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住毗婆沙论卷第七 圣者龙树造 后秦龟兹国三藏鸠摩罗什译 分别法施品第十三 菩萨于财施,应如是修学,又应修学法施,如说: 众施法施最,  智者应修行。 一切布施中第一、最上、最妙,所谓法施。是施,智者所应行。 问曰: 何故但言智者应行法施? 答曰: 不智者,若行法施,即说异论。说异论故,自失利,亦失他利。 问曰: 何谓异论? 答曰: 佛欲灭度时告阿难:「从今日后,依修多罗,莫依人。」 阿难云:「何名依修多罗,不依人?」 有比丘来作是言:「我现从佛闻,现从佛受,是法是善,是佛所教。」是比丘语,莫受、莫舍,审谛听已,应以经律捡其所说。若不入修多罗,不入毗尼,又复违逆诸法相义,应报是比丘言:「是法或非佛所说,或长老谬受。何以故?是法不入修多罗、不入毗尼,又复违逆诸法相义;是则非法,非善、非佛所教。如是知已,即应除却。」 复有比丘来作是言:「彼住处有大众,有明经上座,善说戒律。我现从彼闻,现从彼受。是法是善,是佛所教。」 是比丘语,莫受、莫舍,审谛听已,应以经律捡其所说。若不入修多罗,不入毗尼,又复违逆诸法相义,应报是比丘言:「长老!彼比丘僧法相、善相,或作非法、非善说;或长老谬受。何以故?是法不入修多罗,不入毗尼,又复违逆诸法相义;是则非法,非善、非佛所教;如是知已,即应除却。」 复有比丘来作是言:「彼住处多诸比丘,持修多罗、持毗尼、持摩多罗迦。我现从彼闻、现从彼受,是法是善,是佛所教。」 是比丘语,莫受、莫舍,审谛听已,应以经律捡其所说。若不入修多罗,不入毗尼,又复违逆诸法相义,应报是比丘言:「长老!彼比丘僧法相善相,或作非法、非善说,或长老谬受。何以故?是法不入修多罗,不入毗尼,又复违逆诸法相义;是则非法、非善、非佛所教;如是知已,即应除却。」 复有比丘来作是言:「彼住处中有长老比丘,多知、多识,人所尊重,我现从彼闻,现从彼受,是法是善,是佛所教」。 是比丘语,莫受、莫舍,审谛听已,应以经律捡其所说。若不入修多罗,不入毗尼,又复违逆诸法相义,应报是比丘言:「长老,彼诸比丘法相善相,或作非法、非善说,或长老谬受,何以故?是法不入修多罗,不入毗尼,又复违逆诸法相义;是则非法、非善、非佛所教;如是知已,即应除却。」 是四名异论,是故言:「智者不依异论,而行清白法施。」 问曰: 云何知诸施中,法施第一? 答曰: 经说有二施:财施、法施。二施之中,法施为上。 复次—— 《决定王经》中,  赞说法功德, 及说法仪式,  应常修习行。 若菩萨欲以法施众生者,应如《决定王大乘》经中:称赞法师功德,及说法仪式,随顺修学。 谓说法者,应行四法。何等为四?一者、广博多学,能持一切言辞章句。二者、决定善知世间、出世间,诸法生灭相。三者、得禅定慧,于诸经法随顺无诤。四者、不增不损,如所说行。 说法者处师子座,复有四法。何等为四?一者、欲升高座,先应恭敬礼拜大众然后升座。二者、众有女人,应观不净。三者、威仪视瞻,有大人相,敷演法音,颜色和悦,人皆信受,不说外道经书,心无怯畏。四者、于恶言问难,当行忍辱。 处师子座,复有四法。何等为四?一者、于诸众生,生饶益想。二者、于诸众生,不生我想。三者、于诸文字,不生法想。四者、愿诸众生,从我闻法者,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而不退转。 处师子座,复有四法。何等为四?一者、善能安住陀罗尼门,深信乐法。二者、善得般舟三昧,勤行精进,持戒清净。三者、不乐一切生处,不贪利养,不求果报。四者、于三解脱,心无有疑,又能善起诸深三昧,具足威仪。忆念坚固,有念安慧,不调戏,不轻躁,不无羞,不痴乱。言无错谬,守护诸根,不贪美味,善摄手足,所念不忘,乐行头陀,分别世间、出世间法。心无疑悔,言辞章句不可穷尽。为诸听者,求安隐利,不求他过。有如是法,应处师子座。 复有四法?一、不自轻身,二、不轻听者,三、不轻所说,四、不为利养。 佛告阿难:「说法者,应说何法?阿难!所可说法,不可示,不可说,无相无为。」 「世尊!法若尔者,云何可说?」 「阿难!是法甚深,如来以四相方便而为演说:一、以音声,二、以名字,三、以语言,四、以义理。 「又以四因缘而为说法:一者、为度应度众生。二者、但说色受想行识名字。三者、以种种文辞章句利益众生。四者、虽说名字而亦不得,譬如钵油,清净无垢,于中观者,自见面相。」 「阿难!汝若见若闻智慧男子、若持戒女人、若圣弟子能作是说:『我于钵油,见实人不?』」 「世尊!我不闻、不见智慧男子、持戒女人、若圣弟子能作是言:『我于钵油,见真实人。』何以故?智者先知钵油非有,何况有人!但以假名,说言钵油而见人相。」 「阿难!如来亦复如是,但以名字假有所说。阿难!如来以四因缘而为说法,众生闻者,心得安乐,种涅盘因。 「如来说法,音声遍满十方世界,众生闻者,心得欢喜,离诸恶趣生兜术天。如来声中,无男无女,男不取女相,女不取男相。如来音者,不恼众生,不坏诸法,但为示现音声之性。」 说法者应习行是事,应随所行而为法施。施者、受者所得果报,后当广说。 归命相品第十四 上已解说财施法施,今更分别。 白衣在家者,  应多行财施, 余诸善行法,  今当复解说。 是二施中,在家之人当行财施,出家之人当行法施。何以故? 在家法施不及出家,以听受法者,于在家人信心浅薄故。 又在家之人多有财物;出家之人,于诸经法读诵通达,为人解说,在众无畏,非在家人之所能及。 又使听者起恭敬心,不及出家。 又若欲说法降伏人心,不及出家。 如说: 先自修行法,  然后教余人, 乃可作是言:  汝随我所行。 是事出家者所宜,非在家者所行。 又说: 身自行不善,  安能令彼善? 自不得寂灭,  何能令人寂? 是故身自善,  能令彼行善, 自身得寂灭,  能令人得寂。 善法寂灭,是出家者之所应行。 又出家之人,于听法者恭敬心胜。 又出家之人,若行财施,则妨余善;又妨行远离阿练若处、空闲林泽。 出家之人若乐财施,悉妨修行如是等事。 若行财施,必至聚落与白衣从事,多有言说;若不从事,无由得财;若出入聚落,见闻声色,诸根难摄,发起三毒;又于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心薄。 又与白衣从事,利养垢染,发起爱恚、悭嫉烦恼,惟心思惟力而自抑制,心志弱者或不自制,或乃致死,或得死等诸恼苦患。 贪着五欲,舍戒还俗故,名为「死」。 或能反戒,多起重罪,是名「死等诸恼苦患」。 以是因缘故,于出家者称叹法施,于在家者称叹财施。 如是广说在家菩萨所行财施。 余诸善行今当说之。发心菩萨先应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从三归所得功德,皆应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复次—— 归依佛法僧,  菩萨所应知。 菩萨应当如实善解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 问曰: 云何名为归依佛? 答曰: 不舍菩提心,  不坏所受法; 不舍大悲心,  不贪乐余乘; 如是则名为,  如实归依佛。 菩提心者:发心求佛不休、不息、不舍是心。 不坏所受法者:谓菩萨各受所乐善法戒行,是行应行、是不应作,若应诸波罗蜜,若应四功德处,如是等种种善法,为利益众生故,受持修行不令毁缺。 大悲心者:欲度苦恼众生为求佛道,乃至梦中亦不离大悲。 不贪余乘者:深信乐佛道故,不贪声闻、辟支佛乘。 有是法故,当知如实归依佛。 问曰: 云何名为归依法? 答曰: 亲近说法者,  一心听受法, 念持而演说,  名为归依法。 说法者于佛深法解说敷演,开示善恶断诸疑惑,常数亲近,往至其所,供养恭敬。 一心听受,以忆念力、执持不忘,思惟筹量、随顺义趣,然后为人如知演说。 以是法施功德,回向佛道,是名归依法。 问曰: 云何名为归依僧? 答曰: 若诸声闻人,  未入法位者, 令发无上心,  使得佛十力。 先以财施摄,  后乃以法施, 深信四果僧,  不分别贵众。 求声闻功德,  而不证解脱, 是名归依僧,  又应念三事。 声闻人者:成声闻乘。 未入法位者,于声闻道未得必定,能令此人发佛道心而得十力。 若入法位者,终不可令发无上心,设或发心亦不成就,如《般若波罗蜜》中,尊者须菩提所说:「已入正法位,不能发无上心。何以故?是人于生死已作障隔,不复往来生死、发无上心。」 先以财施摄者,以衣服饮食,卧具医药,所须之物摄出家者。 以衣服、饮食、卧具、医药、杂香、涂香摄在家者。 以摄因缘,生亲爱心,所言信受,然后法施,令发无上道心。 果僧者:四向、四果。 众者:于佛法中,受出家者相,具持诸戒未有果向,不分别如是僧,以离恩爱奴故名为贵僧。 信乐空、无相、无愿,而不分别戏论,依止是僧,名为归依僧。 求声闻功德,而不证解脱者:知是僧持戒、具足禅定、具足智慧、具足解脱、具足解脱知见,具足三明六通,心得自在、有大威德,舍世间乐、出魔境界,利誉称乐不以为喜,衰毁讥苦不以为忧,常行六舍,得八解脱,随佛所教,有行道者、有解脱者,行一道者,破二种烦恼,善知三界,善通四谛、善除五盖,安住六和敬法,具足七不退法,八大人觉,舍离九结,得声闻十种力,成就如是诸功德者,名为佛弟子。 众求如是功德,不求其解脱,何以故? 深心信乐佛无碍解故,是名归依僧。 复次,若闻章句文字法,即得念实相法,名为归命法。 若见声闻僧,即念发菩提心诸菩萨众,是名归依僧。 见佛形像,即念真佛,是故归依佛。 问曰: 云何名为念真佛? 答曰: 如《无尽意菩萨经》中,说念佛三昧义。 念真佛者,不以色、不以相、不以生、不以性、不以家;不以过去、未来、现在;不以五阴、十二入、十八界;不以见闻觉知;不以心意识;不以戏论行;不以生灭住;不以取舍;不以忆念分别;不以法相;不以自相;不以一相、不以异相;不以心缘数;不以内外;不以取相觉观;不以入出;不以形色相貌;不以所行威仪;不以持戒、禅定、智慧、解脱、解脱知见;不以十力、四无所畏诸佛法。 如实念佛者,无量,不可思议,无行、无知;无我我所;无忆无念;不分别五阴、十二入、十八界;无形、无碍、无发、无住、无非住;不住色、不住受想行识;不住眼色、不住眼识;不住耳声、不住耳识;不住鼻香、不住鼻识;不住舌味、不住舌识;不住身触、不住身识;不住意法、不住意识;不住一切诸缘、不起一切诸相、不生一切动念忆想分别等,不生见闻觉知,随行一切正解脱相,心不相续,灭诸分别,破诸爱恚,坏诸因相,除断先际、后际、中际,究畅明了无有彼此。无动故无喜,不受味故无乐,本相寂灭故无热,心无所营故解脱;相无色故无身,不受故无受、无想故无结、无行故无为、无知故无识;无取故无行,不舍故非不行;无处故无住;空故无来,不生故无去;一切忆念心心数法及余诸法,不贪、不着、不取、不受、不然、不灭,先来不生,无有生相,摄在法性,过眼色虚空道,如是相名为真念佛。 又念法者,佛法是善说,得今世报无有定时,可得观察善。将至道智者,内知初中后善言、善义、善淳、善无杂,具足清净。能断贪欲,能断瞋恚,能断愚痴,能除慢心,能除诸见,能除疑悔,能除憍贵,能除诸渴。破所归趣,断相续道,尽爱离欲,寂灭涅盘。如是相,名为念法。 以空、无相、无愿,不生不灭毕竟寂灭,无比无示。如念佛义中说。 又念法有三种: 从佛法是善说,至具足清净,名为道;能断贪欲,至寂灭涅盘,名为涅盘;空等至无比无示,名为法体。 又念僧者,如先说僧功德。 念是三宝得决定心。 以如是念,求于佛道而行布施,是名归依佛。 为守护法而行布施,是名归依法。 以是布施起回向心,成佛道时,摄菩萨、声闻僧,是名归依僧。 五戒品第十五 如是在家菩萨,能修善人业,远离恶人业。 如说: 修起善人业,  如法集财用, 堪则为重任,  不堪则不受。 善人业者:略说善人业,自住善利,亦能利人。恶人业者:自陷衰恼,令人衰恼。 如法集财用者:不杀、不盗、不诳欺人;以力集财,如法用之,供养三宝,济恤老病等。 堪受能行者,则为重任;不堪行者则不受。若菩萨于今世事及后世事,若自利、若利他,如先所说,必能成立。若知不堪行者,此则不受。 复次—— 世法无忧喜,  能舍于自利, 常勤行他利,  深知恩倍报。 世间法者:利、衰、毁、誉、称、讥、苦、乐。于此法中,心无忧喜。 舍自利、勤行他利者:菩萨乃至未曾知识、无因缘者,所行善行,舍置自利,助成彼善。 问曰: 舍自利,勤行他利,此事不然。如佛说:「虽大利人,不应自舍己利。」 如说:「舍一人以成一家;舍一家成一聚落;舍一聚落成一国土;舍一国土以成己身;舍己身以为正法。」 先自成己利,  然后乃利人, 舍己利利人,  后则生忧悔。 舍自利利人,  自谓为智慧, 此于世间中,  最为第一痴。 答曰: 于世间中为他求利犹称为善,以为坚心,况菩萨所行出过世间。若利他者即是自利。如说: 菩萨于他事,  心意不劣弱, 发菩提心者,  他利即自利。 此义〈初品〉中已广说,是故汝语不然! 深知恩倍报者:若人于菩萨所作好事,应当厚报。又深知其恩,此是善人相。 复次—— 贫者施以财,  畏者施无畏, 如是等功德,  乃至于坚牢。 施贫以财者:有人先世不种福德,今无方便,资生俭少。如是之人,随力给恤。 施无畏者:于种种诸怖畏,若怨贼怖畏、饥饿怖畏、水火寒热等;菩萨于此众怖畏中,教喻诸人,安隐欢悦,令无怖畏。 如是功德最坚牢最在后者,于诸忧者,为除其忧。 于无力者,而行忍辱、离慢、大慢等。 于诸所尊,深加恭敬。 于多闻者,常行亲近。于智慧者,谘问善恶,自于所行,常行正见。 于诸众生,不谄不曲,不作假爱。求善无厌,多闻无量。诸所施作,坚心成就。常与善人,而共从事。于恶人中,生大悲心。 于善知识、非善知识,皆作坚固善知识想。等心众生,不悋要法。如所闻者,为人演说。诸所闻法,得其趣味。 于诸五欲、戏乐事中,生无常想。于妻子所,生地狱想。于资生物所,生疲苦想。于产业事,生忧恼想。于诸所求,破善根想。于居家中,生牢狱想。亲族知识,生狱卒想。 日夜思量,得何利想——于不牢身得牢身想,于不坚财生坚财想。 复次—— 在家法五戒,  心应坚牢住。 在家菩萨,以三自归,行上诸功德,应坚住五戒。五戒是总在家之法: 应离杀心,慈愍众生。 知自止足,不贪他物,乃至一草,非与不取。 离于邪淫,厌恶房内,防远外色,目不邪视。常观恶露,生厌离想。了知五欲,究竟皆苦。若念妻欲,亦应除舍。常观不净,心怀怖畏。结使所逼,离欲不着。常知世间为苦、无我。应发是愿:「我于何时,心中当得不生欲想,况复身行。」 远离妄语,乐行实语,不欺于人,心口相应。有念安慧,如见、闻、觉、知而为人说。以法自处乃至失命,言不诡异。 酒是放逸、众恶之门,常应远离,不过于口。不狂乱、不迷醉、不轻躁、不惊怖、不无羞、不戏调,常能一心,筹量好丑。 是菩萨或时乐舍一切,而作是念:「须食与食,须饮与饮。」若以酒施,应生是念:「今是行檀波罗蜜时,随所须与。后当方便教使离酒,得念智慧,令不放逸。何以故?檀波罗蜜法,悉满人愿。」在家菩萨,以酒施者是则无罪。 以是五戒福德,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护持五戒,如护重宝,如自护身命。 问曰: 是菩萨但应护持五戒,不护持诸余善业耶? 答曰: 菩萨应坚住,  总相五戒中, 余身口意业,  悉亦复应行。 在家五戒,已说其义。受此五戒,应坚牢住,及余三种善业,亦应修行。 复次,在家菩萨所应行法: 随应利众生,  说法而教化。 是菩萨于诸众生,随有所乏,皆能施与。若在国土、城郭、聚落、林间、树下,是中众生,随所利益,说法教化。所谓:不信者为说信法,不恭敬者为说礼节,为少闻者说多闻法,为悭贪者说布施法,为瞋恚者说和忍法,为懈怠者说精进法,为乱意者说正念处,为愚痴者解说智慧。 复次—— 随诸所乏者,  皆亦应给足。 诸众生有所乏少,皆应给足。有人虽富,犹有不足,乃至国王,亦应有所乏少。是故,先虽说「贫穷者施财」,今更说「随所乏少而给足之」。 复次—— 诸有恶众生,  种种加恼事, 谄曲怀憍逸,  恶骂轻欺诳; 背恩无返复,  痴弊难开化, 菩萨心愍伤,  勇猛加精进。 诸恶众生以种种恶事侵娆菩萨,菩萨于此,心无懈厌,不应作是念:「如是恶人,谁能调伏、谁能教化、谁能劝勉,令度生死,究竟涅盘?谁能与此往来生死?谁能与此和合同事?诸恶无理,谁能忍之?我意止息,不复共事;我悉舍远,不复共事,亦复不能与之和合。是恶中之恶,无有返复。何用此等而共从事?」 菩萨知见众生,恶罪难除,应还作是念:「是等恶人,非少精进能得令住如所乐法。为是等故,我当加心勉力勤行,亿倍精进;后得大力,乃能化此恶中之恶、难悟众生。」 如大医王,以小因缘便能疗治众生重病;菩萨如是,除烦恼病,令住随意所乐功德。我于重罪、大恶众生,倍应怜愍,起深大悲;如彼良医,多有慈心疗治众病。其病重者,深生怜愍,勤作方便,为求良药。 菩萨如是于诸众生,烦恼病者,悉应怜愍。于恶中之恶、烦恼重者,深生怜愍,勤作方便,加心疗治。 何以故? 菩萨随所住,  不开化众生, 令堕三恶道,  深致诸佛责。 菩萨随所住国土、城邑、聚落、山间、树下,力能饶益、教化众生,而懈厌嫌恨、贪着世乐,不能开化,令堕恶道,是菩萨即为十方现在诸佛,深所呵责,甚可惭耻,云何以小因缘而舍大事?是故菩萨不欲诸佛所呵责者,于种种谄曲、重恶众生,心不应没,随力饶益,应以诸方便勤心开化。譬如猛将,将兵多所伤损,王则深责。以诸兵众无所知故,王不责之。 知家过患品第十六 菩萨如是学,应知家过恶!何以故?若知过恶,或舍家入道;又化余人令知家过,出家入道。 问曰: 家过云何? 答曰: 如《经》中说:「佛告郁伽罗: 「家是破诸善根。 「家是深棘刺林,难得自出。 「家是坏清白法。 「家是诸恶觉观住处。 「家是弊恶不调凡夫住处。 「家是一切不善所行住处。 「家是恶人所聚会处。 「家是贪欲、瞋恚、愚痴住处。 「家是一切苦恼住处。 「家是消尽先世诸善根处。 「凡夫住此家中,不应作而作,不应说而说,不应行而行。 「在此中住,轻慢父母及诸师长,不敬诸尊、福田、沙门、婆罗门。 「家是贪爱、忧悲、苦恼众患因缘。 「家是恶口、骂詈、苦切、刀杖、系缚、考掠、割截之所住处。 「未种善根不种,已种能坏。 「能令凡夫在此,贪欲因缘而堕恶道;瞋恚因缘、愚痴因缘而堕恶道;怖畏因缘而堕恶道。 「家是不持戒品,舍离定品,不观慧品,不得解脱品,不生解脱知见品。 「于此家中生父母爱、兄弟、妻子、眷属、车马增长贪求,无有厌足。 「家是难满,如海吞流。 「家是无足,如火焚薪。 「家是无息、觉观相续,如空中风。 「家是后有恶,如美食有毒。 「家是苦性,如怨诈亲。 「家是障碍,能妨圣道。 「家是鬪乱,种种因缘共相违诤。 「家是多瞋,呵责好丑。 「家是无常,虽久失坏。 「家是众苦,求衣食等,方便守护。 「家是多疑处,犹如怨贼。 「家是无我,颠倒贪着,假名为有。 「家是技人,虽以种种文饰庄严现为贵人,须臾不久,庄严还作贫贱。 「家是变异,会必离散。 「家如幻,假借和合,无有实事。 「家如梦,一切富贵,久则还失。 「家如朝露,须臾灭失。 「家如蜜渧,其味甚少。 「家如棘丛,受五欲味,恶刺伤人。 「家是针?虫,不善觉观,常唼食人。 「家污净命,多行欺诳。 「家是忧愁,心多浊乱。 「家是众共,王、贼、水、火、恶亲所坏。 「家是多病,多诸错谬。 「如是长者!在家菩萨应当如是善知家过!」 复次—— 菩萨应当知,  在家之过恶! 亲近于布施、  持戒、善、好喜, 若见诸乞人,  应生五三想。 在家菩萨应如是知家过患,当行布施、持戒、善、好。 布施,名舍贪心。持戒,名身、口业清净。善,名善摄诸根。好喜,名同心欢乐。五三想,名见乞儿,应生五三想。 初三者:善知识想、转身大富想、裨助菩提想。 又有三想:折伏悭贪想、舍一切想、贪求一切智慧想。 又有三想:随如来教想、不求果报想、降伏魔想。 又有三想:见来求者生眷属想、不舍摄法想、舍邪受想。 又有三想:离欲想、修慈想、无痴想。 今当解第五「三想」。 菩萨因来求者,令三毒折薄,舍所施物,生离欲想。 于求者与乐因缘故,瞋恨心薄,名修慈想。 是布施回向无上道,则痴心薄,是名不痴想。 余想义,应如是知! 复次—— 菩萨因求者,  具六波罗蜜; 以是因缘故,  见求应大喜。 六波罗蜜者: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以因求者能得具足。以是利故,菩萨遥见求者,心大欢喜,作是念:行福田自然而至;我因此人,得具足六波罗蜜。 所以者何? 若于所施物,心不贪惜,是名檀波罗蜜。 为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施与,是名尸罗波罗蜜。 若不瞋乞者,是名羼提波罗蜜。 当行施时,不虑空匮,心不退没,是名毗梨耶波罗蜜。 若与乞者,若自与时,心定不悔,是名禅波罗蜜。 以不得一切法而行布施,不求果报,如贤圣无所着;以是布施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名般若波罗蜜。 复次—— 所施物果报,  种种皆能知; 悭惜在家者,  亦知种种过。 所施物、所获功德利,物悭惜在家所有过恶——菩萨于此,皆悉了知。 问曰: 若施得何功德?若惜在家,有何过咎? 答曰: 菩萨以真智慧如是知: 施与已,是我物;在家者,非我物。 物施已,则坚牢;在家者,不坚牢。 物施已,后世乐;在家,少时乐。 物施已,不忧守护;在家者,有守护苦。 物施已,爱心薄;在家者,增长爱。 物施已,无我所;在家者,是我所。 物施已,无所属;在家者,有所属。 物施已,无所畏;在家者,多所畏。 物施已,助菩提道;在家者,助魔道。 物施已,无有尽;在家,则有尽。 物施已,从得乐;在家,从得苦。 施已,舍烦恼;在家,增烦恼。 施已,得大富乐;在家,不得大富乐。 施已,大人业;在家,小人业。 施已,诸佛所叹;在家,愚痴所赞。 复次—— 于妻子眷属,  及与善知识, 财施及畜生,  应生幻化想。 一切诸行业,  是则为幻师。 在家菩萨于妻子等,应生幻化想,如幻化事,但诳人目。行业是幻主,妻子等事,不久则灭。如《经》说:「佛告诸比丘:诸行如幻化,诳惑愚人,无有实事。」当知因业故有,业尽则灭,是故如幻。 作是念: 我非彼所有,  彼非我所有, 彼我皆属业,  随业因缘有。 如是正思惟,  不应起恶业! 父母、妻子、亲里、知识、奴婢、僮客等,不能为我作救、作归、作趣。非我、非我所;五阴、十二入、十八界尚非我、非我所,何况父母、妻子等。 我亦不能为彼作救、作归、作趣。我亦属业、随业所受,彼亦属业,随业所受;好恶果报如是三种筹量:一、有义趣,二、见经说,三、见现事。 不应为父母、妻子等,起身、口、意毫厘恶业。 复次—— 菩萨于妻所,  应生三三想。 亦复有三三,  又复有三三。 在家菩萨应生三想。 所谓三者:妻是无常想、失想、坏想。 又有三想:是戏笑伴,非后世伴;是共食伴,非受业果报伴;是乐时伴,非苦时伴。 又有三想:是不净想、臭秽想、可厌想。 又有三想:是怨家想、恼害想、相违想。 又有三想:罗刹想、毗舍闍鬼想、丑陋想。 又有三想:入地狱想、入畜生想、入饿鬼想。 又有三想:重担想、减想、属畏想。 又有三想:非我想、无定属想、假借想。 又有三想:因起身恶业想、起口恶业想、起意恶业想。 又有三想:欲觉处想、瞋觉处想、恼觉处想。 又有三相:枷杻相、锁械相、缚系相。 复有三相:遮持戒相、遮禅定相、遮智慧相。 复有三相:坑相、罗网相、围合相。 复有三相:灾害相、疫病相、衰恼相。 复有三相:罪相、黑耳相、灾雹相。 复有三相:病相、老相、死相。 复有三相:魔相、魔处相、畏相。 复有三相:忧愁相、懊恼相、啼哭相。 复有三相:大豺狼相、大摩竭鱼相、大猫狸相。 复有三相:黑毒蛇相、鳣鱼相、夺势力相。 复有三相:无救相、无归相、无舍相。 复有三相:失相、退相、疲极相。 复有三相:贼相、狱卒相、地狱卒相。 复有三相:留相、缚相、结相。 复有三相:泥相、流相、㵱相。 复有三相:械相、锁相、?粘相。 复有三相:猛火聚相、刀轮相、草炬相。 复有三相:无利相、刺棘相、恶毒相。 复有三相:陵上相、覆映相、贪着相。 复有三相:恨相、鞭杖相、刀矟相。 复有三相:忿恚相、诤讼相、打棒相。 复有三相:怨憎会相、离爱相、闹相。 取要言之:是以一切臭恶不净相、一切衰浊相、是一切不善根相;是故在家菩萨于妻子见如是相,应生厌离心,出家修善,为善。若不能出家,不应于妻起诸恶业! 复次—— 若于子偏爱,  即以智力舍。 因子行平等,  普慈诸众生。 在家菩萨若自知于子,爱心偏多,即以智力,思惟舍离。智力者,应如是念:「菩萨平等心乃有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高下心者则无菩提;是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从一相、无相得,不从别异相得。我今求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若于子所,爱心偏多,即有高下,不名平等,即是别相,非是一相。若如是者,去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则为甚远。是故我不应于子,偏生爱心。」 尔时,于子应生三相: 一、于我为贼——佛说等慈,破令不等;爱心偏多,故二为贼害。 因是子故,破诸善根,遮正智命。 三、我因是子,逆道中行,不行顺道。 即时,因子于诸众生等行慈心。 应作是念: 「子从余处来、我亦从余处来,子至异处、我去异处;我不知彼去处、彼不知我去处,彼不知我来处、我不知彼来处。是子非我所有,何为无故,横生爱缚!」如说: 彼我不相知,  所来所去处; 彼我云何亲,  而生我所心! 复次,无始生死中,一切众生曾为我子,我亦曾为彼子。有为法中,无有决定此是我子,彼是他子。何以故?众生于六道中轮转,互为父子。如说: 无明蔽慧眼,  数数生死中, 往来多所作,  更互为父子。 贪着世间乐,  不知有胜事; 怨数为知识,  知识数为怨! 是故我方便,莫生憎爱心!何以故?若有善知识常种种求利益,若有怨贼、常种种生无益相;有此憎爱心,则不得通达诸法平等想。心高下者,死后生邪处;正行者,生正行处;是故我不应行邪行。 于众生行平等,当得平等萨婆若。 《十住毗婆沙论》卷第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