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论记卷第六(之上)(论本第二十至二十四) 释遁伦集撰 论本卷第二十 修所成地 修谓修习,即是胜定发生智慧修对治故,因定所发解理事慧名为修慧。 此慧及相应心心所等并所得果、若有为、若无为皆此地体。 大文分二:初结前问后,后对问正释。 释中有三:初列四处,次以七支相摄广释,后总结成修所成地。 七支相摄广释中,初总列七支相摄,后广别辨相。 初文有三,初标,次列,后结。 处谓处所,依四义处修方满故。第一、处所内体外缘必须具足;第二、因缘行世出世修之方便,三、修瑜伽正修自体;四、修果者因修所得世出世间有为无为功德之果。 七支摄者:初、生圆满即修处;二、闻正法圆满;三、涅盘为上首;四、能熟解脱慧之成就,此上三种名修因缘;五、修习对治名修瑜伽;六、世间净;七、出世间净名为修果。 广别辨七支相中,由四处摄,即分为四。 初生圆满修处所中,文为三:初辨生圆满;次能摄四支修瑜伽处;后结生圆满广圣教义不增不减。 初文复三:初问标十种,次各别显,后总结成。 又处中国,不生边地等者,泰法师云:唯中天竺名为中国,余四天竺虽有四众游行往来竝名边地,达须无有正音可译,虽有识别是佷戾义,蔑戾车亦无音可译,无所识别是顽嚚义。此后二处并无四众游行,亦无圣人居止,有识无识既有别故分为四处:一、中天竺三世诸佛生于此故名为中国;二、四天竺虽无佛出而有四众往来化导;三、四天竺外佛在世时无佛四众出世游行然有识别如唐国等名达须国;四、夷狄戎羌名蔑戾车。 景基同释:依西方俗间所说,唯五印度名为中国,余皆边地,佛法所传唯中印度名为中国,余名边地。景公复云:蔑戾车者,名乐垢秽,突厥等。达须是下贱类,即说此葱岭已东诸国是也。 基法师云:达须者细碎下恶鄙猥贱类。蔑戾车者乐垢秽也。案四分律皮革健度,大迦旃延在阿盘提国,使亿耳以问讯世尊于耆闍崛山而请五事,中,一请边地五人受戒,佛听阿涅波阿盘提国持律五人得受大戒。若有余方亦听,余方者东方有国名白木调国,已外便听,南方有塔名靖善,塔外便听,西方有国山名一师梨仙人种山,外便听,北方有国名柱,方国外便听。其白水调者,宣律师云:梁时从西北来朝梁也,准彼律文。 中国者,似通多处非局中印度。 闻正法圆满下,释第二修因缘,中分三:初广释三支,次又随次第已说三支下,结成广教不过不增。后又此三支当知即是修瑜伽因缘下,结成三支修因缘摄。 又正说法,略有二种。所谓随顺、及无染污。广说二十如菩萨地当说者,此正说法随顺二空所显真如,及无希望而为他说,故无染污。 涅盘为上首中,初问次释,后结广义。释中分二:初释涅盘为上首相,后释由此获五胜利。初文复二:初总明涅盘为首,听闻正法不为余缘;后以十转释以为首。后中有二:初、标十转;二、涅盘为首。 下后释十转。言十转者:一、闻所成慧为因;二、于道道果起三种信:初信谛实;次信实戒;后信已能,如唯识论;三、远离愦闹诸恶寻思;四、趣善决定思所成智;五、能趣入二修方便;六、证修慧;七、于生死涅盘发起欣厌;八、入谛现观有学解脱;九、数修道无学解脱,初五在念住不净观等前,次一在不净观念住等位,次一在四善根于生死涅盘起欣厌故即四谛观,后二可知,此上九种,无余涅盘而为上首,则由此故证无余依,是为第十,亦可上之九种。 有余涅盘而为上首名解脱满,即此解脱以无余涅盘而为上首。 五胜利者,闻正法时有二饶益,修正行时亦二饶益,并证苦边际。 能熟解脱慧之成熟中有二:初问,次答。 答中有三:初明止观由慧成熟,次明近善友习三学由慧成熟,后明十种能熟解脱慧成熟法。 解脱谓果,能熟谓因,即止观等,此果此因皆是所熟,慧为能熟,能熟彼故,名慧之成熟。定心中慧,于所知境清净转故者,释奢摩他支由慧成就,定心无慧证境不明障垢不离,由慧证明及能离障定心方满,故名慧成就。 第二又毗钵舍那支已下,释依善友修三学由慧成熟中,初标,后释。标中,谓最初起修慧必依善友之所摄受,二、依奢摩他之所摄受,三、依尸罗圆满之所摄受,初起修慧故不说由修慧之所摄受,或初起闻慧故不说由慧之所摄受,未有现行方便慧故,若后起慧理亦由慧之所摄受。 次别释中,唯解依善友及尸罗之所摄受不释依定之所摄受,前止成就即是此故。善友摄受者,由善友摄受为说法时,于所说法所知境中由有慧故有觉了故。尸罗摄受者,由摄受尸罗,他有三根随举罪等,由有慧故堪忍讥论。 第三又依所知真实下释十种能熟解脱慧成熟法中,有二:初辨十种,后结十种渐次能令解脱圆满。 言十种者:一、于境真实有觉了欲;二、爱乐闻法;三、便发请问;四、闻昔未闻甚深法义;五、明净法义除先所疑;六、能见过患深厌盛事;七、于世盛事不生愿乐;八、为除恶趣法心生正愿;九、为除诸惑修诸善法;十、为得彼果及心清净心生正愿,由此渐次解脱圆满。 结成三支广摄圣教更无增过中,如是三支广圣教义,谓十十种等者,景云:前就第四门中,所辨十法令慧成就,慧成就故解脱成就。今此复次通就向前异门相成以明成就,谓由七支中,第二闻法圆满故,得第三涅盘上首圆满,涅盘上首圆满故,得第四能熟解脱慧之成熟。 如是三支佛圣教中,一一广门十门分别,故言如是三支广圣教义,谓十十种,是则三支各有十种义门分别名十十种。基云:谓初闻正法故凡所修行皆以涅盘而为上首,此所修学能成就彼解脱等位一切皆是慧之成就。此后二种由闻二法为先以涅盘为上首中有十法转。 慧成就中有十种渐次,故结广教名十十种,非谓闻正法亦有十也。故闻正法中,无结广教若过若增,后二有结也。 七支中,第五修习对治即四处中第三修习瑜伽。文分为四:初、问总标;次、随别释;三、以修对治即修瑜伽;四、结广教不过不增。随别释中有三:初、解三位十种修习;第二、又不净想,略有二种下逐前难解;第三、又正方便修诸想者有能断灭所治诸欲下,释多所作修习对治。初文有二:初列三位,后释十修。明十修中文有三:初、明不净无常二想;二、又出家者四种所作下,明无常苦等四想;三、又于远离闲居下,明光明等四想。 其所对治十种者,景云:在家位中,有二:一、于妻室起贪修不净观治;二、于余亲及诸财宝生爱修无常观治。 出家位中有四,远离位中亦四,故成十种。基云:一、在家有淫欲贪及受用爱;二、出家已为寻思扰动不生喜乐,为除淫贪修不净想,为除受用爱及不生喜乐修无常想,显无常想通在家出家二位修习,以二能除除二所除,故言随次,非以在家出家为二名随次第。 无常苦等四想中有三:初明四种所作;次明四种所治;后明四种能治之法。 此下余八所治及能治法,即出家后设生喜乐有懒堕懈怠等为四,远离闲居于止观品有暗昧心等为四。故于出家中于四种所作事中,起四种障,为除此故修无常等四想。 光明等四想中有二:初。明四种所治,后明四想。 言三、于生有随动相心,为对治此修灭想者,诸有为法生灭还动名生动想,今见彼想名于生有随动想故,为治此修于灭相离迁动故,或于当来生有数生喜乐名随动想,为对治此修习灭相,当有不生无欣乐意,虽有两释,前解为胜。 又不净想略有二种下,第二逐前难释中分三:初、释在家初不净相;次、释出家于无常所修苦想;三、释远离闲居中修光明想。不净想,中有三:初、列二力;次、明二障;后、明除此能治法多有所作。 思择者正思量,修习者起修作。 释障中,初辨障,后结之。五障中,近母邑者,数近女。处显失念者,谓对众前逢胜显境。居隐放逸者,独居屏处纵荡邪思。通处隐显由串习力者,由是串习处隐或显失念放逸。虽勒方便等者,修不净时邪思上胜心随净想。 七种障者,一、本所作事心散乱性者,景云:根本行欲贪散乱事。泰云:忆本所作业心便散乱,故障修慧。基云:随作彼事时心生散乱。 二、本所作事趣作用性者,景云:行散方便贪也。泰云:忆本所作事业趣向造作,亦障修慧。基云:将作彼事发起欣趣方便作用。 三、方便作意不善巧性等者,景云:如今小儿贪心欲取佛僧饮食,不解恭敬勤请问师罪非罪等。基云:如无智者用三宝财,由不恭敬承事师友勤请问故不解方便。 四、不守根门虽处,空闲犹有染污寻思所乱。五、于食不知量身不调适。六、寻思,恼乱故,不乐寂止。七、身不调故,不修慧品观察诸法。如是一切所对治法,当知总说一门十二,一门十四者,景基同云:谈二别障,初五后七,名为十二,总别合论更加二总,谓思择障及修习障,故成十四。泰云:即后七法中不恭敬请根门扰乱,若总为一唯有七法,若别为二及染寻思以为三法,故云十四。 释光明想中有三:初、总明此缘法光明;次、明十一所治暗障;三、显相违能治白法。 如是疑随逐故者,结初暗障。障碍能遣疑因缘故者,结后三种障,精勤少睡正食身调顺观谛法,不欲杂居如理作意,是能除遣疑之因缘,后三障此,故说为障碍能遣疑。 修所成慧所除七法暗者:一、惛沈;二、掉举;三、喜悦;四、怖瞋二种相应等法;五、起言寻伺;六、不正思惟及心散乱;七、邪思构。如其次第七种修慧所除暗障。 世间一切种清净下,释第四修果,文分为二:初释二净;后结成修果。 初复分二:初释第六世间净支;后释第七出世净支。 初文复二:初、广释相;后、结世间清净唯在正法非诸外道。 初文有三:一、问列三名;二、随别释;三、结广教不过不增。 别释三中,创得初静虑未至定名为得三摩地,得根本地名三摩地圆满,离诸障染别生通慧清净鲜白名三摩地自在。 得三摩地中分四:初、释所治能治别相;次、释得者得近分;三、结广教不过不增;四、结世间净住正法者。 得,初文有二:初、明所治二十法;后、显能治。 初文复二;初、明二十障;后、明四相堪能障法。 初文有三:初、标次释,后结。 三摩地圆满中有三:初、释十相;次、结圆满入根本地;后、结广教。 十相者:一、愿胜定满;二、具定胜德;三、精勤策励;四、折伏色爱;五、善未圆满修他恶尚胜;六、于净天生心无耽染;七、不自卑下策举增修;八、随顺二修;九、劝请正法;十、于止观随生爱乐。 三摩地自在中有二:初、释自在相;后、结广教。 初文有三:初、标虽已圆满未自在相善观察故当得自在;次、释四处二十二种相;后、彼于如是四处下,明自在相。 第二文中有二:初、列四处;后、由剃除鬓发下,释二十二种相。 四处者:一、自誓受下劣形相威仪众具;二、自誓受禁制尸罗;三、自誓受勤修善法;四、为断众苦受前三处时应正观察众苦随逐。此四处中前三各起五相,第四处起七相。 初处五相者;一、剃除鬓发;二、舍俗形好;三、着坏色衣。此三相誓受下劣,形相所起也。又威仪众具各一为五。 第二处五相者,泰云:总据五相不过二种:一、初出家即舍;二、事是为二相,后修行此有三相初无犯戒;二、自无犯故善举他罪;三、于戒有阙作已能悔。 景基同释:一、略舍二事之所显现;二、不自恳责他不诃摈;三、有犯不轻举,由此缺犯便自恳责;四、他摈能悔除;五、于举罪者,无恚损恼而自修治。 第三处五相,如文自显。 第四苦所随应以七相观者,泰云:须勘释论,以数七相。 景云:恶趣苦为一,生老病死苦又为四,足前为五,爱别离苦为第六,自业所作一切苦因第七。前之三苦各分二为六,自业所作故一切苦因之所随逐合为一相,即成七相。 基又解云:初随逐处有一相于圣果未能随证;第二、随逐处有四相谓生老病死;第三、随逐处有一谓爱别离法;第四、随逐处有一谓自业所作。 生老病死略有二义:一、性逼迫苦苦所摄,对法等说:八苦之中前之五苦苦苦摄故;二、性迁谢生变于死老变于少病变于强死变于生,故此说为坏苦,随逐爱别离法非是坏苦,以义摄之此中初苦苦苦所摄,第二、第三坏苦所摄,第四一种行苦所摄。 自在相中有二:初、明如理作意相等自在;后、由如是乐断乐修下,结成离染进善自在之相。 初中复三:初、标便起如理作意;次、明依四处起二十二观故乃成出家及沙门想;后、明六修相断修之相。 六相者:一、乐断;二、乐修;三、不贪着;四、无恚害;五、无随惑善守念住;六、无增上慢。 出世净中又分为三:初、标列五门;次、随别释;三、结成净及教广义。 先得四善根世间清净已,便能最初入谛现观,明生暗灭障碍便除,为证通慧思前所得欢喜境事,为断除障复习如前所得类道,由此遂能入无学位证清净道及果功德,是名此中略义次第也。 入谛现观中文分为三:初、问生起从世间净为证出世观世劣境深生厌恶;二、又此住正法者下,广说厌患安住心想;后、结此二想各二十种更无过增。 广辨厌患安住相中,文分为二:初二初明于五处所以二十相思惟厌患;复有五因二十种相下,明心安住。 初中有三:初、列五处;次、此中略有三种下,辨二十相;后、如是彼由厌俱行相下,结成厌相。 五处者:一、于己杂染相应;二、于己清净不相应;三、于己杂染相应过患;四、于己清净不相应过患;五、于己清净见难成办,于此五处心俱厌患。 依五处,二十相者,初三处各三相,第四处有五种,第五处有五,合前为十九。又复发起坚固精进下,合于五处总为一相,并前二十也。 杂染相应有三者,泰云:总明前杂染三种共相应,不以别配属。景云:一、未调未顺而死杂染相应,阿罗汉死名调柔死远离杂染,令不调而死故杂染相应,余二可解。 基云:谓杂染体与己相应故,一未离不调死圣者离故;二、当堕烦恼坑三现行恶业当生恶处,此随所应即烦恼业生三种杂染。 清净不相应者,谓涅盘定慧胜清净法体己身无故名不相应。杂染相应过患者,由与杂染体相应便生三种过患,一者生老病苦之根本故,二无暇处,三于一切处生四相所迫诸无常性。 清净不相应过患者,由与清净体不相应故便过患生。 于己清净见难成办者,谓清净法见于己身难可成辨。一、若舍净法而不修为其终不能任运自起作为能获得;二。清净法外于余世事尚非请他而能成辨况清净事;三、于清净决定应作由心未净于其未脱;四、非于现在不作诸恶即名清净已得永离烦恼炽然,若无圣道恶业不尽故,五由清净道圆满证得观可清净,若不证得学无学道观修不净。 第二十相中,有四又字,初一于染污净体相应不相应,第二又字于染净相应不相应过患,下二又字于前第五难成辨思惟之相。 第二、有二十相,心安住中有三;初、标五因二十种相之所摄受令于涅盘心安住相;次、别释五因;后、彼于尔时由此五因下,结成安住。 别释五因等中分二:初、明五因;次、谓于空无愿等下,释二十相。 五因中有三:一、问;二、释;三、结。 五因依逆次说五因者:一、四善根创能通达观四谛故;二、所依定即四善根所依止定;三、即此定前四念住等五停心观等能入境界;四、此等观前修四圣种六随念等名能摄受加行资粮;五、即于此前受持三藏亲近和上及阿闍梨能受教诫,加行思惟名为最初摄受方便,故说五观依逆次说。 依上五因起二十相者:依初因有六相;依第二因有四相;依第三因有二相;依第四因有五相;依第五因有三相。 初因有六相者:一、微细现行有间无间随转我慢俱行心相,此于空等前方便起能障现观作意正达,有间我慢者谓第六识俱,无间我慢者谓第七识俱,此皆俱生故名微细,其分别者前远资粮已折伏故;二、既通达已,任运作意心中,随其所应能善弃舍前二我慢令无间灭,此令染意不行之义;三、依无间灭以无常等行如是思惟;四、由此作意乃至平等智生;五、彼于尔时我慢等灭证心一境性;六、便自思惟我已证此如实了知。 依第二因四相者:一、先世间道得定圆满亦得自在谓入住出;二、于此诸相安住其心入谛现观;三、若得此定未满自在思惟止举舍相;四、安住其心。 第三因中二相者:一、阿那般那念;二、诸念住。 第四因中有五者:一、远离非所行处;二、既远离已乐断乐修;三、于昼夜分观自他衰盛等事心生厌患;四、修六随念;五、住四圣种。 第五因三相者:加行、方便为二;正加行为一。 第二门离诸障碍中有三:初、标列二障;次、随别释;后、如是二处十种善巧下,结成离障及与广义不过不增。 别释障中:初、明二处十一种障;后、又此二障下,于此二处起十善巧。 行处障中有六:一、弃舍善品数与众会,此如对法说名障碍不善。隽师释云:众僧数集即妨三学故名不善;二、爱重饮食;三、兼前二处好营衣钵,泰云:兼前二处者而众共居等;四、好乐谈话,五于昼夜乐睡乐言;六、好共他居。 言乐与第二共住者,谓不乐独住亦可乐与本二共住。 住处障有五:初四即不随顺性;第五、或于昼夜多诸喧逸下合为一种,名于二处十一种障,或行处合为一定之方便名为行处。 住处障有十:初四即不随顺性;五、昼分喧逸;六、夜多众苦;七、多怖畏;八、多灾疠;九、众具匮乏不可爱乐十、恶友摄持无诸善友。 五失相应卧具者,指如声闻地,多定乐中有六,修止举舍入住出,多思择中有四,谓胜善慧名思择者,此出思择体。 下明四善巧:一、于昼夜分了知善恶增长衰损;二、于昼夜由习衣服等善恶衰退如实了知;三、思择为依于不善法驱摈远离;四、于善能修,此四足前六为十善巧。 第三为证通慧思欢喜事有三:一、问;二、释;三、结。 释中有四喜;一、于四证净生喜;二、于因增上生及决定胜生喜;三、无嫉妬故于他同类得此二事者亦生欢喜;四、念有恩者发生欢喜。 第四修习如所得道中,问、释、结。 释中,初明四法为依,后明五法圆满。 四法者:一、心极思慕出离乐欲何当具足住如阿罗汉;二、如是乐欲生已,发勒精进,修三十七菩提分法;三、勤精进故心乐远离;四、由前三已不生喜足求住胜法。 后令五法修习圆满者:一、于欢喜修得圆满能离欲界;二、最极损减方便道理,烦恼断故;断色无色界烦恼,获得胜道喜悦圆满;三、远离麁重;四、获得轻安,亦可三由前进断上界修惑故得轻安四、由轻安故生身心清凉极所摄受;五、得金刚定。 第五证清净道等中,有三:初、牒问;次、释;后、总结成道满无上无胜。 释中有二:一、别释道果功德;二、能成广教。 前中复二:初、别释三;后、总结之。 前中,先明果;次明道;后明功德。 取杂染品者,谓烦恼。行杂染品者,谓业。 十无学所摄五无学蕴等者,正语业命摄戒蕴,正念正定定蕴,正见、正思惟、正精进、主伴相从摄慧蕴,胜解数是正解脱为解脱蕴,第十正智摄解脱蕴智见蕴,即是尽无生智,见法明白名为智见,无学正见名为慧身,故有差别。 十过失中,初、依外欲发愁叹邪语正语能治;二、依内不护根,由此起身邪业,正业能治;三、爱味乐住过失者,谓由贪爱味发于身语名为邪命,正命能治,四、行住放逸过失,正精为治;五、外道不共,即彼各别邪见所起语言;六、邪见所起寻思,并正思惟无治;七、邪见所起追求者是邪念,正念为治,其能起邪见,正见为治,亦可邪见为一过失,语言寻思为一,追求为一,以能治所治相当说故;八、依静虑边际过失者,景云:第四静虑名为边际,计第四定以为涅盘故,言过失,正定为治,泰云:近分名边际,多依近分名边际过失;九、缘起所摄发起取杂染品过失者,执彼爱取取净为清净因,以正智为治;十、发起行杂染品过失,又取无明所发以为解脱因,即以正解脱为对除。 第二十一卷 声闻地 上来辨通行三地讫。自下明别行三地,或上三方便行,下三根本行也。 根本行中,从劣向胜次第明之,诸佛圣教为上首,从师友所闻此教声,展转修证,求出世间,小行小果,故名声闻,如是声闻,种姓发心修行得果,一切总说为声闻地。 初瑜伽处等,简余二乘,三乘皆有初瑜伽处,故有四处:一、种姓;二、数取趣;三、安立;四、世出世。于此四中,种姓为先,故言初也。瑜伽是观行,种姓是观行种子,种子能为现行、观行作所依处,故言初瑜伽处种姓地。 初瑜伽中有其三地:一、种姓地;二、趣入地;三、出离想地。从初标名名种姓瑜伽,故总颂云姓等,此卷解性地、趣入地了。下之四卷,解出离地大意。种姓即是成姓种性,趣入即是发心趣求圣道方便,出离即据已入圣道,其中非无通明诸义,安旧论中,今此趣入发心地,出离名行方便地。 就种姓地中,初标四门。 释释初门中,有种子法。由现有故等者,景云:由无姓来于所依中,念念现成声闻种姓,无漏种子遇缘即生,见道无漏渐入涅盘。 泰云:法尔种子,非当有故,名为现,非假法故,名为有,若值如来菩萨胜缘,便有性种姓堪能及有习性势力,于有余能得于无余能证。 基云:种子法即涅盘证之种子,由现有故简当。有义:现简于当有、简于无若尔。胜军当有,此如何通?解曰:由现有烦恼等障可断故,亦名现有?此三家义,应叙之。 言便有堪任便有势力者,有说堪任谓性种性。势力者习种姓也。今思不是,所以者何?性种姓本有,何劳遇缘,故云非也。今意者,堪任谓有种姓习种姓,势力道种姓也。 能得能证,与泰同释。能生现行故名种子,梵本云驮都,此云界,是因义也。梵本云湿缚娑缚,此云性,是体性义也。据义各别,此解种子初三家义,如先叙答,附在所依。 有如是相,六处所摄者,景云:若依执性声教中,虽不辨赖耶。今依大乘道理,说彼声闻种姓无漏种子,一、须附在第八识中,以第八识即是第六所摄,展转传来,法尔所得。 泰云:附在异生,所依五蕴,有声闻姓殊胜无漏种子体相,不在山河外六尘中,故六处所摄,难陀等不许本有种子义。释此文云:如产女有能生子用,说有人种。然其女身中未曾有胎,此亦如之堪能得证,故说有种。此堪能得义,非修所得故,法尔。 第二安立门中,初、标;次释;后结。释中有四:一、明麁细;二、明一多相续;三、明遇缘般不;四、明胜劣缘。 应答言:细等者,景云:种姓未生果时,未习成果,其用未增,微隐名细,但名性种姓。后若藉缘增长,已与果时,已习成果;若种、若果、俱说名麁,此虽旧种,增长已去,即名习种,新熏种子,亦名习种。今种姓地,意明性种,后趣入地,方明习种也。 又性种姓有二:一、是有漏,以此为因,能生见道前七方便行;二、是无漏,能生见道,已去无漏。 习种姓时亦有二种:一、是性种中有漏种子,遇缘引发增长,已去即名习种,从此习种生起见道,已去无漏,还即熏种,并名习种。备云:法尔种子未生现果,故未与果,未有现行所熏,长以未习成果,从法尔种生故,现行却熏,本种增长,名习成果故。 旧持地师云:性种姓名细,即法身因果故;习种姓名麁,五分法身,未有而有故。 问云:如是种姓,当言堕一相续,堕多相续等者,景云:相续言身,此声闻种姓,为始终恒在一人身中,为当或在此一人身,或时同在彼人身中?答:意始终恒堕一人身中。 下释中,先反释,所以者何?若法异相,俱有而转乃至种种流转者,此释种姓,依身处定,若彼种姓与所依身,有别体性,俱时而转,可便得言;或依此身、或依余身,即无别体,故不得有,此身种姓,堕余身中。 自下顺释,如是种子,非于六处有别异相等者,以此种子,非异六处,有别异相,即于如是种类身,前后分位,六处殊胜,名有种性,亦可直就一人身中,有十八界自类,前后名为相续。 今问:种姓为同真如,遍十八界多相续,为堕一界一相续中? 答言:唯堕赖耶意界一相续中。 言所以者何乃至种种流转者,此假说许之,若十八界法体异相,于一切时俱有而转,可许种姓堕多相续,而今具彼,有无不定,如五根、五尘、下界、上界则天,第二定等,五识皆无,第六意识诸位间起灭,二无心定及无想天中灭,竝非种姓所依之处,故言见彼各别种种相续种种流转。 言如是种子乃至六处殊胜者,如是种子,若离第六识,别有体假可许,堕在多相续中。然此种子,非于六处,别有异相,即于如是赖耶意处,种类分位,有此种子功能,说彼意处,名为殊胜。 泰云:摄论主辨种为异体,文与此同,不同十色八心多体别相续起俱有生,十色八心功能在于本识无各别体故,堕一相续,何者?若十色法及八心法,体各异相并现起时,俱有而转,现见彼各别种种十色及八心体,多类相续种种流转,此是多体相续之义,今无漏种子,约随转门非六处有别异相,即于如是一种类分位六处上有生无漏殊胜功能,名六处殊胜,从无始可得,与六处一而相续起,名一相续。 备述三藏释大意同景初解。 基又解云:此中意初翻解,后正解,谓若法下至种种流转此翻解,此中意若种子与六处所依各别相可种种相续种种流转,如十色处六识处。如是种子非于六处有别异相,故知在一相续。 如摄论中解:生于边国及以达须蔑戾车者,备云:番夷诸国,名为达须。达须之中,不信三宝,习染恶业,名蔑戾车。 今准文相应言:除中印度,余四印度亦名边国,此外此居除变痴等,余名达须,?[病-丙+(报-又+ㄑ)]瘕,名为蔑戾车,亦可有三宝处,即名中国。若无三宝,皆名边国。正至即是四果,圣人名正,至善士故。 顺正理说:四向四果,名正行正至。 辨胜劣缘中,文分为四:一、问;二、答;三、征;四、释。释中先列、后解。解中,初、别解二缘;二、重解二缘;三、属当三法。 初中,景云:闻说四谛,入现观法,内正思惟即起修习,从五停心观乃至世第一法,望谛现观,并为胜缘。其若未起七方便前,所起观行,名为劣缘。若入见道从正见乃至具修诸行,入无余依涅盘界等,名真修习。 泰云:闻思慧等名胜缘,自余外缘皆是劣缘。 劣缘十二,次第释也。 自圆满中,云前行增上,诸清净信者,意取见道前行,有漏净信也。 他圆满中,法教久住者,景云:如释迦佛寿量八十,弥勒世尊住六万岁,释迦入涅盘后正法五百,像法一千年,弥勒涅盘之后,法住于世亦六万岁,若住、若灭,经尔所时,正法不灭。 言当知说彼胜义正法,住证道理者,此据证行,久住不灭,不论教法,故云胜义正法,故杂心云:经律阿毗昙是名俗正法,三十七觉品是说第一义。基又云:此意明正法五百内,由有正法作证。 然此法住久,近文处不同,依摩耶经正法住五百岁,若依大悲经等正法千年像法千年末法万年。又庆友法住记:言此佛法,刀兵劫后,人心厌恶,咸起慈心,不相杀害,共相怜愍,如父如子,命渐增长,至满百年,十六大阿罗汉,三明六通,具八解脱,善闲三藏十二部经,受佛付嘱,住持正法,利益众生,不般涅盘,并余眷属大阿罗汉,万余徒众,还以如来三藏教法,流行于世,化导群生,造寺度僧,修戒定慧,佛法炽盛,至增人寿六万岁末,七万岁初,诸阿罗汉总集,如来所有舍利,共造宝塔,十六阿罗汉与诸眷属,遶塔供养,散诸香华,瞻仰礼已,俱升虚空,作如是言敬礼世尊释迦如来应正等觉,我受教勅护持正法,及与天人作诸饶益,法藏已没,有缘已周,今辞灭度,说是语已,一切俱入无余涅盘,其舍利塔,便陷入地,至金轮际,方乃停住,其三藏教,在舍利前,先已灭没,经一百年,唯此净法,与舍利塔,及诸阿罗汉,一时没灭。尔时世尊释迦牟尼无上正法,于此三千大千世界永灭不现,从此无间此佛土中,有七万俱胝独觉一时出现,至人寿量八万岁时,独觉圣众,复皆灭度,以后弥勒出现世间。 今寻宝重经第七卷末大同此记。 劳策戒者,即是沙弥十戒,亦名勒策戒也。泰云:梵音沙弥,此云劳策,又云息恶。 根律仪者,即是防护六根念慧也。 食知量,云为断故受等者,至第二十三卷,当释之。 从顺障法净修其心者,知从此心顺贪瞋等,即摄令净。 正知而住,若往、若来等,至第二十四当广解。 乐远离中,无倒修治初业地已者,景云:即描前说正知住等名初业地。基云:谓修治初发心业,即出家等是。 边际卧具者,极恶卧具名边际也。 彼由如是渐次修行乃至无动者,牒后劣缘。 若复获得依四圣谛乃至如理所引作意者,牒前胜缘。 及彼为先所有正见乃至而般涅盘者,是真修体,上来牒三法体。 自下属当三法名号。 解第三门中云阿赖耶爱、遍一切种皆悉随缚等者,景云:计赖耶为我,以爱我故,爱我众具故,赖耶爱遍一切种皆悉随缚,复因此爱生长余惑在赖耶中,故云附属所依,成无量法,既无断道故难倾拔。既无种子则无因,无因故诸佛傍缘不能救,不能救故所有恶法,毕竟坚固久远随逐。备述三藏解:染污摄藏,遍藏一切十八界十二处五取蕴,故云遍一切,阿赖耶名染摄藏故。 泰云:阿赖耶此云遍一切,阿赖耶名藏护,皆爱着藏护资生具故。 如水所生杂秽蜗牛,螺音狗行者,景云:蜗牛在水行时令水秽浊,如彼牛涶,西国界螺音,然有者狗咢似彼螺音而行狗行,譬彼苾刍内怀贪等。 泰又解云:佛法如水,破戒苾刍,如水众杂秽蜗牛,又如狗好声如螺。然有狗行,破戒苾刍,形相似实,实性恶行。 解第四门中文分为二:初问;后答。答中有三:初、列二十三人;次、牒解释;后、结成佛化。 若生死无暇者,生难处者是。依梵本云:生无暇处,是谓在此处无暇能入道,如世言无暇作此事。 远中有二:一由时远,此人虽有种姓,要经多百千生,方值胜缘发心得胜。 加行远者,此人唯住种性,而未趣入,不能速遇胜缘起胜加行,然经五三生后能起加行得入涅盘,不同时远要历多生方能得般。 近中复二:一者、时近,此人已经多身修习,住最后生,住最后有,住最后身。即由此身当得涅盘,生有及身体一义异。若对七生十四生等,此人住最后生、若对三有二十五有相续位中,此人住最后有,身是依止义积聚义,从无始来身身相续。此人得道余生皆灭,住最后身当涅盘。 或即由此刹那无间当得作证者,住金刚心也。 加行近者,或于此生不久即能起于加行,或更经一生即能起于加行,或加行不久得涅盘,皆名加行近。 趣入地中,先结前问后,后对问正释。 正释有三:初颂及长行开别四门;次依门解;后总结之。 解初门中,谓安住种姓补特伽罗本性成就涅盘种子者,牒前种姓地,即是性种姓。 若于尔时,有佛出世,生于中国等下,正出趣入地体,即是习种姓,就中有二:一、是有漏能生见道已前七方便行;二、是无漏能生见道已去诸无漏行。 今言有佛出世乃至从彼闻法者,出趣入自性发起之缘,得初正信等出趣入体。 从此已后,由此法受乃至能作长时信等依止者,即前正信戒闻慧舍名为法受,为涅盘法受行信等名为法受,由彼法受为因感得次生胜身与彼转胜信等为依。 复由转胜信等诸法乃至若道、若路、若正行迹,能得涅盘、能趣涅盘者,道谓七方便道,路谓道品八正路等,行迹即是四圣谛观,故昔贤圣游前道路,履前行迹,能得涅盘,能趣涅盘,彼于尔时能引方便道,能入八正路,能履四谛迹故,能渐次乃至究竟。 此中备师解云:要待善知识种解脱分善,今佛及弟子名善知识。又若准善生经,由值佛及阿伽腻宅天,殖胜脱分,即第十地菩萨名摄报处故。 泰师又云:得顺道胜身名殊胜诸根。 第二安立门,先问,次答,后结。答中,初列八句;后次第解。解中有三:初释八门;次摄八为六,重释成就;后解趣入迟速。摄八为六者,先牒诸人六位所摄;次征释六位;后解六位乘前起后。 六位者:一、住种姓未趣入人;二、成下品善根者虽已发趣未经生修;三、中品善根者已经生修未至最后入圣身;四、上品善根者住彼最后修入圣身;五、究竟方便者从于初果进断修未得罗汉;六、已到究竟即阿罗汉。 此中备云:前之八人,唯在于前种趣二摄人未尽,虽有此解不顺于文。 第三乘前起后中,先辨前生后,后明摄声闻尽。 第三解修分齐迟速中,总有三类:一、极久远者,声闻极多经六十劫修解脱分善根,最后身般涅盘;二、非极久远者,有经多生乃至一劫,方般涅盘;三、最极速疾得般涅盘者,要经三生。第一生中,发心修习解脱分善,谓五停心观总别念处;第二生中,复修念处从总念处修趣暖顶,或入下忍,或入中忍名为成就。第三生中,复从下忍或从中忍起增上忍世间第一,入于见道乃至究竟阿罗汉果,此人或时于第三生得入圣已于初果身命终受生受于七有方便般涅盘。 第三门中引经证,若有世间上品正见;虽历千生,不堕恶趣者,住种姓人暂起趣入发心即得恶趣非择灭者,于此位中或时有得,或时不得,若至忍位此即定得,彼若已入忍上品位断,向成就不生无暇及余恶趣。 第四门中有一复次,一、唯趣入,未将成、未已成、未得见道出离修时近故;二、有已趣,将成非已成,未得出离已,经多生修习未住后身等;三、已趣入亦已成就,未出离,住最后身,未得见道;四、复有所余,如性种地说软根等,当了知者,彼中说言或软中上根三人,或有邪行无邪行,有障无障行,有远有近行,有未成熟已成熟,或有未清净已清净 第二十二卷 出离地中,先结前问后,后对问正释。 释中,初颂及长行,略开三门:一、世间离欲;二、出世间离欲;三、此二道所有资粮;后释此三间道义通异生。 今据圣者世俗离欲而明之,以辨出离地离欲。 次明出世间道离欲之相,三藏云:对法论师据真见道说能所平等智为其相,此论主约相见道说四谛智名为见道也。自能离系,自得解脱者,明无漏智等离有漏系,即无间道,断彼烦恼得无为时,起胜解数自得解脱,即解脱道也。 第三辨二道资粮中,初有一颂及长行列十四门,后次第解。 于中,初三指前种姓地劣缘中说。 今当解释余十一门。此卷但解第四若戒律仪。就中,初问、后答。 答中,初颂标六门,次广释其六,后结劝修学。 六门者,一、辨三,此说下略义中标数,故言辨三道理。广文有六:一、安住具戒;二、善能守护别解律仪;三、轨则圆满;四、所行圆满;五、于少罪见大怖畏;六、受学学处。 二、亏;三、满,各有十因;四、异门有六;五、净有三;六、胜功德有其十种。 就初门中,又分为三;初、总举六义;二、征释其六;三、辨略义。 今此义中,唯依苾刍律仪处说、善能守护等者,何故不说苾刍尼等也,以不能入圣道故,多分成就具戒法者苾刍有故,余则不然,是以不说。 于所应行于如所行者,此有二释:一云,所应行事简诸恶者不应行事,于如所行者即如余善丈夫所行如是而行也;一云,于所应行者佛所许处也。 于如所行者佛所制处也。 若于如法宣白加行住慈悲心展转与欲者,此即为法事时,如理白众,应住慈心受彼人欲。 谓于诸少随少学处者,除四重余尽名少戒,初受名少戒,后对缘持故名少随,今犯此少戒及少随故名少罪。 得所未得,触所未触等者,此说初中后行也,从戒师所得闻少分学处体性者,谓闻四波罗夷等过。 于二百五十学处者,二百五十戒中,合其众学为一,足余一百五十有一百五十一,故云过也。 略义中,以两番三义摄,初番中其受学学处亦入第三门摄也。上释辨三竟。 自下释第二十亏,第三十满。先总标亏满各十,后别释之。于中先辨亏损,后翻显圆满。前中,先标别,次别释,后总结。 大欲,不知喜足,难养难满者,希未得境名为大欲,耽已得境名不知足,以大欲故难养不知足故难满也。 堕在二边中,明苦行边略有十种:一、依棘刺修断瑜伽;二、依灰坌;三、行木杵夜即卧上;四、行着板衣夜卧板;五、如狐蹲住乃后夜不至于地;六、如狐蹲坐后分至地,修断瑜伽通上六所计,但泰云:或修涅盘断行即瑜伽行。若依此释应是别计,以加或字而作释故,即是邪瑜伽行也;七、有外道相续事火一日三事;八、在水中着柱始终一手执一柱一脚踏一柱一日三度,升柱观日随日而转;九、一足立柱随日而转;十、除此九计所余邪行九十六种外道等。 总结中,若说尸罗亏损通十因缘,若说尸罗难艰局在不能出离及所受失坏。 第四释异门中,初列六颂显戒名有六;复问答重释。 第六颂云阿笈摩见者,旧云阿含见即是证见。今云阿笈摩,此名为传即佛教传流证理正见,能得果故名有见。 下长行云复有说言安住具戒等者,此引律仪言证第六名也。 问答重释中,建立任持者,谓初能安立后能任持。令生令证者,谓有为令生,无为令证也。 第五释清净门中,初长行辨三业净;后引罗怗罗二颂证成。 第六释戒德胜利有其十种。言若有其趣,作福业者乃至名贤善死等者,人天善趣作福等三事,于当来中必生善趣,不怖恶趣,故第二无悔,若有所犯有所怖恶趣故,名不贤死。 第二十三卷 自下解释第五根律仪中,初总开五句;次别释五句;后辨略义。 别释中,初明密护根门。言云何名为密护根门者,明所防护,即是六根也。 谓防守正念,常委正念等者,举能防护以释所防,由住正念防守眼根及正修行眼根律仪,乃至防护意根及正修行意根律仪,即以正念为根律仪体,此文举正念实兼正智。 二、明防守正念,谓前恐六根起过,住于正念防守六根。今时后恐念有忘失,故摄受多闻学闻思修。由三慧力获得正念念不忘失,是则三慧防守正念,为欲令此所得正念无忘失故时时修习三慧不息。 三、明常委正念,谓能制伏色等,即防六根起过之缘。 四、明念防护意,谓如卒尔眼识逢违顺色,次起分别意识寻求决定。若不防护此分别意识,其次即入染净心位生诸烦恼,故名将生。 于中,初明眼识,次类耳等四识,后明卒尔意识。即此意识,有与非理分别俱行,能起烦恼,由此意识,于可爱色法,将生染着等者,即此卒尔意识与彼寻求决定前后俱行,当起染净位中烦恼,故言将生前。 言色色者,五识缘色体,意识缘色法,谓缘彼色上生住异灭是色家假四相法名为色法,亦由如是念增上力能防护此寻求决定分别意识,令生染净位净识,不生烦恼。 五、明行平等位,文分为二:初释行位,此中备师云:与善无记舍相应时,有念防护,名平等位。后释意防,复分为二:初略标二相行平等位;后云何于眼所识色中不取其相下,广释之。于中有三:一、释不取相好终不依彼发生恶漏;二、若由忘念已下,释若彼失念发生恶漏便修律仪;三、若于其眼所识色中,应策眼根已下,释由二相故能善防护于其二舍令意正行。 初释不取相好有两番释,初释眼识取自境界,而未起贪等名为取相,若能远离如是境相名不取相,其若眼识无间意识取相能起贪等名取随好,如眼余耳等亦尔。第二番释六根对境名为取相,寻求意识了别共相名取随好。下辨生不生漏。 略义中,初结前问后,后对问辨略,即有三番。 初番中五:一、能防护,谓前所辨防守正念常委正念念及三慧;二、所防护,即是眼等六根防护此根令不生过;三、从防护,即防过缘所谓防过六尘;四、如防护,即防过相谓于色等不取相及随好;五、正防护,即防过时谓彼六识行平等位。 第二番中有三:一、防护方便,即摄能防护及防过相;二、所防事,即六根六尘;三、正防护,即是六识行平等位心住舍中。 第三番中,初总标二力,谓思择力及修习力,即前所说能防念慧。一、是思慧相应念慧为根律仪,是其伏道;二、是修慧相应念慧为根律仪,是其断道。 次别释二力有二复次:初复次中直明思择力境界不能过断灭,若修习力见过能断;第二复次即言思择力伏缠不发随眠,若修习力即伏现行复拨随眠下。 第三结当二道。 第六于食知量中,初先广辨;次明略义;后结广略。广中有三:初标列五句;次释;后结。 诸句者,景云:此列五句而释之,一、正思择食于所食;二、不为倡荡;三、不为憍逸;四、不为饰好;五、不为端严。今准下释具有七句:一、正思择食于所食;二、不为倡荡;三、不为憍逸;四、不为饰好;五、不为端严;六、为身安住;七、为暂支持。以后二句入于乃至广说故,虽句有七而判为五段:一、思择所食;二、不为倡荡;三、不为憍逸,饰好端严;四、为身安住;五、为暂支持。 释初正思择中,先明思择,后明所食。前中有二:一、明思择过患胜利;二、应自思惟下明思择受用之意。前中复二:初明过患;后明胜利。初中,先开三章;次释;后结。释第三追求过患中,初开六句;次释;后结。 因食不自在过中,泰师解云:修仙断谷不为王使,所云为王所使。 第二思择受用之意中,当随因喻唯往施主家者,泰基同云:月能清凉益人,入施主家身有清凉益于施主,只如月也。今又更解,如涅盘经说:如空中月,从初一日至十五日,渐渐增长,善知识者亦复如是,命诸学人渐远恶法增长善法。 第三释不为憍逸、饰好、端严中,有二:初明憍逸等;后明不为憍逸等。前中复二:初别释三;后总结成过。 第五释为暂支持食于所食中,先问,后答。答中有二:一、略解;二、诸有多闻圣弟子众下,广释为暂支持。 前中有三:初标二养;次别释;后明二养有罪无罪。释中有难六句:一、受饮食而返饥羸;二、非法追求得已耽着;三、食竟身体沈重不任修断;四、食已心钝不速得定;五、食已气难艰;六、食已惛睡缠扰,无难反此,亦有六句。 第二广释为暂支持中,文分为三:初总标圣众习近无罪名为暂持命;次问答开五句;后别释之。初、释为除饥渴受诸饮食即离艰难中初饥羸过;二、释为摄梵行故受饮食即无前说艰难中身沈重过心钝不速得定惛睡缠扰;三、释断故受;四、释令新受当更不生;五、释存养等即有五句:一、存养;二、力;三、乐;四、无罪;五、安稳而住也。 略义中有其三番,第三番中文分为二:先明有食无食义,后由此受用平等所食等下,配属诸句以明遮显。 前中初标二种,后别释二:一、无所食即便夭没;二、有所食。于中复二:初开二食各有五句;二、当知此中下,明二德失指前所辨。 就明德中,由平等食,非极少食乃至已生、断灭者,此唯离过。 由非极多食乃至如前广说者,具二功能,谓离过摄德由不宜食非不消食二种俱能断故。 不生新受者离过。由此当得存养力乐者摄德。由非染食当得无罪安乐而住者,此唯摄德。 就明不平等食失中,由极少食饥羸少活,由极多食食不消变,由不宜食当知亦尔,此不宜食望不消食有差别者,谓触药等身中集过,触极重苦,由染污食非法追求得已即有染爱耽嗜饕餮之过。 第二配属诸句以明遮显中,文分为三:初标于食平等所作以诸句显;次举前所明诸句以明遮显;后结之。 明遮显中,前明遮,后明显。言若于善品勤修习者乃至修入而转不安稳住者,正修善时诸恶寻思令随顺趣向诸恶恶法将起故言修入而转。 第二十四卷 释第七悟寤瑜伽中有二:初为四问,后次第解。解中,先广释;次略义;后结广略。前中,先略解四问;后广解第三悟寤瑜伽。 就略解中,谓夜四分中,过初一分,是夜初分等者,泰基同云:彼土世俗昼夜各立四分,佛法昼夜各立三时以三时摄四分,从初向后过初一分名初时,从后向前过后一分名后时。中间二半分名夜中时,其昼亦尔。此中顺世俗,基加一释:过有二种:一、才入名过,即此论云夜四分中,过后一分,名夜后分者,谓四分中入故一分名过,非后一分已无名过故也;二、事了讫名过,其义可知。 此中下第二广解第三悟寤瑜伽中,初广昼日分;次广初夜分;后广后夜分。广昼分中,一、解昼日;二、解经行;三、解宴坐;四、解从顺障法净修其心。 经行者:谓于广长称其度量乃至相应身业者,景云:可广三步,长三十步许,是经行道。基师又解:西方多饮苏乳,其食难消,为一处所量无大少,或露或隐,于中往来,拟行消食处所此中来去所有如法之身业也。 宴坐中,结跏趺坐,端身正愿,安住背念者,跏趺容貌敬肃,简异空坐,不能跏趺,如下三十三有五复次释身生轻安等,端身解身疲劳表意正念,由端直故不为惛沈睡眠之所缠扰不为外境散动,故正愿异邪愿心无异要,安住背念心得涅盘念求出世,违背生死故言背念,所背生死之心安住无漏涅盘之念故,能断金刚般若言住对面念,此对面念即背生死欣念涅盘,如第三十自当广说:有二复次解,一、如前解;二、谓住定故背不定故,涅盘念心无异妄则不起过,常以正念为对面而安住之。 就解从顺障法净修心中分二:初出障体及顺障法,障体即是五盖。顺障法者,谓取净妙相顺彼贪欲,取彼违缘瞋恚家相即顺瞋恚,若取黑暗相即顺惛沈睡眠,若起亲属国土不死寻思即顺于掉,若追忆昔时在众戏笑喜乐承事即顺恶作,若缘三世有无等事即顺于疑。 第二解从顺障法净修其心,于中有二:初由法增上故出离彼障;后由自增上及世增上故出彼障法。前中有三:初、由经行从惛沈睡眠盖及顺障法出;二、由宴坐从余四障及顺四障法出;第三、总结。 前中,三以有俱心及有光俱心者,谓水火星月药草珠宝是明,缘此之心名明俱心,唯日一种是光,缘此光心名光俱心,以日能发光隐蔽处俱事令见,余月等不尔。 就第二宴坐中,初问,后答。 问中,从几障法净修其心者,问数也。云何从彼净修其心者,问修相也。 答中有二:一、答数;二、答修相。 答修相中,初广释从贪欲盖及顺法出;后摄释从余三盖及顺法出。 谓或观其骨,或观其锁,或观骨锁者,基云:应问,今勘第三十卷有二复次解。 贤善定相者,景云:观共无常等随一定相亦得离贪。基云:谓断此四盖之定相名贤善定。 摄释余三障出中,先辨三障与初障有差别者;后又于瞋恚盖应作是说下,显其为断听闻等句与初障同有。 初段,疑盖中,我于过去为曾有?为曾无等者,此中所为初言不,如理思则三世皆举,下疑三世有及有因缘三世皆举。唯疑有无中,唯于过去不言现未有何意也。基公述云:如广论有略影显之,又前后皆举三世此中唯举过去,影解现在未来,论略故不说。又现在现有不可疑有无,未来法不定有无难测。又今谓得正见未来果断故不须疑,过去不同现未故偏说疑有无,其实通三世,问我于过去为曾何有云何有曾者,此中二思,一思过去曾有何法,二亦过去之法从而来,即初问法体后问法因,过去既然,二世准此,知有为有有法也,知无为无无我也。 第二明由余二增上故出障中,初结前生后,总标其二;后别释二。 自增上者,自知起盖是非善法甚可羞耻,故能远离。 世增上者,谓于诸盖随一已生或将生时便作是念,我若起盖当为大师诸天有智梵行世间所毁,故从障出净修其心,上来广昼日经行宴坐能离障讫。 又为护持诸卧具故下,次广初夜经行宴坐净修其心。于中有六。 一、解初夜经行宴坐等,言为护卧具故顺世仪故等者,基云:此中意,于初夜分由昼经行故后夜分不令经行,初夜经行不令远去或至昼经行处,恐贼盗失卧具,所以近卧具令经行。又假夜中,威仪须正,故顺世仪初夜行。又世俗初夜行令僧初夜经行此顺世仪故同。初夜经行有二因缘:一、护持卧具所以不远;二、顺世故昼分经行。今解,为护卧具故但昼初夜分,若至中夜还入住处而卧。又顺世俗夜中睡眠故,但于初后分经行宴坐,于中夜分如法寝卧。 二、解右脇而卧,而非如其余鬼卧、天卧等者,谓若鬼覆面卧,若天仰面卧。其受欲者,左脇而卧,师子右脇而卧也。 三、解住光明想;四、解正念;五、解正知。 六、解思惟起想中,初、以三复次释想;二、当知此中下,辨三差别。 言林野鹿者,野鹿恐人伤杀眠不安稳,有巧便人当令卧时亦尔。 略义中,一、结前问后;二、对问正释。释中有二,初明四种正所作事,第二依四已下,引前广文次第属当。于中有二:初次第属当四所作;后此中下,别约第三、第四所作指当前文。前中,初一通明昼日及夜初分经行宴坐;第二、第三并是初夜观行中文;第四所作是其后夜。 就第二别约三四重指当中,初言此中所说住光明想乃至谓由正念及由正知者,举初夜中所起思二与中夜无染污心睡眠为缘,所谓正念正知。次言复由二缘乃至及由思惟起想者,复由初夜二心为缘令于后夜以时悎寤起,不释初夜过时谓由住光明想及思惟起想。此复云何已下,重释初夜四门,二兴中夜无染睡眠为缘,二与后夜起不过时为缘所以。 第八正知而住中,初广;次略;后结。初中有四:一、列九门;二、广解;三、辨九种前后次第;四、摄九为二,谓行时、住时。前五为行,后四为住。列九如文。 解有六段:初解往还中,先作三问:一、问往;二、问还;三、问往还正知而住。答中有三:初答辨二往还之义;次解往还正知而住;后释已结。解正知中,初立四句;后以四句重释前四句。 立四句者,一、自往还正知;二、所应往还正知;三、往还知时,谓若乞食过午已去非往还时;四、如是如是应往还,谓往还所应为事,若为自身衣食疗病等事是应往还,若为生烦恼缘非应往还。 此中第二所应往还及第四如是如是应往还何别,即下重释中三如其色类动止轨则礼式威仪应往还此即与前别。第二但彼家属等可应往还五种家不可往还。后第四设应往还处自有轨则礼式可往还,无即不可往还,以此为异。其下观瞻等门皆有四,准此作法,第二句皆同彼家可尔不可尔。第四句能显第二句可尔中,出离,其解。 第二覩瞻中,若不先作意忽尔见色,名覩即是卒尔眼识及同时意识。若先作意复见色等名瞻,是等流二识。言不应覩瞻者,谓女色等,知覩瞻时不解劳睡眠或覩破坏兴厌行时,即可覩瞻余时不应,如所应覩等,知所为为生长道故须覩瞻。若增烦恼不应覩瞻。 第三解屈申中,谓于先往还覩瞻等时屈申手足臂及余支节是其屈申。知屈申自相者,即是故意或是假人。知所屈申者,谓手足等。知时者,或须拍撝或为解劳等,余时不应。若如是屈等者,知屈申意本为何事。 第四解持僧伽胝等中,僧伽胝者,旧云僧伽梨者,讹也,此总名。大衣、或六十条、或九条等者,若依四分律说九条乃至十九条,若有过是数亦应畜,或言不应畜,不亦律文不定。首律师云:亦者,应是据萨婆多论有三品,乃至二十五条名上品衣。今依此论云:(或本云据最上极极六十条,勘五部律论未曾见有并条作依,最下九条者诸部共许)。六十条者,有人释言:是十五条袈裟也。一一条各有三长一短,故成六十条。基云:或且作是说言六十条,或更得多极一百五十条。 或两重刺者,依四分律云:大衣新者二重,余二衣一重,故者但言,若是粪扫物,随意多少。十诵云:伽梨新二重故四重,要须却刺,此大衣着入聚落及王宫,或得上讲,不得扫地及礼拜师尊长等。若有中衣、若有下衣者,中衣即七条也。在大衣下五条上名中衣。此或受为衣或有长衣,长衣有二:或未作说净或已作净,若上讲礼佛等着中衣,如其行路作务等时着小衣,钵有多种,要唯有二:一、铁;二、瓦,此名应量器。若过五缀不堪受持,依萨婆多论等,上钵容三斗,下钵容一斗。中者可知,此据秦斗。 第五解食饮噉尝中,何故饼等为噉乳等为尝,不可咀嚼名尝,可咀嚼名噉,以饼等实食不可啑嗍名噉,可啑嗍名尝,或且泛尔言噉尝无异也。 第六总解后四门中,初问四相及以正知。四相者:第六、行住坐卧;第七、悟寤;第八、语默;第九、解于劳睡。答中,先解四相;后解正知。亦有前后四句。解四相中,敷具与尼师坛何别?景云:尼师坛者是坐具,恐污大毡,别安一毡布上而卧,名为敷具。 第三辨九正知前后次第中,初问,后解。解中有九。 一、辨往还,于中有四:初、解往还;二、解应往不应往处;三、解应时及以非时;四、解所应为。 复于已往下,第二解覩瞻但辨能覩瞻应不应二句,后之二句以可准前故略不解,余七例此,不应摇身下。 第三解屈申,此等如律众学中说。 不应开纽下,第四解持衣钵不应开纽等者,谓不应不系纽。奘法师云:衣下有纽不应开、应系,不斩不磔,衣不磔裂也。 不如象鼻者,景师等解,垂袈裟角名如象鼻,即此反搭衣叠衣不倒垂下崱屴向上名为龙首,若屈摄在腕名如豆搏。 泰师又解:多罗树间房穗,在树间,出袈裟角衣开出,皆不应。基师又解:谓虽搭髆上,不得角头高如龙首,不得烦宛袈裟置曲肘中如豆团相似。宣律师云:下角垂向如多罗树,上角垂下名如象鼻。 又应次第,受用饮食下,第五解饮噉尝次第,亦如律众学篇说。 从施主家下,第六解行住坐卧。 于昼日分下,第七解悟寝。 或于语论下,第八解语默,此中真如法界最极甚深,自余一空及诸缘起因缘法名相似甚深。 又于热分下,第九解懈劳睡眠。 第四摄九为二中,文分为三:初结前起后;次解正知而住;后当知此中下,正明摄九为二。 然此中云如是名为正知而住,先后次第者,谓将起后结前之辞,亦可属前次第门中为结句也。 又于善品先未趣入乃至如是名为正念而住者,此中意明未成辨名正知,成辨以去名正知而住。 摄九为二中,行在二法摄前法门,能摄之法,非前行住,谓住行事名行,非住行名行,住处名住,非前云住,故得摄法也,无妨。 略义中,初结前问后;次正解释,后结之。解中,初开三门;后别征解。征解有三:一、释行业即九中前五也;二、释住业亦有五:一者、身业即是第六行住坐;二者、语业即是第八语;三者、意业即是第六卧第八默第九解睡;四者、昼业;五者、夜业。此二即是第七习悟寤中昼业夜业身语二业,此云若卧若默名住时意业者,此中卧应在身业中以卧时思光明想故名意业,非卧者是意,又若卧者此言显示住时夜业者,又取第六行住坐卧中卧亦是住五业中第五夜业,此卧前入意业中摄,今入夜业中摄,一法两用。 三、释行住正知业有四,此中依景释者,一、正念不放逸;二、应作而作;三、于现无罪;四、于当来世亦无有罪,若依基释于现后无罪为第三,为得未得集资粮为第四也。 瑜伽论记卷第六(之上) 瑜伽论记卷第六(之下)(论本第二十五至二十六) 释遁伦集撰 论本卷第二十五 于世出世二道资粮有十四法中,自下第九解善友性。于中,初广;次略;后结。广中又二:初明善友具足八支;后明由具八支成五善作。前中,初列八支;后次第解。 解具多闻中,能善受持,通语业意业。言善通利者,语业自在,意善寻思见善通利,明意业自在。 解所证中有七,初证二十想,案智度论有十想及九想,从无常想乃至不净想是名十想。从青瘀想至观察空想是名九想,如是合有十九想,以何法为体,若远公云:九想想为体,但缘欲界,十想慧为体,通缘诸法。今解,十九竝慧为体,若兼助伴并念想等,故彼论中解十想。言或智或念或想,彼复问言此二想有何等异,答,九想为遮未得禅定为淫欲所覆,十想能除灭淫欲等三毒,九想如缚贼,十想如斩杀,九想为初学名因,十想终成为果。 此中先辨十想差别有四:一、辨无常苦无我想不可乐想差别之想。观有二种总观、别观。前为总观此中别观。别观有二:一者、观法;二者、观有情。前为呵一切法观此中观有情罪恶不同。二、死无常想别,此有二义:一、观诸行最后无常名为死想观察诸行刹那无常名无常想;二、观执受何名为死想观想诸行名无常想;三、辨不净厌食想别,不净治淫贪,厌食治食贪;四、辨断离灭。 依智度论解有三义:一、断三毒名断想断恶趣因故,离爱名离离人天因故,苦尽名灭灭五趣果故;二、修四善根离烦恼名离修无漏道断烦恼名断,入涅盘时灭诸苦名灭;三、断烦恼得有余灭名断,得无余灭灭尽诸苦名灭,此二方便名离。 问:无常苦无我想与无漏智俱,厌食等四想与有漏慧俱,何故先无常等后厌食等? 答:无常等三在于见道破邪见等而得圣果,厌食等四在于修道离淫欲等诸烦恼故,然即初三想示见道,中四想显修道,后三想彰无学道,彼论复说无常想通漏无漏,正得无常是无漏,初学无常是有漏,若无漏在九地有漏在十一地,乃至后三想有漏无漏故一切地中摄。 次辨九想,所触有二:一、爱自身不净观治;二、爱他身九想所治。此有四种:一、威仪欲爱其进止语言等事;二、显色欲爱其青黄赤白等事;三、处所欲爱其眼耳等身之处所;四、细触欲爱其细滑柔软等触,如涅盘经等说。此中青瘀、脓烂、血涂三想,治第二贪;膖胀、噉食、离散三想,治第三贪;骨锁一想治第四贪;观空一想治第一贪。智论师约经四贪分为七染:一、爱进止;二、爱语言;三、着形色;四、着形容色;五、着细触;六、通着前五;七、着人相男女相爱。后之二爱九想通治,然此九想取相性故缘欲界身,身念处中少分胀等竝欲界初二定中摄,骨想欲界三根本定摄,除第三定乐想多故。 问:既有十九为九摄十为十摄九? 答:准智论有三说:一云、十中不净想具摄九想;一云,十中不净厌食不可乐三具摄九;一云,想观通摄十想。 今此瑜伽十九想释更加过患想为二十,开合不同论主意别。二、证八定;三、证四等;四、证三果;五、证五通。不言第四果及漏尽通者,以在或阿罗汉中成故且不先言;六、证八解脱;七、证三神变:一、神力神变者即是神通轮,种种转变令他归伏;二、记说神变即记心轮,是他心通,记他人善恶心念,令其归信;三、教导神变即说法轮,是漏尽通,说已漏尽教导众生令证漏尽,亦名三业示现:初、示神力不思议事回邪入正;二、示他人内心所念修善识机;三、示他人自己漏尽灭障涅盘不移本座即便悟入。 解语具圆满中,明八语,无所依语者,不为规求名利等事发语说法,名无所依语。 自下第二由具八支能为五事,于中,初列五名;次解;后结。 初解谏举中,犯戒者,犯二百五十戒等。犯轨则者,犯大众共五诸余轨则。其有五德者,由三根故,能正谏举。 言五德者,即此中说,一、具真实;二、应时;三、饶益;四、柔软;五、善友名慈心。 三根,即是见闻疑也。 止时起恶令不起故名谏,彰已作恶令悔除故名举。 第二解忆念中,初列三义;次解;后结。 解即有三。 第三念令忆义中,初令彼忆所忘文义。 后又若有善下,令彼忆修善义利。此人曾所修善经久逐忘若令重忆,此人知寿必引梵行及余义利,是故令忆。 第三教授中,初总明,次别解劝结。 别解中,初、明劝修五分法身言论;二、明教授小欲喜足言论;三、劝证永断离欲寂灭言论;四、观损减恶法杂染缘性缘起所有言论。缘性是因,缘起是果。 第四教诫中,初治有犯令其调伏;二、既调伏已令得利养收歛摄受;后解名义,于应作善令现行,于不应作恶令不现行。 于其积习恶者应舍,及不积习善者,应行。 基公云:此解教授、教诫与多余处别,谓四教授业,此中总明余处别论,四教授等无违。 第五善说正法中,初、说世间法,说彼世间施戒修法令离恶趣得生人天,名初所作。于五欲中开示过患令离染着故说施论,于彼恶趣欲令出离故说戒论,欲令离下生上净天故说修定生天之论。 二、说出世法中,初、说四谛论;二、明说意。 为诸有情成就故者,成七方便。得清净者,令得入圣。令法久住者,若教若证传灯不灭,由此三义故,宣说相应助伴等法。 此中景云:四谛教法与理相应,教能资行名为助,像教复随顺灭谛清净名顺清高称机益物故有用相称。 基云:相应,谓与理相应,即缘如是智也。助伴,同时心心法也。随顺,即有漏加行智,随顺正智故。清高简浊乱语也。有用者,谓得涅盘。相称,不相违语也。应顺名句等,所有语言。又此言论,应时而发者,应时机也。殷重、渐次、相续、俱有者,欲说法时作利他意,故名殷重;先说方便后说根本,故言渐次;为诠法义,必须词句相续连带,故云相续;语必会义,故名俱有。 如是方能令其欣庆乃至令其欢喜,勇悍,无所诃顺,下明无有过。 由彼成就如是八支下,结由八支故得善能谏举他等。俱基公云:由彼成就如是八支者,谓即又此言论应时而发以下是,或前初解善能谏举中八者是。 略义中,初结前问后;次解;后结。 解有四义:一、乐为利益安乐;二、明利乐离于颠倒;三、明利乐方便善巧能令积集引发功德;四、明利乐为性好乐发勤精进。 第十闻正法中,初解正法,后解听闻。 前中,初总标;次别释;后总结。 正士谓四向正至谓四果佛及弟子,总名正善丈夫也。就别释中,先解十二分教;二、以三藏摄于十二。 初解契经文分有三:初、明世尊随机散说。于中,初说五蕴、十二处、十二缘、起四食四谛十八界语;次说三乘语;次说道品语;后说入圣方便语。 不净息念等者,此有两解:一云,不净数息是说五停;念者是说总别念语。诸学证净者是说四不坏净语;一云,不净者不净观,息念者持息念,诸学者三学,余如前说。 次明结集法者,安布结集广一明缘起,如集藏传等。 后解契经名,略二义:一、贯穿等即是结鬘义;二、引义利等即是出生义,杂心五义,明了论七义,广释如彼。 二、应颂者,谓佛说经已半,或于最后,为后来重说伽陀,我为钝人闻长行说仍未了义或中间时或于最后重说伽陀。 三藏云:佛于长行略说未显名未了义,故于中间或于最后重说伽陀令显了,故云或复宣说未了义经,亦未论要,为后来或为钝根方重说。 泰云:应颂有三:一、于说义中间应以偈颂上义;二、于说义最后重颂前义;三、于诸经中颂及长行未了义经应更分别故名应颂。 基述三藏言:非经未了谓听者未了,此未之所闻也。 三、记别者,谓记弟子命遇生,兼显授记得涅盘事,皆名记别,或复长行随说何法义即显了,亦名记别。 四、讽颂者,谓非长行直说,但以巧妙言调结于句韵,或作二句乃至六句等讽颂说法,是不重颂伽陀颂也,不同室路迦诵,不问有义、无义但满三十二字以为一诵,是经论数法。 五、自说者,谓无请主,令法久住不请而说,如法收颂等。 六、因缘者,因请而说,即一切经律但是有请说者皆名因缘经。言及诸所有毗奈耶等者,十二年前众未有犯但略教诫,十二年后因众有犯广说戒经名因缘经。 七、譬喻者,引浅况深令物晓悟名譬喻经。 八、本事者,通说世尊因地未发心前所经之事,及余众生宿世之事名为本事。 九、本生者,此说世尊因地从初发心起行已来所经死生行难行等,名本生。 十、方广者,唯说一切诸菩萨道得菩提事名方广。 十一、希法者,谓说佛及弟子七众所有功德,若共不共胜于余故名希法,其若七众为求涅盘断恶修善所生功德近感人天同余福分故名为共,因此远克出世涅盘故名不共,以不共故胜于其余外道功德,虽共感人天人天中胜,故云胜诸世间知胜义一切智者同意所许甚奇希有大福等字,即收余处所说青牛行瓦钵间不相打触,白狗听法,猕猴奉蜜等事,名为希法。式叉摩那,此云正学,学六法故。 十二、论议者,谓研究经义宣畅宗要也,摩呾履迦此名本母。 第二以藏摄分中,今此文说素怛览藏摄十分,毗那藏摄因缘,阿毗达磨摄论议也,此云因缘是第二藏摄者,准上辨因缘,前义应通三藏摄,今据后义唯毗奈耶摄。 二十一云:诸佛愍诸声闻故,缘依四圣谛宣说真实苦集灭道无量教法,所谓契经、应颂、记别、讽颂、自说、因缘、譬喻、本事、本生、方广、希法、论议。 三十八云:说方广一分唯菩萨藏,所余诸分有声闻藏。八十五云:于十二分教中除方广分余名声闻相应契经,即方广分名大乘相应契经。 涅盘第三云:护大乘者受持九部,彼自言唯无因缘譬喻论议,法华第一声闻有九,唯无方广自说记别。 对法云:契经应颂记别讽诵自说,此五声闻藏中素怛览藏摄,缘起譬喻本事本生,此四二藏中毗那耶藏并眷属摄,缘起是正余三是眷属,方广希法,此二菩萨藏中素怛览藏摄,论议一种,声闻菩萨二藏中阿毗达磨摄。 问:所以诸教不同? 答:对实大小竝具十二,依如此处及二十一三十八声闻菩萨各具十二,八十五菩萨唯方广声闻有十一者,佛菩萨所有余十一分皆是广利有情,及意深广法,并文义广博,为具此三义故竝名方广,非余十一,声闻阙前三义,故唯十一无有方广,若据理正为方,文多称广,声闻亦有方广,如二十一说:涅盘第三菩萨无因缘譬喻论议者,以菩萨多分本来无犯故无制戒因缘,又多分如来常为说法不假劝请因缘,多分闻法结悟解无劳譬喻,多分能悟深理不假如来论议分别,故说大乘无此三部,法华声闻无三者,以声闻不能广利有情及意狭故无方广,又以机劣多分如来待请方说故无自说,虽有记别弟子当生等事而非如大乘广明授记成佛亦无记别除理,故无授记,对法菩萨藏除初五唯有余七,声闻除方广希法有余十者,以方广深理广利有情,希法差别难思广大威德最胜相应故正菩萨藏摄非声闻藏,虽菩萨藏中亦有契经等初五而竝摄为方广希法,故不说别名。 问:凡夫所造论疏为是论议经摄不邪? 解云:若此论八十一云,谓于是处世尊自广分别诸法体相,又于是处诸圣弟子已见谛迹于自所证无倒分别诸法体相,既云见谛迹者所造,即知异生所造论疏竝非论议经收。依大智度论,凡夫所造亦是论议经。 第十一思正法中,初问;次解;后结。 解中,有二:初、明远离不应思处;二、明应思处。 不应思处有六:一、我体无故不应思;二、有情假立亦无真实故不应思;三、世间中如器世界如是安布如四大性法尔如是亦不应思;四、有情业果唯佛乃知佛十力中业力最深非声闻境故不应思;五、静虑所发神通境界非思量境故不应思;六、诸佛境界非声闻境故不应思。 解应思处中,初略;后广。 自相、共相者,略辨有三:一、且如色蕴中十一种异名为自相,同有变坏等三义即是共相;二、五蕴各别名为自相,同有聚积总略义故名为共相;三、色等五蕴性相各异名为自相,无常苦空无我理同名为共相。 广解中,初、总辨思惟有二门;二、此复云何下,广释二门;三、总结。 谓若思惟诸蕴相应言教者,正辨以二门观察五蕴。若复思惟,如前所说等者,例余法皆以二门分别观察故也。 广释中,初约五蕴辨二门;后例余法。 前中,初依算数门观五蕴相,列五蕴差别显数,即算计门也。言或复由此乃至展转差别者,且如色蕴有十一中眼有多种乃至法处色亦非一种等故。 第二以称量行相观五蕴,于中有三:初标列四理;次解;后结。 解中,一、明观待道理,云说名道理瑜伽方便者,如此观待修瑜伽者,方便了知故立为观待道理名瑜伽方便。 二、作用道理,谓诸蕴中六根有取境作用,六尘为境作用,乃至法、为意境,为意所行。或复所余十七界为意境界为意所行,如是类解八识各从因缘而生,了别自境作用亦尔。 三、证成道理,云由三量故,如实观察等者,一、依圣教证蕴无常以圣教说蕴从缘生皆无常故;一、依现量证蕴无常由依定发苦无常智证蕴无常;三、由比量验蕴无常如对数论立声无常从缘作故犹如电等。基法师者,先云圣言,今言至教者,即至极之教以理至极无问内外皆名至教。先云圣言者即不如此,三十二种言中,圣言有十六何必要是佛语名为圣言,以相言圣者佛菩萨等,今言至教者即无所简相。 四、法尔道理,云由彼诸法,本性应尔等者,本性应尔谓无始来,自性应尔不待众缘,法性应尔法相道理。或即如是,或异如是,或非如是者,且如四大坚即是地,乃至动即是风,名即如是,如说地能持乃至风能敷等,此说业用异四大体名异如是,如色形处是地清澄是水炎,亦名火轻触是风缘所造色,本非四大,假说四大名非如是,以因风增造得轻触,轻触非是风大等。 第十二无障中,先总标内外二无障,然后广次略。后广辨,于中有二:一、辨障;二、翻显无障。前中有三:初广;次略;后结。广中,先辨内障,后辨外障。内障有二:一、乏少资具,增贪瞋痴;二、由先业及由现在不平等因多诸疾;三、多事业种种乐着。外障复二:一、依恶友无善师教;二、居恶处昼夜喧杂或过恶触或多惊恐。略义中,略前内外二障,分别为三,谓加行障,远离障,寂静障。此三竝从所障为名。 加行障中,众多疹疾宿食住身是前内障为障,或被蛇蝎等是前外障为障。又不能得衣食等,还是向前内障为障。 远离障中有八:一、食麁重;二、多事业所作;三、乐语言即是上说乐着语言;四、乐睡眠即是上说乐着睡眠;五、乐喧众即是上说乐着喧众。言淫女巷论者,泰基同云:淫女多语油少邪卷。言论淫女私巷之事;六、又多爱乐数与众会即是上说多与众会;七、乐杂住;八、乐戏论。此亦尽是内障中事。 寂静障中,初出所障寂静之体,即是止观;次出能障,即内障中末后四法。止障,即是放逸及住非处。观障,所谓乐自恃举及以掉乱。于中先解自恃举。后释掉,总结之。 第十三惠舍中,初标施意,后问答辨。 标施意者,为庄严无漏心,为与无漏心以为助伴,为资修瑜伽行,为涅盘最上义故而修布施,基云:为庄严心者,谓得无漏心。为助伴心者,谓滋无漏作意等。此四义施,即同婆沙八施中第八胜义施,但智论说八施普有过失者,为欲除遣有所得执,故总说为过。 问答辨中问有六:一、问能施人;二、问受施人;三、问所舍物;四、问施体相;五、问施因;六、问施缘,亦名施意。答即有六。 答第二问中,教引利益安乐句别者,基云:说示名教身作劝名引。 答第三问中,是诸菩萨所现行事,非此义中意所许施等者,景云:此释疑难。难云:菩萨行施本为安乐前人而行惠施,云何逼恼妻子乃至大男大女等令其苦恼将施前人?为通此难,故云:是诸菩萨终无逼恼妻子行施事,非此中意所许施,以无逼恼此人生彼人安乐故。若尔,云何向言将妻子施?为答此问,故下答意者菩萨有三因缘将妻子施:一、有自在力能制伏彼伏将他施时自知无罪:二、以方便劝导教化令无嫌恨:三、知前人得我妻子不为损恼,由具三义将妻子施,阙一不可。 基云:此中意明菩萨用前有情数物,施时必须所用施之情欢喜方用之施,非是彼生嫌恨菩萨欲得自意所许即用之施。 长读下文,今此文意自身头目手足等随愿施与最难可行,是诸菩萨所现行事,非声闻分。若有于彼有情类由具三义故将妻子等施,名无罪有情数施,此亦是声闻分也。 玛瑙采石者,即一物也,以马瑙石有采文故也。生色可染者,金是生色,银是可染,有言是梵音。但玄应师云:生便黄色不可变改,故名金也。白色可染变,故即银名可染也。赤珠布施者,文右旋也。 答第四问中,明施体相,即无贪相应思及身语业。或自相续或他相续者,或自施或劝他施。 第十四沙门庄严中,初颂及长行列十四门;次依门次第解释;后结成。 庄严十四门者:一、正信;二、无谄;三、少病;四、精进;五、慧;六、少欲喜足;七、易养易满;八、杜多功德;九、端严;十、知量;十一、善士法;十二、具聪慧相;十三、忍辱柔和;十四、成贤善法。 解成就妙慧中,云俱生觉慧,加行觉慧,即生得善方便善也。 解易养满中,若依婆沙说:难养难满,选择饮食名难养,数多饮食名难满,自有多食而名易满,如有一人顿食多,不数食,自有少食而是难满,如一人食少,而数数便食。 解杜多中,初列名标数;二、辨相;三、释杜多名;四、明别治贪欲。 列名标数中,云如是依止若食乃至或十三种者,若依景师解:列名有十二摄为三类。食四衣三处中,有五总名敷具,处中第五常期端坐处如常坐也。若于次第乞食中分二:一、随得乞食;二、巡家次第而乞,即有十三。若依乞食无差别性唯有十二:以随得乞食总入次第乞食中收故。 又基师云:十二杜多食,四衣三坐五列名及下解中分为十三。以别开常期端坐处如常坐为二,此但是一常坐不卧,如十二杜多经说:下除障及广解中虽更别开则除障而仍是一。今解,列名有十三摄为三类:食四衣三处中有六也。以常期乞食即名随得乞食,处中第五名常期端坐,第六名处如常坐故也。 然此杜多名数开合不同,若依四分律,食四衣二处六合有十二。食四者,谓乞食,不作余食,一座食,一揣食。衣二者,谓衲衣三衣,其次第乞乞食中收,过中不饮浆一坐中摄,处六如常解。 涅盘经中衣三食三处六为十二也,粪扫毳衣三衣名衣二,乞食一座一揣名食三,处同律解。智论衣二食五处五为十二,衣二者衲色,食五者一座中收,处五者除随坐故。或有经说十六杜多,或有处说十一杜多,虽然多处说为十二。 今此论正明十二兼开十三,于中次乞属乞食,不作余食属一座食,节量食属先止后食,略无衲衣。 第二辨相中解乞食文有二:初开为二;次别解二;后辨开合意。随得乞食者,泰法师云:随旧门从往还家。 次第乞食者,远公云:凡愚贪味弃贫就富,二乘悲狭舍富从贫,大士之行离贪去狭不简贫富,故名次第乞。然依此文,声闻亦应不简贫富次第而乞也。 解三衣中,三衣则用好叠判成。僧伽胝者此当有上义,谓入王宫聚落此衣最在上被,故有上义,具足应言僧伽胝婆参,婆参衣。 嗢怛罗僧伽者亦有上被义,谓在寺内即被七条,在五条上,具足应言嗢怛罗僧伽婆参,婆参名衣。 安怛婆参者此云内衣,安怛名内,婆参名衣,谓但三衣,五条儭体,故名内衣。 解云:毳衣中,景法师云:羊毛名毳,用毳毛织成三衣,或有唯持此毳衣,或有唯持粪扫三衣,皆名杜多。 远公言:准涅盘经,鸟兽细毛名毳,行者若无粪衣可得,取此为衣。 基师又云:无问鸟兽之细毛皆曰毳,恐三衣以无价叠等为,故以毳毛为之也。此文或是长衣,故知杜多亦有长毳衣,应须说净也,阿练若名空闲处,去村一拘卢舍半。 处如常坐者,旧云随坐,随有草地,得处便坐,故不同此论。 第三释名中,旧名头陀,讹也。今名杜多,此云修治,或翻抖拣,或翻洗浣等。 解堪忍、柔和中,堕在钵中为钵所摄者,泰云:食入钵内名堕钵中,婆罗门法清净涂少地置钵上食,但食人涂地上即为钵所摄。 如是六种可乐可爱等者,即六和敬也。前三业为三,和同受用为一,戒见各为一,故六也。 结成庄严文中云:凡百者,凡诸也。 第二十六卷 第二瑜伽处 文分为二:初长行及颂总列十九问;后依问次第解释。 颂中第五句云瑜伽师作修,于中两解:一云,瑜伽师作颂前长行第十问所作,瑜伽师颂第十一几种,修即颂第十二问修;一云,准余经论,颂前长行未必次第,故此颂文结上长行不顺次第,随语便故,故瑜伽师颂第十一问,作颂第十问,修颂第十二问。依问释中有十七段。 初解补特伽罗品类差别,于中举数列名解释二十八人。 初解钝根者,此人通学无学,此复二种:一、本来钝根前五种姓;二、未能转根成第六,利根亦通学无学,此亦二种,一本性不动,二客性不动,次有贪增等五人及平等,此六通未入圣及已入种声闻种性,向有二种:一、次第向;二、超越向。果亦有二:一、次第果;二、超越,取第二、第三果除初果。约行有超,果无,趣复有越取罗汉即总断九地修惑,第九解脱时住第四果,小乘教中无如是事。 随信行者,此人在于见道已前修七方便位,随法行亦尔。若入见道名无相行,不同萨婆多在于见道从本为名名随信法行,还同成实四现忍位名随信行等,入圣名无相行。对法说:通见道名信法行,顺萨婆多,智论见道名无相行,同跋摩说,即前随信行住三果时名信胜解,即法行住果名见至,此之二人从根立号,所谓信根及与慧根,身证者于八解脱中第八无心依身而证,第三解脱成就在身名为身证,以于前三中胜,又界地究竟不得将余五解脱为例,身证人得八解脱亦能证彼色等及缘色等真如,而不及俱解脱。 极七返有者,得初果已不断修惑,除初得道身更受人天,各七返往来生死名极七有,自有天七人六天六人五等不满七有而得涅盘,今据极多名极七返有,七有初身即得名为住苦边际。 言断三结得预流者,但断见断三结而不断修断身见也,举断三缚亦断随转。 成无堕法者,无堕恶趣法也,此等若成实云:总有十四生,不许中有故,大乘及萨婆多令有二十八生,必受中有故。 家家者,如杂心云:若断三四种,成就彼对治,余二生是说名家家,谓若断三品有三生在。若断四品有二生在,人天合数但有七生,人天别数十四生。今且据合数七生作法,欲界修惑有其九品,初一品独损润二生,第二第三共损润二生,第四品独损润一生,第五第六共损润一生,第七一品独损润半生,第八第九共损润半生。 今断九品中初品损二生余有五生在。若断第二第三品惑又损二生有三生在。若断第四品又损一生余二生在故。若断三四品余二生三生是说名家家。若断第五于一生中必断第六。 又损生余一生在名一来果,其名一往来者,据十四生为论,若据七生为论或名一往,人中得第二果一往天上即入涅盘,若天上得第二但一来人中般涅盘。 若断第七品独损半生,于十四生中独损一生。若断第入第九品共损七生中半生,十四生中共损一生,以八九二品惑在但名一种子,断八住九亦名一种子,故知下三品中上品独润损,中下共同损,即类中三品上三品,或上品独润损中下共润损,以断上品惑有三生在,进断第四品惑有二生在,故知中三中上品独润损一生,断五即断第六品于七生中又损一生,故知中三品内下中二品共润损一生,如中三品中上品独润损一生中下共润损一生,例知上三品中上品力强于七生内独润损二生,中下力弱共润损二生。 于中愿求处所以寄强弱通之,圣人厌于生处,故于一家出处单不重生,若生人中从一至一家受二生三生,但易父母不肯重生,不废同姓张处,东西二张家别亦得重生,天中受生,天家众多,或于四天王类改易受生,或于上下六天类内改易受生,当知此人天二家家虽于一来向中受生而带初果故名预流。 杂心亦云:须陀洹胜者名家家,以进断惑经生胜彼住果经生名胜。泰云:详夫人天家西方有二说。难陀论师云:人天二趣若往若来。戒贤论师云:二生家家唯于天上二生往来,三生准此。 问:断一二品惑从家至家何故不名家家? 答:昔云家家有四,一断一住八,二断二住七,三断三住六,四断四住五。 奘法师云:此解不然,准大品经,唯断一二品为中间人,令有四种,须陀洹依何异说名为家家。兴法师云:谓若预流果人得断三品胜预流果名为家家,彼既无胜属于不定不名家家。 一间者,唯为一生所间不得涅盘故名一间,间是间染,旧名一种子,谓不正也。依梵本云翳迦鼻亲迦,可云一种子。然此中说,翳迦鼻指迦,此云一间,故不得云一种子。此人人中得一来果进断第七品惑,断第八九二品惑,唯第九品或润于天业唯受天一身即般涅盘,更不还来生人中故名一间,此中且据人得一来果往于天上般涅盘。若于天上得一来果,即来人中唯受一身即入涅盘名为一间。言永断上品中品者,束九为三品,上中令尽故言断上中品,于下品缠生未断尽名余,下品中般三人,初人利根初舍欲界死蕴,更于色界十六处中随一中有现前即断余惑而般涅盘,此是有余涅盘。第三人未断余结不自知唯受中有支意往趣生有,依杂心说三种中般皆趣生有:一者、欲界不远即般有余;二者、行半;三者、垂至色界方般有余,以未断结不自知故皆趣生有。 生般者,于色界十六处及四空地随生一处疾断余结即般有余。 无行即无功用圣道现前,胜有行般用力方趣,故在有行般前,不能初生即断烦恼速般涅盘,故在生般后说。此同俱舍无行为胜,不同杂心行般为胜。行般虽无速进道而有勤方便道名为有行,无行般人二修俱无名为无行,劣故后说。 上流有二:一者、乐慧,杂修静虑有熏业故至色究竟为极;二者、乐定,无杂修定业往生无色至非想为极。然此二人各望色究竟或望非想,有全超半超及一切处没。 时解脱人通五种姓,此人钝根待时得脱名时解脱,五人如文次第配之。 不动即是第六最上根人,不为烦恼等余缘所动,故一名不动。 慧解脱者,如婆沙说:自有慧解脱依未至定能尽诸漏而不能入根本八定,或有虽入一二三四根本静虑而不能入四无色定,乃至或有能起八根本定而不能起灭尽解脱。此中亦尔,故云于八解脱未能身证具足安住名慧解脱。 俱解脱者,烦恼及解脱障俱尽名俱解脱。烦恼障者,即是九地见修烦恼。解脱障者,即是于八解脱不成就性也,对法第十三云:补特伽罗差别有二十七,谓信解见至身证慧解脱俱解脱,预流向预流果一来向一来果不还向不还果罗汉向罗汉果,极七返有家家一间中般涅盘生般涅盘无行般涅盘有行般涅盘上流般涅盘,退法罗汉思法罗汉护法罗汉住不动罗汉堪达罗汉不动罗汉。 显扬第三则二十九,增随信行及随法行,彼二十九人即此所明二十八中除前九人余后十九人中摄。若依萨婆多二十七种,取舍稍异。如顺正理六十五说:福田有二:一者、有学;二者、无学。有学十八,谓四向三果即为七,及随信随法信解见至家家一间中生有行无行上流是名十八,无学有九,谓退法思法护法安住堪达不动不退慧及俱脱是名为九,有学无学合成二十七,依末经部成实论师,此贤圣亦有差别。 成实第二贤圣品说:有学十八,无学九。有学十八者:一、随信行在闻思位;二、随法行在四善根;三、无相行即前二人入见道故,此三人名预流向;四、须陀洹果;五、一来向;六、一来果;七、不还向;八、不还果,不还果有十一人:一、中般;二、生般;三、有行般;四、无行般;五、乐定;六、乐慧;七、转世;八、现般;九、信解;十、见至;十一、身证,并前七合成十八,名有学人。无学九者:一、退法相;二、守相;三、死相;四、住相;五、可进相;六、不坏相;七、慧解脱;八、俱解脱;九、不退相。 智度论说:有学十八,无学亦九。有学十八者,一信行,二法行,三七生,四家家,五中间有,六现灭,七次第向行,八一来果,九一种子,有十次第向,十一现般,十二中般,十三生般,十四有行般,十五无行般,十六乐定上流,十七乐慧上流,十八身证,是为有学,无学九者同成实论,此中依萨婆多,现般多经欲界生得不还果一不生上现身般故名现般者,或即入圣身不经死生得不还果现身入灭名现般者,亦名转身,不同旧云转世,属不定,于三界中无有定业,但有三界顺不定业故,随缘合处三界即得般故名不定,既不定故亦不别立,其无色不还者,即五不还中除中般者余四所摄,其不定者,通五不还,依成实论,无色不还通于信解见至,中解不定有二,一转世不定,即七生者不满七生般涅盘等,二上流不定,于乐慧乐定皆不定故,于大乘中未见明文。 隽法师云:经欲界生得不还果是名不定,若入圣身遂般涅盘,是名现般,理实应说,二十七人中略而不论,昔来相传约五不还显利钝别,三藏云:五种不还竝有六种根姓差别难定利钝。 自下第二建立中,初总标列;次释;后结。三藏云:虽有十一道理而不过九,以众差别属行差别,行迹亦属道果差别故。景云:此十一中非唯是彼建立上说二十八种人,通明建立众多人义。 解行差别中,云又此贪缠住在身中,经久相续乃至为可爱法之所制伏,不能制伏彼可爱法者,此中意明为贪缚故,为境制伏心,非心能伏境,如贪下,瞋慢中文,准此应释。 下广问解中,不解等分薄尘行者,以上曾明故,又略不说。 解愿差别中,初问;次释;后结。 释中有四:一、明发三乘愿别;二、明发三乘愿人,一一皆通三乘根性;三、明定姓声闻虽发独觉及大乘愿后,必定还舍独觉及大乘愿住声闻愿,定性独觉及大乘根应知亦尔。然此文中但明定姓三乘,不明不定姓人一人成二成三乘姓,逢缘即悟彼乘圣道等者略也。四、简取地义,云今此义中当知唯说声闻乘愿声闻种姓等者,泰云:三乘皆有定不定性。然此义中辨声闻地故唯说声闻种姓,景云:唯说声闻人愿。又基云:唯取声闻愿种姓人。 解加行中,景云:由见前加行有异,今在见道从彼方便立信法二人。 结中,云所举者,所标列十一道理。所开示者,释也。 第三所缘中,初开四章;次释;后结。 解遍满中,先问;次解;后结。解中,先解遍满所缘四句;次别解经余四句义;后引经中二颂证成。前中先列;次解;后结成遍满。 初列四所缘中,一、有分别影像者,则是煗等定中慧所缘相分似本质境名为影像,慧性分别名分别影像;二、无分别影像者,即是煗等定心相分定无分别名无分别影像;三、事边际性者,位在见道,所缘真如名事边际性;四、所作成辨者,位在无学,于前三境皆得自在名所作成辨。 下别解中则为四段。一、解有分别影像中,初牒闻思,前三方便听闻正法或教授师等边闻为所依止或于余处见闻。于中分别,于所知事,即有当心同分影像,似于本质名为同分,此是同思生得慧等散心所缘分别影像,由此为缘生于煗等地。 言由三摩呬多地毗钵舍那行观察简择等者,复依未至定中之慧观察简择闻思心中所缘影像。 所知事者已下,生前闻思本所知事,谓即五停心观,五善巧,六行观,四谛,名为所知。 此所知事已下,明由散心闻法为缘令彼定中作意现前,或缘教法而起胜解,或缘教下所诠所知之事而起胜解。 言彼于尔时,于所知事,如现领受,胜解而转等者,由前方便缘所知事今于煗等定中于所知事如现领受。 问煗等定中所知但是影像随定心起,本非散心所知本事,云何而言于所知事,如现领受,为解此难故。 次答意当在煗等时而本所知事虽非和合现前领受,亦非离本所知余种类物领受现前。然由定中胜解领受散心本所知事,相似影像故。言于所知事,如现领受,由此煗等定心相分似彼本所知事名所知事同分影像。 修观行者,定中推求影像有其德失,现本所知亦能审定功德过失。 二、解无分别影像中,先解影像,后解其名。 受取如是影像相已者,牒前煗行本所分别,不复观察简择等者,以奢摩他行寂静其心,更不推求简择德失,但以九种行相令心安住,彼于尔时随决定心别有相分成无分别影像所缘。 解名有八,亦名三摩地口等者,景云:于念念中由缘相分定相续流,如食依口相续入腹,将喻名法名三摩地口,如人依门得有入出,如是定心依缘影像入定出定故名三摩地门,泰云:境能生心如瓶口出物,故名定口,所知事相以定为体,名分别体,令解分明照了,故名光影。 三、解事边际,云一切所知事,四圣谛摄者,今大乘中虚空非择灭,以如为体故,皆灭谛摄。如所有性中,初明真如即是理如。由四道理已下,明其事如。然此尽所有性如所有性有其六门不同:一、此处云尽所有性,色蕴外更无余色,受等四蕴外更无余受等。云如所有性,谓真如性及观待等四道理性;二、依八十五云:何由二种相观察一切杂染清净,一者、由如所有性故,二者、由尽所有性故。如所有性者,谓于诸行中若爱味若过患若出离。尽所有性者,谓于诸行中尽所有爱味尽所有过患尽所有出离;三、依六十七云:尽所有,约三世内外麁细等十一门明。若如所有性,约真如明;四、依九十三云:如所有性,谓无明等诸缘生法渐次相称因果体性,及有此因未断故有彼果未断,此未断因生故彼未断果生知是名为如所有性。尽所有性,谓无明等诸缘生行一切种相如彼无明前际无知等;五、如显扬第五,尽所知性,谓于杂染清净法中穷一切种差别边际是名尽所知义,如五数蕴六数内处如是等。如所知义者,即于杂染清净法中真如实性是名如所知义,此复七种谓流转真如乃至正行真如;六、对法第十一卷云:尽所有性者,谓蕴界处。如所有性者,谓四圣谛十六行真如一切行无常一切行苦一切法无我、涅盘寂静、空、无愿、无相。 何故如是诸教不同者,以此二种随义不定,或唯染分自相望,如九十三,或有为无为相望如六十七,如是等不定故诸论不同。 四、解所作成辨中,云诸缘影像所有作意,皆得圆满乃至得转依故,超过影像等者,此中意即有无分别影像皆未证真皆有影像,入见道名事边际尽如所有性,今至无学所作成辨得转依证圆无漏超过影像则无漏心无影像也。对法云:无分别影像者,谓圆真证智及后所得者,此从因为名名无分别影像,其实二智以无漏故皆无影像,有无分别或定或慧,对法论文虽具而影像文不具。西方既释有三,此之取义任意,其无漏心有影像云:解释此文超过影像者此超有漏法执影像,非无漏心无有影像。又无影像义取此文为证,详彼文如彼论,此文即证因无漏心有影像果无漏心无影像义。 结中云因果相属事者,即此中行因得果所作成辨事。 自下第二别解余经四句,于中先举遇时问,后明佛答。 颉隷伐多此云遇时,获生佛世故,问有三句:一、问为何义故于缘心住;二、问住心法用;三、问安住心善满足时。 就佛答中,初赞勅听,第二正答。答中,初开四句;次释;后结答三问。 开四句者,一、或乐作五停净烦恼行,或乐修蕴界处缘起处非处善巧,或乐解脱三界诸漏,为有是意故,于相称缘安住其心;二、于相似缘安住其心;三、于缘无倒安住其心;四、能于其中不舍静虑。此中,或乐净行乃至令心解脱诸漏者,答于初问。于相称缘安住其心下四句,答第二问。依此四句修习成满,故最后结云名善安住,是答安住之重答第二问。 就释初句中,云若愚其因,位果善巧者,十八界门正取十八界种子,因门为义故。对法云:成就眼界不成眼等故愚因者应观于界。愚缘住处者,十二处门据增上缘境界缘门生识故。愚缘者应观于处。 若愚无常苦空无我,应于缘起处非处善巧安住其心者,缘起与处非处义相揩定,谓善巧知无明生行,行生于识,乃至生生老死名于缘起,善巧知真实义愚,及以善行能引识等,乃至生于人天生老死支名是处。若感恶趣生老死支名为非处,故于缘起及处非处善巧,即如有为有漏苦空及以无常无我。 若乐通达及乐解脱等者,景云:谓若乐通达世出世因果及乐解脱三界有漏身等,即于苦等四谛安住其心。 基云:若乐通达者,谓断欲界欲,又谓入见道。及乐解脱等下是名修道。 见相似缘住心中,意谓彼苾刍在定心中,于彼散心先所知事为欲简择遍伺察时,由先散心所有见闻觉知增上力故,令定心作意分别而起胜解。 问曰:定心起时有所分别自心相分不知散心本所知境,云何今说定心分别曾所知事? 为答此问故,云从定心识虽于本所知事不能和合现前观察,然定心中所变相分与本相似得言分别本所知事,上就所知事辨相似竟。下又于时时间等就能观心以辨相似,即是数起止观之行,后起似前名住相似。 一切麁重,悉皆息灭,随得触证所依清净等者,此解四清净,一身净,此中号所依,二所缘,三心,四智见清净。 第三引经二颂证成前义。引初颂中,初句重颂后四句中第四句不舍静虑;第二句颂前四句中第三事边际性;第三句颂前四句中初二句;第四句颂前四句中第四所作成辨。 第二颂中,初句结前四句中前三句改名异说;第二句颂后四句,初乐断者即是乐解脱诸漏,乐修者即是或乐净行或乐善巧;第三句通颂后四句中第四不舍静虑中无间殷重修加行故得心清净智清净等;第四句还颂前四句中第四句所作成辨。解遍满讫。 自下第二净行所缘事中,初问;次解;后结。解中先列五门则是五度观门;后次第释。此卷自来但解前二。 初解不净中有三,初泛举六不净所缘;二、将六不净所缘除五种贪;三、简今所明。前中,先列;后释。 朽秽不净有二:一者、依内即观自身三十六种不净之物;二者、依外则观他身十六种不净之事。 苦恼不净,即欲界苦受。言受所摄者,谓同时诸身业语业等。 下劣不净则欲界十八界法。 观待不净则上二界法,烦恼不净则三界惑。 速坏不净则五取蕴无常。 第二明治贪中,初列五贪:一、于自身爱欲之贪;二、于他身为淫欲事起淫贪;三、于欲界外资具贪;四、色界贪;五、于三界有身起贪。 此中泰云:初于内身起欲轻欲故名欲欲;次起欲重贪名欲贪。又于他身初起轻淫故,名淫欲,次起重淫故名淫贪。 基云:于内身初起欲界微欲故名欲欲;次起欲界重贪故名欲贪。此解同泰。又解:内身是自所欲之法,故言于内身。欲于内身欲上起欲则能欲之心,此名欲贪。初欲字属所欲,第二欲字属能欲,第三欲字结名。 二、辨相治,先总明治;后别明五法。 一、治初贪,谓依内不净治内身贪。 二、治第二贪。于中,初略明由外不净,治外身淫贪;次、广辨治淫贪;后、引说证成。 就广辨中,初、列淫贪有四:一、显色贪,谓爱红面等色;二、形色贪,谓细腰纤指手额高眉等贪;三、妙触贪;四、承事贪。后辨相治。 若准正理说:骨锁一观通治四贪,以骨锁中无四贪境故。今此论但云治妙触贪。泰云:若小乘解死缘,初青后变作赤白,今大乘解皮等色赤,除去皮肉色形名变赤,治相貌贪。基复解云:贪白红显色以青瘀等对治,于形色起长短方圆等贪,以除去皮肉对治。 若小乘云变赤相者,死尸初青后赤变作赤血身以除形色贪,大乘解先彼皮肉等色赤,除去皮肉形色名变赤也。即变者赤也。 下引说证成之,皆依四种憺怕路等者,泰基等同云:以二义解:一、置死尸处寂寞无人故名憺怕。往彼处所,故名为路。又涅盘寂静名曰憺怕,作不净观能至涅盘故名为路。初憺怕路见彼死尸经于七日鸟等贪噉,以类淫境身亦如是性类,将经证论故云显示。下之三句一同于此,文相可知。三治第三贪,谓由第二苦恼不净乃第三下劣不净,令于外非情贪心清净。四治第四贪,谓由第四观行不净,令于色界贪心清净。五治第五贪,谓由第五烦恼不净,及与第六速坏不净,令于三界有身贪得清净。 是贪行净行所缘者,第三结也。 第三简取所明中,意如是且约五停观中,初停能净贪行,总说一切贪欲,通对治行,故明六种不净所缘而已,今此义中,本意唯取朽秽不净,所余五种不净自是其余能净贪行所缘,非此所明。 第二慈愍即是能净瞋行。于中,先问;次解;后结。解中有三,初、总明慈缘,三品有情平等安乐利益意乐能引三品快乐定地胜解;二、引经中四句解释;三、明慈悲与喜缘境不同。 前中,初明依欲界利益意乐心缘三品人平等利益引定地三品快乐及以胜解;二、释前总句有能缘、所缘两别。三品有情是所缘;欲界中,利益意乐及能快乐定胜解是能缘。如是二界能缘,总名为慈性分别。欲界者是慈方便,色界者是根本。行者由起慈心平等与乐拔苦,于己身中,自能得引上、中、下品快乐胜解。 次引经四句中,初、显于三品所缘利益意乐;二、显利益意乐有三种相,无怨是总无敌无损害是释;三、明所引,第三静虑已下,三种快乐,第四静虑已上,无乐所以不论;四、显能引快乐定地胜解。又静此能引快乐定地胜解,则与增上意乐作意俱行。 下明缘境不同,准彼智论,四无量心竝名慈愍观。此论欲存此义,故辨慈悲喜缘境不同,以舍通故不论其境。 瑜伽论记卷第六(之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