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楞严经集解熏闻记卷第五
吴兴沙门 仁岳 述
。第八卷
阿难!是善男子下,二、示地位。分二:一、正示,二、总结。初为八:一、干慧地。
▲注:人未审之者,长水也。彼云:无生忍中,义说干慧,所谓圆融、不碍、行布等经,现前残质,不复续生。孤山云:不生同居。长水云:即生实报。同居犹近,实报全疎。然此一文,甚难销会。若不作舍秽趣净而解,亦须作离欲生天而释。资中云:今干慧位,能干欲爱,不受欲生。上二界身,应未全离。此亦沇师之深见也。
▲蓥或作莹。国语注云:彻,明也。
▲注五品位者:一、随喜,二、读诵,三、说法,四、兼行六度,五、正行六度。法华分别功德品格,量后四品功德。随喜品格,量初品功德。
▲但不合兼通等者,彼云:若准天台释位,此干慧合是观行相似,即法华五品及六根清净。证真云:此通六根,太成混滥。
▲经中中流入智者云:实心系实境,实缘次第生,实实迭相注,自然入实理。止观义例释此一偈,通于观行相似,以入分证。今意如注。
△二、圆妙下十信。
▲注见惑先落,三谛似显者。若诸文云见思障俗、无明障中,今破见惑,合显真谛,此寄次第大节而判也。若圆说者,见惑落处,尘沙、无明亦微有破义;真谛显时,俗中二理亦微有明义。今云见惑先落,且约麤分,依次言之;三谛似显,乃兼微义,从圆而解。此文既尔,他皆例然。
▲一十八住者,初发心住,乃至上求佛地。
▲始终地位者,始十信,终妙觉。
▲垢衣香器者,论第三云:二乘虽破三毒,不了了尽。譬如香在器中,香虽去,余气仍在。又第三十云:如乳母衣,久故垢着,以淳灰净浣,虽无有垢,垢气犹在。
▲经气分交接者,以似证之理,即诸佛之性。虽未真证,而觉了之智,与佛潜通矣。
▲注正防无明等。韩康伯云:防患曰戒。
△三、阿难下,十住十心对十乘。法华玄文云:善修平等法界,即入信心,乃至善修无着,即入愿心云云。
▲初住具十德者,第一住三德,一切佛法,乃至第十住心心寂灭,自然流入萨婆若海云云。
▲声闻身至虗空身者。彼谈十身,一一具十,乃成百身。荆溪以四身摄之,谓化摄业报,智即报身,虗空属法,余皆应摄。孤山复作三身收之,谓虗空即法,智即是报,余皆属应。又云:若约空生大觉国土,依空则虗空之身亦宜属应。(彼文)问:既属三四,何故十身皆名舍那?答:以别圆地住所现之身正是实报,余身皆是此身转变,从本受称,故曰舍那。又卢舍那者,宝梁经翻为净满。以诸患都尽故云净,众德悉圆故云满。十身虽异,净满是同。然于同中须知别相,不可三四混而无甄。故荆溪云:彼通云身,故云十身。卢舍那别释如来,故不应云业报佛、国土佛等。
▲太子、世子。异其文者,谷响云:汉制,天子之嫡嗣曰太子,诸侯之嫡嗣曰世子。今译者依古,二名互出,不分尚卑。
▲会太子于首止者,谓僖五年会惠王太子郑也。首止,卫地也。然春秋作世子,传云太子耳。
▲文王世子者,礼记篇目也。以文王善为世子之礼,故将[言*蓝]号命篇。
△四、阿难下十行。
▲注须弥、芥子,相入攸同。维摩、涅盘皆说菩萨不思议用,能以须弥之高广内芥子中。古师作相容释之。荆溪云:须弥容芥,谓容入于芥。芥容须弥,谓芥受须弥。今现尘现界,其相亦尔。
△五、阿难下,十回向,为二:一、十向正位;二、阿难下,四种加行。
▲经妙圆加行者,简异偏小也。若法华玄文取璎珞五十二位明别教位,则以十信为外凡,住、行、向为内凡。于内凡中分四加行:十住为暖,十行为顶,十向为忍及世第一,皆云义推如暖等。今经于此别四加行,秪是十向后心,注文见矣。智者曰:诸圣上位非凡能测,岂可妄说粗知大意?为破行人增上慢心,又为销经引物希向,不可偏执诤竞是非。
▲注如仁王下。三十圣故别,住果报故圆,无明未尽者。问:此四加行破几品无明?答:孤山云:应破四品。大分言之,总属第十回向一品耳。今谓不然,位既开四,惑何须合?玄文云:无明虽无所有,不有而有,不无阶品。一往大分为四十二品,然其品数无量无边。由是观之,须开四品。设复不开,秪合云总属初地一品,以十向后正破初地无明故。经:如忍事人,非坏非出。节疏云:如人含忍其事,将说不说也。或忍以印可为义,如人正领解印可前事,自己所证,言说未及。非怀,喻亡前微碍;非出,喻尚存中道。孤山云:已得初地似解,如忍事人,非不在怀;而未得真证,如非出口。然此二句,诸说异端,今别注之,请详可否。
▲僧中辨事,即羯磨也。
△六、阿难下十地。
▲注以无缘慈普覆众生等者,慈无别体,即上文与如之心也。菩萨与众生,一如无二如,约事暂分,故以菩萨能证之心,覆众生所迷之理。净名云:一切众生即涅盘相,不复更灭。今取因理无涯,譬之如海;果德徧覆,喻之如云。以慈能与乐,必对物机而说,故作是释欤?
▲如来下等觉分三:一、觉际入交。
▲注如来权智等,问:如来岂无实智,菩萨岂无权智耶?答:其实双具。但佛自行,观理已圆,鉴物是正,故用于权。今自行未极,化他是旁,故用于实也。孤山作如来逆生死流,菩萨顺生死流释此文者,于义全失。
△二、阿难下金刚干慧。
▲注莫知适从,适读为的。左传曰:众谁适从。核者,说文云:考事之实也。
▲金刚幢慧者,干慧取伏惑之义,幢慧取众伏之顶,以高出诸地。故法华玄文云:等觉位若望菩萨名等觉佛,若望妙觉名金刚心菩萨。又仁王经说:每一地有三心,谓入心、住心、出心。例知此经觉际入交即入心也,金刚干慧即住心也。出心可解。由此菩萨等文出璎珞。
△八、如是下,妙觉。
二、是下,总结,又二:一、结行位。
▲经如幻十喻,具在大品。
▲注干城者,释论云:日初出时,见城门、楼橹、宫殿、行人出入,日转高转灭,眼见无实,是名干闼婆城。或指金刚等孤山,疏也。
△二、作是下,简邪正。沇疏云:若依此位修行真菩提路,即是正观。若不依者,即是邪观。
▲注须知下斯与沇意稍别,兼之可矣。
三、尔时下,显经名,分二:一、文殊问;二、佛告下,如来答。
▲经:汝当奉持者,或曰:据文殊所问,合有二意:一、当何名是经?二、我等云何奉持?今答名则显,而答持何隐乎?释曰:问虽以二,意秪是一。盖欲知能诠之名为我等所持之法,良以若不知首题总名,则不了一经大旨。若不了一经大旨,将何以为众生发心受持之法乎?然则佛答五名,名下五义,法在其中,故此但云汝当奉持,答无所遗也。
▲注撮要为名等,广如说题。三、说是下,释疑,分三:一、经家叙事。
▲经开示密印至了义名目者。五名之中有祕密呪题,有显了经题云云。
▲顿悟下。却指前文五十五位。增上下。显今得益及所断惑相。节疏云:修道智断,故曰修心。欲界前六品惑,体是俱生,故言微细。
△二、大威下,阿难疑问,为三:一、叹佛蒙益。二、世尊下,据理陈疑,分二:一、通疑诸趣。长水云:此由前文佛语阿难:今汝诸根若圆拔已,内莹发光,如是浮尘及器世间诸变化相,如汤销冰,应念化成无上知觉。斯一人成佛,器界有情一时成佛。如来今日成佛已久,不合更有器界趣类。故云佛体真实,云何复有地狱等道?今谓此有三失:一者、蹑文太远。文在第四,岂至此中蹑为难势?二者、滥前满慈所难之意。前云若此妙觉明与如来心不增不减,无状忽生山河大地诸有为相,如来今得妙空明觉,山河大地有为习漏何当复生等。三者、今阿难所疑。盖疑凡夫本真,云何造作诸趣?非难如来已成,更有斯事。而云佛体真实者,以上文云大地草木、蝡动含灵等,即是佛体故。此指迷中佛体,安得认为果上佛体耶?孤山云:此与满慈所疑,其旨一揆。但所因既别,故其辞小异。前因佛说根尘等皆如来藏,故起疑。今因佛说妙圆明本来无有世界众生,故起疑。皆为机缘发斯问耳,非实然也。今注中取圆师所蹑文相,仍辨七趣来意。
△二、世尊下,别问地狱。
▲经瑠璃为诛瞿昙族姓者,瞿云释迦前姓也。初,迦维罗卫国有舍夷贵姓(舍夷即释迦别目)五百长者,共为世尊造立讲堂,自相誓曰:沙门、梵志乃至羣黎,不得先佛妄升此堂。若有违者,罪在不测。舍卫太子名曰瑠璃,因省定外氏,入城见堂高广严饰,顿止其上。贵姓闻之,遣使骂辱,催逐令去。太子怀恚,敕太史记之:须吾为王,当诛此类。于后即位,领兵伐迦维国,杀舍夷人三亿。乃至佛言:彼瑠璃王却后七日当入地狱。王闻恐怖,乘舩入海,冀得自免,水中自然出火烧灭。广如本经。
▲善星妄说一切法空者。善星比丘是佛菩萨时子,出家之后,受持解脱十二部经,坏欲界结,获得四禅。而亲近恶友,退失此定,生恶邪见,言无佛、无法、无有涅盘。后在尼连河遥见佛来,生恶邪心,生身陷入阿鼻地狱。事载涅盘迦叶菩萨品。三惟垂下,为他求决。
三、佛告下,如来答释,为二:一、垂许。二、阿难下,正释,分二:一、广约因果以辨趣生;二、总结虗妄以劝除灭。初又二:一、约情想通明;二、约因果别示。初又二:一、开妄习以为二分;二、依二分以辨趣生。初又二:一、双标。二、阿难下,别示,为二:一、情为内分;二、想为外分。初又二:一、示相。
▲注喜怒等者,白虎通云:人禀阴阳气而生,故内怀五性(五常性之)六情。性者阳之施,情者阴之化。
▲六情者何?谓喜、怒、哀、乐、爱、恶。若准礼运,以乐为惧,更加于欲,谓之七情也。儒说既云情属于阴,阴生于水,亦符此经之义。
△二、阿难下,结名。
▲注:从持戒善及修禅定者,始自三归、五戒、十善,乃至根本事定等,悉名外分。问:此等所修,报在界内,何名外分耶?答:今约众生心行而分内外,非出三界方名为外。
▲且内分者,犹云自分也。以俱生烦恼,不由他教,从无始来,自尔而有。如荀子曰: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是人之所生而有也,是无待而然者也。(杨倞注:不待学而知。)今云内分,即其义焉。若戒善等,必须由他所教,待学而成,故曰外分。诸疏秪据现文销释,殊不明情想分齐,宁尽内外之意乎?
▲持毁相纷,善恶犹杂者。持毁别言于戒,善恶通语于业,即十善十恶也。当知六道以三善三恶分之。人属善道,且约总报强分而说。至论心行,岂得精纯。法华疏云:人者,梵语摩㝹奢,此云意。以诸有所作,善恶惟故。又人名为慢,以五道中人多慢故。由是观之,人之名义,亦善恶着矣。孟子云:人性善。荀子云:人性恶。杨子云:人性善恶混杂。三说各有其理,唯善恶混稍同,情想均等之义。
△二、阿难下,想为外分,又二:一、示相。
▲经:心持呪印。印谓以手结印,如瑜伽羂索所示。或呪即是印,如销伏毒害呪,是三世诸佛陀罗尼印故。此举善法以验能生胜气之相。若呪龙等恶律仪事,非其义也。
▲圣境冥现者,盖于想中冥密得见诸佛净土,或于多中潜通此相,亦是冥现。
▲注毅,得之貌。尔雅云:犯奢果毅。郭璞云:皆得胜也。
△二、阿难下,结名。
▲经:飞动不沉,自然超越。此约不坠三涂,名为超越。例如人天俱得名乘,亦由戒善等能运载众生越于恶趣耳。
二、阿下,依二分以辨趣生,为二:一、正辨,二、总结。初又二:一、明死生交际。
▲经:临命终时,未舍暖、触者,命是息风,连持不断故。暖是身触,住持不坏故。识托其中,共成三事:和合则生,离散则死。今文虽不言识,而云二习相交,即识之习性也。
▲一生善恶俱时顿现者,善恶即内外二分也,顿现即二分业相也。下文情想纯杂等,即随其业力牵生诸趣也。当知现前二分,是将来诸趣升坠之权衡。昔圭峯密师云:欲验临终自在不自在,但观日用自由不自由。其言虽近,可以喻远。二、明诸趣差别为五:一、纯想。
▲经兼福兼慧者,如观无量寿佛经云:欲生彼国,当修三福云云。慧即十六观也。此别就西方言之。若通说者,缘因为福,了因为慧,随诸净愿,取土往生。应知福慧通于深浅。今且约初心,未断见爱,未出同居,横截五道,得生净土。故荆溪云:未断惑者,修安乐行。是同居净土之气分,其义明矣。
▲注于飞心中旁论福慧者,以纯想是秽土上升之因,福慧是净土往生之业,事越外分,故云旁论。
△二、情少想多
▲经:飞仙者,准下文,仙趣凡有十种,唯第二坚固草木而不休息,药道圆成,名飞行仙。其第一名地行仙,乃至第十名绝行仙。今云飞仙,取轻举之义,总摄十种也。以在人、天中间,与下文次第不别故。况地行罗刹尚属此类,岂地行仙等而不逮耶?
▲大力鬼王者,如第七卷诸罗刹王、富单那王等是也。
▲保绥法忍者,绥,安也。法忍,谓于法得忍,即诸大菩萨也。
▲注以不持戒下,据第六卷云:汝修三昧,本出尘劳。杀心不除,尘不可出。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杀,必落神道。上品之人为大力鬼,中品则为飞行夜叉、诸鬼帅等,下品当为地行罗刹。今资中所解,与前文义一往相似。然而前所说定,自是楞严三昧,非此中之想也。
▲当知情少想多者,但约十善十恶强弱分之,自显其义。况有善愿善心,护持佛法等,并是众生分外之事,不须别取修定而为想也。法华玄义明若修十善,兼修禅定,得麤住细住者,乃是兜率天业。验今所说,犹属散善耳。
△三、情想均等
▲注总报之业。此约大分言之。别报之业,于大分中自分强弱也。当知均等,且就不飞不坠一往校量。至论幽明,理须甄别。如仲尼云: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又曰:唯上智与下愚不移。岂非人间三品不同耶?今亦可以情想均等配于中人。想明斯聪,其上智也;情幽斯钝,其下愚也。
△四、情多想少
▲经:身入风火二交过地,即地狱中猛风与火交相炽盛也。
▲注近于地狱,是饿鬼住处。顺正理论云:诸鬼本住琰魔王国,从此展转散趣余方。此瞻部洲南边直下,深过五百逾缮那,有琰魔王都,纵广亦尔。俱舍论大同,而不云南边直下。
▲七热地狱者,谓八大狱中第七也。长阿含云:此四天下有八千天下围绕其外,复有大海周帀围绕。八千天下复有大金刚山绕大海水,金刚山外复有第二大金刚山(楼炭经:二金刚山名为二铁围山)。二山中间𥥆𥥆冥冥,日月天神所不能照。彼有八大地狱,每一地狱有十六地狱。第一大狱名想,二名黑绳,三名堆压,四名叫唤,五名大呌唤,六名烧炙,七名大烧炙,八名无间。分别其相,具如第十九卷。又新译婆沙论:问曰:地狱在何处?答曰:多分在此瞻部洲下。云何安立?有说:从此洲下四万逾缮那至无间地狱底,无间纵广高下各二万逾缮那。次上一万九千逾缮那中安立余七地狱,谓次上有极热,次上有热,次上有大叫,次上有嘷叫,次上有众合,次上有黑绳,次上有等活。此七地狱一一纵广万逾缮那。有说:无间地狱周回围绕,如今聚落围绕大城云云。
▲秪就此狱自有轻重者,亦应以第六为有间,第七为无间,是则风、火二交过地通于六、七也。
△五纯情
▲经阿鼻者,观佛三昧海经云:阿言无,鼻言遮;阿言无,鼻言救;阿言无间,鼻言无动云云。
△二、修造下,总结。
▲注毛羣羽族,散在诸趣。俱舍论云:傍生住处,谓水陆空,本住大海,后流余处。今从后说也。斯亦略训。
▲阿难所问者,以下文地狱趣后更有结酬之辞,对此乃成广略二意。
二、阿难下,约因、果别示,分七:一、地狱趣,乃至七修罗趣。初又三:一、蹑前总标。二、云何下,依标别释,为二:一、十习因,二、六交报。初文节。疏以十习配属根、随烦恼。根本有六,谓:贪、瞋、痴、慢、疑、不正见(或开为五);随有二十,谓:忿、恨、恼、覆、诳、谄、憍、害、嫉、悭、无惭、无愧、不信、懈怠、放逸、昏沈、掉举、失念、不正知、散乱。今淫习即所发之业,具足贪、痴;诳习即谄;怨习即恨;见即五见;枉谓逼压良善,害所摄也,亦瞋之类也;讼谓相论得、失,忿、恨为先,恼之一法,性相应故。余皆可见。文有十科,今不别列。
▲经:二习相然,谓烧然。此取欲火义说故也。沈疏云:能触、所触,皆是自心互相熏习,结成淫业。因此业种,后感其报。从能触现地狱身,从所触现诸苦具。下准此释。孤山云:亦是男女相望,互为能、所,乃成二习共感。诸文皆尔。
▲注八寒地狱者,并居瞻部洲下大地狱傍,具如俱舍论第十一卷。
▲如此方之,贪泉谷响云。晋书:吴隐之为广州刺史,行经于岭南,有水名贪泉,饮之令廉者贪。隐之至,取而饮之,作诗曰:岭南有一水,世号贪泉深。试令夷、齐饮,终当不易心。
▲经衔冤者谷响引颜师古注汉书曰:衔,含也。苞含在心,以为过也。
▲注古五刑者,谓墨、劓、剕、宫、大辟。郑注周礼云:墨谓刻其额而涅之以墨。劓谓截其鼻。剕谓刖其足。宫谓男子则割去其势,女子则幽闭之。大辟即死刑也。
▲经,相调去声,犹戏諕也。以此诱引而造诸恶。
▲注屦校灭趾,荷校灭耳者,在足曰屦,在肩曰荷。灭,没也。
▲郭璞下见尔雅注。彼又云,身广三寸,头大如人擘指。
▲史记下谷响备引秦始皇有伏怒于太后,群臣谏而死者以十数。茅焦谏曰:陛下车裂假父,有嫉妬之心;囊扑两弟,有不慈之名;迁母咸阳,有不孝之行。臣窃为阶下危之。言毕,乃解衣趋镬。始皇下殿,左手接之曰:先生起矣。即迎太后,遂为母子如初。
▲鸩须者,经本皆作鸩孤山,依左传注,故从酉也。广志云:其鸟如鸮,食蛇蝮,雄名运日,雌名阴谐,以其毛历饮食则杀人。
▲经:萨迦耶竦。疏曰:具云萨迦耶达利瑟致,此翻身见百法。疏谓于五蕴执我、我所等。
▲碾硙耕磨者,郭五对切。郭璞注方言云:硙即磨也。今文言磨者,应分旋转纵横之异。
▲霹雳者。尔雅云:疾雷为霆为电。注曰:雷之急激者谓霹雳。抱朴子云:雷,天皷也。王充论衡云:图画之工,图雷之状如连鼓形。又图一人若力士,谓之雷公,左手引连鼓,右手椎之。(彼文)是知先儒但言阴阳薄激而为雷霆者,未尽理也。必有神物主而行之,如庶女叫天,齐台遭击,岂阴阳二气偏其感验乎?况世有恶人震铭其身者多矣。又论衡云:盛夏之时,迅雷击折树木,破败室屋,俗以为天取龙也。
▲其犯杀人者,谓有阴过,斯可信焉。
▲阴贼者谷响。引汉书注曰:以阴气贼害也。
▲注应云二习相争,有本作二习相陈,恐后人擅加耳。
△二、云何下。六、交报。分二:一、总示。
▲经:所招恶报,从六根出。出犹生也,现也。果自因生,境非他现。
▲注:报多约色者,以六报中唯思报属心,故此约能受根说。若约所受境说,则六皆是色。
▲如法华中如是报者,荆溪唯以色法收之。二、云何下,别释为六,科节可见。
▲经:此见业交者。问:业即是因,既招恶果,岂非因与果交?何故上文不许璇师之义?答:凡云业者,不独在因住持善恶,从因至果,皆业力也。今明现报临终之业,望于乎昔所作之业,亦是果时眼根与恶报交,非璇义也。
▲亡者神识飞坠乘烟等,孤山引成论,明极善极恶,不经中阴,现阴才谢,即受生阴。如䂎予离手,即时到地,今堕无间,故无中阴。若堕余狱,则容有其相,故俱舍中阴颂云地狱头归下是也。
▲煽式连切。火盛貌。
▲注六报互通。证真云:以造业时,一根为正,余根为助。故今受报,虽眼根为首,还徧六根也。此与注异,讲者裁之。
▲经愗乱者,篇、韵皆云:怐愗,愚貌。上音宼,下音贸沇。疏以愗为怕者,非。
▲为馁者,谷响云:馁,奴罪反。经文或作餲,于介反。论语曰:食饐而餲。孔曰:饐餲,臭味变。又曰:鱼馁而肉败。何晏曰:鱼败曰馁。义可通用,故两存之。
▲为承为忍者,经本或依为烝者,非。或作为认者,孤山云:亦通此义,谓招认罪名也。
▲注观谓狱王之阙。谷响引中华古今注:阙者,观也。古者每门树两观于其前,所以标表宫门也。其上可居,登之则可远观,故谓之观。人臣将朝,至此则思其所阙,故谓之阙。
▲汉书作事者,颜师古曰,事音侧吏反,字本作倳,周官考工记又作菑,音义皆同。
▲经:迷极则荒。夏书注云:迷乱曰荒。
▲为霿者,或作霜,字之误也。霿与雺同,音蒙,又莫弄切。尔雅云:天气下地不应曰雺。注云:蒙,昧也。
▲为土者约雨言之,即霾也。
▲注智论明四大等,彼文具云:地有色、香、味、触,重故,自无所作。水少香故,动作胜地。火少香、味故,胜于水。风少色、香、味故,动作胜火。心无四事故,所为力大。
△三、阿难下,结释显酬,分三:一、结因果。问:据六交报,所堕之狱皆云无间,然则十习因悉是无间之业耶?答:不然。如贪习所感八寒地狱,非无间也。乃至讼习所感业镜、火珠等,此是受报前事,岂不鉴照有间之人乎?故知六交报中,且举无间为首,其中不无前七地狱并诸小狱之相。请寻阿含、楼炭、俱舍、婆沙等,备晓其事。
△二、若诸下,示轻重。
▲经:八无间狱。智论云:八大地狱复有十六小狱而为眷属,谓八寒冰、八焰火。八寒冰与俱舍大同。八焰火者:一、炭坑,二、沸尿,三、烧林,四、剑林,五、刀道,六、铁刺林,七、醎河,八、铜橛。注:火狱有八,应是小狱。寒狱有十,则与论文不同。余经或说:十八、寒水地狱,十八、热地狱,十八、刀轮地狱,乃至八万四千地狱。故知狱相差别多品。
▲经三业者,即杀、盗、淫也。
▲见见一根者,长水音上见字为现义,恐不然。
▲注能见、所见等。问:如犯杀时,必须作意,或复发言,乃至身根断彼物命,方结正罪。云何单从眼根能犯一业耶?答:此约六根偏重者言之。然于余根非不相带,有异前文。兼境兼根,所作皆重,故罪从轻也。
△三、由是下,酬疑问。前阿难问云:此诸地狱为有定处,为复自然彼发业各各私受?故今答曰:于世中入同分地。又前问云:此道为复本来自有,为是众生妄习生起?故今答曰:妄想发生,非本来有。
二、复次下,鬼趣,分三:一、总标。
▲经非破律仪。谓声闻戒也。拨无曰非,违犯曰破。后还罪毕,受诸鬼形者,不经地狱,直堕鬼趣,则如前文七情三想,沈下水轮,生于火际,受气猛火,身为饿鬼也。下文畜趣、人趣,例此说之。
△二、若于下,别显。
▲注夔,魍魉者,据切韵,夔是兽名,一足无角。今恐魍魉似之,故抱朴子曰:山精,形如小儿,独足,足向后,善犯人,或云独足蝄蜽,好学人声而迷惑人,越人谓之山魈是也。
△三、阿难下,结示。孤山云纯情坠落者,爱水下流也。
▲业火烧干者,烧干,爱水也。
三、复次下,畜趣,为三:一、总标;二、物怪下,别显。
▲注还遭鬼附谷响引说文云:孤,妖兽也,鬼所乘也。有三德,其色中和,小前大后,死则首丘。郭氏玄中记曰:千岁之狐为淫妇,百岁之孤为美女。
▲服类谓牛马等。沇疏云蚕茧之类者,非。
▲社燕者,广雅云:玄鸟也。今俗作燕。左传:少皡以玄鸟氏司公。注云:春分来,秋分去。此当春秋二社之际,故云社燕。
▲宾鸿者。礼记曰:季秋之月,鸿雁来宾。司晨者,谷响云:鸡主晨鸣。易林曰:巽为鸡,鸡鸣节时,家乐无忧。警露鶴也。周处风土记云:白鶴性警,至八月露降,流于草木叶上,滴滴有声则鸣。
△三、阿难下,结示。
▲经:业火干枯,即前文云情与想二俱成空也。
▲如汝所言,宝莲香等。问:此事本是地狱恶业之相,那于畜趣后结示耶?答:前阿难所举三人,且约恶趣极重者问之。今佛于畜趣后说者,盖显三恶同其流类。如上明鬼、畜,皆是地狱业火烧干,出生其趣。宝莲香等岂免斯报耶?故于此中示之,非无所以。
四、复次下,人趣,为二:一、正显;二、结示。初又二:一、酬偿先债。
▲注:修定学慧者,应取兼有福德一句为持戒,则三学备矣。又布施、忍辱、精进,悉名福德,则六度备矣。
△二、汝今下,酬足复形。
▲注檮杌如第四记。
▲皂隶,民之贱者也。脂韦,以柔顺人也。
△二、阿难下,结示。
▲经业计颠倒。计,犹执也。有作系者,声之误矣。
五、阿难下,仙趣,为三:一、总标。
▲注抱朴子谷响云:东晋葛洪自号也。若抱朴子内篇凡二十章,皆秦、汉以来方术之道,非老、庄之道也。其词可采者唯此耳。
△二、阿难下,别显沇。疏释十仙,四与真际有异,余亦大同,唯不解坚固交遘耳。今略录其异。
▲伏饵者,食麻仁之类也。
▲金石者,能化骨成仙也。
▲通行者,应有五通,即神仙、通人。
▲绝行者变化不息,如尸解之类。
▲言觉悟圆成者,谓绝于视听,令如槁木等。(彼疏)问:所谓尸解者,何耶?答:案道家真诰云:道有阴广,阳若炼形,道合呼吸。纯阳秪自肉身次第变蜕,蜕而俞妙,身入无形。所蜕之皮,宛同蝉殻。解变之后,因无骸骨,纵葬坟冢,唯劒写履杖存焉。此阳度也。
▲若阴度者,即为陆仙也。通慧有楞严七趣钞,备引其书,并升无、九真等经,以明仙趣。事多虗诞,未敢闻命。
▲注:点石为金者,予恐此释不逮沇师,何则?以坚固金石亦约服饵言之,良由十仙皆是存想固形而得成就,若言恤贫哀苦,斯乃外事,何名固形耶?
▲如天无异者,沇疏解天行云:此天不是六欲天,如张骞至崐仑山上得见天宫,也未能顿异。
▲且依古释者,此是孤山引真际释十仙后总结之文,盖谓节疏未全当也。又谷响据崔玄山濑卿记曰:老子为十三圣师,养性得仙,各自有法,凡三十六。或以五行六甲陈,或以服食度骨筋,乃至或以去欲但存神。此三十六,与此十仙,颇有符合者。(钞文)今谓玄山之言,传自缪俗。圆师引用,乃与前来采葛洪之词,意甚不类。予窃骇之。案刘勰灭惑论云:道家立法,厥品有三。上标老子,次述神仙,下袭张陵,太上为宗。寻柱史嘉遯,实惟大贤。着书论道,贵在无为。理归静一,化本虗柔。然而三世弗纪,慧业靡闻。斯乃导俗之良书,非出世之妙典。然则玄山以神仙之道,诬老子之道也明矣。又道安二教论云:灵升羽蜕,尸解形化。尤乖老庄立言本理。而濑卿记中有云:或以歔歙游天山,或以清净飞淩云。复有癸祀药石之记,其大乖矣。问:神仙之道,有长生不死之理,合居老子之上。何故刘勰抑为中品?答:有名无实,君子不取,何抑之有?故牟子曰:王乔赤松等神仙之书,听之则洋洋盈耳。求其効,犹握风而捕影耳。又曰:尧舜周孔,各不能百载。而末世愚惑,欲服食辟糓,求无穷之寿者。
▲哀哉!昔高僧昙,服食辟糓,求无穷之寿者。哀哉!昔高僧昙鸾,欲求仙方,以益其寿。乃往江南陶隐居处求之,得书十卷。将至洛下,见中国三藏菩提留支。鸾曰:佛法中有此长生不死之法乎?支唾地曰:是何言欤?非相此也。此方何处有生不死之门?因焚其书。若尔,今经云:存想固形,寿千万岁。亦虗妄耶?答:此土虽无,西天或有。以彼外道学四毗陀,修诸禅定,得五神通,如金头仙。恐身死故,往自在天问云云。应知前文所说迦毗罗仙、斫迦罗仙等诸大幻师,不可以此方外道同日而语。况今十仙,并由炼心,其道圆成。多是舍生趣生,乃获斯寿。昔人一向作即生而解,往往疑松乔而惑黄老矣。又谷响云:节疏释精行仙,全误。且交遘者,非是交互。第一经云:腥臊交遘。第四经云:交遘发生。即周易云:男女构精,万物化生是也。神仙传云:彭祖治房中之术。盖此类矣。七趣钞云:张陵劝人行房中术,而真诰中再三诃赤白之气、秽恶之事。今谓精行仙若是其类,应如下文云:于邪淫中心不流逸者,方预斯趣。由所习既劣,故在天趣之下。
△三、阿难下,结示。
▲注昆仑者,水经云:昆仑之墟在西北方,去嵩高五万里,地之中高一万一千里,河水出东北陬。野,古文野字。
▲见卵而求时夜者,出庄子内篇,下句云见弹而求鸮乐。时夜,犹云司晨,谓鸡也。彼喻瞿鹊子方闻孟浪之言,而便以为妙道之行,无异见卵而责司晨之功,见弹而求鸮乐之实也。
▲黄帝至张陵者,皇览云:黄帝冢在峤山,老子冢在扶风槐里。即其地也。又安法师云:老子死扶风,葬槐里。
▲刘安伏钺,事载汉书。曹子建辨道论云:刘安王诛于淮南,道家谓之尸逝柩空,其为虗妄甚矣哉!魏志曰:张陵造作道书,以惑百姓。从受道者出米五斗,世号米贼。李膺蜀记曰:张陵避𤷡于丘社中,得呪鬼之书,为是遂解使鬼。后为大蟒所噏,弟子妄述升
六、天趣为二:一、正显界趣,二、结成妄有。初又三:一、欲界,二、色界,三、无色界。初又二:一、别示,二、总结。初又六:一、四天王天,智者云:上升之元首,下界之初天,居半须弥云云。
△二忉利天
▲经:于净居时,不得全味。沇疏云:欲爱渐微,故曰不得全味。今谓不尔,上文已云淫爱微薄,何须再言?斯盖于净居时,不得净法滋味也。智论:有三种味:一、出家味,二、读诵味,三、坐禅味。今净居犹坐禅也。
▲忉利者,梵音讹略,正言多罗。夜登陵舍,此云三十三。佛地论曰:妙高山顶,四面各有八大天王,帝释居中,故有此数。
△三、须焰摩天。
▲经人间世庄子有人间世篇,译者润文,取其语耳。
▲动少静多者,动谓欲散,静谓寂静。此带欲界定言之,但未得麤住细住。以此验前,净居之人,合是创修欲定者也。
△四兜率陀天
▲注:此云知足,佛地论名为喜足,谓后身菩萨于中教化,多修喜足故。
△五乐变化天。
▲经:生越化地。珙钞云:诸天用异熟境,此天不尔。虽有异熟五尘,乐自变化以受用也。是则越下而化,故云越化。
△六、他化自在天
▲经了然超越者,亦无嚼蜡之味也。问:小乘果位,尚因欲事,喜生退失。凡夫何得临境无心?答:实如所问。讨诸疏钞,阙论此义。予甞究之,须约一分修禅定者,伏惑坚固,乃能如是。或依佛教修无漏通,即九想等不净观慧,方有斯力。经中一往且说离欲之相,而未显示离之所以。苟无定慧,但令散心凡夫无世间心,同世行事者,是犹使饥渴之人,于饮食无味,其可得乎?诸有智者,一为思之。
△二、阿难下,总结。
▲注俱舍颂六受欲,谓六天受欲事也。交抱等六字,是欲事差别之相。淫字是六欲总名。
起第九卷
二、色界,为二:一、别示,二、总结。初又四:一、初禅,乃至四、四禅。初又二:一、示,二、结。初又三:一、梵众天。
▲注资中下。意谓四禅是根本定,以四无量心神通变化及无漏观慧等悉从四禅中出,故不修此禅则无有智慧也。
▲擕李下孤山,亦取此义。
▲六、行者厌下苦麤障,欣上胜妙出云云。若据仙趣之初,云不依正觉修三摩地,及下文总结诸禅,皆云虽非正修真三摩地等,当依敏说为善。
△二梵辅天。
▲经:能行梵德者,如世大臣出纳王命也。
△三大梵天
▲注无寻唯伺。论明三摩地有三种:一、有寻伺,谓初禅及未至定也;二、无寻无伺,谓二禅近分乃至非想等。今大梵天即中间定力所感,劫末后去,劫成先来者。证真云:劫初成时,梵王先独住一劫,未有梵侣。后起念云:愿诸有情来生此处。作是念已,梵子即生。外道不测,便执梵王是常,梵子无常。
△二、阿难下,结。
▲经:一切苦恼所不能逼。沇疏云:离欲界八苦也。
▲注有漏禅等,略如法界次第,广如禅门。
▲修五法者,欲、念、精进、巧慧、一心也。
▲离五盖者,贪欲、瞋恚、睡眠、掉悔、疑也。
▲成五支者,觉、观、喜、乐、一心也。
▲具有八触者,动、痒、凉、暖、轻、重、澁、滑。复有八触,曰掉、猗、冷、热、浮、沉、坚、輭。此八虽与前触大同,若累分别,不无小异。合而言之,名十六触。
▲十功德者:一、定,二、空,三、明净,四、喜悦,五、乐,六、善心生,七、知见明了,八、无累解脱,九、境界现前,十、心调柔輭云云。
△二、二禅,分二:一、示,二、结。初又三:一、少光天,二、无量光天,三、光音天。余经或以少光为光音,此天名极光,义亦可解。
△二、结。
▲注喜俱禅,此有四支,谓内净、喜、乐、一心也。此禅发时,如人从暗室中出,见日月光明,其心豁然明亮。八触、十功德亦同初禅,但从内净俱发为异。
▲悬或作愁,出行瑫经音。今谓悬者,系也。以离觉观,故无所系着。
△三、三禅。分二:一、示,二、结。初又三:一、少净天,二、无量净天,三、徧净天。皆如文。
△二、结。
▲经:具大随顺。沇疏云:意地异熟乐,随顺自在故。证真曰:异熟乐者,彻于意地,徧身适悦,与五识相应,不可分别也。
▲注乐俱禅,此有五支,谓舍、念、慧、乐、一心也。
△四、四禅分二:一、四根本,二、五不还。初又二:一、示,二、结。初又四:一、福生天,余经或名无云天。第二、福爱,名次福生。
▲经:净福性生。性谓体性,亦约内说。此禅与微妙舍受俱发,故名舍俱禅。具有四支:一、不苦不乐,二、舍,三、念清净,四、一心。
△二福爱天。有本作福受,天字之误。
△三广果天。
▲经:修证而住,且约不生无想言之。若厌色穷空,亦复无住。以四无量心熏禅福德,即广果之因也。
△四无想天。
▲经灭为因,即于先心双厌苦乐等。初半劫下,明果时生灭证真云。然此四禅总报别业,但有三品感下三天。其无想天秪是广果天中别报,凡夫境界上极于此。后五不还亦是圣人杂修静虑,资广果天业,令五品殊胜,生彼受乐,与凡夫不同。
▲注:无想异熟,百法论名为无想报,属不相应行。彼疏云:由欲界修,感彼天果,名无想报,亦云无想异熟。此有三义:一、变异而熟,要因成熟,方能招果;二、异时而熟,过去造因,今现得果;三、异类而熟,由善、恶因,感无记果。
△二、结。
△二、五不还。分三。一、标梵语阿那含,此云不还,亦名不来。准俱舍论,色界有五种那含。颂曰:此中生有行,无行般涅盘,上流若杂修,能至究竟。言五种者:一、中般,谓往色界,住中有位,便般涅盘。二、生般,谓生色界已,不久便般涅盘。三、有行般,谓生色界已,长时加行不息,由多功用,方般涅盘。四、无行般,谓生色界已,经久加行懈息,不多功用,而般涅盘。五、上流,谓往色界,要转生上,方般涅盘。此有二种,由因与果异故。因异者,有杂修也。果异者,至色究竟,及有顶也。前是观行,后是上行,乐慧、乐定不同故。广如论释。今五不还天,即乐慧者所生也。
▲注又能进断第三禅染者,初、二、三禅皆有九品修惑,俱名为染。
▲俱舍下。颂曰:由杂修五品,生有五净居。论曰:由杂熏修第四静虑有五品故,净居唯五。何谓五品?如注所列:初品三心,谓初无漏、次起有漏、复起无漏。第三品六、第三品九、第四品十二、第五品十五。如是五品杂修静虑,如其次第感五净居。有余师言:由信等五次第增上感五净居云云。
△二、示为五:一、无烦天。二、无热天。
▲注箭括者,谷响云:箭末曰括。家语云:括而羽之,镞而砺之。又庄子齐物篇曰:其发若机括,其司是非之谓也。文如海注云:机,弩牙。括,箭括。
△三善见天。
△四、善现天。
▲经:陶铸无碍。孤山云:如陶师之为器,炉冶之铸像,言其作用自在也。
△五色究竟天
▲注:初、用多念无漏等,略示初、后二品杂修之相。如第四禅,先修得已,更以多念无漏相续而起,从此引生多念有漏。然复起多念无漏,即初品三心也。如是后后渐渐减少,乃至二念,名加行成。唯有一念,名根本成。
△三、结。
△二、总结,如文。
三、复次下,无色界,分二:一、别示,二、总结。初又二:一、别示,二、总结。初又二:一、分两歧。
▲注尽、无生智,谓见苦已断,乃至道已修,名尽智。不复更断,乃至不复更修,名无生智。
▲破定性之明文者,以第四卷初云今汝定性皆获一乘故。
▲涅盘五人者,现病品云:有五种人,于是大乘有病行处,非如来也。一、须陀洹,是人未来过八万劫当得菩提;二、斯陀含,过六万劫;三、阿那含,过四万劫;四、阿罗汉,过二万劫;五、辟支佛,过十千劫云云。
▲彼是界外发心,即入初住者,辅行云:言须陀洹等,从本为名,经七生已,任运入般生。彼复经八万劫竟,方发大心,乃至支佛一万劫。比说可知。从根利钝,故使出界经劫长短。发心已后,修中道观,断无明惑,得见佛性。此是界内回心,方成四果者,亦从本为名。此若出界,则与涅盘中第四果人经二万劫者齐也。
△二、若在下,明四处为四。
△一空处。
▲注无漏道谓八圣种观。
▲有漏道,即六行观也。
▲八、圣种观者,观五阴如病、如㿈、如疮、如刺,无常、苦、空、无我云云。
△二、识处。
▲经:全于末那,半分微细。沇疏两解:一云:末那第七与四惑俱,谓痴、爱、见、慢。凡夫全在,圣断未尽。凡圣合论,故云全于末那,半分微细。又解:末那全在,半分微细,谓第六识也。此与真际义同。证真曰:凡圣合论,此亦非理。今乍取第二解,虽销经不便,且于教理无违。
△三、无所有处。
△四、非非想处。前观识处有想,无所有处是非想,今双违之。又凡夫外道得此定,谓证涅盘,断一切想,故言非想。佛弟子如实知有细想,依四阴而住,故云非非想。此约得失合而名之。
△二、此等下,总结为三:一、生通凡圣。
▲注欣厌未尽,欣即穷空之心,厌是舍苦之行。此四空处,生灭犹在,真空不明,故云未尽也。
▲纵是圣人下。谓五不还人修八圣种观,虽至有顶亦不免生灭。
▲四阴惑者,具有十种心心数法,谓受、想、行、触、思、欲、解、念、定、慧云云。灭受想定,如迦叶说圆通中。
▲圣人有生至外道有不生者。前回心中已说圣人不生。
▲此等穷空下,已明外道生者。
▲是故从不还天下,复示圣人有生此处,及外道有不生此处者也。
▲旧解:下沇疏云:从无想天来者,应是广果,与无想同地,是外道数,故云无想天来。准经论释,无想外道业尽,必堕无生上义。孤山云:然人根不同,诸教偏说一分耳。况今明云从想来,岂可违经?今谓广果之说,固违现文;无想而来,岂顺经旨?若许私释,则两疏之非,相去何远?问:无想天心虑灰凝,宁有穷空之意耶?答:初半劫灭,必由穷空,方入无想,如前所解。
△二、阿难下处有王民。
▲经菩萨者,沇疏云:准严经,皆是登地菩萨示为天王。然则别、圆二教,法身大士方能为也。
▲注善入出住者,九次第定善入,师子奋迅善出,超越三昧善住云云。圆师又云:若达禅实相,即号楞严。
△三、阿难下果无色质。
▲注定果色出百法论。若显扬论名定自在所生色,谓胜定力故,于一切色皆得自在,即以定变起五尘之境也。
二、此皆下,结成妄有。
▲注补特伽罗。瑜伽论说八种人执,第六名补特伽罗,谓数数取诸趣故,我死于此,能生于彼。正能生者,即是人执。
七、复次下,修罗趣翻名,如第六卷。
▲注孤山云:若依七趣优劣,则修罗在人趣之下。今为摄属不定,故在其后。
▲经能与梵王等争权。此鬪战修罗,广如正法念经所说。彼云:若阎浮提人须法修行,孝事父母,供养沙门及婆罗门,恭敬耆旧,天众则胜。若诸世人不顺法教,修罗则胜。
▲注法华四种者:一、婆稚(此云被缚),二、佉罗骞䭾(广肩胛),三、毗摩质多罗(净心),四、罗睺(障持)。
▲一往观之下。据正法念中,毗摩质多罗及罗睺阿修罗亦住水底,以属第四。今约争权而论,以同第三类耳。然今第四既云下劣,应是别就一类不能与天鬬战者言之。
▲非无别报者,起世经云:修罗所居宫殿、城郭、器用、降地、居天一等,亦有婚姻、男女法式,略如人间。故正法念下,彼第十八云:阿修罗略有二种:一者鬼道所摄,魔身饿鬼有神通力;二者畜生所摄,住大海底须弥山侧云云。
二、阿难下,总结虗妄以劝除灭,为三:一、结虗妄;二、劝除灭;三、显邪正。初又二:一、明妄相;二、明妄业。如文。
△二、若得下,劝除灭,分二:一、约悟论灭,二、约修劝除。初又二:一、正明。
▲注亦应下,此文外之旨也。谓尚无于真,云何随俗?二、阿难下,反显。
△二、汝勖下,约修劝除,又二:一、正明;二、不尽下,反显。
▲经:神通,谓五神通。习气,即三惑也。
▲落于魔道者。且约不断淫者言之,若复杀、盗,则落神道、邪道。
△三、作是下,显邪正可解。
△注:诸家并以辨魔之文犹属正宗,唯竦疏云吾今已说等,是结前正宗。
▲汝犹未识下,虽是通后,以皆是正修行相,故属正说也。予观竦意,似是而非,故私谓中作教、行二门,分于流通,此其大节也。恐来学未练,今更以五义评之。夫首楞严法,正说有三:初开解,次显行,后示位。自凡至圣,原始要终,尽在此矣。是以文殊问名,实流通之能事。慤节所判,非无一涂,但由示位之初,对迷显悟,而于迷中所说十二类生,界趣未周,恐妨地位,故且存略。至说位毕,问名之后,阿难重问地狱、人、天等道,于是如来广谈七趣,盖释正宗之余疑耳。故知此下,合入流通,其义一也。复次,前解行位文,皆因阿难请问而答,洎辨魔境,文相孤起,验乎当机事竟,故庆喜缄言,垂裕意殊,故如来自说,其义二也。又经家叙事云:如来将解法座,于师子牀,揽七宝几,回紫金山,再来凭倚,普告大众。岂非将罢是正说之终,再来是流通之始,其义三也。又下文欲辨魔事,佛自结云:吾今已说真修行法,若正宗未讫,何名已说乎?其义四也。又辨魔中,具有付嘱宣传之语,如色阴末云:汝等当依如来灭后,于末法中宣示斯义,无令天魔得其方便。乃至五阴节节付嘱,其旨惟勤,诸经流通,岂过于此?其义五也。问:孤山准天台止观所说魔事,皆是正修所发之境,例今魔事,合是正宗。予既祖于天台,而违于止观,无乃不可乎?答:夫流名下注,通名不壅,使正法之水,从今以注当也。此经魔事,正被于当,令持法者,如教而示。此观魔境,自被于现,今修禅者,随发而观。当知只桓之流通,即是玉泉之正说,佛世灭后,安得例同?于戏!集解者,凡有异说,虽私于众,而实公于心,何敢輙拒先贤,自速来祸?苟趣舍之失,将有罪我者,愿无阴乎?
三、流通,分为二:一、经家叙事;二、汝等下,如来示诲,分二:一、结前生后;二、兴慈演说。初又二:一、结前行法。
▲经:吾今已说真修行法。此应二义:一者、通指正宗、分解、行位三科,俱名真修行法。如初卷中即云:有三摩提,名大佛顶首楞严王,具足万行,汝今谛听等。二者、别指正、助两行及五十五位,名为行法。以诸位中皆是用奢摩他、毗婆舍那清净修证故。前义通上根,后义局中、下。二、汝犹下,生后示诲。又二:一、防非正落邪。经:魔事者,梵语魔罗,此翻杀者,能杀人法身慧命故。亦名夺者,能夺人善法故。辅行云:古译经论,魔字从石。自梁武来,谓魔能恼人,字宜从鬼。又云:天魔正以顺生死、贪五欲、退菩提、嫉眷属为事。行者,宿行魔业。今违宿因,宿事来遮,故曰魔事。魔境现前者,魔有四种,谓五阴、天子、烦恼、死也。今所现者,皆是于五阴中为天子、烦恼之所惑乱。唯受阴中云:心不欲活,有同死魔。亦天魔使然耳。
▲注因观五阴而发九境者,止观中凡列十境:一、阴入,二、烦恼,三、病患,四、业相,五、魔事,六、禅定,七、诸见,八、上慢,九、二乘,十、菩萨。初境现,余九待发云云。
▲不出九境者,且约大槩言之,若病患及菩萨境,其相则隐。
△二、又复下,恐得少为足。
二、汝应下,兴慈演说,为三:一、诫听;二、受旨;三、佛告下,正说,分二:一、辨修禅所现魔事流通行门;二、示持经所得福业流通教门。初又二:一、辨魔;二、释疑。初又三:一、通论迷悟;二、正辨羣魔;三、总结垂范。初又二:一、明生佛理同。
▲经本觉妙明,寂照之用也。觉圆心体,中道之性也。
△二、由汝下,迷悟事异,为二:一、迷生空界;二、汝等下,悟归殒裂。
▲注但有相似分极之异者。若以寂光对破三土,从界外次第而说,则相似销同居,分证殒方便,极果裂实报。
二、汝辈下,正辨羣魔,分二:一、总明,二、别示。初又四:一、修禅契静。
▲经心精通㳷。㳷与泯同。由唐太宗讳民,故此易之。
△二、一切下,因静发魔为二:一、动境界。
▲注将出其境者,近指欲界,远指非想。
▲大树紧那罗王有经四卷,初卷中云:王与无量紧那罗等从香山中来诣佛所,作八万四千伎乐。王复自鼓瑠璃之琴,时大千世界须弥山王乃至草木丛林悉皆涌没,如人醉酒不能自持云云。
△二、彼等下,兴烦乱。
▲经鬼神者,止观云:一切鬼神属六天管,当界防戌,故来致恼。
▲佥者,皆也。尔雅云:佥,同也。方言云:自关而东五国之都谓皆为佥。
△三、然彼下,对魔明悟。
▲经:五阴主人者,通举五阴,别指意识心王以为主人。
△四、若不下,不悟招损,分二:一、落魔属。二、如下,坏法身,为二:一、举劣事,二、彰大损。如文。
二、阿难下,别示。分五:一、色阴,乃至五、识阴。初又三:一、示区宇,二、辨魔事,三、嘱流通。初又三:一、指前离念。
▲注:欲界麤定者,对今妙定,贬之为麤。准禅门说,欲界定从数息入,略有三相:一、麤住,二、细住,三、证相。证此定时,定法持心,任运不动云云。
▲诃欲离盖等止观,皆用三谛三昧为能观之法,此与正观其体不殊,但所离犹近,故属方便也。
△二、当住下,显今色阴,为二:一、正显阴相。
▲经区宇者,谷响云:犹言限域也。
△二、若目下悬示超相。
▲经黯字或作默者,误。色阴尽,位在相似,下文备解。
△三、观其下,结妄。元后四阴例此。
△二、阿难下,辨魔事,分十一:身能出碍。
▲经:四大不织者。因毕竟空亡,坚固执故,见四大无交织之相。下文其身内彻等,大意并同。
△二、拾出蛲蛔,三、空中闻法。
▲经魄魂意志精神。谷响引白虎通云:魂魄者,何谓也?魂犹沄沄也,行不休于外而主于情也;魄者,迫然着人,主于性也。魂者,芸也,情以除秽;魄者,白也,性以治内。精神者,何谓也?精者,静也,太阳施化之气也,象火之化,任生也;神者,怳惚,太阴之气也。今谓意即心王,志即心所,如云在心为志,各言尔志,皆所志不同,正属于想也。长水云:主肝曰魂,主肺曰魄,主脾曰意,主肾曰志,主心曰精神。未详。
△四、见佛踞台。
▲经:毗庐遮那,此翻徧一切处寂,斯是法身。若见踞天光台,合是卢舍那报身之相。以唐时译经,法报不分故也。法华疏记曾破此义。
△五、空成宝色。六、暗室见物。七、烧斫无觉,如文。
△八、徧观诸界经欣厌者,当约净秽、凡圣二义分之。
△九夜见远方。
▲经市井者,谷响引管子曰:处商必就市井。尹知章注云:立市必四方,若造井之制,故曰市井。
△十、知识迁变。
▲经:无端说法,此是行人自能说法,或闻前知识说法,令其行人通达妙义。应以藏、通、别教所诠之义,称之为妙。荆溪云:前教中权,魔亦能说。
△三、阿难下,嘱流通。后四阴例此。
二、受阴,分三:一、示区宇;二、辨魔事;三、嘱流通。初又三:一、指前色尽;二、若有下,显今受阴,为二:一、正显阴相。
▲经魇本作厌,后人加鬼。字苑云:厌,眠内不祥也。苍颉篇云:伏合人心曰厌。
△二、若下,悬示超相。
△二、阿难下,辨魔事,分十:一、见物生悲;二、勇志齐佛。
▲注陵率,谓勇心高率者,陵即高也。世说云:刘麟之为性高率。
▲淩谇者,庄子杂篇云:察士无淩谇之事则不乐。释文曰:淩,轹;谇,问也。
△三渴心沈忆四疑是舍那。
▲经亡失恒审。谓失于平审谛之心也。
△五生无尽忧六生无限喜。
▲注七觉支,谓念、择、进、喜、轻安、定、舍。初通定慧,次三属慧,后三属定。
△七、起大我慢
▲注七慢者,出显扬论。
▲昔卫元嵩者,谷响云:本亡名门人也,因法起见,罢道为儒,而仕于后周。见唐高僧传。
▲周武帝姓宇文,讳邕。
▲不造下皆元嵩谏辞。孤山又云:世有细人,滥学其语,心非邪见,内唯饕餮,遂影附邪魔之踪,荧惑无知之俗,率多背佛像以说己法,轻佛经而崇己语。及贵有位者,奴召隶役,颐柱气使,则兢兢战栗,趋走不暇。及得其言,或刻之琬琰,或写之简牍,奢夸珍贵,惟日不足。及覩佛像、佛经,轻若草芥。以此验其心,进非达道,退非邪见,唯苟求利养,诳惑愚俗,欲彼尊崇于己耳。呜呼!执政者果以儒道治国,则当知此辈乃乱臣贼子之俦,安可容也?果以佛教治心,则当遵佛遗嘱。且大涅盘经付嘱国王、大臣、笃信檀越,见毁法者当苦治之,使正法久住,即长寿之因也。惟执政者从吾之言而正之可矣。非从吾之言,遵佛之嘱也。非遵佛之嘱,行儒之道已。昔郑子产问政于然明,对曰:视民如子,见不仁者诛之,若鹰鹯之逐鸟雀也。移于此政以及吾教,则佛日重明矣,真风再扇矣,则是救无量众生无间狱之苦也,其利岂不大哉!
△八、轻安自在。
▲经:无闻比丘亦得少为足,反同不学无知。资中云:无闻此丘,触地皆是。以今验昔,信其不诬。
△九、拨无因果。
▲经:一向入空。密严经云:宁起有见如须弥,不起空见如芥子。
▲注叔世者,谷响云:末世也。持操,犹云捡节也。
▲画魑魅者,战国䇿云:画鬼神易为巧,图狗马难为工。今以排去律检,妄谈无碍,如画鬼神耳。
▲阴阳拘忌者。太史公曰:甞观阴阳之术太讳,使人拘而多畏。
▲流俗妄说者,此又阴阳家流之讹者也。
▲孰愈者,谁胜也。
▲迷蛰者,如虫藏蛰,闻雷乃发,得其人下。哀公问政,子曰:文武之政,布在方䇿,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
▲又何待下。夫圣贤不生其间,必有命世者出焉。苟能行斯经之道以训世,其亦命世之俦欤。(上皆谷响。)
△十、爱极发狂。
▲经:陷于王难,此是华报。当从沦坠,果在地狱。三、想阴,分三:一、示区宇,二、辨魔事,三、嘱流通。初又三:一、指前受尽。
▲经:得意生身。楞伽第四明三种意生身:一、入三昧乐意生身,三、种类俱生无作意生身。法华玄义以第一拟二乘入空,第二拟通教出假,第三拟别教修中。通中意者,初作空意,次作假意,后作中意。又云:别、圆似解,犹未发真,皆名作意。当知今经意生,即第三种类也。
▲注始三渐次等。问:第八卷中五十五位真菩提路既不取三渐次义,今六十圣位何故取之?答:前据别论,今从通说。何则?若通说者,三渐次中义含外凡相似分真之位。若别论者,从干慧去方是正明地位之相。实而言之,但有五十七位(五十五位便加干慧、妙觉)。今通别兼举,故云六十圣位。
▲譬如意去下。此与玄义释意不同。玄义从因,楞伽约果,谓舍分段生变易时速疾无碍也。若尔,智者违经文耶?答:不违。盖取三昧乐意等谓之作意,是则经存两义,前后互出耳。
△二、譬如下,显今想阴,为二:一、正显阴相。
▲经寝言者,通俗文云:梦语谓之寱。说文云:眠言也。
△二、若动下,悬示超相。
△二、阿难下,辨魔事,分十一:求善巧。
▲经口中好言者,亦飞精所附之人,余九亦尔。
▲此名怪鬼者,问:前云天魔侯得其便,今何忽云怪鬼等耶?答:前举其主,今言其党。又前是通名,此是别目。
△二、求经历。三、求契合。
▲经绵㳷者,谷响云:绵,微;㳷,合也。
△四求辨析,乃至九求深空,皆如文。十求永岁。
▲经研几。读曰机,微也。易系辞云:极深研几。
▲如遮文茶,旧云嫉妬女,又曰怒神,即役使鬼也。
▲或不因师者,或时天魔不附人师为其说法也。
△三、嘱流通为二:一、举过别劝。
▲注付法藏传,彼第二云:阿难欲入涅盘,往恒河中,流入风奋迅三昧,分身为四分:一分与释提桓,一分与娑伽龙王,一分与毗舍离子,一分与阿闍世王云云。
△二、同前付嘱
起第十卷
四行阴分三:一示区宇,二辨魔事,三嘱流通。初又三:一指前想尽。
▲注准智论下,彼第九十二云:眠有二种:一者、眠而梦,二者、眠而不梦。阿罗汉非为安隐着乐故眠,但受四大身法,应有食、息、眠、觉,是故少许时息名为眠,不为眠不为梦眠。
△二、生灭下,显今行阴,为二:一、正显阴相,二、悬示超相。可解。
△二辨魔事分十一入无因论。
▲注如智论下。彼第十一云:佛在只洹,舍利弗从佛经行。是时有鹰逐鸽,飞来佛边。佛语舍利弗:汝观此鸽宿世因缘。舍利弗入宿命智三昧,观见此鸽一、二、三世乃至八万大劫常作鸽身。过是已往,不能复见。从三昧起,佛又令观未来世此鸽何时得脱。舍利弗入愿智三昧,观见此鸽一、二、三世乃至八万大劫未脱鸽身。过是已往,亦不能知。从三昧起,白佛:不审此鸽何时当脱?佛言:复于恒河沙等劫中常作鸽身。罪讫,得出轮五道云云。
▲二、入徧常论。
▲注并执受心,即第八识也。
▲本元由处者,沇疏具云:于此八种本元由处其义既失者,若言第三于八种本元由处其义既失者,若言第三于八种本元由处计以为常,岂可第四又于行阴计常耶?所以亦非谓前计已细,后计复麤故。
△三入一分常论。
▲经:我徧十方。智论明外道神我即是六识,更无异事。今于行阴中起计,亦是分别事识,妄认行阴不动为我。
▲恒沙国土者,此非恒沙佛刹,秪于一大千界内见诸国土耳。
△四入有边论。
▲经于分位中,分去声,犹云齐限,如计过未相续及八万劫等是也。
△五、入徧计虗论。
▲注准婆沙下,此但似其流类,未可全同。
▲计天常住等节疏云:外道计无想天为不死天。
△六入死后有相。
▲注:百论家以识阴为初等,如第三记。此中与彼不同,盖以五阴为五浊,约所破说,故前麤而后细也。
△七入死后无相论。八入死后俱非论。九入死后断灭论。
▲经:现前销灭,死已无复。此通指七处也。
△十入五现涅盘论。
▲经转依者,如第七卷解,但此中妄认五处转生死依涅盘也。
▲注此计应从第六外道流出者,既不同死后断灭,似同死后有相。以不见五处微细生灭,便谓安隐现得涅盘。
▲横竪摄属者,摄前横相,属今竪义。一往属欲界,二往通四禅。
△三嘱流通
▲经:自起深𮓃。说文云:禽兽虫蝗之怪谓之𮓃。今言心魔自损,如彼之怪销息,犹云除灭也。
▲注:前色、受、想等,且据大节判属天魔。
▲其间不无烦恼之相。心见不出见、爱二惑者,此约通论,不可将二惑分对两阴,以行识中除定性二乘外,皆邪见故。既有见惑,任运有背上使,即爱惑也。若以止观十境收之,正属见境,亦兼禅境。
五识阴分三:一示区宇,二辨魔事,三嘱流通。初又三:一指前行尽。
▲注不牵来报者,不感分段生死也。
▲经如鸡后鸣,有本作候鸣沇,疏两解,今唯取后。
△二、六根下,显今识阴,为二:一、正显阴相。
▲经:内外湛明,入无所入。谓内根外尘无相涉入,又根尘不为识之所入。
△二、悬示超相。
△二辨魔事分十一。因所因执。
▲注正取后义者,问:何故不取资中之说?答:以其直指真常而为冥谛,于义不便,但此执见与冥谛相滥耳。上因指体,即圆元也。下因对用,既真为妄本,能生诸法,故对诸法之用,立所因之名也。
△二、能非能执。
▲注彼皆所生,即非能也,以彼众生不能生我故。
△三、常非常执。四、知无知执。五、生无生执。
▲经求妄冀果。冀亦希望之义,谓求外道妄冀之果。
△六、归无归执。七、贪非贪执。八、真非真执。
▲经宝媛者,尔雅云:美女为媛。
△九、定性声闻,十、定性支佛。此即止、观二乘境相。
△三、嘱流通为二:一、同前付嘱。
▲注亦可别指下,谓前七是外道,第八是邪魔。
△二、如是下,约证结成,又二:一、显果人已证;二、识阴下,示因人当证。
▲注天台下,法华玄文云圆教肉身于一生中有超登十地之义,如金光明中十地有虎狼等怖云云。
三、此是下,总结垂范,为二:一、结前境以劝谙识。
▲经褫魄者,褫,音雉。
▲注惊也者,张平子东京赋云:夺气褫魄。注曰:褫,惊也。谓夺移神气,惊散魂魄。
△二、若诸下,示末世以劝恭钦。
▲注行之大略下。信、法二行出多论及德宗,广如止观第五。嘻,叹声也。
▲亡子,谓逃亡之子。
▲前春者,谷响云:即明年二月也。前去之春,故曰前春,非已过之春也。
二、阿难下,释疑,为三:一、经家叙;二、阿难问,又二:一、问三义;二、惟愿下,请开示。
▲经:清明心目者,心有余疑,如目有微昧。今请开示,故曰清明。
▲作将来眼者,亦恐末世同今所疑故。
三、佛告下,如来答。分二:一、正答;二、付嘱。初又三:一、示五阴妄想;二、示因界浅深;三、示销除顿渐。初又三:一、总示;二、别释;三、结成。初又二:一、迷真起妄;二、知妄无因。初又二:一、明真妄;二、妄无下,斥性计。
▲经:迷因缘者,迷犹背也。
△二、阿难下,知妄无因,又二:一、正违妄因。
▲经:何况等谓不知因缘是妄,而复推度自然为实也。亦可不知自然是妄,故起推计。
△二、是故下,结归阴本。
△二、汝体下,别释,分五:一、色。
▲经先因父母想生。谷响云:世有不因交合,而因想有胎。是知体因想生,弥为可验。案于宝搜神记曰:汉末,零陵太守有女,悦郡门下书佐,而因于间,乃使婢取佐与水而饮之,有娠。既而生子,至能行,太守乃见椽更抱儿众中,使求其父。儿直上书佐腋,推之,化为水。众大惊,遂以女聘书佐焉。以是明之,虽有因合不因合之异,莫不皆由想乎?人见儿化为水之说,以为诡谲,而不顾百年在世,亦同此儿矣。揽遗体而成,遗体亦水也,一旦死灭怀烂,仍是水矣。果零陵小儿之可惊,则众人尽可惊也。彼既诡谲,此安得不诡谲乎?妄想而生,大哉佛说!
△二、即此下,受。三、由汝下,想。
▲经身非念伦下。正明融通妄想之义。谓身之与念,色心两殊,且非伦类。
▲汝身何因至与念相应者。诚由妄想融通使之然耳。又非但融于色身,亦乃通诸梦寐,故曰窹即想心等。
△四、化理下,行。五、又汝下,识,为二:一、正明妄想。
▲注诸解下沇节、圆璇所说皆尔。
▲秪就阿难等现前而示者,如受阴中云:汝今现前,顺益违损。岂是离色之受耶?乃至此中皆云汝等,其例可解。
▲即以见闻为精明者,以今文云:于身不出见闻觉知,若实精真,不容习妄。斯乃正破阿难用见闻觉知而为精真也,那分用动体常之异乎?然若云受熏纳种在识,须指第八;若其真精湛不摇处,则通前六。
△二、阿难下,重辨微细。
▲经中串习几者,串,穿也,亦习也。几,谓几微。
▲注:无明所熏,亦见思种子者。且约通惑未除,凡有有所熏,皆见思家种子也。如荆溪云:未净六根已来,所有王数,名见思家王数。此其例焉。
▲正是麤相者,既有忆忘,复名妄想,非麤而何?况至六根净位,此相则灭,麤义愈彰矣。
▲住人下。诸疏之中,唯孤山作相似位释,余皆说为真六根净。真似不辨,如雷之发声,同时而应,故曰雷同。
△三、阿难下,结成。
二、汝今下,示因界浅深。
▲注孤山下,此唯约正报释。
▲长水下,以依对正释。问:二说孰愈?答:长水为愈。准第四云:汝见虗空徧十方界,空见不分,有空无体,有见无觉,相织妄成,名为劫浊。又第九云:若色阴尽,能超劫浊。故知今言色者,须对依报外色示之。
▲记忆忘失者,亦可云记如寤,忘如寐。
▲识体同者,如前文云:内外湛明,入无所入。
三、此五下,示销除顿渐。
▲注但此并销有尽、未尽者。问:夫五阴妄想,不出见、思。且初信断见,二信至七信断思,此圆教麤垢先落之位也。今乘悟并销,为是先见后思?为复思?为复见、思双断?答:应有二义。若先见后思,亦名并销,以此二惑皆徧五阴故。当知初信则并销五阴中迷理之惑,二信至七信则并销五阴中迷事之惑。若见、思双断,义亦有凭。如璎珞本业云:舍利弗于第六住值恶因缘,退入凡夫、外道,乃至千劫作大邪见及五逆等。荆溪云:身子于十住中第六心退。恐是尔前见、思俱断,至六心时,见犹未尽。今以圆信例彼别住,见、思俱断,故曰并销。
▲古云下此出后汉列传鱼丕之文。丕字叔陵,关东号之曰五经复兴鲁叔陵。
▲一往相类者,如云此五阴元重叠生起,即次第而结也。事非顿除,因次第尽,即次第而解已。
二、汝应下,付嘱。
二、阿难下,示持经所得福业流通教门,为二:一、佛劝流通;二、众喜会散。初又二:一、校量施宝福多;二、显示持经业胜。初又二:一、问。此有三意:一、徧满下,举种子多;二、持以下,示福田多;三、承事下,明敬心多。以此三多为校量本。
△二、答:于三多中,略举种子福田,自摄敬心,施佛七钱,田种俱少也。
△二、佛告下,显示持经业胜。分二:一、灭恶。
△经能以一念将此法门等真际曰:一念者,一刹那间心也。又一念者,始终不移,前心后心皆相似故。又一念者,谓无念耳。业障本空,万德元具。此约理释,前据事论,理事相融,善自通会。今准仁王云:一念中有九十刹那。故知一念言其少时也。然则佛意显持经力胜,亦可俟前心后心始终不移者耶?又若约理释者,乃是自行之义,非此中利他之意。幸哉!一念之顷,灭恶尚尔,况多时乎?况终身乎?既云诸佛如来语无虗妄,不可以别时意趣销遣斯文。般若受持四句,胜舍三恒之全身。圆觉分别半偈,超化百恒之小果。用彼详此,不亦如是。句偈尚尔,况全章乎?况尽经乎?
▲愿诸见闻,励力敷赞,成安乐国者,以果显因也。即地狱因,成安乐因。
△二、得福下生善又二:一、利他得福。
▲注:教、理、行、果等,此用沇疏之义。彼云:此经有四不思议,谓教、理、行、果,皆殊胜故。且如来藏体,理不思议;次辨圆通,行不思议;及说神呪,教不思议;后明地位,果不思议。
△二、阿难下,自利成道。
▲经。能诵此经,能持此呪,即显、密二教也。依我教言,如教行道,谓依显教行正、助二道,亦可依显教行正道,依密教行助道,又依显、密二教皆行正道。
二、佛说下,众喜会散。
▲经皆大欢喜,谷响引大论三义故喜:一、能说人清净,二、所说清净,三、依法得果清净。今谓前二属应,后一属机。又如次配三宝,三皆清净,机、应事毕,是故欢喜。然论释般若,义该三教,今唯圆、顿,麤、妙可知。
予集解经毕,累载覆读,来学相继,似有缘于此经乎!所患前解文节尚疎,将恐后昆义路犹壅,更欲补助为之乎记。庆历四年,赴请永喜,住西山兰若。初讲法华,至五年复讲斯典。林泉既僻,香火多暇,因是捉笔以酬先志。记成,凡数万言,折为五卷,庶记者听者不忘圆通简要之道,故题曰熏闻。
首楞严经集解熏闻记卷第五(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