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觉疏钞随文要解卷第六

沙门凊远　述

〔性自本有〕

大钞云：拣因修生得报身，故云性上本有？河沙功德。此文初钞引证，称体实德，性自本有，不待修生。今大钞兼证拣因修生得报身，略；钞不拣报身，文略也。

〔不待机缘。〕

钞云：拣权教应化佛。集解云：略。钞：不拣报身者，文脱也。今谓影略在应化中耳，以佗受用身属应身故。问：终实教佛，岂非待缘？如法华、涅盘亦生身说，何不拣耶？答：终教已去，二身、三身相即无碍，即常即法，何简之有？今此明言唯简权教应化佛，不简实教应化佛也。

〔众生性空教如筏喻。〕

空宗以非乘非性而为了义。一切境界，唯是妄念。外境中本空，唯是妄念。妄念无，自本无，不但境界无色。

〔悟妄皆空，空则不变。〕

大钞云：空、不变易，义无别也。空宗真如，有云随缘，有云不变，有云双具。然据今钞，妄见变易。空则不变者，即非随缘非不变也。何者？以彼空宗依中论云：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纵说菩提涅盘我亦说如幻。又大品云：若诸法不空则无道无果一切法既空真如安得随缘。又空则不变者，无可变故。故知空宗非随缘非不变也。问：若尔，何故玄镜引此中论、大品之文释云：空义者，即无性也。由真如随缘故，谓真如之理无性，故随缘也。得非空宗亦说随缘耶？答：彼所引如上经论，同真空观，即性之空，属乎实教。所对相宗，真如不变，故说随缘耳。空宗今云非随缘非不变者，就彼宗计所执，以性拣空故。是故性、相二宗无出彼方。相对科拣，三论之宗自是性宗，但过归后辈，故别简之以为空宗。其诸部般若三论之宗，在今家圆顿祖师未甞不通也。

〔照体无本。〕

此单用一句，通空、性二宗。前大疏云：照惑无本，即是智体；双用二句，唯是性宗。对相宗说，彼约能、所断，二而不二，烦恼即菩提故。故云：照惑无本，即是智体。谓菩提是智，菩提断是惑，以所断之惑无体故，当体即是能断之菩提也。故钞引智论云：菩提、菩提断，俱名为菩提。(演义亦同。)此云照体无本，(集解云体字谓当用惑字者，非也。)即能断惑之智。

〔空宗但无而已。〕

性宗照体，即离念无相之妙慧。此慧以无住为本，无住即真如也。以真如即能断智之本体，故云照体无本也。

〔照体无自。〕

此亦单用一句，约能、所照(亦云能、所证)，通二宗说。若空宗，能照之智当体无自，谓了一切法之智亦不可得，故经云无智亦无得也。大钞云空宗以五蕴等法为自，恐误也。应云：以了五蕴等法之智为自。或云：五蕴中四蕴是心，故照体约五蕴言之。然亦在人取舍。若性宗，本觉心体自知，不可将智还自知；若以知自知，非无缘知也。谓以体自照，故无能照之自体，故云照体无自。问：行愿疏云：如珠发光，光还自照。今何云不可将照还能自照，如眼不自见眼等耶？答：此约性上本照，乃即性之照唯是本觉。彼约始觉照本，故云如珠发光等。然彼疏有五门：第二、能、所无二，第三、能、所俱泯。第二、能、所无二者，以即体之智还照心体，如珠发光等，即是此大。钞：前文能证、所证无二，无如外智能证于如等，故云照体无自。第三、能、所俱泯者，复有二义：一、互夺，故双泯，谓智即理，故智非智；理即智，故理非理等。二、本心顿现，故双泯，谓眼不见眼等。即能、所本绝，故云双泯；智无别体，全是本心，故云照体无自。

〔亦同智，都无所得，非无智也。〕

下智字误也。大钞是知字，以大钞为正。今性宗唯是本心，能所本绝，故亦同空宗智，都无所得。但以性宗非但空无而已，非无本觉自知之心体也。如解拳论云：如手自作拳，非是不拳手，手若不作拳，本手自然在。然但无拳，非谓无手也。若空宗拳空便休，即此见显体之别耳。

〔且约以五蕴云云。〕

此十七字多却不然，则改云：非约了五蕴等法之智为自，都无此自等。或云：通证二宗智都无所得故，在此用之亦得，然亦在人取舍。若大钞云：且约绳上蛇等，颇合智都无所得故，在此用之得，然亦在人取舍。若大钞云：且熟约绳上蛇等，颇合智都无所得等义等。

〔无性本性，但是一也。〕

约空宗执计言之，无性是诸法缘起之无性，与性宗之义不同。彼始教空宗，不说真心缘起无性义，故今会之，故无别耳。

〔疏：教有始终渐顿之殊，法非浅深之异。〕

上句明能诠，谓佛一味之法，化生之仪，有曲有直，故云教有殊也。次句明所诠，言非异者，会始终二教所诠归一，此一即顿教所诠真性，以始教是终教之方便，故为一渐教，其渐教终极所显菩提涅盘，即是顿教所显寂知，故云法非浅深之异。又以始会小，以终会始，结会渐教终极所显，与后顿教所显之法是同，故云非异也。

〔或约顿开，但悟至此，便入圆教。〕

约能、所诠外，复约机证入，故云或。约顿开者，开即开悟也。若顿教开悟，即此经观成同佛；若渐教开悟，即法华开显渐修顿悟也。但悟至此等者，谓顿悟菩提、涅盘及与寂知，即入圆教。故钞云：以圆教具顿、渐等义，如海具百川故。

〔疏：四、顿教。〕

贤首云：顿教者，言说顿绝，理性顿显，解行顿成，一念不生，即名为佛等。故楞伽云：顿者，如镜中像，顿现非渐，以一切法本来自正，不待言说，不待观智。言顿者，速也，有其四种：一、言说顿绝，以一切法本来自正，不待言说，教速也；二、理性顿显，如镜中像，顿现非渐，理速也；三、解行顿成，不待观智，不依地位，渐次而修，行速也；四、一念不生，即名为佛，果速也。(楞伽经说四渐四顿，庵摩渐熟喻，即四渐之一也，如次配信、住、行、向，今即四顿。)

〔疏：但一念不生。〕

此正明立教。但者，约绝之辞。一念有二：徧计一念，依佗一念。徧计妄执，依佗缘起。此之一念未起之时，本如来藏，故云即佛。又次文云：不生即佛，佛谓本觉。故论云：离念相者，等虗空界，即是如来平等法身。依此法身，说若名本觉。清凉云：念想都寂，方曰不生。寂照现前，岂不名佛？又真如无分别空，一念即成其佛。又一念，所谓无念。

〔疏：不依地位。〕

此正释名。大钞云：不同二、三之渐，不同第五之圆。故此立名，则圆、顿义异。不同天台约化仪而立，圆即是顿也。疏引二经者，正显顿教不立地位，以应上文不依地位渐次而说也。

〔疏注思益云。〕

彼经云：若人闻是诸法正性，勤行精进，如说修行，不从一地至一地。若不从一地至一地，是人不住生死涅盘。

〔疏注楞伽云：〕

即分流楞伽。演义五云：彼经七偈，后二偈明不立地位。此二偈共八句，前七句以义配同，后一句据理都泯。若释论云：杂乱住即真如，明往向住即生灭门。杂乱住者，即杂乱位。具引三经证之。结云：此真如门中唯有一向杂乱地位。初引大本楞伽云：回向即信心，信心即佛地，佛地即十地，十地即发心。通赞云：此明因果、贤圣杂乱住位。次引分流楞伽，即此二偈。通赞云：此约真如理性一味平等无差别地位之相。次引真修经一岁母一时生五十岁儿等，前后二经叙地。前信心即佛地者，以信为因果之母，举信即同佛地。由了论真如顿门，信亦成位故。然释论引大本楞伽、分流楞伽以证杂乱地位。清凉云：此二偈明不立地位。盖楞伽虽寄前教地位，而不次者，意显顿教不历阶降。(释论据前七句，清凉取后一句。)是故楞伽地位亦得言有，亦得言无。清凉与今疏引证不立地位，思益亦然。其余寄言等义，进退取与，具如前文。(三初)

〔十地则为初云云。〕

十、初同证如故，初地不为烦恼动故，同八不动地；九、同七无生忍故，七地无想观与八同故；二、三同信忍故；四、五同忍顺故，三地行慧光；六、得胜般若义同故。问：此引楞伽以证顿教无位，若行愿钞引之，云意显圆融之行，圆融之说何异圆教耶？答：楞伽经三乘谓地上圆融者，但取初地，则为八等，不从一地至二地，故清凉亦云三乘地上圆融，后以圆宗拣之。

〔疏：唯辨真性。〕

顿教有二义：一、经中一向辨其性处，即属顿教，如诸部般若、方等经等，以对三乘机显真性故；二、别为一类云云，已见前文。

〔疏：一切所有，唯是妄想。〕

一切所有，即心所诸法。大钞云：八识心王尚无定差别，况心所从心所变，岂当有耶？

〔唯依妄念。〕

下现见诸法差别，由遍计故，犹如病眼妄见空华。

〔若离心念。〕

下云何得知？依妄念有翳眼，若差别无空华，诸圣所见性无生灭，以离妄念故。

〔是故一切。〕

下结真如本离妄念毕竟平等，虽通染净性恒无二无有变异，在缘时无改变故。

〔唯是一心。〕

下结归法体，依此等义立名真如。

〔以一切。〕

下明言教非实，不可如言取也。

〔但随〕

下出无实所以。

〔疏一切法界。〕

下通四法界，今文正约顿教理，法界名言之迹俱拂，故云绝言。言说之极不立余名者，以真如是言说之极，故立此极名遣名言，故云因言遣言。无有可遣，诸法悉真故无可遣；亦无可立，诸法悉如故无可立。

〔当知一切法。〕

下以离言绝虑，故名真如。

〔疏：五法、三自性皆空。〕

演义(十四)云：三性文显，不释五法相者(约能迷云)，谓徧计无物，故云名也。妄计无相，绝妄想也(约所迷云)。缘起无相，故云相也。既不迷能所，则悟真如，即圆成成正智。又五云：楞伽虽明五法，五皆空寂，谓名、相、妄想、正智、如如。言三自性者，一、徧计所执自性，二、依佗起自性，三、圆成实自性。三皆无性，故云皆空。

〔五、皆空寂。〕

迷时有名想，悟则本无，唯如及智矣。此五虽该一切法，而不同时，以妄想正智不竝立故。名相不生，境如矣；妄想不生，心如矣。了心境如，是为正智。智因如立，则以如摄智，智体亦空。假智明，则以智摄如，本来常寂，故竝空也。

〔竝空。〕

者，互夺双亡故。何者？公羊传注云：将误事类之辞也。

〔为迷如。〕

为字大钞用，谓字大钞为正。

〔故今皆离。〕

大钞云：故令然。二字皆通。若据文云：一、令离教，二、令离法。令字为正。

〔如不生之解。〕

如一切法不生而解，虽如是解而无解相。多却之字，非空解于不生，非作空解于不生，又非止空解于不生灭而已，又非作依空解而不见觉性耳。

〔难曰云云。〕

大钞云：刊定难藏和尚云：上所引经，当知此竝亡诠显理，复何将此立为能诠？若此是教，更何是理？今为通此，故云顿诠此理，故名顿教。谓所诠是理，今顿说理，岂非能诠教耶？又难云：五教摸搭天台，故今释云：若全同彼，何以别立？有小异故，所以加之。若天台四教皆有绝言之文，四教具之，故不立顿。贤首意云：四教绝言，竝令亡诠会旨。今欲顿诠绝言之理，别为一类离念之机，若无此门云云。

〔钞：若不指一言以直说，即心是佛。〕

演义云：一言直示者，即心是佛也。若禅源诠都序云：一言直示者，即知之一字也。彼注云：达磨之指，一言直示。后人不解，寻思何言是一言。若云即心是佛为一言，此是四言，何名一言耶？据此，似破演义。及乎今钞，复依演义云耳。会解七和会云：作钞时未解一言是知字，至禅源诠方作是说。依荷泽立知故，又设问云：今四字为一言，应非耶？答：有二意：一、如云：子贡问：一言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又五言等诗，皆以一字为一言。二、如云：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又如知为君难，不几乎一言而兴邦乎！皆以多字为一言。故知四字、一字，二皆有理。评曰：既二皆有理，当知今钞顺演义故。禅源诠顺荷泽，以四禅门宗旨故，非但钞时未解一言是知字也。

〔疏：五、圆教。〕

此与天台圆教，但依华严经，为善伏太子所说，名为圆满修多罗，故立此名。然彼以四义释之，谓圆明、圆妙、圆满、圆足。真俗交彻，理事无碍，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三谛具足，故名为圆。今家则法界性海圆融，缘起无碍，相即相入，帝网重重，主伴无尽，事事无碍。谓以一法称性，含性皆尽，故一切法，随所依理，尽在一中。余一一事，含性亦然，能含所含之事，各随其性，涉入重重。良由立教，必约断证，阶位等殊故。

〔疏：十、信满心，即摄五位。〕

钞云：即梵行品初发心时得阿耨菩提等。发心功德品疏：(二十八)云：初者，有二义：一、是三种发心之初，二、是十住之初。发亦二义：一、发起上求；二、三德开发，能知三世佛智故云云。又(二十九)云：才发心，即得此用。言即得者，有二意故：一、约诸法圆融，初心即能摄诸位，故通说诸位。互相收摄，总有三类：初、以行摄位，如信中具一切位，如贤首品说；二、以位摄位，十住满，即得成佛，如十住品及法界品海幢比丘处说，其行、向、地皆尔，各如自品说；三、初心摄终，如十住初心即摄诸位，如此品说。(发心功德品)竝就因位满说。如普贤作用，大分同佛，犹未是佛。此中亦尔。二、约见性齐，故说与佛等，具诸佛法。竖论位次，优、劣非无。若尔，此与历别何异？请以喻显。若彼一灯，光周室内，加二、加三，乃至百千，虽同周遍，不妨后后益明初心等佛。若彼一灯，妙觉等初，同第百千。贤首品疏：(二十四)会云：此初发心与下文十住、初发心住及发心功德品各何别耶？此中(十信)发心该于初、后。取其成德，乃是信终；取其为本，乃在初发。虽如轻毛，功归一篑。故十住发心即是此终成彼初发。此终为能发，彼初是所发。此是发起之发，兼开发彼；梵行品等是开发之发，义兼发起。其发心品正显十住初心功德。以斯甄别，非无有异。评曰：今疏钞梵行品初发心摄五位者，即第三类初心摄终，寄同终教十信满心胜进分上初发心住，即成正觉，以摄五位；双约因、果，以分六位(三贤、十圣、等、妙二觉)。同玄文六位，不乱以更收。若华严自宗，即第一类以行摄位，开前十信，合后妙觉，为六位之因，成五十二位。此钞上、下云信成位者，然约圆、顿宗，此从是万行万德根本，初心同佛，方名信。故华严特开信作一会，六品说之。此经起信，皆开为一位。权、渐教中多不开者，但信教便名为信，未必悟解故。如道上轻毛，随风不定，七千劫修，方入初发心住。问：初发心住成佛，应言住位成佛，何名信满？答：由信成故，是行佛，非位佛也。由不妨十信胜进分上成佛，故信亦成位。此约自宗说，则知满心之言双通二意。第三、既会合性、相，相对料简。大钞云：第二、既会合空、相，相对料简。然二、三空性虽别，大意颇同。或云：大疏三宗料简在于贤首判教之前，叙彼二宗所立之后，而伸料简空、相二宗，俱为始教。故大钞云：第二、空相。其相对料简之言，即指所列六句也。略疏三宗料简却在第二终教文中，故略钞云：第二、既会合性、相。其相对料简之言，即指三宗料简处也。故两钞各有所由。但疑略钞只云性、相料简，正欲成下六句，岂可阙于空宗？应云空相。议曰：二疏皆以性简彼空、相，二宗竝属始教，岂以在判教之前后而云异乎？何者？若云会合空、相相对，当云第二；若云会合性、相相对，当云第三。葢二钞互影略也。若见六句中有空宗非相非性之一句，便谓钞中合云空、相相对者，如小乘唯相一句，又是如何？是知二钞料简二字，皆性宗对彼二宗料简耳。

〔疏：已知五教。〕

贤首、清凉与今大疏，皆有总相会通。贤首就五教开合，便会诸师，多约三一，前四竝作三乘，今即后三合为一实。

〔疏：彼此克体，全相摄属，即终顿也。〕

大钞云：经虽有小及圆教之义，非其所宗，故但云此分摄彼。今钞云此经摄终教者，勤修观行阶位胜劣，全是起信等宗故。又此经五名，第五名如来藏自性差别。然钞中不云终教摄此经者，文中含具故。此中义相正是终教，是故能摄此经。又云分摄圆教者，不明显备说诸佛身相、国土乃至重重融摄等义，但约直显一真之体及观行中一、多无碍等义，故但分摄彼。言分摄小始者，虽说断我、除爱、修二空观等，不委明有漏因果等义，故但分摄彼。以经约圆明觉心，假设方便显示修习，故非彼所摄。然则今云克体者，即体质，谓义体也。前云分摄彼者，即支分也。今云全摄者，全体摄之耳。问：既终、顿二教克体全相摄属，何故修证仪云五时都不关圆觉，圆觉前三不可窥？真是顿门，当第四分通第五义融之耶？答：此唯摄属，彼唯判教。彼意云：义虽同终教，皆是顿教门中差别义相，即上根凡夫顿悟渐修也。如华严，先以差别因果同于前教，后以平等因果融之。今经亦尔，先说依位渐证，后以忘心顿证该之，皆属顿教。所以云：圆觉前三不可窥，真是顿门当第四。故知约义虽同终教，宗旨是顿门。然兹克体，其说有殊。或云约法体，或云约教体，或云约宗旨。或云约体者，喻也。如人四体，随一能摄。然圣教多含随别，取一义耳。有云：既终、顿二教全相摄属，不妨此经是同教。此恐非疏主之意。问：判教与摄属，为同为异？若云异者，何以大经云：已知此教总属圆摄，别不判教。心经疏云：权、实教中，实教所摄，亦不别教。又于今疏亦唯摄属。若云同者，何以起信疏先判教，后杂摄属耶？答：判不同。华严、大疏不判教者，前已备言故。心经略疏不叙五教故。今疏累言是顿教故，亦与修、证仪互影故。畏由摄属约义门，判教约宗旨。如此经义通终、顿，宗旨唯顿门故。问：何故大疏云：文唯二十八纸，义具终教、顿教。注云：此二正是所宗之旨耶？答：既云义具终教、顿教，明知二教之义是经所宗之旨，正合摄属约义耳。

〔十八空、十二空等。〕

智论云：不为内空行般若波罗蜜，不为外空、内外空、空空、大空、第一义空、有为空、无为空、毕竟空、无始空、散空、性空、诸法空、自相空、不可得空、无法空、有法空、有无法空故，行般若波罗蜜。或开为二十，或二十五，或合为十一，或七、三、二、一等。

〔疏分齐幽深。〕

圆觉本无分齐，就起信，约染净诸法，生起五重次第，以显诸宗分齐浅深耳。

〔疏：初唯一心为本源。〕

论有五分：一、因缘分，二、立义分，三、解释分，四、修行信心分，五、劝修行利益分。立义分者，论云：摩诃衍者，总说有二种：一、法，二、义。所言法者，谓众生心。(出其法体，即大总持。如来发心，谓法指一心。)是心则摄一切世间、出世间法。(染、净诸法同依此心，随流返流，成二种世间法。)依于此心，显示摩诃衍义。(依此一心，显示大乘三大之义。)大疏注云：起信欲究妄本，故约凡标心；(谓一真心源。)此经意显净源，故约佛标觉。华严称性，不逐机宜对待，故直显一真法界能起染、净一切诸法。则三义皆同，三法体一也。大钞云：三义皆同者，皆为染、净之本。(起信、圆觉、华严，皆一心为染、净之本。)三法体一者，论中一心即是此经觉心，华严一真法界。(俱是初重圆教所诠法体。)大疏释题云：问：华严亦云大、方、广，与此同、异？答：配属三大，则同；释义随宗，则异。大经疏释大云：一切相、用，皆同真性，而常遍持，则双持性、相，具十玄门轨则。一切诸法，一一皆能生解。广则能包、能遍，相即、相入，重重无尽。大钞七云：此中大唯克体，方唯持性，广阙事事相入及重重无尽。圆觉从起妄，与起信同。然会妄法，无体、无妄可翻起信。起妄，则染；翻妄，则净。翻对妄、染，同、异可知。辨疑误正，体、大是同，相、用有异。然不知何据，往往以谓三法体一，故谓之体大是同。今谓：若尔，则法、义不分也。然真如门显示摩诃衍体，不言相、用。体上本具相、用，但离言，故不说，以真如门是总相故。生灭动门必赖真如，故真如示在动门。但以动门具示三大，理、智相对，以对始觉，故名曰本觉，不名真如也。释依释论，则二门各有三大。若真如门三大，举一无双，谓随举一，则余相皆尽。若生灭门三大，翻对妄、染，故论云：从本以来，性自满足一切功德，所谓自体有大智慧光明义，乃至具有过恒沙妄染之义。对此义故，心性无动，则有过恒沙等诸净功德相义示现。即大钞：第七、释相大，已于释用大中所引，仍注云：一一翻对，故染、净皆过恒沙也。又云：此是释相大中文。今于用大中引者，以德、相是起应用所依之本，故标本蹑之，以明妙用。又文句相近，便亦反证得相大之文，免两度重举，甚为其宜便矣。然前性起为相，钞中明德相、业用、染净融通之义，即此经分、圆之义。钞中唯拣起信，翻对妄、染，故得知也。(拣彼生灭门义。)若谓不然，应非分、圆耶？问：何以大钞七云此经大唯克体，乃至广阙事事相入，重重无尽之义耶？答：如上所引，大钞约顿教义，与华严对拣故。若性起为相，钞乃约分、圆之义耳。

〔疏：二、依一心开二门。〕

解释分又分三：初、显示正义，二、对治邪执，三、分别发趣道相。初、显示正义者，依一心开真如、生灭二门。真如门则不变自性，绝相义；生灭门则不守自性，随缘义。彼疏云：然此二门，举体通融，齐限不分，体相莫二。

〔是二种门皆各总摄一切法。〕

钞：注即彼疏通、别各摄义，又云：通、别虽殊齐，广无所遗，故云各摄。若释论，皆各总分三义：一、二门皆摄一切法：真如门摄诸法，无不皆如；生灭门摄诸法，无非生灭。二、二门各摄一切法：如门不能摄生灭门随缘生灭诸法，生灭门不能摄真如门一切诸法。三、二门总摄一切法：随门摄法，无所遗故。论云：以是二门不相离故。疏云：如金与具，全体遍收。以金收具，具无所遗；以具收金，金无不尽。

〔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总相法门体。〕

无二真心，故云一。依生圣法，故云法界。中边论云：法界者，圣法因义。故二门之中，不取别相，但取总相。然亦该收尽，故云大也。此一法界，举体全作生灭门，举体全作真如门，故云体也。轨生物解曰法，圣智通游曰门。

〔所谓心性不生不灭。〕

释上法体随妄不生，修治不灭。又修起不生，处染不灭。若离心念，何以得知诸法依妄念而生？诸圣人离妄，故无此境。验知境从妄法，唯是一心，故名真如之体。钞：六、以一心出真如体，指前文第四门已释。辨疑误云：大钞曾释，略钞不曾释。作此指者，应释之，恐前人削去。评曰：今钞见有，恐见别本，故作是说。

〔疏依如来藏。〕

下如来藏者，标体也。如不动之水为风所吹而作波浪，动静虽殊而水体是一，谓自性清净心名如来藏，因无明风动作生灭，故云依如来藏心。

〔疏：阿棃耶识不生不灭。〕

与生灭和合者，不生灭是上如来藏自性清净心，动作生灭不相离故，故云和合。非谓别有生灭来与真如合，谓不灭之心，心之生灭无二相故。因此二义，不二之心名阿棃耶识，或云阿赖耶识，但梵语楚夏耳。此中具能所熏义，染法有力能熏净法成下转，净法有力能熏染法成上转。棃耶此云藏，具能所藏、我爱执藏三义，即大摄主阿棃耶识。释论有十种棃耶，此是总，余九是别。

〔疏：三、依此识明觉、不觉二义。〕

觉义中有本始二觉，本觉体即真如，本觉与真如体同义别。真如约体绝相，本觉约性功德说。然此复分清净随染之别。清净本觉即不变义，谓性真如理即本有法身，即清净本觉阿棃耶识。随染本觉即随缘义，自性清净心受熏流转故，为恶习所熏成染缘起。复有能熏净用，与无明作内熏故，今起厌求成净缘起，即随染本觉阿棃耶识。此随染本觉为因、无明为缘，生三细等法。

〔心体离念。〕

下显本觉体。离于妄念，本无不觉。非但无于不觉，乃有大智慧光明义。等虗空遍法界，即本有法身。法身之觉，理非杂成，故云本也。

〔乃至依本觉故。〕

正明始觉。论牒云：始觉义者，依本觉等故。此亦分清净、随染之别。清净始觉，即无明中自性清净心，即清净始觉阿棃耶识，谓果位恒沙功德在因位应得性时已能摄尽故。随染始觉，谓诸染法为始觉智所摄持故，即随染始觉阿棃耶识。此约杂在果位，一切众生悉在如来智内，以如如智称如如境故。不觉义者，谓不如实知，即根本不觉，亦名大力无明，亦名不思议熏。当根本无明阿棃耶识，亦名提王识。等觉已前众生不了此故，谓不了真如之理一味，故云不如实知真如法一。以不知法一故，不觉心起而有其念(即三细等法)。前本觉真如有不变义、随缘起义，此不觉有无体即空义、有有成事义。由后义故，黑品眷属增长(即枝末无明)；由前义故，而可断灭。

〔念无自相，不离本觉。〕

依觉成迷，三细六麤妄念之法，无别体相，不离本觉。

〔犹如迷人，依方故迷。〕

喻中邪方无别体，不离正方。大疏云：自此之前，正是此经宗旨，始末所诠之义分齐(一一注配经文)。

〔疏：四、依后义生三细。〕

论云：依不觉故，生三种相。谓本觉为因，无明为缘，生三细。次以业识为因，境界为缘，生六麤。谓境界虽能熏心海，但为缘也。业识犹梦现境，自执为实，故为因也。(本论云：现识为因，举麤显细，举着显微。故今云业识为因，是最初根本故。)若别约一义，谓真心不变，却是无明托之而现染相。无明却为因，净心却为缘。(如风托水成波，风为因，水为缘也。)次境界为因，业识为缘，生六麤。谓境界及无始妄想因，熏分别事识，起惑造业受报。是则三细六麤，各有两重因缘。今取三细中无明现染之义，故名无明为因，生三细也。即三种棃耶：业相业识，阿棃耶识；转相转识，阿棃耶识；现相现识，阿棃耶识。合之为一棃耶，亦名了别识。释论于此义立性真如理阿棃耶识，成上十种。(本论无文，故云义立。)即无分别智所证清净真如理，非了别识也。然自此寄四相，显返流四位，以明始觉分齐故。此当生住二相：息业相，悟生相，证究竟觉。(十地离业相，至妙觉位，离根本无明，始本不二。)息转现智相相续，悟住相，证随分觉。(初地至十地。)息执取计名，悟异相，证相似觉。(三贤。)息业苦，悟灭相，证于觉。(十信。)

〔疏业相。〕

或名业识未分相见，即能、所作用之体第八自证分也。或云业相，或名业识相。约暗钝义，顺无明流转边说；识约神义，顺本觉流转边说。依真心，故有无明；无明熏习真如，故有妄心，为二死之根本。钞：依论云：无明业相，(标也。)以依不觉，故心动，(释论标中无明，即根本无明。)说名为业。(释标中业。)

〔疏转相。〕

亦名能见相，亦名转识。妄心熏无明故，不觉前动，转成能见分，故名转相，亦名转识。谓依业相故，转作能缘；若无业相，则无此了别。见分即第八，能见分体即第七也。钞：依论云：能见相，(标也。)以依动，故能见。(依前业识故，转成能见。)

〔疏现相。〕

亦名境界相，亦名现识。妄心熏习无明，不了真如法界，故境界妄现，故名现相，即第八相分，谓六根、六尘、器界。钞：依论云：境界相，(标也。)以依能见，故境界妄现。(依转相，故能现境界。)已上三细，竝属赖耶，即三种不相应染心。唯识宗唯齐此门，以此为诸法生起之本。此三竝是棃耶体故，以彼宗未显此识与真如同以一心为源故。又不言依如来藏说为此识，故所诠分齐不到前之三重。问：彼说赖耶说，不约如来藏与生灭和合而有，何得云是彼分齐耶？答：由此论后段亦云依赖耶有无明，则同彼故。问：前云无明熏真如，则依无明有赖耶；后说妄心熏无明，则依赖耶有无明。岂不相违耶？答：有三释：一、由棃耶有二义，谓依真心有无明，无明熏真如方有棃耶三相。又即此棃耶还却与无明为依，故论云：三相与不觉相应，不离前义。依迷(不觉)起似(梨耶)，即不觉真心成赖耶，乃约习熏义。后义迷似为实，即依赖耶有无明，乃约资熏义。二、云棃耶有二义，谓觉、不觉。前别就本说，故云依真心有无明。今就都位论，故云依棃耶有无明。三、云此中正意唯取真心随缘之义，此随缘之义难名因故。或就未起说依真如有无明，或约成就起已说依赖耶有无明。唯识于此三释二义之中，各唯约后义以说无明。今亦唯指后义为彼分齐，以前义是性宗义故。问：中间一释云：棃耶是都位，具觉(不生灭)、不觉(生灭)二义。唯识中赖耶但是生灭，岂同此耶？答：约此所通，不约彼执故。

〔疏：五、依最后生六麤。〕

即：现识为因，境界为缘，生六麤。

〔依最后。〕

者，论云：以有境界缘故，生六种相妄境，熏习妄心，令心念着，造业受苦。念则前二，着则中二，造业受苦则后二。(此六合为一意识，亦名分别事识，即前六识。)问：何故不立第七末那识耶？答：今依性宗，以现识为因，六麤为缘，故生起前六分别事识，故不立末那也。以第七微细故，合在前六中。若相宗以末那是所依，生起前六，故立末那识耳。然性宗有二意：一、遮，即前说是也；二、许，如本论立五种末那，谓三细智相相续为五末那，后四麤方为分别事识。

〔疏智相。〕

于前现识所现相上，不了自心所现故，创起慧数，分别境尘染净之相，执有定性。谓于境作实解故，名为智相。兼前转现，是法执俱生。

〔疏相续相。〕

亦名相续识。依前分别(依于智相)，爱境起乐受觉(生乐觉心)，不爱境起苦受觉(生苦觉心)，起念相续，不断故即自相续，不断故即自相续。又能起惑润业，引持生死，令佗相续，即法执分别，兼前智相，是分别事识细分之位。

〔疏执取相。〕

从能缘行解，立名执取，即相即我执俱生。小乘断此及计，名免分段生死，犹有变易生死。

〔疏计名字相。〕

从所缘别异境界立名，即我执分别。兼前执取，是分别事识麤分之位。兼前相续执取，即三种相应染心。

〔上四皆惑。〕

以发润业苦故。

〔疏：五、起业相。〕

造业，即因前招业果。

〔疏：业系苦相。〕

依业受报，即业因所招之果。

〔疏：所诠分齐。〕

如上约法生起，本末显分齐，即能量之法。此则约教诠法，通局显分齐，即所量之教。彼宗但以此识为无始根本，相宗唯以第八妄识为染净诸法所依之本，但在六七识中。性宗无明在棃耶前，即迷自真我为无明。此经云：依方故迷，谓离觉无不觉也。相宗无明在棃耶后，以第八识是净识，所以无明在六七识中，则以第七识中恒行无明为体，则迷无我理。又约迷理事，即第六识中根本六烦恼中痴为体，谓独头无明也。已上即所迷之境，不知迷自真我，故阙迷自及即空义。

〔疏：法相极于三细。〕

性宗棃耶，即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谓大摄主阿棃耶识。彼宗生灭迁变之赖耶，即起染之识，故不能诠本。问：既云诸宗分齐，何不配空宗耶？答：空宗进非三细，退非所诠本末，故略而不言。但合在真如门，以密含顿旨故。如起信疏说：

〔疏终顿通诠本末。〕

顿即第四顿教，所以钞云文有隐显，终顿文显，余教文隐耳。问：何故不配圆教耶？答：合在顿中，不别配也。如钞云顿教即华严等，所以长水开之云终顿圆通诠本末。今谓此中正因如来藏缘起宗，不妨合圆教在其中，开之则别为第五圆明具德宗，开合虽殊，不害圆教也。

〔疏：方穷初一心源。〕

者，方，正也。谓三教正穷初一心源，华严、圆觉、起信三法体同，俱至一心。若不诠至一心，法无从起也。又终、顿皆诠一心，一心通乎本、末，故真如、生灭二门皆贯以心字。权如未能穷一心源，终、顿方穷，以对始教，故云方穷。圆教不要言方穷也。长水之说甚有理，但不必加圆教耳。或云：顿教非本非末，圆教全本全末。却破长水。然则大钞五初有此说，文虽有据，但彼云全本全末，与此通诠本、末稍异，应须审彼非本非末、全本全末对。何以言之？既顿教非本非末，何故今云通诠本、末？则知彼拣本、末广、略，此是通论所诠本、末，意谓法华、涅盘、华严、圆觉等经皆能通诠本、末也。问：此经既通诠本、末，何故唯配终、顿耶？答：钞云：此正明此经所诠分齐幽、深。虽诠五重，唯终、顿文显，故此经但分含圆教，故不配之。问：终、顿通诠本、末者，末即六麤中二障、二执等，此则小始之义，与彼小乘法相何别耶？答：深必该浅，宗教常谈。然晋水立马鸣为初祖，盖推宗经造论之功。或云：起信疏云：此唯摄五，前四既不摄圆教，故不当立马鸣为祖师。世亲造十地论，正释华严十地品，遂立为第二，却以龙树为初祖，颇为公当。今谓不然。起信一真心源，即圆觉妙心；华严一真法界，三义是一。三法体同祖，以约义门，故判为终顿降杀受称也。况马鸣通宗百洛叉经，别宗百部了义大乘经，以造起信论。华严亦百部之数，藏中正有数十部，余经未传。此土圆觉、法华、涅盘、大般若等，亦是所宗。祖云影在通宗，故不列之。起信论通宗不二摩诃衍法，当第十圆明具德宗；别宗一体摩诃衍法，当等九相想俱绝宗。圭山依此判为正终兼顿。若约正判属终教，当第八真德不空宗(马鸣所造百部论，起信即其一也)。若尔，则立马鸣为初祖，得非公当乎？

〔种种幻化。〕

今钞取所生觉心义，故配初重大；疏取能生染、净义，故配生灭门。

〔二、空观及法界观成。〕

问：法界观成，便得无边虗空。觉所显发，唯配始觉者，何故下文科此为一真法界耶？答：今从分析身、心、根、识、尘、境二空等，至于觉所显发，即始觉分齐，故配之。其中证得诸幻，至觉所显发，科为一真法界者，约克体指觉，绝诸对待，故不约分析四大等义耳。问：二空观成，法界圆现时，何用法界三观耶？答：此约观成者言之，具如下文(九)。

〔注：后意识。〕

六、七识体是一，约相续不断名末那(第七)，约分别六尘名意识(第六)。今即次义正麤，不配末那也。若相宗赖耶识起(第八)，必与末那相应。又意识缘外境时，必内依末那为染污根，方得生起。前六依第七转，前五亦依眼识等，唯第六依第七不共意根，独名意识耳。

〔疏：三细二麤。〕

我、人等四相，经文若取，偏标我、人等相义，唯是我执。今取不能入清净觉，通我、法二执故。若大钞不取四相，经文唯用本起无明为己主宰，已前经文配三细而已。

〔疏：即后四麤。〕

大钞(五)以刚藏章先断无始轮回根本，配智相。以弥勒章故有轮回至爱为根本，配相续相(兼配智相)，即法执及所知障。欲因爱生已下，配执取计名等。今钞通前经文，但配执取计名，即我执及烦恼障。然爱为根本经文，大钞取润业，故属法执。今钞取发业义，故俱属我执。以经文通含二义故。如钞指云同上通诠二执之说也。

〔欲因爱生。〕

等无爱，欲则不生；无欲，身则不有。既有此身，还生于爱；由爱身故，还为欲因，复感未来生死果报。如是展转，相续无穷。宿惑，俱舍颂云：宿惑位无明宿诸业名行长行。释曰：于宿生中诸烦恼位至今生果熟，总谓无明，彼与无明俱行故。于宿生中福等业位至今生果熟，总得行名大。钞：十、复生地狱、饿鬼，即恶业苦报；修善生人、天，即善业乐报。经云：知欲行爱厌业道舍恶乐善现天人(欲天)。

〔修舍便现有为增上善果，皆例此配。〕

即上二界不动业报。经云：又知诸爱可厌恶故，弃爱、乐、舍，还滋欲本，便现有为增上善果。疏：知其爱、善俱未免苦，弃彼爱心，乐修舍法，即四禅、八定。而不知乐、舍之心还同彼爱，故云还滋欲本。钞：注云舍即禅定，或者以次前人、天乐报，舍恶乐善之义释之。而谓所注舍即禅定之非者，失疏意也。

〔归心真如，故正当终顿二教。〕

谓以觉觉于不觉，令归于心真如。首末虽明觉不觉义，而皆拂迹归心真如门故，由是判为正当。终顿二教，若或唯取觉不觉义，翻对妄染，故判为正终。

〔疏：初谓乐着名相。〕

拣非器有五：前二拣法相，次二拣空宗，第五双拣二宗。此五总障信解。若清凉拣非器亦有五：一、无信非器，以闻法生谤故；二、违真非器，依此经求名利故；三、乖实非器，至理不入心故。上三即凡愚。四、狭劣非器，即二乘。五、守权非器，谓三乘共教菩萨云云。

〔乖实非器。〕

今钞以取文为解，配同乖实非器，但泛举取着名相。不照心者，不局地位。

〔不正信〕

等。此文虽证乖实非器，其义亦当无信非器。守权非器。问：清凉所拣守权非器，谓三乘共教菩萨等，随宗所修，行布行位，不信圆融具德之法。出现品云：设有菩萨，乃至不闻此经，不得名为真实菩萨。良以有作之修，多劫终成败坏；无心体极，一念便契佛家。未审此唯拣权，或通终顿？若终顿俱拣，圆觉亦属所拣。今此引用何为？岂终顿实行，谓之多劫终成败坏？又顿教非无心体极，亦同行位耶？若唯拣权始，今以圆融具德对彼，不信应终顿称圆融具德耶？又不闻此经之言，应该圆觉耶？至相、贤首，多通拣前四。先达虽各释通，或唯拣权始，或唯顿，或通拣前四。对今疏钞，竝有所违。未知如何和会耶？答：或云：若约以体就诠，终顿虽谈一性、如来藏、圆觉等义，竝是屈曲随机，对病善巧，俱非无心体极。称性极谈，诠旨圆融。故前四属权，竝为所拣，无非多劫败坏。若以诠就体，三义皆同三法：一、终顿俱为能拣，唯拣始小；终顿二教会泯，见性不同，体极之旨无别。故大钞云：终顿二教，俱以为净一心，为究竟实理。又约圆融不圆融，终顿不融属所拣。圆融具德，唯是华严，不该圆觉。以观成圆融，废诠谈旨，同一觉故。及结归宗，不同法尔。如是诠旨无碍，如海一滴，具百川味，岂待观成方见？故大疏云：重重融摄等义，此经不说，但约直显。乃至观中一多无碍等义，此经则同。宗趣中又指圆觉唯摄如来藏缘起，宗内染相本寂，故得觉性本圆融，摄法身缘起，全是众生之义。故知圆觉、华严，或同或异。约体约教拣不同(成师守权非器章)。评曰：以体就诠，则前四俱权；以诠就体，则权唯始小者。然则诸方所谈，会三归一，或通会前四，或唯会始小。盖亦常问，未知与此系滞行位，是同是异耶？若云是异，引用何？若云是同，今此所拣，或唯是始小，或通拣前四乎？又况圆融不圆融，乃分同别也。不融为同，是所拣之权教乎？与今教所被机，所拣系滞行位，有何交涉耶？今谓疏钞之意，就教所被机中，约滞行位、不滞行位，以对拣也。以系滞行位者，同华严所拣三乘共教菩萨守权非器，以圆觉□□□□顿经俱圆顿宗故。所被之机，上根凡夫圆顿之器不历地位，非共教菩萨故。若约证道(唯拣小始)及终教地前系滞行位渐进之流也，以终教登地亦是顿故。法华已前诸部般若等修三乘行未登地者，皆属所拣也。故知共教三乘即诸部般若等终顿耳。问：渐中登地亦是顿者，属何教耶？答：即法华开显之机。如前文云：但悟至此，即入圆教。即圆中同教，亦即华严中同教也。问：顿悟圆觉寂知即入圆教，与法华开显者何别耶？答：二空观成，法界圆现，即入华严。法界三观，证道归圆，与华严圆别初无异耳。亦不违清凉所谓唯圆教中因果俱有实事，前四因中则有，至果皆无，由修权因。若入地后，即入实故。犹如百川浩荡千里，亦无究竟归处，究竟归处即海也。然顿悟菩提涅盘即悟寂智，顿悟寂知即入圆教。所悟虽殊，所入无非圆教。良由机有渐顿，教分同别。若是渐机，设证普法，无非同教。顿机入圆，无非别教。若不承疏主之意，恐失此经宗旨耳。

〔微滴入于天池。〕

大钞云微露滴入于天池，义亦无别。若准大疏(二十八)，今钞颇优。

〔破三家异论。〕

支敏度心无义，支道林即色义，竺法本无义非有，即彼所计有即无，无却此有也。

〔非有非真有。〕

即肇论之意，以缘生之有非实有，缘灭之无非实无也。

〔何必〕

下正破彼所立，岂能顺通中道，即物之情哉。

〔欲求圆觉。〕

或云：此一句照本疏乃属下文，意云不当如此节而注之。今谓如次前修舍二字下注释，何害读文节之于下文之上耶？此例颇多，况今此斥彼任病欲求圆觉，理宜如是节而注之耳。

〔注：七贤岂是大道。〕

即伯夷、叔齐、虞仲、夷逸、朱张、少连、柳下惠也。又晋有竹林七贤：嵆康、阮籍、刘伶、阮咸、王戎、向秀、山涛，今即初矣。

〔注四皓。〕

即终南山四皓避秦归汉，谓绮理、夏黄、禄生、周角。或云东园公、角里先生、绮里季、夏黄公。初二小异，恐人同名异，或所据之别耳。

〔疏：反上即皆是器。〕

前五非器障于信解，类各有人，反上即能信解，是此经所被。约一人具此五德，五非器中随有一病，则非所被。今言反上，非便是前之五类改心，亦非后时释行，乃约当世即时不堕此五数者矣。虽寻文而本性离，渐教登地证理方离，今经上根凡夫初机顿离，故下疏云已悟者文字，性离而持法，此之谓也。

〔因该果海〕

华严信位，即具果海，即此经观成同佛。

〔中道了然。〕

非二谛中道。

〔疏普收。〕

辨疑悞云：大钞：次有拣修证一科，初拣四相非器，次离四病是器，复以五性、三聚收机，三病亦非器。今疏删去不说。又普收唯约阐提，三病不拣，二乘不收。又不收引为权为，设普收中收二乘，何不拣三病耶？议曰：今疏拣非器即新熏，则五、约当世即时而说，明普收即本有、无。二、就毕竟论，一切无非所被。不言二乘者，既曰普收，通明皆益，即一切皆成，义亦具矣，但影略之耳。四相、四病唯障修证，乃微细之障信解，故不拣之。今疏从略，唯拣麤、浅，备之于大疏者，亦影在彼中，于中任病兼障信解，故别拣之。清凉五为

〔一正为。〕

谓一乘圆机。

〔二兼为。〕

即地狱天子。

〔三引为。〕

寄同三乘，行布十地，引权教菩萨。

〔四权为。〕

即五百聋盲，彰小非器，令发大心。

〔五远为。〕

即凡夫、外道、阐提悉有佛性。今云宿机深者悟入即正为，浅者信解同彼兼为，熏成种性同彼远为。阙引为、权为者，经宗不同，无彼义故。然彼拣之，则前五非器；收之，则无非所被。权为则收狭劣非器，谓二乘也；引为则收守权非器；远为则收前三，谓无信、违真、乖实。议曰：清凉、远为既不收二乘，今亦不配，但影略于通明皆益、一切皆成中，若贤首第四名转为，以一乘能转为二乘，故展转无非所被。意约五百六千示现引摄，令彼二乘先入共教，后入一乘，由是立转为之名。清凉意谓义虽无爽，似恐滥引为共教菩萨，故直约权理而说耳。是则各主一意，初不相违，立名虽异，所引无别。问：寄同三乘引权教菩萨者，所引三乘从三入一，属何教耶？答：能引即别教，所引即三乘，从三入一，圆中同教也。如教章云：此经安立诸位，有二善巧：一、约相就门，分位前后，寄同三乘，引彼方便，是同教也；二、约体就法云云。问：权必化实，无实化谁？彰小非器令发大心者，必有二乘入此普贤法界，何故却云文无回小之说？答：探玄云：无有二乘不入共教，无彼共教菩萨不入此普贤法界。问：与引为中所引权教菩萨何别？答：无非从三入一，圆中同教。

〔疏：能诠体性，略作四门。〕

能诠体性者，望下所诠宗趣，亦望上分齐及所被言之。体即性，故云体字通体性、体相字。然体即性为正，如次释大字云：大是圆觉体性，方是圆觉德相。然兹教体，清凉开十门：一、声，二、名、句、文，三、通取四法，四、通摄所诠，五、诸法显义等。共通五教。今作四门，亦通五教。四门者，一、随相收彼前五。彼第五云诸法显义，大疏改云：第四通于六尘，谓诸法虽多，不出六尘，以于尘显义故，即随相门。今钞含通摄所诠中云一切所知境界。二、唯识门收彼第六摄境唯心一半，谓本、影无碍。三、归性门收彼第六一半，谓说、听全，收彼第七会缘入实。四、无碍门收彼第八理、事无碍及第九事、事无碍，不摄第十海印炳现。然清凉十门，前四通小，后六唯大；前七通三乘，后三唯一乘；前八约同教，后二唯别教。而小乘教体止到初四，三乘教体止到前七，同教止到前八，圆觉到前九。华严具十圆融，融前八故。前七通三者，会解八云：合云前六通三。必疏之误。今谓第七约会相显性，义属一乘；约以本收末，义亦通三乘。会相显性者，一切教法从缘无性，即是真如，虗相本尽，真性本现故。以本收末者，相宗真如虽不随缘，由真如起无分别智，无分别智流出后得智，后得智生大悲心，于大悲心说十二分教。以法相宗但说如为教本，不言如即是教故。如即教者，一切法皆如也。又(清凉)第六、摄境唯心，通于五教。于中分二：一、本影无碍。(今为唯识门)自具五教，如钞作四句，即前四教；总合四句，即圆教。二、说、听全收。(今为归性门)具同、别二教：一、同教自在四句：一、唯说无听，谓佛真心之外无别众生，以众生真心即佛真心故；二、唯听无说，众生心外更无别佛，以佛真心即众生真心故；三、说、听双存，佛真心现时，不碍众生真心现故；四、说、听俱寂，谓互夺双亡，佛即众生，故非佛，众生即佛，故非众生。二、别教亦四句：一、果门摄法无遗，举佛无众生，生尚全摄，况所说教！二、因门摄法无遗，佛尚在众生心中，况所说教！三、因、果交彻，生、佛互在。四、两相形夺，无听无说。

〔言音者，谓佛唱(唱号)、辞(言词)、评(评量)、论(论说)、语路、注语所行处。〕

瑜伽云：即有情增语，释有二义：一、是名，名能诠表，增胜于语；二、意识，是语行处(小乘不取于名)。

〔语业注：语用。〕

业即用也。恶言即恶业用，善言即善业用。

〔语表注令他生解。〕

表亦是业，有有表、无表别。今但用表者，婆沙论云：但言语表者，令佗生正解故(即用有表拣无表也)。

〔经云：如空中彩画，如空中风。〕

单取声为教体，或单取名、句、文，俱非尽善。今双取前二，故云声、名、句、文体。

〔风喻言音，画喻文字。〕

乃证双取。喻中不单用风，亦不单用画；法中不单用声，亦不单用名、句、文，此是正意(又不单取风、画，又亦不单取虗空，为要生起归生门，故亦云双取也)。

〔以无画处空不？。〕

下说一风字。

〔注：兼显实教。〕

等。此显兼意，由经含二义故，以空中之风画体性空故。清凉兼证四皆如空，谓声、名、句、文皆无自性。净名云：文字性离，无有文字，是则解脱。此明即言忘言，通圆顿意。十地论释空中风画云：风喻音声，画喻名字。以风画合空，皆不可取。是故今钞云：不单取虗空，不单取风画。正取空中风画也。然四法皆如空者，而有二意：一、空为初门，即属初教；二、顿寂诸相，即属顿教。今正当顿也。于是今钞云：兼显实教中声等无自性等也。然清凉玄文云：以余之意，亦应双取(俱取声、名、句、文)。若就前二去取者，宁依名等？净觉法师破云：此方真教体，清净在音闻。但不取声为教体，却取名、句、文耶？议曰：若欲破人，先须善自他意。清凉之意，叙昔大小乘宗，或取声，或取名等。于中略示，似评量取舍，名等颇优。虽然，不以十门配释，然后摄融无碍，则皆为未尽善也。而辄加破斥，夫何太率愚耶？其犹破无情作佛，不审他意，于理可乎？

〔唯本无影。〕

大钞云：小乘教既不知佛所说教唯是自己心识所变影像，谓自心外别有佛教，故云唯本。

〔亦本亦影至妙观察智等。〕

大钞云：因位说听由于意识，故果位亦唯意识，故云妙观察智相应净识。以果位中智强识劣，故说此识与智相应。此智所依心王即是第六，故云净识之所显现。而言净者，纯无漏故。然此智即第六所转。佛所说若文若义，即此智相应第六所现。名本质教影像者，虽托佛本质，唯自心变故。有漏心变，则名等有漏，故唯影像。

〔疏：宗趣通别。〕

五教之轨则，诸祖不易；十宗之规矩，开合不同。或合作四宗，或开为五宗，或作空、性、相三宗。又于十宗，或浅深不次，或改易不同，次当随文和会。

〔注：当部所崇曰宗，宗之所归曰趣。〕

者，大钞云：约传习教者，即当部所崇等。若约人情见，即心之所尚曰宗。若约敌对者，论义云：宗则语之所尚。宗者，崇重义，遵尚义。然宗之与趣，各有通别。通宗则通论佛教，以因缘为宗，仍有五宗之异。别则唯就当经。问：何故通中唯有宗无趣耶？答：宗有两重通别，趣唯一重。即疏云此经又有总别者是也。

〔内谓十二因缘。〕

大钞云：于十二中，行、有二业为因，无明、爱、取三或为缘，生识等七支果，即小乘二重因果令说也。今开释之：无明即惑缘，行即业因，望现在五支果俱为因(过去二支因，现在五支果)；爱、取即惑缘，有即业因，望未来二支果俱是因(现在三支因，未来二支果)。

〔生死成坏。〕

生死指有情，成坏指无情，此即小乘因缘不自他共生。暗引中论偈云：诸法不自生(因无自性)，亦不从他生(缘无自性)，不共(无和合性)不无因(非自然性)，是故知无生(结成空义)。

〔贤圣弟子。〕

大钞云：婆沙诸罗汉，宗计各殊，即小乘圣也。天亲在小乘宗时，未得圣果，及诸未证初果人，皆小乘贤也。马鸣、龙树、无着，即大乘圣也。天亲、护法、青目、青辨等，大乘贤也。

〔一、随相法执宗。〕

二十部宗计教章，类束为六：一我法俱有宗(摄五全一少分，法上贤胄正量，密林犊子经量一半)，二法有我无宗(三全一少分，萨婆多雪山住，多闻化一地半)，三法无去来宗(七全一少分，鸡胤大众制多，西山住，北山住，法藏饮光化地一半)，四现通假实宗(一全一少分，说假经量一半)，五俗妄真实宗(一全说出世部)，六诸法但名宗(一全一说部)。大疏又束六宗为三：一如名，二无我因缘宗(收中间四宗)，三因缘但名宗(即第六宗)。又束为三：一随相法执宗，二真空无相宗，三唯识法相宗。空先相后者，亦由三时之教，空居于先，今家五时，于后加二，以深密经现今流行，可凭据故，顺戒贤次第也。

〔中观等论。〕

等于十二门论、百论、智度论、大无异论、菩提资粮论等流类。

〔龙树等造。〕

者，约多分言之，如门论疏云：清辨造。掌珍论、般若灯论，龙树造。中论、门论，圣天菩萨造。百论、唯识等论，无着、天亲造。言等者，等于瑜伽、杂集、杂心、摄大乘、佛地庄严论等流类。

〔四、如来藏缘起宗。〕

大疏云：于中复有二义：初、众生相尽，唯是法身，乃至众生寂灭，即法身故。(经云：非作故无等。钞云：与前空宗异者，空宗以幻化空无，即为真理，无别理体。)后、法身缘起，全是众生。(经云：法身流转五道，名曰众生。)良由如来藏是法身在缠之称，故约在缠及法身反覆互夺，曲成此二。此经宗于前门，谓唯摄如来藏。缘起宗染相本寂，故得觉性本圆，兼摄法身缘起全是众生之义。

〔起信等论。〕

马鸣坚慧造等于宝性论、法界无分别论、大甘蔗论等流类。

〔五、圆融具德宗。〕

谓事事无碍，主伴具足，重重无尽，即华严经。天亲造论，立六相圆融义。辨疑误云：大疏、起信疏本无此文。又前四皆宗论，今约释论，乃后人添入。议曰：曾捡古本，无有此文，有则为优。但以立六相等六字，似觉未稳。然亦无害，岂以释论为妨？且如前文等宝性论等，岂非释论乎？大疏云：五教、五宗，互有宽狭。谓一宗容有多教，一教容有多宗。(非谓必然，故云容有。)初宗宽教狭，如唯识宗兼摄终教、圆教。彼判法华为第三不空不有教故，又说依华严造唯识论故。(且顺彼宗，故作是配。)空宗则用佛密意摄顿教，如来藏缘起宗则正摄终、顿二教。二教俱以真净一心为究竟实理故。但佛说时，仪式不同，故成多教。(为利根凡夫直说，则名顿；会权教人令入实，则名终。)唯小乘宗及圆宗各为一教。圆宗者，知前四教未圆故。次教宽宗狭，如小乘教自有二十部宗，计类束为六等。始教具空宗，终教亦具性、相两义。顿教以显性，即为破相；以缠染本空，即法身。则具第二宗及第四宗一分法、义。圆教则总具五宗中所宗之法故。又教约佛意，权、实有殊；宗约人心，所尚差别。故宗与教，其旨不同。大钞云：又教约下，体式异也。此乃教则皆是，宗则或非也。若约佛所宗，则大同于教。唯终、顿一宗，意宗于真性。然宗有约佛教得名者，如云佛教以因缘为宗。有约乘为宗者，如云一乘、三乘、小乘三宗等。又无差别论疏分三宗云：如次是智光三时教。又禅源诠都序叙三宗云：密意破相显性教等。又贤首随教辨宗，大同于教，故教章探玄十宗皆顺五教次第也。言大同者，约大分是同，不妨宗教有异，于是分教之后别开十宗。十宗者，以五宗之初随相法执宗开为六宗；七云一切法皆空宗，收始教空相二宗；八云真德不空宗，收终教；九云相想俱绝宗，收顿教；十云圆明具德宗，即圆教清凉十宗，就人心所尚，故与小教有不次前六同；七云三性空有宗，收相宗；八云真空绝相宗，摄空宗及顿教；九云空有无碍宗，即终教十同名。又大乘法师开八宗，前六同此；七云胜义俱空宗；八云应理圆实宗。彼以前浅后深为次，清凉回彼七为八。八为七者，以符法性在法相之后，为顺三宗次第，以性拣相分浅深权实故。又以真空绝相通始终顿故，兼收顿教。又空有无碍彻于同教，若空有双绝亦收顿教。故辨疑悞云：清凉谓有不安者，颇为改易。今谓不然，但取意别耳。又起信古疏及无差别论疏唯四宗不开，第五圆融具德宗，或云宗旨不到第五故。此亦不然，如圭山移注起信，还复加之，与今无别。而贤首不开者，以如来藏缘起宗通后三教故。则知开合不同，随作者意也。

圆觉疏钞随文要解卷第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