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论颂疏论本第十八
从此第二,别明业障,就中分六:一明业障体、二明破僧、三明成逆缘、四明加行定、五明罪重大果、六明无间同类。
此下第一,出业障体者,论云:「于前所辨三重障中,说五无间为业障体,五无间业其体是何?」颂曰:
「此五无间中, 四身一语业,
三杀一诳语, 一杀生加行。」
释曰:初句标也。四身一语业者,杀父、害母、杀阿罗汉、出佛身血,此四身业。破和合僧,此一语业。
三杀一诳语者,谓害父母、杀阿罗汉,名为三杀。破僧诳语,名一诳语。此四是根本业道也。
一杀生加行者,一谓出佛身血,是杀生加行罪,以如来身不可害故,无根本也。问:「破僧是虚诳语,何缘名破僧?」答:「因受果名,诳语是因,僧破是果,谓因诳语僧方破故,或此诳语能破僧故,名为破僧,从用为名。」
从此第二,明破僧,就中分五:一明僧破体及成、二明能破成时处、三明具缘成破僧、四明破二僧别、五明无破法轮时。
且第一,明破僧体及成者,论云:「若尔僧破,其体是何?能、所破人谁所成就?」颂曰:
「僧破不和合, 心不相应行,
无覆无记性, 所破僧所成。」
释曰:僧破不和合者,谓僧破体是不和合性,此不和合于和合上非得为体。谓僧未破,众共和合,许有圣道能得入圣。僧被破已,失和合性,于和合上有非得生,名不和合。故不和合性是和合上非得为体。
心不相应行,无覆无记性者,此不和合心不相应行蕴所摄,是无记性。问:「既无记性,岂成无间?」答:「如是破僧,因诳语生,诳语是无间故,说破僧是无间果,非无间体,因受果名,故说无间,名为破僧。」
所破僧所成者,僧破无记,非能破者成,此僧破但是所破僧众所成。
从此第二,明能破成时处,论云:「此能破人何所成就?破僧异熟何处几时?」颂曰:
「能破者唯成, 此虚诳语罪,
无间一劫熟, 随罪增苦增。」
释曰:初两句明罪体,次一句明处时,后一句明苦增。能破者唯成,此虚诳语罪者,能破僧者,提婆达多成破僧罪,诳语为性,即破僧俱生语表、无表为此罪体。
无间一劫熟者,此必无间大地狱中一劫受苦,余逆不必生无间狱。问:「若造多逆,皆次生熟,如何多逆同感一生?」答:「颂言随罪增苦增,随彼罪增苦还增剧,谓由多逆感地狱中多猛苦,具受二三四五倍重苦。」
从此第三,明具缘成破僧,论云:「谁于何处能破于谁?破在何时?经几时破?」颂曰:
「苾刍见净行, 破异处愚夫,
忍异师道时, 名破不经宿。」
释曰:苾刍者,要大苾刍方能破僧,必非在家、苾刍尼等。见净行者,见谓见行人,非爱行者。净谓持戒者,非犯戒人。以犯戒者言无威故。
破异处者,要异处破,非对世尊,以诸如来言词威肃,对必无能(异处者,谓象头山中,调达在彼破僧,去鹫峰山北可三四里,佛在鹫峰山也)。愚夫者,唯破异生,非破圣者,以诸圣者证法性故;有说得忍亦不可破。前说未得圣者名愚夫,后说未得忍者名愚夫,颂言愚夫含此二义。
忍异师道时名破者,忍言谓信,信师异佛,信异佛说,于此时中名破法轮。谓提婆达多作如是言:「我是大师,非沙门乔答摩;我所说五法是道,非乔答摩所说八支是道。」愚痴苾刍信提婆达多是我大师,信彼五法是出离道,正起此信,即法轮破。言五法者,《正理》云:「一不应受用乳等(等取酪、生苏、熟苏、醍醐也)、二断肉、三断盐、四应被不截衣服、五应居聚落边寺。」《婆沙》云:「一尽形着粪扫衣、二尽形常乞食、三尽形一坐食、四尽寿常居逈露、五尽寿不食一切肉味盐苏乳等。」不经宿者,此夜必和,不经宿住,谓日暮时破,至夜三更和。如是名曰破法轮僧,能障圣道轮,名破法轮也。坏僧和合,名为破僧也。
从此第四,明破二僧别,论云:「何洲人几破法轮僧?何洲人几破羯磨僧?」颂曰:
「赡部洲九等, 方破法轮僧,
唯破羯磨僧, 通三洲八等。」
释曰:赡部洲者,唯赡部洲能破法轮,以有佛故。九等者,要须九人,谓八苾刍分为二众以为所破,四为正众、四是邪众。能破第九,故众极少由须九人。等言,为明多亦无限。
通三洲八等者,唯破羯磨通在三洲,有圣法故。极少八人,多亦无限,谓一界中僧分二部,别作羯磨,故须八人。过此无遮,故言八等。
从此第五,明无破法轮时,论云:「于何时分无破法轮?」颂曰:
「初后疱双前, 佛灭未结界,
于如是六位, 无破法轮僧。」
释曰:初者,谓世尊转法轮未久。后者,谓佛将般涅盘。此二时中僧一味故,不可破坏。疱前者,疱谓疮疱,于正戒上邪戒为疱,于正见上邪见为疱。疱未起时,名为疱前,要二疱生方可破故(五法是邪戒也,谤八圣非道是邪见也)。双前者,目连止第一也,舍利弗观第一也,名第一双。未有止观第一双时,名为双前。要彼和僧,法尔由彼速还合故。
佛灭者,佛灭度后,无真大师为敌对故。未结界者,无一界中僧分二部故。于上六位,无破法轮。
从此大文第三,明逆缘,论云:「且止傍论,应辨逆缘。」颂曰:
「弃坏恩德田, 转形亦成逆。
母谓因彼血, 误等无或有,
打心出佛血, 害后无学无。」
释曰:弃坏恩德田者,由弃恩田、坏德田故,成无间罪。父母恩田,身生本故。佛及罗汉名为德田,谓具诸胜德,及亦能生一切有情胜功德故。坏德所依,故成逆罪。
问:「父母形转,杀成逆耶?」答:「颂言『转形亦成逆』,以依止身一故,杀必成逆。」
问:「设有一女人羯剌蓝堕,余女人收取,置产门中生子,杀何成害母逆?」答:「颂言『母谓因彼血』,言彼血者,本生母也。杀成逆罪,身生本故。虽杀后母,无有逆罪。诸有所作,应谘后母,养汝身故。」
误等无或有者,无谓由逆罪拟杀父母,误杀余人;拟杀余人,误杀父母,皆不成逆。等者,等取害余人,无有表也。如有一人起一加行害母及余人,有二无表,表唯有一。唯母上有表,余人上无其表,以无间业势力强故,必有表也。尊者妙音说:「有二表,表是积集,极微成故,表微各异。由有表业,他命方断,故必有表。」或有者,若害阿罗汉,无阿罗汉想,于彼身上起定杀心,无简别故,亦有逆罪,故云或有。若有害父,父是阿罗汉,得一逆罪,身是一故。
打心出佛血,害后无学无者,无者,无无间也。此无字通两处:一、不起杀心,但起打心,出佛身血无无间罪。二、杀后无学亦无无间,谓杀时未成无学,将死时方成无学,名后无学也。
从此第四,明加行定无间,论云:「若造无间,如加行定成不可转,为有离染及得圣果耶?」颂曰:
「造逆定加行, 无离染得果。」
释曰:五逆加行若必定成,中间决定,无离染得果。
从此第五,明罪重大果,论云:「于诸恶行无间业中何罪最重?于诸妙行世善业中何最大果?」颂曰:
「破僧虚诳语, 于罪中最大。
感第一有思, 世善中大果。」
释曰:破僧罪大者,提婆达多知法非法,为欲破僧而起虚诳语,为最大罪,由此伤毁佛法身故,障世生天解脱道故。谓僧已破,乃至未和,一切世间入道、得果、离染、漏尽皆悉被遮,习定、温诵、思等业息,大千世界法轮不转,天、人、龙等身心扰乱,故招无间一劫异熟。余四无间,第五次重,第三次重,第一次轻,第二最轻,恩等少故。
感第一有思,世善中大果者,思是业也,谓感第一有顶业思,于世间善中为最大果,感八万大劫故。约异熟果,有顶业胜。据离系果,金刚喻定相应思者能得大果,一切结断,为此果故,为简此故,说世善言。
从此第六,明无间同类,论云:「为唯无间罪定生地狱(问也)?诸无间同类亦定生彼?有余师说『非无间生(解云:答也。无间同类非第二生即堕地狱,名非无间生,谓通顺后受也)。』同类者何?」颂曰:
「污母无学尼, 杀住定菩萨,
及有学圣者, 夺僧和合缘,
破坏率堵婆, 是无间同类。」
释曰:污母及污无学尼者,杀母罪同类。杀住定菩萨(百劫修相菩萨),杀父罪同类。杀有学圣者,杀罗汉罪同类。夺僧和合缘(僧资具等),破僧罪同类。破坏率堵婆(此云高显也),出佛身血罪同类。
从此第五,明三时障,论云:「有异熟业于三时中极能为障,言三时者。」颂曰:
「将得忍不还, 无学业为障。」
释曰:若从顶位将得忍位,感恶趣业皆极为障,以忍超彼异熟地故(地狱果是)。如人将离本所居国,一切债主皆极为障。若有将得不还果时,欲界系业皆极为障,唯除随顺现法受业(以不还果受欲现业,故除也)。若有将得无学果时,色、无色业皆极为障,亦除顺现,二喻如前。
从此大文第六,明菩萨相,就中分四:一明住定位、二明修相业、三明供养佛、四明六度圆。
此下第一,明住定位,论云:「如上所言,住定菩萨为从何位得住定名?彼复云何说名为定?」颂曰:
「从修妙相业, 菩萨得定名,
生善趣贵家, 具男念坚固。」
释曰:从修妙相业者,谓三无数劫外,于百大劫修三十二妙相果业,得住定名。此有六义得名为定:一、善趣定,常生人天,非恶趣故。二、生贵家定,常生婆罗门或刹帝利、巨富长者、大婆罗门家(此云豪族)。三、具根定,于贵家中常具胜根,无缺减故。四、男定,常受男身,不为女故。五、念定,常忆宿命。六、坚固定,所作善事常无退屈,谓于利乐诸有情中,他来违逆,皆能堪忍,心无厌倦。如世传有无价驮婆(此云无价奴,不用钱买,名无价奴也)。当知此言,目彼菩萨由久修习无缘(无缘亦起,故名无缘)大悲,任运恒时系属他故,普观众生皆摄同已,或常观已如彼仆使。谓于一切难求事中皆能堪忍,劳迫事中皆能荷负。
从此第二,明修相业,论云:「修妙相业,其相云何?」颂曰:
「赡部男对佛, 佛思思所成,
余百劫方修, 各百福严饰。」
释曰:赡部男对佛者,修妙相业唯赡部洲人,觉慧利故。要男子身,已超女故。言对佛者,唯现对佛也。
佛思思所成者,此妙相业观佛起思,思所成摄。
余百劫方修者,三无数外,余百大劫修妙相业,诸佛因中法应如是。唯释迦佛精进炽然,能超九劫,九十一劫修妙相成也。
各百福严饰者,三十二相业各百福庄严,百个善思名为百福。如修足下平满相时,先起五十思修治身器使令清净,次起一思正牵引彼,后起五十思令其圆满。譬如农夫先治畦陇,次下种子,后以粪水而覆溉之。修足既然,余相亦尔。五十思者,谓十善道各有五思,且初不杀业有五思者,一离杀思、二劝道思、三赞美思、四随喜思、五回向思。乃至正见应知亦尔,是名五十思。问:「何名为一福量?」答:「有说唯除近佛菩萨,所余一切有情富乐果业,名一福量。有说感大千世界业为一福量。有说量无边际,唯佛能知。」
从此第三,明供养佛,就中分二:一明佛数、二明所逢佛。
初明佛数者,论云:「今我大师昔为菩萨,于三无数劫供养几佛耶?」颂曰:
「于三无数劫, 各供养七万,
又如次供养, 五六七千佛。」
释曰:初无数劫供养七万五千佛,第二无数劫供养七万六千佛,第三无数劫供养七万七千佛。
从此第二,明所逢佛,论云:「三无数劫一一满时,及初发心各逢何佛?」颂曰:
「三无数劫满, 逆次逢胜观,
燃灯宝髻佛, 初释迦牟尼。」
释曰:言逆次者,自后向前,谓于第三无数劫满,逢胜观佛。第二劫满,逢燃灯佛。第一劫满,逢宝髻佛。最初发心,逢释迦牟尼,发弘誓言:「愿我当作佛,一如今世尊。」彼佛世尊末劫出世,正法住一千年,故今如来一一同彼。
从此第四,明六度圆者,论云:「我释迦牟尼于何位中,何波罗蜜多修习圆满?」颂曰:
「但由悲普施, 被折身无忿,
赞叹底沙佛, 次无上菩提。
六波罗蜜多, 于如是四位,
一二又一二, 如次修圆满。」
释曰:但由悲普施者,明施也。若时普菩萨施一切乃至眼髓而无悋惜,但由悲心,非求胜生(人天生也),齐此布施波罗蜜多修习圆满。
被折身无忿者,明戒、忍二也。若时菩萨被折身支,心无少忿,齐此所修戒、忍圆满。折身不报,净戒圆满。心无忿故,忍辱圆满。
赞叹底沙佛(此云圆满)者,此明精进。若时菩萨勇猛精进,因行遇见底沙如来坐宝龛中,入火界定,威光赫奕,特异于常,专诚瞻仰,忘下一足,经七日夜,以无怠净心以妙伽陀赞彼佛曰:
「天地此界多闻室, 逝宫天处十方无,
丈夫牛王大沙门, 寻地山林遍无等。」
释曰:天地者,天上地下也。此界者,此三千界也。毗沙门宫,此云多闻室,信敬名闻满十方故。逝宫者,大梵天王宫也。外道执彼为常,佛为破彼,呼为逝宫。天处者,诸余天处也。非直逝宫等无有似佛,十方世界亦无似佛。寻地、寻山、寻林遍无与佛等也。如是赞已,便超九劫,齐此精进波罗蜜多修习圆满。
次无上菩提者,此明定、慧也。金刚喻定隣次成佛,名次无上,齐此定、慧波罗蜜多修习圆满。
于如是四位者,初施位、第二无忿位、第三精进位、第四次无上位也。
一二又一二者,一者初施位,一波罗蜜多也。二者无忿位,二波罗蜜多也。又一者,于精进位,一波罗蜜多也。又二者,次无上位,二波罗蜜多也。
从此大文第七,明施戒修,就中分二:一略明施戒修、二广明施戒修。
此下第一,略明者,论云:「契经说有三福业事:一施类福业事、二戒类福业事、三修类福业事,此云何立福业事名?」颂曰:
「施戒修三类, 各随其所应,
受福业事名, 差别如业道。」
释曰:施、戒、修三类者,定名为修,类谓性类。谓施、戒、修各别性类也。
各随其所应,受福业事名者,谓施等三皆名为福,于中或有是福业事,或是业不是事,或是事不是业,名各随所应也。且初施类中有身、语二业,名福业事。善故名福,作故名业,思所托故名事,事者所依义也。彼身、语上能等起思,唯名福业,善故名福,作故名业。思不自托,故不名事。思俱有法唯受福名,体非造作,故不名业。思不正托,故不名事。思正托者,谓身、语也。戒类既唯身、语业性,故皆具受福业事名,准前应释。修类中,慈唯名福事,善故名福。慈相应思,托慈为门而造作故,故慈名事,谓业之事故也。慈俱时思及俱时戒唯名福业,善故名福,作故名业;除思、戒外,余俱有法唯受福名。
差别如业道者,如业道中,谓前七种是业亦道。贪、瞋等三是道非业,道名通十,业唯前七。今福业事通局亦尔,福名即通,事业不定,此等差别如业道也。有说唯思是真福业,福业之事,谓施、戒、修以三为门,福业转故。
从此第二,广明施戒修,就中分三:一明布施、二明戒修、三明法施。
第一布施中,复分为九:一明布施、二明施益差别、三明施果别因、四明施福最胜、五明施果无量、六明业轻重相、七明造作增长、八明施制多福、九明果由内心。
此下第一,明布施者,论云:「云何法名施?施招何果?」颂曰:
「由此舍名施, 谓为供为益,
身语及能发, 此招大富果。」
释曰:由此舍名施者,由此无贪心,及能发身、语,方能舍财物故。无贪等是真施体。
谓为供为益者,谓为供养饶益有情,故行施也。
身语及能发者,此明舍具,谓身语业及此能发,名为舍具。言能发者,谓无贪心及一聚心、心所故。有颂曰:「若人以净心(无贪心也),辍已而行施,此刹那善蕴(此有五蕴,能发有四蕴,所发身、语是色蕴也),总立以施名。」准此颂文,故知布施五蕴为体。言施类福者,类之言体,意明此福以施为体。如叶类器,此器以叶为体也。戒、修类福准此应释。
从此第二,明施益差别,论云:「为何所益而行施耶?」颂曰:
「为益自他俱, 不为二行施。」
释曰:为益自者,为益自身而行施也。谓未离欲若凡若圣,及离欲贪诸异生类,奉施制多,此名自益,招异熟故;制多无益,不受用故。为益他者,为益他身而行布施也。谓离欲圣施诸有情,自身无益,于第二生不受果故;于他有益,他受用故。为俱益者,俱谓自他,为益自他而行施也。谓未离欲贪若圣若凡及离欲异生,施诸有情,自身为益,于第二生受施果故;于他有益,他受用故。
不为二行施者,不为自他而行施也。谓离欲圣奉施制多,自不招果,他不受用,俱无有益,唯为恭敬报恩故也。
从此第三,明施果别因,就中分二:一明主等异、二明主财田。
此下第一,明主等异,论云:「前已总明施招大富,今次当辨施果别因。」颂曰:
「由主财田异, 故施果差别。」
释曰:施果差别由三种因,谓主、财、田。施差别故,果有差别。
从此第二,明主财田,就中分三:一明主、二明财、三明田。
此下第一,明主,论云:「且由施主,差别云何?」颂曰:
「主异由信等, 行敬重等施,
得尊重广爱, 应时难夺果。」
释曰:主异由信等者,谓施主异,由有信等七种圣财差别功德也,一深信、二持戒、三多闻、四智慧、五舍施、六惭、七愧。或有具七,或有不具,故名主异。由主异故,施之与果俱有差别。
行敬重等施者,等取自手、应时、无损三施也。若有施主具七圣财,行敬重等四施,能招尊重等四果。谓若施主行敬重施,感他尊重;若自手施,感广大财爱乐受用;若应时施,感应时财,所须应时故;若无损施,感难夺财,不被偷、劫及火等坏。
从此第二,明财异,论云:「由所施财差别云何?」颂曰:
「财异由色等, 得妙色好名,
众爱柔软身, 有随时乐触。」
释曰:财异由色等者,谓所施财或阙、或具色香味触,故名财异。谓所施财色具足故,便感妙色;香具足故,便感好名,如香芬馥遍诸方故;味具足故,便感众爱;触具足故,感柔软身及有随时生乐受触,如女宝等。果有减者,由因阙故。
从此第三,明田异,论云:「由所施田差别云何?」颂曰:
「田异由趣苦, 恩德有差别。」
释曰:趣、苦、恩、德四田不同,名为田异。由趣别者,若施傍生受百倍果,施犯戒人受千倍果,是名趣异。由苦别者,谓七有依福,济他苦故,福不可量:一、施行路人。二、施羁旅客。三、施病者。四、施看病人。五、施寺园林。六、施常食,西国信士于远绝处,恐行侣饥饿,造舍置财,多贮饮食,通施一切。或有但标供出家者,常施食故,名施常食。七、随时施者,于寒热风随时施彼故。
由恩别者,如父母等得万亿倍。由德别者,施持戒人得亿倍果,乃至施佛得无量果。
从此第四,明施福最胜,论云:「于诸施中,最胜者何?」颂曰:
「脱于脱菩萨, 第八施最胜。」
释曰:最胜有三:一、解脱人,施解脱人其福最胜。二、若诸菩萨所行惠施,是普利乐诸有情因,亦为最胜。三、八种施中第八最胜:一、随至施,随近已至,方能施与。二、怖畏施,见财欲坏,宁施不失。三、报恩施。四、求报施。五、习先施,谓习先父祖所行惠施。六、希天施,谓欲生天也。七、要名施。八、为庄严心,为除悭悋、为得瑜伽(定也)、为得上义(涅盘乐也)而行惠施,名庄严心。
从此第五,明施果无量,论云:「如契经说:『施预流向其果无量,施预流果果量更增。』乃至广说。颇有施非圣,果亦无量耶?」颂曰:
「父母病法师, 最后身菩萨,
设非证圣者, 施果亦无量。」
释曰:一父、二母、三病人、四法师、五最后身菩萨,谓王宫生身,住最后有也。如是五种,设是异生,但施亦能招无量福。
从此第六,明业轻重相,论云:「欲知诸业轻重相者,应知轻重者略由六因(标宗),其六者何(问起)?」颂曰:
「后起田根本, 加行思意乐,
由此下上故, 业成下上品。」
释曰:此有六因:后起者,第一因也,谓作罪已,随前更作。田者,第二因也,于上四田作损益事。根本者,第三因也,谓根本业道。加行者,第四因也,谓引根本,名加行也。思者,第五因也,谓因彼思,业道究竟。意乐者,第六因也,所有意趣,我当造作如是事等。先从意乐引起加行,次从加行引生于思,次复从思引发根本,此之根本必于田起,于后方有后起现前。今依义次,从后向前。
由此下上故,业成下上品者,由此前六各有下上品故,业得成下上品也。或有诸业于前六中唯由后起,得成重品,定于后起,立异熟果。或有诸业由田成重,如于恩德田中造业则重,于余人等造业则轻。或有于田由根本力,业成重品,非由余四,如于父母行杀罪重,于父母所行盗则轻。所余加行、思、意乐三,业成重品,准前释之。若有六因皆是上品,此业最重,翻此最轻,除此中间,业非轻重。
从此第七,明造作增长,论云:「如契经说有二种业:一造作业、二增长业。何因说业名增长耶(问也)?由五种因(答也)。何等为五(问也)?」颂曰:
「由审思圆满, 无恶作对治,
有伴异熟故, 此业名增长。」
释曰:此有五因:由审思者,第一因也,此由字通下两句。审思造业,业名增长。率尔思作,但名造作也。由圆满者,第二因也,于十业道,或由一业便堕恶趣,或一业不堕,由二业方堕,乃至或九不堕,由十业方堕恶趣,齐堕恶趣名为圆满,此圆满业名增长也,未圆满时,但名造作。由无恶作对治者,第三因也,造恶不追悔,名无恶作也;造恶不忏洗,名无对治也,此名增长。若能追悔及能忏洗,但名造作。由有伴者,第四因也,谓作不善,以不善为助伴,名增长也,无不善助伴但名造作。由有异熟者,第五因也,谓造恶业定感异熟,名增长也,不招异熟,但名造作,善翻上应知。
从此第八,明施制多福,论云:「如前所明,未离欲等持己所有,奉施制多,此施名为唯为自益。既无受者,福如何成?」颂曰:
「制多舍类福, 如慈等无受。」
释曰:制多舍类福者,福有二类:一舍、二受。舍谓舍财,施福便起。受谓前人受用施物,施福方起。布施制多,虽无受福,有舍类福也。
如慈等无受者,举例释成,如修慈等,等悲、喜、舍。修慈等时,虽无受者及摄益他,但从善心生无量福故。施制多虽无受用,追申敬养,福从心生。
从此第九,明果由内心,论云:「若于善田殖施业种,可招爱果。若于恶田虽施,但应招非爱果(难也,此难非理也)。所以者何?」颂曰:
「恶田有爱果, 种果无倒故。」
释曰:恶田者,傍生等也。虽施恶田,施种善故,还招爱果。良以种果无颠倒故,种谓施因,果谓施果,现见田中种果无倒。如从末度伽种,末度伽果生,其形如枣,其味极美。从赁婆种,赁婆果生,其果大小,如苦练子,其味极苦。
从此大文第二,明戒修,就中分三:一明戒、二明修、三明戒修果。
此即第一,论云:「今次应辨戒类福业事。」颂曰:
「离犯戒及遮, 名戒各有二,
非犯戒因坏, 依治灭净等。」
释曰:身三、口四诸不善色,是名性罪,以性罪故,名为犯戒。言遮罪者,非时食等。离犯戒及遮,俱说名戒。各有二者,此戒各有表、无表二也。
下两句者,明戒四德:一、非犯戒坏,离前犯戒也。二、不为犯戒因坏,因者,谓贪等烦恼也。三、依治者,治谓四念住等,治前犯戒及彼因故。四、依灭者,灭谓涅盘,回向涅盘,非胜生故(人天生也)。颂言净者,具上四德,戒名清净,与此相违名不清净。等者,复有异说:戒净由五种因:一、根本净,离恶根本也。二、眷属净,离恶方便也。三、非寻害,离恶觉也。四、念摄受,念受三宝也。五、回向寂,求涅盘也。
从此第二,明修类福,论云:「已辨戒类,修类当辨。」颂曰:
「等引善名修, 极能熏心故。」
释曰:等引者,定也,谓离沈掉名之为等,引生功德名之为引。此定地善极能熏心,令成德类,故独名修。
从此第三,明戒修果,就中:一明戒修果、二明梵福量。
且初戒修果者,论云:「前辨施福能招大富,戒、修二类所感云何?」颂曰:
「戒修胜如次, 感生天解脱。」
释曰:戒感生天,就胜为言,理实布施亦感生天,不如戒也。修感解脱,就胜为言,理实持戒亦感解脱,不如修也。
从此第二,明梵福量,论云:「经说四人能生梵福:一、为供养如来驮都(此云性佛身体也),建率都婆于未曾处。二、为供养四方僧伽,造寺施园,四事供养。三、佛弟子破已能和。四、于有情普修慈等。如是梵福其量云何?」颂曰:
「感劫生天等, 为一梵福量。」
释曰:先轨范师(或经部、或大众部轨范师也)作如是说:「感一劫生天乐,为一梵福量。」四十中劫名为一劫,同梵辅天一劫寿故。故有伽陀言:「有信正见人,修十胜行者,便为生梵福,感劫天乐故。」十胜行者,于前四梵福上更加六种:一、为救母命,舍自身命。二、救父命,舍自身命。三、救如来命,舍自身命。四、于正法中出家。五、教他出家。六、未转法轮,能请转法轮。引此颂意,证知四梵福感劫天乐也。颂言等者,等取《毗婆娑》说。此言梵福量者,同前妙相业中一福量也。
从此大文第三,明法施,论云:「财施已说,法施云何?」颂曰:
「法施谓如实, 无染辨经等。」
释曰:说法无倒称为如实,不求名利是无染心。若能如实以无染心辨契经等,令生正解,名为法施。
从此大文第八,明顺三分善,论云:「前已别释三福业事,今释经中顺三分善。」颂曰:
「顺福顺解脱, 顺决择分三,
感爱果涅盘, 圣道善如次。」
释曰:顺福分善者,谓感世间可爱果善。顺解脱分者,谓定能感涅盘果善。所造功德回求涅盘者是也。此善生已,名为身中有涅盘法。若人闻说生死有过,涅盘有德,毛竪悲泣,当知此人已殖顺解脱分善也。如见得雨,场有芽生,当知穴中先有种子。
顺决择分善者,谓暖等四善根,此能感圣道。圣道名决择,感圣道故,名为顺也。
从此第九,明书印等,论云:「如世间说有书、印、算、文、数,此五自体云何?」颂曰:
「诸如理所起, 三业并能发,
如次为书印, 算文数自体。」
释曰:诸如理所起者,正起书等之加行也。三业者,谓身、语、意业。并能发者,谓受等四蕴能发前三业也。如次者,谓前三业等如次为彼书、印等体。为书、印者,谓前身业及彼能发五蕴为体。书谓手书,印谓克印,并是身业。身业是色,及能发彼受等四蕴,故通五蕴。此之五蕴能成书、印,故名书、印。算、文、数自体者,算谓语算,文谓语字,故算及文用前语业及彼能发五蕴为体。数谓意思,思能计数一十等数,故数用前意业及能发四蕴为体。
从此第十,明诸法异名,论云:「今应略辨诸法异名。」颂曰:
「善无漏名妙, 染有罪覆劣,
善有为应习, 解脱名无上。」
释曰:善无漏者,谓道谛及择灭也。智者称扬,故名为妙。染谓染法,此名有罪,所诃厌故;亦名有覆,覆圣道故;亦名为劣,极鄙下故。
善有为法名为应习,应可修习令增长故。问:「何故无为不名应习?」答:「无为无变,不可修习令增长故。又习为果,无为无果故。」非应习解脱者,谓涅盘是善是常,超一切法,故名无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