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觉疏钞随文要解卷第九(疏一末)(钞六末)

沙门凊远　述

〔经净觉随顺。〕

此经虽说三重因地，无别发心之文，但与觉性随顺，便是发心。余如前(八中)。

〔无心于合，合者合焉。〕

二合字不可节断，只作一句，义方见耳。谓有心于合合，不能于道合也。

〔疏：聚沙画地至皆成佛道。〕

此经了悟觉性，故所修无非正因，谓小行皆成佛道。法华会权归实，故小行皆成正因，谓摄三乘之行，无非一实之行。彼初明过去佛所作已成佛道，注引昔例也。次云未来诸佛亦然，不言已成，彼约三世说，现在即今佛也。

〔毕竟皆合成佛。〕

大钞云：皆令成佛，然以令字为正。

〔经如来藏中。〕

问：何不直云圆觉性中无起灭故？答：表含摄众德故。圆觉但显净源，此通因果染净故。问：觉性本无内外，何故言中耶？答：约迷背故为外，悟此为内，故云中也。

〔疏论指一心云如来藏。〕

此即大总持如来藏，与一真心源，圆觉妙心，一真法界，皆同体也。若取是顿宗，即远转远缚如来藏，及真如真如如来藏。若取是终教，即与行与相如来藏，及生灭真如如来藏。此亦带如来藏为名者，二门不离一心故。然降杀受称，全总作别，虽带本名，名通义局，故唯属终顿耳。释论开十种如来藏：一、大总持如来藏(谓总摄一切如来藏故)，二、远转远缚如来藏(如如绝待，离诸相故，即一一心也，以无杂故)，三、与行与相如来藏(为善不善因，即生灭一心)，四、真如真如如来藏(显示真如门中性真如理)，五、生灭真如如来藏(显示生灭门中性真如理，体本常住，为妄法熏染，说名生灭)，六、空如来藏(生灭门中，诸染法悉名为空，覆藏如来，复名藏空，即藏能隐覆故，如来之空藏，藏彼本觉故)，七、不空如来藏(生灭门中，本觉具恒沙净法，总名不空，被恒沙染法所覆，名如来藏，不空即藏所覆藏故，藏之不空，被染法覆故，如来即不空藏，未出现故)，八、能摄如来藏(无明藏中，自性清净心，即是本觉，为能摄藏)，九、所摄如来藏(谓诸染法，为始觉智所摄持故，名之为藏)，十、隐覆如来藏(自性清净心，为诸染法隐覆沉没，不令显现，故说为藏)。

〔皆约有情。〕

问：前云此觉非离凡局圣、非离境局心，何故今云但约有情说耶？答：此约有情修证边说，拣异法界性故。

〔疏：次二句空藏，后三句不空藏。〕

二句三句，即指配次后经文。问：空不空如来藏与空不空真如何别耶？答：约体是同，约义则别。空不空真如者，即依言以显，约体绝相义。虽与离言绝待，有乎浅深，竝属真如门，即是顿教。空不空如来藏，直就生灭门语，其法身未显现之义，即是终教。问：始教亦说空如来藏，与终教何别？答：约一分空义，不显体性故。又空如来藏不通始教，却是空真如通始教，以相宗收真如在百法中故。

〔疏隐覆义引三经。〕

初二经但约体，后一约具德。

〔旃檀重阁。〕

如来藏经虽是顿宗，在此秽土说也。

〔德相备足。〕

问：彼如来藏经亦云德相备足，与华严宁异乎？答：彼经说法身在烦恼缠中虽未显现，如生灭门中本觉本具恒沙性德，但是约因性说也。华严则德用无边，因果无碍耳。

〔自此已下〕

或云：当下字之下，添偈云二字，以元是本偈故。今谓不然。虽元是偈，今钞但义引之，非全文也。曾亲捡论来。

〔注如疏所配。〕

大疏注配，今钞不然，不当如是指也。却是下文注配疏字，即下字刀笔之悞耳。辨疑悞云：钞一一牒疏，全牒大疏，于略疏亦合注配。今谓注经之疏，不堪注配，故注在钞中，其实一也。

〔见道修道所断。〕

宝性论云：又有二种学人：一者、凡夫；二者、圣人。初、凡夫身中所摄烦恼，初、出世间心，见世、出世间法智能断，名为见道所断。二、圣人身中所摄烦恼，初地见、出世间修道智能断，名为修道所断。问：此二云断，何故前五云摄耶？答：前四是凡夫，第五是无学，皆未能断烦恼，故但云摄。此是登地已去，故云断也。问：终教直进菩萨，第六识烦恼障自在能断，留故不断。地前伏现行，初地断种子，不复留其所知障。初地断一分麤者，不分见、修之别。今何故约见、修耶？答：今此约位，不妨有见、修，不约惑分见、修也。然次注云：上所注配，皆是能摄。问：若尔，见道之下，合注云凡夫；修道之下，合注云圣人。照论正是凡夫等所摄烦恼，至初地及地满所断。今注云初地，何耶？答：此约所断，以注能断之人，不取能摄也。经云皆是能摄者，圣人通诸地，但凡夫不通初地，乃大分言之耳。问：何故后二亦云所摄耶？答：第七既云修道所断，后二不约地云所摄，则无所名也。

〔论中合佛身等九喻。〕

初三所喻真法界身体相用三种，第四喻真如不变，第五喻法身佛性，第六喻报化身佛性，后三如次喻法报化三身。今且配列而已，义随文释。问：所配佛身何故如是次第耶？答：约断证轻重次第耳。如七地是不净地者，出观同凡故。八地是净地者，纯无漏故。

〔除华即现。〕

大钞云：华萎除去，便得显现。本经云：除去萎华，便得显现。今钞从简，义亦不阙。

〔注：初三喻，喻佛法界身。〕

问：此中相、用乃报、化也，何故俱名法身耶？答：是体中之相、用故，如法身章说。然初之三喻是能藏，如次喻三毒种子，即不动地业，配上二界。以彼三毒伏故，不起现行，故名种子佛身。淳蜜、粳米喻三种法身，通名真如法界身，即所藏也。就染位说，以众生位中本有真法界身，本来常遍，说称性之德故。钞：注云：即华严众生本来八相等。

〔所谓诸菩萨。〕

本论、大钞皆云所为，今钞悞也。

〔注：常说称性之德。〕

大钞云：常说、遍说称性法门之德，广如华严经说。乃至故经云：灭除烦恼，开佛知见。佛知见即一乘妙法，无二亦无三故。然彼经是顿宗，故多同圆教。以彼文略，故指广如华严说耳。问：彼经是顿教，约义多是终教。又约始教行位，何耶？答：一经容有多教。言约行位者，通相而说，非定始教也。亦犹此经不妨具前教行位等，深必该浅故。若克就顿教，即无位之位。

〔注：即华严众生本来八相成道之意。〕

演义(二十四)云：起信信成就，发心菩萨发是心故，则得少分见于法身，随其愿力能现八种利益众生，所谓从兜率天退入胎等八相，同于华严信满作佛八相成道等。问：如来藏经、起信论皆说八相成道，与华严何别耶？答：彼起信初住亦示现八相成道，但是当位暂起化故，不同圆教信中起此用时，于后诸位并同时起故。差别因果虽同，终教不妨六位该收也。

〔增上贪、瞋、痴。〕

即三毒现行，发身口意造一切业，为福业罪业行缘，成就欲界果报，是凡夫现行麤重，故云增上。不净观智能断此观，是罗汉所修，谓观身不净等。

〔注：离欲人亦尔。〕

或云：脱一未字，谓未离欲人。或云：离字即杂字之悞也。然亲检本论，亦无未字。正以离欲人合洁净金宝，反显本离欲为三毒烦恼所染。如净金为粪所涂，故云亦尔。法身本净，为上心惑所覆故。

〔注佛性中引地论云云。〕

此当贫家宝藏文中有珍宝藏下注之，应传写之悞也。辨疑悞云：不合注破文句。今谓粪秽中有真金，如众生中有清净身转，喻如宅中有种种宝，于此注者，理亦可通。但不若贫家宝藏下注之，切当注破文句者，不然也。

〔根本无明至阿罗汉身中所摄烦恼，乃至无垢意生身果报。〕

小乘以灰身灭智为无余，而余有三：一、无烦恼余；二、无业余；三、无果报余。其所无者，即三毒现行及种子。三界苦果者，当知但离事识中我执麤分，初地方离细中一分，二地至七地全离麤细。若分段生死，但约麤除即离；若变易生死，三细尽方尽，是故三乘犹受变易。然梨耶三细，九类同有，今犹说三乘受者，约离麤苦，细苦方现处说，故知大乘四住地烦恼尽，亦曰有余。虽我执烦恼麤细俱尽，尚有根本无明住地烦恼，至等觉位尽，方名无余涅盘。如玄文二末引无上依经、佛性、宝性论说。演义五末具明二乘及未自在位菩萨有四种障及四种变易生死、三种意生身。会解六末备释

〔注无住地无明。〕

或云：无此烦恼，故云无住地烦恼。今谓宝性论云：阿罗汉身中所摄烦恼，菩提智能断，名为无明住地烦恼。然烦恼即是无明。今云住地无明，不当用无字也。又论明妄心熏无明云：业识根本熏习，能令阿罗汉、缘觉、菩萨受生灭苦。疏云：以此业识能资熏住地无明，迷于无相，能起转相、现相，令二乘人虽出三界，离事识分段麤苦，犹有黎耶变易行苦。然住地无明者，即黎耶三细根本无明。三乘未断此，故有变易生死，不可谓无此烦恼也。又前三毒现行种子是四住地无明，即第七识中恒行无明。此根本无明三细之惑是第八中惑，故云无覆无记，即五住地烦恼。应云五住地无明，亦可云无始住无明。今注脱却始字也。如疏四、初本起无明处云耳。钞：十一、云无始等者，胜鬘说五住地也。

〔内实喻二身佛性者，已如上说，余亦皆尔。〕

或云(大抄)：第五喻后预释后五喻之义势，故指已如上说。今钞既在第九喻后都释，不当如是指也，乃传写之悞。应云：具如下说。余亦皆尔。或云：钞中前已注配，此十六字无用，宜削之。今谓前所注配者，例如大疏之注也。缘略疏是注经，不堪注配，故却就钞中注之。钞中前四，一一牒释法合。如云：蜜喻说一味法者云云，米喻说种种法者云云，真金喻真如者云云。后五喻已法合能喻，其所喻宝藏、内实等竝未法合，在第九喻后一道合释。是故当云：内实喻二身佛性者，已如上说。故下文云：此后五喻，上来但以法合贫家等，未合宝藏等，今当合之云云。若尔，非无用也，焉可削之？

〔注：即此第五喻。〕

或云：此注不当。若在第五喻下，总合法，当如是注。今谓正合第五。

〔注如下说。〕

此亦悞也。大钞在第五喻后法合宝藏等，故指如下说。今钞在最后法合，当云如上说也。

〔疏：法身含摄身相、国土等。〕

如来藏具三义：一、隐覆义(如上九喻释)，二、含摄义，三、出生义。含摄义有三：一、体含相用，二、圣含凡，三、因含果。今即体含相用，谓法身含报化功德也。

〔大圆镜智相应心品，能现能生身土智影等。〕

此是法身，兼自受用，能现能生，报化身土。智影即前，体含相用，如金含万器，镜含万像等。

〔复有一义，谓因含果。〕

疏中无此一义。佛性，论云：藏者，果地恒沙功德住如来应得性(地前)时，摄之已尽。然此若在华严，即因门摄法无遗。今约含摄义说，故云因含果。(演义二十四云：三种佛性者，应得中具三性：一、住自性性，谓道前凡夫位；二、引出性，从发心已去穷有学位；三、至得果性，无学圣位。)

〔诸教皆约登地证契法身，方能修成种种报化功德妙用。〕

如前九喻，第七通是诸地法身，八是七地报身，九是后三地化身。

〔疏：此三义者。〕

隐覆、含摄、出生：初约迷时，次克体，后约悟时。钞：云克体者，谓法身本无烦恼，无能隐覆；本具德用，不待出生，故云克体。然今经正当克体含摄，义兼余二义。

〔疏如来藏自性差别。〕

(自性即本觉，谓顿教；差别即不觉，谓终教。)论云：生灭与不生灭和合，非一非异，名阿黎耶识，即生灭门中本觉(即真如，即真也。具不变、随缘二义：不变即清净本觉，名清净本觉阿黎耶识；随缘即随染本觉，名随染本觉阿黎耶识，亦名空、不空如来藏)、不觉(即生灭，即妄也。具体空、成事二义，即根本无明阿黎耶识)。今疏云：真中不变，妄中体空，即真如(自性)；真中随缘，妄中成事，即生灭差别。真如、自性中有二种相。胜鬘云：有二种如来藏，谓空、不空也。同起信如实空、不空。问：空、不空如来藏生灭门义，如实空、不空即真如门中。依言真如，如何指同耶？答：生灭门本觉便是真如门，真如波中便有湿。今疏指同者，盖约体同故。若约义别，则空、不空真如即顿教，空、不空如来藏即终教。故释论如实空、不空在真如门，二种如来藏在生灭门。若胜鬘二种藏与生灭门二种藏，约义全同。又二藏开说者，空藏惑染空故，全是真如，同真如门。故释论约如来之空藏，由隐覆义故，在生灭门。不空藏亦尔，具恒沙净法，总名不空，同真如门；被染法所覆，未出现故，在生灭门。又空如来藏配经无起灭故，即是自性，属顿教；不空如来藏配经如法界性，即是差别，属终教。即空深、不空浅。亦可空藏是终教之始，不空藏是终教之终，即空浅、不空深。

〔疏：二种如来藏空智。〕

不言不空者，因空显不空故。

〔疏空不空如来藏。〕

已在次前十种如来藏中。释名：

〔阿毗达摩。〕

摩，依大钞宜用磨字。

〔如无眼目者。〕

宝性论说偈已，长行云：有四种众生不识如来藏，如生盲人：一、凡夫，二、声闻，三、辟支，四、初发菩提心菩萨。如胜鬘经说：一、身见众生，谓诸凡夫实无色等五阴诸法，而取以为有我、我所，虗妄执着我、我所，慢于离身见等。二、三即二乘，取四倒故，不识如来藏。四、散乱心失空众生，谓初发心菩萨失空如来藏修行等。具如大钞。

〔疏：知真达妄，发心修行，证三乘果。〕

问：此岂非三重因耶？答：此说生灭与不生灭和合，各有二种业用，成染净缘起，非三重因也。且生灭二业用者：一、能起惑造业，即染缘起；二、能知真达妄等，即净缘起。故引楞伽云：如来藏者，是善不善因也。

〔疏无始世来性。〕

阿毗达磨经具云：无始世来性作诸法依止法性有诸道及证涅盘果。即宝性论引证如来藏性为善、不善因。大钞引唯识云：无始时来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诸趣及涅盘证得。又云：彼宗以赖耶为诸法之因，故译云界，界是因义。此以如来藏为诸法之本，故译云性，即如来藏自性也。又大疏出体云：一心者，名如来藏。此经云圆觉妙心，涅盘云佛性唯识，但就染相名为藏(平声)识。故密严云：佛说如来藏名为阿赖耶等。钞云：彼论名、义俱异，约此违彼，其体非二。故引密严证也。议曰：引性宗经证彼唯识宗，妄识即真。拣之，则真、妄别耳。

〔注本觉理量等佛。〕

理字悞也。大经疏是现字。演义十六释云：本觉理量者，本觉即是所证本性，唯真现量方能证故。等佛者，起信云：所言觉义者，谓心体离念等。故以等佛而释大也。议曰：若是理字，即是如理智，量字是如量智，是始觉智，是修生智，故不可也。余如辨疑悞。

〔注：此下明体相用，有其六对。〕

疏：有三义：一、能、所观毗卢遮那，此云光明遍照，即是能观大智，如注云云；二、修成唯诸佛有，谓广大生息云云；三、本性，如注云云。六对者，次经云：普入一切平等性，能于法界示现众像。疏云：一、体、用对，无分别智证平等性以为定体，影现法界为胜用；二、深、广；三、出纳；四、境、智；五、内、外含容；六、成人持法。后五对各有经文，如第三对。经云：出生一切诸三昧法，普能包纳十方法界。疏云：一切三昧皆从此生，此为诸定本故云云。

〔注：二法难可了知。〕

一、自性清净心；二、彼心为烦恼所染。彼经云：染而不染，难可了知云云。

〔经无知见故。〕

此是智见，非眼见也。

〔照者，即此知见。〕

此是牒释疏文。应云遍照者等，正释遍字也。如钞次云无边际，无处所，故遍也。

〔经如法界性等。〕

即不空如来藏，亦具交彻融摄之义。是开解下文，令依此起行，观成同佛。证此故，根性尘性，无坏无杂也。

〔疏智论明佛性法性之异。〕

智论云：白石有银性，黄石有金性，水是湿性，火是热性，一切众生有涅盘性。贤首释云：在非情数中，名为法性；在有情数中，名为佛性。金錍云：梦一野客，容仪麤犷，进退不恒，逼前平立。曰：故智论云：在无情数中，但名法性；在有情数中，方名佛性。仁何立佛性之名？余曰：亲曾委读，细捡论文，都无此说。乃至广施难问，至有不晓大小教门、名体同异之片。今谓有文有义，常人用之；有义无文，智者用之。何者？白石有银性等，岂非法性乎？一切众生有涅盘性，岂非佛性乎？文义显然矣。试以圣言量示之。马鸣大乘起信论云：以真如法常熏习故，妄心则灭，法身显现。凡是有心，定当作佛。故涅盘经云：若说草木有佛性者，是外道说。评曰：此依渐教，约相而说。故云：在有情数中，名为佛性。佛者，觉也。草木瓦砾，既称无情，复言有觉，则情、无情不辨耳。又涅盘经云：佛性者，名第一义空；第一义空，名为智慧。此二不二，名为佛性。清凉释云：然第一义空，是佛性性；名为智慧，即佛性相。第一义空，不在智慧，但名法性；由在智慧，故名佛性。然以二门取会，一以性从相，二以相从性。以性从相，则唯众生得有佛性。以有智慧，故墙壁瓦砾。无有智慧，故无佛性。(此约渐教，以性从相说。)以相从性，则第一义空，无所不在。谓以有情之性，融一切法。墙壁瓦砾，皆是第一义空，于何非性。故大经云，知一切法，即心自性。(此约圆别一乘教，以相从性说。)然贤首且作权渐一门，而会智论。而天亲以六相圆融之义释大经，正是贤首所宗。岂可不善他宗，断文取义而破斥乎。往往未尝闻命华严圆别一乘之宗旨。通依及正，事事圆融。性海云台，同演妙音。毛孔光明，皆能说法。香华云树，即法界之法门。刹土众生，本十身之正体。融通无碍，涉入重重。而具德之宗，法尔如是。圆融不碍行布，行布不碍圆融。良由圆融不碍行布，故万法历然，有情无情，差别非一。行布不碍圆融，故法性与佛性融通，诸佛众生，情器交彻。苟执圆融而失行布，颟顸佛性，儱侗真如。执行布而失圆融，着事乖宗，迷谬真理。不达六相圆融之旨，而谓华严地上行布，圆兼一别，病在膏肓，亦犹是矣。

〔经于大乘中发清净心偈云：菩萨于此中，能发菩提心。〕

结牒。问辞但云清净心，偈中直云菩提心，而正答中无发心之文者，已见前文(八中)。

〔疏：或为后来之徒。〕

大疏钞无此一句，乃云：一、少字摄多义故，二、诸赞叹者多以偈颂故，三、为钝根重说故，四、为后来之徒故，五、随意乐故，六、易受持故，七、增明前说故，八、长行未说故。正唯三、七，义兼一、五、六，全非二、四、八。大钞云非四者，净土法众同住如来平等法会，无后来之徒。今疏有此句者，通诸经故。问：何以大经疏(三十五末)云：杂集论云：不了义经应更重颂耶？答：彼亦大槩言之耳。

疏第二　钞第七

〔引之令得出。〕

彼是三车引诸子愚法，二乘竝在所引中，令得界外三乘益。今所引是上根凡夫，令三根俱得圆顿一乘益。

〔信解行证。〕

两势科经，已见前文(八初)。

〔师子嚬申三昧。〕

苑公云：梵语讹略，应云毗实廪多，此云自在无畏。清凉不许。晋经云师子奋迅，今经云嚬申，涅盘云嚬申、欠呿，俱是华言毗实廪多。但敌对翻为自在无畏，从义而译，以为嚬申，曾何讹略？故依古德(贤首)用此方言就释之。嚬申、奋迅，俱是师子展舒、四体通畅之状。总相释者，表缘起无尽，即用之体，即体之用，体、用无碍。体、用者，疏云：师子嚬申者，以定业用，从喻为名。若别解者，案涅般经？师子吼品明师子王自知身力、牙齿、锋铓，乃至晨朝出穴而吼；又离世间品显菩萨师子王白净法为身等、首足等。一一合法为十一事云云。疏：九十四。

〔妙轨攸同。〕

华严亦以信解行证科经。今经与彼文虽广略不同，纶绪始终，二经无别。

〔疏随性随缘。〕

性即觉性，缘即机缘。

〔疏：普贤是行中之体。〕

普贤表法界，依法界起行，故云是行中之体。行即下文总别观门，皆不离此普贤行体也。

〔经修大乘者。〕

问：于当机信解圆觉者，云何修行？又拣不修大乘者，固然非器。设依权教修行大乘，未闻此法，亦非器也。

〔疏：虽达天真，未明缘起。〕

前说觉性天然本净，但是正因，故云虽达天真。未有缘因，故名未明缘起。

〔疏：幻术，五重法喻。〕

钞：有二义：初义者，一、巾(喻真性)，二、幻师(喻真心)，三、术法(喻六、七识)，四、马有即无(喻我、法即空)，五、迷执实马(傍人迷故，执为实喻。迷执我、法，即六、七心所)，非本净心及黎耶三细之执。次义者，一、巾(亦喻真性)，二、幻师术法(喻第八妄识)，三、所幻马(喻依他法)，四、马有即无(喻我、法即空)，五、迷执实马(喻迷执我、法，即第八)。真心本净，迷为业识，妄执我、法。如幻师后心迷故，亦认马为实有；亦犹梦心自现境界，还自执为实有。议曰：前义即起信真心为因，生三细；第八无覆无记，是六、七心所执我、法。次义即彼境界为缘，生六麤，即业识亲执我、法。钞云若欲取真、妄同一心等，正释后义，正配今经，正合疏中五重法、喻。然次经云种种幻化生于觉心，疏云：蕴、处、界等依觉心生，如马依巾。有钞云：觉心即巾，无明业识即幻师术法，种种幻化是马等。然幻化喻有二义：一、喻我、法即空，显出真心，如马即无，元是巾也；二、喻我、法即空，显是唯识，如马即无，由幻师术法也。唯心之义通性、相二宗。真、妄之别，具如次文。然辨疑悞云：疏：钞前后自语相违者，伤不子细。

〔疏：迷执我法。〕

二乘：我执三乘方清净，法执一乘方清净。

〔不妨有幻师作法。〕

大钞云：不妨巾元是有幻师作法。然略钞先举喻本云：术法有种种，幻师是一。次云：但马是无，不妨有幻师术法，是故不用巾元是三字。次文合法，不用真性，唯用真心故。若大钞有此三字者，不妨顺马即无，元是巾之义。次文合法，只用真心，摄初二重，理亦可通也。

〔真心为识，分别种种。〕

大钞云：真心为有，但识分别种种。然对上能合，应云：不妨有真心为识，分别种种。以今钞为正。大钞理亦可通。

〔唯识之说。〕

大钞云：亦说大钞为正。

〔疏今初〕

分字悞也。钞中是今字。

〔智净相。〕

本觉有二：一、清净本觉，即不变义；二、随染本觉，即随缘义，自性清净受熏流转故。于中有智净相、不思议业相、智净相、本觉随染还净之相。有二种方便力：初、法力熏习，满足方便力；二、如实修行，满足方便力。此依释论。若依本疏，(第二)分三位，谓：法力熏习(内、外熏故；修习资粮加行，即地前)、如实修行(登地行，契真如)、满足方便故(因位之极)。已上约因，从破和合识已下约果。(钞及此经，竝是彼疏。)然配地位，从浅至深者，约始觉分齐，故治惑次第；从本至末者，约直截根源治之，故

〔注：此根本无明尽，故心无所合。〕

以未至此位之前，根本无明与真净心常相和合，成此识相。今至此位，无明既尽，唯一心在，照体独立，与谁为合？即显不生灭法身本觉。破和合识相，故显法身。灭相续心相智淳净，故显报身。

〔注不灭相续心体。〕

六、染心皆依无明与真和合而得相续。今无明既尽，和合不成，染心依何而得相续？故竝随灭。然诸染心相妄而体真，故相灭而体不灭，故云不灭心体。

〔注：成于应身。〕

应，平声，呼相续。心相既灭，随染本觉还源，成淳净智，成应身。始觉，谓始觉智与本觉智相应，即报身也。

〔注此始觉云云。〕

始同本也。以始是本之用，由有染故，本觉用起，以为对治。染缘既息，用还归体，故转其名为淳净智。

〔注问意云。〕

前云：依如来藏，有生灭心，真妄和合，不相舍离。今生灭既灭，静心合灭，如何云显法身本觉耶？谓约相即门，以相难性。答意云：生之与灭，皆约心相，不约心体，故得说言灭相续心显法身等。约非一门，性相不即而答。

〔注转难云。〕

既若起灭不干心体，真妄条然，如何前云静心成起灭耶？约性相相离以转难，次约性相不离以答。

〔注：得菩提灯。〕

大钞云：得菩提证。或云：今钞悞。然本疏亦云：灯取明暗义耳。

〔如大海水因风波动。〕

(此文曲分四喻：此真随妄转喻。)水相、风相不相舍离，(真、妄相依喻。)而水非动性。(真体不变喻。)若风止灭，动相则灭，湿性不坏。(息妄显真喻。)如是众生自性清净心，因无明风动，(合水随风动。)心与无明俱无形相，不相舍离，(合风、水相依。)而心非动性。(合水性不动。)若无明灭，(合风灭。)相续则灭，(合动相灭。)智性不坏。(合水性不坏。)疏：二。

〔藏和尚般若心经疏作所诠义释心字云云。〕

净觉杂编云：近代孤山有唐贤首，唯约喻以解心。此二老皆失经意。今唯约所诠以解之。辨疑悞云：钞：引藏和尚心经疏，作所诠释心字，又作能诠释对校。心经疏于所诠义中，唯有约喻释心字，又无能诠释心。大疏云：中实名心。钞云：坚实义，犹树心中实。注云：胜鬘等初不引心经疏为据，以解中实。此是后人不审心经疏文，妄意如此，实非圭山本解云云。议曰：辨疑悞，正破所诠。又破能诠意云：贤首唯约喻也。然彼疏有三义：初、约教义，般若心三字是所诠之义，经之一字是能诠之教。二、就所诠中，约法喻，般若等是所诠之法，心之一字是所引之喻。三、就法中，约体用，般若是体，波罗蜜是用。详疏明约两重能、所诠释之：初义以心字为所诠之法体，取万法之体为心，即坚实心；次义约肉团心喻，此能诠之经是大部之心藏也。约能、所诠解心，明若揭日月矣。今从疏主。连珠亦云：贤首若不约能、所诠释心者，圭山乃净觉之先，且非救弊，何以亦约能、所诠以解之？又演义三云：心及般若等言，皆属所诠之法。不空译云：菩萨有般若波罗蜜多心，名普遍智藏等。然有谓约坚实心以解心，不顺般若宗旨。大疏既无此义，应齐师之妄加者，与乎前人异术而同丧耳。

〔泛论心者，有四种。〕

已具前文(一末)。

〔如诸业虽因云云。〕

前文正配三细两重因缘，此下即举例以释次义，非两重之正义也。

〔三细六麤各有两重因缘。〕

三、细两重：一、心体为因，无明为缘；二、无明为因，心体为缘。六、麤两重：一、业识为因，境界为缘(业识如海，现识所现境界如风，前七分别事识如波)；二、境界为因，业识为缘(钞阙此义)。

〔注：通上缘。〕

通字悞也，当用是字。以无明即是前义之缘，前以不觉为缘。

〔取种种尘。〕

此即现识所现境界，是前七分别事识缘。无始妄想熏即业识，是事识因。

〔注：六麤三细。〕

三字悞也。大钞二字为正。

〔但云从觉生，不释生起行相处。〕

处字上脱释生起行相五字。辨疑悞亦曰：今钞脱文。

〔复礼问：注云：即妄根本。〕

妄字下脱一无字。大钞有之为正。

〔注：拟将难法相宗。又云：正述法相宗所说。〕

辨疑悞云：法集别行，此正难法性宗。此中二处注语，删去为妙。议曰：刚藏难云：众生本来成佛，何故复有无明？疏云：疑真生妄。此即复礼云：真法性本净，妄念何由起？又云：一切如来，何时复生一切烦恼？即复礼云：妄从真法生，此妄安可止？然复礼之问，与刚藏无殊，皆约权教难法性宗也。佛告言：如斯计度分别，即此是轮回之见云云。清凉约性宗不一不异以答之。然彼本意难天下学子，乃通而难之也。无初即无末下，正难相宗之分别。清凉亦以性宗义答之，盖称所宗而答也。若云删去二处之注者，不然矣。

〔乃云：祈之出生死。〕

大钞云：乃云祈生死，以大钞为正。

〔疏：愚法声闻教，假说一心。〕

疏：依清凉所立，谓实有外境，但由心造诸业之所感招，故曰唯心。推征实理，一心之义不成，故云假说。不言外境便即是心，故即有部执心、境俱有也。贤首不立此一门者，以彼心、境俱有故。唯识论正破有部执外境，如识非无故。

〔异熟赖耶。〕

已见前文(一末)。

〔一、相见俱存。〕

谓相、见之别，但皆是心，拣无外境。此有三师：难陀二分，通八识及心所(贪等)，与能见竝为见分，识所变境为相分。相有二种：一、识所变境，即本质；二、识所缘境，即影像。谓心所缘之境，无质唯影，故云影像。陈那三分，心及心所为自证分及见分、相分为三。护法四分，识体为证自证分，心所为自证分及见分、相分。演义(二十二)云：彼论即以四分为正义，诸经论及彼论文多说于二。

〔二、摄相归见。〕

即安慧一分，谓心王心所，能见及翳竝为见分相分，如毛轮二月竝无体故，能见及翳即体之用故。又翳是心所，即非虗故。

〔三、摄所归王。〕

唯立证自证一分心王有八，此外心所亦无自体，以是心变故。

〔能取及所取。〕

能贪、能信即能取，谓心所法也。此二能取即心王之光影，无别体相，故云此二唯心光。贪光、信光即所取，谓所贪、所信之境无二法者，与上心所无别。然此即是摄所归王义。唯识论护法亦破云：谓执内心无别心所是迷唯识者，上即权教唯心，彼宗但名唯识。纵说于心，含在第八识中，即是妄心。不同实教直名唯心，即是真心。故前云唯心，真、妄别也。大疏唯识破云：复有迷谬唯识理者，或执外境如识非无(心、境俱有)，或执内识如境非有(空宗，心、境俱空)，或执诸识用别体同(性、宗，识、体一如)，或执内心无别心所(摄所归王)。于中，一、四名迷，二、三名谬。若以唯识对诸宗，应有四句：一、有境无心(顺世外道)，二、有心无境(唯识所宗)，三、心、境俱无(空宗)，四、心、境俱有(小乘有部)。

〔疏：大乘实教说如来藏以为一心。〕

大，疏分二门：一、摄前七识归藏识(谓七转识皆是本识差别功能，无别体故)，二、总摄染、净归如来藏(谓举体随缘，成辨诸事，而其性本不生灭)。问：此云摄七归八，与彼摄所归王何别？答：彼是权宗，所即心所诸法，王即八识心王，以彼八识不知从真起故。今归第八藏识，达从如来藏真心而起，故与彼文相似同，义不同也。问：摄所归王既是权宗，何故护法亦破耶？答：与诸师同，以异熟赖耶为一心故。既不达从真而起，故同相宗列为权教。既不同彼存心所及能见，故亦非彼唯识正义，故护法破之。据愿，钞：第二、不唯破摄所归王，亦破摄七归八。问：摄七归八即用别体同之义。护法既破，何故今家复用耶？答：彼破此立，性、相经、论异故。问：既依经、论，彼何故破耶？答：彼但破一类菩萨，不破经、论，彼判此如来藏识之经为密意教故。今依经、论正意，岂遵枝末而背本耶？是故列为其次转深也。

〔不坏相有八识，无相亦无相。〕

不坏八识之相，然后无相；即八识之相，当体无相。亦如即色即空，非色灭空也。亦无相者，即此无相亦不可得，谓有妄执识相，故说无相。相既本空，无相何立？绝于对待，方是一心。是为顿教。然探玄就实有四门，谓：以末归本门(今云摄七归八)、摄相归性门(今云顿教)、转真成事门(今除去)、理事圆融门(今云总摄染、净归如来藏门)。今疏依清凉除去转真成事门，加小乘假说一心。但彼开彼三义为一门，立名与探玄无别。疏：六十一。

〔五、一乘圆教，总该万有，即是一心。〕

此有三义，同华严十玄门中三门：一、融事相入义，即一、多相融不同门；二、融事相即义，即诸法相即自在门；三、重重无尽义，即因陀罗网境界门。此上五教总有八门：始教有三，终教有二，余三教各一。圆教虽有三义，但是一门。问：探玄有十门，后三是别教，前七是三乘，总合十门是同教。大经疏亦作十门下，同诸乘，通十无碍等。今疏何故唯约五教耶？答：行愿钞：二、指后三门为别教，乃云：以此望前七，则十门全统。若克论疏意，但是一真心体，未开收摄之门，故云即是一心。议曰：全统者，总以后三统于前七，即全收诸教也。然全收诸教，宗、祖师或作别教，或为同教。若云一切三乘本来悉是一乘法，则前七无体，莫不皆空，即别教；若云是方便故，且取非即圆通自在义，即同教。贤首、清凉就前十门全统，取非即圆通义，故为同教。今约克论疏意，未开收摄之门，故疏唯约五教。钞：直销文

〔疏：幻、尽、觉、满、净、缘起也。〕

染净缘起，起唯性起，已具前文(二中)。

〔注：一识含二义，故更相熏徧。〕

如来藏含觉、不觉二义，更互相熏，徧生染、净，故有染、净缘起也。谓无明熏真如，有染相；真如熏无明，有净用。钞：前后注释，皆是彼疏。(第三)

〔以有妄心，即熏习无明。〕

或云多一即字，然全是论文不多也。

〔注：妄境、妄心、无明等三种云云。〕

一、境界熏妄心有二种：一、增长念熏习(谓智相、相续相、法执分别)，二、增长取熏习(执取计名我执烦恼)。二、妄心熏无明有二种：一、业识根本熏习，能令二乘菩萨受生灭苦故(业识资熏住地无明，能起转相、现相。今彼三乘虽出三界萨事识分段麤苦，犹有黎耶变易行苦故)；二、增长分别事识熏习，能受凡夫业系苦(事识资熏枝末无明，起我执麤惑，造业受报)。三、无明熏真如有二种：一、根本熏习，成就业识(无明熏真如，生三细)；二、所起见爱熏习，成就分别事识(枝末不觉熏习心体，成分别事识。见爱即我见，谓我执也)。

〔真如熏无明。〕

前明染缘起，此明净缘起。无明虽是染法，被真如所熏，便能反顺真如，起兹欣厌。知昔爱者是苦，故厌之；所背者有乐，故欣之。如恶人被善者，勉谕后行君子之行。

〔注：净用反熏真如等。〕

妄心本是随流之法，今却反有益真之力也。又是资熏反从外击故增其势力者，真如本自有力能熏妄心(本熏)，今被净用资助更增其力成始觉智(即新熏)，如恶人被勉谕为善故反能谏诤，由是善者愈为德业。本即习熏，新即资熏。

〔注：寻伺等观。〕

前明熏习，从自信下辨功能。初句知真，次句达妄，谓知真本有、达妄元空，实教行人初心合尔，即信解真正也。修远离法，即依解修行也。寻伺等观者，通明十句及四加行，谓暖顶二位以四寻伺观观所取名义自性差别四法假有实无，即所取空是远离境也。等者，等如实观。如实观者，忍世第一以四如实智印所取空，观能取空是远离心也。即加行位，具如下文(十一末)。

〔注：异前比观，故云如实。〕

即见道位，初照理故，亦名通达位。离不断相应染，证一分真如，名净心地。行施波罗蜜，断异生性障及二种愚，证遍行真如，住欢喜地。证真起行，亲见现量，故云如实，亦名证观。拣异地前寻伺等比观，比观如隔墙见角，知是有牛。证观亲见现量，如观掌果，现量分明。

〔无明则灭等。〕

无明灭者，根本无明灭也，即等觉位。妄心尽者，即业、转二识尽也。妄境灭者，即现识灭也。上即展转灭惑翻染义。翻三种者，即无明、妄境、染心也。又无明灭故，业、转、现三染心尽；妄心尽故，智相等三染心尽。因缘俱灭者，因灭故，不相应染心灭，即三细也；缘灭故，相应心灭，即六麤也。

〔注：心体转依。〕

心体在缠，依九相等，名为生死。今九相既灭已尽，心体空寂，名为涅盘。转灭转得等，具如下文(十一末)。

〔注次云：于心佛亦尔。〕

于字悞也。当依本经及大钞如字为正。

〔言该释者。〕

或云：当于正释中，先明该释，次明法合。今便释法合者，应钞悞也。今谓科分中已明该释义，故正释中不重释矣。

〔注：从茫然下，皆是见非见俱非之义。〕

辨疑悞云：经正云：于是大众非无学者，闻佛此言，茫然不知是义始终，一时惶悚，失其所守。如来知其魂虑变慴，心生怜愍，安慰阿难，乃至无上法王是真实语，如汝所说，不诳不妄等。既云不知是义始终，故惊慴。今注云：是见非见俱非等。然引此文者，意在引证，纵不契证，亦知其义。今考楞严文意，与此相返，智者详之。(上皆彼文)议曰：从茫然下，乃至云因佛推征诸物，大众茫然等者，即义引彼经前段文也。彼文大意云：于诸物中，无是见者，无非见者，谓见非见俱非，非无学者，茫然失守等。茫者，瞑也，谓瞑然无守。既见非见俱非，是义始终难明，守归何所？正同今文。若说有觉，说无觉者，有无之迹，俱拂上智，便契觉心。中下之流，纵不契合，亦无迹可执，茫然失守之谓也。故引彼见非见俱非，证此觉无觉俱拂，彼此文义正相属，于何相返？故知有失契勘。(彼疏一之二)

〔疏此下，问悲云。〕

约能说主之悲，非所为人也。

〔经普令开悟。〕

疏同法华开、示、悟、入，引嘉祥疏，以开摄示，以悟摄入。开、示约能化，悟、入约所化。辨疑悞云：大疏不配能化、所化。大钞云不取能、所化者，以此经云普令开、悟，法华云开、示、悟、入，皆通所化，不必定配。唯示字唯似能化，故知普令开、悟唯约所化。当以大疏为正。议曰：钞云开、示、悟、入四字之义，具如大疏。今此但略配，属嘉祥疏意。又云若约法华论云云(正约所化释开、示、悟、入。既云若约法华论，明知不用前义)。后又结云：大钞备依性、相二宗广释。故知今疏但用彼疏。初二句配摄此经开、悟二字，用消经文；后二句但配能、所。缴释前文已，而不用彼疏释四字，义与大疏，故不相违也。然钞指大钞，亦指悬谈。第一门中已约南、北禅门所释，彼中又不释(大钞三)，却指在补阙卷中。若演义(二十五)具释

〔嘉祥疏〕

即会稽嘉祥寺吉藏法师。彼法华疏立三轮教：一、始见我身等，即根本法轮；二、除先修习等，即枝末法轮；三、我今亦令得闻是经等，即摄末归本法轮。辨顺违云：此全依化仪。若据化法，但有大、小法华，为于一类开显本、末。若将定判，一代时教收义不尽。法华已前，般若等大，岂皆枝末？以彼但云除先修习，学小乘者故。

〔以四句虽殊。〕

或云：即疏中以开摄示等四句。今谓即开佛知见、示佛知见等四句也。故此二字便摄彼四者，即开、悟二字摄彼开、示、悟、入四句。如大疏云：开者，无上义；示者，同义等。钞云：疏但出开等四句云云。

〔正因性等。〕

清凉曰：涅盘经云：因有二种：一者生因，二者了因。能生法者，是名生因。如暗中有物，因灯照了，名为了因。又烦恼诸结，是名生因。众生父母，名为了因。又云：众生佛性，有二种因：一者正因，二者缘因。正因者，如乳中酪。缘因者，如酵暖等。又云：缘因者，即是了因，如暗中物等。然大经云：譬如暗中宝，无灯不可见等。疏云：显无缘了，不见正因也。虽慧莫能了，含二意：一暗中宝，无灯不见法。中正因性无，缘因不显现。此唯二法，谓宝与灯。灯双喻缘了，缘因即是了因。故此约第一义空为佛性，佛性唯是正因，而非了因。二暗宝若无灯，有眼不可见。佛性无缘因，虽慧不能了。此具三法，谓宝、眼、灯。眼喻慧，宝双喻正了。是则虽因灯，而见有亲疎。故眼是亲因，灯是疎缘。法中亦尔，慧是亲因，师友是疎缘。此约智慧性为佛性，佛性即是了因。然则上之二义：初义，师友为缘因，必是了因，灯即是见故；次义，佛性为了因，未必是缘因，了因即暗宝故。若金刚经云：无我、人、众生等，修一切善法，得阿耨菩提。科云：正助修正觉。疏云：无我等是了因，即正道也；修一切善法是缘因，即助道也。刊定释云：了有二义：一、了断义，以般若能了烦恼空故；二、显了义，能显法身故。今无我等即是此义，亦名正因，正由此慧除妄得法身故。今云正道，道即因义。缘因者，即施、戒等五，与彼般若为资缘故。别记破云：了因对生因，缘因对正因，缘因即是了因也。今将了因为正因者，非也。议曰：圭山用清凉、暗宝双喻正了之义，刊定正得疏意耳(大疏二十六、演义二十四)。

〔开者无上义，谓除一切智智更无余事。〕

释所开也。一切智是根本智，重言智是后得智。根本名知，后得名见。除此二事，更无有余。胜过于此，故名无上。

〔即双开菩提、涅盘。〕

释所开一切智智也。言双开者，菩提是知见相，涅盘是知见性。

〔众生本有障翳不见，佛为开除，即本智显现故。〕

释开字义也。知见性相并皆本有，本有大智光明遍照法界义。故涅盘云：佛性者名第一义空(知见性)，第一义空名为智慧(知见相)。在因为性相，在果为菩提涅盘。故云众生本有，障翳不见耳。智障障菩提，惑障障涅盘，二障俱无，菩提涅盘一时俱显。故云佛为开除，即本智显现。

〔入者，令证不退转地故，即是因义。〕

示者，别示知见性法身智德；悟者，别示知见相报身断德。所开一切智智即果中之智，开、示、悟皆果。入字是因义者，谓是彼因也。登地证如为涅盘因，能证之地智为菩提因。大钞引清凉判疏论释四字云：嘉祥疏前浅后深(入字约果)，法华论前深后浅(入字约因)。大钞又约性、相二宗释开、示、悟、入已，云：余则更为一释。若约能、所悟、修境界，则初深后浅；若约悟、解、修、证之人，则初浅后深。据此，即入字通于因、果。故入法界品、入不思议解脱境界品，入字皆通因、果。彼入字既尔，此何不然？问：何故法华论唯约因释入字耶？答：如十地经云：地智有二分：一、因分，二、果分。果分不可说，故但说因分耳。

〔注：施有六十段等。〕

十回向品云：一、施食，二、施饮，三、施味，四、施车乘，五、施衣，至二十七皆施外财，乃至五十六皆施内财，五十七、八、九十施舍宅、园林、施会资具。而一一施中具于诸度，一一度亦然，皆具三轮清净空等至相，为纯杂无碍门。如一施门，一切万法皆悉名施，所以名纯；而此施门即具诸度等行，名为杂。如是纯之与杂不相障碍，故名具德。疏：四十二。

〔疏：定有法深。〕

法字悞，即浅字。

〔草系鹅珠。〕

即比丘忍苦戒。事出大庄严论演义四十。

〔梵网经等。〕

疏云：三十六不起十三愿誓戒。合而言之，愿、誓是一。止观云：愿者，誓也。若从别说，三十五多分是愿，今多分是誓。经云：若佛子，发十大愿已，持佛禁戒。疏云：总标愿意。作是愿言：宁以此身下，二、别显大愿，有十三种：前十二愿自护戒，后一愿愿他成佛。前中，于淫戒立十二大誓，余戒准知。初立火坑、刀山誓，谓火坑、刀山但害一身，女色害多生身等。下十一、望破前淫戒，受信、施等，立大誓愿。初六、信施四事等，谓衣服、饮食、牀座、医药、田宅、礼敬。后五、上妙五尘等，谓视他色、听音声、贪齅香、食百味、贪着触。

〔进业摄徒。〕

出礼记。在此则进业即摄善法戒，谓六度齐修，具足万行。摄徒即饶益有情戒，谓慈、悲、喜、舍四无量心。

〔十无尽者，菩萨十重也。〕

十重无贪痴。戒疏云：盗、淫、悭，即贪也；妄、沽酒、谤，即痴也；瞋兼杀、赞。其说过通三毒。又痴通十重，谓痴故杀、盗等。若细辨者，十重一一皆通三毒。若配十恶者，前四及瞋，名同绮语；恶口、两舌，续属妄语；贪、痴如前配。

〔然，此十戒亦兼摄善摄生。〕

于此十中，一一不犯，即律仪戒摄。修彼十戒，对治十罪之行，即摄善法戒收。谓一、慈悲行，文云：是菩萨应起慈悲心，救护众生等十行。一一仿此。二、少欲行。三、净梵行。四、谛语行。五、施明慧行。六、护法行。七、忍恶推善行。八、财法俱施行。九、忍辱行。十、赞三宝行。以此二聚，教化众生，令如自所作，即摄众生戒。故十戒一一皆具三聚。

〔四重者，盗、杀、淫、妄也。〕

十无尽戒，取要言之，即唯四重。此四清净，则枝叶不生也。然大乘戒，依梵网经，十重戒虽皆是业道，就障圣道，此四偏增，故出家戒偏制之也。又善戒经云：出家菩萨有八重，即此中初四及后四是也。以出家菩萨先受声闻戒，具前四重，后受菩萨戒，更加后四，即大乘出家四弃、八弃，若小乘唯四弃。若依善生经，在家菩萨有六重，即此中初六是。若依瑜伽地持，大乘出家有四重，即此后四是。又小乘四重，即前四是。梵网疏云：若就业道，则十戒通制道俗。若大乘以杀为首，小乘以淫为先。问：楞伽经是大乘，何故四重以淫为先？答：彼经以淫为发起故，扶律谈常故。问：何故大乘以杀为首，小乘以淫为先耶？答：淫爱惑业，招润生死，二乘厌离，故制在先。十善、十恶、十重皆杀在初者，杀罪过重，善恶皆初，菩萨大慈，居十重首。演义四十

〔余四篇六聚。〕

并前波罗夷，共五篇七聚。五篇者，一波罗夷，此云他胜处，有三释：一约法，持戒为自，毁戒为他。不犯则自胜于他，犯则他胜于自。以戒为学处，持戒所依故。二约业，持戒善业为自，破戒魔业为他。三约报，生如意处为自，堕不如意处为他。又云弃罪犯此重戒，则非菩萨，非佛种子，属佛法所弃，故大海不宿死尸之谓也。是五篇遮戒之最重，故云极重。若配五刑，即极刑也。二僧伽婆尸沙，婆尸沙此云残，即僧残也。如咽喉将断，微可救故。配之五刑，即流罪。三尼萨耆波逸提，此云舍堕。四波罗提提舍尼，此云向彼悔，亦云悔过法。五突吉罗，此云轻垢。五篇如次配五刑，此当笞罪。简异前之重故，是以名轻。简异无犯，故亦名垢。又污净行故名垢，非重过故名轻。亦名应当学，谓众学戒也。又瑜伽论翻为恶作，谓作非顺理故。又作具过恶故，即身过。亦名恶说，即语过。约身口分为二篇，谓恶作、恶说，故云六聚。又加偷兰遮为七聚。偷兰遮此云大罪，不别立为大篇者，以余聚中皆含此故。又即前六聚之大者故。然四分律列二百五十戒，不出此之五篇。波罗夷(四)。僧残(十三)。不定法(二)。尼萨耆波逸提(三十)。波逸提(九十)。波罗提提舍尼(四)。应当学(一百)。灭法(七)。

〔疏：或多惛沉掉举。〕

此约上根修证，岂有惛沉等？由末世凡夫虽了悟觉性，习气难除故。

〔疏至由二障。〕

至字悞，大疏良字为正。

〔疏：由于二执。〕

我执：我谓王宰，主是我体，宰是我用，此是所执。能执是我见，谓即蕴计我等，即遍计性。法执：法谓轨持，即凡小所执。离心有定实法，染净心境一一皆然，即依他性。护法云：二执即第八自证分、所变相分。凡夫以六七识横计执为我法，名之为执(诸师不同，且举此也)。

〔疏二、空观智。〕

二空即智所游之门，能显即二空智，所显即二空理。二空理有二：一、二空之理，此通空性二宗。空宗：二空即理，心境空处谓之空理，依计空处即是圆成，无云便名为月。性宗：二空理体即是真如，云散月出，非但无云便为月也。二、二空所显之理，通性相二宗。相宗破空宗第二时亦云：二空所显之理是真如，但彼真如在百法之数，又为凡小执有实法(依他执镜像为实)，故作二空破六七识中惑，但显凝然不变之真如，即空深理浅。性宗：如今经所破，直至根本无明所显即是觉心(论中即本觉)，但以对前妄尽立名真如(妄即二执)，即空浅理深。

〔疏：执亡障尽，即圣性现前，应用尘沙，名之为佛。〕

钞：释有二义：一、同诸宗历位，二、约此宗观成。初历位者，因圆果满，障尽证如，圣性现前，即论中始觉合本，始、本不二之觉，故云应用尘沙，名之为佛。二、约此宗者，二空观成，法界圆现，故云应用尘沙，名之为佛。如次前疏，云此后佛。答：全用先所显示如来净圆觉心为本，以观人、法二空等。又钞云：二空观成，证菩提、涅盘二胜果也。问：二空观即始教分齐，如何观成，便得法界圆现？答：虽配始教，约彼权宗行人，二空观成，不显真理。若约此宗，二空观成，即法界观成，故云法界圆现。问：若尔，后观何用？答：约观成者，后观实无用也。观未成者，须入后观。后后必由于前前，前前不假后后。当知二空观成，即真空观成；真空观成，即后观成。故云非初法界外别有第二、第三。观有三重，不云三段，正由此矣。有谓非初法界即事法界也，今谓若尔，何不云第四耶？故知初法界即真空观，明矣。

〔二、障体义，下八识章中当释。〕

当第八钞，彼中不释，今钞悞矣。大钞，指弥勒章(钞九)大钞为正。

〔有情者等。〕

大疏依智论，有十二种有情者为总，十一为别，谓即蕴计我之有情也。今钞云：我是总，有情等是别。无养育者，只十一种。具如前文。(八末)

〔计法云我。〕

云字悞也。大钞之字为正。

〔瞬若多〕

此云空性，性即二空所显之实性，谓真理也。言空者，从胜能说。问：今云瞬若多，此云空性，则觉性也。何故首楞云瞬若多，性可销亡耶？答：彼即虗空之性，亦可销亡也。唯识中说虗空有二义：一、事空，即目所覩之太虗空，以虗空皆识变故。识心既破，虗空何有哉？可销亡者是也。故彼经云：若有一人发真归源，十方虗空一时销殒。二、理空，即空无我所显之真如，离诸障碍，故名虗空。(相宗真如，在六无为之数，俱属所破。性宗真如，即是真性，非所破也。)

〔注无常苦空无我四观。〕

净名经约大乘通观于身，诸经论约相别观通大小乘修，具如前文(一末)。

〔身如四大无主。〕

亦净名经六界观无我也。文云：是身无主，如地外地。土木山河，强者先空，故无主。内地亦尔，四肢百体，聚而为生，散而为死。经散则离，何有主宰？是身无我，如火纵任自在，谓之我。外火之起灭由薪，火不自在，火无我也。内火类知是身无寿，如风常存不变，谓之寿。外风积气飘皷，动止无常，风无寿也。内风类知是身无人，如水善利万形，谓之人。外水方圆随器，降注异适，而体无定，故水无人也。内水类知是身本空，离我我所。外空橐龠出声，中空故。内空亦尔，声动因空，空无我所，何异外空？(即第五空界观，以外空喻内空。此义钞中超问。)是身无知，如草木瓦砾。六识界观也。情识虗妄，四大顽碍，故皆无知，如草木瓦砾。

〔此可患厌，当乐佛身。〕

文云：是身不净，秽恶充满，如毒蛇怨贼，如空聚，阴界诸入所共合(五阴、十八界、十二入，三法假合成身，犹若空聚，无一可寄)，故劝令患厌乐于佛身。

〔涅盘文广待捡叙之。〕

大疏云：涅盘云：宁丸大地如葶苈子，不能具说此身过患。然次所引即三十二卷证背恩，今所引喻四蛇，未见卷轴，故云未捡。

〔疏：外道坐禅，入地观时，见地即是我。水、火、风、空亦如是。〕

四大非我中计我也。问：首楞月光童子入水观时，人见满室皆水，何异外道于他物中计我耶？答：初成水观，犹执水相全是于身，后得亡身，与香水海性合真空，无水可得，皆如来藏，即证法空，无计水为我者，岂与外道同日而语哉？问：只应自见，岂容他见耶？彼疏云：初作假想，虽自见水，非通他见。今定力转胜，果色亦胜，乃通他见，即实定果也。不可同十遍处想成自见耳。

〔疏夜见一鬼。〕

二鬼争尸，本出智论、珠林等处所载，文似差异。大略云：离婆多尊者，夜宿神祠梁上，见一小鬼，擎一尸来，有一大鬼，遂来夺之。小鬼云：尸我持来，梁上人见之，当为我断。尊者思惟：实与不实，皆不免死，不若实证，云是小鬼持来。大鬼怒，取尊者两腿两臂等，食之而去。小鬼怜愍，取尸两腿等附之，一身如故。尊者思惟：我父母所生之身，眼见其鬼食之而去，今我此身，为无为有耶？前行到佛所，白佛言：世尊！生死路别，彼我体殊，何得合为一体？世尊曰：从本已来，无自无我，但以四大和合，计为我身，如汝本身，与本无异。尊者悟解我空，证无学果。

〔经六根、四大。〕

不云六尘者，根与心亲，尘与心疎故。

〔经假名为心。〕

是即第六识心，以一意识随六根故。能破我执之观慧，正是第六识心所中慧故。然亦通七、八，七是能执，八是根本。又此心即八识心，如疏云：缘相者，缘虑之相。以八识俱能缘虑自分境故。约次第修心，即我执；若约二空双修心，即法执。

〔金刚三昧经云：皆离心我。〕

晓法师论云：心是法执，我是我执。今约通说，故心我俱是我执。

〔经此虗妄心等。〕

三句经文或作二句者，应多四大分解等二句。何者？此中正意乃是破心，不是破尘；心因尘有，不是尘因心有。今云四大分解故无尘，无尘故无心，本是觉心，为有六尘故成虗妄心。若无六尘，此心何有？约喻则本是澄渟之水，为有境风故成波浪。此之波浪若无，于风则不能有。若作二句，应云此波浪若无，风则不能有，不应理故。然起信论云：若离心念，则无一切境界之相，谓离心则无六尘。境界反验，尘境唯心，此彼不同，不可混滥。

〔经于中缘尘。〕

尘即六尘，不云六根者，前后影略故。

〔经彼之众生。〕

即前恒作是念：能观身心无我之人。

〔经：幻身灭故，幻心亦灭；幻心灭故，幻尘亦灭。〕

此法空观蹑前而起者，上根凡夫便双修二空观。但以文不顿彰，约相由之意，似有前后。故四大各离，无和合者，即身空；缘尘散灭，无心可得，即心空。身、心空，则名为我空。于中身、心、尘、境既空，即是法空。故疏云：身、心中推求无我，身、心及境一一自空，故名法空。又次垢尽明现，疏云：二执是垢，寻、伺如实是磨。法空经文别无观智正科，文势指配相由而已。故知文则似有前后，修则双修。又前我空观即法空观之前方便，故摄之并为法空。深必该浅故，是法空中所具故。是故直修法空者，不必前观也。

圆觉疏钞随文要解卷第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