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觉疏钞随文要解卷第二

沙门清远　述

〔疏：冲虗妙粹，炳焕灵明。〕

大钞引禅宗空寂知以配之。上句是空寂，直显自性之体。下句是寂知，是即体之用。

〔老子云：道冲而用之或不盈。〕

注云：道动出冲和之气，而用生成，有生成之功，曾不盈满。

〔疏：无去无来，冥通三际。〕

以此真心，三际莫之能易，故曰无去无来。以无去来今，故不离于三际。以入三世无迹，故三际求之而不有，故曰冥通。问：经云：皆依圆照清净觉相。既云觉相，宁曰无去无来？答：下经文以约迷悟说，故分能所之相，非相貌之相也。

〔疏：非中非外，洞彻十方。〕

谓此觉之心体，非内外中间，故洞然透彻，无所不遍。凡有所在，即有所不在。故楞严经，佛以神汤内写，征破阿难执心在内。又以针治内障，征破阿难执心潜在根内。又以灵膏反质，征破阿难执心在外。乃至七处征，而无心可得。阿难被征，介尔妄心，无逃避处。妄贼既除，真王得显。故知无在无不在，故于是乎洞彻十方也。

〔所谓非是中，非谓是非中。〕

简非中道也。非谓此心是非中。

〔意显决穴，举体全徧。〕

穴字误也，应作定字。

〔莽卤〕

上音姆，下音鲁，本出庄子。或作蟒呼者，非也。

〔疏：不灭不生，岂四山之可害。〕

以心体真常，故万行修起而不生，随流处染而不灭；以自体本有，不待新生，故尽未来际究竟常住。故四山喻四相。然四相有二：初、微细四相，谓生、住、异、灭，在疏冥通三际中具之；果报四相，谓生、老、病、死，今则果报四相也。然约以麤显细，亦是生、住、异、灭四相不能害也。

〔起信云：所谓心性不生不灭。〕

彼文具云：所谓心性不生不灭，一切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别等。现见诸法差别相者，乃遍计妄情所作，而此真心未尝生灭也。

〔然，不生灭三性不同。〕

三性本出唯识论，彼云依此三性，说彼三无性等。然三性空，性相三宗说之不同。初相宗说三性者，初依他起性，以阿赖耶识秉业等种辨体而生，根身器界等一切诸法相分，有漏无漏，皆依他众缘而得起故。喻中如绳，依他麻起。然彼宗依他，诸所说不同。今据祖师常所引者，二徧计性，能遍计是六七二识，所徧计正唯依他为亲缘。喻中如计绳为蛇，木杌为鬼。三圆成实性，即二空所显圆满成就诸法实性。然彼宗谓遍计是空，以计木杌为鬼，妄情所计，实非鬼故。依他圆成，决定是有，空有不相即也。二空宗说三性，则依他性如第二月，本无其体，依他本月而有。亦如空华，依他翳眼而有，执为实有，即是遍计。达此依计皆空，即是圆成。然彼宗圆成，但约依计空理而说，亦无其体。但扫长天之云，未显出月轮也。三法性宗所说三性，依他如镜中之影像，遍计如镜中骨肉妍媸等相。此二无体，但是圆明之镜，即是圆成。谓依计无性，即是圆成也。故知性宗所说圆成，显出真体，与彼二宗逈然有异。谓遍计无体，可生可灭，如绳上计蛇，杌上计鬼，生亦无体可生，灭亦无体可灭。依他起性，即生不生，即灭不灭，如镜中像，生而本不生，灭而本不生灭，皆无自性。故圆成实性，自体本有，不待新生，尽未来际，究竟常住，永不断灭。

〔自体本有，不待新生。〕

者，如镜本明，不因磨得。究竟常住，永不断灭者，如金在污坏，虽经多劫，金性不灭。

〔今即当此自性不生不灭，不同前二。〕

大钞云：前二如心经不生不灭也。心经疏：三、约义释不生不灭。第三义约观行，对三无性释，云：谓前二不有而非灭观智照现而不增，即依计上释圆成也。连珠指通空、性二宗。彼意云：依计上辨圆成。约依计空处，即是圆成，即空宗，谓约彼依计空理而说也。约依计无性，即是圆成，显出圆成实性，即性宗。今钞判云：今即当此自性不生不灭，不同前二。意谓此经唯论真性不生不灭，于前二显不生不灭，故简异心经，是依计上显圆成真性。其显是同，初无浅、深。以彼经教兴，为破法执，故约诸法上显圆成。此经为离相上根凡夫，直显真性，不破诸法，故直于自性上说圆成，与彼异也。或谓心经诸法上显圆成，故属无相宗者，不然也。

〔离相离性，故名中道真性也。〕

问：前文中道亦亡，今何存中道耶？答：前是对待而中，属于事，故今遗之。此显德之中，属于理，故存之。

〔道经云：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耳聋。〕

若庄子外篇云：夫失性者有五，谓五色乱目，使目不明；五声乱耳，使耳不听云云。

〔骊龙〕

即黑龙，如庄子注脚。

〔照体独立。〕

照体，即本觉照寂之体。就般若，则离念无相之妙慧独耀而已。

〔疏：处生死流，骊珠独耀于沧海。〕

上句法，下句喻，约下凡迷妄说。

〔疏：踞涅盘岸，桂轮孤朗于碧天。〕

上句法，下句喻，约极果悟者说。

〔非对待始觉之智。〕

本觉智即如理智，乃即体之智。始觉智即如量智，乃对待之智。

〔随缘生起世间一切染净诸法。〕

大钞云：世、出世间。然既云生起一切染净诸法，大钞：为正生起一切染净诸法，与起信华严是同。

〔后方约次下疏文。〕

古大钞云后方约净，次下疏文显此心离倒等，依大钞义显照着，然依此义亦可通。

〔性相无碍。〕

性即体性之性，非理性之性。谓诸众生，虽本有此清净心，由无始已来，迷之不觉。

〔注：论中根本不觉也。〕

迷于本觉，成乎不觉，本觉即此真心也。而此不觉为三细六麤之根本，故名根本不觉。

〔注：即独头无明迷真之义。〕

不觉，即无明也。无明者，无彼始觉智明故。言独头无明者，十二有支皆有所因，唯有无明横从空起，无有其因，故名独头无明。此即所知障也。枝末无明，即起种种烦恼障也。无明迷真者，迷此真心，皆由无明。故华严经云：皆由无始忽起无明，全迷法界。即是无明迷真之义。约喻者，如澄净之水，为风皷动，成其波浪，即水为因，风为缘也。然起信疏有二义：一、以本觉为因，不觉为缘，生于三细；二、真不起妄，即妄托真生。以无明迷于真心，而起三细六麤之妄，则以无明为因，真心为缘。如下文殊章中，唯以无明为生死根本。

〔注论云：谓不如实、如真、如法一故等。〕

彼文云：不觉义者，谓不如实知真如法一，故不觉心起而有其念等，即不了真如之理一味，故迷之不觉。此正出根本不觉之相也。如人不了正方，故迷东作西。

〔故妄认四大缘虑为己身心。〕

以于本有清净心，迷之不觉，故妄认四大为自身相，妄认缘虑为自心相。上即迷自，此即认他，亦即迷真执妄。

〔佛名经。〕

即马头罗刹佛名。经有十六卷，说一万五千三宝之名。大科分三：初、显理云云。大科有三：初、显理，从初至逈出思识之表，即显此经所诠之理；二、明教，自我佛证此至无机不被，明能诠教；三、序作疏因由，自巴歌和众至序终。其后二科易见，唯显理一科异说云云。或云通序众典，或云唯序当经，今谓决非通序。其祖师作疏，自有常规，故兰盆不序一真法界，金刚首序本净镜心，宗旨分明，宁容异说？问：一真法界，圆觉妙心，一真心源，能起染净一切诸法，则三义皆同，三法体一。若尔，经序圆觉妙心，得非通序乎？况次科云我佛证此，再叹奇哉等，此即分明通序时教。后科既尔，前岂不然耶？答：华严先序一真法界，今经唯序觉心，乃云心寂而知，目之圆觉，弥满清净，中不容他等。科云初示觉之心体，二示心之觉相，结指所诠，以归当部，宗旨分明，何尝相滥？苟曰不然，何不同华严序结云法界欤？又况后科文虽似通，意在今经，故云顿之类欤也。

〔疏万法资始。〕

干能资始万物，而不能生万物也。真心亦尔，不生诸法，即是妄托真生也。然此论染法，故云资始；若论净法，则可云资生。故次下疏文显此心本具？河沙功德妙用等。又生灭门中，用大能生世、出世间善因果等。会妄显真以标指。会妄法无体，唯觉性而已。以诸妄法本无体性，元是无漏法，故科云会妄显真以标指。谓指觉心圆裹三世，具恒沙性德等。问：心之觉相即是本觉，何故科云会妄显真？文相在起信属始觉之义，即是终教，今何用之？答：此云会妄，义通诸教。若尔，小乘则会人、天之妄，始教会妄归识，不显本有真心。今此克就经宗，则由前科明此心体不守自性，作诸妄法，乃至染、净诸法皆依觉心生起。今会此妄法本无体性，全是圆明觉性，于圆照觉中本来不见有一法可得，故于是不同于起信。以不说六相、十玄，故不同华严也。

〔厌下苦麤障乃至俱是有漏染业也。〕

至解脱道时，四禅、八定因俱遣；未至此位时，善业、恶业、不动业俱属有漏。何以故？犹迷第一义故。

〔缘有其四，谓因缘云云。〕

一、因缘，随所从生，是法名因缘；以有亲生义，故得名因缘，缘即因也。二、等无间缘，旧云次第缘，如心识为能生缘，前心法虽已谢灭，然有引导之力，令后心法无间而生，故与次第生起诸法为缘，故亦名次第缘。三、所缘缘，以能缘之心缘所缘诸法，能缘之心为所缘之缘故。四、增上缘，谓于彼法有增上胜力，能助成故。此四，前一属因，后三属缘，约心识上说。上据门论，约大乘义。若孔目章云：净土之缘有四，谓本识有其善种为因缘，求生净土之心为次第缘，心缘净土之境为所缘缘，众善助成为增上缘。亦前一是因，后三为缘。然门论别有观缘一门，正约此四缘之义。又复有观因缘一门，约内、外因缘之义。辨疑误云：此通、局不分。前四中因缘，初一是亲因，后三是疎缘。其次内、外因缘，唯属于缘。虽合疏中缘会而生，既标、释不相类，应削去前四缘。评曰：此说不然，断不可削也。且今钞之意，以疏云万法虗伪，缘会而生，故释云缘会而生者，缘有四种，故标列四缘。且就因缘解者，正约因亲、缘疎之义。因能亲生，缘但助之。则知且就之言，乃约截之辞也。然据教章云：因有力待缘待何缘待因事之因之外增上等三缘。此通诸教。今钞云犹对小乘宗说者，对疏之二句，正当小乘。故释相以过去已熟之业为因，此世父母为缘也。次云若究本、末者，即指注之辞，别通配释，约终教之义。次约业识为因，境界为缘，生六麤，即始教之义。问：何故次文便就终教性、宗说邪？答：大、小对论，于大乘中从本起末之义，故先终教，后方始教耳。且约小乘说者，四俱是缘，十二因缘却分亲、疎之别。若大乘，则四缘、十二因缘俱约亲、疎之义。问：若尔，何故门论四缘、十二因缘各为一门说邪？答：约所破小乘说故。问：何故彼论俱约亲、疎耶？答：彼约亲、疎者，是大乘故。

〔肇论云：一切诸法缘会而生。〕

即彼论宗本义文，凡圣依正皆藉缘起故。

〔缘会而生，则未生无有。〕

既假缘会而生，则知缘未会时，诸法不有也。

〔缘离则灭。〕

缘之离散，诸法则灭。

〔如其真有，有则无灭。〕

真心本有，不逐缘生。既不逐缘生，故无灭矣。已上第五重，以从末至本故。

〔以此而推，虽今现有有，而性常自空。〕

生灭之法，既从诸缘而起，以此推度，虽今现有，不待泯而其性自空矣。此即第四重。

〔乃至〕

超间之辞，彼有五重，超间第二、第三也。第三云：以诸法性空，显其法性。第二云：法性如是，故曰实相。实相自无，非推之使无，故曰本无。本无者，在彼论即绝待灵心也，以本无对故。彼论从本起末，有五重：一曰本无，即首标一心也；二曰实相；三曰法性；四曰性空；五曰缘会。五名即从本起末。今此所引，即摄末归本之文，却从第五诸法缘会，摄本无之一心。

〔又解：生法即二执也。〕

又解者，彼宗本义又别作一解。前约诸法缘生无性，当体即空，故云生法本无。今谓我法二执本空，故云生法本无。如何得知我法二执本无？下应之云：以唯识故。问：既一切本无，何以现见诸法？答：唯是自己妄想心识所变现故。问：若离心无境者，现有外境，何言无境耶？答：今约摄境归心义故。如次引二十唯识云：如人目有翳，见毛月等事(二十唯识即三十唯识也)，故云一切唯识。若约通说了别以解识，八种俱名识。若约别说了别以解识，唯前六名识。前是分别，次是差别。今约前通义，此云唯识者，唯是第八心识为诸法之本。此约始教相宗之义，以彼宗不了此心即真心故，遂约妄想心识以说之。

〔注：以意识想尘。〕

若约通说，以等无间解意，则八种俱名为意；若约别说，以思量解意，意唯第七。今约通义，故能想尘之意识，即第八妄想心识。又此云意识，即六、七识，以六、七识想境不定，故简之云：

〔无定以喻其五识，缘五尘亦然。〕

于此一切唯识下所注者，意显唯识者唯第八心识，非前六七意识也。

〔注：或时想无为有，想有为无。〕

大抄云：或时想无而境有，或想有而境无。然二义皆通，只依略抄善胜大抄。

〔故成唯识云：彼我法相。注：我有种种相，法有种种相。〕

我相者，即我执。于中有即蕴计我，离蕴计我，非即非离计我，三种不同。以不了五蕴即空，故计之以为主宰之义，名为我执。法相者，即法执。法执者，虽于色心之内，不执主宰之义，而未于五蕴之法，达之即空，犹为法执。能执即见分，所执即相分。我法二执之相者，即世间种种诸法。故注云：我有种种相，法有种种相。若知诸法皆依内识之所生起，则知诸法本自无体，名为法空。

〔皆依内识所变见相而起假说。注二分。〕

二分者，即相分、见分也。如翳眼见毛轮二月，翳眼即见分，毛轮二月即相分。约法而说，见分即六、七二识，相分即我、法二执之相。凡夫妄计，名之为执。今此意显，唯第八识二分之名，其实假立，皆依自证分所变，故云皆依内识所变。见相即第八之相分、见分，俱无实耳。又

〔而起假说。〕

者，彼我、法二执之相，皆依第八内识自证分上所变而起。假说为相分，随假说之相，立我、法二执之假名。我、法即二分中相分，带能执言之，不妨言二分。然钞中之意，唯破我、法之相。注：

〔随缘相而立假名也。〕

缘字之误，元本即假字，义亦当然。谓随假说之相，立我法二执之假名也。

〔非依离识实有我法。〕

离第八内识，别无我法注。

〔此有二释云云。〕

一云即安慧，唯立一自证分。二云即难陀，立相见二分。

〔起信论云：一切诸法乃至则无一切境界之相。〕

即心真如门文，彼科云：会妄显真。

〔又云：心生则种种法生。〕

即相续相中文。问：既曰显真与妄识不同，此识妄识岂当引证？答：但证诸法从心识生，未分真妄耳。

〔应一切时、一切处乃至余无色时处则不见邪。〕

此即多所见，一不齐问云云，大抄科云耳。彼释意云：幻梦所见之物，乃至意即不然。十门唯识不配空宗者，以彼心境皆空故。今云就无相宗者，双证心境空耳。

〔疏：识如幻梦。抄云：二喻之中，且约梦说。〕

既云且约梦说，见得幻喻含释在梦喻中，故略而不释，如前云且就因缘之义是同也。仍就疏外别约患喻释之，故云若约病患之喻说者也。此若正释，疏应但牒云患者云云。故知疏钞之意深远，幻、患、梦三义俱备矣。辨疑误要改疏中幻字就患字，然将恐失圭峰之意。纵大抄十二亦约患梦用病患者，以彼先释患，次释梦。今抄只先释梦，然后乃云若约病患之喻，明知幻喻与梦喻大分相似，故含在梦喻中，略而不释耳。

〔所执蝶相，分明似有，岂便有耶？〕

若据大抄，于似有之下脱既非等十二字，彼云：所执蝶相，分明似有。既非有能执之，想亦分明似有，岂便有邪？或今抄从略，义亦可通。若取意义备足，宜依大抄。

〔所执蝶相，悟来虽无，未寤之时，亦应是有。〕

悟字误也，理应俱用寤字。

〔成唯识亦云：为遣执心、心所，乃至亦是法执。〕

问：唯识是境空心有，今终教之义，心境俱空，何以引彼为证邪？答：天亲本意，不得执识有全同空宗心境俱空。其后辈云：文相虽令不得执识为实有，意亦存识，是为境空心有。今但引彼不得执识实有之深义，以破唯识，即夺彼之矛，还刺于彼，以成终教之义。

〔既心境皆无，谁是说无之者？。〕

大钞云：谁是见无之者，然见字为正。

〔寂者，是实体。〕

大钞云是决定之体，然义俱可通。

〔不变异之义。〕

大钞于此下更有非空无之义一句。然依大抄，文理具足。

〔佛境界智，佛境界知。〕

华严问明品：觉首等诸菩萨问：云何佛境界智？云何佛境界知？文殊师利菩萨答智云：诸佛智自在，三世无可碍，如是慧境界，平等如虗空。此即能知之智。上二句即权智，下二句即实智。此佛果权实之智，不通于凡。答佛境界知云：非识所能识，亦非心境界，其性本清净，开示诸羣生。此直语灵知之心，通于凡圣染净。即体之用，故问之以知；即用之体，故答之以性净。以此心体，其性清净，岂了别识心之所能识？众生等有此本性清净之心，良由无明惑翳不觉知，故佛开示皆令悟入也。然前之真智，正同宝性论离垢清净；今此真知，即彼自性清净。又前对所证之法，明能证之智；今直语灵知之心，通能所证。如下第四抄云云。然此真心，以空寂为体，智为用。用有二种：一、自性用，即知与觉，乃即体之用，故云自性用。如珠之光明，常自照耀，不容有色可对。执有五色之对者，是我法未除，直于珠体，不见有法可对。遍法界是圆明之珠，法中亦尔。遍法界唯此圆明觉性而已，不容一法也。荷泽之宗，正明此即体之用，同此顿教宗旨。二、随缘应用，即权实之智。如珠能现色像，随意出生诸物等。然在今性宗，智与知其体是同，但分因果之别。若空宗谓智，意云智亦无得，谓一切法皆无所有，此能知之智亦无

〔其珠之光明〕

下即自性用，纵影像有无明，亦不增不减，如前云即体之智，非对始觉之智者是也。又如次文云：

〔明照喻心之智用〕

者即本觉如理智，所谓即体之智耳。

〔明照喻心之智用〕

大钞无此一句。

〔其中，影像不妨或有或无，种种变易。〕

影像者，牒前色像二字。大抄云：种种变易，明亦不变。然有此一句，义则顿全。

〔一切众生不名为觉。〕

具云：以从本以来，念念相续，未曾离念，故说无始无明。

〔虽似觉相，亦不名圆。〕

即起信四相中文，此即四中异相似觉也。配三贤相似觉者，能觉前灭相故。若据犹眠住相，梦中亦云不觉，以不觉住相故。次有随分觉，即住相配十地。问：此中不配随分觉者，何邪？答：约地简地前故。

〔若有一人发真归源，十方虗空一时消殒。〕

虗空离识，亦非实有。若人返妄归真，始觉合本，破和合识，显发真智，故所变空相殒灭矣。

〔从万法虗伪，乃至识如幻梦五句，是空义。兼此寂知，正是荷泽所传空寂是心知是用之宗旨也。〕

大钞云：第二、配禅宗者，初五句是空，次但是一心是寂，次一句即寂而知，后一句都结。然当从大抄指配空、寂等义，却从略抄会于荷泽寂、知之义，文相方显着。

〔万法虗伪乃至识如幻梦五句是空义。〕

者，即空宗心境皆空之义。但是一心既显，体即性宗之义耳。

〔以此经但分同华严，故不配圆教。〕

分同华严者，即一室千灯等义，但分同华严。故不配圆教者，简别之义。以此经不分别显说诸佛身相、国土自在无碍、尘沙大用及诸法法尔互相即入、重重融摄等义。下大钞云：故不的配。然既云故不的配，故知亦可配之。但疏中结云：心寂而知，目之圆觉。所以不配圆教。次二句，大乘法相教。次识如幻梦一句，意显心境全空，即大乘破相教。此二合之为始教也。大钞云：法相宗、破相宗。然禅源诠序虽将空、相二宗为二教，在此正欲配五教，应云：两宗合为一教。宗字为当，宜依大抄。

〔又此后三句中，初句含终，次句正顿教，后句含圆。〕

然分圆即约义，含圆即约法。前科约义，但分圆义不具，故简之不配圆教。此约法体，故云含圆。

〔性空故，故曰实相。〕

然亲寻肇论，乃云：性空故，故曰法性。法性如是，故曰实相。若依此抄，阙法性一义共八字。应从本论，文义方显。

〔于真觉境中，无别一尘有体之法。何以故？乃至空色俱绝，故云中不容他也。〕

有本云：良由会色归空，空中必无色，在何以故之上。然此别本及大抄皆云正当泯绝无寄观，唯此新本云正当会色归空观。辨疑误云：思齐师校勘之本亦云泯绝无寄，后人輙改为会色归空。然辨疑误之意同于次义，空亦销殒，只作一义。今谓彼亦云良由会色等二句，即引彼证成水不容火，故云中不容他。此正当会色归空观。若云泯绝无寄，良由会色归空等二句何设乎？当知疏主作三义释中不容他：一、真觉境中不容于色，故云中不容他。同心经：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等入。钞：注云：会色归空也。二、真觉境中不容空、色，故空、色俱绝，故云中不容他。正当泯绝无寄，进显圆觉空亦不存，即经无边虗空觉所显发行起解。既云又此中亦无于空，明知别是一义也。三、同彼理、事无碍观中，以理夺事门，事相皆尽，唯一真理而已，故云中不容他。且三义者：初、简非虗妄念虑，名为真；简非形碍之色，故云空。此真空之理者，即此圆明觉性中不容他物，同彼空中不容于色也。只依别本，以会色归空二句置于何以故之上，颇合此新抄正当会色归空之义也。有云：会色归空是真空观中浅义，泯绝无寄，正拂此所归之空。今抄举彼所拂之空同此所拂，抄唯二义。然此义与辨疑误大同。今谓下文正释观中虽双简真空妙色，在此则正取会色归空，空中无色之义，以释中不容他耳。

〔疏：故德用无边，皆同一性。〕

一切诸法之始起者，皆托真心而起，故叹之曰万法资始。此则染缘起。自万法虗伪已下，展转推逐，悉无一法体存，唯是圆明觉性周遍法界。清净觉中所有色、心、境、智一切诸法，尽是性之德相业用。如金之器，器器皆金；如镜之像，像像皆镜。故云皆同一性。故经云：无边虗空觉所显，发觉圆明故显心。清净乃至平等不动，谓根、尘、识等与觉性无分毫之异，故云平等。没体摄归理中，故云皆同一性。如上即净缘起顿教之义。一切诸法莫不尽是性之德用，乃至尽收色、心、境、智诸法，不同论中翻对妄染本空，但显自性之德。然此十对二十件事法，乃别教中所依体事，今何用之？况静法苑公用时为数，清凉破之，谓时乃法也。又云：纵之亦有理在。若尔，何故圭山今亦用之？答：今此显圆明觉心德用故用之，意显色、心等法皆同一性故。如疏云德用无边，皆同一性者是也。既显德用，与所依体事义无相滥。

〔疏：性起为相。〕

谓此觉性，离过故具德，具德故离过，离过具德故性相无碍也。以性外无别一法为能起，起唯性起。良以真如不守自性，随缘作于诸法。真如之外，无别一法可得。如金外无别一器为能起，起唯金起也。下净慧章云：循诸性起。疏云：圆觉不守自性，随缘遍诸差别之性。诸性起时，全觉性起。经云：法身流转五道，名曰众生云云。

〔疏：境智历然。〕

既知色心等法，全是真性所起，不妨诸相历然达之，是金不妨器存也。

〔疏：相得性融，身心廓尔。〕

以诸事相全性起故，不异于圆明觉性。一一事、法随所依性，遍满法界，良由觉性遍满故。事、法亦然。下文云：身、心寂灭，平等本际。又云：觉性遍满，圆无际故。当知六根遍满法界，乃至六尘遍满法界。性起之义，异说纷纭。或云：性起唯是华严，今经不说，但以显理一科未落教道，故说也。今谓不然，钞中结指所诠，归当部矣。或云：终、顿俱说性起，以钞中但以法性为能简通终、顿故。此亦不然，祖云：性起唯别教也。或云：性起唯是华严，此经不说，但显觉性极处，显华严性起。此亦不然。若尔，何故疏钞引当经证之邪？或云：直论性起，与华严同。但圆觉约证，所起唯论于净，不同华严染、净交彻。此亦不然，疏中自云：染、净俱融，合法界性。或云：圆觉法体与华严法体同，故叙圆觉极处，说于性起。或云：华严称性极，谈法尔常起。今经离过，然后说于性起。仪式不同，性起无别。或云：此经不妨亦说性起，但是依缘显性，不同华严法尔常起。此义与次前二义竝相近，然亦未合疏钞之意耳。或云：此经逈显真性，故是性起；妄上立法，故即是缘起，与华严不同。或云：华严约法，法尔常起，不妨约机。以净翻染，起唯性起。圆觉但得约机一门，华严二俱融即。然上所说，或全失旨，或似近宗，既非的当指归，难从去取。今谓疏抄明言炳烛，宁假傍求？祖师既判此经兼含圆、别，说亦何乖大旨？然经云：幻从诸觉性(染缘起也)，幻灭觉圆满(净缘起也)。疏云：翻染以为净，缘无自性，染净俱融，合法界性(迷真起妄，悟真翻妄，离自真性，无别染净。故染与净即体同真，故云合法界性)。起唯性起，指华严说。依此方明幻尽觉满(普贤章)。又云：悟修行相，如普眼章抄云：幻尽觉满有二义：一、诸法俱泯，唯一觉心等虗空界名满。此即顿教中意。二、此觉体中既无垢染，即现一切净妙诸法，与觉体非一非异，融摄无碍。如普眼章根遍满故，根性尘性无坏无杂，故云满也。即圆教中意。然此二义，初则顿教性起也，谓缘起际即是性起。故孔目云：一乘法界缘起之际，本来究竟离于造修等，即此经身心寂灭平等本际也。以诸法俱泯，唯一觉心，凡圣皆同一际，故云缘起际即性起义。又本际即遮那性海果分，离言说相即性起耳。今约普贤证穷处平等，于本来究竟离于造修，同于性海果分，故云缘起际即性起也。教章云：废智则不论缘起，由约智故，说旧来如此。旧来如此者，法尔如是也。二则圆教性起也，以此经兼含圆别，故约含圆分圆，以指同华严性起。然则在华严则法尔常起，在此经则普贤章幻尽觉满，合法界性，故名性起，因海果分法尔如是也。在普眼章则观行成就，根尘融摄，亦同性海果分法尔如是也。遂成颂曰：幻尽觉圆心法遍，根尘融摄类华严。若谓此经非性起，圭峰应是醉中言。起唯性起，如华严说。问：既云此经谈性起，何故却指华严说邪？答：华严有性起品，具谈性起，是超师作关键，有性起门。此经虽有性起之义，文相隐故。圭山指出之，乃指广于彼，此例颇多。性起品者，唐经名出现品。演义云：出现通乎缘性，揽缘出现，即是缘起，由众生感如来大悲而出现故。八相成道，从法性生，即是性起。良以从缘无性，缘起即名性起。纵说诸缘互相资发，就此门中，缘起亦成性起。探玄云：非小因缘成等正觉，此是缘起，何言性起？释有四义：一、果性自体当不可说，不可说性赴感具缘名起，起已违缘而顺自性，废缘从性，名为性起。二、性体不可说，说即名起，就缘说起，起无余起，还以性为起，故名性起。三、起虽揽缘，缘必无性，无性之理显于无处，是故就显但名性起。四、若此所起，四、若此所起，似彼缘相，即属缘起。今明所起唯是净用，顺于真性，故属性起。然法相宗说真如一向凝然不变，其缘起法自是有为色心。问：若尔，性起通终顿邪？答：此大同大威德法门，以后三为能简，故作是说。于后简之大威德法门唯是别教，性起亦然。况始教乃有为缘起，终顿乃无为缘起。今虽直以性起简始教相宗，意以性宗无为缘起对简始教有为缘起耳。意在文外。

〔十种三昧门。〕

一、圆明海印三昧门；二、华严妙行三昧门；三、因陀罗网三昧门；四、手出广供三昧门；五、现诸法门三昧门；六、四摄摄生三昧门；七、俯同世间三昧门云云。然如来海印三昧即出现品，乃如来所证。贤首品十种三昧中，海印三昧是菩萨所入，即十信满心菩萨，与佛所得无异，谓诸佛穷究菩萨相似也。若大集经云菩萨海印三昧者，即三乘菩萨所入。

〔菩提海印三昧。〕

提字，刀笔之误，本菩萨字。

〔方之海印，越彼太虗。〕

二句总科为喻，谓觉性喻同海印。然下句难见喻相，以觉性喻同于海，太虗喻同于一沤，或喻同牛迹。牛迹即牛迹之水，谓蹄涔也。

〔言象。〕

言生于象，故可寻象以观意。意以象尽，像以言着。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

已下抄第二。

〔自然智。〕

即自觉圣智。

〔无碍智。〕

即始本不二，绝二破碍之智。

〔一尘含大千经卷之喻。〕

大经云：有大经卷，量等三千界，书三千界中事，住在一尘中，一切尘亦然。有一智慧人，明达悉具足，即以天眼见经在于尘中，于诸众生无所利益，以精进力破尘出经卷。出现品说佛十智，以十喻喻之。此即第十尘含经卷喻，喻性通平等，智见五末。

〔如来智慧亦复如是。〕

合大经潜尘。

〔尔时，如来普观一切众生。〕

合出经益物。

〔注问若尔。〕

大抄云：若以然。以字、尔字皆通。

〔思惟因行(能说之智)缘(所化之机)行故(欲将所得妙法以逗物机，故思惟行)。〕

辨疑误云：此论文，论正云思惟行、因缘行，故清凉释云：因者，能说之智；缘者，所化之机。欲将妙法以逗物机，故云思惟行。据此，合移行字在因字上，但于行字下注云能说之智，缘字下注云所化之机，正用清凉文也。或可但移所化之机四字注于缘行之下，则因行、缘行也，但注不着所在耳，亦传写之误。评曰：初义颇优。其次义，若以所化之机四字于缘行下注之，应以欲将所得妙法之文注于故字之下，是成何意耶？疏主之意，以因缘行即因行、缘行，以一行通于因缘，今将开之，有何不可？然行字当安因字之上，其欲将等文当注于思惟行三字之下，但以今抄于思惟下略去行字，由是以欲将等文注于上也。且不失论意，亦顺清凉释义，理亦可通。

〔波旬〕

具云提婆魔罗播禆，此云天障碍罪恶。此天性好劝人造恶退善，见为善，则以谓修行得道，度脱众生，必损减魔宫眷属，遂起妬心，种种恼令退失。

〔四、无量心。〕

各具三缘：慈能与乐，悲能拔苦，喜谓庆彼得乐，舍怨亲平等。

〔三缘者，注云：一、众生缘，缘一切众生相。〕

即凡夫。

〔二、法缘，缘五蕴差别相。〕

即二乘。

〔三、无缘不住上二相。〕

即菩萨不见众生相，我空也；不见五蕴法，法空也。

〔诸佛虽有十一部经，不说佛性。〕

十一部者，声闻藏唯方广是，菩萨藏显直进有，方广回心无故，起彼回心增上信故，不说佛性简小乘也。要问五十。

〔如来藏经九种喻。〕

一萎华，二岩密，三糠糩，四焦模，五贫家宝藏，六粪秽，七庵罗，八弊衣，九贫女。

〔供养恒沙如来，不如有人云云。〕

云云者，超简文云：不如有人乐喜菩提，于如来藏经受持读诵书写供养一譬喻者，此诸佛所种诸善根福虽无量，比前功德百分不及其一，千万亿分亦不及一，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注：凡夫身中佛难信，故信者功德倍多。〕

经文令信。经欲令信身中佛性宝藏，所谓实信也。

〔复有二类。〕

大钞云：机有二种，或者要改复字作机字，然不改亦无害，二字皆通。

〔富楼那。〕

即满慈。

〔余惑未尽。〕

虽知诸法皆妄，未知妄有所因，故云余惑未尽。此下举事令知其因。

〔室罗城。〕

具云室罗筏悉底，又云拘萨罗、舍婆提、憍萨罗，竝翻云无物不有。旧讹云舍卫，此云丰物，亦云闻物。义净译云名称大城。舍卫乃憍萨罗都城之号，为简南憍萨罗国，故废国名而标城号。

〔演若达多忽于晨朝以镜照面。〕

晨朝者，是机动时，喻无明初动。

〔演若达多。〕

此云祠授。

〔魑魅〕

下音媚(明祕切)，即山泽之精魅也。

〔佛言：妙觉明圆，本圆明妙，既称为妄，云何有因？。〕

问：起信论云无明为因，岂是无因邪？答：彼约生染法次第，今约顿中本性说，谓唯一真心本无妄法，妄必无因，有因不妄。

〔自诸妄相展转相因。〕

初人妄说，展转相承，从妄说妄，及推其本，初后俱妄。

〔虽佛发明，犹未能返。〕

引悟释相。

〔得菩提者如寤时人。〕

贴喻况显。

〔如彼城中演若达多。〕

喻合显。

〔纵未歇狂，亦何遗失？〕

头无得失，妄有生灭，真性何曾出没。

〔汝但不随分别世间、业、果、众生三种相续。〕

真无得以劝息妄缘。

〔三缘断故，三因不生。〕

烦恼是缘能润业故，杀等为因正是业故，能分别是识，所分别是三种相续，以分别之能生烦恼，分别此三故云三缘，三即缘也。又以烦恼为杀盗淫三种之助缘，故云三缘也。分别既云业因不作，于三界中狂心自歇，歇即菩提，胜净明心不从人得，分别不生前后际断，故云为歇。胜净明心本周法界不由他悟，而此净圆觉心天真本有，故云不从人得。

〔何藉劬劳，肯綮修证。〕

劬劳修证，只为显觉。今分别既亡，觉性自显，故云何藉？庄子内篇云：庖丁得解牛之妙，对文慧君曰：始臣之解牛之时，所见无非牛者。(未能见其理间。)三年之后，未尝见全牛也。(但见其理间也。)方今之时，臣以神遇而不以目视。(暗与理会。)技经肯綮之未尝，而况大軱乎？(技之妙也，常游刃于空，未尝经槩于微碍。肯，着也。綮音綮，骨间肉也。轨音孤，大骨也。)良庖岁更刀，割也；(良，善也。岁一易刀，犹堪割也。)族庖月更刀，折也。(族，谁也。中骨而折刀，故月更之也。)今臣之刀十九年矣，所解数千牛矣，而刀刃若新发于硎。彼节者有间，而刀刃者无厚，以无厚入有间，恢恢乎其于游刃心有余地矣。然神遇者暗与理会，喻于顿机，不假修证，谓歇即菩提也。族庖刀折肯綮之碍，岂曰妙得牛理？喻于渐机，须假劬劳。

〔须菩提等四人。〕

等下三人也，谓迦旃延、迦叶、目连四尊者。从佛所闻未曾有法，佛授舍利弗记，于是白佛：我等居僧之首，自谓已得涅盘，不复进求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世尊往昔说法，我时在座，但解空、无相、无作，于阿耨菩提不生一念好乐之心。今闻授声闻阿耨菩提之记，心甚欢喜，不谓于今闻希有法。

〔久住他国至五十岁。〕

他国者，于十界中，唯除佛是本国也。五十岁，五道也。此据台宗，吾宗不然。五百授记，即华严五百声闻也。五十余年，法合时会也。二十余年，犹在本处。昔经虽妙，犹带三乘，未付财宝也。

〔得至涅盘一日之价。〕

得小涅盘以为大，得小乘涅盘，工作之直，比之大乘，止得一日之价，心喜为足。

〔波罗奈国。〕

即中印土婆沙论云：有河名波罗奈，去其不远，造立王城，翻云江遶城。

〔摩竭提国。〕

此云善胜，又云无恼，即中印土也。旧云摩伽陀，此云不害。劫初已来，无刑害阿闍世王，截指为刑，后自啮指，因痛遂息此刑。佛生其地，故吉兆预彰，所以先置不害之名，亦名无刑害。其城名为王舍。

〔阿兰若法。〕

亦云阿兰那，今单称兰若，此云无喧诤，亦名寂静处。法者是所证真理，阿兰若即事静，二障业苦喧杂斯尽事理俱寂，故顿教之首便是华严，自后每遇上根即顿说真性，时处不同皆名顿教，有数十部。上迷头舍父是约所被机，此约能被教，所约顿渐竝是化仪，化仪渐事即前三教，化仪顿即后二教也。若约华严化法简之，此经即逐机顿，华严即化法顿，最初称性说，故前四教竝属化法渐。

〔三乘权实部类尤多。〕

然此颇多异说，今谓唯指渐教也。

〔三乘〕

者，即一乘、三乘、小乘。

〔权实〕

者，或权唯始教实通后三，或权通前四实唯后一，即渐教中有三乘有权实，故云三乘权实。以抄中之意，前云顿教有数十部，即结顿中部类，此但结渐中(今但下双指顿渐也)。南中刘虬五时：一人天教、二有相教、三无相教、四同归教、五常住教。南中道场慧观五时：初有教、二空教、三抑扬教、四同归教、五常住教。如上二种五时，在渐中分之不滥顿经。天台五时：初华严时，即别圆二教乳；二鹿苑时，藏教酪；三方等时，亦藏教生酥；四般若时，藏通圆教熟酥；五法华时，唯圆教醍醐。然此五时唯就渐中，然时分异，不能收二十余部顿经及南北两宗禅门，是故吾宗特立顿教，故云不有此门，逗机不足。今家五时：初、有教，二、空教，三、中道教，四、同归教，五、常住教。由于戒、贤三时之后加二时，故以般若为第二。然此五时就前三教渐中分之，初不干涉华严、圆觉等二十余部圆、顿之经，是故五时之外别立顿、圆二教，有以异于诸家立教耳。原人论云：今家五时，初不局定，以般若随执即破，不定前后。在法相之前，则破小乘，属始教，唯破六识；在法相之后，则破大乘，属终教，兼破八识。今取法相前义。问：智光三时顺性，何不依之，却就戒、贤三时之后加之邪？答：无差别。论疏中四宗次第亦以般若为第二，或云祖师且顺相宗故。今谓智光三时依妙智经立，此方未见流通。或疑即般若经，既未见明文，故难凭。唯戒、贤三时依深密经立，现以流传，诚可为据处，是故依之。

〔空有迭彰〕

十对空有，约心境有二对，约真俗有五对，约我法有三对，是为十对。且初约心境有二对：心境俱有，心境俱(一境)，境空心有(一对)，境有心空(缺此一义，四句不成，故抄中不作四句)。二、约真俗四句有五对：俗有真空(第二时一对)，俗空有真(此句自有三对，第四时一对，第五时一对，第三时四重二谛，前后相望，互为空有一对)，真俗俱空(第二时)，真俗俱有(第三时与上第二时相望为一对)。三、约我法四句有三对：我法俱有(人天乘)，我法俱空(中间大乘与人天乘为一对)，我空法有(小乘一对)，我有法空(涅盘时一对)。然异说多端，今皆不取。

〔第三时教，四重二谛，前后相望，互为空有。〕

四重二谛者，约唯识论四种胜义(具如八中)，瑜伽论四种世俗，谓世间世俗、世间胜义、道理世俗、道理胜义、证得世俗、证得胜义、安立世俗(即安立真如)、胜义胜义(即非安立真如)。第一重世间二谛，谓世间世俗为世俗谛，世间胜义为真谛。第二重道理二谛，谓道理世俗及世间胜义等为世谛，道理胜义为真谛。第三重证得二谛，谓证得世俗及道理胜义等竝为世俗谛，证得胜义为真谛。第四重安立非安立二谛，谓安立世俗及证得胜义等竝为世俗谛，胜义胜义为胜义谛。竝以世俗为空，胜义为有，展转相望，互为空有，成空一对，即空浅有深。以是法相空义故，即真俗四句之中，第二句俗空真有也。

〔注云：同时递互。〕

上注云：上二先后递互，此云同时递互。辨疑误云：此无递互之义，必是后人妄如，宜削去所注。今谓次文云：十对空有，皆约法约时，递互隐显，故云迭彰。盖由迭者，递互也。若先后同时，不可去递互者，于十对中，唯取异时相望，止有三对，谓心境俱空俱有，真俗俱空俱有，我法俱空俱有。如是则空有迭彰，十对不成，圭山大有失矣。故知所辨之非。

〔若说依他缘起云云。〕

即约法论浅深。次前如说下。即约境论浅深。

〔若说我者，初后相望，初空后有，空浅有深。〕

大抄云：初三云空，后二云有，空浅有深。又云：人天云有，前三时教云空，空深有浅。然大小二抄配属，文相似，不乳合，细评则义非舛也。今抄云：初空者，即初三也。后有者，即后二也。故知二抄无殊。但以前文最后得涅盘，我有法空。或云：法华在中间，我法俱空中。然法华岂不说真我邪？如大抄云：后二云有，法华亦我有法空明矣。余之空有浅深，皆例此知。谓心与真俗，约心一二相望，第一时心有，第二时心空，即有浅空深。约真俗二三相望，第二时真俗俱空，第三时真俗俱有，即空浅有深。

〔疏：顿无二谛之殊，幽灵绝待。〕

约顿以遣二谛之病，良以渐经五时施化于二谛之上，显中道第一义谛，谓之寂知。若顿经以双融双泯显第一义谛，谓之绝待灵心也。但分渐顿之别，所显不异。又前约时明渐，此约法以简。上之一句犹属于渐，幽灵绝待方属于顿。问：科云总序教起因缘，华严亦在顿中否？若在顿中，华严岂止绝待而已？若曰不然，何谓总序教起因缘？答：或云地论云华严亦有一分逐机顿，故不妨通序之。今谓次文明顿渐之相，云顿者有二：一、化仪顿，谓华严初成，称性说故；二、逐机顿，谓此经等四十余部直诠真性之经，故知华严在其中矣。唯言逐机幽灵绝待，不言化仪

〔穷理尽性。〕

者，意在生起下文，叙今经之文势也。

〔不同法华、涅盘之类，有三可破，有权可会。但显一真觉性，即胜鬘、密严、金刚三昧、如来藏、普光明藏、圆觉等四十余部。文中皆少说事缘，直诠真性理智。良由无三车、除粪、化城等，由缘可会也。〕

既非渐次之教，故不属三时五时。法华涅盘对三显一，有三可破，有权可会。此经直显一真觉性，顿教一乘尚超于彼，宁属所会？应知法华所会者，三时五时权渐之教。若将此经槩属所会，不知其可也。如下文云序及玄谈，明言此是别教一乘，非法华通教一乘，即同别一对。又渐顿一对，净秽一对，如是三对料拣优劣可知。又云此是顿教，故不会之，非三时五时之渐教。又云是四乘之一。又云无二无三之一摄此经。大抄云即会三所归一。此等之文不一，或云齐师续添，或云别字之错者，是何言误？若齐师之续添者，如此抄云不同法华涅盘之类，有三可破，有权可会，但一真觉性无三车除粪化城等由缘可会，不属三时五时。及下诸处明言指示是一乘之圆教等，大抄亦然，岂皆齐师续添邪？又明言此是别教一乘，谓之错改为顿者，其同别一对应改为同顿邪？第恐无此理耳。又以此经属乎五时，谓属破会者，顿渐一对又是如何？净秽料拣例皆无用耳。华严即开渐之本，法华即摄末之本，此经是所摄之末乎？既非所会之三，又非能会之一，不是别教一乘，欲是何乘耶？当知会三归一，归乎一真法界。若法华自宗会归佛慧，吾祖或云法华同教一乘，或云华严中同教他宗，岂信归于华严？今家以佛慧是同故取之，故云华严中同教，然不出一圆中同教左右称之也。所以清凉云：莫谓二经化仪有异，而令佛慧有殊。而渐圆佛慧得与华严同日而语，况顿之类欤？故知弘法华则曰会归佛慧，弘圆觉则曰会归圆满觉性，弘华严则曰会归一真法界也。若曰不然，必欲归能诠之经者，八十一卷中安能着得许多经邪？又况大抄八云：称性互收者，况出圆融也。上但理事无碍，已是难思，余经容有。此则事事无碍，唯华严及此经观成中意。又净慧章疏云：此经宗分同华严，因说果海，果彻因源，称性互收，无别前后。彼云：若诸菩萨能与如是观行相应，于诸法中不生二解。即同此安心之文。又三圣观云：良由此经亦是称性真身，说圆满觉性，故人法仪式悬符华严。又修证仪云：起信信门还顿摄，解行证时即次安，圆经了论皆如此，圆觉宗同莫妄弹。圆经即指华严也。又普眼三观，疏抄指云：全同华严法界三观。又刚藏章疏云：众生成佛，诸典无文，唯圆觉、华严理越常情，语惊凡听。又云：称体圆观。又云：圆顿宗教仪式皆然。又序及幻尽觉满，疏抄明言同华严性起。又经云：是经百千万亿恒河沙诸佛所说。疏云：说此经佛既是真身无碍，尘沙同体，故一说即是多说。华严云：无有国土不说此经。此等皆圆别义。疏抄如云：谓属法华破会，于理可乎？又此等之文皆齐师续添乎？问：同别二教始于智论共不共二种般若，智论明指不共唯华严，今家诸祖得之以为明据，由是独尊华严，卓绝独立，无所对待，逈异余宗。今云圆觉亦别教者，何邪？答：此经有三可破否？有权可会否？共三乘人说否？十万登真大士是五时淘汰之渐机否？有三车、化城、除粪等由缘否？属三时、五时否？如此经云：随分思察。疏云：圆机菩萨即便思察。既曰圆机菩萨，岂是三乘？既非三乘，谁属所会？以此推之，不共明矣。智论唯指华严者，顿之类中言其一耳。问：至相、贤首，终、顿竝作三乘，此经即顿也。谓之三乘，有何不可？答：若坚执此说，诚难与言也。清凉既得至相、贤首之命脉，圭山承袭祖祖传，虽变态之不同，无适不可也。如判法华为终教，岂直是三乘耶？应知且渐、顿一分、大分言之耳。又修证仪云：净土所谈为了义，娑婆所说是权仪。法华、灵山所说，秽土也，他宗讳之。皆此之类也。若谓斯言之不通者，法华岂是权乘邪？故知教章终、顿皆属所简，法华、圆觉不是权乘。是故至相以顿教一乘，疏主特云一顿教者，有自来矣，优劣可见。问：若尔，应渐、顿分权、实邪？答：否也。自有五时施化，般若部中所显之顿属于权耳。然此经既曰一乘，非白牛车乎？设云属同教一乘者，法华有三可会，谓之共教；此经无三可会，谓之共教，犹不可也。诸祖专弘华严，独尊斯典，云是根本法轮圆、别一乘余经也，于弘通边当如此耳。圭山既悟圆觉，力弘赞之，经宗玄妙，岂抑之者哉？故知在圭山谓之根本法轮一乘圆别，不为过分。如法真之记心经，以彼实教取合后三，开同别之义，谓之同教一乘。然般若正当共教，心经既是诸部之枢要，诠真实一心，判为同教一乘，仍含圆别，理当然矣，过分者哉？然心经之于圆觉，优劣颇异，为例可知。只如破会之说，或以终顿属实，谓此经不属破会；或以终顿权，谓此经亦属破会。然推此意，盖以圆觉与法华之前五时权渐之教同别，属乎纵夺会不会耳。既与圭山相违，难以闻命。故清凉辨光宅顺违云：若唯说法华为实，则抑诸般若及诸大乘了义之经。昔大亦有权实，法华但会昔权，故说三皆虗指；昔实不带方便，故不会之(昔实说如来藏性涅盘法身真常之理故)。此则诸经夺光宅。若依昔未显说一切具有如来知见根败之种，今竝说成，则今昔有异(昔所未说而今说之，一乘三乘，昔权今实，皆属法华，固其宜矣。今法华三根声闻皆与授记，故言今并说成)。此则纵光宅夺诸经(此辨光宅立教之顺违，遂有纵夺实体足不足之言，乃约教设以辨也。如探玄云：释有二位：一约事破二乘实灭，二约教亦会大乘权教，所约不同也)。然据清凉之意，以法华已前诸部般若及诸大乘之实，谓之终教；于事中顿说如来藏性，谓之顿教。此之终顿，有纵有夺，取彼实体之不足，属三属一，会不会耳。岂将圆顿了义所诠白牛车之一，所被之圆机，属三属一，会不会邪？问：圆觉既称圆别，与华严有何优劣邪？答：圆顿合论，顿圆无别。如上所举，理义昭然。今疏抄中，比比皆尔。若或拣之，不妨有异。如云：性起之义，分同华严。三观亦云：分具圆义。又云：此分摄圆教者，此经不明显说诸佛身相国土，自在无碍，尘沙大用，及诸法法尔互相即入，重重融摄等义，不得全名圆教。所拣之义，如云：何尝相滥邪？问：根本法轮，唯华严也，故云开渐之本。圆觉亦属别教，应亦根本法轮邪？答：根本枝末等三法轮，乃吉藏所立。清凉云：此全约化仪以立。若将此定判一代时教，收义不尽。法华之前，般若等大，岂皆枝末？若然，岂当专以之为定量邪？苟欲以为定量者，如经云：三世如来之所守护。疏云：如华严云：我等诸佛护持此经。抄云：诸部般若，多是天帝护持。法华，菩萨守护。华严及此经，诸佛自护。良由根本法是诸佛师故。然如上所叙，皆疏抄明言，如揭日月矣。去情思之，因辄颂曰：后三为一开同别，终顿归圆不会之。于后一开同别教，三乘始教属权仪。渐中圆极为能会，所会羣经属五时。五时都不关圆觉，蔡祖明言岂不知。此经别一超通教，宗同圆别被圆机。圆顿若同权渐会，圭峰宁不暗攒眉。般若法华名共教，菩萨天龙共守之。圆觉华严根本法，三世如来亲护持。

〔胜鬘等四十余部。〕

禅源诠云二十余部，此抄或云数十部，或云四十余部。文中皆少说事缘，直诠真性理智，良由无三车、除粪、化城等由缘可会也。故指此经是顿之流类。问：诸部顿经与圆觉何殊？答：显体诠法，仪式皆同，是故皆不属会。若于顿中科简被三乘机者，不妨属会。

〔疏：如来入寂光土，凡圣一源。〕

疏释神通大光明藏，云：是诸佛众生之本源神通光明之性体尘沙德用竝蕴中，故云藏。亦名法性土，亦名常寂光土。然今云入寂光土，不云法性土者，或云：以相宗法性土理、智不即，故不用之。今谓不然。既正释经文，疏中双指二土，即知二土俱通。今钞却于凡、圣一源之下，用一切如来光严住持别配法性土，又云即自受用土，又云以此经理、智不分故，又引是诸众生清净觉地共释凡、圣一源。既用此以别配法性土，故以神通大光明藏三昧正受至不二随顺通配寂光土也。不然，不用相宗法性土矣。况相宗三土，今家用之，即今家三土。但祖师随文义之便用之，无他说也。天台四土：一、凡、圣杂居土，二、方便有余土，三、实报无障碍土，四、常寂光土。相宗三土：一、变化土，二、报土，三、法性土。若于报中开出自、他、受用，亦四土。然天台四土，大师依智论义立；相宗三土，依佛地论。唯识论云：既有明据，其义可凭。由是今家多用三土配释经文。但今家开、合自在，有异相宗，亦摄天台前二也。若开受用自、他，即成四土，该唯二种，谓净及秽，或性及相。大疏下文云：净、秽，性、相，二土、三土、四土，无不融摄。即华严等及此经意。故云融而为一，有异余宗也。方便一土，法相所无。相宗不许回心二乘，故不立方便土，以彼相宗声闻出三界为究竟故。

〔抄先世因缘所受身。〕

者，即分段身；出三界无烦恼者，即变易身。问：方便有余土，下抄云：出三界外别有净土，二乘所居，即法华余国作佛也。能应之身不知是何身邪？答：能应之身即报身。如教章云：或说释迦报土在三界外，西去三十二恒河沙佛土无胜世界。此是显娑婆化土色顶之佛，亦非报身。又大疏玄谈云：或说报身在余土。约引摄说，竝是释迦。上言报化耳，竝约终教说。然天台依智论所引法华我于余国作佛之文以立此土，故今亦引祖师所释以答之。

〔现受用身。〕

即他受用也。自受用身，不容机见，同法性身；其他受用身，应机说法，容于机见。故下文云：前凡圣一源，即从自受用入法性土；此应诸菩萨，即从法性土现他受用身。

〔疏本起者。〕

因所起最初之心也。顿悟本有圆觉妙心，本无无明生死，方名真正信解。以此真正信解，合于如来本起之因，谓佛昔根本所起，以此圆觉妙心为所依之本，一切如来皆然。故华严经云：若不了心自心，云何知正道？多劫修行，非真菩萨。

〔起信、了二觉、发三心、修五行。〕

然顿教因地总有三重，初了悟觉性，次发菩提心，后修菩萨行。起信论中亦先开示二觉，次令发三心，后方修五行。

〔二觉。〕

者，即本始二觉。

〔三心〕

者，直心、深心、悲心。

〔修五行。〕

者，六度合定慧为一故。问：起信即终教，岂具三重因邪？答：生灭门亦具顿义，亦被顿机。大抄云：亦通顿悟。渐修贒首判为正终兼顿，圭山注论亦然。是故论云：信成就发心有三种，即上所列直心、深心、悲心也。修证仪云：起信信门还顿摄。故知彼论所说因地有此三重，具如下文(八中)。

〔及华严善财大集法行。〕

善财先陈已发，方问行门。大集经云：若比丘读诵十二部经，为众敷扬，思惟其义，不名法行。若比丘能观身心境界都息，永离烦恼，其心寂静，我则说之，名为法行。

〔薄伽梵。〕

亦名婆伽婆。疏云：能破烦恼名婆伽婆，即当断德以显法身。净土说经，法、报不分，非应、化矣。然此六义，初二法身断德，中二报身智德，后二化身恩德。虽通三身、三德，随何经之不同，在此经即当法身断德，在权、渐经中即当化身恩德等，不妨余经亦婆伽婆。大钞云：华严等圆、顿宗教是理、智不分之真身，此经是净土说故。化主是真身，是以经云婆伽婆。佛地经是即化显报，报即化身，故随地前、地上机、见之别。此经是法、报不分之真身，与彼相即之义不同。然疏中三义，于中正义是此经说主，圆了义是佛地经说主，以彼真、应双通故。

〔六义。〕

者，义翻也。若正翻云如来，晓师正翻云世尊。又此释云：谓诸如来不系属诸烦恼故。则知婆伽婆正翻如来，不妨通诸经也。

〔如金刚别译八关齐戒经等。〕

例如佛字，各随经宗所释有异。抄约当经，释自觉、觉他、觉满之义，异余权渐之经。

〔无上法王有大陀罗尼门。〕

然此圆明觉性，大位在果，体通染净，即一切众生具有，所谓尘中有经，智海无外。然则众生本有，既迷背而不觉不知，宛受贫苦，佛则全得其用。故此但标法王有之，于法自在，更无有上，故曰法王。

〔言法遍。〕

者，经云：善男子！虗空如是至八万四千，此一行半抄文，大抄本无辨，疑误云：即后人添入，宜削之。今谓恐是圭山自添，蹑前起后，文势当然，不应齐师手自加之，亦不可尽过于彼也。或曰：觉性平等不动，乃至八万四千陀罗尼门不动，含法遍义耳。或云：不是正含文相，乃是况显深玄，然亦在人取舍。

〔注：法遍义，即不含心通。〕

大钞通字即遍字，今以遍字为正。如钞注释云：觉心无可遍者，以觉心本遍，不待法遍而后遍，故法遍中不具心遍义。

〔注：心通，即含法遍。〕

法遍宜改云法通，如次前引。经云：觉圆心净故，身界等清净。即是所含法通义耳。

〔然众生成佛，文是此门，疏今乃取意云云。〕

大钞云：今疏中乃取意取意，然以大钞为优。今疏之言，指心通法遍也。所引始知众生本来成佛，便当次科牒起问目耳。

〔疏：心本是佛，由念起而漂沈。〕

刚藏生于三惑，遂成三难：初、真能生妄；二、说妄为真；三、牒而纵之，责无穷之过。

〔佛答意云：心本是佛云云。〕

谓真心之体，本来成佛。以无始妄念之起，而不觉知，是以漂沈生死。正漂沈时，心体何尝流转。见有漂沈者，由妄念故。既处妄中，必认真作妄。其犹在舟，而不知舟动，反认岸移。正认岸移，岸何尝动。良由妄起而迷真，不是真生于妄也。上二句，约法佛答。下二句，约喻。种种取舍，未出轮回等，即反核起疑之本。结指前疑，未是正答。其真随妄转，以四喻喻之。空不生华，方是正答。

〔疏。顿除妄宰，空不生华。〕

顿除者，达之本无也，一也。妄境本无其体，众生妄认顿悟，妄念本空，则无一切境界。其犹病眼妄见空华翳差别，则方知空本无华，何尝起灭？譬如幻翳，即空中华无起灭。于中曲分为二：初、翳差华亡喻；如空华下，二、空不生华喻。

〔疏：渐竭爱源，金无重鑛。〕

谓理则顿悟惑障渐除，故下经云：依愿修行渐断诸障，障尽愿满证大圆觉。上则空中华无起灭喻，喻于顿悟；此则金中鑛不重生喻，喻于渐修。成佛不复再生烦恼，正答十方异生本成佛道后起无明，一切如来何时复生一切烦恼？佛言：一成真金不重为鑛，如销金鑛。即金中鑛不重生喻，金喻觉性、鑛喻烦恼。然此偏通后难修证。义云：华喻总酬三种难，鑛喻偏通最后疑，后疑过重故再喻之。若唯华喻，但彰顿悟阙于修治；若唯鑛喻，本非清净。故须二喻合云一切如来至后复结空果等。大抄则无此一节，宜依大抄。况此一段经文不合前金鑛之喻，自是显浅难造深，捡经科节可知，亦恐别有深义不可得而知也。

〔然法合炼鑛之文，正弥勒章中。〕

等。大抄云：然竭爱之文正是弥勒章中等，宜以略抄为正。以金鑛本非喻于渐竭爱源，今疏主以此正喻渐修除障，却用此喻而喻之。故今抄中特指今举此喻配属疏文，正合金鑛之经文，即弥勒章断轮回根本之文也。若如大抄所指，则不见疏主之深意耳。

〔其断除之法即是后文。〕

次牒云后文者，此二后字，大抄即彼字，宜以大抄为正，今抄亦可通。疏主前指合法之文，是彼弥勒章，故此云后也。

〔疏：今撮略前后而叙之，云渐竭爱源也。〕

大抄云：疏今影略前后而叙之，无云渐等六字。意云：喻则质在前章，影在后章；法则质在后章，影在前章。故云影略前后叙之。谓喻举刚藏章，法举弥勒章，二章前后影略而叙之于疏。其意则通指二句疏文。若尔，则大抄为正。然则撮略二字，义亦可通。但叙之下，唯指一句疏文，不若大钞兼通耳。

圆觉疏钞随文要解卷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