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楞严经集解熏闻记卷第三 吴兴沙门 仁岳 述 。第四卷 觉明空昧下,二、广显,分二:一、正明立法;二、总结元由。初又三:一、世界相续;二、众生相续;三、业果相续。初又二:一、立世界;二、结相续。初又二:一、四大因起兴福科。此为四轮成界后大,因而用之。盖由经文风、金、水三皆名轮故,乃以火大相从为轮也。唯孤山改四轮为四大,以见火无轮名故,是则言大自摄于轮也。问:何故经文不名火轮?答:余三皆约任持世界而说,有同俱舍风轮等相,故受轮名。至于火大,止云火光成变化性,况俱舍四轮亦无火大。然则慤、圆二师所科,圆义长矣。问:若谓火无轮名,何故第八卷云九情一想下,洞火轮?答:彼说地狱界相,非今文意。问:风、金、水轮既云持世,显有次第,何故下文复云火腾水降,交发立坚,乃至水势劣火,结为高山等?答:经有两节:初明四大因起,则次第不杂;后明诸相发挥,则交参而说。是故轮名局前,大义通后,其体无别,皆藏性发生,不应以次不次为妨也。 ▲注四轮持世下。俱舍颂曰:安立器世间,风轮最居下,其量广无数,厚十六洛叉(一洛叉是一亿,此数约逾缮那言之,即十六亿逾缮那也)。次上水轮深,十一亿二万,下八洛叉水,余凝结成金(谓有情业力感别风起,搏击水轮上结成金,故下水轮唯厚八亿逾缮那,余成金轮厚三亿二万逾缮那)。此水金轮广径十二洛叉,三千四百半(半谓五十逾缮那),周围此三倍(共有三十六亿一万三百五十逾缮那)。颂中不言土轮数量。论云:此瞻部洲下过五百逾缮那,有琰魔王国,纵广亦尔。则知土轮厚五百逾缮那也。 ▲元由心动者,即八识业相也,亦是俱舍业增上力也。 ▲亦由情坚者,辅行以地大为事坚,执心为情坚,应知七识、六识俱有执义。故第七识亦名染污意,与痴、爱、见、慢四烦恼相应,常时审谛思量,执取第八为我。若第六识,即人、法二执也。 ▲腥,生肉也。 ▲经宝明生润等。谷响云:若以五行论之,金生水,金是水之母,水是金之子,故生润即水之含育也。火克金,火是金之贼,既母被克,故子下流成水轮也。如釜中含水,下以火蒸,则其水腾气流汗而下也。 ▲注:或曰:爱心外感于水,从兴福至长水,皆作此解。问:下文云:因诸爱染,发起妄情。情积不休,能为爱水。是故众生心忆珍羞,口中水出等。则知诸师所解,正顺斯义。岂曰违经乎?答:下约有情感发身中爱水之相,不应例今立器世间水轮之义。何则?且爱之深者,无过贪欲。如下文云:心着行淫,男女二根自然流液。若谓此爱外感于水者,何故淫习受报之时,乃是猛火、铁牀、铜柱之事耶?有以见孤山不取旧解,诚所宜矣。 △二、火腾下诸相发挥。 ▲经水势劣火下,以此验前火腾水降等义,当火势劣水也。 ▲薮,大泽也。又泽无水曰薮。 ▲注故观妄具,唯见真具者,为种发生,即是妄具。妄体无实,唯是觉明,故云真具。具无具相。 ▲彼此谁名者,谷响云:如珠具宝,全体莹彻,实无宝相。彼谓具也,此谓无也,一体互融,彼此何在?故无定名。 △二、以是下,结相续。后文例此。 二、复次下,众生相续,为二:一、立众生,二、结相续。初又二:一、总成六入。 ▲经所妄既立,谓所现妄境,即下文声色等六妄是也。 △二、同业下,别成四生。 ▲注:要因父母同业相感者,由于过去曾与父母爱习相缠,故于中阴入胎之际,复与父母欲想交感,然后托生。 ▲经:流爱为种,纳想为胎者。爱之与想,皆十二因缘中识也。若想已入胎,则属于名。下羯罗蓝等,即是色也。 ▲注:情想合离,四生皆具,此用擕李之义。证真云:经文且据一往增胜边说,若尽理而说,岂可有情处无想,有想处无情等。 ▲湿化染香处者。此俱舍颂文也。论曰:若湿生者,染香故生。谓远齅知生处香气,便生爱染,往彼受生,随业所应,香有净秽。若化生者,染处故生。谓远观知当所生处,便生爱染,往彼受生,随业所应,处有净秽。岂于地狱亦生爱染?由心倒故,起染无失云云。 ▲经:飞沈者,犹升降也,应以三善三恶分之。 ▲注于一孔雀论一切种因相。证真云:有情无始重造一切界趣种子,在本识中,唯佛能了。且举孔雀一类,尚已难知,况余类耶? 三、富楼下,业果相续,为二:一、立业果;二、结相续。初又二:一、推贪本。 ▲经想爱同结。结谓结业,如前同业相缠也。贪爱同滋。滋,润也,亦取润业之义。 ▲恶业俱生者。谓人与羊,恶业所牵,生生相值。 ▲注:杀贪未论,酬偿先债者,直约四生,强者贪弱,非是负债互来相噉。 ▲于身、命、财非理而取者,身、命皆为贪彼财物,邪枉而取,故属盗贪。身以生夺为取,命以杀害为取。 △二、汝负下,示业果。 ▲注:此示盗、贪业果相续者,以汝、我互论,但似指前盗、贪之相。然其汝负我命,亦通杀、贪,故云兼也。 二、富楼下,总结元由。 ▲注诸有为相是正者,孤山但知此中有为是正,而不知前文真有为法是正,其可惜哉!问:前说虗空而无业果名目,此谈业果而不云虗空者,何耶?答:前论妄相,须示虗空。以迷妄有空,依空立界故。既言有为,则已摄业果。今明相续,空无断绝,何俟复云?然于有为别彰业果者,以众生相续中所谈情想合离,更相变易,且是胎、卵、湿、化受生之相,未明业因苦果之事,是故更论业果相续也。问:三种相续,于十界中为摄几界?答:摄六法界。如杀、盗、淫三种颠倒,皆是重浊之相,尚无诸天清升之业,况有三乘变易之果耶?业果既尔,验前众生中化生之义,虽通天界,亦应多是人等五趣耳。若世界中四大因起,诸相发挥,显是下界之事。所以然者,由满慈所疑山河大地诸有为相次第迁流等,且据近事而问。故佛原始要终,齐此而答。 二、富楼下,悟真故妄相永寂,为二:一、据迷难悟。圆觉经金刚藏菩萨亦有斯问,彼云:十方异生本成佛道(今云若此妙觉至不增不减也),后起无明(今云无状忽生山河大地等),如来何时复生一切烦恼(今云如来今得妙空明觉等)?然彼经唯问因义,今经兼问因果为异耳。彼佛答稍广,但无迷人喻,亦有空华金鑛之喻,如下略引。 △二、佛告下,显悟非迷,又二:一、明妄相永寂,二、明智断常住。初又二:一、习漏不生,二、山河非有。初又二:一、喻。 ▲经:聚落者,谷响云:落,居也。民之聚居,故名聚落。赵充国传曰无燔聚落是也。今谓聚落,喻真性也。惑亦同迷,喻习漏也。南阳北阴,喻迷真明而起妄明。悟喻觉智,悟人喻诸佛。指亦喻言教,对文可知。 △二富楼下法。 ▲注合初喻者,即佛言已前三行半文也。 ▲经:昔本无迷,似有迷觉。谓因中所迷,虽无而有,亦有能觉之智。觉迷迷灭,觉不生迷。谓果上所悟,妄心既尽,唯真智独存。 △二、亦如下山河非有,又二:一、喻。 ▲经:翳人,喻佛昔迷。空华,喻山河大地。愚人,喻满慈所问。余皆可见。圆觉云:譬如幻翳,妄见空华。幻翳若除,不可说言:此翳已灭,何时更起一切诸翳?何以故?翳、华二法非相待故(此喻因灭)。亦如空华,灭于空时,不可说言:虗空何时更起空华?何以故?空本无华,非起灭(此喻果灭)故。 △二、佛言下法 △二、又如下,智断常住,又二:一、喻。 ▲经金鑛者,金璞也。谷响云:古文作𥐫,字书作矿。周礼:丱人掌金玉之地。 ▲注云:丱之言矿,金玉未成器曰丱(平猛切)。圆觉云:如销金鑛,金非销有。既已成金,不重为鑛。经无穷时,金性不坏,不应说言本非成就。 △二、诸佛下法。 ▲注果上金习漏为菩提下,皆约如来自证边说,不可以化他起用相滥。 ▲渝,尔雅云:变也。 二、富楼下,释大性俱徧疑,为二:一、牒疑。二、富楼下,正释,分二:一、约喻略明,二、就法广辨。初又二:一、明性相本融,二、明缘起无碍。初又三:一、举喻。 ▲经:日照则明至水澄成映。资中但以七句通喻四大,若擕李别喻七大。今取次义,不须别对法相。 △二、于意下,破执。 ▲经:殊方者,方,所也。以诸相发挥,非同一方故。长水云:方,法也,即明暗等法。其义似迂。 △三、观相下,显法。 ▲经:犹邀空华结为果者,诸相虗妄,已如空华。若更指陈,疑相陵灭,则如邀待空华,复结空果。妙觉明心,先非水火者,譬珠非水火,水火从缘。若人以缘而难于性者,非其智也。噫!近世传山家教者,销解性义,谓理具三千,不随缘时,相相宛尔。是则妙觉明心,先有水火,亦显性中空华,结为空果。倍倍虗妄,予实哀之。 △二、真妙下,明缘起无碍,又二:一、蹑前空,明例藏性随缘。 ▲经:汝以空明,则有空现。此蹑前喻也。前喻云:彼太虗空,日照则明。今意云:汝用空日为明,则有虗空现。为明相相,以彼太虗不拒诸相故。例显藏性不碍随缘,乃至地、水、火、风,或各或俱,皆循业发现也。 △二、云何下,别以水日譬随缘俱现。 ▲经准的者,准,平也。周礼:匠人之法,平物以水。的谓射的。释名云丹面白的是也。今并取定则之义。 二、富楼下,就法广辨,又二:一、显示藏性,二、诃责迷心。初又二:一、约迷悟显染净二相,二、约染净示圆融三谛。初又二:一、染相。孤山云:而如来藏随为色空等,是迷成九界。下文我以妙明等,是悟成佛界。风动空澄,日明云暗者,趣举藏性随缘之相,不同前文以此为喻。 △二、我以下净相。 ▲注华严中不动不离者,不动应身,不离道场也。 ▲而升而游。谓天宫、龙宫等。 ▲身即法体者,指应即法也。并由理具,方有事用。此止观记文。 △二、初下,约染净示圆融三谛,又三:一、真空。 ▲经:非明、无明者,明谓觉因缘智,无明即过去烦恼明。无明尽者,惑、智俱灭也。 ▲注:得即理者,约所得说。若约能得,即是果义。对智为因,双非因果,其义亦善。 ▲经檀那等翻名释义,如法界次第。 ▲注非波罗蜜多总非所趣理者,以梵语翻到彼岸,彼岸是涅盘,故属理也。若取能到,亦可云果。如智论云菩萨所行名波罗蜜者,因中说果故。 △二即下妙有三中道 ▲注:莹、宝、圆三如,次喻三谛。若珠具宝性,即理具十界。若如意雨宝,即修起十界。今修性合论,共成三谛。摩尼之譬,一体咸收。 ▲新伊天目者,涅盘云:祕密之藏,犹如伊字,三点若并,则不成伊,纵亦不成。如摩醯首罗面上三目,乃得成伊云云。谷响云:彼方字有新旧,亦犹此土之篆隶也,莫不以篆为旧,以隶为新。是故西土伊字有新旧两体,旧则纵横,新则不尔。状若此方草书,下字一点居上,二点在下。 △二、如何下,诃责迷心。又三:一、诃。 ▲经三有者,欲、色也。婆沙云:有者何义?谓一切有漏法是。佛言:若业能令后生相续,是名为有。 ▲注:不退诸菩萨,法华疏指为通利菩萨。若三藏菩萨,则属新发意也。 △二、譬如下,喻。 ▲经琴瑟等者,证真引白虎通云:琴者,禁也。禁止于邪,以正人心也。瑟操曰:伏牺作。世本、说文、桓谭新论并云:神农作。瑟者,伏牺作。二十五弦箜篌者,风俗通云:一日坎候。汉武帝祠太一、后土,令乐人侯调依琴作,言坎坎应节也。侯以姓冠章也。又释名云:师延作靡靡之乐,盖空国之候所好。琵琶者,风俗通云:近代乐家所作,不知所起。又释名云:本胡中马上所鼓,推手前曰琵,引手却曰琶,因以为名。 △三、汝与下合。 ▲经:如我按指,海印发光。孤山云:按指,谓如来昔于因地以三观智观己妄心,即妄成真,乃登正觉。如得妙音克谐,更举海印发光助成音发之义。珙钞云:海印,妙定之名。按指,表于能入。发光,即所起妙用。净名云:佛以足指按地,即时三千大千世界若干百千珍宝严饰,譬如宝庄严佛无量功德。宝庄严土,华严有圆明海印三昧云云。此与资中、长水义别,择善从之。 二、富楼下,释余惑,分二:一、释满慈惑于妄因;二、释庆善惑于真因。初又二:一、疑。问:长水云:由满慈初疑,云何忽生山河大地?乃至佛说性觉必明,妄为明觉,所既妄立,生汝妄能,由是展转皆从妄立。虽知能所俱妄,又疑妄从何生?故此问云一切众生何因有妄等。 ▲注资中下。此与长水义别。问:二义孰优?答:资中为优。何者?若谓此问疑妄从何生者,且前文已明三种相续皆是觉明,明了知性,因了发相,从妄见生。斯则显示妄从真起,岂至此中更疑何生耶?满慈所问何因有妄,盖疑从真所起之妄,有何因依而得生起?其实蹑前,汝暂举心,尘劳先起,故发斯问。沇师又云:未审此妄因何而有?于理甚当。 △二、佛告下,答释,为二:一、明妄性无因,二、明真觉无得。初又三:一、总告。二、汝岂下,正释,分四:一、举事审因。 ▲经魑魅者,通俗文云:山泽之怪。说文云:老物精也。 ▲注此言祠授,证真云:亦如提婆达多从天乞得,故名天授。此人从神祠乞得,故名祠授。 △二、佛言下,就名责实。 △三、自诸下,从迷辨相。 ▲经:展转相因者,知如文殊问净名云:善不善孰为本?答曰:身为本(见惑)。又问:身孰为本?答曰:欲贪为本(欲爱)。又问:欲贪孰为本?答曰:虗妄分别为本(色爱)。又问:虗妄分别孰为本?答曰:颠倒想为本(无色爱)。又问:颠倒想孰为本?答曰:无住为本(无始无明)。又问:无住孰为本?答曰:无住则无本。应知上云称为妄,云何有因?即无住则无本也。今云自诸妄想展转相因,即见爱四住也。问:秪于见爱,可云无因否?答:若论通别二惑,同在一念,念体无始,犹如空华,有何不可?欲令易解,故引净名为例。 △四、识迷下,约悟知虗,又三:一、法。 ▲经:识迷无因,妄无所依者。问:因、依何别?答:因指自体,依谓依他,二俱叵得,故无生灭。 △二、得下,喻。 ▲经况复下,此以梦事况乎妄因也。意云,梦事尚不可得,况妄因本无,其可得耶? △三、如彼下例 △三富楼下经示。 二、汝但下,明真觉无得,为二:一、劝息妄心。 ▲注:旧解三缘等,除殷节外,诸师皆然。慤云:三缘即业事,三因即三不善根。节疏依之。证真破云:全乖法相道理。 △二、歇即下,正示真觉,又二:一、法。 ▲经肯綮者,上苦等、口乃二切,下苦挺切,又音启。行𤦆经音作繁者,误矣。注解牛之事,证真云:庄子内篇庖丁为文慧王解牛云云。肯綮,交聚也者,谷响引庄子云:经肯綮而未甞。盖言庖丁解牛,游刃于空虗间,未甞伤筋脉之交聚也。问:以交聚释肯綮,其有所凭乎?答:按文如海正义云:肯綮,交聚也。骨间,筋结之处者,此据陆德明释文引司马彪所解。 ▲大底,音指,致也。 △二、譬如下,喻。 ▲经系如意珠。证真云:此同法华衣珠喻。然彼喻结缘下种,此喻真性本有。 二、即时下,释庆喜惑于真因,为二:一、难问;二、答释。初又三:一、蹑前致难。 ▲注有指第二卷者,擕李孤山也。且第二卷中自疑觉性似非因缘,今疑修证不从因缘,二文永殊,安得相蹑? △二、我从下,引悟证因。 ▲经:我从因缘心,得开悟真际。云何难因闻了教,获悟真心?今谓若观下文引目连等缘,验其自叙,非唯了教,亦应通指得初果时所闻因缘。 ▲注从马胜闻因缘义。谷响引释论云:身子、目连师事沙然梵志。梵志道术,身子皆得之。沙然临死,欣然而笑。身子问故,答曰:世俗无眼,为恩爱所亲。我见金地国王死,夫人投火聚,愿同生一处。言已命绝。后见金地商人,问之果尔。身子追悔未尽事术,自知未达,更求胜法,而无师可事。后于道见頞鞞威仪庠序,因问师法。頞鞞答云:诸法从缘生,是故说因缘。是法缘及尽,我师如是说。一闻即得初果。身子再为目连说之,亦得初果。 ▲不须和会者,谷响云:以其事永异故也。如龙树释王舍城,引多因缘,亦不较定一说,以自古来所传异故。亦犹此方,二戴礼经,三家论语,广略互异,开章各殊。仲尼生年,进退不同;老子终卒,存亡各据。此方典藉,其事尚然,况华、梵辽远,结集部别,而于事迹无参差者,难矣。然则意在明理。理之有失,则可正之以智;事之或乖,不可执一为是。故云不须和会。 ▲或可下,又强和会之。 △三、今说下,指滥申请。 二、佛告下,答释,为二:一、破迷显悟;二、斥失劝修。初又二:一、寄事推破;二、就法例成。初又三:一、指事对立。 ▲经:狂性因缘,谓照镜见像也。因缘是能生,狂性是所生。 △二、阿难下,随执交破,又二:一、交破二执,二、转破自然。初又二:一、以因破自。 ▲注缘其失头,合云缘其见头,以下文狂走方是失义。 △二、若自下,以自破因。经意云:既自然头因缘故狂,何不自然之头因缘故失?本头不失,显自然义存也。狂怖妄出,知因缘义虗也。 △二、本狂下,转破自然。 ▲经本狂自然者,秪是狂性本来自然。 ▲注前四句破狂。自然者,约法言之,此显藏性本来寂灭。 ▲后三句破不狂自然者,此显藏性不碍缘生,即是空、不空二义也。 △三、若悟下,显悟双亡。二、是故下,就法例成,为二:一、结会前言。二、菩提下,简显今义,又二:一、简生灭显不生灭,二、简不生灭显无戏论。初又二:一、递简,二、双喻。初又二:一、简因显自 ▲经:无功用道。兴福云:八地。资中云:妙觉。证真曰:疏主判此太高,八地犹是别教义耳。若论圆教,初住即得无功用道,分证法身也。 △二、若有下,简自显然。 ▲经:无生灭者名为自然。涅盘云:有所断者名有上士,无所断者名无上士。当知若有所断,必有能断。能断则智生,所断则惑灭。今无生灭,既从极说,即无上士也。 △二、犹如下,双喻。 △二、本然下,简不生灭,显无戏论。 ▲注理亦亡之者,荆溪云:因果既泯,理性自亡。二、菩提下,斥失劝修,又二:一、通斥戏论。 ▲注又解下诗云:有苑者柳,不尚息焉。笺曰:尚,庶几也。庶几,幸望之义。 ▲经十二部经者,长行重颂并授记,孤起无问而自说,因缘譬喻及本事,本生方广未曾有,论义都成十二名,广如释论三十七。 △二、汝虽下,别斥遭难。 ▲经:阿那含,此云不来,不来欲界生故。证真云:第三果已断,欲界九品俱生,名为出欲淤泥。 ▲注圆教相似位即七信已前也。 ▲唯作小释者,长水云:登伽小机,虽得第三,若望圆信,霄壤有异。 二、是故下,劝修,又三:一、正劝。 ▲注舍妄取真,去事就理,谷响释上句是藏、通,下句是别教,亦可以此二句通指前三。 △二、如下显功。 ▲经:罗𬑟,此翻覆障。 ▲耶输陀罗,此云华色,亦曰名闻。或得出缠,谓登伽也。或蒙授记,谓耶输也。 ▲注:名为本性者,出摩登伽经。孤山云:以初见性净明体,乃立嘉名。 △三、如何下警悟 ▲注依诸师者,馆陶科经,从此已下明修行方便,已前明如来藏心。虽不言解,义当解也。沇节、璇师皆承之,唯孤山显云开圆解、开圆行云云。 ▲随闻获证,如第三卷末并下文疑惑销除等是也。 二、阿难下,显楞严行法。分二:一、显正行,二、明助行。初又二:一、阿难述请,二、如来宣示。初又三:一、叹佛。 ▲经实相者,释论云:何等是实相?谓菩萨入一相知无量相,知无量相又入一相。智者曰:即空故入一相,即假故知无量相,即中故又入一相。此与前文约三谛示如来藏义趣符合。 ▲引诸下。五住迷暗如沉冥,二死漂流如苦海。 △二、世尊下,述已。 ▲经含育如来十方国土等。国土皆是佛之化境,故云如来。一往同居,义该三土。上妙觉明心,即寂光也。 ▲注天王,天子也。谷响云,如春秋天王狩于河阳,天王求车是也。 △三、惟愿下,请法。 ▲经无余涅盘。大经云:因灭是色,获得常色,受、想等亦尔。方是此中无余之义,非同少乘灰身灭智。 ▲入佛知见者,法华疏云:二智、四眼不能知见,唯一切种智、佛眼则能知见。 ▲注:三、陀罗尼,旋假入真也。二、百千万亿旋陀罗尼,旋真出俗也。三、法音方便陀罗尼,中道法音能为初住方便也。今请一心三观者,此是通涂行门。若据别意,再请最初方便也。 二、尔时下,如来宣示,为二:一、示初心决定二义;二、示诸圣圆通本根。初又二:一、正明二义;二、重释二疑。初又二:一、叙意总标;二、云何下,牒名正示,又二:一、劝观因地发心;二、劝详烦恼根本。初又二:一、约因果审同异二解;二、阿难下,约同异明逆顺二修,分二:一、异成逆修;二、同成顺修。初又二:一、总斥。 ▲注空假离中者,藏、通三乘及别地前修,非即性故。中即空假者,圆人初心造境即中,而复双照故。 △二、以是下,别明,又二:一、喻真妄体性,二、显体性不循。初又二:一、喻妄体生灭;二、阿难下,喻真性常住。 二、则汝下,显体性不循,又二:一、指现身为四大;二、由此下,示四大为五浊,又二:一、总示;二、别显。初又三:一、法。 ▲经:五叠者,叠,重也。此以五阴为五重。何则?四缠是色阴。视、听、觉、察既是六根,根必发识及受、想、行,即五阴具矣。 ▲注若顺现文,即向下四浊次第也。以义言之者,准百法疏云:心王了其总相,心所了其别相。以识创起,但缘青等总相。次取境像,即是想心。次领纳前境,即是受心。次起贪等造作,即是行心。前三无记未能成业,行能成业。(疏文)由业招报,即是色阴。故云:始则有识,终乃成色。 △二、云何下,喻。 ▲经即彼者,指法之辞。循,顺也。泪,古没切,浊也。 △三、汝浊下,合。 ▲注五利、五钝如法界次第。 ▲见慢者,秪是略举利钝耳。 ▲四、浊聚在其时者,准悲华经,人寿八万至三万岁未有浊名,至二万时为五浊之始也。以后验前,知是五阴者,非但后文,秪如上来既指身中四缠分为五叠,阴义明矣,况有下文为证,能无信乎?孤山已前俱无此说,后人所解仍旧弗从,识者鉴之,媸鄙自见。 △二、阿难下,别显分五。一、劫浊。资中云:从初迷真起妄,世界未分,但有虗空及与妄见,故云汝见虗空也。今谓此无其理,岂有众生初迷见空,而未有世界耶?前文云:迷妄有空,依空立界。盖说有先后,理非异时。应知五浊皆就阿难现前而示。是故五节文初,并云汝见汝身等,敻指指迷真之初,恐非经意。 △二见浊。 ▲经四大为体,即前文云坚相为地等是也。见闻觉知,即分汝湛圆妙觉明心为视听觉察也。今虽通举,正取意知而论受阴。 △三、烦恼浊。 ▲经:忆识诵习,兴福云:忆念过去,识对现在。长水云:诵习未来诸有境界。今谓诵习义通,何必定指? △四、众生浊。 ▲注思即是业。释论以意业为思。业因四种法生,谓见、闻、觉、知,即六思也。响井者,周礼:凡夫为井,方一里。说文:八家一井。 △五命浊。 ▲注适言者,谷响云:适,始也。 二、阿难下,同成顺修,为二:一、约解明因依果性。 ▲经:常、乐、我、净。智者云:无二死为常,不受二边为乐,具八自在为我,三业清净为净。 △二、以湛下,约行明果性。旋因又二:一、法。 ▲注:修三止观,照三谛境者,当以虗妄灭生为因缘所生法,以止寂之,以观照之,成三谛境。 ▲因该十信者,问:名字观行,何不取之?答:请观下文,自见其义。 △二、如澄下,喻。 ▲经名为初伏客尘烦恼。伏,犹断也。不须以常涂五品中伏义为难。此译人一往名麤惑为伏,细惑为断耳。孤山指初住所断无明,名为客尘。此有三失:一、摄惑不尽,云何澄浊,都无见思。二、名目不当,如注中引擕李所说。三、违于现文,以客尘外自有无明故。当知此中客尘,与第一卷憍陈那所解二字义同。鹿园初悟,岂非见思耶?彼此照着,请无疑矣。 ▲注界外见、思者,若唯识等论,初地顿断见、惑,二地已上渐断思、惑。此别教义也。若圆说者,从初住去,皆见、思双破。以违理由见,感报由思,乃至妙觉,方尽其惑。 ▲一切变现下。亦可如法华云如来如实知见三界之相无有生死等。 二、劝详烦恼根本,分二:一、总劝审详,二、正示根本。初又二:一、劝审。 ▲注先止后观。长水引起信云:所言止者,谓止一切境界相,随顺奢摩他观义故。所言观者,谓分别因缘生灭相,随顺毗钵舍那观义故云云。 ▲止观当体者,前文云:若于因地以生灭心为本修因,而求佛乘不生不灭,无有是处。反显须以不生灭心为本修因。既曰修因,岂唯修止而不修观耶? ▲止观所依者,即三谛境也。 ▲止观所破者,下文云:若不审观烦恼根本,则不能知虗妄根尘何处颠倒。乃至云:六为贼媒,自劫家宝。故知六贼正当所破也。以无缘智,即因地心也。缘无相境,即果地觉也。破无明惑,即烦恼根本。 ▲旁正之意有前义,以观境为正,烦恼为旁。后义反是。 △二、阿难下,斥迷,又二:一、法,二、喻。 二、则汝下,正示根本,为三:一、示六入为根本。 ▲经:贼媒者,说文云:媒,谋也,谋合二姓也。今外尘内识,犹如二姓,眼等引发,譬若谋合。 △二、由此下,明根本有优劣,为二:一、由六根成世界。二、阿难下,依世界辨六根,又二:一、示世界名数,二、辨六根功德。初又二:一、示名数。二、一切下,明相涉,又二:一、通明。二、而此下,简显。 ▲经上下无位,中无定方者,此于十方简六取四也。中谓四维,在四方中间故。言无定方者,且如东南维既属两向,是无定方。诸疏不明,唯节疏云:但取四方有正位故,四维上下难显示故。此乃以维为中。 △二、流变下,辨六根功德,又二:一、约变叠总论功德。 ▲注以世涉方者,第一、于三世各论四方,成十二也。第二、于过去世四方变一为十,成四十。现在、未来亦复如是。三世各四十,成一百二十也。第三、于过去世四十变十为百,成四百。现、未亦尔。三世各四百,成一千二百也。问:两番变叠,皆是一千二百。然则一番即足,何须重叠以世涉方?答:斯由六根功德全阙不同,欲将三四、四三之数克定优劣,是故变自叠。须有两番,下文见 ▲沇师非之者,彼云:乍观可尔,理则不然。经文但约四方三世流变三叠,不约十类众生根尘以增其数云云。 ▲节公是之者,彼云兴福配根尘类,生第七经中,文义明矣,足可依用,无劳别释云云。 ▲皆变叠不同者。资中云:第一变麤相三世,或取最初起,三世各有十二,成三十六。第二变一世有三十六,三世成一百八,添本十二,成一百二十。第三变前后相望,即成九世,一世各有一百二十九世,总成一千八十,添本一百二十,成一千二百。孤山云:一、十、百、千,此之四数,是正示三叠之变也。以上十二,有其三,有其三类,故须以此四数增之。三类者,一数圆,谓十也。两数始,谓二,是两一也。以数始,则变一为十,变十为百,两番变之,则有二百也。以数圆,则变十为百,变百为千也。两始一圆,三重增变,则成一千二百。长水云:今秪将过、现、未来进动筭位,便成一千二百。如第一位,三世四方,宛转十二,为第一叠筭位,即是一横二竪,已成过去。第二即变过去世以为现在进动筭位,一竪二横,成百二十,为第二叠。第三又变现在世以为未来进动筭位,一横二竪,成一千二百,为第三叠。已上六家,并私谓总有七义,恐来者好异,故录之以示。嘻!圣人之言,随情所解,差别如是,又不知后人作释,复如何哉?然而兴福所取,类生阙二(无色、无想),根尘减六(意根、法尘),非但名数不足,抑亦义趣永殊。节公所从,未为精鉴。敏师别用十善,如虽出法华疏文,而不知此经功德与彼稍异,纵强和会,终涉疑情。所以集解且依方世,销其变叠,故曰余虽别解等。 △二、阿难下,约功德克定优劣。 ▲注一方三百,此是以方涉世之数也。又得两分之余者,余谓五十也,左右各得二百五十。 ▲一分四百。百者,此取以世涉方之数也。若无次番变叠,岂有一分四百耶? ▲与法华不同者。若资中云:法华取此数量,约持经力,熏成净用。其数增减,一依今经。自古相承,多无准的。今逢此典,方识本因。今谓沇师望孤山之说远矣。据彼之意,则应此经在前,法华在后。斯甚不然。 ▲虽眼八百下,法华疏云:案三业安乐行,即有十善。一善有十,即百善。一善中有十如,即千善。就化他为二千。约如来室、衣、座三,即成六千。五种法师悉具六根清净,一一根有一千功德也。复次一心中具十法界,一一界皆有十如,即成一百。一根通取六尘,即有六百。约定、慧二庄严,即成一千二百。根根皆尔。若论六根清净,则不言功德多少;若言庄严,则能盈、能缩、能等。 ▲等庄严者,根根六千。若言千二百,显其能盈。若言八百,显其能缩。若言清净无盈、无缩、无等云云。 三、阿难下,约优劣简圆,通为三:一、劝详简。 ▲经谁合谁离等。此于六根且令详简,任其云取,故皆云谁,乃审定之辞也。据理言之,如真际云:眼、耳则离,鼻、舌、身合,意深五浅,耳圆余非。 △二、我今下,许发明,又二:一、结前生后;二、十方下,引证䇿修。 ▲注所谓彼眼根下,知者,于止观中释云:彼是九界。 ▲于诸如来常者,九界自谓各各非真,如来观之即佛法界。 ▲具足无减。修者观诸眼,即佛眼、一心、三谛、圆因,具足无有缺减。 ▲了了分明见者,照实为了了,照权为分明。修论圆因,见论圆果。 △三、阿难下,破疑执,又二:一、疑。二、佛告下,破,为二:一、破六根虗妄,二、显一门圆通。初又二:一、破执,二、显妄。初又三:一、总标。 ▲经:虗习者,虗妄结习也。真际云:此修所断,或无始时来,与身俱生,眠伏藏识,故曰根中积生等。 ▲生住异灭者,资中云刹那四相,即微细妄念也。二、今汝下,别破。 ▲经为一为六者。不了一六即是无明,故约此推破,用显藏性非一非六也。问:据阿难迹论,修惑尚在,那忽于此便破无明?答:既已开显,须明圆行,岂复作意先破俱生?故但破无明,而俱生自落。冶铁之譬,不亦然乎? △三、是故下,结示。 二、阿难下,显妄,为二:一、略显,二、广示。初又三:一、法。 ▲经沦替者,由颠倒故,沦伇尘劳,替易真生也。 ▲注小乘所证,全是无明者,如止观释智障云:当彼破惑,名之为智。若望中道,智还成惑。又辅行云:二智之体,是无明故。资中下,彼又释曰:或认六尘销处,见惑不生,执一无为果体名一。今不取后释。无为果体,亦同孤山所解。问:初果虽破见惑,未断思惑。见、思俱对六尘所起,何故经云虽得六销?答:实如所问。经文且据多分言之。如涅盘云:须陀洹所断,如四十里水。其余在者,如一毛渧。 ▲如下,喻。 ▲经:同不同,约太虗说。一非一,约妄情说。 △三则汝下,结。 △二、由明下,广示,又二:一、别示擥尘成根。 ▲注:八法为体者,能造即地、水、火、风,所造是色、香、味、触,浮根亦尔。今但云四大,下但言四尘,盖影略互举也。经如蒲萄朵,喻浮根之相也。余经所说,或与此异。有云:眼如秋泉池,耳如卷桦皮,鼻如盛针筒,舌如偃月刀,身如立戟槊。唯意根未见别目。 ▲恬变者,有味为变,无味为恬。恬,静也。观下文云:甞精映味,绞味成根。当知正取变义,为舌根所对之境。然由恬变二种,皆能发于觉了之性,是故对根相待而示。前鼻之通塞,下身离合等,例此可知。 ▲腰鼓颡或作𣞙,埤苍云:鼓杌也。 ▲注浮尘根为意思托附。谷响云:即虑知托在肉团之内也。今人肉团有病,则虑知喜忘,所为失常,故医药所治在肉团耳。列子曰:鲁公扈、赵齐婴二人有疾,同诣扁鹊。谓公扈曰:汝志强而气弱,故足于谋而寡于断;齐婴志弱而气强,故少于虑而伤于专。若换汝之心,则均于善矣。遂饮二人毒酒,迷死三日,剖胷深心,易而置之,投于神乐,既寤如初。二人辞归。于是公扈返齐婴之室而有妻子,妻子不识;齐婴亦返公扈之室有其妻子,妻子亦不识。二室自相讼,求辨于扁鹊,辨其所由,讼乃已。是故今经以意处肉团而外缘法尘,如在幽室而闚于外,故云浮根四尘,流逸奔法也。 ▲如莲华开合者,睡眠则合,觉寤则开。二、阿难下,总示离尘无体。经黏妄发光,此谓染着妄境,发生妄明。 二、汝但下,显一一门圆通,为二:一、显圆通,又二:一、通根脱黏。 ▲经随拔一根下。如于耳根不循动静,即是脱黏。智契于理,名为内伏。余皆例此。 △二、不由下,寄根互用。 ▲经:寄根明发。如智论云:报生天眼,在肉眼中。此乃寄于肉眼而发天眼。今亦如是,觉明知见,寄诸浮尘胜义而发也。 ▲注具如华严。谷响引晋本三十五云:菩萨有十种眼,所谓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佛眼、智眼、明眼、出生死眼、无碍眼。余五根皆有十种。此即分真人得其互用也。 △二、阿难下,示真觉,又二:一、觉不由根,二、觉不由缘。初又二:一、指事。 ▲经无目而见者,据阿那律,于六神通得半头天眼。且神名天心,通名慧性,此盖意根得眼根用。今但取见,不由眼,以显明不循根故也。无耳而听,非鼻闻香,例亦如是。 ▲异舌知味者,如下文云:于过去劫轻弄沙门,世世生生有牛呞病。今取其舌似牛,故云异也。 ▲舜若多神者,沇疏云:未见诚释,应是主空神。 ▲无身觉触者,纂要云:但无麤相之身,而有微细之色,故云如来光中映令暂现也。 ▲既为风质者,言其不实也。 ▲诸灭尽定,即九次第定中灭受想定。 ▲久灭意根,谓先曾得定故。 ▲圆明了知此约出定时,说: ▲不因心念,还指曾灭意根也。沇疏谓迦叶入定,不妨作用,引同维摩云不起灭定诸威仪者,非也。况今文云如此会中,摩诃迦叶岂是入定耶?故知且就小乘灭受想后,无妨出定圆照诸法耳。 ▲注斯皆妄力者,小圣神通由修根本事禅而得,既不能知发本明耀,故皆属妄。实而言之,即如来藏少分之用,岂唯小圣,凡夫亦然。日用不知,斯之谓矣。 △二、阿难下,例显。 ▲经圆拔者,孤山云:六既名根,故言拔也。普曜云:拔断十二根(十二因缘)。涅盘云:根深难拔。此经云:拔我疑根。皆对根名拔。 二、阿难下,觉不由缘,又二:一、指事。 ▲经以手循体。郭璞注尔雅云:循,行也。 ▲注不假于缘。诸疏释此,皆谓不假根境等,而不观根义。上文已说,何烦重耶? △二、缘见下例显。 ▲注:诸缘例尔。如云见性具四种缘,谓空、明、心、眼。今且对暗,不假明缘。余空缘等,其例可识。又眼根既尔,余五比知云云。 二、阿难下,重释二疑,分二:一、释因地发心疑;二、释烦恼根本疑。初又二:一、疑请;二、答释。初又二:一、疑;二、请。初又三:一、牒前义;二、世尊下,立今难,又二:一、果不同因;二、修非契性。初又二:一、明七果常住。 ▲注白净无垢识,天台依摄大乘说庵摩罗识名无分别智光,即第九净识也。 ▲离倒圆成等者。地论云:大圆镜智,离一切我、我所执,乃至能现、能生一切境界诸智影像,及一切身土影像。又云:此智是诸如来第八净识也。问:今七种名,同在果位,体必无殊。何故摄论以庵摩罗为第九,地论以大圆镜为第八耶?答:第八有染、净二分,总含一切有漏、无漏,有为、无为等法。是故摄论开净分为第九,地论不开,即指净分名为镜智。问:开与不开,何者为善?答:两论被物,各随所宜,不可定计,互相排斥。然据诸论所说,第八识若至我见永不起位,即舍棃耶之名,别受清净之称。是则果位名庵摩罗。天台所依摄大乘义,取第九识者,非无深致。 ▲经体性坚凝者,若唯识宗谓真如凝然不变,不许随缘,非此经坚凝之义,学者应知。 △二、若此下,明六根无常。 ▲经犹如念心下,例前为难也。以前文累说妄心离尘无体故。 △二、云何下,修非契性,又二:一、正难;二、世尊下,释成。 △三、如来下,结违妨。 △二惟垂下请。 ▲经蒙吝,谓蒙昧鄙吝也。 二、佛告下,答释,为二:一、斥疑许说。 ▲经尘俗诸事,谓击钟、捣练等。 △二、即时下,寄事正释,分二:一、审闻声,彰倒执之相;二、指闻性,显常因之体。初又二:一、击钟正审,二、据答总诃。初又二:一、审闻,二、审声。初又二:一、定有无。 ▲经时,罗睺罗又击下,此为下文破执张本,即钟声更击,汝云何知是也。审闻既尔,向下审声与此相对,亦有两重。 △二、佛问下,详所以。 △二、如来下,审声。又二:一、定有无;二、详所以。 △二、佛语下,据答总诃。 ▲经:自语矫乱。矫,应法师云:假称谓之矫。矫,诈也,字与矫同。国语曰:其刑矫诬。今谓阿难报答无定,义同于诈,而复错乱。 ▲注:何因击钟而言其闻者,秪由阿难等妄认随声之闻,而不知离声之闻。诬,枉也,虗也。二、阿难下,指闻性显常因之体,为二:一、正显闻性,二、通示诸根。初又三:一、破执。二、知有知无下,显常,又二:一、简妄显真,二、对凡斥失。 ▲经:汝尚颠倒等,举胜况劣也。阿难非不以常为断,凡夫固亦惑声为闻,今左右互举耳。动静约尘,闭塞开通约根。 △三、如下,引例,又二:一、引重睡有闻。 ▲经自怪其钟为木石响者,展转妄闻也。或恐木即是杵,石即是砧,此语似倒,谓怪其捣练砧杵作钟响耳。 ▲遄者,谷响云速也。诗曰:人而无礼,胡不遄死。 △二、阿难下,约闻示性。 ▲注真性不昧者,问:闻性不昏,即真性不昧耶?答:非即非离也。资中云:如重睡人,无有六情分别声相,但任运闻,表真闻性常在不灭。真际云:总举闻性不昏,证体无灭。或为他响之用,随尘妄起,尘谢即亡。真闻之性,何曾暂昧?古德以此便为真性,良恐未通。今观二疏,并有不即不离之意,而未知节疏指斥何人。若谓资中,盖不善表之一字耳。及至长水,全作真闻而解,亦恐错用沇疏之义,深误后人。 △二、以诸下,通示诸根,又二:一、斥迷。 ▲经:循诸色声者,能循即六根,所循即六境,略举色声也。 △二、若弃下,劝悟。 ▲注通别二惑俱名尘垢者,正取识情为垢,是二惑体带尘言之,犹云尘劳也。 ▲此眼具五者,不可以小乘法眼及次第法眼为比。既由清明成无上觉,即同请观音云五眼具足成菩提也。 起第五卷 二、释烦恼根本疑,分二:一、疑请;二、答释。初又二:一、牒前义;二、令观下,述所疑。又二:一、领解结之喻;二、请解结之法。初又二:一、领喻。前文云:汝观世间解结之人,不见所结,云何知解?今领此喻,故曰今观世间等。然前文又云:则汝现前眼、耳、鼻、舌及与身心,六为贼媒,自劫家宝。斯则已明六根是结。而下文请云:今日身心云何是结?从何名解者,此有二义:一、为钝根者重发起故;二、虽疑所结,意在于解。兴福科此云释结解同体疑者,非也。以阿难本无同体之疑,至佛答中始云:根尘同源,缚脱无二。此亦泛论,未是正意。 ▲从是故汝今下方,乃的酬解结之请耳。 △二、世尊下。省迷 ▲经与诸无明俱灭俱生。资中云:俱生烦恼及无始无明也。证真曰:疏以俱灭俱生配俱生烦恼无明,即属无始无明,销文不便。今详经意,前已破人法二执,显空如来藏。次破真妄双疑,显不空如来藏。今请修行方便,重问解结根元。须就所知障中以辨惑体,不必更配烦恼障也。(钞文)今谓证真所解,与孤山义同所斥。况疏销文不便,其实然也。予再详之,应作二义以销此文。一约阿难权证初果,俱生尚在,则与界内无明俱灭俱生。二约阿难实证初住,别惑未尽,则与界外无明俱灭俱生。后义同圆敏二师,前义有异也。若作阿难昔居初果,令入初住,通叙二义者,则于疟喻销释更明。何者?见惑已断如安日,俱生未破如发日。又通惑先落如安日,别惑犹在如发日。隔日之喻,不亦明乎? △二、惟愿下,请解结之法,又二:一、请法;二、作是下,申敬。 二、尔时下,答释,为四:一、经家总叙。 ▲经:作将来眼者,依教生解,依解立行,皆得正见,故名为眼。 △二、善哉下诸佛同告。 ▲经无上菩提等可对二德。 △三、阿难再问。 △四、佛告下,如来广答,分二:一、正示六根解结之法,二、重释解结伦次之疑。初又二:一、长行,二、偈颂。初又二:一、明根结无实,二、示现前。可解。初又二:一、明真妄相即。 ▲注凡夫迷真故缚者,若未破别惑,未登圆住,皆名为缚。然六根净人亦得似脱,今取真脱,故唯圣人也。 △二、阿难下,明根境相由。 ▲经交芦者行𤦆,经音作茭芦,仍斥交字为非,此胷臆也。 ▲注有以下。证真云:根、境、识三互相因依,如三芦成聚,阙一则不立。谷响破云:如此释者,岂唯不晓字义,抑又全背经文。且经文先以空华喻识,既毕,次举根、尘,遂以交芦喻之。若谓喻三,则文义颠乱。凡单言交者,唯是两事。史记云交手事,秦婆沙论云结交趺坐,手、足俱二事也。此经明鼻根功德,云而阙中交,即是无出入二息一时也。又云交妄发生,亦秪两妄双起耳。至若三数已上言交者,并须加敷明之,谓三交等,如法华云有八交道是也。 △二、是故下,示现前,可解。 ▲注又解下节,疏亦有此义。彼云:言知见者,自性徧圆故。无知之知,无见之见,即如来藏心也。立知者,有所得故。背觉合尘,即无明耳。 ▲知见无见者,不取相故。背尘合觉,即涅盘也。故兹两释,并符佛旨者。虽然,若观汝今之言,前释为要。以前阿难请云:今日身心,云何是结?从何名解?是故如来开示阿难现前知见。若立知者,即名为结。现前知见,若无见者,即名为解。无明涅盘,乃结解之法也。斯亦略举知见,意摄六根,未彰此结从何而解。 二、尔时下,偈颂,为三:一、总标;二、正颂。分二:一、颂根结无实。 ▲注凡夫以惑业为缘者。六凡法界,由见思之惑,有漏之业,即感分段有为之法也。具足应云:二乘菩萨法界,由无明之惑,无漏之业,即感变易有为之法也。以此三乘,若望圆教圣位,俱属凡摄,是故略之。 ▲圣人以机感为缘者。从分证已上,得法性明镜身,随十界机,普现色像也。然分证菩萨,自行未满,实报土中,亦有惑业为缘之义。今但约化他应用而说。 ▲旧以前二句下,证真,云:初半颂立有为是空,即真性有为,空缘生故如幻,具足三支比量。量云:真性有为是有法,定空为宗因,云从缘生故,同喻如幻事。次半颂立无为是空,即无为无起灭,不实若空华,亦具三支比量。若取义,便须移不实两字归上句,移无起灭三字归下句。以不实是宗中空义,故应立量云:真性无为是有法,定空为宗因,云无起灭故,同喻如空华。问:下半颂无真性言,今何强添?答:上真性言,须通下转云云。 ▲掌珍论者,清辨菩萨造,奘三藏译。论标四句,与此小异。彼云:真性有为空,如幻缘生故。无为无有实,不起似空华。上卷广明前二句,下卷广明后二句。旧家始自兴福,至于长水,皆依论释,俱不及证真,文义分明。孤山云:彼说祖于天亲,吾学宗乎智者。宗涂两别,故此弗遵云云。今恐后学须知,略引如上,故重遣之者,若依掌珍销前颂文,即以此颂双遣真妄。证真云:初半破有为是破妄,次半破无为是破真。此下一颂释成前意也。龙树云:即中论偈。此二句下更云:今则无因待,亦无所成法。 ▲经犹非真非真,纂要云:上非真字即妄非真,下非真字即真非真。覆牒上文,妄、真同二妄,此读文大谬也。 ▲注真非真所违也者,如下文云真恐迷,上三字与今不别。 △二、结解下,颂现前,可解。又三:一、泛举所因。二、汝观下,正颂前说。三、解结下,生起后义。 △三、陀那下,重示为二:一、喻所结之体,二、叹能解之法。初又二:一、指八识如流。 ▲注:第八、异名。此依唯识论解也。又百法疏云:然第八识,虽诸有情皆悉成就,而随义别立种种名:或名为心,或名阿陀那,或名所知依,或名种子识等。别说九识者,他宗解为纯净无染识。若天台智者,依真谛三藏,以阿陀那为第七识,则与前来经、论不同。问:若尔,陀那之名通乎七、八、九识,如何辨异?答:梵语阿陀那,此与阿棃耶、庵摩罗相去非远,皆目如来藏心。但随诸经、论,翻取名、义,或异或同,到使南、北宗师多起诤计。若知此三有染有净,有染、净和合,随取何义,建立其名,则诤计自息。且阿陀那识,真谛谓之第七者,盖别取第八染分立名。唯识、百法谓之第八者,则通取染、净和合为目。解深密经谓之第九者,乃别取第八净分言之。故摄论云:世尊说法,凡有三种:一、染污分,二、清净分,三、染污清净分。譬如金藏,土中有三:一、地界,二、金,三、土轮。以地譬依他性,具染、净二分(八识);以土譬分别性,为生死染分(七识);以金譬真实性,为涅盘净分(九识)。问:陀那之名既通三识,何故擕李释此颂文,须云第八异名耶?答:以顺现文,名、义便故。既云习气成暴流,又曰真非真恐迷,是则显有染、净二分。虽解深密名为第九,不如唯识第八义。亲况、慤况二疏俱作此释,故敏师从之。 ▲大乘权教者,即通、别二教也。孤山云:对圆顿大机亦不宣说,以历别浅深,示六、七、八之异,易起诤论故。今谓不然。此中正指陀那微细识有真非真,恐凡愚不了,谓一谓异,执断执常,故于诸经不常开演,何关六、七耶?应知此识于藏、通二教固是不说,至于别、圆二教亦罕曾显示,故云我常不开演。所言常者,犹云寻常,非全不说,以别、圆初心不得意者皆有诤故。如地论师以阿梨耶为真常净识,摄大乘人以为无记、无明、随眠之识,斯即别、圆起计之相也。圆、敏二师释不说意,各据一涂,似未尽理。 ▲我于凡、愚不开演者,节疏云:凡谓凡夫,愚即二乘。今谓若许前义,愚通大、小。 △二、自心下,显诸法如幻。初二句从真起妄,次三句达妄即真。妄则根境炽然,真则待对绝矣。所以作此颂者,还是重示根尘同源,现前可解也。所解既如幻,能解亦如幻。故下文云:如幻三摩提。 △二、是名下,叹能解之法。 ▲注如世莲华下,诸疏皆作喻释,大同小异。今详经语,亦可作能证三昧人解。如前文云宝王、觉王,下文云妙莲华王,皆命佛也。今妙莲华且是所坐之座,金刚王、宝觉正是能证之人,觉即佛也。纵入相似,谓圆教七信也。同除四住,至藏则劣,出法华玄文。 ▲经薄伽梵者,资中云:具足六义,所谓自在、炽盛、端严、名称、吉祥、尊贵。 二、于是下,重释解结伦次之疑,为三:一、经家叙事。 ▲注:二、颂合明。孤山云:前四偈是重颂,后五偈是孤起。(从解结因次第已下。)今谓前四偈中言妄显诸真等四句亦是孤起,后五偈中自心等五句亦是重颂。若然,则杂糅精莹,于义惟明。 ▲经:心目开明者,上根必进破无明,中、下或初入真似。 △二、我今下,阿难疑请。 ▲经性净等二句,当以所诠能诠分之。 △三、即时下,如来显示。分二:一、结巾喻迷,二、解巾喻悟。初又二:一、绾巾成结,二、指事显法。初又三:一、示,六、结。 ▲注髑髅天者,慤疏云:斯承口史,未见所翻。长水云劫波,云时分巾,是彼天所奉,缘起未详。今谓华严第二有时分天,以璇师但翻劫波,而不言罗字,故未敢用。 ▲经叠华巾者,谷响云:叠即布名,字或作㲲。下文又云宝叠者,贵之耳。 △二、佛告下,审名体。 △三定伦次。 △二、佛言下,指事显法。 二、佛告下,解巾喻悟。分二:一、喻六解一亡;二、喻舒结伦次。初又二:一、举喻详解。 ▲经:是非锋起。谷响云:刘伯伦酒德颂曰:陈说礼法,是非锋起。 ▲注云:如劒戟之锋刃,相竞逐而起。 △二、佛言下,显法斥迷。 △二、阿难下,喻舒结伦次,为二:一、明舒结方便,二、明伦次所以。初又二:一、举结详解。 ▲注:虽曰伏断者,二乘通惑,菩萨伏别惑,俱约未观圆中者言之。 △二、佛告下,显法示修。 ▲注:圆修定慧,即三止三观也。由此能显如来藏性,故曰佛法从因缘生。 ▲事六度等,等取二乘智行,乃至菩萨别修定慧,悉名尘相,方是今文简非之意。孤山云:和合麤相者,如因父母和合而有其身,饮食为缘而命得住等。良恐不尔。 ▲佛种从缘起者,准法华疏,以中道正因为佛种。今孤山解,知其本因皆因于心,心即佛种也。然而法华正指真心,此中正指妄心。虽真、妄体同,理须甄别。 ▲实智冥理,权智鉴物者,权实一念,物理同时,理则照穷正性,物则察其本末。肇论云:圣心无智,无所不知。此之谓也。 二、阿难下,明伦次所以,又二:一、举结详解。 ▲注黏湛成根者,前文云由明暗等二种相形,于妙圆中黏湛发见,乃至意根云黏湛发知,今总言之,故云根也。 ▲必无伦绪者,岂有先眼、次耳、后鼻等耶? △二、佛言下,显法示修。 ▲法。小乘析观下,毗昙人空法不空,成实人法俱空,会入空平等理,谓偏真涅盘也。此涅盘亦空,名平等空。 ▲大乘体观下,衍门。三教皆名体观。通教但破界内二执,不破界外二执。别教先内次外。圆教内外顿融。 ▲应知下,亦私释之文。人空、法空,即六解也。平等空,即一亡也。三空配位,已在说题。 二、阿难下,示诸圣圆通本根,为四:一、阿难述请;二、如来普问;三、诸圣各说;四、文殊简辨。初又二:一、述解申疑。 ▲经:得无疑惑,例前心目开明说之。 ▲顶礼双足者。谷响云:顶者,己之贵;足者,佛之贱。以己之贵,礼佛之贱,敬之至也。 ▲然犹未达圆通本根者,上云慧觉圆通,但是悟知一、六亡义。今云圆通本根,正是最初方便也。 △二、世尊下省躬致请。 二、尔时下,如来普告。 ▲注:从佛口生,从法化生。据孤山意,唯从圆释,今则通小。小以四果为无学生真谛法中,圆以分证为无学生中道法中。通、别准知。此下二十五圣,孤山复有料简释疑。问曰:诸圣所叙,于界及大,何其次第?为本说自尔,为经家次此耶?答:虽未可定判,而以本说自尔为长。盖受佛威加,说必次第也。若尔,一等次第,何陈那因声,而在沙陀因色之前?答:此陈那是现在悟道既初因声,尘与观音过去悟道元因耳根。非但根、尘相符,亦是过、现相对。是故最初陈那叙述,末后观音叙述。斯则善始令终,以显此土正以音声为佛事也。若尔,陈那亦应当机,则与观音义等。何故文殊简以为非?答:尘是佛语,根乃自身。认尘则着他语言,观根则了己心性。末代悟入,要在观根。所以陈那闻声,亦在简非之例。问:普贤依耳识而悟,何不当机?答:尘非根不别,识非根不发。若不依根,如何发识?根亲识疎,是故亦简。又普贤所说心闻之义,乃是分真所得,何关初心?故下文云:心闻洞十方,生于大因力。初心不能入,云何获圆通?问:观音既是观根悟道,合在六根科中,则当居那律前后,何故越次居七大之末耶?答:此既当机,其道则胜。胜傥先说,劣无由陈。故让诸圣居前,而观音处后。例如三十三大士说不二法门,而净名杜口最居于后。前劣后胜,炳然可见。已上五重,皆圆师料简。斯亦鈎深索隐之义,讲贯者不可不知。 三、诸圣各说,分二:一、正说圆通,二、广现前瑞。初又五:一、六尘,乃至五、耳根。初又六:一、火器,悟声尘。 ▲经:鸡园者,中阿含云:佛灭度后,诸上德比丘皆住鸡园。竦疏引智论云:昔有野火烧林,林中有雉,入水渍羽,以救其焚。纂要云:即鸡头摩寺。二说未审。 ▲注涅盘说身因谷响,引彼经三十二云:五百比丘问身子云:佛说身因,何者是耶?身子答曰:汝等亦各得正解脱,自应知之。何缘方更作如是问?有比丘言:我等未得正解脱时,意谓无明即是身因。作是观时,得罗汉果。有说爱,有说行,乃至饮食、五欲。如是五百共往佛所,各说已解。身子白佛:谁为正说?佛言:无非正说。 ▲净名入不二者,初法自在菩萨云:生灭为二,不生不灭为不二。乃至文殊云:无说无示为入不二。共三十二人。若兼居士默然,则三十三也。 ▲其犹礼乐等者,孔子曰: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 ▲斯即开权会实者,具如后释。 ▲主伴相济者,尔雅云:济,成也。 ▲天台化仪四教,谓顿、渐、祕密、不定也。 ▲龙树二种法轮,谓显露、祕密也。 ▲俱无此说者。且渐教之初,唯为五人等说三藏教,大虽在座,小所不识。至论不定,但云虽五人证果,不妨八万诸天获无生忍,且不言陈那得大乘益。又大论明祕密法转云:初转时,声闻见八万及一人,诸菩萨见无量阿僧只人得二乘,无量阿僧只人得无生忍。亦不言陈那在大益之数。若谓今经陈那所叙是密悟圆理者,岂唯彰天台、龙树教义不明,抑亦显法华迹门开权未了。何哉?以法华但说在昔是权,于今是实耳。此义非小,有妨大涂,故集解中不避烦芿。 △二尘性悟色尘 ▲经优波尼沙陀。如序分列名中解。又纂要云:据华严等经疏,翻为近少,亦云近对。盖校量持经功德云:乃至优波尼沙陀分,亦不及一。即极少比对之分也。今经云:以从白骨微尘,归于虗空。此乃析色明空,因于近少微故也。 ▲注观五阴理性,谓观色不净,观受是苦,观识无常,观想、行无我。 ▲九想者:一、胀想,二、青瘀想,三、坏,四、血涂漫想,五、脓烂想,六、噉想,七、散想,八、骨想,九、烧想。 ▲坏法罗汉者,次第禅门云:对治无漏禅有二种:一者、坏法道,即九想、八念、十想是也。善修此三,发真无漏,成坏法阿罗汉。二者、不坏法道,即皆舍胜处、一切处、九次第定、师子奋迅、超越三昧等。具此禅故,发真无漏,成不坏法大阿罗汉。 △三、香严悟香尘。 ▲经童子者,菩萨之异名也。余经亦称文殊等为童子,以内证真常而无取着,如世童子心无染爱故。 ▲注此似衍门者,未敢定判,故云似耳。若观当时得阿罗汉,将非通教声闻之果乎? △四药王悟味尘。 ▲经:法王子者,释论云:佛为法王,菩萨入法正位,乃至十地,悉名王子。 ▲五百梵天者,证真云:是其徒属。 ▲印我昆季,药王、药上者,据法华疏云:药王昔名星光,从尊者日藏闻说佛慧,以雪山上药供养众僧,愿我未来能治众生身心两病,号曰药王。今蒙佛记,即酬昔所愿也。 △五贤守悟触尘。 ▲经:开士者,古翻菩萨为开士。安师云:开士,始士也。开谓心初开故,始谓始发心故。 ▲从佛出家者。若据大论云䟦陀波罗是居家菩萨,恐名字有同耳。 △六饮光悟法尘。 ▲经我观世间下,即实有灭空也。 ▲注九次第定,谓四禅、四空、灭、受、想也。 ▲经世尊说我者,如增一阿含云:我佛法中行十二头陀:难行、苦行,大迦叶第一。 ▲注此翻抖擞,谓抖擞十二种过患云云。 二、五根为五:一、如意悟眼根。 ▲注:此云如意等。昔于饥世,曾以稗饭施辟支佛,九十一劫生人天中,如意受乐,常获富足。 ▲半头而见者,旧说那律天眼从顶上发见,此恐不尔。如佛得全头,天眼又从何而见耶? ▲非谓金刚唯喻大定者,地论云:二乘得金刚喻定。 △二、继道悟鼻根。 ▲注于路所生,证真引善见律云:有一长者,秖有一女,与奴私通,遂逃他国。久而有孕,垂产思归。行至中路,即诞其子,因名路边生。如是二度,凡生两子。长名盘陀伽,弟名周利。盘陀伽以其弟相继于路边生,故名为继道。 ▲经:我时观息等。此似于数息中修六妙门观。所言六者,谓数、随、止、观、还、净云云。前三是定,后三是慧。定爱、慧䇿,能发真明,故得漏尽,成阿罗汉。 ▲反息循空者,反生灭之息,循真明之空也。 △三、牛呞悟舌根 ▲经有牛呞病,尔雅作齝,与呞同。郭璞云:食之已久,复出嚼之。法华疏云:牛若食后,常事虗哨,其病似之。 ▲注缘起与今经异。证真云:昔为比丘,摘他一穗谷,观其生熟,五百生作牛偿力。今虽得道,犹作牛呞。 ▲经心地法门者。问:此与大乘唯心之义,不亦同乎?答:凡释教文,不可以名定义,当须以义正名。今既叙昔所示法门,但是第六识为诸法所依,故曰心地。且小乘诸经,奚甞不谈诸法由心?如阿含云:一法摄一切法,所谓心是正法。念云:心造依正。瑞应云:得一心则万邪灭矣。又何但小乘?至于先儒,亦以心为言行之本。如杨子曰:言,心声也。书,心画也。(声发成言,画纸成书。书有文质,言有史野。二者之来,皆由于心。)孟子曰:学问之道无佗,求其放心而已矣。荀卿子曰:心也者,道之工宰也。(工能成物,宰能生物。)由是观之,何必大乘方云心地耶?下文身子云悟心无际等,义皆例此。 ▲还味旋知者,只是观味之知,还旋心地耳。 △四、余习悟身根。 ▲注骂河神为婢。谷响云:过恒河水,咄!小婢驻流。河神为之两派。神往诉佛,佛令忏谢。即合掌云:小婢莫瞋。大众笑之,忏而更骂。佛言:本习如此,实无高心。 △五、空生悟意根 ▲注:甞试订之。订,平议也。良由在昔下。问:何故但云方等、般若,而不言法华耶?答:二酥味长,岂无所证?若指醍醐,于义太缓。况圆通本根,须叙在昔;法华开会,亦会本根。向下身子、满慈,意亦如是。 ▲见佛法身者,法华疏云:佛忉利天下,率土辐凑,争前顶礼。空生端坐石室,念诸法空,豁然悟道。佛告莲华比丘尼:非汝前礼须菩提,先见法身。法华玄文判。此是三藏空门成实论之所申也。 ▲经:诸相入非,非犹无也,非所非尽。上非字同前无义,所非即诸相,相带言之耳。 ▲旋法归无者。法是意根所对之境,正由根寂,乃得法空。永嘉云:知灭对遗。斯之谓矣。 三,六识为六。一,身子悟眼识。 △经心见者,证真云:即眼识界也。 ▲注不可以人而异于法者,人谓迦叶,法谓缘生。 ▲经:光极知见者,光,明也。若从义,便秪是知见明极耳。 △二、普贤悟耳识。 ▲注金刚喻定,孤山云:即下文明金刚干慧也。 △三𧰟喜悟鼻识 ▲注故标其妻者,来出家时,耽着其妻,食息不离。 ▲十六特胜者,此禅与六妙门横竪浅深之异耳。 ▲通明者,谓三事通观。若观息时即照色、心,观色及心亦复如是,故曰通明。又修此禅能发六通、三明故。 △四、满慈悟舌识。 ▲经以音声轮者,佛有三轮,谓身轮现通,口轮说法,意轮鉴机,此口轮也。 ▲助佛转轮者,此法轮也。口轮是能转,法轮为所转。 △五上首悟身识。 △注:或翻近执旧译为佛家人,其意同焉。 ▲经:三千威仪,八万微细。纂要云:约二百五十戒,各有四威仪,合为一千,循三世转为三千也。将三千威仪分配身口七支,为二万一千。复约对治三毒及等分,成八万四千。今举全数也。 ▲注制远方便者,如起心破戒,未动身、口时是也。 △六采寂悟意识。 △注木爪癃。谷响云:亦曰木爪林,近此林居故。又云:祷此林神而生故。 △根本禅者,四禅四空,总名十二门禅。然其神通,多依四禅而发。 四七大为七一,火头悟火大。 ▲经教我徧观下,应通生灭、无生二种观相云云。 ▲二、持地悟地大。 ▲经闤闠者谷响,引崔豹古今注曰:闤,市垣也。闠,市门也。 ▲饥荒者,尔雅云:谷不熟为饥,果不熟为荒。 ▲注三谛具足者,盖了色即是空,一切法趣色,如指不自触,故曰不相触摩。 △三月光悟水大 ▲经:水性无夺。孤山云:夺,犹失也。长水云:一味水性,更非余大之所相倾,故名无夺。 ▲注十徧处者,证真云:谓观青、黄、赤、白、地、水、火、风、空、识十境,皆使徧一切处也。就所观境得名,亦名十一切处,亦名十一切入。 ▲注稠禅师入火光定事,载续高僧传。有作析法等者,孤山疏也。 ▲四、瑠光悟风大。 ▲经皆是妄缘风力所转者,妄缘即能感之业,风力即所感之报。又风力即妄缘也,皆虗妄缘相故。 △五空藏。悟空大注:有足曰镫,今俗作灯。 ▲经放十种光等。孤山云:表从一心现十界像,化十界众生也。 △六慈氏悟识大。 ▲注:此翻慈氏。净名疏云:有言从姓立名,今谓非姓,恐是名也。何者?过去为王,名昙摩沇支,慈育国人,国人称为慈氏。姓阿逸多,此云无能胜。有言阿逸多是名,既不亲见正文,未可定执。(疏文) ▲亦曰三相者,解深密中二名全同唯识,但以性为相耳。资中下:此依唯识所解也。证真引彼颂曰:由彼彼徧计,徧计种种物,此徧计所执,自性无所有(徧计),依他起自性,分别缘所生(依他),圆成实于彼,常远离前性(圆成)。 △七、势至悟根大。 ▲注舍卫等者,智论云:舍卫有九亿家,三亿眼见佛,三亿耳闻而不见,三亿不闻不见。 ▲经:不假方便,自得心开。孤山云:谓托宿世修念佛观,故生佛前,不假加功进行,而自证妙道。故观经云:生彼国已,见佛色身光明宝林演说妙法,闻已即悟无生法忍是也。 ▲注念存三观等者,空观念报身,破通别见思。假观念应身,破界内外尘沙。中观念法身,破根本无明。分别虽尔,然复须了即惑成观,观外无身,三一互融,非相含然,非相生然。念之于无念,是真念佛矣。 首楞严经集解熏闻记卷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