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论疏卷第九 沙门法宝撰 分别世品第三之二 论「当往何趣至形状如何」,下第三有五颂义门分别中有。就中,前一颂明中有所趣及明形状,次两颂明天眼等见及明通等,后两颂明中有入胎。此第一也。颂前有两问:一问当往何趣、二问形状如何。 「论曰至当本有形」,释上两句,双答二问。以业能引当所往趣,彼业即招能往中有。此明中、生同一业也。由业同故,当往趣同及形状同。 论「若尔于一至烧母胎」,难也。若言中有如本有形,地狱中有还如地狱,猛火应随,中有起时应烧母胎。 论「彼居本有至况在中有」,答也。就中有三:一中有时未有猛火;二以中有极微细故;三逐难释。以业力故,五趣中有虽同一处,非互触烧。此第一也。地狱本有尚不恒烧,况在中有。 论「设许能烧至所难非理」,此第二也。纵令中有即烧,如犹未见地狱中有,亦不身触地狱中火,以中有身极微细故。 论「诸趣中有至业所遮故」,此第三也。纵令地狱中有即有火随,余趣中有,由业遮故不为火烧。释所以也。 论「欲中有量至四大洲等」,因明形量似当生处,兼明二界形量大小。异生、菩萨虽同欲界,而异生如小儿,菩萨如盛年等。 论「若尔何故至入已右脇」,问也。若菩萨中有如盛年时照百俱胝,因何菩萨母梦见白象子来入己右脇? 论「此吉瑞相至非如所见」,答也。菩萨九十一劫已来久舍傍生,母见白象是吉相也。如讫栗枳王梦所见十事,是表当来,非如所见。讫栗枳是梵语,此云作事,是迦叶佛父。夜梦十事,且具白佛,佛言此表当来释迦遗法弟子之先兆也。王梦见一大象被闭,更无门户唯有小窓,其象方便其身得出,唯尾碍窓不得出也。此表释迦遗法弟子,能舍父母妻子出家修道,而于其中犹怀名利不能舍离,如尾碍窓。井者,王梦见一渴人求觅水饮,便有一井具八功德,随逐渴人而不取饮。此表释迦遗法弟子诸道俗等不肯学法,有知法者为名利故随后为说,而不学也。麨者,王梦见以一升真珠博一升麨,此表释迦遗法弟子为求利故,以佛正法为他人说,希彼财物。栴檀者,王梦见将栴檀香用博凡木,此表释迦遗法弟子以内正法博外书等。妙园林者,王梦见有妙园林花菓茂盛,狂贼毁坏无有遗余,此表释迦遗法弟子磨灭如来正法园苑。小象者,王梦见有诸小象驱其大象令出群中,此表释迦遗法弟子诸恶朋党破戒苾刍,驱摈持戒有德苾刍令出众外。二猕猴者,王梦见有一猕猴身涂粪秽汤突己众,见皆避去。此表释迦遗法弟子诸破戒人,以诸恶事谋谤好人,见皆远避。王又梦见有一猕猴实无有德,众共扶捧海水灌顶立为其王。此表释迦遗法弟子破戒苾刍实无所知,为名利故诸恶朋党共相扶捧立为众首。广坚衣者,王梦见有广坚衣,有十八人各执少分,四面争揽衣不破者。此表释迦遗法弟子既分成十八,显所学法各有门人,部执不同互兴鬪诤。此显能学法人。如是所梦但表当来余事先兆,非如所见。故知菩萨母梦中见白象,但表吉相非如所见。论「又诸中有至前小后大」,此因菩萨右脇入胎,便明诸余中有从生门入,非是欲证菩萨中有从生门入。若生时明大小则前生者大,若受胎明大小则后生者大。准此论文,唯说定者;若业不同、受胎久近,则不定也。有人云:此文欲证菩萨从生门入者,非。此文应证菩萨从右脇入,菩萨右脇生故。《婆沙》七十云「问:菩萨中有何处入胎?答:从右脇入,正知入胎,于母母想,无淫爱故。复有说者:从生门入,诸胎、卵生法应尔故。问:轮王、独觉先中有位何处入胎?答从右脇入,正知入胎,于母母想,无淫爱故。复有说者:从生门入,诸胎、卵生,法应尔故。有余师说:菩萨福慧极增上故,将入胎时无颠倒想,不起淫爱。轮王、独觉虽有福慧,非极增上,将入胎时虽无倒想,亦起淫爱,故入胎时必从生门入。」又《正理》云「理实中有随欲入胎非要生门,无障碍故,然由业力胎藏所拘。」《正理》不同诸论,此论云「又诸中有者,未定取菩萨也。」 论「法善现说至寝如仙隐林」,又引法善现颂难也。 论「不必须通至造颂无失」,此释难也。 论「色界中有至惭愧增故」,上明欲界量、此明色界也。由惭、愧增,与衣俱生。 论「菩萨中有亦与衣俱」,同色界也。 论「鲜白苾刍尼至无惭愧故」,明愿力故常与衣俱,在俗即为俗衣,出家变为法服。除菩萨、鲜白苾刍尼,所余中有以无惭愧故、无愿力故,皆无衣也。 论「所以本有其体是何」,问也。 论「谓死有后至是五取蕴」,答也。 论「于中位别至中阙具三」,便明四有兼界分别。《正理论》云「何缘无色无中有耶?彼业不能引中有故。何缘彼业于此无能?起结断已方生彼故。云云多释。有余师说:为往生处表所趣形故立中有,非无色界有处有形。若尔,即于自死尸内身根灭处命终受生,不往余方,中有何用?此立中有表所趣形,前说二缘随有一故。此救非理,表所趣形于所趣生无胜用故。然上坐言:若命终处即受生者,中有便无。彼言非善,非死有位方引中有,如何可说若死处生不引中有?定于先时已作增长感中有业,今谁为碍令中有果不起现前?或复中、生同一业果,中有复是一期生初,中有若无,生应不续,如必无有越羯逻蓝生頞部昙,是彼初故。然说中有决定相者,谓无未离欲、色界贪生有。不从中有后起,亦无中有与所趣生非同一业所牵引果,亦无中有能入无心,可为身证、俱分解脱,及起世俗不同分心。住中有中无转根义,亦无能断见所断惑,及无断欲界修所断随眠。如是等门皆应思择。」《婆沙》六十八「问:若此处死还生此处,如闻有死生自尸中既无去来,何须中有连续二有令不断耶?答:有情死已或生恶趣等。生恶趣者,识在脚灭。生人中者,识在脐灭。生天上者,识在头灭。般涅盘者,识在心灭。诸有死已生自尸中为虫等者,彼未死时多爱自面,故彼死已生自面上。既从彼脚来生自面,若无中有谁能连续?无此处死还生此处,舍身受身必移转故。问:无色界没生欲、色界者,既随当生处中有现前,彼无往来,何用中有?答:彼先已造感中有业,虽无往来亦受中有,业力所引必应起故。」 论「已说形量余义当辨」,已下两颂第二明见及通等也。 「论曰至以极细故」,明眼见也。此以极细故,唯同类眼互得相见,及有修得天眼能见,非生得眼。准此论文,上地生得不及下地修得天眼。又同类相见,自是别义,非唯以细。天中有眼不劣下趣,何为不见?故知义别。 论「有余师说至自下除上」,述异说也。 论「一切通中至最强盛故」,明胜劣也。此论云「中有具得最疾业通,上至世尊无能遮抑,以业势力最强盛故。」准此论文,有其二义:一最速疾义、二无遮抑义。《婆沙》七十云「问:神境通力与中有位诸有所行,何者为疾?如是说者,神境通力行势迅速,非诸中有。问:若尔,何故经说业力胜神境通。答:依无障碍故作是说,不依行势。谓佛神通能碍一切有情神通,独觉除佛,舍利子除二,大目干连除三,能碍一切有情。无佛、独觉、一切声闻,及余有情呪术、药物,能碍中有令不往趣应受生处。然必往彼随类结生,由此契经说诸业力胜于神通。若依行势而作论者,应说神通胜于中有。」准此论文,唯有一义。《正理》亦引此经证业通疾。论云「此通势用速故名疾,中有具此最疾业通,诸通速行无能胜者。」《正理》文意与《俱舍》同,准此即与《婆沙》义别。 论「一切中有皆具五根」,明根具也。《正理论》云「随地诸根中有皆具。虽言中有如本有形,而初异熟最胜妙故。又求有故无不具根。」 论「对谓对碍至有虫生故」,明无碍也。此金刚等所不能遮,故名无对。 论「应往彼趣至定不往余」,明决定也。故《婆沙》云「譬喻者说,中有可转。对法师言,中有于界、于趣、于处皆不可转,感中有业极猛利故。」《正理论》云「此界、趣、处皆不可转。谓定无有色中有没欲中有生,亦无翻此,此与生有一业引故。」 论「欲中有身至健达缚名」,明所食也。 论「诸字界中至略故无过」,释略頞声。《正理论》云「诸字界中义非一故。此頞缚界虽正目行,而于其中亦有食义,以食香故名健达缚。而音短者,如设建途及羯建途,略故无过。有说:中有藉香持身,以寻香行,名健达缚。」准此论文,頞缚是字界,健达是字缘。言健达頞缚是长声,言健达缚是短声。长短虽别,此翻为寻香,寻香是行义,然于其中亦有食义。言寻香者,以食香故。即案缚界有二义故,虽因行义亦因食义。字界中略去頞声亦无有失,短声呼故。如设健途及羯建途,设建、羯建皆是字缘,途是字界。字界应有两字,短声呼故略去一字,但言途也。 论「诸少福者至好香为食」,述食不同。 论「如是中有至应立死有」,明住时也。《婆沙》七十云「如是中有住经少时,必往结生,速求生故。尊者设摩达多说曰:中有极多住经七七日,四十九日定结生故。尊者世友作如是说:中有极多住经七日,彼身羸劣不久住故。问:若七日内生缘和合彼可结生,若尔所时生缘未合彼岂断坏?答:彼不断坏,谓彼中有乃至生缘未和合位,数死数生无断坏故。大德说曰:此无定限,谓彼生缘速和合者,此中有身即少时住。若彼生缘多时未合,此中有身即多时住,乃至缘合方得结生,故中有身住无定限。」《正理论》云「一切中有唯除中般,自余中有无不至生有而命终者。」此论、《正理》与大德同。 论「设有肉聚至渐待此时」,此与大德意同,未遇生缘在中有住。今详此释,中、生同业,亦不多时必遇生缘,不可在中有过百年等。 论「为说从何方顿来至此」,问也。 论「虽无经论至受细虫身」,第一释也。 论「或多有情至此亦应然」,第二释也。 论「故世尊言至不可思议」,引教证也。 论「尊者世友至速往结生」,述异说也。 论「其有生缘至余处余类」,明有定者必令合也,其不定者寄余类生。此是满果相别,引同前也。 论「有说转受至后四同类」,述异说也。 论「岂不中有至转受相似」,论主破也。 论「如是中有至谓爱或恚」,明倒心也。《正理论》云「由是因缘,男女生已,于母于父如次偏孕。」 论「彼由起此至名已结生」,明结生时。如文可了。 论「若男处胎至或作不男」,此明住处及面四方。 论「于此义中至憎羯吒私」,明成根也。羯吒私者,此名贪爱,亦名血镬。 论「有余师言至无相违失」,第二师释,与前引经亦不相违。 论「如是且说至处有净秽」,此明湿、化二生亦由贪爱而受生也。 论「岂于地狱亦生爱染」,问也。 论「由心倒故至驰往赴彼」,答也。论有两释,如文可解。 论「又天中有至乐寂修苦行」,此明生趣中有行相。《婆沙》七十云「且依人中命终者说。若地狱死还生地狱,不必头下足上而行。若天中死生于人中,应头归下。鬼及傍生二趣中有,随所往处如应当知。」此是正义。 论「前说倒心至其四者何」,已下两颂第三明入胎也。 「论曰至后必带前」,此明多集福业勤修念、慧者入胎也。「正知入胎」,谓转轮王。「知住兼入」,谓独胜觉。「知出兼住、入」,谓无上觉也。 论「有诸有情至皆恒无知」,此明福、慧俱少入胎,三位皆不知也。「入不正知,住、出必尔」,应先说不知。「顺结颂法故逆说四」,言入、住、出位不知,前必兼后。若知后必兼前者,《正理论》云「谓将入位,支体诸根具足无损,强胜明利尚不正知,况住、出时支根损缺羸劣暗昧而能正知?理无容故。」 论「如何卵生至言入胎藏」,问也。 论「以卵生者至入胎无失」,答也。此有二意:一以先必入胎,故说入胎;二以当卵生,故名卵生。实是煮米磨麦,而言饭麨者,从当立名。造作有为亦取果名。 论「云何三位正不正知」,此明四入胎异。 论「且诸有情至从此处出」,答。薄福倒想也。 论「若福增者至不正知者」,明福倒想。先起爱,后起此倒。 论「若于三位至自知住出」,重述前三无倒想也。 论「又别显示至以当名显」,此指名属当也。此言轮王、独觉、大觉入胎者取当名,入胎之时非轮王、独觉、大觉等故。 论「何缘如是至合成第四」,明入胎知不知不同所以,皆由业、福、慧有无不同故。此中言正知者,但无倒想名为正知,非是定起善心正知正念。《婆沙》七十云「诸有情类多起如是颠倒想已入于母胎,唯除菩萨将入胎时,于父父想、于母母想,虽能正知而于其母起亲附爱,乘斯爱力便入母胎。」又一百七十二明菩萨正知中云「便于父母等生亲爱,由此结生。」前文即言于母起亲附爱者,有人云从强多分说者。此不应理,后文言等,即不合言从强。一切皆同,即不合言多分。今详不同意者,如诸异生入胎之时倒有两位,前位若是女人,于父起爱、于母起恚;若是男子,于父起恚、于母起爱。后位复谓自身入妙园林密草叶窟。菩萨入胎亦有两位,前位既无染心,于父于母等生亲爱。后位既知正入母腹,故唯于母起亲附爱,不于父也。由斯后文无其附字。《婆沙》一百七十二说四种入胎,多说不同,广如彼释,恐烦不录。 论「此中外道至今为遮彼」,已下大文第七将明缘起遮外执我。 「论曰至我为何相」,问也。 论「能舍此蕴至内用士夫」,答也。 论「此定非有至不可得故」,破外道执也。汝说我者,非如色等现量可知,非如眼等有用比量可知,故定非有。 论「世尊亦言至唯除法假」,引圣言量释。「舍此蕴能相续余蕴」,破也。 论「法假谓何」,问也。 论「依此有至广说缘起」,答也。 论「若尔何等我非所遮」,问也。若法假内,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无有实我能为作者。我有二说:一实、二假。于二我中,何非所遮? 论「唯有诸蕴至非所遮遣」,答也。谓不遮遣色等诸蕴假立我名。 论「若尔应许至转至余世」,难也。若无实我,即是诸蕴自能从此世间转至余世。 论「蕴刹那灭至入胎义成」,答也。譬如灯焰虽刹那灭,就相续相似说转至余方。诸蕴亦然,由烦恼业力转入胎等,义得成立,亦无有失。 论「如业所引至转趣余世」,此明三世流转由烦恼、业力也。 论「谓非一切至次第增长」,明命短长,由能引业力增微也。 论「云何次第」,问也。 论「如圣说言至渐次而转增」,引教证也。 论「谓母胎中至形相满位」,此明胎中位渐增也。羯剌蓝者,此云和合,或云杂染,或云凝滑。頞部昙者,此云疱,如疱起故。闭尸,此云软肉。键南,此云坚肉。钵罗奢佉,此云支节。后发、毛、爪等,乃至色根形相满位,总是第五位也。若依正量部说,发等已去名第六位。 论「由业所起至次第转增」,说生苦也。「睒末梨」,是草名,其汁滑也。如是轮主令生厌故,说种种过,如文可解。 论「至根熟位至旋环无始」,此明相续流转无初际也。 论「若执有始至决定无初」,此破弥沙塞部众生有始,及破无因外道、常因外道,如前已遣。 论「然有后边至芽必不生」,明无始有终也。 论「如是蕴相续说三生为位」,此下第八明缘起也。就中有七:一明十二支位、二明体性、三明说意、四明说有情意、五束为三二、六明惑等相称、七正释经意。此一颂第一明十二支位。 「论曰至十二老死」,列支名也。 论「言三际者至及现三生」,列三际名。 论「云何十二支于三际建立」,问建立也。 论「谓前后际至在中际」,答建立也。 论「此中际八至皆具有不」,此问中际一切有情皆有八不所以。不问前后二际唯问中者,以前后各二决定有故,中际八支不定有故。 论「非皆具有」,答也。或有从识至名色支,或至六处等支即命终故,或有起爱未至取位即命终故。无有至识不至名色。 论「若尔何故说有八支」,征也。 论「据圆满者至补特伽罗」,答也。就中有二:一即略答、二引教证。此是初也。《婆沙》大意亦同。 论「《大缘起经》至乃至广说」,引教证也。《正理论》云「此中意说补特伽罗历一切位名圆满者,非诸中夭及色、无色,羯剌蓝等诸位阙故。世尊但约欲界少分补特伽罗说具十二,如《大缘起契经》中说。佛告阿难:『识若不入胎,得增广大不?』『不也。世尊!』乃至广说。是故若有补特伽罗,于次前生造无明、行,具招现在识等五支。复于现生造爱、取、有,招次后世生等二支。应知此经依彼而说。若依一切补特伽罗立诸有支,便成杂乱。谓彼或有现在五支非次前生无明、行果,及次后世生、老死支非现在生爱、取、有果。彼皆非此经意所明。勿见果因相去隔绝,便疑因果感赴无能。准此一生,唯一爱、取、有也。」《婆沙》二十三云「问:此经中说名色缘六处,应不遍说四生有情。谓胎、卵、湿生诸根渐起,可说名色缘六处。化生有情诸根顿起,云何可说名色缘六处?但说识缘生六处。有作是说:此经但说欲界三生,不说上界、化生,故无有失。应作是说。此经通说三界、四生。谓化生者初受生时,虽具诸根而未猛利,后渐增长方得猛利。未猛利时初刹那顷名识,第二刹那已后名名色支,至猛利位名六处支。是故此经无不遍失。」又《婆沙》二十四云「此十二支几欲界?几色界?几无色界?有作是说:欲界具十二支。色界有十一支,除名色。无色界有十支,除名色、六处。色界应作是说:识缘六处,彼无未起四根时故。无色界应言识缘触,彼无有色及五根故。评曰:应作是说,三界皆具十二有支。问:色界生时诸根顿起,云何有名色位?无色界生时,无色五根,云何有名色、六处位?答:色界五根虽言顿起,而生未久根未猛利,尔时但是名色支摄。无色界虽无色无五根,而有名及意根。应作是说:识缘名,名缘意处,意处缘触,是故三界皆具十二。」准上《婆沙》两文,皆与此论、《正理》相违。今详《正理》、《俱舍》取《婆沙》前师义,然与《婆沙》评家相违。又《婆沙》云「一生造九地爱、取、有」,亦与《正理》相违,如何和会?今详二论意别,义不相违。《婆沙》据不定业,《正理论》据定业,故不相违。 论「有时但说至二分摄故」,此束三世为二分也,据前后因果各相对故。 论「无明等支何法为体」,已下四颂第二明支体也。 「论曰至总谓王行」,此第一无明体也。言「烦恼位」者,即取烦恼起时五蕴为体,非唯烦恼。故《婆沙》云「五支心、心所法是染污,余染、不染故。五支者,谓无明、识、爱、取、生支。」若据此文云「彼与无明俱时行故」,即是总取诸蕴。「由无明力彼现行故至总谓王行」者,即是偏说染心、心所。此是染心、心所总名无明,自余二蕴相从为名。《正理论》云「何故无明声总说烦恼?与牵后有行为定因故。业由惑发,能牵后有。无惑有业,后有无故。非牵后有诸行生时,贪等于中皆有作用,彼行起位定赖无明,故无明声总说烦恼。」若尔,何故唯前生惑总谓无明,此生不尔?问也。唯前生惑似无明故,贪等烦恼未得果时,势用无亏说为明利。若得果已,取与用亏不名明利。无明势力设未亏损亦非明利,彼现行时亦难知故。前生诸惑至于今生已得果故,势力亏损其相不明,似无明品,故唯前世惑可说无明声。非于行中亦应同此说,假立名想唯于同类故。然经主说:彼与无明俱时行故,由无明力彼现行故,如说王行非无导从,王俱胜故总谓王行(已上《俱舍》文。已下《正理》破)。未了此中俱时行义,为诸烦恼随从无明?为说无明随从烦恼?若取前义,理必不然,余惑相应无明劣故,胜随从劣,理必不成。若取后义,应无明体从彼为名,随从彼故。非不随从此,可从此为名。若谓此彼互相随从,无差别故,非决定因而偏立名,岂令生喜?又由无明力彼现行故者,为约能转无明而说?为约随转无明而说?如是二途并非应理。无明亦因贪等转故,与余相应非自在故,非不自在可说力强。但应说无明由贪等力起,于彼相应品贪等力强故。如不可说导从胜王,如何说贪等由无明力起?是故二因皆无证也。准前所说,其理为胜。 论「于宿生中至流至老死」,此第二出行支体也。颂中初标位。言「流至老死」,此是福、非福等业位所有五蕴总名为行。初句位言流至老死,此明十二支皆就位五蕴建立。《正理论》云「何缘宿生如是类业独名为行?名随义故。其义云何?谓依众缘和合已起,或展转力和合已生。又能为缘已令果和合,或此和合已能为果缘。是谓行名所随实义。宿生中业果今熟者,行相圆满独立行名。由此已遮当生果业,以彼业果仍未熟故,相未圆满不立行名。岂不一切已与自果异熟因体皆具此相,则应一切皆立行名?此体是何?谓诸非业及业前生已得果者(前生已得果者,谓招过去身业)。虽有此理而就胜说,业为异熟因牵果最胜故,生现在果业麁显易知故,因此能信知生过去果业,是故唯此独立行名。虽一切因已与果者总应名行,然此唯说能招后有诸异熟因(简余五因已与果者),故无行名不遍相失,是故成就唯宿生中感此生业独名为行。」 论「于母胎等至五蕴名识」,此出第三识支体也。《正理论》云「此一刹那识最胜故。此唯意识,于此位中五识生缘犹未具故。」 论「结生识后至据满立故」,此第四出名色体也。是胎中五位前四位也。《正理论》云「大德罗摩率自意释:度名色已方立处名。意体虽恒有非意处,要是触处方得处名。灭尽定中意处不坏,由斯亦许有意识生。然阙余缘故无有触,是故非识名色位中身意二根可得名处。故说名色在六处前,名色为缘生于六处,破云:都无理教可以证成。意法为缘生于意识,于中亦有不名三和,或有三和而无有触。若谓此位有劣三和,触亦应然,宁全非有?彼宗许触即三和故。」乃至广破。 论「眼等色生至得六处名」,此出第五六处体也。《婆沙》云「云何六处?谓四色根六处已满,即钵罗奢佉位。眼等诸根未能与触作所依止是六处位。」《正理论》云「即此名色为缘所生,具眼等根,未三和合中间诸蕴说名六处。谓名色后六处已生,乃至根、境、识未具和合位,下中上品次第渐增,于此位中总名六处。岂于此位诸识不生而得说三未具和合。且无一位意识不生。名色位中身识亦起?况六处位言无三和(准此文,名色位身识起觉苦、乐也),所余识身亦容得起(准六处位,通起诸识),然非恒胜故未立三和名。于此位中唯六处胜,故约六处以标位别。」又云「如因种转变芽方得起。或非离名色六处可得生,如要依云方能降雨。若尔,六处非名色生,如何可说言名色缘六处(问意以种生芽、云生雨等非因缘摄无五因义,种芽云雨等非同类等故)?诸为缘者,谓有助能,未必亲生,方成缘义。如果虽为引业所牵,满业若无果终不起(满业非是引果亲因)。如是六处虽业所招,无名色缘必无起义。即先行业所招六处,要由名色缘助乃生,同一相续势力引故(准此,虽名色位染法与后染法为同类因,非正取此。谓缘六处义,要与眼等四根为缘者是也)。虽名色为缘亦生色等,而即初念识滋润所生故,不说彼缘名色起。」准此文意,身等及染等前位有者,皆非此明。或先已辨识缘名色,即已总说缘生色等。今名色后,色等与前更有何殊义用可得,而须说彼从名色生?故如本文所说无失(准此文意,虽同时五蕴总说为支。前未有者可说后生,前已有者不说由起,有通说处据支体也)。 论「已至三和至总名为触」,此出第六触支体也。「已至三和」,简前位也。「未了三受因差别位」,简后位也。此时四根初至三和位故得触名,非由意与身此位五蕴名为触也。「三受因差别」者,谓即三受境差别也。即火、毒等为苦因,衣、食等为乐因等。出胎已后随性聪、昧至未了已前名之为触,不可定其年岁。即是《婆沙》云「触火食毒位也」,大分五岁六岁已上。 论「已了三受至此位名受」,此出第七受支体也。「已了三受因差别」者,简前。「未起淫贪」者,简后。「此位名受」者,此中间五蕴名受。以初能简受因故,从胜为名。大分即在十岁已还。 论「贪妙资具至此位名爱」,此出第八爱支体也。「贪妙资具淫爱现行」,简前。「未广追求」,异后。「此位名爱」者,非唯一法,总取五蕴故言此位。此位初能爱于资财及淫境故。 论「为得种种至此位名取」,此出第九取支体也。「周遍驰求」,此简前也。「此位名取」,正出取体。准《婆沙》云「五支时心、心所法染污,余是染不染者,故知起染时名为取支,余位非也。爱亦如是,初能驰求资财及淫境,故名为取。」《婆沙》二十三引《施设论》云「云何名取?谓由三爱四方追求,虽涉多危嶮而不辞劳倦。然未为后有起善、恶业,是名取蕴位。」 论「因驰求故至此位名有」,此出第十有支体也。「积集能牵当有果业」者,别前异后也。「此位名有」者,总以五蕴名为有也。《正理论》云「取增盛时种种驰求善、不善境,为得彼故,积集众多能招后有净、不净业。此业生位总名有支。应知此中由此依此能有当果,故立有名。」准此论文,名为有者,有当果也。 论「由是业力至即如今识」,第十一出生支体也。虽现、未别,自余义类皆同识说,谓一刹那唯染心等。 论「生刹那后至触受四支」,出第十二老死体也。此即同前四支体性,即以同时五蕴为体。准此论文,前受支体即是从触已去乃至命终皆是受支。若起爱、取、有支时五蕴名三支体,是此前位受为缘也,此三位后相续受支与后爱支以为缘也。问:若尔,何故前论文云「贪妙资具淫爱现行未广追求此位名爱,乃至有等皆在爱后」,而今释云更有受也?答:爱、取、有三有其二种:一据一身一业而说,或唯据生报业说。若通说者,即一地中容造九地爱、取、有支,于一地中亦容造五趣及生后等爱、取、有。所以得知?有多文证。故《正理》云「积聚众多能招后有净不净业,此业生位总名为有。」又《婆沙》云「一身起九地爱、取、有。」故知一身能起多种爱、取、有支。又《正理》二十八云「如何别立爱、取二支?毗婆沙师许初念爱以爱声说,即此相续增广炽盛立以取名,相续取境转坚猛故。若尔,应说三支刹那,何故唯言二刹那性?无斯过失,一一境中各一刹那合成多故。正结生位唯一刹那,于其一身无容再结,故生与识独说刹那。」准此论文,即缘一境初一刹那名之为爱,后念已去名之为取,然经缘多境爱、取义成。前文又云「未能四方追求名爱」等,两文不同各据一义。 论「辨十二支体别如是」,总结上也。 论「又诸缘起至四者远续」,已下大文第三明说意也。于中,先标名别、后牒名释。 论「云何刹那至灭坏名死」,此明一刹那中说十二支。「诸缠」,谓无惭等。余文可解。此说唯有情是刹那缘起也。此即于一念中说缘起义,皆望因果而说。 论「复有说者至俱遍有为」,述异说也。此师所说二种缘起同《品类足》,俱遍情、非情法。 论「十二支位至说名远续」,此释第三说意。将释说意,先明四缘起也。十二支无明等,时分位不同,所有五蕴即彼支摄,说名分位。即此分位缘起悬远相续,无始已来相续不断,谓有后报不定诸业,能远招果是悬远义。不摄生、现熟业,非是即次而续,故名远也。《正理论》云「远续缘起,谓前、后际有顺后受及不定受业烦恼,故无始轮转。如说有爱等,本际不可知。又应颂言『我昔与汝等,涉生死长途,由不能如实,见四圣谛故。』连缚缘起,取相隣接相系不断,名连缚缘起。」今详远续、连缚二种缘起别者,远续唯隔越,连缚唯无间。远续是异熟因,若兼无情亦远同类因,若有情亦遍行因。连缚定非异熟因,通同类、遍行及能作,除相应,但有异熟因,异熟因非连缚故。相应、俱有非前后故,不名相续。 论「世尊于此意说者何」,已下半颂正明说意。 「论曰至有十二支」,释也。世尊唯说分位缘起。分位者,谓于此前后分位,即此无明等时五蕴总是无明等支。 论「若支支中至无明等名」,问也。既总五蕴为体,何故唯立一名? 论「以诸位中至名别无失」,答也。体虽是总,从胜立名,如说王行非无导从。 论「何缘经说至乃至广说」,问经、论意不同所以。 论「素怛缆言至是谓差别」,答。说异所以也。 论「契经何故唯说有情」,已下第四下半颂明说有情意也。 「论曰至唯在有情」,明说唯有情所以也。佛为遣他三际愚惑。三际愚惑,谓我过去是有、非有等。此之疑惑唯在有情,故就有情说缘起也。 论「如何有情前际疑惑」,问。 论「谓于前际至云何我曾有」,引经明前际愚惑也。「我于过去世为曾有非有」者,疑我有、无,即是疑其自性。「何等我曾有」者,疑我类也。既知我有,后疑我类,谓为色我?为受我?即蕴、离蕴等我类也。「云何我曾有」者,疑云何我为常、无常等也。 论「如何有情后际疑惑」,问后际也。 论「谓于后际至云何我当有」,后际疑惑,准过去释。 论「如何有情中际疑惑」,问现在也。 论「谓于中际至我当有唯」,答也。中际现在故,不疑我有、无,但疑我类,为色是我?为受是我等?为常、无常?「我谁所有」,疑过去因。「我当有谁」,疑未来果。身在现在,故过去不疑;果亦非未来,故不疑因。现在是过果及未来因故。知过为现在因,即知过去有因。即知未来为现在果,即知未来有果,故过去、未来不疑因果。 论「为除如是至并识至有」,结上说意。 论「所以者何」,问所以知经为除三际愚也。 论「以契经说至有非有等」,答也。以契经说「于诸缘起缘已生法」者,十二缘起。「以正慧观」者,观缘起理也。「彼必不应三际愚」等者,以观十二缘起故,除三际愚惑也。唯见缘起,知过去是无明、行,未来是生、老死,现在八支即无疑惑及计我也。 论「有余师说至后际因故」,述异说也。《正理》破云「彼亦应说识乃至受,亦为除他前际愚惑,此五皆是前际果故。则无中际,便违契经。或彼应申差别所以,然不能说,故前为胜。」 论「又应知此至其义云何」,此下第五一颂束为三、二。 「论曰至所依事故」,束为三也。无明、爱、取是烦恼性;行、有是业性;识、名色、六处、触、受、生、老死是事性,以是烦恼、业所依事故。 论「如是七事至为自性故」,又束为二。识、名色、六处、触、受是过去果,生、老死是现在果,惑、业性者皆是其因,业为生因、惑为缘因。 论「何缘中际至惑唯一故」,问广、略也。何缘中际果开为五,惑分为二;后际果合为二,前际惑唯为一? 论「由中际广至说便无用」,答也。《正理》论云「何缘现在诸烦恼位偏说于爱,非余烦恼?于爱易了爱味过患,余烦恼中此相难了。爱是能感后有胜因,世尊偏说,令知过患,云何当令勤求治道。故唯说爱刹那相续二位差别,非余烦恼。有余师说:一切烦恼初缘境时说名为爱,后增广位说名为取。故佛虽说业因于爱,爱因无明,而实业因通一切烦恼,一切烦恼皆无明为因,故知爱声通说诸惑。欲令因此总知过患,故以爱声说诸烦恼,非余烦恼招生劣故。有说爱声唯说爱体,多现行故。由此于爱分别刹那相续差别(刹那名爱,相续名取)。虽非无此理,然前说为胜。」准此论文,评取前二释也。 论「若缘起支至成无穷失」,难也。难云:若缘起支唯有十二,老死无果故,离修对治道,生死应有终。无明无因故,应同弥沙塞部,生死应有始。或应更立余缘支起,余复有余,成无穷故。《正理》更加一过云:又佛圣教应成缺减,然不应许。 论「不应更立至由义已显」,答也。不更立余缘起支,即说十二已显无明有因、老死有果。 论「云何以显」,问也。此一颂明惑等相生。 「论曰至其理唯此」,答前难也。「从惑生惑」者,即爱、取俱是烦恼,爱缘于取,是从惑生惑。此有一。「从惑生业」者,谓无明缘行,取缘有也。取与无明同是惑也,即现在取过去名无明也。行与有同是业,即现在有过去名行。此有二也。「从业生事谓行生识及有生生」,即行缘识,有缘生也。生之与识俱是事故。此亦有二。「从事生事」者,谓从识支生于名色,乃至触生于受,乃从生支生老死支。 论「已显老死至此言何用」,明老死有果、无明有因,岂假更立余缘起支?故经言「如是纯大苦蕴集」。《正理论》云「经言如是纯大苦蕴集,是前、后二际更相显发义。是故无有老死、无明,无果、无因,有终始过。于是定摄因果义周,无更立支成无穷失。」 论「有余释言至此契经中」,有余释老死果、无明因也。非理作意与无明为因,无明复生非理作意。非理作意亦取支摄,故不别立无明因支。 论「此非理作意如何取支摄」,论主问摄所以。 论「若言由此至亦应彼摄」,以爱、无明例非理作意不许摄也。 论「设许彼摄至为无明因」,纵摄而遮因也。 论「若但彼摄至为缘起支」,纵摄为因,例爱、无明,应不别立。 论「余复释云至说在触时」,第二余师释。《正理论》云「是上座释。」 论「故余经说至必引无明」,无明触位有非理作意生受位无明也。 论「故余经言至无明为缘」,引余经证。如文可知。 论「由此无明至从痴生故」,结对前难。非理作意从无明生,无明复因非理起故,展转为果,非无因也。 论「如契经说至染浊作意」,引经证非理作意从无明生。 论「余经虽有至应更须说」,论主难也。虽缘起余经说非理作意从无明生,无明复生非理作意。然此缘起经中应更须说。 论「不须更说」,余师答也。 论「如何证知」,论主征也。 论「由理证知」,余师答也。 论「何等为理」,论主问也。 论「非离无明至不生爱故」,此证受位有无明也。 论「又非无倒触能为染受缘」,证触位有非理作意也。 论「亦非离无明触至非颠倒故」,证触时有无明,故成颠倒。 论「由如是理为证故知」,结也。 论「若尔便应成至不成释难」,论主破也。岂由理证知即经不说?若尔,十二缘起皆理可证,何为缘起经中唯说十二,不说无明之因老死之果? 论「然上所言至理不圆满」,论主释缘起经意。 论「所以者何」,外人问也。 论「此经但欲至遣他愚惑」,释主释经意也。如文可解。 论「如世尊告至此二何异问」,经中说缘起法、缘已生法,二说何异? 论「且本论文至一切法故」,引本论证二说同也。 论「如何未来至说缘已生」,难也。未来法未生,如何说已生? 论「云何未来至说名有为」,反难问也。未来未已生,不许说已生;未来未有作,如何说有为? 论「由能作思力所造故」,答反难也。未来之法非能作已作,思所造故名有为。 论「若尔无漏如何有为」,难也。若思异熟因力所造故名有为者,未来无漏既非异熟因所造,如何名有为? 论「彼亦善思力所造故」,答也。彼亦以行者修善思力所造故也。 论「若尔就得涅盘应然」,难也。修力得证涅盘,涅盘应亦是有为也。 论「理实应言至所说无失」,论主正释。未来未已作位名有为者,已与过、现种类同故。 论「然今正释契经意者」,已下半颂,论主正释经意。说因分名缘起,果分名缘已生。 「论曰至因果性故」,释颂文也。此十二支能生后义名之为因,此因为缘能起后果故名缘起,从前生义名之为果。此果皆从缘所生故,名缘已生。如是一切十二支皆有因果义,故缘起、缘已生二义皆成。 论「若尔安立应不俱成」,外难。为因之时不可为果,为果之时不可为因,如何二义俱得成也? 论「不尔所观至父子等名」,答也。所观有别,二义得成。由如父、子,从他生义名子、生他义名父。因果亦尔。 论「尊者望满至诸无为法」,述望满释经也。《正理论》云「今详尊者所说义意,若从因已起名缘已生,若与余为因说名缘起。非无为法得缘起名,以为因相不圆满故。因相者何?谓前已说依此有彼有、此生故彼生,依此无彼无、此灭故彼灭。虽有无为诸法得起,而不可说此生故彼生,亦不可言此灭故彼灭。及不可说依此无彼无,无生灭故、体常有故,乃至无取、与力,阙于因相。」准此,望满未来法名缘起者,以是有为,后为因生法名缘起。罗汉后蕴从因生故名缘已生,不生后故不名缘起。余过、现法从缘生故名缘已生,能生后故名为缘起。诸无为法二义俱阙,虽为能作因生于诸法,因相不满不名缘起。 论「经部诸师至经义不然」,已下经部破有部也。有部是本,经部是末,由此白也。 论「所以者何」,有部征也。 论「且前所说至经义相违」,经部答也。「经言云何无明,谓前际无知」,经现唯说无知,如何总取五蕴?此经是了义说,不可令成不了义。意说不是五蕴,但是无明。 论「非一切经至此亦应尔」,有部引例证不了义,就胜说无明也,如《象迹喻》说。「云何内地界谓发、毛等」,发、毛等中非无色等,然说发、毛为地界者,以发、毛中地界胜故,故就胜说名地界也。无明支中亦有五蕴,经就胜说以为无明。 论「所引非证至无复有余」,经部破所引经非成证也。经以发、毛分别地界者,经云「云何内地界」,此问地界。「谓发、毛等」,此将发、毛分别地界内外别也。非是经说云何发、毛谓内地界。若以此言出发、毛体,可说发、毛实具四大四境,就胜唯说地界。经将发、毛出地界体,地界不越发、毛故,成具足说,非从胜说。 论「岂不地界至其体亦有」,有部难也。汝说地界不越发、毛成了义说。涕涕等中岂无地界?宁不越彼?故知此经非为了义。 论「涕等皆亦至身中余物」,经部释也。彼经「云何内地界谓发等及身中余物」,涕等是余物等也。 论「设复同彼至今应显示」,纵有部也。纵同《象迹喻经》发、毛外有此地大,如同彼说无明外有余无明,今应显示何者是也。 论「若引异类至此有何益」,责有部也。经说无明,兼引色等置无明中,有何利益? 论「虽于诸位至为彼法支」,经部述不取余五蕴意也。虽无明位有色等蕴,然行但由无明而生不由色等,不由有色等故有其行支。色等不可立无明支,随彼有无明因果故,行有唯由此无明故。 论「或有五蕴至即如所说」,经部引例证也。如或有罗汉无烦恼故即无有行,随福行亦无、非福行亦无、不动行亦无,及结生识、爱、取、有等皆无。若不唯取此有彼有者,尔时亦具五蕴,何不名行乃至爱等? 论「所说四句至所立三际」,破望满也。望满前四句中,未来法非缘已生,此即违经。经说「云何缘已生法?谓无明、行乃至生、老死。」生、老死既在未来名缘已生,故望满说违其经意。或可不许二支未来,此即坏前所立三际,应说有二。 论「有说缘起是无为法」,破异计也。《婆沙》二十三云「分别说部」,《宗轮论》云「大众部也」。以经说缘起法性常住,故谓无为。 论「以契经说法至理则不然」,论主审定大众部意。 论「云何如是意至及不可然」,大众部反问论主也。 论「谓若意说至理即不然」,论主答也。 论「所以者何」,大众部征理不可然等所以也。 论「生起俱是至可应正理」,论主答理不可然所以也。于中有数重破,此是第一重也。为与无为相不同故,不可无为与有为相。 论「又起必应至为彼缘起」,此第二重破也。缘起无常,无为常法,如何常法为无常依? 论「又名缘起至无相应理」,第三破也。能诠、所诠相乖反故。 论「此中缘起是何句义」,大众部问。 论「钵剌底至转变成缘」,此释缘也。准《正理》云「经主此中释差别义。钵剌底是至义,乃至如是所释越彼所宗。乃至经主自立此句义已,后自假立如是征难。如是句义理不应然。所以者何?依一作者有二作用。」准此等文,故知论主依经部宗释也。西方字法有字界、字缘,略如此方字有形有声。如一形上声助不同,目种种法。如水形上,若以可助,即目其河;若以每助,即目海也;若以也助,即目其池;若以白助,即目泉也;若以甚助,即目其湛;若以主助,即目其注。水之一形有种种义,由助字异,注、湛不同,河、海有异。水是湿义,由可助故目河也。若以可为木助,即目其柯。梵字亦尔,钵剌底是至义,翳底界是行义,由先翳底界行义助钵剌底至义,转变成缘。 论。三是和合义至转变成起。此释起也。此是界一助二合界目起,即如此方木是其一由目助成相,以相助心以为想也。 论「由此有法至是缘起义」,此合释也。此是论主依俗字法作如是释。 论「如是句义理不应然」,论主假作声论师非前释也。 论「所以者何」,征也。 论「依一作者至可有作用」,出理不应然所以也。就中有二:一长行、二颂结。此是长行。意云:于一法上明前后二用,于先用上可言其己,如有一人浴已方食。既法起先无有小行法在起先有,即正起时方有行法,如何释言由此有法至于缘已和合升起是缘起义。论主取经部义意,假作声论师破也。 论「故说颂言至彼应先说故」,第二颂,此进退破。至缘若起,先行法非有,不应理。法既非有,如何至缘?若俱,便坏已者。若至缘时,即是起时。则不应言由此有法至于缘已。言已者,必应合在先说,不合俱时。此是叙声论师破也。 论「无如是过」,总非声论师也。 论「且应反诘至为在未来」,反诘声论师也。 论「设尔何失」,声论师答。设在现在或在未来,此有何失? 论「起若现在至便致无穷」,出起现在失也。 论「起若未来至何有作用」,出起未来失也。 论「故于起位即亦至缘」,论主结来自释。是声论不得我意,妄为难也。 论「起位者何」,声论师问。 论「谓未来世至亦说至缘」,论主取经部义答也。《正理》破云「非如是言能释前难。以正起位许属未来,彼宗未来犹未有体,至缘及起依何得成?故前所难无少行法有在起前先至于缘后时方起,非无作者可有用言,仍未通释。」 论「又声论师至于俗无谬」,破声论作者作用别也。声论师作者如胜论实句,作用如德句,其法别也。离其作者无别作用,如刀能割,岂有别耶?我立用不离体,于俗无谬。 论「此缘起义至释缘起义」,结归同十二缘起也。先长行释、后颂结,此长行也。 论「故说颂言至若后眠应闭」,颂结。言「如非有而起至缘应亦然」者,此两句论主标宗也。如先非有而有名起,至缘亦与起同时,故言至缘应亦然也。「生已起无穷或先有非有」者,颂上反诘破声论师也。「生已起无穷」,颂上破起若现在也。「或先有非有」者,颂上破起在未来也。或先未来有起,尔时非有,如何有起?下一行颂上三句释难,下一句反征。就三句中,上一句云「俱亦有言已」者,正答难也。难云:若起至缘二同时者,如何言至缘已方升起也?答云:俱亦有言已。下两句喻显,谓如说暗至已灯灭,暗至与灯灭同时亦有,说言暗至已灭。故知同时亦得言已。及开口已眠,眠与开口同时,亦说开口已眠,同时言已。声论师不信开口与眠同时,第四句反难云:若未眠开口,后眠应闭,以言开口已后眠故。 论「有执更以至是缘起义」,述经部中上坐师释。字界、字缘,以如前释。此师意说:种种缘聚集同处共成缘起。 论「如是所释至聚集岂成」,论主破也。种种聚集于此十二缘起可然。如眼在此,色在远方,如是亦是缘起,岂是聚集?所以诸释不同,依声明一一字皆有十义,取意不同,释各异也。 论「何故世尊至此生故彼生」,已下释经中二句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也。先问、后答。此是问也。 论「为于缘起知决定故」,论主总答,欲显缘起因果决定相系属义,此总释也。 论「如余处说至可有诸行」,别释决定相也。就中有四,此即初明也。此明十二支各各相属相待决定。 论「又为显示至余支得生」,此第二显决定相,明生、有决定相属相待。 论「又为显示至后际得生」,此第三明三世相待相属决定相也。 论「又为显示亲传二缘至诸行方生」,第四明亲传二缘相待决定。已上并是论主释也。 论「有余师释至诸行得生」,此述经部异释。即《正理论》牒破云上坐也。此师意者,此有故彼有,破无因也;此生故彼生,破常因也,生非常故也。 论「若尔至无因常因故」,论主破也。但言此生故彼生,即具显有因及因无常,何用前句此有彼有也。 论「然或有执至纯大苦蕴集」,论主正释。然或有外道执有我,为依行等得有,由无明等因分生故行等得生,此执因之与果俱依于我。然由因分生,故果得生也。世尊为除彼执,果分有由生因有,故不依我。若此生因生,故彼果生。即依此生因有后果,非谓果有别我为余依因。「谓无明行乃至纯大苦蕴集」者,即显十二支是纯苦蕴集聚,无别我杂聚集。 论「轨范诸师至皆应广说」,论主述自承习经部师也。此有故彼有,显诸行不断。此生故彼生,显相待生。由此不破。 论「有释为显至果分亦生」,此述经部异师。此有故彼有者,是因相续有、果相续有,此显住也。因分生故,果分亦生,此显生也。 论「此欲辨生至而后说生」,经主破也。有二破:一与此经意不同,经说缘生本欲办生,如何说住?二破次第失,应合先说其生,然后说住。如何破其次第,先说其住,而后说生?故知经意不尔。 论「复有释言至非谓无因」,此述经部室利罗多解也。《正理》呼为上坐。此师意由果有故,因有灭无。 论「经义若然至非此经义」,有二破:一既由果有故因灭无者,经应言此有故彼无,何故经言此有彼有?二破云:应先言因生故果生,已后乃可说此有故因灭无。如是次第方名善说。若异此者欲辨缘起,依何次第先说因灭?故知所释非此经义。 论「复次至生缘老死」,自下述经部十二缘义,寄问生起。 论「我今略显至无明缘行」,经部述。不知唯行即是无明。福、非福、不动行是行也。 论「由引业力至名行缘识」,此释行缘识也。经部同大乘,中有识支摄。 论「若作此释至通于六识」,若中有识支摄,中有具六识故,即顺契经识支通于六识。若依有部,唯一刹那结生名识支,此即唯意识,不摄中有,不通五也。 论「识为先故至遍一期生」,此释识缘名色。言「遍一期生」者,此经部名色从初生后乃至死有,皆名名色,于名色上更立余支。 论「于大因缘至如是说故」,引教证也。 论「如是名色至说为六处」,此释名色缘六处也。 论「次与境合便有识生」,释六处缘触也。 论「三和故至乐等三受」,释触缘受。 论「从此三受至生无色爱」,此释从受生于爱也。三界受不同,故爱三界异。 论「从欣受爱起欲等取」,此明爱缘取也。言等者,等戒、见、我语取也。经部宗不同有部于一境上爱增为取,即以四取以为取支体也。 论「此中欲者谓五妙欲」,已下别释四取。欲者即色等五妙欲境,皆能生欲,故名欲也。或是所欲故名欲,于五妙境起贪名为欲取。 论「见谓六十二见如《梵网经》广说」,此释见取。亦如《婆沙》一百九十九、二百广释。 论「戒谓远离恶戒」,戒即是内法戒也,远离不律仪等恶戒。 论「禁谓狗牛等禁」者,是外道持狗、牛等禁。此不能离恶戒,故不名戒。 论「如诸离系至无义苦行」,已下指人法也。离系者即是露形外道,离衣等系,故名离系,此外道受持种种露形拔发等禁。婆罗门外道,受持手执杖行、披乌鹿皮等。播输钵多外道,此云牛主,谓事天主摩醯首罗,天乘牛而行,故云牛主。此外道学彼天法,从彼为名,故名牛主。此外道持受顶上持一髻子,身体涂灰。般利伐罗句伽外道,此云遍出,此是出家外道,此持执三杖行拟护净,安衣服、瓶、钵等,并剪须发,无义苦行。等,等取自余无义五热灸身等也。外道受此等法,皆名禁也。 论「我语谓内身依之说我故」,释我语取。即此内身实非我语,依之起我语故名我语,此是有财释也。 论「有余师说至名为我语」,述异释也。此师以我见、我慢名为我语。 论「云何此二至说名我语」,释二名我语所以也。但有其语,无所诠故。引经证,可解。 论「于前四种至所谓欲贪」,正释取体。前四取是所取、贪是能取,故引经说取是欲贪。此谓于四取上起贪欲也,非谓唯欲界贪。又此中意唯取欲贪,不同有部兼同时蕴。 论「由取为缘至说名为有」,释取缘有。引经可解。 论「有为缘故至说名为生」,释有缘生。此说生支,通其五蕴亦并六识。 论「已生为缘故至广说如经」,释生缘老死也。辨十二支,广如经说。已上依经部释十二支也。已下依论释经纯大苦蕴集。 论「如是纯言显唯有行无我我所」,大苦蕴言,显苦无初无后,故名大也。集言为显诸苦蕴生,集是生义也。此释经中云纯大苦蕴集。 俱舍论疏卷第九 霜四日夜半于南屋点了。 此卷有不虑事等字界字缘等也。 前权少僧都传灯少法师觉受 以黄薗本一交了。端严僧理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