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觉钞辨疑误卷之下

第七卷　九处

释中实，引藏和尚心经疏，作所诠义释心字，意取万法体为心。又作能诠义释心意，是六佰卷之中等。评曰：对校心经疏，于所诠义中，唯有约唯释心字，又无能诠释心字。此是后人不寀心经疏文，妄意加此，实非圭山本解。故大疏云：中实名心(如胜〔缦〕等)，或名一心(如华严、起信等)。大抄但云：中实者，是最中之义，是坚实义，其犹树心中实之义。注云：如胜缦等者，文云：自性清净心，不染而染等。初不引心经疏为据，以解中实故，殊非疏主之文耶？据大抄云：然此经但云从觉生，不释生起行相。不释生起行相，却是文殊章等。验之今抄，但云不释生起行相处，大脱一句，语势巉施也。

疏中喻真心者，抄：觉心即巾，无明、业识即幻师、术法等。前所云：一、真性(即巾)，二、心识(即幻师、术法)。抄云：法性如巾，真心如师，分别识如术法等。评曰：前师喻真心，今以巾喻真心。前即分师与术法义别，此则合喻无明、业识。据清凉，但亦合喻能起因缘，谓前惑等。不知此文前后何故自语不同耶？

注复礼之偈云据问法相宗，又云正迷法相宗等，而法集别行释此偈，正问法性宗，却拣非问法相宗，当以法集为正。此中二处注语，或刊板删为妙。

钞：注云：所以知者，次云于心佛亦尔(云云)。评曰：合云前云如心佛亦尔等，以觉林十偈，若人欲了知偈第十，其如心佛亦尔偈偈第七故也。又麤书偈即唐经，注指偈即晋经也。

钞：中下之流，纵不契合，亦茫然不知始终，惶悚失其所守(并注云云)。评曰：经正云：于是大众非无学者，闻佛此言，茫然不知是义始终，一时惶悚，失其所守。如来知其魂虑变慴，生心怜愍，安慰阿难，乃至无法王是真实语，如汝所说不狂等。既云茫然是义始终，佛知其魂虑变慴，是诸有学不知是义，故惊慴也。今注云：是见非见俱非之义等，何得其魂变？然今引此文者，意者引证，纵不契证，亦知其义。然考楞严文，意在相反，知者详之。

疏释普令开、悟，引同法华开、示、悟、入，云：以开、示约能化，悟、入约所化。准大疏，不配能、所化，但云：以开摄示，以悟摄入，谓大开之与曲示，始悟之与终入。大钞释云：谓大开、示，正释文，即嘉祥疏也。彼先配开、示约能化，悟、入约所化。不取者，以此经云普令开、悟，法华云欲佛知见即开等，皆通所化也。不必定配唯示字，则唯似能化。评曰：既今经云普令开、悟，唯约所化，尤当以大疏为正。

钞：二、障体义下，八识章中当释。评曰：然八识章即大钞八识十五门分别中。此中尚无释处，况今略钞耶？此合云弥勒章中释。

第八卷　二十处

钞：今现见虗空遍一切处，如生灭变异。评曰：大钞云无生灭变异，此中悞也。

科三重法界中二：牒经释中三：初、略示观门；二、对释经义；三、正释。评曰：此前二科在真空绝相观下分之，所以后二观皆以略示观门配释经义，定知科家悞也。应合于牒经释中分三观。于初观下分二：初、略示观门；二、释经义。于中复分二：初、会义；二、释文。于释文中分二：初、色相空净；二、空色同如，方允当也。

钞：注问：前说此识有三位，何故于三能变中举异熟，于此中反举藏之名也？故云：评曰：据大钞无此注语，故引正于摄持因果自相故也。今略钞既加此说问意，更引次论，显执藏之过。迷时释相，独受此名，虽加此注，而失记引论。今为足知，应加麤书，云：此释自相分位虽多，藏识过重，是故偏说。

钞：准前棱伽、起信等意(云云)。评曰：合云准后棱伽等，以大疏钞即在前释见尘时，一并引释，故大钞云准前。今略疏分在释眼识毕，故牒钞方称释此文，故小钞合修改也。

钞：乃至名青等。评曰：准大钞云：乃至名青等识。故此脱藏字耶？

钞：又以依心、意、意识转故等下，注云：相是六尘。评曰：此五字应注在次非末那之行相下。此注中止可注云：如上所引五意，思之。

钞：引楞伽分别事识下，注中云：故前云合转相为见尘。评曰：不应云前云，以大疏钞则在前，此钞前未有此文。然合转相为见尘。

钞：今此经、论等本不是欲解释，谓但欲显观行成时，觉既圆明，心即清净等。评曰：若大钞作此标，此经、论等即约楞伽、起信。此经叙意通标经、论等，而唯释以此经意，止合标云今此经本不是等。思之。故大通释云：论中欲叙染法生起，纶次经中(云云，如此抄)。然论及楞伽约随流说，此经约反流说，其生起纶绪，则无差也。钞：二、无见有对色、五根、四尘。注云：声、香、味、触等。评曰：合云色、香、味、触，此是四微故。声非报分，又不恒有，故四微不用。此声字悞。

疏：唯意所取法尘，一境通一切。然大疏亦云：法者，一百数中唯除五尘(已自标列)，余皆是法也。评曰：据此二疏，正取法通一切义说。故大钞云：第六法尘，此是第六识所缘之境，故极宽通。通于色、心、内、外，三世、三量无非此境，故云皆是。百法论以余法各有名、位，故但举法数处所摄色。处界门中以十一处、十七思摄十八界，故唯八十二。今唯以六尘所摄，故但除五尘，余皆总取，即九十五也。若直就第六心境能缘、所缘而言之，即九十九法皆是意之所缘法也。(上是大抄)然观今略钞牒释，云唯意所取乃至法处所摄者(上牒疏，牒疏无此文)，而今钞释意以通义，非约尘、境之义，故不取也。故为取法处所摄之色，正如百法论中各有名、位，但取法处所摄色也。此释敌休，与大疏并今疏相反。今观略钞意为正，应有后改之疏。但前疏以流行，故疏以钞相违也。思之。

钞：十力章中云：若一一和会，繁碎难之，若要广解，即检大钞。评曰：大钞亦不和会，却指在补阙卷中。钞：分别名诸定中，有一心行等。评曰：大钞云：分别诸定中，此多一名字也。

钞：转治、不转治，大钞牒云：转治，如淫欲、中欲、慈心等。此脱二字也。

钞：散心中摄一心。若不尔者，名不转治。据大钞云：沉没心中欲摄一心。此云散乱心定，悞矣。何者？成转治故也。

钞：无畏中注云诸天外道有此疑者，评曰：大钞注云以不见故至诚言安立等，此为正也。今所注定非。何者？文云乃至不见是微畏相(此是一句)，是佛不见难家小因缘可畏，非谓对上是法不知乃至不见也。故当如大钞注为义耳。

钞：四、无碍知注中，此下不具引经文，但直释疏中取意用者，此后人妄加。此后三段引文，皆是经具。捡古本略，钞无此语。

钞：又一下，三、行相等(云云)。评曰：疏：既云又一、法智，二、比智，钞：释合云又一法下，三智约类以分法、义。经云：法无碍智以法智知差别不异(现见智也。观如，故云现见，谓观差别；闻如，故不异也)，义无碍智以比智知差别如实(比智也。比即类也。观前能观之智亦无实，故云类也。然所知境即二谛，能知法、比即无碍体，立名不同前后。已前后皆明所知，此明能知从体)。然今钞悞引行相释。疏：又以三世顺返释法知名，何失智至此也？钞：今且略举十相中五，注下云：一、二、三、六、七。评曰：以经有十相：一、自相，二、同，三、行，四、说，五、智，六、无我慢，七、诸乘，八、菩提地，九、佛地，十、住持地。(后九皆下相字。)今注合云一、二、五、六、七也。由钞引第三悞，故今亦悞也。总明次下一科，理合移在第三牒文别释后，为第四总明次：第一、列数，第二、出体，第三、别释，第四、名次。文理宛顺，又何却附在第七释正道中耶？思之。科三乘因法，分二：初、释助道，二、解余文。评曰：既释余文，如乃至下注云三身、四智、五眼等，岂非果法也？故不应科在因法中。应合于随文释下，分三：初、果法，二、别释余文。以经并是举果、因，结云清净，故合为一科。如是乃至之言，如是既是指上因、果，乃至方是超过。既如是止前，足知别是一科也。

第九卷　六处

钞：下亦准之者，然大钞连续引初二门，下八门但列名空，故大钞云但以连续本文而已(谓初二门)。今略疏十门，皆列钞中十，皆连续本文，故不应全写。大钞应去下亦准之一句，不然，改亦字为并字。又恐元已改为并字，传写悞为亦字也。

疏：如梦、幻、影像，评曰：据释文，合云镜像。然华严大疏亦作镜像。今钞即彼疏文，故决择亦云应是镜像。如会解辨。

钞：云成佛义等者，天真成佛，无所不成，非除却妄染尘劳，添益真净功德，不增不减故。众生本来成佛亦然，故云等也。评曰：天字悞也，正作夫字。诸实教真成佛者，不同权宗除断妄染，增净功德。故云：夫真成佛者，不除染添净也。疏：以佛真成，同众生本来成佛亦然。

钞：前是分别之爱，此则俱生之爱，方能助润于业受生故也。评曰：大抄正云：前是俱生之爱，此即分别之爱，方能助润受生故也。此后人误改尔。已上释沐爱，约任运流注为种种，岂是分别？次释纳相，约爱助润于业，岂是俱生？润业者，唯初果受七生义，故知凡夫但分别润业也。

钞：佛地论但云业染；据行愿，钞：引新经，疏：即地持论论，非佛地论也。钞：以三界恶果是不可乐，故名为苦。据大钞，无界字，但云三恶果，此中多界字也。然此解苦字，故以三恶不可乐释。尔三界通苦、乐，岂总标三界为恶果耶？故以大钞为正。

第十卷　三处

钞：此句我见者，是第七识中四惑之一数(云云)等。评曰：此对大疏。大钞应后人不识祖意，擅自修改。故大疏云：下句我见即能执也。我见是别境中慧，故无着金刚论以为法执。(此行以我见属境慧，配法执，不配第七识中我见也。此抄返违大疏。)亦可妄想我即我痴、我见，及爱我者即我爱、我慢。(大抄于亦可下方云：执我第七识中有四惑故。以说经据此。尔小抄亦不应直云此识中有此四惑。前小疏既略此义，而此字足指疏列四惑。尔说前我见属别境慧，不配第七识，此方配四惑故。)然今钞不合配前我见便为七识中一数，以疏通明我报为见，此通六、七识。故大疏自配别境慧，并法执也。况通约凡夫所迷，岂但配指第七之一惑为能执之见邪？况第七执内自我起见耶？足知后人不晓，妄意改作。尔此钞应云：此句我见是别境中慧，故无着金刚论以为法执。又亦呵我执者是第七识，此识中有四惑故，谓妄相我即我痴、我见等(云云)。故今钞从第七识中四惑之一数。上通配二句经文，皆后人妄改，非钞中本意。钞：今意在解心数，破倒、正等法为解。据大疏无破此，后人削元板，妄加倒，则可破。正何破耶？正云解心数，倒、正等法为解耳。

经如器中鍠，声出于外。疏钞三解，皆失经本意。而慤疏云：楼拘钟，使向不通；形碍管声，令音不透。因迷此疏，遂作三释。然经中如器中鍠者，器是乐器之通称，钟是乐器中一数。然鍠正因钟声，而正不取钟体。此如大雅作乐，众器同时。发声时，唯钟声清彻，透出众乐器声之外。故云如器中鍠，声出于外。烦恼、涅盘不相留碍，故烦恼、涅盘合众乐器声，不能杂碍鍠声。故钟独出烦恼、涅盘之外，为绝待灵心也。此正用鍠字，非鐄簧字意。故知而慤公少符尔。然更议之，以鍠字是钟声。经既云器鍠，故器亦取众乐器之体，亦取乐器声尔。下句云声出于外，此声字含众乐器之声。但出于外者是鍠声，余杂沓向不能分者是众乐器。故知正取众声不杂鍠声为喻，不是器中虗故，发声透出于外。以凡一切物考击，则有声出外，何独钟声敲之声出？又何特鍠者发于外？以一切无鍠中虗之物，并寔体之物，如金、银、铜、铁、石等，误中不虗考之，亦有声出外。如此，经何独取钟耶？若云声大而远，故取之者，以经但云声出于外，不取远大之义为喻，故思之可见。故慤疏有形碍管声，今音不透之语，正约管等乐声不能杂钟声。今钟声不透出于外，岂是慤公疑故？又为管如笙等，管有鐄故，出声于外耶？故经与慤意两只失也。

后二快悞少，不别辩也。

圆觉钞辨疑悞卷之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