤软之言该乎一切。今就十法论者，三道至麤，中八相望，三德至软，既约圆说，一一互融，法法高广，故令闻者入第一义及无违诤也。

金光明经玄义拾遗记会本卷上之中

金光明经玄义拾遗记会本卷上之下

△三、简十法十：初、简三德三：初、标。

三料简者，初料简三德。

△二、正料简二：初、斥偏三：初、三藏。

若指太子相好体为法身，法身在前；树王下时，明无漏慧三十四心为般若，般若在中；八十灭度烧身不受后身为解脱，解脱在后。异而且纵，法身时无般若，般若时无解脱，解脱时无般若法身，此即三法各异，斯乃阿含三藏数家所用。此之三意，悉不得称常乐我净也。

太子五阴，久修五分，虽未无漏，得名法身。在二德前，树下真明，方有般若。三十四心者，十六心破见，十八心断爱。若顿证罗汉及辟支佛，此之二人，皆一时得三十四心。罗汉但断正使，支佛分侵习气。若树王下，用三十四，顿断正习，一时俱尽，是故此心独在菩萨。解脱在后，其相可见。此之三法，以漏无漏，存亡不同，故异而且纵。此教经部，名为阿含。释论明文，以摩诃衍对三藏，为小娑沙翻数。此论广说四阶成佛，阿含唯经，婆沙唯论。三藏之名，具经律论。此三所说，但有三义，全无德义。何者？终归灰断，故无常德；非大涅盘，故无乐德；无八自在，故无我德；不断五染，故无净德。

△二通教

若指空境为法身，是本有；照真之慧为般若，般若是今有；子果两缚尽为解脱，解脱是当有。异而且纵，斯乃三乘通教中所说，前代探明大乘人所用，亦不得称常乐我净。

通诠体观，法本不生，非证后空，此为法身，是故本有。境虽本有，须依此境体破见思。正习尽处，正是般若，故属现有；果缚尽时，方是解脱，故属当有。此之三法，空境无知，般若有照，如幻色心，尽方名脱，故云异。而且纵前代成论师见干慧等十地中二乘证果，谓是少教所明人法俱空，乃取此义释所弘之论，意谓小教探明大乘。故妙玄云：旧云成论探明大乘，又云成论师秪见共般若意，不见不共意，即此义也。故知彼师不知藏实是三藏空门，与门衍永异。又不知衍门真谛含于但中及不但中，今就彼不知及钝菩萨，故无四德。

△三别教。

若如真谛师明法身具四德，般若、解脱各二，此乃横而且异，乃别教一途所明，而真谛师偏用。当知法身可称为德，般若、解脱无德可称，不会无量甚深之高广，亦不得称为经王。

前破真谛乖圆别者，盖违本经别分四德对于三身，故云乖别。若以彼说四教收之，既谈四德非前藏通，德既不融非后圆教，虽收属别然非别教通方之说，故云一途。问：真谛立云般若解脱各具二德，今何斥云无德可称？答：若就别论二各具一亦可名德，今以圆斥随有所阙德义不成。何者？若般若照境故常、破暗故净，若无乐我乃是有苦之常净、不自在之常净，岂成德耶？若解脱无暗故乐、广远故我，而无常净斯乃无常之乐我、垢染之乐我，岂成德耶？既德有增减则法不高广，焉称经王无量甚深耶？

△二、显圆。

今所明三德如上说，一一皆具常乐我净，论广则无量，论高则甚深。

具如前说。

△三、劝生圆解。

若诸学人闻诸经之王，四佛所护，不解此意，如牛羊心眼，不足论道也。

四德残缺，非经之王。纵横可思，非佛所护。有念心眼，皆是牛羊。无缘知见，方可论道。

△二简三宝。

料简三宝者，若指树王得道为佛宝，转生灭四谛法轮为法宝，度陈如等五人先得智眼明觉者为僧宝，由是三宝故到于今。即有相从三宝者，此乃阿含中所明阶梯三宝，亦是数论宗用也。若指树王得道为佛宝，所说无生四谛为法宝，二乘菩萨修真无漏断结成圣理和为僧宝者，此亦三乘通教中所说，探明大乘人所用，此两种三宝并无常乐我净。若指华王世界坐莲华台成道为佛宝，所说恒沙佛法无量四谛为法宝，四十一贤圣为僧宝，此则异前，虽非阶梯未是同体，亦非金光明所譬三宝也。

相从者，从佛说法，从法有僧，从是三宝于今不绝，皆由归佛禀法成僧，故曰相从。复名阶梯者，盖喻等级，非相乱也。此明别体四果之僧定不成佛，其犹下级不成上级。又树王下，迷真轻者，见如幻佛说无生法，三乘因地皆能断结，有异三藏。菩萨因中全不断惑，众即空故，名理和僧。虽异三藏，而其三乘共证之理既是偏空，亦无四德。若华王世界成卢舍那，虽通圆别，今就钝根迷中重者，不知即性作修成解，是故佛宝从报彰名，法宝但名无量四谛，既非无作，故从多数受？河沙名。禀法之僧虽纯菩萨，且非发心便成正觉，故四十一位分于贤圣。此之三宝，佛是僧果，僧是佛因，法是因果，所修所证，实僧成佛，佛现权僧，永异阶梯，高下不改。然从别相，未是同体。言同体者，三宝一体，此体觉了名佛，此体不觉名法，此体和合名僧。迷悟因果，其体不分，一人一念无不具足，故华严？三归以体解大道为佛，深入经藏为法，统理大众为僧。三虽在果，而是一体。三宝若此，方与三德无二无别，是金光明所譬三宝也。

△三、简三涅盘。

料简三涅盘者，若饥得食、病得差、狱得出、猕猴得酒、旃遮婆罗门饱食指腹，皆是世人畅情为涅盘尔。若计非想定无想天为涅盘者，此是邪见妄谓涅盘尔。若多贪欲人得不净观为涅盘者，此乃四善根方便行人涅盘也。若三界烦恼尽证有余涅盘，焚身灰智入无余涅盘，菩萨未得此涅盘，此即阿含中折法二乘之涅盘。若三乘人同尽子果两缚，即是通教中共涅盘。若指中道如理为性净涅盘，中道智为圆净涅盘，同缘出世薪尽火灭为方便净涅盘，三种各别互不相关，是为别教涅盘。若言但有性净方便净两涅盘，不明缘因涅盘各别不融者，还是别教，非今经所譬涅盘也。

般涅盘那翻为安乐？故凡圣大小皆有涅盘。若世人适意亦是涅盘，若外道不知非想非非想定十种细想及无想天第六心心数法暂尔不行，故皆计为永寂涅盘。若染欲心伏名方便涅盘，若二乘菩萨论得未得是三藏涅盘，若三乘同尽子果两缚是通教但空共小涅盘，简不但空不共二乘，今就共论故无四德。若中道理智及同缘示灭三种涅盘，此有得意及不得意。其得意者，一必收二、三皆圆具，即成圆教大般涅盘，是今所喻。今就失意互不相关者，故属别耳。若言等者，即地论师也。但以实相名为性净，修因所成为方便净，不明缘因薪尽火灭随机涅盘。既但二种摄义不周，即非三德圆融涅盘，故非今经所喻之法。

△四、简三身二：初、简偏二：初、明藏通。但二无三二：初、三藏。

料简三身者，若取树王下佛为真身，神通变化猨猴鹿马为应身。不明三身者，此小乘析法意尔。

树王下。佛为真身者，非即事而真，是证真之身，故名真身。神变为应，亦非无谋，全是作意。三藏之中，唯明此二，无法、报、应三身之说。证真现变，皆从析法观智所成。

△二、通教二：初、正明，但二。

若取即事而真为真身，化用为应身，不明三身者，此体法中意尔。

此教虽云即事而真，但即偏空，非佛性真，真无实体，非任运应。此教及藏，但诠二谛，未明三谛，是故论身唯二无三。

△二、征释真身。

问：若尔，树王下丈六既非佛复非鹿马，为是何身？答：一往应同人像，此属应身。又一解，例如大乘心中智合中理为法身，今亦如是，体是人像即是真空，此属真身。

欲示即真，先询色相。若尔者，领前也。事即真空，方是佛体，是则丈六非是真佛。又作人形，复非鹿马，究论丈六为是何身？答中二意：初意是应，次意是真。初云应同人像者，以此丈六非爱业感，自己办地，誓扶余习，润神通生，与物结缘，净佛国土，羣机既熟，出现王宫，故知丈六是神通身，应同人像。然未尽理，故云一往。故又一下，正示真身，克分大小，理在空中。今以即空为真身者，犹属于小，故例大乘，秪以中智所合之理便为法身，岂离色心别论中道？今但空真，亦即人像，全体是空，色心不生，色心不灭，为真身也。依身起变，名为应身，是故此教唯有二身。

△二、明别教虽三且异。

若依真谛师云：法身真实，二身不真实。此则三身体相各异，乃是别教中一途，非今所用。

若其互融，那分虗实？验其所立，体相各别，三身不圆，故今不用。

△二、显圆三：初、明三身皆实三：初、正明体实。

若言三身皆真实，至理是法身，契理之智是报身，起用是应身。应身是实佛所化，皆实不虗。

理体既实，理智岂虗？实理实智，冥故起用，用岂不实？三既相即，二乃非虗。

△二、引经类显。

大经云：不净观亦实亦虗，非实不净。作不净想是为虗，能破贪心是为实。应身例尔，非本体故为虗，能利益故为实。

净妙欲境作死坏观，虽是假想能治贪心，虗有实益例乎应身，非生现生故非本体，益物不虗故名为实。

△三、取意结成。

今取实边，不取虗边，故言三身皆实，是今所用。

△二、明四句俱融

若复圆论三身，皆实皆虗，皆亦实亦虗，皆非实非虗，当约三身并作四句，如别记(云云)。

圆说三身，举一即三，各有四句。何者？若别分之，报身真证故实，应身假说故虗，法身平等遮照皆双。双照故亦实亦虗，双遮故非实非虗。三身互具，四句皆融，当细拣之。

△三、明增减自在二：初、约义立身二：初、问。

问：三字譬三身，亦得譬一身、二身、四身、无身不？

问意者，以金光明譬三身者，所譬之身可增减不？

△二、答二：初、明义立无咎。

答：佛赴缘以三字名经，义家作三身解释，若得意者作四三二一，无义亦复何咎？

就题三喻，故立三身以为所喻。对喻虽尔，若其得意多少不拘，或增至四身，或减至一二，若荡名数亦可说无。

△二、明经意本通。

下经中悉有其文。若作四身者，新本云：释迦牟尼能种种示现，此则开出应化，是为四身。若作三身者，即有三身，分别品专论其义。若作二身者，佛真法身犹若虗空，应物现形如水中月。若作一身者，新本云：一切诸佛以真法为身。若作无身，如来行处净若虗空，而复游入善寂大城，虗空中则无一二之数。此是无身之文。

若增若减，悉在经文。释迦牟尼，是第三身。种种示现，义当第四。开应出化，是四身义。文中出字，合在应下。佛真等文，义虽具三，今就现文，得名二身。诸佛虽有二、三、四身，以一真法，收无不尽，故唯一身。善寂大城，寂亦空也。既无诸数，即无身义也。

△二、以身用譬二：初、问。

问：若尔，云何以金光明譬四身、二身、一身、无身耶？

问意者，譬有三字可显三身，约何道理令譬增减对多少身？

△二答

答：若以义名譬，盈缩由义尔。若譬四身者，取光明之上有煜爚之𦦨，文云金光晃曜，此是譬四身之文。若譬三身，如即所用。若譬二身，金是正体，光明只是功能，以此为譬。若譬一身，但举于金以为正譬，光明既是枝末，非正所论。若譬无身者，至宝以无贪为金，杨震四知亦以无贪为金。今以世之至宝譬出世之至理，弥会文义也。

答意者，譬虽三字义有盈缩，若四身之譬文义宛然。若为二者，乃合光明而为一用，对于金体以为二譬，显于二身。若为一者，取正舍旁从本除末，唯以一金对于一身。无身譬者，以无贪为金，此金无质为世至宝，可譬无身数量都忘，是出世间第一义宝。杨震等者，东观汉记：杨震为东莱守，道经昌邑，昌邑令王密是震所举秀才，夜怀金上震曰：无人知。震曰：天知、地知、我知、子知，已有四知，何谓无人？遂不受。此盖贵乎不贪，即以不贪为金也。故知世金有名无实。

△五简三大乘。

料简三大乘者，若约因缘六度大乘者，此还是三人名别义同也。若约三人同用无生断烦恼，三人同乘一乘，此则通教中乘也。若理随得三乘体相别异不同者，此则别教中乘也。三种并为得乘方便所摄也。正法华中明象乘足三为四，羊鹿牛乘为得乘所摄，象乘即是理乘，如今之所明三乘也。华严中明四乘，三乘亦为得乘所摄，佛乘正是今之三乘义也。

因缘六度者，三藏教中自立大乘十二因缘，是支佛乘对声闻为大，六度菩萨对二乘为大。此是三人各有所乘，即羊、鹿、牛虽立大名，用别于小，而其同趣偏真之果，是故名别，其义同也。通教菩萨与二乘人同无生观，同断同证，永殊三藏，三因大异，故云三乘同乘一乘。此一既共二乘所证，验非中道也。别教诠中独为菩萨说理随得，而理乘但是所契之境，随乘但是能契之智，得乘但是自他之行，三乘隔异，互不相融，非圆乘义。三种者，即藏、通、别所说乘相，都是圆教得乘之中得机之义，故云得乘方便所摄也。若正法华说羊、鹿、牛三车之外更有象车，即妙法华中三车之外大白牛车也。牛名同故，一乘难显，致使他宗于菩萨乘不分权实。今据正经，象名不滥，乃彰圆教是一佛乘。若羊、鹿、牛秪是得乘得机所摄，彼之象乘是今所譬。圆教三乘但云理乘者，欲显随得皆即理故。圆教智行是性本具，修而无修，是故文中就理立称。华严四乘者，彼部虽无小机禀教，何妨说于三乘麤浅，显圆佛乘？

△六、简三菩提。

料简三菩提者，如请观音云：修三种清净三菩提心。此即缘三乘人心而修心也，乃是方便菩提所摄。若缘真如实理发菩提心者，或缘如来智慧说法发菩提心者，或缘如来神通变化发菩提心者，亦非今所用。文殊问般若云：无发是发菩提心。又若一发一切发，是发菩提心。又若非一非一切，而一而一切，是发菩提心。如此菩提心，即一而三，并今所用。于一而论三，于三而论一尔(云云)。

请观音等者，三菩提翻为正道，彼经论益通于三乘，是故发心有其三种，即声闻、缘觉、菩萨也。三皆破惑故名清净，皆离邪倒故名正道。既共二乘非圆实智，故是方便菩提所摄。若缘真如、佛智、神通，发心为非。依文殊问经发心为是者，乃辨三心隔别圆融为是非也。何者？若缘真如理则发真性菩提心，若缘佛智则发实智菩提心，若缘神通则发方便菩提心。三既不融，是故为今化他方便菩提所摄，义不高广非今所譬。若无发是发，即理之智是圆实智。一发一切发，不思议假是圆方便。非一非一切，而一而一切，即边之中是圆真性。即一论三、即三论一，此与三德无二无别，是今所譬。须知文殊问经三种圆发，非离真如、佛智、神通，但非三处各发一心。若于一处圆发三心，故名为是。如摩诃止观发大心中云：诸经明种种发菩提心列于十种，谓推理发菩提心、覩佛相发心、覩神通、闻说法、游土视众、见修行、见法灭、见起过、见受苦。于此十缘发菩提心，而于十处皆生四解，以圆对三而分是非，以此例彼岂不然耶？是知缘于三处各发不融，正属别教故为所简。三一互具发者属圆，故为今用。

△七、简三般若。

料简三般若者，问：般若至忘至寂，云何分别诸法耶？答：一切智观慧眼见，见法皆非法；道种智观法眼见，见非法皆是法；一切种智观佛眼见，见法非法非非法，双照法非法。若三智三眼一时圆观一切法寂灭相，种种行类相貌皆知，五眼具足成菩提。汝所问者，乃是眇眼所见、偏观所观，与则是曲见，夺则堕尼犍也。

初为世人不知般若是毕竟空，三智具足，谓是忘寂不照诸法，故顺世情以断灭问。设生后答，俾乎学者识般若体是三智眼。然此眼智有次、不次，故先列次，显后不次。其次第者，即是前空、次假、后中，各一眼一智。智则观于三境分明，眼则见于三谛审实，分明故审实，审实故分明。因修止观，果发眼智，次第三种，一一皆然。二眼二智偏空偏假，中眼中智双遮空假、双照空假。若三止三观一心圆修者，必三智三眼一心圆证。观一切法一相寂灭，相中智也；行类相貌皆知，二智也。三智既圆，五眼斯具，以法眼摄肉、天二眼，是故五眼与三智齐。般若若此能知能见诸法边底，那云忘寂不别诸法？若于忘寂不生邪慢，则与汝是声闻曲见。若以此心坏于因果生邪慢者，则须夺之，是尼犍子断灭之见。尼犍，此翻离系，盖此外道专守空见，或裸形自饿，谓离系缚也。

△八、简三佛性。

料简三佛性者，真谛师云：正性在道前，了性在道中，缘性在道后。此一往别说，推理不然。华严云：一中具无量。大品云：一心具万行。净名云：举足下足，具于佛法矣。法华云：一切智愿，犹在不失。涅盘云：金刚宝藏，具足无缺。但有浅深明昧之殊尔。

先斥三性各在一位，体不通融，非圆三性。次引诸经，明三性圆具。华严既云一具无量，岂缘了正有所亏耶？大品一心万行，乃至涅盘宝藏无缺，皆是三性圆足之文。理性名字，观行相似，分真究竟，位位皆即三佛性也。浅深明昧，宛然一一即三无缺。

△九简三识。

料简三识，若分别说者，则属三人。此乃别教意，非今所用。若依摄论，如土染金之文，即是圆意。土即阿陀那，染即阿黎耶，金即庵摩罗，此即圆说也。问：如经云：依智不依识。既云三识，此那可依？答：经言不依识者，是生死识。今则不尔。今言依识者，是智之异名，名清净识。又道前通名识，道后转依即是智慧(未详)。

若分三识，陀那属声闻，棃耶属菩萨，庵摩属佛，此乃教道分张次第断相。若庵摩是本性，无明迷故生业转现名阿棃耶，复执见分起我见我爱我慢我痴名阿陀那，此乃三识次第起相，皆是教道非今所譬。若欲圆论须依摄论，金土及染三不相离，则于声闻菩萨及佛三人心中皆具三识。大师犹恐寻此喻者作真妄二法相合而解，谓除土存金至佛唯有庵摩罗识，故据大经依智不依识而为问端。为欲答出三识乃是三智异名，则土喻陀那是方便般若，染喻梨耶是观照般若，金喻庵摩是实相般若，至佛究竟三种净识岂但一耶？然若不知性具染恶，安令七八土之与染至果不灭？又道前等者，地前名道前，皆依烦恼及以生死，故八心王通名为识。佛果为道后，转依四智菩提种子，是故八识转名四智，转第八识为大圆镜智，转第七识为平等性智，转第六识为妙观察智，转前五识为成所作智，故云转依即是智慧。注未详者，潜斥之意耳。以彼所明道后转依熏成种子转成智慧，不言八识性是妙智，斯是唯识一途教道，非今所譬。然是菩萨所造之论，不欲显言，故但注未详。如诸文中破古多云此语难解，故知未详不异难解。

△十简三道。

料简三道者，问：界内可有十二轮转，三道迷惑，界外复云何？答：宝性论云：生界外有四种障，谓缘、相、生、坏。缘即无明为行作缘，即烦恼道也；相即结业，即业道也；生即名色等，是苦之初；坏即老死，是苦之终，即苦道也。有此四障，障于四德：缘障净，相障我，生障乐，坏障常。四障破，四德显也。

前解释中虽云三道与三德等无二无别，而未分别界内外相；虽于界内十二因缘明不思议，未明界外三障即理。示障既浅，深理难彰，今的辨之，令皆究竟。故设问曰：界外云何？答中引宝性论：界外四障对十二缘，体状宛尔。此之三道不就隔生，唯论当念。故起信论明：不觉即心动，说名为业，动则有苦，果不离因。不觉即烦恼，动即是业，此动即苦，是故结云果不离因。斯是变易生死之相，界外三乘同有此障。今明即障全体是德，三障乃是三德异名，即金光明所喻法也。

△四、附文释二：初、标。

第四、依经文立名者。

△二、释三：初、对前显胜二：初、总对上义辨。

上来举譬，多是义推，依文立名，显然可解。

前作譬释，盖为古师不知三字从法得名，谓是譬喻及其解释，何曾洞晓所譬法门真谛最优，尚乖圆别，因果不通，不称法性，况诸师耶？大师见昔譬法不周，是故同他用譬拟法，略譬十种三法，广譬一切法门，横竪该收，无法不备，显于法性无量甚深。若作譬释，合当如是。然而大师深知三字是法非譬，从兹自立附文、当体二种解释。其中附文含于二义：一、直名理，二、从事用。若当体释，唯从理立。今欲依文先贬譬释，多是义推，不及依文显然可解。

△二、别约四事辨。

何者义推疎远？依文亲近，以己情推度是故言疎，彼义例此是故言远，用佛口说是故言亲，即此经文是故言近，岂可弃亲近而从疎远耶？

初之二句总举四事。以己情下释出四事。初三两句约情智明亲疎。住前观智皆名为情，况人师推度是故言疎。初住已上证理名智，况今极果三业随智，故云用佛口说是故言亲。二四两句约彼此释远近。以彼凡世金光明义，例此出世三种法门，是故言远。即此经文圣言诠召理性事用，不假他求是故言近。岂可下结责四事。

△二、正明附文二：初、委明所附文相二：初、通论诸品名事。

始从序品，终乎赞佛。品品之中，若不说金光明名，即说金光明事。或一品说名不说事，或一品说事不说名，或一品名事兼明，或一品名事独说，或一品重说名重说事。故知品品不空，篇篇悉有。为此义故，依文立名也。

名是理名，事是事用。诸品之中，或单或复，名事分明，故非仿髴一文而已。

△二、的示一部文相三：初、正示诸文。

序品云：是金光明诸经之王，创首标名，弥为可用。次寿量品：四佛俱集王舍城，放大光明，照王舍城及此三千大千世界，发起其事。忏悔品：信相梦见金皷，其状姝大，其明溥照，过夜至旦，向佛说之。赞叹品：金龙尊王奉贡金皷，发大誓愿：愿我当来，夜则梦见，昼如实说。空品云：故此尊经略而说之，尊经即金光明也。四王品：六番问答，问问之中重说其名，答答之内重明其事。又以手擎香炉时，香烟变为香盖金光，不但徧此大千，亦徧十方佛土(云云)。大辩功德已下，标名举事，其例甚多。

别序文云：是时如来游于无量甚深法性诸佛行处，过诸菩萨所行清净，是金光明诸经之王。既在法性定中，而便唱言是金光明诸经之王，是之一字即指法之辞，不指法性，更指何物为金光明耶？故知三字直名深广法性，不从譬喻，此文最显，故云创首标名，弥为可用。寿量品放大光明，虽无金字，既是佛光，佛身金色，此金身光明全从法性金光明起，即事用也。忏悔品中梦见金鼓，其明普照，即光也。赞叹品王名金龙尊，奉贡金鼓赞佛，此等皆从金光明理起于种种金光明事用也。若空品中言尊经者，金以可尊可重为义，光明既是即体之用，岂不尊耶？此乃名于金光明理为尊经也。四王品内六番问答，重重名事，具载其文。又人王烧香供养经时，香盖金光徧照十方诸佛国土，文云皆是此经威神力故。

△二、明通三世

若信相所梦，是现在金光明之事。龙尊发愿，是过去金光明之事。香盖徧满，是未来金光明之事。

信相所梦，既是佛世，即现在龙尊，属过去可见。香盖徧满，是佛灭后，供养经时，属于未来。由金光明法性深广，故得事用三世徧通。

△三、结徧一经。

一部名事徧十八品。

△二、结示无量甚深二：初、正结示。

一处起烟，十方光盖，非但现在，亘通三世，若名若事，纵横高广，无量甚深，为若此也。

手擎香炉，一处起烟。十方佛刹，皆有云盖，悉放金光。又金龙往劫，发金光明愿。信相现在，感金光明相。人王未来，作金光明佛事。若名若事，亘三世为纵，徧十方为横。此等既是即理之事，故称法性金光明理，无量甚深也。

△二劝审思。

而不用。此标名义，推譬喻，无有一文无而彊用，有而不遵，明识者审之，无俟多云。

理名事用重重标示佛意，令人解金光明理事不二，如何讲者不附经文释其题目，顺情推喻弃亲逐疎，故劝识者审今依经立名之意也。

△三、例同诸经二：初、例指事立名。

又诸经例多，如稻秆、斧柯、象步、城经等说其事，指所说事，仍即为名。

稻秆事者，佛见枯株稻秆，即说十二因缘生灭，因名稻秆经。象步事者，即无所希望经，一名象步经。诸经所说，既即指其事以立经名，此经盛说金光明事，何不即以此事立名，却谓金是世宝，体有光明，堪喻三德，岂非彰灼违佛旨耶。

△二、例以经名事。

又如说稻秆事、斧柯事、象步事等，即名为稻秆、斧柯、象步经事也。

又如诸经说稻秆等，便即名为稻秆经事。此经盛说金色光明，何不名金光明经事耶？此乃以经名事，意令以事名经耳。现行印本象步经下等字悞，诸旧书本皆作事字，方是以经名事也。

△五、当体释二：初、标。

第五，当体得名者。

言当体者，当谓主当，体即法性，谓法性主体名金光明。此对譬喻，以彼显此，则三字名从他而立，非是法性自体之名。今据经文，见三字名直名法性，即前所引佛游法性，便即唱云：是金光明。经既不云如金光明，验非譬喻。大师深解经家之意，故立三字是当体名，又与经中诸文符契。问：今当体释亦是依经，全同附文，那分二释？答：前斥譬释但是义推，无有一文无而强用，有而不遵。今当体释若不依文，则成自斥，故知此释非不依经。得为两释者，盖有兼独。何者？以此部中重重举名，重重说事，既附文释题，须名事双附。事即事用，谓金色光明也；名即理名，直召法性也。如创首标名，验是召理，此乃前释双兼。名事虽复双兼，而其理名未曾显说，让今当体委陈其相，是故两释虽通依经，而当体释独在理名。

△二、释二：初、反常情立今正义二：初、叙古寄俗名真。

有师云：真谛无名，世谛有名，寄名名于无名，假俗而谈真尔。成论云：无名相中，假名相说。今反此义。

大师欲定经题三字是法性名，且为常情执于真谛本无名字，一切名言皆是世谛。圣人谈真，盖寄世名名真无名，故引成论证真无名。此义若成，则金光明名须从譬立，故今顺理反此常情。

△二、明今则真名俗二：初、对他略立。

俗本无名，随真立名。

他师本立真谛无名、俗谛有名，今特翻云俗本无名、随真立名，即是寄于真名名、俗无名也。问：今之破立，若真若俗、有名无名，为是何教二谛相耶？答：凡论二谛，须辨三番：一、随情二谛，二、随智二谛，三、随情智二谛。即情智相对，合明二谛。此之三番，有总有别。所言别者，则于教教各明三番：随情则凡位自论二谛，随智则圣位自论二谛，随情智则圣位二谛以随智故合为真谛，凡位二谛以随情故合为俗谛。此乃四教各论三番也。言总论者，以前三教及诸凡夫是可思议法，故总束为随情二谛；圆教始终是不思议法，故总束为随智二谛。随情二谛并名俗，随智二谛并名真，故名随情智二谛。今云真谛有名者，即是圆教始终二谛，以不思议故但名真谛。此之真谛具一切德，本有一切真实名义，故云真谛有名。言俗谛无名者，即前三教及诸凡夫所有二谛，以可思议故但名为俗。此俗虗假浅狭，故无真实名义，故云俗谛无名。今之所论，乃是圣人仰则圆教随智真名，俯立凡夫随情俗号。

△二、称理委示二：初、约义委示。

何者？如劫初廓然，万物无字，圣人仰则真法，俯立俗号。如理能通，依真以名道；如理尊贵，依真以名宝；如理能该罗，依真以名网；如理能起应，依真以名响。

若论大圣，则真名俗，有何时节？今举劫初，立名事显。成劫之始，尚似空劫，故云廓然。万物虽立，皆未有名。诸大圣人所证真法，具足一切究竟名义，乃应生其中，俯顺凡情，见于万物有浅近义，乃则真法深远名义，立于世谛浅近之名。如世道路，有少能通，乃则如理究竟之道，名于世间浅近之道。如世珍宝，凡情所贵，乃则如理究竟可贵之宝，名于凡情可重之宝。网之与响，皆悉如然。问：如灵鹫山，劫劫皆有，乃是圣人以昔名今。验知万物皆是以昔而名于今，今那忽云则真名俗？答：大圣常以五眼等照，四悉被机。若但缘过、现，不则真法，则圣唯有肉、天二眼，无余三眼。但用世界，无于三悉，其实不然。不以二相见诸佛土，鉴机即照理，照理即鉴机，何有一事不则真法而施为耶？故知不妨将昔名今，而若今若昔，所有名字，皆从真立，如此方名圣人立法。

△二、引教诚证五：初、引华严则真立俗。

华严中云：耕田转耒，衣裳作井，皆圣人所为。

圣见出世真如理中，本具耕田作井真实义故，乃教众生耕世间田，作世间井也。

△二、引大经真具名实。

大经云：世谛但有名无实义，第一义谛有名有实义。以此而推，真谛有名，更何所惑？

诸佛菩萨，虽则真法俯立俗号，但顺众生浅局之情，立名召物。能召之名，虽法真立，而其所召，无真实义。何者？如依真名道，其实不能徧通诸法，故云世谛有名无实。唯有如理，究竟不壅，通达一切，故云第一义谛有名有实。如依真名实，无可重义，且世七珍，但于秽俗心生爱重，若廉洁之士，视如粪土，况三乘人耶？唯有如理，诸佛尊重。如依真名网，岂有该罗万有之义？唯真如理，徧该生佛，罗罩十方。如依真名响，岂能一时徧应众缘？唯有如理，无思无作，十界机扣，一时普应。故云世谛有名无义，第一义谛有名有义也。

△三、引大论随理立名。

龙树四，依菩萨随义理为立名字，义即第一义，理即如理也。

若第一义理不具，名义如何随之？立乎名字，则真名俗，其意昭然。

△四、引净名事由理造。

净名云：从无住本立一切法。

所引经文，大意明于从理造事，而所造事有修性迷悟。故妙乐明法性无住本，立一切法具有四重，谓理则性德缘了，事则修德三因，迷则三道流转，悟则果中胜用。今明圣人仰则真法，俯立俗号，盖由证悟真如之理，理具诸法，不守一性，故则此理立世俗名。故不可以三道流转为所立法，正当第四果中胜用为所立法。

△五、举诚教劝物生信。

经论咸然，岂可不信？

△二、用今义立当体名。前破古立真谛无名，显于今立真有名义。广引经论，证真有名。此义既成，乃知经题金光明字从当体立，是法非喻，故约当体释三字题。文三：初、明经从当体立名。

今言法性之法，可尊可贵，名法性为金。此法性寂而常照，名为光。此法性大悲，能多利益，名为明。即是金光明之法门也。

题称金者，可重为义，彰于法性，妙绝难思，诸佛所师，最尊最重。光者，照了为义，彰于法性，当体觉照，徧一切处，无不明了。明者，应益为义，彰于法性，当体即是，无缘慈悲，随对即应，拔苦与乐。当知法性，金光明义，义方究竟。如来入定，游历法性，知此法性，究竟可重，究竟照了，究竟能益。即依三义，唱三字名，直以此名，名于法性，固非寄托，世金光明，以为喻也。既知三字，是法非譬，乃是一种，三法之名。法性当体，名金光明，法性当体，名法身般若解脱，乃至法性当体，名苦惑业。既十三法，皆常乐我净，此金光明，一一皆具，常乐我净。彼诸三法，不纵不横，此金光明，亦不纵不横，则与一切，微妙三法，无二无别。前顺诸师，用世金三义，譬于法性，十种三法，及一切法。今当体释，以金光明，直名法性，则前十种，及一切法，并为金光明三种法门之眷属也。

△二、明人从所证立称。

菩萨入此法门，从法为名，即是金光明菩萨。佛究竟此法门，即有金𦦨光明如来、金百光明照藏如来等。

经题三字，既是法性三种法门，故菩萨分证此三法门，从法立名。佛乃究竟此三法门，从法立名。以此验之，三字之名，弥彰当体。

△三二、问答料简人法二：初、核人二：初、以能仁立妨。

若尔，何故名释迦？

△二、约通别为酬二：初、明别称允同诸佛。

释迦，此有通、别名。从通即名金光明，允同诸佛；从别即受释迦之称尔。

释迦牟尼虽是别称，此别具通，岂释迦文不证三法？从通证故允同诸佛，从别因缘名为释迦。

△二、辨通名皆具三法三：初、引一文明同具金之三义。

故赞佛品云：如来之身，金色微妙，其明照耀，耀即是光。此是赞佛法体，非赞世金也。当佛法性为金，非借世金也。

无量菩萨唯赞释迦，而所赞德允同诸佛。即金色明耀是佛法体，具金光明三种妙德，则与诸佛无二无别，非借世金有光明用比类于佛。问：前云法性具于可、重、照、了、应、益三种义故，名金光明，故以此名还名法性。此中既云金色明耀乃是色法，岂是法性三种之义？前就义辨，此就色辨，云何同是三种法门？答：前之三义皆绝思议，名第一义。今文赞色，不纵不横，名微妙色。此色此义相去几何？真善名色，与第一义空辞异体同。楞严经云：性火真空，性空真火。起信论云：智性即色性，色性即智性。又复应知今赞色身，金色明耀是解脱德，解脱必具法身般若。须了二德不离色身，即色非色，非色非非色。金色微妙即非色非非色，名中道色法身也。耀是非色般若也，明是应色解脱也。不得此意，宁于色身赞三法体允同诸佛耶？

△二、引二文明同证性之三法。

三身品云：与诸佛同体，与诸佛同意，与诸佛同事。同体者，是同法性金也；同意者，同法性光也；同事者，同法性明也。故华严云：一切诸如来，同共一法身，一身一智慧，力无畏亦然。一身即是同金，智慧即是同光，力无畏即是同明，于一法体三义具足，非假世金寄况佛法。

释迦牟尼允同诸佛，则一切三法无不同等。且举当经及华严经二处三法，示其同相。此二三若同，则一切不异体，即法身同也。意既是智，智能合体，即应身同也。事谓事用，即化身同也。共一法身，复言一身者，牒上法身与智俱一也。十力、四无所畏及六通、三达一切法门，体通三德。若从所证，即法身德；若从能证，即般若德；若用化物，即解脱德。今文既以一身一智示于二德，故力、无畏的在化用，须属解脱。此二三法对金光明者，乍似以法而对于喻，其实不然。以前引教，定此三字是法非譬，故今以其三身三德类金光明三种法门，彰于诸佛皆同证得。恐谓是譬，故文结示，非假世金寄况佛法。

△三、引文定此经题非从譬立。

故树神云：无量大悲宣说如是妙宝经典，当体并是妙宝。此宝具足光明，非借世金以譬法也。

言妙宝者，名金为宝，皆以可重为义，并是当体得名。此法性宝具足光明，即是照了应益之义，非借世宝为譬喻也。

金光明经玄义拾遗记会本卷上之下

音释

玄义

舶(音拨，舶大船也。)

组(音祖组，其小者可以为冠。)

掘(音厥。易曰：掘地为臼。)

裹(音果，苞也。)

探(音贪，探取也。)

析(音昔，析分也。)

猨(音员，猨似猴而大，能啸也。)

煜，𤍼(煜，音浴。煜，光盛貌。爚，烁药二音。爚，光明皃。)

犍(音坚，犍兽，似豹，人首，一目。)

创(音始，剏也。)

秆(音敢，秆槀也。)

耒(音累，耒田噐也。)

遗记

复(音复。复，重衣也。)

犊(音独，犊牛柔谨也。)

涸(乎各切，水竭也。)

揆(音桂，揆度也)

舛(音喘，舛相皆也。)

纬(音卫，纬织丝也。)

谶(音衬，谶预也。)

桴(与枹同，音浮，鼓槌也。)

鬣(音列，鬣长须也。)

织(音兼，织不箧也。)

羡(音线，羡贪慕也。)

[砣-匕+隹](音壳，确坚固也。)

询(音巡，咨也。)

仿髴(一作彷佛不明也。)

罩(音罩，取鱼棹具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