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盘经集解卷第二十七(圣行品第十九)  出求戒方便 释菩萨五支戒 释世教戒正法戒 释性重戒息讥嫌戒 释不析戒等九戒 结持戒果 圣行品第十九 案僧亮曰:次答问我今请如来,为诸菩萨故,愿为说甚深微妙诸行等也。前品已说病行,请其余者,故名等也。五行者,上虽说病行对治烦恼,未说行相及行次第,今说之也。何者?要自无缚,能解人缚,故圣行在初也。若解人缚,功由四等,故次说梵行。四等广济,事须神通,神通之道四禅为胜,故次说天行。神道接物,或愚或智,故次说婴儿行也。如是四行,若在学也,对治烦恼,名为病行;若在无学,名如来行,以如来能说能行故也。法瑶曰:所以次明五行者,前二乘凡夫发无上道心,此心非不远行五行,即前问中微妙诸行等也。〈师子吼〉广明佛性,即前问中安乐性也。安乐性为正因、微妙行为缘因,非此二因及前发心,何由而得近无上道?是以此答云何而得近最胜无上道也。行虽无量,五实总也。圣行慧照以谈内也、梵行被物以论外也,以此二行通十地矣。婴儿行、病行者,是权智方便之所示同也,此行唯八住以上耳。又病行者苦行也,唯菩萨能行,二乘有病而不能行,为病行也。天行经不说,故不说也。僧宗曰:前来所辨论因论果,结经名字显流通,皆前略后广。经体所明文理圆备,除惑灭罪功胜余经,是以从未发心以下十九问广叹经力,亦备讫前文矣。从此已下明依经造行,终期极果,即答前第三十三问也。宝亮曰:此下竟十功德,通答第三十三问也。五行正明行体十功德,更广行以理有,此两明立行之方法也。夫万行虽众,而以自行化他两门收矣。今离之为五,就圣行之中出天行也,梵行中出婴儿行也。唯病行无体,不的有所属。智秀曰:犹是广酬〈现病品〉中迦叶及诸天等所请因果之义。上已广果,果由因得,因宜更显。自此以下讫十功德,重明因义,即是广因义之中第二意也。由业趣果,亦乘果接化,皆是行之义也。言五行者,盖一方之数耳。 尔时佛告迦叶菩萨(至)所谓大乘大涅盘经。 案法瑶曰:大判辨圣行始终,有三翻:第一从出家已下,明修戒也;第二从不净观已下,明修定也;第三四谛已下,明修慧也。僧宗曰:就辨五行之义,前三各有体也,后二就功用立义。若通而为论,三行之名皆可名圣也;若别谈功用,取偏显立称,余义则没而不说也。圣者正也,戒定慧为体,谓正直之路,无邪曲也。夫自行化他乃行之通也,今就戒定智慧自行之体中出化他之德,谓天行、梵行者也。天者言净,梵亦净也,云何为异?此二名者,就果立称。下文言天者,谓第一义天。又经论并云各有旨也。梵以对欲界重麁得名,天者以对人为称。经云梵名涅盘,是道欲到也。虽从果立称,而天行以四禅为体,广前定也;梵行以四等为体,广前慧也。戒用浅劣,略而不广。以此三行能治病,故字之病行;示同婴儿,即称婴儿行也。 迦叶!云何菩萨摩诃萨(至)得闻如是大涅盘经。 案僧宗曰:大分圣行可为六段。第一明戒、第二明定、第三明慧,此三段明体既竟,第四叹经、第五辨弘通、第六佛引昔日苦行为证也。宝亮曰:大判圣行,有四段:第一明戒、第二明定、第三明慧、第四叹经辨流通也。智秀曰:大分圣行中为两段,第一至「无垢藏王」,正明圣行体;第二讫品,以行由经立,故叹经也。前已列五行名,此下辨圣行。行由经得,故显闻经以为根本。 闻已生信信已应作(至)复有方等大乘经典。 案僧亮曰:戒定智慧以信为始,故先显信也。思惟者,金刚长寿以善业为因。善业所说,自归身中未来三宝也。诸佛世尊者,谓等为众生作归依处,说自归也。无上道者,经云「知法名佛,知离名法,知无为名僧。」僧法自悟者,无上佛大正法,离非法也。众善普集,体是无为,诸佛同得,故名大众正行僧也。复有方等者,谓大乘之中广说此义也。僧宗曰:说明戒中有八科。第一明出家戒,即为戒体。第二明非但具出家戒,亦具五支诸戒,备十善等也。第三明从此渐胜,乃至能得上住无漏道共戒也。第四明非但止得道定共戒而已,亦于微细律仪精持不犯者。既备前四科诸戒,然有行而无愿则烝生退没,故第五广明诸愿下有九重愿也。虽有行愿,若非善巧方便则留住生死,故第六明回向,以我之善回与众生,共向佛果也。既备上众德,功行转深,必登初地。第七有三翻,释不动名也。第八结释所以得圣行之名也。宝亮曰:辨戒中有六段,第一辨求戒方便、第二正明戒体、第三论戒之深浅、第四发愿以防戒、第五明回向、第六结果也。 我今当为爱乐贪求(至)牛羊鷄犬猪豕之属。 案僧亮曰:求欲出家之方便也。此下有三思惟,此第一,就闻慧中思惟也。 复作是念:居家逼迫(至)剃除须发出家学道。 案僧亮曰:第二,就思慧中思惟,应出家也。 复作是念:我今定当(至)护戒之心犹如金刚。 案僧亮曰:第三,修慧中思惟,决定出家也。宝亮曰:第二正明持戒体。 善男子!譬如有人带持浮囊(至)敬重坚固等无差别。 案僧亮曰:海譬生死。浮囊譬戒。罗刹譬烦恼。经文自合也。僧宗曰:第一科。 菩萨若能如是竪持(至)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戒。 案僧亮曰:戒有五分,身业口业五戒、十戒、二百五十戒,是根本三乘通行也;余四者,是菩萨戒也。觉者,觉三善也。念者,念无相念也。正法戒者,无漏由其内解,不可师授也。僧宗曰:第二科也。宝亮曰:五枝戒者,戒体也。根本业戒者,小乘四重戒也。菩萨虽心为先,亦不遗身口也。前后眷属者,从第二篇以下也,是四重之余也。觉清净者,三毒等悉犯菩萨戒,此明不起也。正念者,谓四十轻戒亦不犯也。回向者,即上四戒也。 迦叶!菩萨摩诃萨复有二种(至)白四羯磨然后乃得。 案僧宗曰:第三科,明前二戒犹是有漏,此发无漏心边道共戒也。 复次善男子!有二种戒(至)与性重戒等无差别。 案僧亮曰:性重戒者,以犯四重,譬如拆石不可还合,退失圣照亦致世讥。但内障重故,从重受名也。讥谦戒亦如是也。僧宗曰:第四科,明乃至微细不犯也。宝亮曰:第三明或浅深也。夫有作罪者,运三毒而起也。岂有一罪而非性?若云俗人违法而无罪者,便是圣人为出家者作罪因缘。理岂然乎?此皆是性也。 善男子!菩萨摩诃萨(至)是名菩萨摩诃萨护持禁戒。 案僧亮曰:行愿相助,成持戒也。僧宗曰:第五科,行必须愿也。宝亮曰:第四发愿,以防戒也。 菩萨摩诃萨护持如是(至)具足成就波罗蜜戒。 案僧亮曰:第六明若方便故不滞生死也。善戒者,异外道也。不缺者,不犯轻微戒也。不折者,谓不破四禁也。大乘者,离小心也。不退者,若得八住,备三不退也。随顺戒者,菩提戒也。毕竟者,成佛乃得也,又言毕竟不起心相也。波罗蜜者,到无相彼岸也。宝亮曰:第五列诸戒,愿物同我,终不独隮也。 善男子!菩萨摩诃萨(至)是名菩萨摩诃萨修习圣行。 案僧亮曰:初地也。说圣行果,明戒分所得,非直一戒便获此地。下云「四魔不能动」,明戒始终之能耳。僧宗曰:第七科,结果也。今初地,实云欢喜,而称不动者,正言不为怖畏所动。不堕者,既登初住,无还凡理也。不退者,不起二乘心也。第二释不动,云不为贪恚所动也。第三释不动,云不为四魔所动。理推不应尔,但菩萨舍寿之时,不以死苦移念故耳。宝亮曰:第六结果也。戒定慧悉结在初地。夫不修则已,修则俱修,岂容但戒而无定耶?所以结有前后者,逐义势耳。尔时戒心坚固,所以结之不动耳。定以静摄安忍,即结堪忍也。慧以照了离畏,即结无畏也。戒是定因,因定发慧,以次第也。 善男子!云何名为圣行(至)以是义故须名圣行。 案僧宗曰:第八科结圣行名也。有圣法,举无漏法体也。常观空者,举法界之境以成圣义也。 大般涅盘经集解卷第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