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论颂疏论本第二十五
从此第五,明六种性,就中八:一明六阿罗汉、二明六性先后、三明从性果退、四明学凡种性、五明三退不同、六明退果时相、七明练根不同、八明无学九人。
此下第一,明六阿罗汉者,论云:「如前所说不动应果,初尽智,后起无生智,诸阿罗汉如预流等,有差别不(问也)?亦有(答也)。云何(征也)?」颂曰:
「阿罗汉有六, 谓退至不动,
前五信解生, 总名时解脱,
后不时解脱, 从前见至生。」
释曰:契经说有六阿罗汉:一者退法,谓遇少缘便退所得。二者思法,谓惧退失,恒思自害。三者护法,谓于前所得法自防护。四者安住法,无胜退缘,虽不自防亦能不退,无胜加行亦不增进。五堪达法,谓性堪能,好修练根,速达不动。六不动法,不为烦恼所退动故。前五种性,从先学位信解性生。此五总名时解脱也,以要待时方能入定及心解脱。言待时者,时有六种:一得好衣、二得好食、三得好卧具、四得好处、五得好说法、六得好同学也。后不动种性为不时解脱,谓是利根,以不待时便能入定及心解脱故。从先学位见至性生。
从此第二,明六性先后,论云:「六阿罗汉所有种性为是先有?为是后得(问也)?不定(答也)。云何(征也)?」颂曰:
「有是先种性, 有后练根得。」
释曰:退法种姓必是先有,思法等五亦有后得。谓有先来是思法姓,或有从退练根成思,乃至不动法,如思法说。此中退法非必定退,乃至堪达非必能达,但约容有,建立此名,故六阿罗汉通三界皆有。若退定退、堪达定达,是则上界唯有安住、不动二种,阙余四也。谓彼上界无有退失、自害、自防及练根故,故无余四。
从此第三,明从姓果退,论云:「如是六种,谁从何退?为姓为果?」颂曰:
「四从种姓退, 五从果非先。」
释曰:不动种姓必无退理;就前五种,唯退法一,姓必不退,谓居下故。唯思法等四有种姓退,谓从思法退入退法,或从护法退入思法,或从安住退入护法,或从堪达退入安住,是名姓退。
五从果非先者,退法等五皆有退果,谓退无学也。思法等四或有姓退,或有果退,虽俱有退,然并非先。言先者,谓先学位住思等四,令至无学。此思等四姓之与果必无退理,谓学、无学道所成坚故。若于无学退法等姓,修成思等四种种姓,此名非先,是容有退,以唯无学道所成故。唯先退法,有退果义,以姓是退故,故颂言「非先」,不摄退法也。依萨婆多宗,唯预流果必定无退,以断迷理见道惑故。谛理真实,楷定可依,圣慧已证,必无退理。后之三果许有退果,以修道惑是迷事故,事相浮伪,无定可依,断迷彼惑,有失念退。若大众部,预流果有退,阿罗汉无退。依经部宗,预流、罗汉必无退果,圣道证故,中间二果许有漏道证,故容有退也。若超越三二果,亦无有退。依经部宗,阿罗汉果有六种者,约现法乐住有退不退,非约退果。若得果姓,皆名不动,无六种也。现法乐住者,有漏四静虑也,退此静虑名为退法,思此静虑名为思法,护此静虑名为护法,安住静虑名为安住法,堪达静虑名堪达法,不退静虑名不退法,约现法乐住分六种姓也。
从此第四,明学凡种姓,论云:「唯阿罗汉种姓有六,为余亦有六种姓耶?设有,皆能修练根不?」颂曰:
「学异生亦六, 练根非见道。」
释曰:有学与异生种姓皆有六,以应果六种。因有学异生种姓有六,故无学中有六种也。然于见道必无练根,以见道速疾,无容起彼练根加行故。
从此第五,明三退,论云:「如契经说:『我说由此所证四种增上心所,现法乐住,随一有退,所得不动心解脱、身作证,我决定说无因缘从此退。』如何不动法退现法乐住?」颂曰:
「应知退有三, 已未得受用,
佛唯有最后, 利中后钝三。」
释曰:退有三者,一已得退,谓退已得殊胜功德法故。二未得退,谓约未得殊胜功德,即名为退故。三受用退,谓已得功德,于受用时不现在前,名为退也。
佛唯有最后者,佛唯有后一受用退,以具众德,无容一时顿现前故。
利中后者,利谓不动罗汉有中、后二退,中谓未得退,后谓受用退,以利根故无已得退。钝三者,钝谓退法等五,此具有三退也。经言不动法退现法乐住者,约受用退,非余二退,故无有退。
从此第六,明退果相,论云:「诸阿罗汉既许退果,为更生不?诸住果时所不作事,退时作不(问也)?不尔(答也)。何缘(征也)?」颂曰:
「一切从果退, 必得不命终,
住果所不为, 惭增故不作。」
释曰:一切果退须臾必得,无有命终而不得者。若命终者,修梵行果应非安隐可委信处。又住果位所不作业,于果退时惭愧增故,亦必不造,譬如壮士虽蹶不仆。
从此第七,明练根不同,论云:「如上所说,有练根得无学、有学,正练根时,各几无间?几解脱道(第一问也)?何性摄(第二问也)?何所依(第三问也)?」颂曰:
「练根无学位, 九无间解脱,
久习故学一, 无漏依人三,
无学依九地, 有学但依六,
舍果胜果道, 唯得果道故。」
释曰:初三句答初问,第四句无漏两字答第二问,依人三已下答第三问。练根无学位九无间解脱久习故者,此明练根于无学位退法等五,转一一性各九无间、九解脱道,犹如初得阿罗汉果,以九无间、九解脱道也。彼钝根性由久串习故,须九无间、九解脱,学无学道所成坚故,名为久习。学一者,有学位中转一性,各一无间、一解脱道,非久习故,犹如初得预流果,以一无间(道类忍也)、一解脱道(道类智也)。
无漏者,明练根道唯无漏性,以增上故。依人三者,依身门也,唯人三洲能修练根,天趣中无,谓无退故。
无学依九地者,依地门也,谓无学练根依未至、中间、四禅、三无色也。
有学但依六者,有学练根但依六地,于前九地除后三也。
舍果胜果道,唯得果道故者,明有学依六地所以也。夫转根者,容舍果道及胜果道(向道是也)。所得唯果,非是向道,必无学果无色地摄,故学练根但依六地。
从此第八,明九无学,论云:「诸无学位总有几种?由何差别?」颂曰:
「七声闻二佛, 差别由九根。」
释曰:无学有九,谓七声闻,退法等五,不动分二:一名不退,先利根故;二名不动,后修得故。言二佛者,谓独觉、大觉也。此圣差别由下下等九品根异,故成九圣也。
从此大文第二,明七圣人,就中二:一建立七圣、二明慧俱解脱。
且初七圣者,论云:「学无学位有七圣者,一切圣者皆此中摄:一随信行、二随法行、三信解、四见至、五身证、六慧解脱、七俱解脱。依何立七(一问)?事别有几(第二问也)?」颂曰:
「加行根灭定, 解脱故成七,
此事别唯六, 三道各二故。」
释曰:初两句答初问,下两句答第二问。依加行异立初二圣,谓先加行,随信他语及自随法行也。依根不同立次二种,钝根名信解,利根名见至也。依得灭定,立身证名。依解脱异立后二圣,谓由慧力离烦恼障,名慧解脱;兼得灭定,离解脱障(即灭定障名解脱障,不染无知为体),名俱解脱。离定、慧障名之为俱。此名虽七,事体唯六,谓三道各二故。且见道立二,谓信、法二行;修道立二,谓信解、见至。无学道立二,谓时解脱、不时解脱。故约三道,事唯有六。
从此第二,立俱、慧解脱者,论云:「何等名俱及慧解脱?」颂曰:
「俱由得灭定, 余名慧解脱。」
释曰:六种罗汉得灭定者,名俱解脱,先由慧力解脱惑障,又得灭定解脱定障,故名为俱。
余名慧解脱者,余谓未得灭尽定阿罗汉也,此名慧解脱,唯由慧力,于烦恼障得解脱故,未离定障,不得名俱。
从此大文第三,明学无学满,论云:「如世尊说:『五烦恼断(五下分结那含断也),不可牵引(不为欲惑牵引),未名满学(已上经文。下依经问也)。』学无学位各由几因,于等位中独称为满?」颂曰:
「有学名为满, 由根果定三,
无学得满名, 但由根定二。」
释曰:有学名满具由三因:一、由根满,谓是利根。二、由果满,谓得不还。三、由定满,谓得灭定。有有学者唯由根满,谓诸见至,未离欲染,由见至故名为根满,未离欲故无余二满。有有学者唯由果满。谓信解不还,未得灭尽定,是不还故名为果满,谓是信解不名根满,未得灭尽定非定满也。有有学者由根果故亦得满名,谓见至不还,未得灭尽定,由见至不还故名根果满,未得灭定不名定满。有有学者由果定故亦得满名,谓诸信解,得灭尽定,非见至故不名根满。有有学者具由三满,谓诸见至,得灭尽定,夫得灭定必是不还,故具三满。
无学名满但由二因:一谓根满、二谓定满。无学位中皆是无学,无非果满,故无由果名为满也。有诸无学唯由根满,谓不时解脱,未得灭尽定。有唯定满,谓时解脱,得灭尽定。有具二满,谓不时解脱,得灭尽定,思而可知。
从此大文第三,明诸道差别,就中分六:一明四道、二明四通行、三明菩提分法、四明证净、五明正智解脱、六明厌离通局。
且初明四道者,论云:「广说诸道差别无量,谓世出世、见道修道等,略说几道能遍摄耶?」颂曰:
「应知一切道, 略说唯有四,
谓加行无间, 解脱胜进道。」
释曰:加行道者,谓引无间道前之加行也。无间道者,谓诸断惑道也。解脱道者,无间道后名解脱道,谓已解脱所应断障。最初所生胜进道者,除前三外,所余诸道渐胜进故,即解脱道后所起诸道也。问:「道义云何?」答:「谓涅盘路,乘此能往涅盘城故。又解:道者,谓求所依,依此寻求涅盘果故。」
从此第二,明四通行,论云:「道于余处(余经处也)立通行名,以能通达趣涅盘故。此有几种(第一问也)?依何位立(第二问也)?」颂曰:
「通行有四种, 乐依本静虑,
苦依所余地, 迟速钝利根。」
释曰:初句答第一问,下三句答第二问。经说通行总有四种:一苦迟通行、二苦速通行、三乐迟通行、四乐速通行。道依四根本静虑,名乐通行,以摄受支(十八禅支也)止观均平,任运转故,名之为乐,非乐受也。若依无色、未至、中间,名苦通行,以不摄支,止观不等,艰辛转故,名之为苦,非苦受也。谓无色界止多观少,未至、中间观多止少,名不等也。颂言所余地者,即此无色等也然此乐、苦二通行中,钝根名迟,行稽迟故;利根名速,通境疾故。
从此第三,明菩提分法,就中六:一举数释名、二明出体、三明念住等、四明觉分增、五明漏无漏、六依地分别。
且举数者,论云:「道亦名为菩提分法,此有几种?名义云何?」颂曰:
「觉分三十七, 谓四念住等,
觉谓尽无生, 顺此故名分。」
释曰:经说觉分有三十七,谓四念住,身、受、心、法;四正断,勤断二恶、勤修二善;四神足,欲、勤、心、观;五根、五力,信、进、念、定、慧也;七等觉支,一择法、二精进、三喜、四轻安、五念、六定、七行舍;八正道支,一正精进、二正念、三正定、四正见、五正思惟、六正语、七正业、八正命。是名三十七菩提分法。菩提者,此云觉,无明、睡眠皆永断故。尽、无生智为此觉体。三十七法顺趣菩提,名菩提分。
从此第二,明出体,论云:「此三十七体各别耶(问也)?不尔(答也。体唯有十,故言不尔)。云何(征也)?」颂曰:
「此实事唯十, 谓慧勤定信,
念喜舍轻安, 及戒寻为体。」
释曰:名虽三十七,论实体唯十:一慧、二勤、三定、四信、五念、六喜、七舍、八轻安、九戒、十寻。三十七中,且慧摄八,谓四念住、慧根、慧力、择法觉支、正见也,此八以慧为体。勤亦摄八,谓四正断、精进根、精进力、精进觉支、正精进也,此八以勤为体。定亦摄八,谓四神足、定根、定力、定觉支、正定,此八以定为体。信但摄二,谓信根、信力,以信为体。念唯摄四,谓念根、念力、念觉支、正念,此四以念为体。喜唯摄一,谓喜觉支,以喜为体。舍亦摄一,谓舍觉支,行舍为体。此言舍者,非是舍受,是大善地中行舍名舍也。轻安摄一,谓轻安觉支,以轻安为体。戒但摄三,谓正语、正业、正命,以戒为体。寻唯摄一,谓正思惟,以寻为体。上来所明慧、勤、定三各摄八种,三八二十四也。信摄二,足前成二十六也。念摄四,足前成三十也。喜摄一、舍摄一、轻安摄一、戒摄三、寻摄一,此七足前成三十七,故体唯十也。毗婆娑师说有十一,谓戒分二,以身、语业不相杂故,分身业、语业为二也;余九同前。
从此第三,明念住等,论云:「念住等三名无别属,如何独说为慧勤定(解云:四念住、四正断、四神足此三名无别属,如何念住独说为慧?正断独说为勤?神足独说为定也)?」颂曰:
「四念住正断, 神足随增上,
说为慧勤定, 实诸加行善。」
释曰:四念住等三随增上义说慧勤定,若论实体,三位遍摄诸加行善,谓念住等相应俱有五蕴,名加行善也。且四念住位慧为增上,于正断位勤为增上,于神足位定为增上。问:「何缘于慧立念住名?」答:「萨婆多释:慧由念力,持令住故。依论主解,理实由慧令念住境,如实见者能明记故。」问:「何缘于勤名为正断?」答:「于正修习勤断二恶、勤修二善,此勤力能断懈怠故。或名正胜,于正持策身、语、意中此最胜故。」问:「何缘于定立神足名?」答:「神谓神变灵妙德也,足即是定神所依也。神依定发,定为神足,故名神足。」
从此第四,明觉分增,论云:「当言何位?何觉分增?」颂曰:
「初业顺决择, 及修见道位,
念住等七品, 应知次第增。」
释曰:初业者,谓修别相、总相念住位也。此初业位能审照了身等四境,慧用胜故,说念住增。顺决择者,煗等四位也,且煗位中能证异品(决择分也)殊胜功德,勤用胜故,说正断增。顶法位中趣无退位,定用胜故,说神足增。忍法位中必不退堕,善根坚固,得增上义,说五根增。世第一位非世惑法所能屈伏,得无屈义,说五力增。
及修见道位者,修道位中近菩提位,助觉胜故,说七觉增。见道位中速疾而转,通行胜故,说八正道增。有余师说:于见道位建立觉支,如实觉知四圣谛,故于见、修二位建立八道支,以此二位俱通直往涅盘城故。
念住等七品,应知次第增者,结上初业等位有念住等七品增也。
从此第五,漏无漏分别,论云:「此三十七几通有漏?几无漏耶?」颂曰:
「七觉八道支, 一向是无漏,
三四五根力, 皆通于二种。」
释曰:七觉支、八正道唯无漏也。
三四者,一四念住、二四正断、三四神足也。五根力者,谓五根、五力也。此四念住等皆通有漏、无漏二种也。
从此第六,明依地,论云:「此三十七何地有几?」颂曰:
「初静虑一切, 未至除喜根,
二静虑除寻, 三四中除二,
前三无色地, 除戒前二种,
于欲界有顶, 除觉及道支。」
释曰:初静虑一切者,依初静虑具三十七故。言一切未至除喜根者,依未至地唯三十六,除喜根故,以近分地励力转故,于下地法犹疑虑故,无有喜也。
二静虑除寻者,依第二禅亦三十六,彼除寻故,无正思惟支也。
三四中除二者,三四谓第三、第四静虑也,中谓中间禅也。此三、四中各三十五,谓除前二即无喜、寻也。
前三无色地,除戒前二种者,前三无色除戒三支,及除前二即是喜、寻,总除五种,故三无色各三十二也。
于欲界有顶,除觉及道支者,欲界有顶无无漏故,除七觉支及八道支,有余二十二也。
从此第四,明证净,论云:「觉分转时必得证净,此有几种(第一问也)?依何位得(第二问也)?实体是何法(第三问也)?有漏无漏耶(第四问也)?」颂曰:
「证净有四种, 谓佛法僧戒,
见三得法戒, 见道兼佛僧,
法谓三谛全, 菩萨独觉道,
信戒二为体, 四皆唯无漏。」
释曰:前两句答初问,次四句答第二问,次一句答第三问,后一句答第四问。经说证净总有四种:一于佛证净、二于法证净、三于僧证净、四圣戒证净也。
见三得法戒者,且见道位见前三谛,于一一谛各得法、戒二种证净。证三谛法,缘彼起信有法证净。道起之时,无漏戒俱有戒证净。
见道兼佛僧者,道是道谛也,见道谛位兼得佛、僧,兼言谓显亦得于法及戒证净,佛无学法是道谛摄也,缘彼起信名佛证净。成声闻僧学、无学法亦道谛摄,缘彼起信名僧证净。故唯道谛有佛、僧也。见道谛时,若约现行,唯有法、戒二种证净。言有佛、僧,约得修说,以于此时修得未来缘佛僧信,故见道谛具四证净。
法谓三谛全,菩萨独觉道者,此所信法也,谓苦、集、灭三谛全名法也。于道谛中,菩萨道及独觉道名法,以菩萨与独觉唯有一人,不成僧义,名为法;圣所受戒与现观俱,故一切时无不亦得。(解云:此明法戒通见四谛也)。
信戒二为体者,出体也,由所信别故名有四,实体唯二,三宝证净以信为体,圣戒证净以戒为体,故唯有二。
四皆唯无漏者,四种证净唯无漏法,以有漏法非证净故。问:「为依何义立证净名?」答:「证四谛理故名为证,正信三宝及妙尸罗故名为净。离不信垢,信名为净。离破戒垢,戒名为净。由证得净,立证净名。此四次第者,信佛如良医,信法如良药,信僧如看病者。由信心净故发圣戒,是故尸罗说为第四,要具前信,此戒现前,如遇三缘病方除故。」
从此第五,明正智解脱,就中四:一明二支、二明解脱时、三明断障时、四明灭断离。
且第一明二支者,论云:「经言:『学位成就八支,无学位中具成就十(加正解脱及正智支)。』何缘不说有学位中有正解脱及有正智(一问)?正脱、正智其体云何(第二问也)?」颂曰:
「学有余缚故, 无正脱智支,
解脱为无为, 谓胜解惑灭,
有为无学支, 即二解脱蕴,
正智如觉说, 谓尽无生智。」
释曰。初两句答初问,后六句答第二问。学有余缚故,无正脱智支者,学位中尚有余缚,无解脱支,由解脱支无故,亦不立正智支也。
解脱为无为者,标也。解脱有二:一是有为、二是无为。
谓胜解惑灭者,释上也,谓无学胜解名有为解脱,一切惑灭名无为解脱。
有为无学支者,有为解脱名无学支,以立支名,属有为故。
即二解脱蕴者,即此有为解脱,经说有二种,谓心解脱及慧解脱。此二解脱,五分法身中名为解脱蕴也。
正智如觉说,谓尽无生智者,出正智体,如前觉说,谓即前说尽、无生智为正智体。
从此第二,明解脱时,论云:「心于何位正得解脱,而言无学心解脱耶?」颂曰:
「无学心生时, 正从障解脱。」
释曰:无学心生时者,谓初无学心于未来正生时也。此正生时,从烦恼障正得解脱,名正解脱。若现在世名已解脱,非正解脱也。
从此第三,明断障时,论云:「道于何位令正生障断?」颂曰:
「道唯正灭位, 能令彼障断。」
释曰:正灭位言,显居现在。道能断障,唯正灭时,余位定无断障用故。此言道者,即金刚喻定也。
从此第四,明灭离断,论云:「经说三界,谓断离灭,以何为体(第一问也)?差别云何(第二问也)?」颂曰:
「无为说三界, 离界唯离贪,
断界断余结, 灭界灭彼事。」
释曰:初句答初问,下三句答第二问。无为说三界者,断灭离三界,以无为解脱为体也。言离界者,约但离贪。言断界者,谓约断余瞋等八结也。言灭界者,谓灭贪等。所随增事,前言离断,约断烦恼,此据灭惑,所缘境事。
从此第六,明厌离通局,论云:「若事能厌,必能离系耶(问也)?不尔(答也)。云何(征也)?」颂曰:
「厌缘苦集慧, 离缘四能断,
相对互广狭, 故应成四句。」
释曰:厌缘苦集慧者,唯缘苦、集,所有忍智名苦集慧。此慧名厌,厌苦、集故。
离缘四能断者,缘四谛境能断惑道,皆名为离,离烦恼故。
下两句者,厌离相对,广狭有殊,故成四句:有厌非离,谓缘苦、集,不令惑断所有忍智,此忍即是先离欲染,后入见道苦集法忍也;智是见道苦集法智,及修道中加行、解脱胜进苦集智也。此位但名厌,缘苦集故,忍不名离,惑先断故。有离非厌,谓缘灭道,能令惑断所有忍智,此忍即是未离欲染、后入见道灭道法忍,及诸所有灭道类忍也;智是修道中无间道摄灭道智也,此但名离,是断道故,不名为厌,缘欣境故。有厌亦离,谓缘苦集,能令惑断所有忍智,此忍即是未离欲染入见道者苦集法忍,及诸所有苦集类忍也。智是修道,无间道摄苦集智也。此名为厌,缘苦集故;亦名为离,能断道故。有非厌离,谓缘灭道,不令惑断所有忍智,此忍即是先离欲染、后入见道灭道法忍也。智是见道中灭智道智,及修道中加行、解脱胜进道摄灭道智也。此不名厌,缘欣境故;亦不名离,非断道故。
俱舍论颂疏论本第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