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住毗婆沙论卷第七
圣者龙树造
后秦龟兹国三藏鸠摩罗什译
分别法施品第十三
菩萨于财施,应如是修学,又应修学法施,如说:
众施法施最, 智者应修行。
一切布施中第一、最上、最妙,所谓法施。是施,智者所应行。
问曰:
何故但言智者应行法施?
答曰:
不智者,若行法施,即说异论。说异论故,自失利,亦失他利。
问曰:
何谓异论?
答曰:
佛欲灭度时告阿难:「从今日后,依修多罗,莫依人。」
阿难云:「何名依修多罗,不依人?」
有比丘来作是言:「我现从佛闻,现从佛受,是法是善,是佛所教。」是比丘语,莫受、莫舍,审谛听已,应以经律捡其所说。若不入修多罗,不入毗尼,又复违逆诸法相义,应报是比丘言:「是法或非佛所说,或长老谬受。何以故?是法不入修多罗、不入毗尼,又复违逆诸法相义;是则非法,非善、非佛所教。如是知已,即应除却。」
复有比丘来作是言:「彼住处有大众,有明经上座,善说戒律。我现从彼闻,现从彼受。是法是善,是佛所教。」
是比丘语,莫受、莫舍,审谛听已,应以经律捡其所说。若不入修多罗,不入毗尼,又复违逆诸法相义,应报是比丘言:「长老!彼比丘僧法相、善相,或作非法、非善说;或长老谬受。何以故?是法不入修多罗,不入毗尼,又复违逆诸法相义;是则非法,非善、非佛所教;如是知已,即应除却。」
复有比丘来作是言:「彼住处多诸比丘,持修多罗、持毗尼、持摩多罗迦。我现从彼闻、现从彼受,是法是善,是佛所教。」
是比丘语,莫受、莫舍,审谛听已,应以经律捡其所说。若不入修多罗,不入毗尼,又复违逆诸法相义,应报是比丘言:「长老!彼比丘僧法相善相,或作非法、非善说,或长老谬受。何以故?是法不入修多罗,不入毗尼,又复违逆诸法相义;是则非法、非善、非佛所教;如是知已,即应除却。」
复有比丘来作是言:「彼住处中有长老比丘,多知、多识,人所尊重,我现从彼闻,现从彼受,是法是善,是佛所教」。
是比丘语,莫受、莫舍,审谛听已,应以经律捡其所说。若不入修多罗,不入毗尼,又复违逆诸法相义,应报是比丘言:「长老,彼诸比丘法相善相,或作非法、非善说,或长老谬受,何以故?是法不入修多罗,不入毗尼,又复违逆诸法相义;是则非法、非善、非佛所教;如是知已,即应除却。」
是四名异论,是故言:「智者不依异论,而行清白法施。」
问曰:
云何知诸施中,法施第一?
答曰:
经说有二施:财施、法施。二施之中,法施为上。
复次——
《决定王经》中, 赞说法功德,
及说法仪式, 应常修习行。
若菩萨欲以法施众生者,应如《决定王大乘》经中:称赞法师功德,及说法仪式,随顺修学。
谓说法者,应行四法。何等为四?一者、广博多学,能持一切言辞章句。二者、决定善知世间、出世间,诸法生灭相。三者、得禅定慧,于诸经法随顺无诤。四者、不增不损,如所说行。
说法者处师子座,复有四法。何等为四?一者、欲升高座,先应恭敬礼拜大众然后升座。二者、众有女人,应观不净。三者、威仪视瞻,有大人相,敷演法音,颜色和悦,人皆信受,不说外道经书,心无怯畏。四者、于恶言问难,当行忍辱。
处师子座,复有四法。何等为四?一者、于诸众生,生饶益想。二者、于诸众生,不生我想。三者、于诸文字,不生法想。四者、愿诸众生,从我闻法者,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而不退转。
处师子座,复有四法。何等为四?一者、善能安住陀罗尼门,深信乐法。二者、善得般舟三昧,勤行精进,持戒清净。三者、不乐一切生处,不贪利养,不求果报。四者、于三解脱,心无有疑,又能善起诸深三昧,具足威仪。忆念坚固,有念安慧,不调戏,不轻躁,不无羞,不痴乱。言无错谬,守护诸根,不贪美味,善摄手足,所念不忘,乐行头陀,分别世间、出世间法。心无疑悔,言辞章句不可穷尽。为诸听者,求安隐利,不求他过。有如是法,应处师子座。
复有四法?一、不自轻身,二、不轻听者,三、不轻所说,四、不为利养。
佛告阿难:「说法者,应说何法?阿难!所可说法,不可示,不可说,无相无为。」
「世尊!法若尔者,云何可说?」
「阿难!是法甚深,如来以四相方便而为演说:一、以音声,二、以名字,三、以语言,四、以义理。
「又以四因缘而为说法:一者、为度应度众生。二者、但说色受想行识名字。三者、以种种文辞章句利益众生。四者、虽说名字而亦不得,譬如钵油,清净无垢,于中观者,自见面相。」
「阿难!汝若见若闻智慧男子、若持戒女人、若圣弟子能作是说:『我于钵油,见实人不?』」
「世尊!我不闻、不见智慧男子、持戒女人、若圣弟子能作是言:『我于钵油,见真实人。』何以故?智者先知钵油非有,何况有人!但以假名,说言钵油而见人相。」
「阿难!如来亦复如是,但以名字假有所说。阿难!如来以四因缘而为说法,众生闻者,心得安乐,种涅盘因。
「如来说法,音声遍满十方世界,众生闻者,心得欢喜,离诸恶趣生兜术天。如来声中,无男无女,男不取女相,女不取男相。如来音者,不恼众生,不坏诸法,但为示现音声之性。」
说法者应习行是事,应随所行而为法施。施者、受者所得果报,后当广说。
归命相品第十四
上已解说财施法施,今更分别。
白衣在家者, 应多行财施,
余诸善行法, 今当复解说。
是二施中,在家之人当行财施,出家之人当行法施。何以故?
在家法施不及出家,以听受法者,于在家人信心浅薄故。
又在家之人多有财物;出家之人,于诸经法读诵通达,为人解说,在众无畏,非在家人之所能及。
又使听者起恭敬心,不及出家。
又若欲说法降伏人心,不及出家。
如说:
先自修行法, 然后教余人,
乃可作是言: 汝随我所行。
是事出家者所宜,非在家者所行。
又说:
身自行不善, 安能令彼善?
自不得寂灭, 何能令人寂?
是故身自善, 能令彼行善,
自身得寂灭, 能令人得寂。
善法寂灭,是出家者之所应行。
又出家之人,于听法者恭敬心胜。
又出家之人,若行财施,则妨余善;又妨行远离阿练若处、空闲林泽。
出家之人若乐财施,悉妨修行如是等事。
若行财施,必至聚落与白衣从事,多有言说;若不从事,无由得财;若出入聚落,见闻声色,诸根难摄,发起三毒;又于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心薄。
又与白衣从事,利养垢染,发起爱恚、悭嫉烦恼,惟心思惟力而自抑制,心志弱者或不自制,或乃致死,或得死等诸恼苦患。
贪着五欲,舍戒还俗故,名为「死」。
或能反戒,多起重罪,是名「死等诸恼苦患」。
以是因缘故,于出家者称叹法施,于在家者称叹财施。
如是广说在家菩萨所行财施。
余诸善行今当说之。发心菩萨先应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从三归所得功德,皆应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复次——
归依佛法僧, 菩萨所应知。
菩萨应当如实善解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
问曰:
云何名为归依佛?
答曰:
不舍菩提心, 不坏所受法;
不舍大悲心, 不贪乐余乘;
如是则名为, 如实归依佛。
菩提心者:发心求佛不休、不息、不舍是心。
不坏所受法者:谓菩萨各受所乐善法戒行,是行应行、是不应作,若应诸波罗蜜,若应四功德处,如是等种种善法,为利益众生故,受持修行不令毁缺。
大悲心者:欲度苦恼众生为求佛道,乃至梦中亦不离大悲。
不贪余乘者:深信乐佛道故,不贪声闻、辟支佛乘。
有是法故,当知如实归依佛。
问曰:
云何名为归依法?
答曰:
亲近说法者, 一心听受法,
念持而演说, 名为归依法。
说法者于佛深法解说敷演,开示善恶断诸疑惑,常数亲近,往至其所,供养恭敬。
一心听受,以忆念力、执持不忘,思惟筹量、随顺义趣,然后为人如知演说。
以是法施功德,回向佛道,是名归依法。
问曰:
云何名为归依僧?
答曰:
若诸声闻人, 未入法位者,
令发无上心, 使得佛十力。
先以财施摄, 后乃以法施,
深信四果僧, 不分别贵众。
求声闻功德, 而不证解脱,
是名归依僧, 又应念三事。
声闻人者:成声闻乘。
未入法位者,于声闻道未得必定,能令此人发佛道心而得十力。
若入法位者,终不可令发无上心,设或发心亦不成就,如《般若波罗蜜》中,尊者须菩提所说:「已入正法位,不能发无上心。何以故?是人于生死已作障隔,不复往来生死、发无上心。」
先以财施摄者,以衣服饮食,卧具医药,所须之物摄出家者。
以衣服、饮食、卧具、医药、杂香、涂香摄在家者。
以摄因缘,生亲爱心,所言信受,然后法施,令发无上道心。
果僧者:四向、四果。
众者:于佛法中,受出家者相,具持诸戒未有果向,不分别如是僧,以离恩爱奴故名为贵僧。
信乐空、无相、无愿,而不分别戏论,依止是僧,名为归依僧。
求声闻功德,而不证解脱者:知是僧持戒、具足禅定、具足智慧、具足解脱、具足解脱知见,具足三明六通,心得自在、有大威德,舍世间乐、出魔境界,利誉称乐不以为喜,衰毁讥苦不以为忧,常行六舍,得八解脱,随佛所教,有行道者、有解脱者,行一道者,破二种烦恼,善知三界,善通四谛、善除五盖,安住六和敬法,具足七不退法,八大人觉,舍离九结,得声闻十种力,成就如是诸功德者,名为佛弟子。
众求如是功德,不求其解脱,何以故?
深心信乐佛无碍解故,是名归依僧。
复次,若闻章句文字法,即得念实相法,名为归命法。
若见声闻僧,即念发菩提心诸菩萨众,是名归依僧。
见佛形像,即念真佛,是故归依佛。
问曰:
云何名为念真佛?
答曰:
如《无尽意菩萨经》中,说念佛三昧义。
念真佛者,不以色、不以相、不以生、不以性、不以家;不以过去、未来、现在;不以五阴、十二入、十八界;不以见闻觉知;不以心意识;不以戏论行;不以生灭住;不以取舍;不以忆念分别;不以法相;不以自相;不以一相、不以异相;不以心缘数;不以内外;不以取相觉观;不以入出;不以形色相貌;不以所行威仪;不以持戒、禅定、智慧、解脱、解脱知见;不以十力、四无所畏诸佛法。
如实念佛者,无量,不可思议,无行、无知;无我我所;无忆无念;不分别五阴、十二入、十八界;无形、无碍、无发、无住、无非住;不住色、不住受想行识;不住眼色、不住眼识;不住耳声、不住耳识;不住鼻香、不住鼻识;不住舌味、不住舌识;不住身触、不住身识;不住意法、不住意识;不住一切诸缘、不起一切诸相、不生一切动念忆想分别等,不生见闻觉知,随行一切正解脱相,心不相续,灭诸分别,破诸爱恚,坏诸因相,除断先际、后际、中际,究畅明了无有彼此。无动故无喜,不受味故无乐,本相寂灭故无热,心无所营故解脱;相无色故无身,不受故无受、无想故无结、无行故无为、无知故无识;无取故无行,不舍故非不行;无处故无住;空故无来,不生故无去;一切忆念心心数法及余诸法,不贪、不着、不取、不受、不然、不灭,先来不生,无有生相,摄在法性,过眼色虚空道,如是相名为真念佛。
又念法者,佛法是善说,得今世报无有定时,可得观察善。将至道智者,内知初中后善言、善义、善淳、善无杂,具足清净。能断贪欲,能断瞋恚,能断愚痴,能除慢心,能除诸见,能除疑悔,能除憍贵,能除诸渴。破所归趣,断相续道,尽爱离欲,寂灭涅盘。如是相,名为念法。
以空、无相、无愿,不生不灭毕竟寂灭,无比无示。如念佛义中说。
又念法有三种:
从佛法是善说,至具足清净,名为道;能断贪欲,至寂灭涅盘,名为涅盘;空等至无比无示,名为法体。
又念僧者,如先说僧功德。
念是三宝得决定心。
以如是念,求于佛道而行布施,是名归依佛。
为守护法而行布施,是名归依法。
以是布施起回向心,成佛道时,摄菩萨、声闻僧,是名归依僧。
五戒品第十五
如是在家菩萨,能修善人业,远离恶人业。
如说:
修起善人业, 如法集财用,
堪则为重任, 不堪则不受。
善人业者:略说善人业,自住善利,亦能利人。恶人业者:自陷衰恼,令人衰恼。
如法集财用者:不杀、不盗、不诳欺人;以力集财,如法用之,供养三宝,济恤老病等。
堪受能行者,则为重任;不堪行者则不受。若菩萨于今世事及后世事,若自利、若利他,如先所说,必能成立。若知不堪行者,此则不受。
复次——
世法无忧喜, 能舍于自利,
常勤行他利, 深知恩倍报。
世间法者:利、衰、毁、誉、称、讥、苦、乐。于此法中,心无忧喜。
舍自利、勤行他利者:菩萨乃至未曾知识、无因缘者,所行善行,舍置自利,助成彼善。
问曰:
舍自利,勤行他利,此事不然。如佛说:「虽大利人,不应自舍己利。」
如说:「舍一人以成一家;舍一家成一聚落;舍一聚落成一国土;舍一国土以成己身;舍己身以为正法。」
先自成己利, 然后乃利人,
舍己利利人, 后则生忧悔。
舍自利利人, 自谓为智慧,
此于世间中, 最为第一痴。
答曰:
于世间中为他求利犹称为善,以为坚心,况菩萨所行出过世间。若利他者即是自利。如说:
菩萨于他事, 心意不劣弱,
发菩提心者, 他利即自利。
此义〈初品〉中已广说,是故汝语不然!
深知恩倍报者:若人于菩萨所作好事,应当厚报。又深知其恩,此是善人相。
复次——
贫者施以财, 畏者施无畏,
如是等功德, 乃至于坚牢。
施贫以财者:有人先世不种福德,今无方便,资生俭少。如是之人,随力给恤。
施无畏者:于种种诸怖畏,若怨贼怖畏、饥饿怖畏、水火寒热等;菩萨于此众怖畏中,教喻诸人,安隐欢悦,令无怖畏。
如是功德最坚牢最在后者,于诸忧者,为除其忧。
于无力者,而行忍辱、离慢、大慢等。
于诸所尊,深加恭敬。
于多闻者,常行亲近。于智慧者,谘问善恶,自于所行,常行正见。
于诸众生,不谄不曲,不作假爱。求善无厌,多闻无量。诸所施作,坚心成就。常与善人,而共从事。于恶人中,生大悲心。
于善知识、非善知识,皆作坚固善知识想。等心众生,不悋要法。如所闻者,为人演说。诸所闻法,得其趣味。
于诸五欲、戏乐事中,生无常想。于妻子所,生地狱想。于资生物所,生疲苦想。于产业事,生忧恼想。于诸所求,破善根想。于居家中,生牢狱想。亲族知识,生狱卒想。
日夜思量,得何利想——于不牢身得牢身想,于不坚财生坚财想。
复次——
在家法五戒, 心应坚牢住。
在家菩萨,以三自归,行上诸功德,应坚住五戒。五戒是总在家之法:
应离杀心,慈愍众生。
知自止足,不贪他物,乃至一草,非与不取。
离于邪淫,厌恶房内,防远外色,目不邪视。常观恶露,生厌离想。了知五欲,究竟皆苦。若念妻欲,亦应除舍。常观不净,心怀怖畏。结使所逼,离欲不着。常知世间为苦、无我。应发是愿:「我于何时,心中当得不生欲想,况复身行。」
远离妄语,乐行实语,不欺于人,心口相应。有念安慧,如见、闻、觉、知而为人说。以法自处乃至失命,言不诡异。
酒是放逸、众恶之门,常应远离,不过于口。不狂乱、不迷醉、不轻躁、不惊怖、不无羞、不戏调,常能一心,筹量好丑。
是菩萨或时乐舍一切,而作是念:「须食与食,须饮与饮。」若以酒施,应生是念:「今是行檀波罗蜜时,随所须与。后当方便教使离酒,得念智慧,令不放逸。何以故?檀波罗蜜法,悉满人愿。」在家菩萨,以酒施者是则无罪。
以是五戒福德,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护持五戒,如护重宝,如自护身命。
问曰:
是菩萨但应护持五戒,不护持诸余善业耶?
答曰:
菩萨应坚住, 总相五戒中,
余身口意业, 悉亦复应行。
在家五戒,已说其义。受此五戒,应坚牢住,及余三种善业,亦应修行。
复次,在家菩萨所应行法:
随应利众生, 说法而教化。
是菩萨于诸众生,随有所乏,皆能施与。若在国土、城郭、聚落、林间、树下,是中众生,随所利益,说法教化。所谓:不信者为说信法,不恭敬者为说礼节,为少闻者说多闻法,为悭贪者说布施法,为瞋恚者说和忍法,为懈怠者说精进法,为乱意者说正念处,为愚痴者解说智慧。
复次——
随诸所乏者, 皆亦应给足。
诸众生有所乏少,皆应给足。有人虽富,犹有不足,乃至国王,亦应有所乏少。是故,先虽说「贫穷者施财」,今更说「随所乏少而给足之」。
复次——
诸有恶众生, 种种加恼事,
谄曲怀憍逸, 恶骂轻欺诳;
背恩无返复, 痴弊难开化,
菩萨心愍伤, 勇猛加精进。
诸恶众生以种种恶事侵娆菩萨,菩萨于此,心无懈厌,不应作是念:「如是恶人,谁能调伏、谁能教化、谁能劝勉,令度生死,究竟涅盘?谁能与此往来生死?谁能与此和合同事?诸恶无理,谁能忍之?我意止息,不复共事;我悉舍远,不复共事,亦复不能与之和合。是恶中之恶,无有返复。何用此等而共从事?」
菩萨知见众生,恶罪难除,应还作是念:「是等恶人,非少精进能得令住如所乐法。为是等故,我当加心勉力勤行,亿倍精进;后得大力,乃能化此恶中之恶、难悟众生。」
如大医王,以小因缘便能疗治众生重病;菩萨如是,除烦恼病,令住随意所乐功德。我于重罪、大恶众生,倍应怜愍,起深大悲;如彼良医,多有慈心疗治众病。其病重者,深生怜愍,勤作方便,为求良药。
菩萨如是于诸众生,烦恼病者,悉应怜愍。于恶中之恶、烦恼重者,深生怜愍,勤作方便,加心疗治。
何以故?
菩萨随所住, 不开化众生,
令堕三恶道, 深致诸佛责。
菩萨随所住国土、城邑、聚落、山间、树下,力能饶益、教化众生,而懈厌嫌恨、贪着世乐,不能开化,令堕恶道,是菩萨即为十方现在诸佛,深所呵责,甚可惭耻,云何以小因缘而舍大事?是故菩萨不欲诸佛所呵责者,于种种谄曲、重恶众生,心不应没,随力饶益,应以诸方便勤心开化。譬如猛将,将兵多所伤损,王则深责。以诸兵众无所知故,王不责之。
知家过患品第十六
菩萨如是学,应知家过恶!何以故?若知过恶,或舍家入道;又化余人令知家过,出家入道。
问曰:
家过云何?
答曰:
如《经》中说:「佛告郁伽罗:
「家是破诸善根。
「家是深棘刺林,难得自出。
「家是坏清白法。
「家是诸恶觉观住处。
「家是弊恶不调凡夫住处。
「家是一切不善所行住处。
「家是恶人所聚会处。
「家是贪欲、瞋恚、愚痴住处。
「家是一切苦恼住处。
「家是消尽先世诸善根处。
「凡夫住此家中,不应作而作,不应说而说,不应行而行。
「在此中住,轻慢父母及诸师长,不敬诸尊、福田、沙门、婆罗门。
「家是贪爱、忧悲、苦恼众患因缘。
「家是恶口、骂詈、苦切、刀杖、系缚、考掠、割截之所住处。
「未种善根不种,已种能坏。
「能令凡夫在此,贪欲因缘而堕恶道;瞋恚因缘、愚痴因缘而堕恶道;怖畏因缘而堕恶道。
「家是不持戒品,舍离定品,不观慧品,不得解脱品,不生解脱知见品。
「于此家中生父母爱、兄弟、妻子、眷属、车马增长贪求,无有厌足。
「家是难满,如海吞流。
「家是无足,如火焚薪。
「家是无息、觉观相续,如空中风。
「家是后有恶,如美食有毒。
「家是苦性,如怨诈亲。
「家是障碍,能妨圣道。
「家是鬪乱,种种因缘共相违诤。
「家是多瞋,呵责好丑。
「家是无常,虽久失坏。
「家是众苦,求衣食等,方便守护。
「家是多疑处,犹如怨贼。
「家是无我,颠倒贪着,假名为有。
「家是技人,虽以种种文饰庄严现为贵人,须臾不久,庄严还作贫贱。
「家是变异,会必离散。
「家如幻,假借和合,无有实事。
「家如梦,一切富贵,久则还失。
「家如朝露,须臾灭失。
「家如蜜渧,其味甚少。
「家如棘丛,受五欲味,恶刺伤人。
「家是针?虫,不善觉观,常唼食人。
「家污净命,多行欺诳。
「家是忧愁,心多浊乱。
「家是众共,王、贼、水、火、恶亲所坏。
「家是多病,多诸错谬。
「如是长者!在家菩萨应当如是善知家过!」
复次——
菩萨应当知, 在家之过恶!
亲近于布施、 持戒、善、好喜,
若见诸乞人, 应生五三想。
在家菩萨应如是知家过患,当行布施、持戒、善、好。
布施,名舍贪心。持戒,名身、口业清净。善,名善摄诸根。好喜,名同心欢乐。五三想,名见乞儿,应生五三想。
初三者:善知识想、转身大富想、裨助菩提想。
又有三想:折伏悭贪想、舍一切想、贪求一切智慧想。
又有三想:随如来教想、不求果报想、降伏魔想。
又有三想:见来求者生眷属想、不舍摄法想、舍邪受想。
又有三想:离欲想、修慈想、无痴想。
今当解第五「三想」。
菩萨因来求者,令三毒折薄,舍所施物,生离欲想。
于求者与乐因缘故,瞋恨心薄,名修慈想。
是布施回向无上道,则痴心薄,是名不痴想。
余想义,应如是知!
复次——
菩萨因求者, 具六波罗蜜;
以是因缘故, 见求应大喜。
六波罗蜜者: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以因求者能得具足。以是利故,菩萨遥见求者,心大欢喜,作是念:行福田自然而至;我因此人,得具足六波罗蜜。
所以者何?
若于所施物,心不贪惜,是名檀波罗蜜。
为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施与,是名尸罗波罗蜜。
若不瞋乞者,是名羼提波罗蜜。
当行施时,不虑空匮,心不退没,是名毗梨耶波罗蜜。
若与乞者,若自与时,心定不悔,是名禅波罗蜜。
以不得一切法而行布施,不求果报,如贤圣无所着;以是布施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名般若波罗蜜。
复次——
所施物果报, 种种皆能知;
悭惜在家者, 亦知种种过。
所施物、所获功德利,物悭惜在家所有过恶——菩萨于此,皆悉了知。
问曰:
若施得何功德?若惜在家,有何过咎?
答曰:
菩萨以真智慧如是知:
施与已,是我物;在家者,非我物。
物施已,则坚牢;在家者,不坚牢。
物施已,后世乐;在家,少时乐。
物施已,不忧守护;在家者,有守护苦。
物施已,爱心薄;在家者,增长爱。
物施已,无我所;在家者,是我所。
物施已,无所属;在家者,有所属。
物施已,无所畏;在家者,多所畏。
物施已,助菩提道;在家者,助魔道。
物施已,无有尽;在家,则有尽。
物施已,从得乐;在家,从得苦。
施已,舍烦恼;在家,增烦恼。
施已,得大富乐;在家,不得大富乐。
施已,大人业;在家,小人业。
施已,诸佛所叹;在家,愚痴所赞。
复次——
于妻子眷属, 及与善知识,
财施及畜生, 应生幻化想。
一切诸行业, 是则为幻师。
在家菩萨于妻子等,应生幻化想,如幻化事,但诳人目。行业是幻主,妻子等事,不久则灭。如《经》说:「佛告诸比丘:诸行如幻化,诳惑愚人,无有实事。」当知因业故有,业尽则灭,是故如幻。
作是念:
我非彼所有, 彼非我所有,
彼我皆属业, 随业因缘有。
如是正思惟, 不应起恶业!
父母、妻子、亲里、知识、奴婢、僮客等,不能为我作救、作归、作趣。非我、非我所;五阴、十二入、十八界尚非我、非我所,何况父母、妻子等。
我亦不能为彼作救、作归、作趣。我亦属业、随业所受,彼亦属业,随业所受;好恶果报如是三种筹量:一、有义趣,二、见经说,三、见现事。
不应为父母、妻子等,起身、口、意毫厘恶业。
复次——
菩萨于妻所, 应生三三想。
亦复有三三, 又复有三三。
在家菩萨应生三想。
所谓三者:妻是无常想、失想、坏想。
又有三想:是戏笑伴,非后世伴;是共食伴,非受业果报伴;是乐时伴,非苦时伴。
又有三想:是不净想、臭秽想、可厌想。
又有三想:是怨家想、恼害想、相违想。
又有三想:罗刹想、毗舍闍鬼想、丑陋想。
又有三想:入地狱想、入畜生想、入饿鬼想。
又有三想:重担想、减想、属畏想。
又有三想:非我想、无定属想、假借想。
又有三想:因起身恶业想、起口恶业想、起意恶业想。
又有三想:欲觉处想、瞋觉处想、恼觉处想。
又有三相:枷杻相、锁械相、缚系相。
复有三相:遮持戒相、遮禅定相、遮智慧相。
复有三相:坑相、罗网相、围合相。
复有三相:灾害相、疫病相、衰恼相。
复有三相:罪相、黑耳相、灾雹相。
复有三相:病相、老相、死相。
复有三相:魔相、魔处相、畏相。
复有三相:忧愁相、懊恼相、啼哭相。
复有三相:大豺狼相、大摩竭鱼相、大猫狸相。
复有三相:黑毒蛇相、鳣鱼相、夺势力相。
复有三相:无救相、无归相、无舍相。
复有三相:失相、退相、疲极相。
复有三相:贼相、狱卒相、地狱卒相。
复有三相:留相、缚相、结相。
复有三相:泥相、流相、㵱相。
复有三相:械相、锁相、?粘相。
复有三相:猛火聚相、刀轮相、草炬相。
复有三相:无利相、刺棘相、恶毒相。
复有三相:陵上相、覆映相、贪着相。
复有三相:恨相、鞭杖相、刀矟相。
复有三相:忿恚相、诤讼相、打棒相。
复有三相:怨憎会相、离爱相、闹相。
取要言之:是以一切臭恶不净相、一切衰浊相、是一切不善根相;是故在家菩萨于妻子见如是相,应生厌离心,出家修善,为善。若不能出家,不应于妻起诸恶业!
复次——
若于子偏爱, 即以智力舍。
因子行平等, 普慈诸众生。
在家菩萨若自知于子,爱心偏多,即以智力,思惟舍离。智力者,应如是念:「菩萨平等心乃有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高下心者则无菩提;是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从一相、无相得,不从别异相得。我今求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若于子所,爱心偏多,即有高下,不名平等,即是别相,非是一相。若如是者,去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则为甚远。是故我不应于子,偏生爱心。」
尔时,于子应生三相:
一、于我为贼——佛说等慈,破令不等;爱心偏多,故二为贼害。
因是子故,破诸善根,遮正智命。
三、我因是子,逆道中行,不行顺道。
即时,因子于诸众生等行慈心。
应作是念:
「子从余处来、我亦从余处来,子至异处、我去异处;我不知彼去处、彼不知我去处,彼不知我来处、我不知彼来处。是子非我所有,何为无故,横生爱缚!」如说:
彼我不相知, 所来所去处;
彼我云何亲, 而生我所心!
复次,无始生死中,一切众生曾为我子,我亦曾为彼子。有为法中,无有决定此是我子,彼是他子。何以故?众生于六道中轮转,互为父子。如说:
无明蔽慧眼, 数数生死中,
往来多所作, 更互为父子。
贪着世间乐, 不知有胜事;
怨数为知识, 知识数为怨!
是故我方便,莫生憎爱心!何以故?若有善知识常种种求利益,若有怨贼、常种种生无益相;有此憎爱心,则不得通达诸法平等想。心高下者,死后生邪处;正行者,生正行处;是故我不应行邪行。
于众生行平等,当得平等萨婆若。
《十住毗婆沙论》卷第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