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广佛华严经疏卷第七十二(入第四十四经)
清凉山沙门 澄观 述
晋水沙门 (净源) 录疏注经
○十通品第二十八
△初、来意为答第二会中十通问故。以二品明业用广大,前定此通,义次第故,亦由依定发通。
二、释名者,通即神通,谓妙用难测曰神,自在无拥曰通,妙用无极寄十显圆。晋经本业俱称十明者,委照无遗故。然通与明经论皆异,故智度论第三云:直知过去宿命之事为通,若知过去因缘行业为明等。今以此经通即委照亦得称明,如文广说。故下经云:非诸菩萨通明境界。晋经意存顺义,今译务不违文。
三、宗趣者,智用自在为宗,为满等觉无方摄化为趣。
次正释文,长分为四:初标告举数。
尔时普贤菩萨摩诃萨(至)菩萨摩诃萨有十种通。
言十者:一、他心;二、天眼;三、知过去劫宿住;四、尽未来际劫;五、无碍清净天耳;六、无体性,无动作,往一切佛刹;七、善分别一切言辞;八、无数色身;九、一切法智;十、入一切法灭尽三昧。此十皆言智通者,皆以大智为体性故。若随相说,前八量智,后二理智,据实唯一无碍大智。此十亦是开彼六通,天眼、天耳、神足、漏尽,各分为二。故天眼约见、现、未,分成二、四;天耳约音声、言辞,分出五、七,亦是约闻圣教及诸类言辞故;神足约业用及色身,分成六、八;漏尽约慧、定,分成九、十。一、三不分,故六为十。然小乘六通,智用有分,三乘平徧,亦非曲尽。今一乘十通,智用重重,徧周法界,犹如帝网,念劫圆融,故尚越彼明,况于通用?为显圆旨,开成十通。
△二、征数列释二:初、总征。
何者为十?
△二、别释十:初、他心智神通三:初、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以他心智通。
今初,标云他心者,智以他心为所缘故。若直就所缘,应名心差别通,若所、若王,种类多种,皆能知故,并依主受名。然智缘他心,诸说不同。安慧论师云:佛智缘他心,缘得本质,余皆变影。护法论师则佛亦变影。若缘本质,得心外法,坏唯识故。但极似本质,有异因人,依唯识宗,护法为正。以今经望前,亦未为失,以摄境缘心,不坏境故;能、所两亡,不碍存故。第一义,唯心非一、非异,正缘他时,即是自故。以即佛心之众生心,非即众生心之佛心为所缘;以即众生心之佛心,非即佛心之众生心为能缘。如是镕融,故非一、非异。若离佛外别有众生,更须变影,却失真唯识义。
△二、释相二:初、知一刹三:初、总。
知一三千大千世界众生心差别。
△二、别有三十类心阙。第三、无记,晋经具有。于中分二:初、八约相总显。
所谓善心、不善心。
此二约性,总该诸心。
广心陿心。
此二约行,兼济独善故。
大心小心
此二约报,天大人小,故上四唯善。
顺生死心,背生死心。
此二约向背而顺通三性,善唯有漏,背唯是善,通漏无漏。
△二、二十一心约人别显。
声闻心独觉心(至)独觉行心菩萨行。
此六约乘,前三是果,后三是因,即前皆生心及广陿心。
天心、龙心、夜叉心(至)紧那罗心、摩睺罗伽心。
八部约类,即前顺生死及大小心。
人心非人心地狱心(至)饿鬼心诸难处众生心。
地狱等五,约趣以明,亦顺生死,是不善心。余二可知。
△三、结。
如是等无量差别,种种众生心悉分别知。
△二、以少类多。
如一世界,如是百世界(至)所有众生心悉分别知。
△三、结。
是名:菩萨摩诃萨第一善知他心智神通。
△二、天眼智神通三:初、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以无碍。
见自在故。
清净。
离障故。
天眼智通。
天眼即通。
△二、释三:初、总明多界相殊。
见无量不可说不可说(至)如是品类无量众生。
其善恶趣等,后后展开,如问明品。
△二、别明多类非一。
所谓天众、龙众、夜叉众(至)广大身众、生众、小众、大众。
随一一类,有前福等。
△三、委照分明
如是种种众生众中,以无碍眼悉皆明见。
前但覩其现相,此则照其因缘。十明之目,由此而立。上辨能见分明,下辨所见委悉。
随所积集业随所受苦乐(至)随所缘随所起。
言随所者,所知非一,故后结其无谬。
悉皆见之,无有错谬。
△三、结。
是名菩萨摩诃萨第二无碍天眼智神通。
△三、宿住智神通三:初、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以宿住随念智通。
谢往之事,名为宿住。在于过去,明了记忆,名为随念。即宿住之随念,宿住随念之通。
△二、释相二:初、知凡事二:初、总。
能知自身及不可说不可说(至)微尘数劫宿住之事。
△二别。
所谓某处生,如是名、如是姓(至)如是等事皆悉了知。
△二、知圣事二:初、约界显多。
又忆过去尔所佛刹(至)如是一切悉能忆念。
但知其果。
△二、约人显多。
又忆念不可说不可说(至)种植善根皆悉能知。
兼知其因,皆以菩萨得九世眼如见现在故。若不尔者,过去之法若不落谢不名过去,若已落谢无法可知。若但曾经心中有种影现前故说忆知者,是则但见自心不见彼法。又曾不经事应不忆知。又但见现在非是过去,何名宿住?
△三、结。
是名:菩萨摩诃萨第三知过去际劫宿住智神通。
△四、知未来际劫智通三:初、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以知尽未来际劫智通。
亦从境受名。
△二、释相二:初、知,凡二:初、明所依劫。
知不可说不可说佛刹微尘数世界中所有劫。
但寄多界以显多劫非有际限,名及后段皆尽未来,此位所知同于佛故。
△二、显能依事。
一一劫中所有众生(至)如是一切皆能了知。
义如十地文中所辨。然大乘宗未来世法体用俱无,今云何知?依方便教,但见现在因种,知当果相,非见未来法体。若一乘宗于九世中现在体用俱有,今称实而知,然非现在之现在,故称未来。此有若是性有,即同小乘;若是缘有,缘今未会,云何言有?若今时看,缘性俱无,以是现在、未来定非有故;若逐未来时看,以是未来之现在故,还如今有。
△三知佛
又知不可说不可说佛刹(至)如是等事悉能了知。
△三、结。
是名菩萨摩诃萨第四知尽未来际劫智神通。
△五、天耳智神通三:初、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成就无碍清净天耳。
略无智通。若直云天耳,即当体受名。若取无碍清净之天耳,即依有德业受称。
△二、释相三:初、总显德业自在。九句皆约用辨德。前之标名,即是总句。
圆满。
能互用故。
广大。
徧闻十方及九世故。
聦彻。
一时领覧,通其源故。
离障
离二障故。
了达。
了所知故。
无碍。
缘不能碍故。
具足。
非如权小,闻有分限,不尽重重故。
成就。
已证得故。
于诸一切所有音声,欲闻不闻随意自在。
于一切皆自在故,谓欲闻则细远无逃,欲不闻则近大不挠,故云自在。
△二、别示一方业用二:初、举多佛欲显闻广。
佛子!东方有不可说不可说佛刹微尘数佛。
△二、显闻忆持二:初、闻持教法。
是诸佛所说、所示、所开、所演(至)于彼一切皆能受持。
△二、显持圆满即能持之相二:初、举所持。
又于其中若义若文(至)如其所依,如其出道。
上文通显佛所说法,今辨所说差别。
△二、辨能持相
于彼一切悉能记持(至)终不忘失一文一句。
兼明转化。
△三举一例余。
如东方,南、西、北方,四维、上、下,亦复如是。
△三、结。
是名菩萨摩诃萨第五无碍清净天耳智神通。
△六、无体性智神通三:初、标,有十四名。
佛子!菩萨摩诃萨住无体性神通。
初一是总通,即无体性;余皆是别。
无作神通。
无功作用。
平等神通。
同理平等。
广大神通。
能普徧故。
无量神通。
量难知。
无依神通。
非谓依体起用。
随念神通。
但随念即形。
起神通。
现有作用。
不起神通。
不动本处。
不退神通
作必究竟。
不断神通。
用无闻歇,亦不断佛种。
不坏神通。
他不能坏。
增长神通。
能生善根。
随诣神通。
随何所诣,于十三中,初、二、五、八是无体性义,余即神通义。此二无碍,故受斯名。
△二、释相三:初、明广大。
此菩萨闻极远一切世界中(至)即自见身在彼佛所。
谓闻多刹佛名,即见身在彼多刹故,即前广大义。
△二、明无量不起等义。
彼诸世界或仰或覆(至)至于究竟无所取着。
谓又于彼佛重闻佛名,便往敬事,受道无着故。
△三、明不断义。
如是经不可说不可说佛刹(至)广大种性不断绝故。
谓于多时体用无疑故。
△三、结。
是名菩萨摩诃萨第六(至)往一切佛刹智神通。
△七、善分别言音智神通三:初、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以善分别一切众生言音智通。
从所了得名,即依主立称;若从所发得名,即通持业。
△三、释二:初、知言辞。
知不可说不可说佛刹微尘数世界众生种种言辞。
上标下列。
所谓圣言辞非圣言辞(至)各各表示种种差别。
后结。
如是一切,皆能了知。
△二、发言辞。
此菩萨随所入世界(至)悉令解了无有疑惑。
谓随乐差别而发言故。上法下喻。
如日光出现,普照众色,令有目者悉得明见。
后合。
菩萨摩诃萨亦复如是(至)聦慧之者悉得解了。
△三、结。
是名菩萨摩诃萨第七善分别一切言辞智神通。
△八、色身庄严智神通三:初、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至)阿僧只色身庄严智通。
依所现得名,即有财立称。
△二、释三:初、知无色,以色即空故;二、明能现色,以空即色故;三、双明无色,现色所为不碍悲故。今初,由了法界无定实色,举体即空非断空故,空中无色不碍色故,存亡隐显皆自在故,方能随乐现种种色,故先明之。二、正释文,文有六句。
知一切法远离色相。
初一总知色性离相,亦无有法而为空故。余五别明离何等相。
无差别相。
离麤妙长短等,同一无生体故。
无种种相。
种种异相虗故。
无无量相。
离多相故。又非大小,绝分量故。
无分别相。
但妄分别,求叵得故。色、空二见,皆是情取,即与不即,二见绝故。上通形显。
无有黄赤白相。
离显相,依形有故。
△二、明能现色,以空即色故。文二:初、结前标后。
菩萨如是入于法界,能现其身作种种色。
以即空之色,为妙色故。又空色不二,成上真空。不二而二,现斯妙色。色空融即,为真法界。缘起无尽,即一现多。
△二、别显不同。
所谓:无边色、无量色(至)具足一切普贤行色。
有一百三种,或从色相立名,或就德用受称,可以意求,然皆是称。法界之色,不同变碍,但随所显,以立色名。
△三、双明无色,现色所为,不碍悲故二:初、结前。
佛子!菩萨摩诃萨深入如是(至)能现此等种种色身。
△二、显其所为。
令所化者见,令所化者念(至)为所化者施种种能事。
十句并可智。
△三、结。
是名菩萨摩诃萨(至)第八无数色身智神通。
△九、知一切法智神通三:初、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以一切法智通。
从所知真俗等法受称。
△二、释相二:初、明知法即内证事理,二、明演法即外益众生。亦是前明即事常理,后明即理恒事。用寂寂用,无障碍故。今初,又二:初、约离言显实。
知一切法无有名字。
初之三句一向显实,上句名无得物之功故。
无有种性。
缘成无性。
无来无去。
体绝去来下,有三句相对显实。然此三对释有三义:
非异非不异。
一、唯约显。实则相待而空,故异相互无,故云不异。为遮异言,故云不异。亦无不异之相可得,故云非不异。二、约双显。体即不异,相非不异。三、约双遮。相即性,故非异;性即相,故非不异。又相非相,故不异;性非性,故非不异。故离二边,不住中道。下二对例知。
非种种非不种种,非二非不二。
△二、约二空显实。
无我无比。
亦初三对一向显实,上对无有我所与我为比对故。
不生不灭,不动不坏。
余二可知。次下诸对亦通三释,准前知之,且约显实以释。
无实无虗。
虗实皆缘显故。
一相无相。
法性不并真,故一相。一亦非为一,所以云无相。
非无非有。
有无皆法,待对故无。
非法非非法。
法与非法,但假施设,并就实求,能治所治,无不双寂,余皆仿此。
不随于俗非不随俗(至)非如理非不如理。
△二、明演法即外益众生三:初、牒前成智为起用所依。
此菩萨不取世俗谛(至)不建立文字随顺寂灭性。
△二、正明演法
不舍一切愿,见义知法,兴布法云,降霔法雨。
△三、寂用无碍三:初、寂不碍用。
虽知实相不可言说(至)为说诸法悉从缘起。
△二、用不碍寂
虽有言说而无所着(至)虽摄众生不舍真实。
△三、寂用无二。
于不二法而无退转(至)普雨法雨而不失时。
△三、结。
是名菩萨摩诃萨第九一切法智神通。
△十、一切法灭尽定智通三:初、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以一切法灭尽三昧智通。
一切法灭尽者,谓五聚之法皆当体寂灭故,斯即理灭。不同余宗但明事灭,唯灭六七心心所法,不灭第八。但事灭故不能即定而用,证理灭故定散无碍。由即事而理故不碍灭,即理而事故不碍用。是以文云虽念念入而不废其菩萨道等,亦非心定而身起用,亦不独明定散双绝,但是事理无碍。故七地云虽行实际而不作证,能念念入亦念念起,及净名云不起灭定现诸威仪,皆斯义也。事理非一故,一切法灭尽之神通非异故。灭尽即神通,通二释也。
△二、释二:初、明即定体用自在二:初、标入定。
于念念中,入一切法,灭尽三昧。
△二、明不碍用
亦不退菩萨道,不舍菩萨事。
初二句总未作不退、现作不舍,正拣事灭以显真灭,余句别明。
不舍大慈大悲心(至)方便为说种种诸法。
△二、入定时分自在三:初、长短随心。
此菩萨住三昧时随其心乐(至)住不可说不可说劫。
△二、威仪不忒。
菩萨入此一切法灭尽三昧(至)不疲不懈不可尽竭。
△三不碍起用定散双行。
虽于有于无悉无所作(至)神通变化无有休息。
上六句法,下二句喻。
譬如光影普现一切,而于三昧寂然不动。
光影普现,寂然无心。菩萨亦尔,随器亏盈,体无来去。
△三、结。
是为菩萨摩诃萨入一切法灭尽三昧智神通。
△三、总叹胜能二:初、形劣显胜。
佛子!菩萨摩诃萨住于如是(至)智慧境界不可思议。
劣不测故。
△二以胜显胜。
唯除诸佛及有得此神通(至)此人功德称扬赞叹。
谓佛等方测故。
△四、结数辨果。
佛子!是为菩萨摩诃萨(至)一切三世无碍智神通。
○十忍品第二十九
△初、来意者,为答普光十顶问故,义如前释。前二已明定通用广,今此辨其智慧深奥,故次来也。
二、释名者,忍谓忍解印可,即智照观达,寄圆显十。
三、宗趣者,智行深奥为宗,为得佛果无碍无尽为趣。然此忍行,约位即在等觉后心,为断微细无明烦恼。若约圆融,实通五位,寄终极说,体即是智,不同余宗。忍因智果,虽是一智,随义别说。二、三、四、五等诸教不同,今此圆教,故说十忍。
四正释文,文有长行、偈颂。前中有四:初举数叹胜二:初举数。
尔时普贤菩萨告诸菩萨言(至)有十种忍。
△二、叹胜。
若得此忍,则得到于一切菩萨无碍忍地。
即自分因圆。
一切佛法,无碍无尽。
即胜进果满。
△二、列名显要。初、征数。
何者为十?
△二列名
所谓:
前三约法,后七约喻。
音声忍。
约教,谓忍于教声,从境为名,音声之忍。
顺忍
约行顺诸法,故顺即是忍。
无生法忍。
若约忍无生理,即无生之忍;若约无生之智及烦恼不生,则无生即忍,通二释也。又此三忍若通相说,前二皆是无生忍之加行顺向无生,后一方契。若约当位,三忍条然,以不应此位方有顺无生忍故。顺但顺理,不是顺忍。若尔,何异无生?顺忍通顺事、理二法,不同无生,偈云法有亦顺知等。又依五忍,位当寂灭。今约三忍明义,故当无生,如地持说。后七约喻,并是依主,谓如幻之忍等故。
如幻忍如𦦨忍如梦忍(至)如化忍如空忍。
光统云:前四喻音声电,化喻顺忍,空喻无生。电即今之影喻。又云:幻者起无起相,𦦨者境无境相,梦者知无知相,响者闻无闻相,电者住无住相。今既云影,应云现无现相,化者有无有相,空者为无为相。此则能喻局于一相,所喻义通多法。在文虽无,于理无失。
又贤首云:观识如幻,想如𦦨,受如梦,声如响,行如电,色如化,总观一切蕴界处等毕竟空故,如虗空也。此释顺于后偈文意,故今影喻亦喻于行。
若依摄论第五,八喻皆喻依他起性。然并为遣疑,所疑不同,故所喻亦异。一、以外人闻依他起相,但是妄分别有,非真实义,遂即生疑。疑云:若无实义,何有所行境界?故说如幻。谓幻者,幻作所缘六处,岂有实耶?二、疑云:若无实,何有心心法转?故说如𦦨飘动,非水似水,妄有心转。三、疑云:若无实,何有爱非爱受用?故说如梦。梦中实无男女等相,从何而有爱非爱等受用之事?觉时亦尔。四、疑云:若无实,何有戏论言说?故说如响。实无有声,听者谓有。五、疑云:若无实,何有善恶业果?故说如影。谓如镜影像,故亦非实。六、疑云:若无实,何以菩萨作利乐事?故说如化。谓变化者,虽知不实,而作化事。菩萨亦尔。然彼论无空喻,而影喻是镜像。更有映质光影喻,喻种种识无实。又有水月喻,喻定地境界无实。今经以义类同故,合在影中,至文当知。
远公见其无空,便以空喻喻无为法,非不有理而违下经,经云众生及诸法皆如空故。若尔,云何释空喻耶?谓彼疑情虽遣,犹谓诸法有不实相,故云如空毕竟无物。
余义广如摄论及别章说。金刚般若九喻亦皆喻有为,若大品、智论十喻通喻一切,楞伽亦通。今经长行多同前通,而偈所喻亦有局者,显义无方故。
△二显要。
此十种忍,三世诸佛已说、令说、当说。
要故同说。
△三、依名广释十:初、音声忍三:初、征起。
佛子!云何为菩萨摩诃萨音声忍?
△二释义十一句。
谓闻诸佛所说之法。
初一总举所闻,谓三无性等法;余十句显能闻入法。
不惊。
谓闻无相不惊,以解徧计无所有故。
不怖。
闻无生不怖,以解依他必无生故。
不畏
闻无性不畏,以解真如无性性故。又释:于真空法,闻时不惊越,思时不续怖,修时不定畏。又闻有无所有不惊,闻空无所有不怖,闻斯二无所有不畏,并如诸般若论说。
深信。
闻慧之始。
悟解
闻慧之终,初信久解故。
爱乐。
思慧之初,爱法乐观故。
趣向
为终久思向修故。
专心忆念。
修慧之初起加行故。
修习。
为终正明造修至定根本故。
安住
依定发慧,证理相应故。具如瑜伽菩萨地中。
△三、结名。
是名菩萨摩诃萨第一音声忍。
△二、顺忍三:初、征起。
佛子!云何为菩萨摩诃萨顺忍?
△二、释中具有四重止观。
谓于诸法思惟观察。
一、创修止观。谓止思一境,观观事理。
平等无违,随顺了知。
二、渐次止观。谓止安事境,顺其理故,名平等无违。观达事理,名随顺了知。偈云:法有亦顺知,法无亦顺知故。
令心清净,正住修习。
三、纯熟止观,谓止惑不生,名令心清净;观彻前境,为正住修习。
趣入成就。
四、契合止观。寂冥理境,止也,名为趣入。智显于心,观也,故云成就。上四皆止观俱行,如是方为真实顺忍。
△三、结名。
是名菩萨摩诃萨第二顺忍。
△三、无生法忍三:初、征起。
佛子!云何为菩萨摩诃萨无生法忍?
△二、释义二:初、总明。
佛子!此菩萨摩诃萨(至)亦不见有少法灭。
若具皆应牒无尽等,此二为总,故略标之。释中具有,皆此别义。
△二征释二。先征。
何以故?
征意有二:一、云何以得知无生灭耶?二、云既称无生法忍,何以复言不见法灭?
△三、释。
若无生,则无灭。
释。初征意云:真法本自不生,从缘之法无性故不生,以无生故,何有于灭?此则以缘集释无生,以无生释无灭。此中略无缘集,偈文具有。云何无生释无灭耶?此有二意:一云、若先是生,后必可灭;本既不生,今则无灭。二云、既即缘无性,称曰无生,则不待灭竟方无,故次云无灭。此二为总,余可仿之。
释第二征意云:夫无生忍非独无生,必诸法都寂。今从初义立无生称,故无灭等成无生义。若从别义,亦可得称无灭忍等。是以信力入印度经明此忍能净初欢喜地,云:一、谓得无生忍亦令他住。又云:无生忍者,谓证寂灭故。二、得无灭忍亦令他住。又云:无灭忍者,证无生故。斯文可据。
若无灭则无尽(至)若无住则无去无来。
又此诸句各有二义:一、以前前释于后后,以后后句成于前前。前前有故,后后方有;前前无故,后后亦无。二者、诸句一一皆在无生句中,正无生时,诸义顿足,以是即事之理非断灭故,即理之智无能所故。然文旨包含,略为三释:一、唯约理,二、具理智,三、唯约智。今初。云何前前有故,得后后有?谓生法既灭,灭则终尽,尽则是垢染法,染则前后别异,别则方处不同,有处则能所非寂,不寂则有所欲,有欲则有营作,作则有所愿求,愿则心住愿事,住则有去有来。今由前前无故,后后斯寂,故以后后显成无生。此顺长行。
二、双约理智者,初二是总含于理智,次四显理无生,后六显智无生。故偈中云其心无染着等,理智契合名无生忍。
三、唯约智者,由了从缘无生,则智无有起,故名无生。无生之忍,湛然不迁,故云无灭。无灭故,用无断尽。次垢念皆离,常无差异,旁无方所,照而常寂,遇境无染,虽为而无作,虽悲而无愿,处世而无住,等法界而无去来,皆以前释后,以后成前。言亡虑绝,寂照湛然,名无生忍。若唯约知无生理名无生忍,未足深玄。
△三、结名。
是名菩萨摩诃萨第三无生法忍。
△四、如幻忍三:初、征起。
佛子!云何为菩萨摩诃萨如幻忍?
△二、释义。初略,后广。略中有二:初、了幻缘相,二、成就忍行。今初。
佛子!此菩萨摩诃萨。
文三:初指法同前;次彰幻所由,缘生不实故;后显幻相。
知一切法,皆悉如幻。
一切法即是所喻,所喻通局已见上文,此意明通通为无为。故大品云:设有一法过涅盘者,我亦说言如梦如幻。涅盘虽真,从缘显故、遣着心故。广中合云了世如幻则似有为,然有法世亦通无为,此为有为所隐覆故,所以名世。故后云菩提涅盘亦皆不见者,了平等故。
从因缘起。
就法喻中各开五法。喻开五者,如结一巾幻作一马:一、有所依之巾;二、幻师术法;三、所现幻马;四、马生即是马死;五、愚小谓有。法有五者:初、巾喻法性;二、术喻能起因缘,谓业惑等;三、喻依他起法,即众生等;四、喻依他无性,即圆成故。故下广说皆云非也。五、喻取为人法,今菩萨反此,故云解了。
今经既云从因缘起,能起即第二,所起即第三,以第二为因,令悟第三,成于第四,遣第五病,归第一理。然缘亦从缘,故缘果俱幻。中观论云:譬如幻化人,复作幻化人。即斯意也。
然上五义各具有无:一、巾性有相无,为马所隐故;二、术用有体无,以依巾无体故;三、马相有实无,以实无而现故;四、生即是无,死即是有,以无碍故;五、情有理无,但妄见故。又此五中各有四句,唯思可知。然皆具德,不同四谤。若以诸门交络成多四句,亦可思准。
于一法中解多法,于多法中解一法。
后显幻相,略为二解:一、约相类,谓解一无实,则知一切皆然,并从缘故,故云一中解多等。二、约圆融,复有三义:一、以理从事,说相即性,如马头之巾不异足之巾,说头即足,故一即多等。无行经云贪欲即是道者,贪欲性故;诸法即贪欲者,即贪欲实性故。二、以理融事,一、多相即,如马头无别有,即以巾为头,以巾体圆融故,令头即足,故云一中解多等。
三、约缘起相由力,则法界同一幻网,令一多相即。如幻师术力,令多即一等。贤首品云:或现须臾作百年等,以幻法虗无障碍故。相即既尔,相入亦然。入则一中有多等。
异体既尔,同体亦然。一门既尔,余门思准。
△二、成就忍行
此菩萨知诸法如幻已(至)成就种种神通变化。
由知法幻成二种行:一忍智现前,云了平等;二幻用无碍,云成通化。云何平等?释有三义:一理事平等,如巾马无二,故色即空等;二理理平等,如头足俱巾,巾无别故,如贤圣同如;三事事平等,如前一多中说。
△二、广三:初、喻二:初、明性无即体空义。
譬如幻,非象、非马、非车、非步(至)非是一切种种众物。
所非之事,亦可次第对前情非情境。
△二、明其相有即差别义。
种种非幻,幻非种种。
初二句结前生后。种种非幻者,象等非术故。下句反此。法合可知。
然由幻故,示现种种差别之事。
正显相有虽互相非,然由因起果,虗而假现。又喻智了平等而起化用。
△二法合
菩萨摩诃萨亦复如是,观一切世间如幻。
上总下别皆言世间者,有其二义:一、可破坏故,即喻有为;二、隐覆名世,亦通无为。
所谓业世间、烦恼世间(至)时世间、趣世间。
法通五类,趣谓五趣。
成世间,坏世间。
成坏约器,一期说故。
运动世间。
通情非情,念念移故。
造作世间。
唯情现营为故。
△二、成忍行二:初、成真智行。
菩萨摩诃萨观一切(至)不见入正位不出平等性。
由了体空故,故经结云不出平等性。又前法中明即寂之照,云了平等;此明即智之止,故云不见。是知无幻之幻,方是幻法;绝见之见,方为见幻。
△二、明动静无二。
是菩萨虽成就佛国土(至)知因缘性无有动转。
亦权实不二。故经云:智不得有无,而兴大悲心。由了体空,不坏幻相差别故,如象生即是象死。此二相对,应成四句,谓:此二无二,故非异;无不二,故非一。非一即非异,故非非一;非异即非一,故非非异;亦绝双照,故非亦一亦异。若以巾上二义对象上二义,辨非一异,略有十句:一、以巾上成象义对象上差别义,合为一际,名不异。此是以本随末,就末明不异。经云:法身流转五道,名为众生。如来藏受苦乐与因俱,若生若灭等。二、以巾上住自位义与象上体空义合为一际,名不异。此是以末归本,就本明不异。经云:一切众生即如,不复更灭等。三、以摄末所归之本与摄本所从之末,此二双融,无碍不异。此是本末平等为不异,以前二经文不相离故。四、以所摄归本之末亦与所摄随末之本,此二相夺,故名不异。此是本末双泯明不异,以真妄平等,异不可得故。次下四门明非一,谓:五、以巾住自位义与象上相差别义,此二本末相违背,故名非一。楞伽经云:如来藏不在阿赖耶中,是故七识有生灭,如来藏者不生灭。此之谓也。六、巾上成象义与象上体空义,此二本末相反相害,故非一。胜鬘经云:七识不流转,不受苦乐,非涅盘因,唯如来藏受苦乐等。七、以初相背与次相害,此二义别,故名非一。谓相背则各相背舍,相去悬远;相害则相与敌对,亲相食害。是故近远非一,以前经文不相离故。八、以极相害俱泯而不泯,与极相背俱存而不存,不存不泯义为非一。此是成坏非一,以七识即空而是有故,真如即隐而是显故。九、上四非一与次四非异而亦非一,以义不杂故。十、然亦不异,以理徧通故,法无二故。若以不异门取诸门,极相和会;若以非一门取诸门,极相违害。极违而极顺者,是无障碍法也。巾象相对既尔,术等相对交络诸句准之。上下诸文非一异义,皆准此释。
△三、结名。
是名菩萨摩诃萨第四如幻忍。
结文可知。
华严经疏卷第七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