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论颂疏论本第二十七
从此大文第二,明智所成功德,就中二:一明不共法、二明共功德。
就明不共法中二:一举数标名、二依名别释。
且初举数标名者,论云:「如是已辨诸智差别,智所成德今当显示。于中先辨佛不共德,且初成佛尽智位修不共佛法有十八种,何为十八?」颂曰:
「十八不共法, 谓佛十力等。」
释曰:佛十力、四无畏、三念住及大悲,如是合名十八不共法,余圣所无故,名不共法。
从此第二,依名别释,就中有五:一明十力、二明四无畏、三明三念住、四明大悲、五明佛同异。
就明十力中二:一明佛心力、二明佛身力。
且第一明心力者,论云:「且佛十力相别云何?」颂曰:
「力处非处十, 业八除灭道,
定根解界九, 遍趣九或十,
宿住死生俗, 尽六或十智,
宿住死生智, 依静虑余通,
赡部男佛身, 于境无碍故。」
释曰:初六句出体,次两句依地,次一句依身,后一句释力义也。力处非处十者,总标也。一、处非处智力,以十智为体,处谓合道理义也,如说善因能感爱果,造不善业能招恶果斯有是处。非处谓不合道理义也,如说善因感恶果,造不善因感爱果必无是处。佛智能知处非处故,名处非处智力。
业八除灭道者,第二、业异熟智力,以八智为体,除灭、道二智也。知如是类业感如是异熟,名业异熟智力。除灭道智者,以业异熟非灭、道摄故,业异熟智力除灭、道智也。
定根解界九者,此有四力:定谓第三、静虑解脱(八解脱也)、等持(三三摩地)、等至智力(八等至也)。根谓第四、根上下智力,能知众生信等五根有上下故。解谓第五、种种胜解智力,能知众生种种喜乐殊胜解故。界谓第六、种种界智力,能知众生种种性故。此之四力九智为体,唯除灭智,以静虑等非灭谛故。
遍趣九或十者,遍趣谓第七、遍趣行智力,一切诸行皆能趣果,名遍趣行,佛智能知,名遍趣行智力。若谓但缘能趣为境,九智为体,除灭智也,灭是所趣果,非能趣行故,故除灭智。若谓亦缘所趣为境,十智为体。
宿住死生俗者,一第八、宿住随念智力,能知过去宿住事故。二第九、死生智力,能知众生死此生彼故。此二智力缘事法故,俗智为体。
尽六或十智者,第十、漏尽智力,言漏尽者,谓涅盘择灭也。若谓但缘漏尽为境,名漏尽智力,以六智为体,除苦、集、道、他心四智,以此四智不缘灭故。若漏尽身中所得智故,名漏尽智力,以十智为体。
宿住死生智,依静虑余通者,宿住、死生二力依四静虑起,所余八智通依十一地起,谓欲界、四禅、未至、中间并四无色也。
赡部男佛身者,此之十力依赡部洲男子佛身。
于境无碍故者,释力义也。智于境中知无碍故,名之为力。由此十力唯依佛身,唯佛永断诸惑习气,于一切境随欲能知;余圣不然,故不名力。
从此第二,明身力,论云:「如是诸佛遍于所知心力无边,云何身力?」颂曰:
「身那罗延力, 或节节皆然,
象等七十增, 此触处为性。」
释曰:身那罗延力者,佛生身力等那罗延,此云人种神。
或节节皆然者,或言表有余师说:「佛身支节一一皆具那罗延力。」大德法救说:「佛如来身力无边,犹如心力。」大觉、独觉及转轮王支节相连,有差别者,诸佛世尊似龙盘结,独觉似钩锁,轮王似相钩,故三相望力有胜劣。
象等七十增者,明那罗延力量也。象等七力十十倍增,一十凡象力当一香象力,二十香象力当一摩诃诺健那力(此云大露形神),三十摩诃诺健那力当一钵罗塞建提力(此云胜蕴神),四十钵罗塞建提力当一伐浪伽力(此云妙支神),五十伐浪伽力当一遮弩罗力(此云执持神),六十遮弩罗力当一那罗延力。故象等七十十倍增,名那罗延力也。
此触处为性者,如是身力触处为体,谓所触中大种差别。
从此第二,明四无畏,论云:「四无畏相差别云何?」颂曰:
「四无畏如次, 初十二七力。」
释曰:四无畏者,一、正等觉无畏,十智为体,犹如初力(释初字也)。二、漏永尽无畏,或六智或十智为体,如第十力(释十字也)。三、说障法无畏,八智为体,如第二力(释二字也)。四、说出苦道无畏,或九智或十智为体,如第七力(释七字也)。正等觉无畏者,谓佛自言:「我于诸法正等觉者,若有世间沙门、梵志、天魔、梵等依法立难,言:『佛如来于如是法非正等觉。』无有是处。设当有者,我于是事正见无畏,故得安稳无怖无畏。」漏永尽者,谓佛自言:「我于诸漏已得永尽,若沙门等依法立难,言:『佛于漏未得永尽。』佛为通释,无怖畏故。」说障法无畏者,佛说染法必能为障,若外道难言:「染非能障。」佛为通释,无怖畏故。说出苦道无畏者,佛说修道必能出苦。若外难言:「道非出苦。」佛为通释,无怖畏故,答难无惧,故名无畏。
从此第三,明三念住,论云:「佛三念住,相别云何?」颂曰:
「三念住念慧, 缘顺违俱境。」
释曰:三念住者,以念慧为体,一、缘顺境不生欢喜念住,谓有弟子一向敬佛,如来缘之不生欢喜,舍而安住正念正智,名第一念住。第二、缘违境不生忧戚念住,谓有弟子不恭敬佛,如来缘之,不生忧戚,舍而安住正念正智,名第二念住。第三、缘顺违境不生欢戚念住,谓有弟子一类敬佛、一类不敬,如来缘之,不生欢戚,舍而安住正念正智,名第三念住。颂言俱者,即顺违俱也。
从此第四,明大悲,论云:「诸佛大悲云何相别?」颂曰:
「大悲唯俗智, 资粮行相境,
平等上品故, 异悲由八因。」
释曰:如来大悲俗智为体,以缘一切有情事境界故。问:「此大悲名依何义立?」答:「由五义故:一、资粮大,谓大福德、智慧资粮所成辨故。二、行相大,谓此力能于三苦境作行相故。三、所缘大(释颂境字),谓是总以三界有情为所缘故。四、平等大,谓普利乐诸有情故。五、上品大,更无余悲能齐此故。此与悲异,由八种因:一、由自性异,大悲以无痴为体,悲以无瞋为体。二、由行相异,大悲作三苦行相,悲唯作苦苦行相。三、由所缘异,大悲缘三界,悲唯缘欲界也。四、由依地异,大悲依第四禅,悲依四静虑。五、由依身异,大悲依佛身,悲依二乘身。六、由证得异,大悲离有顶证,悲离欲界证。七、由救济异,大悲救济事成,悲唯希望救济故。八、由哀愍异,大悲哀愍平等,悲哀愍不平等故。」
从此第五,明佛同异,论云:「已辨佛德异余有情,诸佛相望法等不?」颂曰:
「由资粮法身, 利他佛相似,
寿种性量等, 诸佛有差别。」
释曰:谓佛三等:一、由资粮等,圆满故。二、由法身等,成辨故。三、由利他等,究竟故。约寿、种、性、身量等殊,佛有差别。言寿别者,谓佛寿有长短。言种别者,谓佛有生刹帝利种、有生婆罗门种。言姓别者,谓佛有姓乔答摩、有姓迦叶婆等。言量别者,谓佛身有长丈六、有长千尺等。颂言等者,谓显佛法住久近等故。如是别者,所化有情机宜别故。佛有三德不可思议:一因圆德、二果圆德、三恩圆德。因圆德者,复有四种:一、无余修福德智慧,修无遗故;二、长时修,三阿僧只耶,修无倦故;三、无间修,刹那刹那,时无废故;四、尊重修,恭敬所学,修无慢故。次果圆德复有四种:一智圆德、二断圆德、三威势圆德、四色身圆德。智圆德中复有四种:一、无师智,自觉悟故;二、一切智,照真理故;三、一切种智,照俗事故;四、无功用智,任运起故。断圆德中亦有四种:一、一切烦恼断;二、一切定障断;三、毕竟断;四、并习断。威势圆德亦有四种:一、难化必能化;二、答难必决疑;三、立教必出离;四、恶党必能伏。色身圆德亦有四种:一、具众相;二、具随好;三、具大力;四、内身骨坚越金刚,外发神光逾百千日。后恩圆德亦有四种:一、能令永解脱三恶趣,为三也;二、令出善趣生死,复为一也,故名为四。又解:安置善趣为一,安置三乘为三故,名为四。总说如来圆德如是。若别分析则有无边,唯佛世尊能知能说。诸有智者闻说如斯,生信重心彻于骨髓,彼由一念极重信心,转灭无边不定恶业,摄受人天殊胜涅盘,故说如来出兴于世,为诸智者无上福田。如薄伽梵自说颂曰:
「若于佛福田,能殖少分善,初获胜善趣,后必得涅盘。」
从此第二,明共功德,就中有二:一总标名、二别解释。
且总标者,论云:「已说如来不共功德,共功德今当辨。」颂曰:
「复有余佛法, 共余圣异生,
谓无诤愿智, 无碍解等德。」
释曰:复有佛法,与余圣者及异生共,谓无诤、愿智、四无碍解,此三二乘亦有。五通、静虑、四无色、八等至、三等持、四无量、八解脱、十遍处等,异生亦有。虽佛功德超过一切,然依类同,故说为共。
从此第二,别解释,就中二:一明共圣德、二明共凡德。
就共圣德中四:一明无诤行、二明愿智、三明无碍解、四明依边际定力得。
且初无诤者,论云:「且辨无诤者。」颂曰:
「无诤世俗智, 后静虑不动,
三洲缘未生, 欲界有事惑。」
释曰:无诤世俗智者,烦恼名诤,谓阿罗汉观有情苦由烦恼生,恐他烦恼复缘己生,故思引发如是相续。此智生时,令他有情不缘己身生贪、瞋等,息烦恼诤,得无诤名。此行但以俗智为体。
后静虑不动者,此无诤行依第四禅发,乐通行中此最胜故。言不动者,六无学中,唯不动性有无诤智,退法等五不能自防,况能息他诸烦恼诤?故唯不动。
三洲缘未生者,唯人三洲有无诤智。缘未生者,缘未来惑,令不起故。
欲界有事惑者,谓缘未生迷事烦恼,诸无事惑不可遮防,内起随应,总缘境故。
从此第二,明愿智,论云:「辨无诤已,次辨愿智。」颂曰:
「愿智能遍缘, 余如无诤说。」
释曰:以愿为先,引妙智起,如愿而了,故名愿智。此智出体,依地种性及所依身,与无诤同,唯所缘别,愿智遍缘一切法故。
从此第三,明无碍解,论云:「已辨愿智,无碍解者。」颂曰:
「无碍解有四, 谓法义词辩,
名义言说道, 无退智为性,
法词唯俗智, 五二地为依,
义十六辩九, 皆依一切地,
但得必具四, 余如无诤说。」
释曰:无碍解有四,谓法义词辩者,一法无碍解、二义无碍解、三词无碍解、四辩无碍解。
名义言说道,无退智为性者,出体也。谓无退智缘能诠名,名法无碍解。名、句、文三总说为名。此名、句、文持所说义,及生物解,故说名为法。又无退智缘所诠义,名义无碍解。又无退智缘方言词,立为词无碍解。又无退智缘契正理,无滞言说,及缘自在定、慧二道,名辩无碍解,无滞言说名之为辩,定慧二道能起辩说,道是辩因,故亦名辩,是利根故,名无退智。智缘名等决断无碍,名无碍解,故四无碍以无退智为体也。
法词唯俗智者,此二无碍缘名身等,及世言词事境界故,唯俗智摄。
五二地为依者,法无碍解通依五地,谓欲界、四静虑也,无色界中无名等故。词无碍解唯依二地,谓欲界、初静虑也,二禅已上以无寻伺故。
义十六辩九者,义无碍解或十智或六智为体,谓若诸法皆名为义,十智为体;若唯涅盘名为义者,六智为体,如漏尽通说。辩无碍解九智为体,唯除灭智,谓辩无碍缘说道故。
皆依一切地者,此义及辩二无碍解通依一切地起,谓九地也。
但得必具四者,随得一时,必皆具四。
余如无诤说者,此四无碍依不动性,依三洲身,如无诤说。
从此第四,明依边际定得,论云:「如是所说无诤行等。」颂曰:
「六依边际得, 边际六后定,
遍顺至究竟, 佛余加行得。」
释曰:六依边际得者,无诤、愿智、四无碍解,此六皆依边际定得。
边际六者,此边际定体有六种,谓四无碍、无诤、愿智,此六除词,更加延促寿等边际,故体成六,谓无诤边际乃至延促等边际也。词无碍解虽依第四边际定发,体是欲界初静虑摄,故词无碍解非边际体。后定者,第四定也,此明边际唯依第四禅故。
遍顺至究竟者,释边际名也。从一切地遍所随顺,增至究竟,故名边际,谓从欲界加行善心入初静虑,次第顺入,乃至有顶;复从有顶入无所有处,次第逆入,乃至欲界;复从欲界次第顺入,展转乃至第四静虑,名一切地遍所随顺。谓专修习第四静虑,从下至中、从中至上,如是三品复各分三,上上品生,名至究竟,如是静虑得边际名。此中边言显无越义,胜无越此,故名为边。际言为显类义、极义,如说一颂有四句故,名为四际,显类义也,如说涅盘名为实际,显极义也。
佛余加行得者,此边际定佛离染得,所余圣者唯加行得。
从此第二,明共凡德,就中分六:一明六通、二辨三明、三明三示导、四别明神境、五别释眼耳、六明通种类。
且第一明六通者,论云:「已辨前三唯共余圣功德,于中亦共凡德且应辨通。」颂曰:
「通六谓神境, 天眼耳他心,
宿住漏尽通, 解脱道慧摄,
四俗他心五, 漏尽通如力,
五依四静虑, 自下地为境。
声闻麟喻佛, 二三千无数,
未曾由加行, 曾修离染得,
念住初三身, 他心三余四,
天眼耳无记, 余四通唯善。」
释曰:初三句者摽列六通:一、神境智证通,神谓等持,境谓行化,智证神境,无拥名通。二天眼智证通、三天耳智证通,天眼、天耳,所依根也,智是二识相应慧体,智证于境,无拥名通。四、他心智证通,智证他心,无拥名通。五、宿住随念智证通,于宿住事随所忆念,智证宿住,无拥名通。六、漏尽智证通,漏尽者,择灭也,智证漏尽,无拥名通;或漏尽身中所有智证,名漏尽智证通。
解脱道慧摄者,出体也。此六神通解脱道摄,慧为其体。
四俗他心五者,神境、天眼、天耳、宿住,此之四通俗智为体。他心智通五智为体,谓法、类、道、世俗、他心。
漏尽通如力者,漏尽智通如漏尽力,或六智、或十智为体。
五依四静虑者,前之五通依四静虑。问:「何缘此五不依无色?」答:「初三种通缘色为境,他心智通初修之时,以色为门,谓欲修时,先审观己身心二相变异相随,谓心喜怒,形之于色。后复观他身心二相。由此加行,后得他心,于他心等能如实知。若宿住通,渐次忆念分位差别,谓忆前念,渐复逆观,于此生身十位差别,次第而忆,乃至能忆中有已前一念之心,名宿住通加行成就。根本成时,能忆过去生中某处、某姓种种事故,依无色地无如是能。又于无色观减止增,五通必依止观均地,未至等地观增止减,以增地故,亦无通。」
自下地为境者,五通唯缘自下地境,如神境通,于初禅发,能于初禅及下欲界行化自在,于上不然,势力劣故。余四通亦尔。
声闻麟喻佛,二三千无数者,诸大声闻能于二千世界起神通用,麟觉能于三千世界,佛能于无数世界神通自在。
未曾由加行,曾修离染得者,此明五通于无始来若未曾得,由加行得;曾已串习,由离染得。
念住初三身,他心三余四者,念住分别,初之三通唯身念住,缘色起故。他心智通唯三念住,不知色故,无身念住。所余宿住及漏尽通四念住摄,谓缘五蕴一切法故。
天眼耳无记者,天眼、耳二通无记性摄,以二通体是眼、耳识相应慧故,谓眼、耳识生得善者,非异地起。若色界生得,不能生定。今此二通与定相生,故二通体唯无记性,四无记中通果无记。
余四通唯善者,除天眼、耳,所余四通性皆是善。
从此第二,辨三明,论云:「如契经说无学三明,彼于六通以何为性?」颂曰:
「第五二六明, 治三际愚故,
后真二假说, 学有暗非明。」
释曰:第五二六明者,第五宿住通是第一宿住智证明,第二天眼通是第二死生智证明,第六漏尽通是第三漏尽智证明。
治三际愚故者,于六通中,唯三名明,谓能对治三际愚故,宿住智明治前际愚,死生智明治后际愚,漏尽智明治中际愚。
后真二假说者,此三明中,后漏尽明容有是真,通无漏故。前二名明但是假说,以有漏故。
学有暗非明者,有学身中虽有宿住及死生智,不名明者,以彼身中有暗惑故。
从此第三,明三示导,论云:「契经说有三种示导,彼于六通以何为体?」颂曰:
「第一四六导, 教诫导为尊,
定由通所成, 引利乐果故。」
释曰:第一四六导者,第一神境通名第一神变示导,第四他心通名第二记心示导,第六漏尽通名第三教诫示导,能示能导,得示导名故。
教诫导为尊者,三示导中,教诫示导最为尊胜。
定由通所成者,教诫示导定由第六漏尽通成,故最为尊。前二示导呪药亦成,非定由通,故非胜也。如有呪术名健駄利(此云持地也),持此便能腾空自在。复有呪术名伊刹尼(此云观察),持此便能知他心念。
引利乐果故者,教诫示导以能如实方便说法,故能令他引当利益果(人天果也)及安乐果(涅盘果也),前二示导无此胜能,由是故教诫最为尊胜也。
从此第四,别明神境,就中二:一正明神境、二明能所化。
且正明神境者,论云:「神境二言,为目何义?」颂曰:
「神体谓等持, 境二谓行化,
行三意势佛, 运身胜解通,
化二谓欲色, 四二外处性,
此各有二种, 谓似自他身。」
释曰:神体谓等持者,神名所目,唯胜等持,由此能为神变事故。
境二谓行化者,神变名境,境有二种:一行、二化。
行三意势佛,运身胜解通者,释行境也。行有三种:一者运身,谓乘空行犹如飞鸟。二者胜解,谓极远方作近思惟,便能速至。三者意势,谓极远方举心即至,此势如意,得意势名。意势唯佛,运身、胜解亦通二乘。
化二谓欲色,四二外处性者,释化境也。化有二种:一欲界化、二色界化。欲界化四,谓四外处,色、香、味、触,名欲界化。色界化二,所谓色、触,名色界化。以色界中无香、味故。
此各有二种,谓似自他身者,此二界化各有二种:一似自身化、二似他身化。身在欲界,化有四种:谓作欲界自他二化,及作色界自他二化。身在色界化亦有四种,如欲界说,故总成八。
从此第二,明能所化,论云:「化作化事,为即是通(问也)?不尔(答也)。云何(征也)?是通之果(答。此能化心从神境通,能化生是通果也)。此有几种?差别云何?」颂曰:
「能化心十四, 定果二至五,
如所依定得, 从净自生二,
化事由自地, 语通由自下,
化身与化主, 语必俱非佛。
先立愿留身, 后起余心语,
有死留坚体, 余说无留义。
初多心一化, 成满此相违,
修得无记摄, 余得通三性。」
释曰:能化心十四,定果二至五者,从神境通生变化心,总有十四,谓初定果有二、二定果有三、三定果有四、第四定果有五,且依初禅有二化心:一、欲界摄,谓初禅作欲界化也。二、初禅摄,谓初禅作初禅化也。第二静虑有三化心,二种如前,加第二禅化也。第三静虑有四化心,三种如前,加第三禅化。第四静虑有五化心,四种如前,加第四禅化。诸果化心依自上地,必无依下,如初禅化依初禅名自,依二禅等名之为上。二禅等化不依初禅,故无依下。下地定心不生上果者,谓势力劣故。
如所依定得者,如得初禅定,必得初禅化,乃至得第四禅定,必得第四定化,以果化心与所依定俱时得故。
从净自生二者,净者,善静虑也。自者,化心也。此能化心,一从净生、二从自生。又此化心能生二心,谓生净心及生化心,谓从静虑起能化心,此心必无直出观义,且从净定地起初化心,此后后化心从自类化心生,最后化心还生净定,故此化心从二心生,能生二心。
化事由自地者,化前境事由自地心,如化四境是欲化心,化初禅境是初禅化心,必无异地化心生起异地化事故。
语通由自下者,化所发语通自下心,谓欲初禅化所发言,此言必是自地心起。依二禅等化所发言,此必依下地心发,谓二禅等无寻伺故无发语心,起下初禅心而发语也。
化身与化主,语必俱非佛者,若一化主起多化身,要化主语时,诸所化方语言音、诠表一切皆同故,有伽陀颂曰:「一化主语时,诸所化皆语,一化主若默,诸所化亦然。」佛则不尔,与所化语容不俱时,言音所诠亦容有别,以佛定力不思议故。问:「发语心起,化心已无,应无化身,化如何语?」答:「颂言『先立愿留身,后起余心语。』谓先愿力留所化身,后起余心发语表业,故虽化、语二心不同,而依化身亦得发语。」
有死留坚体者,有说愿力留所化身亦得死后,如大迦叶留骨锁身至慈尊世,唯坚实体可得久留,即骨锁身名坚实也,谓简肉等。
余说无留义者,有余师说无有留身得至死后,迦叶留者,天神扶持,非愿力也。
初多心一化,成满此相违者,初起化事由多化心,方能化作一所化事;后若成满,与此相违,但一化心即能化作众多化事。
修得无记摄者,此前十四能变化心从定修生,无记性摄,四无记中通果无记也。
余得通三性者,余生得等能变化心即通三性,如鬼神等所有化心,或善、或恶、或是无记。
从此第五,别释眼耳,论云:「天眼、耳言为目何义?」颂曰:
「天眼耳谓根, 即定地净色,
恒同分无缺, 取障细远等。」
释曰:天眼耳者,谓眼、耳通,依四静虑所生净色眼、耳二根,见色、闻声,名天眼、耳。此名天者,定地摄故。天眼有三:一者生得,谓生天中;二者修得,即前所说;三者似天,谓由业得,如轮王、鬼神及中有等。唯有修得天眼、耳根恒是同分,又无缺坏,能取被障、细、远等诸方色声,故有颂曰:「肉眼于诸方,被障细远色,无能见功用,天眼见无遗。」
从此第六,明五通种类,论云:「前说化心修得等异,神境等五亦有异耶(问也)?亦有(答也)。云何(征也)?」颂曰:
「神境五修生, 呪药业成故,
他心修生呪, 又加占相成,
三修生业成, 除修皆三性,
人唯无生得, 地狱初能知。」
释曰:初五句明通种类,次一句三性分别,后两句约趣通局。神境通类总有五种:一者修得、二者生得、三者呪得、四者药得、五者业得。他心智通类有四种:一者修得、二者生得、三者呪得、四者占相。所余天眼、天耳、宿住三通唯有三种,谓修、生、业。此五通中,神境等三若修得者,唯是善性,天眼、天耳是无记性。除修得外,余生得等皆通三性。
人中都无生得通者,余皆容有,于地狱趣初受生时,有生得他心智及宿住智,知过去等,苦受逼已,更无所知。若修得通,唯人天趣,能入定故。生得除人,通余四趣,皆有生得。呪、药二种,通人、天、鬼趣。占相唯人也。
俱舍论颂疏论本第二十七