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觉疏钞随文要解卷第八

沙门凊远　述

〔众生寂灭。〕

大钞云：释亦一亦异，示于亦差别、无差别之相。众生寂灭即是法身，生不异佛；法身随缘即是众生，佛不异生，则无差别矣。寂灭、非无等一对，明无差别、不碍差别。寂灭，故无差别；非无众生，故不碍差别。

〔恒不异真〕

者，成上寂灭。

〔而成立。〕

者，成上非无众生随缘等，一对随随故佛不异生，非有之法身则不碍异生。

〔恒不异事〕

者，成上随缘。

〔而显现。〕

者，成上非有之法身。

〔是故染净等。〕

经前所标，凡圣平等。

〔况称性互收。〕

大钞云：况出圆融。上但事理无碍，已是难思，余经容有。此则事事无碍，唯华严及此经观成中意。

〔疏一、法性。〕

性法身土，文出唯识。相宗释之，唯据理说，理智不即。今家用之，理智不分，同佛地论法性身土一切如来，同证此经云一切如来光严住持等。三土三身，开合自在，已具前文(三末)。

〔注：小乘八微。〕

地水火风，色香味触，凡诸色法，乃至微尘，皆具此八。故小乘不达，唯心计为实。故此八皆以尘为体，言其坌污难觉，故云微也。

〔注：权教唯心。〕

权教唯心属有为，四土中法性土属无为，亦以唯心为体者，大钞云：四土总出体故。若四土各别出体，分性相之别，法性土即以真如为体，其自他受用及变化土，以次天无漏色蕴为体等。

〔注：实教融摄。〕

然融摄二字恐误。大疏云：法性，彼分二科：总初出体，权教唯心，实教法性；次科四土各别出体，谓权教性、相不即实教性、相融摄。故知对权教唯心，应云实教法性。亦可略钞只一科，故云融摄。

〔三严之方便注，皆由佛应统之故。〕

有本云：此明土之净、秽。大钞云：方便者，是修因义。谓明有何因缘而有净土？唯华严世界成就品云：十种因缘故，次四唯净，后三融通。属下，别辨。今明初三通相。本起经标此十云：所谓如来神力故，法应尔故，一切众生行业故等。大疏云：此通净、秽，佛应统之，故皆称佛土。辨疑误云：佛应统之，是出秽土得名佛土之所以，非是严之方便正意，故不合如此经。有本云：此明土之净、秽者，应注云：若神力等，则通净、秽。议曰：固如所辨，但以其间亦未尽善，试为辨之。且方便有十种因缘，次四唯净，前三通净、秽，合应如是注，但以注辞太简故也。应注云：方便有十种，虽前三通净、秽，皆由佛应统之，故皆称佛土。

〔若就行则。〕

则字误也。当从大钞致字为正。大钞此下正属别辨，与清凉同。引生公云：行致净土，非造之也。谓因他而得，故名为致。因万行而致于土，必招净也。

〔净有。〕

下别显其相，展转开之乃成四重，皆以方便为因、清净为果。

〔注：世间净。〕

大钞云：以六行为方便，谓欣上净妙离，厌下苦麤障，故以色无色界而为净土等，具如前说。(三末)

〔注：出世复二。〕

初、二乘净土：彼宗以释迦所化之土为实报土，以十方佛土为方便土(谓此方佛往彼化故)。权教说二乘无别净土，即以变化土为净土。若实教说二乘出三界外，别有净土。天台指方便土，已具前文(二末)。

〔注二乘菩萨净土。〕

谓出世间上上净，即前十中第八，谓八地已上菩萨，胜解自在，印持万境，随心改变。故净名经云：随其心净，则佛土净。直心是菩萨净土。又观经三种三心，是净土之因等。

〔注菩萨又二。〕

初真极，佛自受用，相累兼忘，而为方便。

〔注二未极。〕

等觉已还。仁王经云：三贤十圣住果报唯佛一人居净土。(双证极、未极也。)未极之中复有二种：一、八地已上，一向清净，以永绝色累，(净无生忍，得色自在，舍于分段故。)照体独立，(世、出世间心悉不现前故。)神无方所，(称性普周故。)二、七地已还，未出三界，(未舍分段故。)无漏观智有间断故，(即六地已前，若至七地，观智无有间断。)非一向净。然约圆教，十信菩萨即有净土。始自发心事友，终至成佛，皆严净国土之方便。注：一、权，二、实。实中又二：法身十种土，亦随身显，五重即大。疏据实教，广释身、土一、异。问：法性身、土为别、不别？别，则不名法性，性无二故；不别，则无能、所依耶？答：经、论异说，统收法身，略有十种。土随身显，乃有五重：一、依佛地论，唯以清净法界为法身；二、依无性摄论，唯以大智而为法身；三、依梁摄论，又金光明亦智亦如为法身。文云：唯如如及如如智独存，名法身故，土则唯如；四、境、智双泯，而为法身，身、土无二，显无能、所，故因依妄。五、此上四句合为一无碍法身，随说皆得，土亦如之。六、此上总、别五句相融形夺，泯兹五说，逈然无寄以为法身，土亦如也(此上单就境、智)。七、通摄五分及悲、智、愿等功德，无不是此法身收。八、通报、化色相功德，无不皆是此法身收故(然有三义：一、相即如故，归理法身；二、智所现故，属智法身；三、智相竝是功德法故，名为法身，其所依土则通性、相〔所现故，属智法身；三、当相竝是功德法，此土净而汝不见，众生见烧净土〕净秽无碍，我此土净而汝不见，众生见烧净土不毁云云)。上八门通诸大乘教，即同教一乘义。九、通摄三种世间，皆为一大法身，如华严说具十佛故。其三身等竝是此中智正觉摄，土亦如之。十、上分权、实，唯以第九属于圆教。若据融摄，总前九义为一总句，是谓如来无碍身、土。上言土有五重者：一、唯法性(属前三身)，二、双泯(属于第四)，三、具性、相(五、六、七、八所依)，四、融摄三世间(属于第九)，五、总前诸义(即第十)。与大经疏十四同。

〔注慈恩释云：〕

此注即清凉疏文(十四)。钞云谓法性属佛下，是疏释论。唯彼疏(慈恩论疏)云：佛是相义，为功德法所依止故，众德聚故，二身自体故。法是性义，功德自性故，能持自性故，诸法自性故。体为土义，相为身义。此云意云：属佛是相，属法是性。直语所依名土，故云体为土义。以能依(今钞于此多亦所依三字，今依大钞削之，加一名字。古本演义多名土所依四字，俱未尽善。)名为法身，故云相为身义。今疏意小异，谓佛有觉义，故名属佛；土无觉义，但持自性，故名为法。

〔性随相异。〕

者，身、土约相，则有二差；随所依性，则无差别。今以无差别之性，随有差之相，故云性随相异。(上皆演义十七。)今谓性随相异者，清凉谓所依之性是一，约相则有佛、法之别。慈恩之意云：性如所依之水，相如能依之波。水随波异，故云性随相异。疏文解论，是同二宗释义。意趣之异，本慈恩疏意。清凉用之，据实教宗释，有异彼也。今注云慈恩释云者，足见圭山意趣深奥。是故乍看则似违二大疏钞，细详则不然。何者？清凉既云此公意云属佛是相，属法是性，岂不是法性为佛，为法性身？法性属法，为法性土耶？此公所释是也。但性随相异，作权宗释之，皆后人之过。只如指属佛是相，属法是性，岂是性随相异耶？文理尚不知，决非圭山本注，智者详焉。议曰：文、相是同二宗所释之异，若非圭山本注，后人焉敢特违二大疏钞而增损耶？

〔注：相之与性，岂有边耶？〕

此佛身、土等文，连前唯识论文。故华严疏释普贤身相如虗空云：身相如空，法性身也；依真而住，法性土也。于是广说十种法性身、土，故引前文属佛。法性、相异，故释已连。次云如虗空者，唯识论云：此之身、土，俱非色摄(云云，同今钞)。结云：如虗空言，通喻身、土。演义释云：三身、三土，事既无边，与之为性云云。次云：案经文但言身相如虗空。案唯识云：此之身、土，皆喻如空。今谓法性身、土如空，非色身摄，难说大、小也。变化等事相身、土既无边量，法身、土与事相身、土为性亦无边量，故云随事相，其量无边。大钞亦云与之为性，当以大钞为正辨疑误。虽不出意，亦云当依大钞。成就三身之下，三个就字，大钞皆云成就，大疏亦然。彼正依论文，或云今钞之误，或云大疏。钞约权教，今钞约实教，权、实义别故。然大经疏钞亦用就字，故不可云权、实义别，往往本、论二译不同。

〔注：初地见三千界。〕

脱一百字。演义三云：初地见百叶华，化百佛刹，合云百三千界。

〔注：法乐增。〕

乐字下脱一义字。

〔立变化名。〕

下脱法乐义微四字，宜依大钞。

〔开三为四，义如上疏、大钞。〕

上字误也，当云大疏、大钞。(次文释文殊名，亦指云大疏、大钞。)良由今钞释本疏三土义、相，虽用唯识文，兼用佛地论，作实教释通。若大疏开为四门，谓释义、相，出体性严之方便身、土一、异。一、异中又约权、实：初约权教释四土，后约实教广释十种法性身、土。是故大钞二、欲引唯识文。今钞不释四土义、相，指大疏：钞：初、约权教释四土义，以彼唯用唯识文、义释故。是以今钞所释法性身、土，便指同大疏：钞：实教所释法性身、土同普贤身，相如虗空等，与约权教释法性身、土不同。有云：多上疏二字。辨疑误云：当改疏字为说字。又多大钞二字者，不然，有异余宗。本演义十七：唯华严有异，余宗在此，谓华严等。及此经意者，圆、顿合论也。然有等字，亦可通后三教，皆云融摄。

〔疏：一质不成。〕

即质难之质。大疏释文殊云：屡质本师。

〔东安庄公〕

今钞与演义同。大钞云：东晋安庄公，莫知取与也。或云即东安寺庄公耳。

〔然释中一亦约理。〕

其释中一者，指一理齐平之一，对上一质之一，故云亦以俱理故。

〔实则〕

下释通事一，谓难约理言一以遣异，亦约事言一，诸佛同有净土，事亦齐平故。新本大钞无一亦无字(却显一质之一是事一也)。

〔八地已上三细未除。〕

大疏严之方便中云：八地已上，一向清净，永绝色累。今云三细未除者，彼约八地已上，无漏观智无间断故；七地已还，观智有间断故，未舍分段故。今云未除者，约无明生相，直至等觉后，心方尽故。又大疏有三：一、真极、未极对一真极。如仁王经云：三贤十圣住果报唯佛一人居净土。今约此义。二、未极中又分一向净、未净。一向清净属八地已上，即所难意。

〔经摩诃萨。〕

起信疏云：杂集论云：由与七大性相应，故名为大。通赞引显扬论云：大乘性者，菩萨与七大性相应：一、法，二、发心，三、胜解，四、意乐，五、资粮，六、时，七、成满。与杂集名小异。上二论约拣二乘说。问：若尔，起信同始教，对小显大耶？答：且约大、小对拣耳。如最胜业等不共功德，释论亦集拣二乘杂染，未分权、实。金刚经别译本云：善付嘱诸菩萨摩诃萨。无着论云：摩诃者，大也，具七大性故：一、法，二、心，三、信解，四、净心，五、资粮，六、时，七、果报。(与显扬论同。此云净心，即彼意乐。)今疏无意乐、资粮、时、大之三，加证大道、行大行之二，唯六义耳。问：此是地上菩萨，称摩诃萨；金刚是地前菩萨，何故亦称摩诃萨耶？答：华严大疏云：大菩萨有四义：一、愿大(求大菩提故)，二、行大(二行成就故)，三、时大(经三无数劫故)，四、德大(具足一乘诸功德故)。前二通地前，后二唯地上。更有诸大，亦不出此义。

〔疏：趣大果。〕

约浅深次第，正当第六。大疏、无着论等皆然。今为第四者，约蹑故。如三圣观此下三十五字，辨疑误云：后人妄加，当削之。却于前文起行愿之解下，加数字云：今妙吉祥，是即解之。行议曰：若如所辨，则文义宛润，诚可依也。

〔言即解之行。〕

者，乃真谛所释云怨亲平等是行也，乃即解之行。

〔次下即释。〕

者，所谓二圣互相融，即二而不二耳。文殊即能信之心。问：前文十信会中，十菩萨皆同名首，何得唯举文殊表能信耶？答：文殊居于东方，是羣方之首，故举一例诸故。

〔注：智照无二相。〕

清凉云：五十五友显五相故。一切初四十一人名寄位修行相，寄于五位，显修行故。初见文殊一人寄十信，余四十寄三贤、十地。二、摩耶等十一人名会缘入实相，会差别缘，入幻智故。三、弥勒一人名称德成因相，如上二义，为补处因，当得成佛故。四、文殊一人名智照无二相，般若照极，返照初心，无二相故。五、普贤一人名显因广大相，证法界一一行门，皆称法界，无边涯故。今云再见文殊，不见身相，为智照无二相，与清凉不别。谓初见文殊表信，由未忘能所，故见其身相；后见文殊表证智，能所无二，故不见身相。

〔经弥勒。〕

补处之尊，位居等觉，列于第四者，约表法次第故。

〔疏：称性之众，必具主伴。〕

而此十万各有眷属，即外徒众、内法行也。内法行，谓智度菩萨母等。问：探玄云：若一乘初唯列菩萨众，于中有二：一、虽唯菩萨，主、伴不具，是同教一乘，如十一面经辨；二、若主、伴具足，即别教一乘，如此经说。(华严)若尔，此经还属何义？若属初义，应是同教；若属次义，是别教耶？答：尔。疏既云称性之众必具主、伴，亦可知疏主之意耳。问：或云：疏指如华严说，非此经具主、伴也。此理如何？答：作是说者，大似与圭山不相识。(由此经义虽具而文略，故指广于彼。疏：钞：此义比比皆尔。)问：此经经既具主、伴，与华严别教一乘有何异耶？答：配之则同，拣之则异。配之者，如钞云：良由此经亦是称性真身，说圆满觉性，故人、法仪式悬符华严。拣之者，此经主、伴但一重而已，华严则重重无尽。彼经每举一法，必具一切，即以佛刹微尘数光明而为眷属；或说一修多罗，即一切修多罗为眷属。事事皆尔，以性无分限，一一融通故。由是云：唯华严逈异余宗别教一乘耳。

钞第六

〔顿悟渐修。〕

文殊一章为顿悟，即是信解；普贤下十章为渐修，谓依解修行，随根证入。普贤下五章，上根；威德下四，中根；圆觉一章，下根。问：前明八门，今唯此顿悟、渐修，何耶？答：或云：前约横论，此约竪说。今谓前文通说，此就当经科节。经文一经，大槩不出此二科而已。问：此约顿悟、渐修二科，大疏又约信、解、行、证四科：一、信，即文殊章；二、解，即当普贤下五章；三、行，即威德下四章；四、证，即圆觉。若此科经，如何消释文相耶？答：大钞云：以经义意深远，鈎鎻血脉，从始至终，委细分明故。如文殊章，前科云信解，今约此解，乃信家之解，总属信故。普贤等五章，备明修真断惑方便，证入行相，方名实解。若消释经文，但用前科，又复机非一等，故大疏约通、局科之。前约通说，若利根于普贤等章证入，故曰随根证入；此约局说，未证入者，前章但是圆顿信解，起行在威德等章，证入在圆觉章。是故胜机不假后后，钝机必历前前。由是两势科之，方尽经旨。虽约两势，俱不出信、解、行、证。或云：大疏是竪论，兼意略疏，乃约根之科。利者，证入不假后也。然知、见有殊，在人取与。权宗多云：先且渐修。此约顿、渐一分，以文云：若华严此经教相仪式，先须顿同佛解，方能修证故。大钞：次文释了觉性中圣、凡下四句，云：超终教故。十、信位满，便成正觉。此经观成同佛，即华严信满成佛，亦当起信根成就，初发心住成正觉。大疏：三、末大钞：十七、注通妨。难云：若成佛已，何复历位修行？故如贵人子孙没落成贱，多年已后，却还得顿成贵人，渐学礼、乐、德行，及孙子顿生云云。

〔疏：不认妄念。〕

拣妄也不同。凡夫认妄念，不认妄念，是真信解。

〔疏不执异见。〕

拣邪也。不同异宗及外道执异见、不执异见，正信解。若约究竟，离圆觉之外，俱是异见。爱是钝使，即前五使；见是利使，即后五使。

〔疏：成本起因。〕

约地位，则是十信位。

〔疏：最初发起之因。〕

即一切如来最初，亦即十万人最初。

〔疏：顿教因地。〕

即第四顿教，亦可圆教亦在其中，以是顿、渐一分故。大疏亦引清凉顿教因地故。彼释华严，正取第五。今正取第四。

〔初谓四大非我。〕

初谓即初重了觉性。大疏云：了觉性者，四大非我云云。大钞云：遣凡迷之执，己超人天乘。虽但举四大，意兼四蕴，亦皆非我。

〔五蕴皆空。〕

遣小乘之执，五蕴当体即空。非唯蕴中无我，已超小乘。

〔空病亦空了然自觉。〕

已超空、相二空，彼皆未显本有真觉故。亦空之言有三：一、但遣执空之病，无别所显；二、空即色，故不唯空；三、体是真知本觉，元不是空。今意在第三。圣、凡下，四句已超终教。终教虽显真性，尚有在缠、出缠之异。在缠即凡，出缠即圣。顿教显烦恼之缠本空，何在？何出？见生可度，即非菩萨，故云异则不真；唯如如及如如智独存，故云生佛体同。上俱大钞，正显顿悟妄空、真有之行相终始无殊，发心、毕竟二不别

〔元是结业。〕

返显不悟之非。下文云，多劫修行，不成圣果。不成圣，不离业报也。即以顿拣渐，终教亦属所拣。若约位论拣，终教地前，不拣地上。

〔引二文证。〕

引华严二文，返显证了悟觉性：一、证不了有损；二、证迷修无益。若闻下，悟修有益，大威德法门在此。经则云：若不闻此圆觉了义法门，或时闻已，不悟不入，多劫权行，即假名菩萨。

〔大愿是总，悲智是别。〕

下文以大智为本，与此不同者，大钞云：华严乃性相融摄、本末平等之宗，故发悲、智、愿之三心。

〔然，有心体、心相、心德。〕

初明心体，云愿者乐欲，乐欲何事，唯发心愿，乐通达诸法(智也)，救度众生故(悲也)，以乐为总，贯通悲智，悲智正是所愿乐之心也。次文云，此经宗于会相归性，逈显真觉，故偏举大智为本，以摄大悲大愿，谓虽有悲愿，须假智导，若无智导，成爱见故。

〔六波罗蜜。〕

波罗蜜有三翻：一云事究竟，能究竟二种因果二行之事故；二云到彼岸，从二种生死到三种涅盘故；三云度无极，能度事理诸法之旷远故。三名虽别，义意同也。今云度者，即第三义，唐言之略称。若晓疏云：度是略梵语。然六度者，对治六蔽。六蔽者：一、悭贪，二、造恶，三、瞋恚，四、懈怠，五、散乱，六、愚痴。或云：五行合定慧，为止观一门故。十度者，对治十障，证十真如故。于六度后，加方便、愿、力、智之四

〔疏论中先开示二觉。〕

引论总证三重因解释分略明二觉义者，谓心体离念等，乃至不觉心源，故非究竟觉。次分别发趣道相中，明发三心等。然了二觉，即此经了悟觉性，俱顿教故。修证仪云：起信信门还顿摄。(约信成位，与华严同，故释论二。)大钞二：华严、圆觉、起信，皆顿悟渐修故。问：起信论，贤首判为终教，那得亦具三重因耶？答：贤首唯据起信立题，及翻对妄染义故。(彼疏云兼顿，而圭山移注依之。)盖取宗经深妙，生灭门宽通终顿，故不妨正终兼顿。良由经是论之所宗，论是经之能解。既宗百部大乘了义之经所造，兹论了二觉，发三心，修五行，悬符华严、圆觉顿悟渐修之旨。笔削一云：兼顿者，(真如门显法体故，人多不从。今谓判教约法体。)又龙树题云：摩诃衍论者，盖义宽通故。如论通宗不二摩诃衍法，(通赞判云：当第十，圆明具德宗。)别宗一体摩诃衍法。(当第九，相想俱绝宗。)彼论虽不判教，释义多约顿门，古今有多异说。或虽然引证，非全同故。或云：虽是终教，才悟性处，便属顿教故。或云：终教直进，人顿悟故，亦名顿教。或云：顿渐二机，取之不同故。若渐机取之即终教，顿机取之即顿教。或云：虽约真如、生灭二门分，终教亦大分言之。二门不妨义互通故，生灭门互具顿教义。然各一家之说耳。

〔唯修本性，唯欲度生，方名发心。〕

此经但有请问发心，无答发心之文。疏于远离诸病下，注云：佛答：有、无俱离，觉照亦泯，即离诸病。此乃不发一切心，名真发心也。钞云：但与觉性随顺，便是发心。若义取者，即此章有、无俱遣，净觉随顺也。前一节经文偈云：菩萨于此中能发菩提心。注云：长隐偈显也。次前钞云：此经说因地，其意甚深，其文甚略。若不会通诸教以为例证，则管见之者信解难生。由是广引华严发菩提心文相例证之耳。凡疏钞引华严例证处极多，实缘此经义深文略故。然今人才见指广如华严说，便谓自是华严说，不干此经事者，请详此文。疏指注之辞，指前平等法会，如贞元释。

〔疏：灭三道等诸有三数。〕

三道，即惑、业、苦。言等者，回向三处，成就三智(一切智、道种智、一切种智)，得三菩提(实相、方便、实智)，证三涅盘(性净、方便净、圆净)，住三德祕藏(般若、解脱、法身)。钞：指威德三观。

〔后疏中具释。〕

然大疏有之。今疏不释。辨疑误云。钞中既多。

〔疏安危不易。〕

小乘比丘胡跪(右膝着地)，尼及耆年比丘长跪(两膝着地)。若大乘则互跪、长跪，其义无别，皆属膝下地至敬之仪。兰盆曲解云：胡跪者，讹谬也。若大疏云：长跪者，表安危不易。释曰：谓所表若安若危，顺觉性之心不易故。所表既然，能表之仪，即两膝着地，长跪不易也。又智论三种礼之中品云：屈膝头不至地，即长跪也。此二义，除重担即离过，住法性即成德。

〔经世尊。〕

十号善逝，善者好也，逝者去也，谓不向余三界二乘去，唯向大菩提去，即直往菩提。号世间解明，解世间故，即权智逾明。号无上士，谓士夫偏于众圣，于众圣中更无过上，故即位超诸圣。号调御丈夫，调谓调练，御谓控御，即巧摄有情。号上四，或合前二为一，乃成十号，或合后二为一，开前为二，还成十号。贞元孔目演义十六。

〔悉持四佛所与欲来。〕

四方菩萨共持四方佛语。虗空因法行，大钞云自法行，或曰经本云白法行，今谓因字颇优。

〔埏埴〕

上音𩍕，和也。下音植，土也。谓和土调泥，置之轮上耳。

〔经及说菩萨。〕

前云如来，约本而言；今云菩萨，约终而说。

〔经于大乘中。〕

即约所诠，亦拣权渐。

〔疏金刚三昧经。〕

即顿教，前文列在二十余部顿经中。今钞云：不同渐教，事须先小，次权，后方说实。大钞云：金刚三昧经顿为末世凡夫直宣一味究竟深法，不同法华、涅盘对渐悟分修大小乘行，滞权之机也。说仪圆顿，与此宗同故。

〔疏：恣心五欲。〕

色、声、香、味、触。色者，男女等恣媚之态，及金宝等珍宝贵之物，红紫鲜妙之色，能令愚痴凡夫贪爱作业。声者，谓男女歌咏等声，如五百仙人在雪山住，闻甄迦罗女歌声，起贪爱心，即失禅定，随于恶道。香者，种种饮食，及一切兰芷等香。味者，一切美味，如沙弥爱酪，命终为酪中虫。触者，男女身分，柔软细滑。此五欲者，得之转剧，如火益薪，其𦦨转盛。又欲有二种：一、事欲，即所贪之境，如上五欲是也。二、烦恼欲，即能贪之爱心。于中又分三种：一、贪欲，二、淫欲，三、善欲。下文爱有三种：一、恶爱，即此贪欲、淫欲；二、善爱，即此善欲；三、法爱，即着事修行。然修证仪引智论云：五欲无益，如狗咬枯骨；五欲增诤，如乌兢肉；五欲烧人，如逆风执炬；五欲害人，如践恶蛇；五欲伤人，如舐刀头蜜。若欲修定，皆应弃之。乃至若贪此五欲，与畜生无异，一切众生常为五欲所使。然此凡夫位中最难断者，即修行之大魔，不可不知。

〔六师。〕

断见常见苦行外道等大钞三委。

〔疏不唯拜手。〕

周礼有九品之拜：一曰稽首拜，谓臣拜君之拜。稽者，稽也，谓以头至地，稽留少久。二曰顿首拜，以头向下，虗摇而不至地。三曰空手拜，此君答臣下之一拜，即以头至手。四曰振动拜，谓敬重之战，标动变之拜。五曰吉祥稽颡，颡，额也，以额触地，无容仪也。六曰凶拜，谓先稽颡而后顿首，三年服者之拜。七曰奇拜，屈一膝，但一拜，以答卑下之拜。八曰褒拜，谓今时持节之拜，即再拜于神尸也。九曰肃拜，谓俯下手，今时揖者是，亦指妇人拜。

〔经三请。〕

疏云：过三则烦乱。问：十地经三家五请，清凉云：余经只三请。此经是一乘圆别之教，故有五请。如何和会耶？答：彼刚藏说十地名已，默然无言。解脱月三请，大众一请，佛加被一请，然后说之。表法不同，故不相违。若解脱月过于三请，亦曰烦乱。

〔疏且默斯要。〕

大疏钞皆用久字，指云与法华文同义异。文云：此经但以未说之时为久，略钞亦然。若尔，久字为正，念疏且默，义亦可通，不同渐宗约时久默之谓，故云且默。辨疑误云：既略疏改为且默，合应改

〔钞：素以为绚兮。〕

本文无此一句，即逸句也，论语具之。硕人四章之二序云：硕人，闵庄姜色。卫庄公惑于嬖妾，使骄上僭，庄姜贤而不答，终以无子，国人闵而忧之。章七句云：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颔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峨眉，巧笑倩兮，美目盻兮，若论语具云素以为绚兮。

〔我等亦如是，愿闻甘露法。〕

初句合能求，次句合所求。所求通法、喻，谓法字是法，甘露是喻，具前四喻之义故。以此总合前四喻。前四句是喻者，文云：经说乐闻之喻故。大疏：五十四，大钞：三十七。

〔宛受贫苦〕

今钞云：大富长者，穷子也。大钞云：受贫苦者，不得尘经，无博学法财之富；不得宝藏，无福慧法财之富，故受贫苦。

〔无字〕

陀罗尼圆通体中，持尘沙德用，名曰总持，是故无字是此之体。问：宝积经无字陀罗尼，其义但了言说性空，即名无字。若尔，随求大佛顶之类，何妨了之？性空亦名无字、多字。一字、多字，约言证而得名。彼经无字，约佛智摄诸善巧，即总持义。无有少法可得，皆归于空，即无字义。故名无字陀罗尼。但以佛智为体，无形无相，与觉体同，故指之也。与能诠言教之陀罗尼，逈然别矣。随求大佛顶之类，此皆广呪，即多字陀罗尼门。

〔出入义。〕

出通染净。

〔流出一切。〕

清净真如等，出净法也。种种幻化生于觉心，出染法也。八、唯约净。若从本起末为出，摄末归本为入，竝约染论。

〔疏有过恒沙等。〕

翻妄染终教义，今何用之者，但取彼一心不动，则有如是功德示现，非别有法从中流出于外，以证非别有法从圆觉流出。但依觉性显示，名为流出，不用彼翻对妄染之义。如钞释题处所引，与此无别。(七初)大。钞：评曰：彼论是释所示大乘三大之义。大位在果，唯辨于净。今此圆觉标以无上法王，亦唯说果流出净法故。有云：今此顿教点化法，即净而翻故。然此示一说也。

〔注：彰自行体。〕

体字误也。大钞相字为正。

〔若法性宗至不分三界种现之殊。〕

教章终。教亦分种、现之殊。今云法性宗不分者，或云法性宗通后三教，今就顿教说故。今谓此明有漏法体，不论断惑。大钞云若约法性宗出体，则同今钞云云，即指起信。以根本、枝末不觉是有漏法体，迷则有，悟则无，故云性宗不分。三界之异，有异相宗。又大钞云若约圆、顿二教者云云，故知如上所释，非以顿教对彼相宗矣。

〔疏圆觉自性云云。〕

此下十四字辨疑误云：大疏本无，此疏多却。真谓下，方是略释。对下，细释。以经意指合，应别为一科。此既科在略释中，不应细释中拣云但真实，未出心体。又略释中标云伪妄，牒云虗妄。细释既拣伪妄，别于虗妄，则三处文各不相管。议曰：今疏此十四字正不多也。何者？若大疏既列四科，此当释名，不当便出体。略疏但直释经文，义含四科，是故于释名科便以经意直指，即指心体，亦名略释。以真如即是圆觉，不同相宗分能、所流，故却以唯识义附于略释科中。若大钞独以唯识义为略释，随疏主便也。若约能、所者，圆觉是能流，真如等是所流；圆觉是法，真如等是义用。今以实教会释，便云圆觉自性常如其性等。

〔真谓真实。〕

下约法相释名。若性宗释名，则不变曰真，随缘曰如也。问：既取彼常如其性即圆觉自性，注中那云仍未出体耶？答：却不取此义，约彼唯识真谓真实等文，不出体耳。

〔此诸法胜义。〕

大钞云：前诸偈辨识相已，此偈明识性，云此诸法实性。此者，此圆成性也。长行释云：此经即诸法胜义，是一切法胜义谛故。然胜义略有四种：一、世间胜义，谓蕴、处、界等；二、道理胜义，谓苦等四谛；三、证得胜义，谓二空真如；四、胜义胜义，谓一真法界。此中胜义，依最后说。议曰：彼长行所释胜义，即证得胜义，亦即是真如也；所释真如，谓安立真如，真谓真实等。大钞：复就疏外依胜义胜义非安立真如作性宗义，释彼偈之初二句。清凉云：彼亦说真如是识体性。释义者，定言不变，过归后辈耳。具如前文。(七中)

〔九、相观。〕

一、胀；二、青瘀；三、坏；四、血涂；五、脓烂；六、噉；七、散；八、骨；九、烧然。大钞云：九、想观孔目及智者，法界次第亦同。评曰：想约能观，相约所观。

〔注：前约唯识至仍未出体。〕

以性拣相，故云未出体。文云但提虗妄，是彼论所释也。疏云本无伪妄改异，约性宗显觉性本离四过，故与细释离四过义同。若你各不相管之，疑何有哉？

〔注前陈。〕

是有法三支比量，具如前文(三初)。

〔注：分此横竪，各有二义。〕

将横竪约改异，各分横竪二义。

〔疏云：未来常如过去。〕

即约三世竪论无改，不妨通色中常如受中，亦是多物横论无改。色中常如受中，即约多物横说无异，不妨通未来常如过去，亦是三世竪说无异。即是百法中六无为。六无为不？若大疏云真如无为，颇切当。无为者，大钞云：为之言作。一切有生灭法，皆是造作，称之曰为。今此六种，寂寞冲虗，湛然常住，无彼为作，故名无为。所言六者：一、虗空(空即无为)，二、择灭(因慧拣择，得惑断灭。谓无漏智起，断诸障染，所显真如，名择灭)，三、非择灭(不因慧择)，四、不动(出八灾患)，五、想受灭，六、真如

〔依起信一心为体悬谈第四门已释。〕

辨疑误云：前文竟无，大钞有之，略钞应亦有之，恐后人削去。议曰：略钞第四云：心真如者，乃至唯是一心，故名真如。文相与此是同。何谓竟无？

〔注文云：或唯一。〕

大疏云：或唯一，如体中说；或唯二，谓安立、非安立等。

〔七种，十种真如。〕

深密经七种真如：一、流转真如，二、相真如，三、了别真如，四、安立真如，五、邪见真如，六、清净真如，七、正行真如。大钞具释。(九末)十种者，对十重障辨其德：一、断异生性障，证遍行真如，住初欢喜地。二、断邪行障，证最胜真如，住离垢地等。

〔空宗〕

谓烦恼即菩提。前文性宗引此文，谓烦恼即菩提。今空宗亦引者，文出智论，随空、性二宗用。空宗用，则了烦恼本空，即名为菩提，以空故名即。但就空说，与性宗逈异，无所滥矣。如次文引是也。摄论双取相宗，智论合取。大钞云：文异义同。若作小异解者，摄论双取，智论合取。双取可见。即相宗合取者，以能、所俱为菩提体，不开二智、二断故。即空宗、法性宗，如理、如量智，即本、始二觉为菩提体。依今经，即始觉为菩提体，合本始、本不二究竟觉为体。大钞说前二论之智，但是今之始觉，以相宗根本无分别智亲证真如之理，二智是转识所成故。既属有为与无为之理，不即性宗，则断证对待，其体亦空，无能、所证，本源觉智究竟真实故。是故论云：始、本不二，名究竟觉。以见道之智即是真如，不分能、所，故云始、本不二。

〔三乘人各有其智〕

大钞云：如十地论说：或云声闻一切智、菩萨道种智、佛一切种智，是为二智菩提。若无着金刚论云：何故唯问菩萨发菩提心耶？心为三种菩提差别故，谓菩提心通三乘。今问菩萨，拣异二乘。

〔起信、本觉、始觉、究竟觉。〕

前云唯一究竟觉是菩提，今分三种者，大钞云：上是出体，是克实故；泯二显出，究竟觉为体。今辨种类，是约名义，故三种俱存。

〔发心等五种菩提。〕

智论云：一、发心菩提，即十信；二、伏心菩提，即三贤；三、明心菩提，即初地；四、出到菩提，即八、九、十地；五、无上菩提，即佛地。华严十种菩提出现品疏(八十)：

〔印羣机。〕

出现品云：如海印现众生身，是故说名为大海菩提普印(云云，如钞)。

〔现万像。〕

大钞云：且如镜现影像亲能现者，是名真性；现于诸法亲能现者，是觉智故。唯识释镜智云：能现能生身土智影。

〔该动寂。〕

应现种种差别作用，一一皆如，即该动也。万缘俱息，湛然无为，亦自体常如，即该寂也。

〔通因果。〕

大经云：如来成正觉时，于其身中普见一切众生成正觉等。问：既通因果，何故前云菩提涅盘是果法耶等？前云是果法，对波罗蜜是因故；今约克体，因果觉智同一体故。

〔妙绝于有为。〕

心言罔及曰妙。故绝作为。

〔大患永灭，超度四流。〕

大患永死灭。超度烦恼四流。四流者，一欲流，谓贪欲流注，即欲界烦恼。二有流，谓依彼有身而度流转，即上二界烦恼。三谓邪慧推求，名之为见，即遍三界烦恼。四无明流，谓自恼愚痴，于境不了，名曰无明，亦通三界。一分通界外。

〔镜像之所归，绝称之幽宅也。〕

镜喻涅盘，像喻生死，生死本空，涅盘离相，故绝称也。冲深包博曰幽，众圣所归曰宅。

〔泥洹尽谛乃至尽矣。〕

泥洹义翻圆寂，尽谛即灭谛。

〔结尽。〕

者，谓九结灭尽方显圆寂。

〔生死永灭。〕

者，谓烦恼所知亡，则二种生死果灭。岂字、寂字，宗本论无岂字，加之颇当。寂字多却九结者，谓爱、恚、慢、无明、疑、见、邪、悭、嫉。

〔即寂之照为般若。〕

如珠之明。

〔即照之寂为解脱。〕

如珠之净。

〔寂照之体为法身。〕

如珠之圆体，即此三德是涅盘体。故大疏云：然此三德不离一如，如一明净圆珠矣。即约融通无碍。然此经涅盘但是体，非别有可证。是故下文云：了知如来涅盘亦是我相。生是证得涅盘，不忘能所，故云亦是我相。

〔不纵不横，不竝不别，如梵伊字。〕

大钞(九末)引天台释云：纵即竪，谓法身本有，次修般若，后得解脱，则是纵义。…(纵三点如此。)横者，三法异体同时，如三烈火。…竝乃合为一体，别乃各在一处，即但取一法。圭山意云：经云：摩诃般若亦非涅盘等。…此通纵竝，谓竪明此三曰纵，举一摄二曰竝。经云：三德若异，亦非涅盘。…此通横别，谓二异体曰别，异体同时曰横。亦可横即是竝，对纵为横，对别为竝。故经但有三句，于义成四。今三俱不可思议，焉可纵横竝别？意云：即一而三，即三而一，非三为正，由此见异。古德解义，取舍不同，或一德在上，二德在下，或二德在上，一德在下，竝不得意。如来恐人谓作此解，故以天目转喻伊字，则不得定二上下，但取不可纵横及竝别耳。若定说言一上二下，非唯义理不得圆妙，致令二喻自互相违。谓伊字样者∵天目样者∴此其状也，诸公何惑？故经具云：犹如伊字，三点若竝，则不成伊纵，亦不成伊纵，亦不成如摩䤈首罗面上三目，乃得成伊。

〔翻三杂染。〕

大钞云：出所以。所以三者，翻三杂染故。翻烦恼为般若，烦恼即菩提，是涅盘中般若德。余二同。钞：然翻三杂染成涅盘三德者，此三杂染即性净三德，但迷、悟似异，故云相翻。法身即如如，摩诃般若即是一切余障，究竟尽故。法身为所证，般若为能证，解脱为离障。能证、所证及与离障，十地分得，故得通因也。

〔自性涅盘注中通染净。〕

等者，如大钞云：若但云真应，则自性合真，二皆约净。今开为三，则自性通于染净。亦可自性即上性净，真应皆上方便。净从方便显得性净，性净即名真也。证真已后，随机方便利物，即名应也。故真应皆有方便之义。

〔自性清净。〕

大疏注云通凡者，约至圣有之，亦通凡故。唯识论云：一切有情皆有初一故。今钞云通凡、圣者，约凡、圣真如平等故。

〔无余依。〕

大疏注通二乘，约大乘，无余通二乘故。今钞云通三乘，约通相说故。又约佛，无余通三乘故。又云：上二者，有余亦通三乘故。金刚经入无余涅盘，无余既通大、小乘故。圭山以无住处拣异小乘无余，意云：是大乘无住处之无余，又显是佛之无余，同本发菩提心之意故。通论破之，智、解有殊故。

〔无住处。〕

大钞引唯识云：一、所显得，谓大涅盘。此虽本有自性清净，而由客障覆令不显。真圣道生，断彼障故，令其相显，名得涅盘。此依真如离障施设，故体即是清净法界。然涅盘义别，略有四种，如上所列：一、即诸法真如，二、即真如出烦恼障，三、即真如出生死苦，四、即真如出所知障。言无住处者，即悲之智，故不住涅盘；即智之悲，故不住生死。故云无住处。问：唯识不许一切有情有佛性，何故云一切有情皆有自性清净涅盘耶？答：彼宗虽不许一切成佛，一切有情不离此性故。又唯识亦说一切有佛性，过归后辈故。

〔注：唯佛具四。〕

问：与无住处唯佛自具，如何和会耶？答：佛总具四，三乘前三，亦显唯佛有第四。问：何故孔目第四云无住处通因果耶？答：此约究竟说，故唯佛具之。彼约智悲相导，无住着故，亦通因位。次前云十地分得，故得通因，即是此义。问：有余、无余通大、小乘及佛，知何说耶？答：小乘义者，结惑已除，苦依在，名有余；灰身灭智，名无余。大乘义者，尚余变易生死，名有余；无二乘余说过患，名无余。又智论云：四住地烦恼尽，名有余依；五住地烦恼尽，名无余依。刊定四云：耳佛者，虽无实依，而现似有，名曰有余。然非苦依在，说有余依；又示现故，非实有余故。孔目分三种：一、小乘涅盘有余、无余。有余者，有余身、智；无余者，无余身、智。二、三乘涅盘有五种，如钞所列之四，加方便净为五，总摄今之种类，但尽前之二、三，不出此五故。三、一乘涅盘，谓别教具十门：一、体性真常门，二、德用圆备门，三、出没常湛门，四、虗盈不迁门，五、示灭妙存门，六、随缘起尽门云云。具如大钞(八十三)。

〔注：不为说永灭。〕

彼疏云：约人显实，不为菩萨；明说永灭，乃为二乘。

〔注：迹尽双林。〕

不为菩萨示现涅盘，乃为凡夫、二乘，以彼认前永灭为灰断故。不知此乃示现迹尽，非是灰断，故云拣灰断。何以故？征释有二义：一、令菩萨称实见自受用身同法身常在其前，即合自受用归法身；二、令菩萨见三际应用，亦即是常，故如现在，乃合他受用归化身，化见法身常。彼疏引涅盘云：吾今此身即是常身、法身。后义例前，应云令菩萨实见化同他受用等。今注云令见三际等者，谓三际化及受用身同法身，皆如现在。问：自受用身不容机见，何故云见邪？答：法性宗即化显法，无施不可，故三身皆通机见。今见自受用身，约普贤行成满故见。或云：约胜机普眼所见自己受用身，非见佛之自受用身。然亦是一说。

〔能建大事〕

前云能建大义，具如前文(七初)。经及以前疏照之，应云：一、简因果义别，二、集义非但等(云云，如疏)。前文已具，今从略耳。

〔经波罗蜜。〕

大疏云：若就修习分位说者，要七最胜之所摄受。大钞引唯识云：一、安住最胜，要安住菩萨种性；二、依止最胜，要依止大菩提心；三、意乐最胜，要悲愍一切有情；四、事业最胜，要具行一切事业；五、方便最胜，要无相智之所摄受；六、回向最胜，要回向无上菩提；七、清净最胜，要不为二障间杂，即三时无悔。若七随阙，非到彼岸。今释曰：安住最胜，若依五性，则简余四性，唯取菩萨种性。今法性宗约习以成，性非约本，有平等故。故摄论中但有六种最胜，或云菩提心摄，即知唯约习成。(上智钞文。)

〔般若是诸波罗蜜三轮净因体故。注云：不念自身，不念受者，不念施果，皆由慧故。〕

若大钞云无相智者，即三轮空也。故离世间品云：三轮清净施，施者、受者、所施物，正念观察如虗空故。然今约慧是三轮净因体，大钞约因说三轮清净因，能感无为果故。

〔十障、十如，如常所释，后亦有之。〕

者，通相而指。辨疑误云：略钞不释，不当如是指也。

〔疏：无佛不尔。〕

释诸佛皆依之义相，唯问如来本起因地，答云一切如来皆依圆照等显佛，佛道同故。

〔疏：但以初悟，能所未忘，故云相也。〕

或曰：大疏唯约能、所释，故有此文。今疏作三科，次直约就法体释，何必此？此十二字，今谓相字，初作能、所之相释，次作净觉之相释，非关能、所。三、引例双证。尘劳因缘，至下当释。

〔八万，尘劳。〕

略钞八释十二因缘，大钞十七释略钞不释。今云至下当释，亦通相指也。辨疑悞点之。

〔明是择法。〕

谓择法之慧明也。至登地方显。

〔注：前对众生自己。〕

然彼以无明妄染为自己，今以本觉为自己，故云所对不同。

〔疏：迷自认他。〕

华严起信云迷自，此经云认他。

〔二文互举。〕

此经起信疏中已明华严经者，彼云：于第一义谛不了，故云无明。疏(六十二)云：十二支皆因真起，无有自性，迷东为西也。辨疑误云：当于也字下注，不当注于西字下。又疑也字皆注语，云妄，即是他也。传写误作大字尽之耳。今谓凡取义注之，间隔文句处颇多。只如当文引起信不了真如法一，故其故字，义属上句。本疏于故字下注，今于故字上注。又如今钞如来藏九喻之末，举论云：无始世界来，亦于来字之上注。其例是同，何不疑耶？况也字若是注语者，下文所注，宁不紊乱？今既上下注之，已有备理，不必疑也。

〔约大小乘法相宗。〕

出体。前科约性、相释名，此科出体性宗，以觉性为无明体。今大、小乘依俱舍论云：明有实体，谓不了四谛，明所对治，故名无明。与明相违，方是无明。非离明外皆是无明，亦非明无之处名无明。拣滥云：若离明外皆是无明者，如耳、鼻等，应是无明耶？又如不善法名非法，不善义名非义。此与善法等相违名非法等，皆明有体非无。故论结云：别有实体。若无有体，何能与行为缘？经说无明能染于慧等，即别有暗法名为无明，非但遮证无明无而已。是故无明体是不了知其三宝、四谛、善、恶业果，良由即是了知所治差别法问义。今钞约大、小乘法相说，以俱舍为小乘出体，引唯识与法相宗出体。若大钞于俱舍下，云：二、相宗论，文二：一、对真出体，二、对用出体。初对真出体，又二：初约俱舍出体，次约唯识出体。其次对用出体，依慈恩云：发业无明，以行蕴中无明为体。与今钞释义大同。不知何故指俱舍为相宗论耶？答：或云：恐大钞之误。今谓俱舍以四谛为明，能对治诸法故；无明者，不了所治诸法故。谓明治者，是无明体。虽曰小乘，其义亦通。是故大钞作大乘义释也。如大经云：于第一义谛不了，故名无明。彼疏云：十二支皆因真起，无有自性。故下偈云观诸因缘实义空也。而无明最初亲迷谛理，而起于行(即行支也)，即横从空起，不可复源，故令无明特受迷称。论经云诸谛第一义者，即四谛也。故对法云：真实愚者，谓迷四圣谛，所迷即是实义，能迷即愚(愚即无明)。钞：四十三云：上云实义空，则以真空为第一义。准论经意，乃是四谛为第一义，即四重胜义中道理胜义故。次引对法证成论经，亦顺涅盘：我昔与汝等不识四真谛是故久流转生死大苦海。故瑜伽中广说无知。(智论说七无知，亦云七愚。真实愚，七愚之一也。大钞列名，竝是无明支。)历一切法相，若内，若外，若业，若果，佛、法、僧等，皆是无明。今略举四谛，则无所不摄。议曰：亲迷第一义谛为无明者，同今性宗，以觉性为无明体。次引对法瑜伽，又引俱舍，通释四谛。明所治者为无明，即通约大乘而说。今钞云无明体是不了知等，不妨亦约□□□□。故知俱舍等义通约大乘，非大钞之误。

〔三宝、四谛。〕

或云：若约大乘，三宝、四谛皆了知所治之法；若约小乘，说以四谛明所对治为无明体。今谓此正约小乘而说，故云四谛明所对治为无明体。

〔诸有情。〕

即诸异生。大钞：拣见道圣人，即地前通名异生。

〔恃我类性至覆蔽真实。〕

恃我类性，即六七识中无明。第七识中恒行无明，亦云不共无明，不与六识相应故。微细常行，行相难知，故曰恒行。覆无我理，蔽无漏智，故云覆蔽真实。若无此识，彼应非有。恒行通四惑，谓我痴、我见、我慢、我爱，俱为我执。第七识有此俱生中四惑，四中唯取我痴为无明体，即迷理无明，迷于理事。

〔第六，识中根本六烦恼。〕

者，谓贪、瞋、痴、慢、疑、不正见。于中取痴为无明体，谓独头无明。迷理者，令无漏智行不起故。亦名覆业无明。独头者，无因而起，故同起信根本无明。演义云：此无明约人迷理，横从空起。亦名独行无明，不与贪等俱故。或不与余俱起无明，独迷谛理故。亦名不相应无明，亦不共无明。此即独行不共，通小乘前即恒行不共，唯大乘上即迷理无明。言

〔相应等亦迷事。〕

者，由迷理故，与贪等相应，故云亦迷事，亦名共无明。

〔若取发业。〕

即对用出体。发业无明以行蕴中无明为体者，大钞十注云：业即是行。故发业者，指行蕴中。然性宗以真心不觉为因，余十一支竝为果，是故行支即无明所作之业果。相宗释行支云：即造作也。谓起善、恶业，能发是无明支，所发是行支。然发福、非福、不动三种业，由无明发业故，即以无明为十二支之本。虽诸烦恼皆能发润，业依无明力增故，正取所发行支位中无明为发业无明体。起信依无明为因，方生阿赖耶识。性宗根本无明在八识之前，谓生灭与不生灭和合，非一非异，名阿梨耶识。有觉、不觉，依不觉生三细，故云方生阿赖耶，即以三细、六麤为枝末无明。若相宗依六、七二识方有无明，以彼说第八无覆故。

〔疏：其业用。〕

大疏更有种类一科。又释论云：根本无明有六：一、明无明，二、暗无明，三、俱是无明，四、俱非无明，五、空无明，六、具足无明。不如实知是暗无明，业用是具足无明，显无明本空是空无明。

〔科显意。〕

辨疑误云：此一科合应于按定其非之下作二科，初显意，二释文，与次科正释其相，文势全同故。然此所评，颇有理应，传写之误也。

〔经一切众生疏云：除了圆觉性者，其余悉该。〕

除了悟觉性者，其余悉该。谓二乘权教菩萨皆曰众生，亦通终教地前，以未了觉性故，登地证真，方不属拣。此约地证分齐说。或云：此经唯拣地前，华严地上俱拣。今谓不然。探玄判假名菩萨云：文无定判，义当三贤。若拣前四，约教道说耳。

〔注：四种倒。〕

二乘有无我等四种颠倒，以不了无我等法中有真我等故。大钞云：权教中积行菩萨，亦有以染净相为有，以真性为空之倒，故云悉该。然此四倒，终教方离，以涅盘四德，正是渐中终极故。彼是渐修取顿，悟入圆故。若约圆顿合论，亦可拣终教地前，以未闻此圆顿称性之教故。又以真性为空，是地前故，以有所得故，非真住唯识者是也。

〔我执〕

旧云人执、生执，过犹不及；新云我执。三名虽通，我执最亲。今家多用能执是我见，即六、七识；所执是我体，具主、宰义。主即我体，宰即我用。又主是俱生，宰是分别。能执我见，有即蕴、离蕴、非即非离计我。三种不同：一、即蕴计我，如金刚多云四我，智论说十一我。我是总，有情等为别。谓有情者、意生者、摩纳缚迦者、数取趣者、命者、生者、士夫者、受者、知者、见者。大疏：(三初)或加养盲者为十二种，以有情者为总，十一为别。或十七我等，皆能执之人。华严一一云：想谓有情想等。有情即众生。意生者，是意种类，能有思量胜作用故。作者，手、足，能有所作故。受者，受报，计受罪、福果报故。知者，分别。见者，能覩。士夫，即人。摩纳迦，此云儒童。一一有者字，取者字为主、宰义以释我。具如大钞。(十二)离蕴计我，自有三宗：一、数论、胜论二种外道，计我体常住，谓我有偏之义，不断相续，遍五趣，居止不定，造业受苦等。二、无惭外道，即尼健子，此云离系。以露形不耻，故名为无惭。本师称系是彼之子，计我量不定，大、小无恒，如牛皮、干、湿、卷舒等。三、兽主及遍出外道，即出家外道，计我体极微，潜转身中，作诸事业，随我胜用。三、非即非离计我，即犊子部立五法藏为我，虽胜前有情等，所计我相未尽故。若小乘，则离此三种，故我相已尽。

〔圣教谓预流等。〕

圣教下脱我字，大钞有之。又彼云：谓预流者、一来者、不来者、不生者、大乘者、信解者、证者等。又云：圣教我者，谓预流等三乘圣者。问：预流等三乘圣人岂当有我耶？答：于蕴中假建立故，称之为我。唯识云：世间圣教说有我法，但由假立，非实有情。假有二义：一、无体随情假，自执情名我法故，即世间我；二、有体施设假，随位、随缘强施设故，即圣教所说我。又瑜伽释云：补特伽罗，此云数取趣，谓能数数往取诸趣受生而无厌故。诸贤亦名此者，从未得道旧身上说故。

〔翳喻见分。〕

问：世亲般若论标释云：星喻见分，翳喻相分，灯喻识体。今以翳喻见分，岂不违彼耶？答：今据彼论释处意。然彼标中以翳喻相分者，同于毛轮无体故，竝喻有为诸法皆空，即彼经论正意。古德释义竝以翳喻见分，故清凉破云：不顺天亲意。唯大云所释以翳喻相分，清凉许之。然本论次文以翳与毛轮作能所释，结配法喻云：如目有翳则见毛轮等色，观有为法亦尔，以颠倒见故。然此释意不妨还以翳为能见，以毛轮等为所见相分。故今疏云：

〔据彼论释处之意，取所见之华为相分，次大云云此喻执，若在意见实我法，亦以翳配第七识。〕

为见分。故今引彼为例，证义无舛也。只如今经云：譬如病眼，见空中华。岂非翳喻见分耶？故知圭山之释，不妨各顺经意刊定，以三意出彼所标翳喻相分之意，意亦唯取翳喻见分，此亦古德之谓也。清凉引无着释云：一、自性相，即星喻见分，翳喻相分，灯喻自证分。又云：眼若有翳，妄见空华；心有妄见，妄取我法。若尔，与此疏钞义意无别，正不相违，不须异说。

〔执若在意。〕

即第七意识是第八也。第八即识体，谓自证分。第七意识即第八见分，毛轮等即第八相分，故相、见二分皆第八之用，由是指云是第八也。

〔经：非唯惑此虗空自性。〕

大疏云：非唯惑此者，帖义牒前，成其转倒。(今疏削之，以从略故。)惑空性者，虗空自性，乃至妄见虗空无生而生。今疏云：妄见空华无生而生。然空华是能生，虗空是所生，能所互举，显疏文之巧妙，非误也。

〔逆顺观十二支灭处，即缘觉涅盘。〕

通流转、还灭二义。于中各具逆、顺：初顺观十二流转门，谓：无明缘行，行缘识等。次逆观十二流转门，谓：老死缘生，生缘有，有缘取等。上二门约染说，顺生死故，名流转门。二、顺观十二支还灭门，谓：无明灭，则行灭；行灭，则识灭等。次逆观十二还灭门，谓：老死灭，则生灭；生灭，则有灭；有灭，则取灭等。上二门约净说，逆生死故，名还灭门。问：二乘不能了无明空，观十二支灭尽得道，应了无明空耶？答：了枝末无明，未了根本无明，根本无明不润生死故。又行愿钞唯观后十一支空，即斯意也。以根本无明未断故，又十二支通诸乘所观故。

〔声闻涅盘是灭谛。〕

小乘观生灭四谛，逼迫名苦，即有漏色心；增长名集，即业烦恼；寂静为灭，即涅盘；出离名道，谓止观等。竝上句释名，下句出体，已具前文(四初)。

〔经如来因地修圆觉者。〕

亦可通当机，及末世众生。

〔疏：还丹一粒，点铁成金。〕

神仙会液还丹太上所服歌云：七还七反三五一龙虎相交入鬼室灰池焰灼天地精金液还丹功了毕。六门成佛，当第五顿悟无妄成佛之义，亦当第六门圆教无迷悟本来成佛之义。疏亦释因不异果。约位言之，即十信满心，初发心住云云。

〔如第六阴等。〕

止五阴，第六阴是无也。等者，谓十九界等。

〔拂有四重。〕

钞：一中乃至前段所知无轮转之智，亦如空无有。大钞云：前段所说知无轮转之智，亦如虗空无有。或云：今钞阙说虗二字，以大钞为正，谓今钞义亦不阙。

圆觉疏钞随文要解卷第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